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不做炮灰[综] 作者:外乡人 文案 继承他们的名字,却不会继承他们的人生。 走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说白了,就是在不停的穿越中,女主从无到有的进化过程。 内容标签:红楼梦 穿越时空 励志人生 无限流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琳 ┃ 配角:郭芙,贾迎春 ┃ 其它:红楼梦,三国,神雕等等。 金牌编辑评价: 为了收集能让时间倒流的佛珠,逗逼女孩林琳开始穿越不同时空。手刃渣男,鞭抽鬼畜,林琳始终坚信着让自己爽快、别人痛快的人生信条,努力蹦哒在逗逼前线。 本文开篇直奔主题,情节安排紧凑,出人意料却又合情合理。从另一视角对各个人物进行合理的挖掘与发挥,行文流畅,节奏张驰有度。文中女主性格鲜明果敢,又不乏逗逼属性,通读全文,轻松欢乐,却又有着不易察觉的人生小智慧。 ==================   ☆、第一章 第一章 林琳大意之下,坑了整个单元楼的邻居。所幸是上班时间,伤亡并不算太重。不过就是这样,后果也不是林琳能承担的起的。 不说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便是唾沫星子也能让林琳一家三口直不起腰来了。她这辈子都是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既然没有让父母为她感到过骄傲,那也不应该让他们因她而受累,抬不起头来。 所以,很狗血的,从今天而降了一个过路的神仙。老神仙说是她哪辈子干了点针鼻子那么大的好事,然后给了自己一个弥补的机会。 说天外天有一串能够实现时空倒流的佛珠。只是那佛珠一般人找不到。林琳的任务便是根据传说的方式在各个不同的世界里齐集十八颗带着念力的佛珠,让时间可以倒流回到过去。 如何齐集,那就是要去感悟人生的什么真谛。虽然这一点,在林琳看来纯粹是胡扯。 去不同的世界,继承那些人的名字,走出自己的人生。林琳一听,就知道这不就是穿越嘛,于是高举双手接了过来。就这样得到了将功赎罪的机会。虽然老神仙也说了,并不是每去一个世界,便可以收到佛珠的。 但林琳却没有当成一回事,这个世界没得到,便去下一个呗,总会有齐集的那一天。老神仙看到林琳满不在乎的神情,也只是暗暗的摇了摇头。若是此事真的那么容易解决,这佛珠也沦不到她了。 每个去寻找佛珠的人,都会清清楚楚的记得她每一世的事情,亲情,爱情,友情。都会记得,这对寻找佛珠的人来说,是一种好处,同时也是坏处。 又有多少人,因此没有坚持下来。又有多少人,因此坠落下去。 林琳的第一站便是当年热播剧《大长今》。 说来这个电视剧看完,林琳家的小老太,做个什么菜都要拿着勺子尝一尝。拌个家凉都要上手抓,把她家小老头恶心坏了。 回想了一下这部电视剧的剧情,林琳是非常庆幸,她在来之前买了好多的小说,影碟。这部电视剧的剧情,倒是都在电脑里存着呢。 她现在是令路了,那个因着自己家叔叔看着一间妓.院而洋洋得意的小姑娘。 半夜三更,林琳恨不得以脑炝地。为什么不是长今和金英,为什么不是连生。就算是阿昌也行呀。 一个喜欢看春.宫.图,喜欢赌.博的小姑娘。 这本来没有什么,春.宫.图算啥,林琳平时都是看真人版的。至于赌.博,林琳是最标准的炮手。可这不代表她就喜欢成为令路呀。 现在的令路还很小,但长相却是不俗。肤白大眼,小鼻子小嘴,标准的瓜子脸。可连今英都有可怜可爱之处,但这令路,却一点着人喜欢的肉都没有。 林琳躺在铺被上,只能无语地望着房顶。 既来知,只能安之了。多想无异,还是想想以后吧。 明天就要进宫了。天天的泡菜,大酱汤。厨房的活技,林琳是打心眼里都瞧不上的,以前在家里,她是连碗都不愿意洗的。可要是现在跑路不进宫,她那位好叔叔是决对不同意的。 好一点,打骂一顿,送到宫里。要是一个不好,她就会成为她叔叔的免费员工了。 一想到她那位便宜叔叔的职业性质,林琳就实在想不明白一个龟公的侄女,这小姑娘是咋把自己骄傲成那样的。 想到了御膳厨房里的尔虞我诈。还有女主女配的光环,令路都恨不得立马冲进她叔叔的房间,对着便宜叔叔一阵神摇,“姑娘她不想去御膳厨房。” 尤其是再一想到令路这丫头片子会死在荒郊野外,林琳就有一种立即跳墙跑路的想法。 又纠结了一会儿,林琳看着有些蒙蒙亮的天,坐了起来。 幸好当初来之前,给了她采购的时间。虽然她买的东西并不齐全。但她已以前曾经看过的末世文大采购的方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了,全不全的,也只能这样了。 不过不提别的,吃的东西倒是都全了。她的空间小屋虽小,但还是能装下她一个人的生活物资的。 空间只有二十平米。这还是林琳舍下脸皮从那老神仙处磨来的呢。 没有空间的穿越,财产安全都没有保障,林琳怎么可能真的会.裸.穿呢。 所以说蚊子再小,那也是肉。别看空间小的可怜,但有总比没有强。林琳是非常的满足的。 十平方米左右的卧室,一床一桌一柜。一面粘在墙上的大穿衣镜还可以随时看到空间外面的情况。 五平方米的洗漱间,虽然小了一些,但麻雀虽小,五脏具全。就连全新的滚筒洗衣机,空间都给配上了。虽然她不知道这么小的空间,水和电都是从哪来的。 剩下的五平米,就是厨房了。最让林琳满意的是里面竟然有一个站地两平方米的储物柜。那里面时间是静止的。放进去的东西,是真的能保鲜。 林琳不知道自己会穿到什么地方去,所以那两平方米的储物柜里,有三分之一装的是各类水果,剩下的三分之一是各种口味的盖浇饭。别说她俗,真到了一个饭都吃不上的地方。这盖浇饭也能跟满汉全席媲美的。 最后的三分之一,林琳装了一半冷饮,一半热饮。都是小包装的,什么时候都可以直接拿出来食用。省事方便。 虽然厨房里还有个冰箱,但林琳还就是喜欢向松鼠过冬似的储存食物。 没办法,末世文看多了。 林琳不会用天来看时间,令路也不会。空间里倒是有手表,林琳拿出来一看,呵呵,下午两点多。 林琳叹了口气,按着令路的记忆,找到了她家人和叔叔给她的私房钱。将这些钱都收到空间中去后,林琳便去了空间进行洗漱。 稍微吃了一点东西,林琳才再出来。对于韩国的食品,林琳除了烤肉和冷面,别的都无爱。但在韩国想吃顿肉,在现代都是一件奢侈的事情,何况是如今呢。 现在是公元1506年,长今八岁,她令路也八岁。她现在必须进宫去,然后呆上七年八年,长到成人的身高,再离开这个埋葬女人一辈子的皇宫。 她在现代也是不准备那么早结婚的。但不想结和不能结是两码事。她必须回到华夏去。 “令路,令路。你起来了吗?快点回来吃早饭。一会儿宫里的尚宫大人就要来了。”令路的叔叔在令路的房间外大声的喊着。令路想听不见都难。 “起来了,”令路从房间里站起来,拿着早就收拾好的包袱,开门走了出去。“叔叔,早安。” “嗯,我让下人做了你爱吃的东西。快过来吃吧。”尹莫介看到令路出来,便背着手回房间里去了。 饭毕,令路想了想,便对尹莫介说道:“叔叔,我想了很久。我不想去御膳厨房了。您可以让今天来的女官大人帮忙换个地方吗?” 尹莫介使劲地将手中的杯子放下,“胡闹,不是早就说好的吗?我已经跟崔大人打过招呼了。” “叔叔,正是因为崔家,我才不想去御膳厨师的。”林琳并没有被吓道,还是将自己要说的话,说了出来。 “这是什么话?” “我是带着咱们家的希望进宫的,可不是给崔家当帮手的。若是进了御膳厨房,有崔家人在,我还有什么出头的机会。叔叔,崔家可是出过好几任最高尚宫的。而且我听说,今年崔家也有女孩进宫去。叔叔,您真的甘心吗?” 不甘心,他当然不甘心。若是他甘心,他现在还是个贱民。他的侄女也不可能有进宫的机会。 只是,“你不进御膳厨房,还能去哪?” 林琳不加思考地回道,“除了御膳厨房,哪不能去。是人都要衣食住行的。不是吗?” “老爷,小姐。宫里的大人来了。”这时一个院里侍候的奴仆轻声朝屋里喊了一句。 “你先回屋去。我去见见那位大人。”尹莫介还是对侄女的话动心了。他送侄女入宫,可不是给崔家当帮手的。他要的是崔家在宫里的影响力。 林琳听了尹莫介的话,拿着手上的小包袱,又回到了房间里。回到房间里的林琳并不知道尹莫介会对宫里的来人说什么。她现在能做的便只是等待了。 不知时间过去了多久,林琳终于听到尹莫介的声音。这一次在被尹莫介用心的介绍一番后,林琳只进行了简短的告别便跟着来人走了。 宫女进宫,是不要想着坐什么车了。林琳提着小包,紧紧地跟在那人的身后,此时的大街小巷,还很原始和落后。林琳看得有意思,却也不敢轻意驻足。怕给面前的女官留下不好的印象。 两人一路走走停停,直到令路身边多了几个跟她年纪相仿的女孩后,这位女官才领着她们向皇宫走去。 进宫后,又有很多跟令路差不多大的不姑娘已经先一步到达了。最后一个上了些年纪的尚宫大人又领了一个小姑娘过来了。 林琳版令路站在人群里,眼睛睁得大大的。 是长今吧,这是长今吧。 她特别激动,对于能够看到真实的年幼的徐长今,也许是她这次朝鲜之行最大的收获了。 在验了身后,林琳跟着这帮小姑娘们,都成了这个皇宫中的小宫女。晚上睡觉的时候,林琳被分在了一处靠门的位置,挨着长今和连生。 躺在被子里,林琳睡不着觉。今天她们都发了小宫女的服装,很漂亮。穿在白色内裙的外面。此时睡觉了,林琳才发现,这些人跟本没有要脱内裙的打算。这让她很不习惯。 她以前睡觉都是穿两件式的小可爱的。 她觉得身上很不舒服,总想抓抓这里,挠挠那里。 “你怎么了,睡不着吗?”小长今问着一边翻来复去的令路。 “嗯,你呢?也睡不着吗?” 小长今点点头,后来发现屋里太暗,跟本看不清,她才出声道:“是呀,好紧张呢。我终于进宫了。” 林琳笑了,主角不进宫,还演个毛呀。“长今,你是叫长今吧。”林琳叫完长今,这才想起来她们跟本就没有进行到自我介绍这一步。 “我叫徐长今。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尹,尹令路。” “我,我,我叫连生。我姓李。”二人的说话声被一旁的连生听到了,连生胆子小,听了半天,终于插话进来。 三人还待说下去,门外响声了巡夜尚宫的轻咳声,立即闭上眼睛装睡。也许是说话缓解了各自心中的不安吧,三人很快便睡着了。   ☆、第2章 第二章 第二天开始,小宫女的宫廷实习生活便正式开始了。学习宫廷里的各种宫规,身份等级,以及读书识字。 一个月后,小宫女的入宫考核开始。没有令路的针对,长今很平淡的完成了考试。林琳有时候都会想,也许女配的存在,是为了突显女主的不平凡。 如果不是一个又一个的为难,长今也不会走的那么远吧。 虽然长今的性格使然,但有平静安稳的日子过,谁愿意过得那么艰辛呢。 也不知道尹莫介是如何操作的,考试结束后,令路便被选到了针线房,没进宫前,她还以为那地方叫御衣房呢。 没看给皇帝做饭的地方叫御膳房。那穿衣服的地方,自然叫御衣房了。等真的进来了,了解了,才知道等级多着呢。就她们这样的莱鸟,只能是在最外围打杂。 至少现在的这批小宫女,都是烧厨房的。 被针线房的尚宫大人领走后,林琳只来的急跟长今和连生点了点头。提着自己的小包袱,林琳一路走,一路观察着与小宫女考核前完全不同的地方。 小宫女学习和考核的地方,属于外宫了。只是皇宫的外围。而只有通过考核的小宫女,才有资格进入外围以内。 跟电视里演的不同,针线房这里和烧厨房带领小宫女的方式完全不同。一般都是两个小宫女住一间屋子,在一个尚宫的教导下进行学习的。 这一次被分到针线房的小宫女一共有二十个。第一天开始,她们针线房的教导尚宫首先教导她们的便是如何爱护眼睛和保养双手。 等到这些都学会了,掌握了。才开妈学习如何选择针,如何分辩线。这一学便是一年多。这一年里,林琳都没有什么机会见到长今和连生。 终于在第二年的春天,林琳又一次见到了长今。此时的长今在韩尚宫那里学到了很多的东西。虽然才十岁,但人看着却越发的明媚自信,有朝气。 连生还是那么的胆小,不过没了令路这样的刺头。日子应该会好过一些吧。 在一次忙里偷闲的聚会上,林琳假装无意的提起了很多年前的一桩旧事。 “长今,你知道吗?你现在跟着的这位韩尚宫,曾经有一位叫朴明伊的密友。听说这位朴内人犯了件要事,被处死了呢。......” 长今听到母亲的名字,浑身便是一愣。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林琳,“令路,你刚才说了什么?你说朴明伊?” “我在针线房里,听说以前烧厨房这边有个朴明依朴内人,因为犯了一件要命的事情,被处死了。很多年前的事情了,谁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这位朴内人在宫里有一个最好的朋友,便是你现在的跟着的那位韩尚宫。” 长今压下心中涌起的惊涛骇浪,原来娘说的那位友人竟然是,竟然是韩尚宫娘娘。长今的双手都在发抖,原来娘一直在保佑她。所以早就将她送到了韩尚宫娘娘身边。而她到今天才知道这些事情。 “长今,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连生一直在旁边听着二人的谈话。看到令路说完话,长今也不回话,有些担心她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我没什么。只是对这个消息有些吃惊。” 连生:“......”,这有什么好吃惊的?连生不太懂这里面的事情,为什么会让长今吃惊。可能是因为韩尚宫娘娘? 林琳却是知道为什么的,小宫女进宫十年后,便要进行合格考核和可以参加内人的升级考核。 合格考核通过了,才算是真正的成为了宫女,留在宫廷里。但那也只是普通宫女。只有参加了升级内人的考核,才真正的算是宫里的一员。 长今的母亲便是内人。而长今一直以为她要等到成为内人才会找到母亲说的那位好朋友。 “对了,我记得和咱们一起进宫的那个叫崔今英,现在就在你们烧厨房,是不是?”林琳刚暴完了一个秘密,又准备暴下一个秘密。 “嗯,今英跟长今一样厉害。她跟着崔尚宫娘娘。她怎么了?”这个八卦比较近一些,连生立时便有了精神。 “我听说,崔今英其实是崔尚宫的亲侄女呢。手里有好多崔家料理的秘方” “是呀,厨房的人,就没有一个人不知道的。连厨房诉最高尚宫也是崔家的人呢。”连生和长今都看向林琳。这也不算的上是秘密吧。连生有些失望着。 “我当然知道,我还知道这厨房的最高尚宫从来都是崔家女人的。一直都是。好多的尚宫娘娘或明或暗地都投靠了崔家呢。长今,你的心愿意不是成为最高尚宫吗?看来是希望渺茫呀。” 自古以来都是官官相互的。朴明依怎么就敢相信那个气味尚宫呢。这种事情就算不能装作不知道,也不能以这种方法说出来呀。难道她天真的以为气味尚宫可以对付得了那位厨房的最高尚宫,还是她以为那位崔家的尚宫娘娘在知道侄女做的事情后会大义灭亲?所以想来想去,林琳都没有想明白,可以生出长今这么聪明的闺女的人,倒底是为啥想不开地去作死? 不然,这智商!也是绝了。 其实,林琳也知道这么想不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和坚持。可她就是觉得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活着,比什么都强。 这一天,林琳的话,是真的吓到了长今。她没有想到,娘的好朋友竟然会是韩尚宫娘娘。这太不可思议了。 林琳将能现在告诉长今的事情都告诉她,其他的事情,就不是她能做的了。她现在要做的便是好好的练习针线绣艺,在内人考核结束后的那次出宫出家的时候,偷偷跑掉。 虽然,她也可以选择在合格考试的时候,故意落选。但那样,她便会被遣送回家。一但到了家,她的那位便宜叔叔,是不会再让她有机会跑掉的。 所以,唯一的办法便是通过考核,确定留在宫里后,再参加过内人考核。她才有机会出宫去。 像是电视里演的,宫女可以随时出宫这种事情,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也就厨房那里乱成一气,才有可能办到。像是针线房这边,一生也就是三种时候可以出去了。一是宫女合格考核没通过,被遣送回家。一种是升级成为内人后,奖励的一次回家机会,人称衣锦还乡。还有一次,便是年老病退出宫。 宫女可是皇帝的女人,一但在宫外出了什么事情。谁能承担的起责任?为了不牵累别人,林琳也不准备私下里偷偷离宫。 现在想来,当初她就应该去厨房的。也就不用等到十八岁才能有机会跑掉。可惜那时候,她是嫌活又脏又累,又嫌离主角太近。怕像长今的妈一样,被人灌了毒,弄死丢河里。 不过在针线房这里,虽然没有什么自由,但工作轻松,还有更多的学习时间。这对林琳这种好吃懒做的人,也不错。 林琳现在记忆好,除了在针线房学到的针法绣技。她还把穿越前看到过的一些针法绣技也练了个精通。 当初这些技艺光碟都是夹在影视光碟里买二送一送来的。不但有这个,还有一些外语的,乐器的,舞蹈的。那真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林琳从小就运气好。买东西都能得到赠品。有的是促销,有的是商场打折。还记得在现代的时候,她买了一款一千五百块钱左右的诺基亚手机。 因为手机卖场和手机厂商搞活动,除了手机赠送的贴膜外,林琳还得了一个小电饭锅,一把雨伞,一个小整理箱和一个抱枕呢。再后来家里买磁炉的时候,还送了一个奶锅和汤锅。虽然质量都一般,但却是白得的。 一来二去,林琳买东西的时候,都会问店家有没有赠品什么的。所以了,在买这些光碟时,就送了这么多。 针线房的生活,比之烧厨房好了太多。因为对眼睛和手都要保护。所以针线房这里,一般不会有什么粗活,脏活。天一黑,便早早的放下针线,等到天大亮的时候,才会开始一天的事情。 晚上睡的早,林琳一般都会在晚上睡觉时,趁着同屋的阿杭睡熟,悄悄地走到小屏风后进入空间学习玩乐。 阿杭很得闵尚宫的喜欢,林琳听别人说,阿杭很小的时候便在宫里面了。结合了一下剧情,林琳便知道这小姑娘是将来偷面粉的那个小宫女。 “我叔叔是大殿别监,有些门路。听说他还可以弄到面粉呢。我想着下次托人跟我叔叔说一声。咱们弄点面粉来吃吧。我自从进了宫,还没有吃过馒头汤呢。”林琳一边折着自己的衣服,一边跟着同房的阿杭说道。 阿杭一听,似是想到了什么,双眼刹时一亮。“真的可以吗?面粉多珍贵呀。是不是需要很多钱?” “还好了,我叔叔很疼我的。这样吧。我先弄一些进来,请烧厨房的长今帮我们弄来吃。我请你吃。等以后,你再想吃,可就要花钱买了。”   ☆、第3章 第三章 让阿杭知道自己有能力弄到面粉后,林琳就把这件事情放下了。平日里,照常学习刺绣技巧和练习熟练度。 日常无事的时候,还会拿着那些技术光碟当背景音乐来听。这个时候林琳就要感谢这过目不忘,过耳不忘的好记忆力。 也是因此,长年累月的积累,林琳会了不少语言和各种技艺的理论知识。她相信只要给她实践的机会,她一定会掌握的更好。 因为在针线房,所以林琳对长今那边的事情,都没有办法及时的知道。不过她们针线房晚上收工的早,所以傍晚左右便无事的林琳就经常拉着阿杭去看长今和连生。 连生的胆子依然很小,看起来特别的像是松鼠,可爱极了。长今倒是比以前更沉稳了一些。听说她跟韩尚宫娘娘的关系越发的好了。 韩尚宫教了长今很多的东西,长今成长的非常快。但长今的天份和悟性,崔今英也不缺。不但不缺,在一定程度上,崔今英所受到的教导比长今更加的全面。 也许长今真的是有主角光环吧。 在林琳看来这一部韩国版的杜拉拉升职记,带着明显的主角光环。很多在她看来都是必死的结局,都让长今轻松地度过了。 就在林琳感慨长今的时候,长今也在和韩尚宫说着林琳,不,应该说的是令路。 “娘娘,针线房的令路是长今的朋友,她应该不是崔家派来试探我的人。” 韩尚宫怀疑令路是崔家派来试探长今身份的人,不然为什么可以知道这些事情。虽然这不算是什么大事情,但却是好巧不巧地说给了长今听。这也太巧合了。 韩尚宫能在宫里这么久,并不是真的没有脑子的天真白。怀疑令路是很正常的想法,但长今却不愿意。 那是她进宫后结交的唯二的两个朋友,虽然去了针线房,但她依旧放在了心里。 “好了,尹令路的事情,可以先放到一边。现在最高尚宫换了人,这对我们很有利。崔家在此时也顾不上我们了。我们只要小心一些,便不会被人发现你的身份。长今,你记住,你的真实身份一定不能告诉任何人,就是连生也不行。知道吗?” 长今点头,这一点,她如何能不知。一时的口快,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她这一辈子都忘记不了。她要活下去,她要完成母亲的愿望。 长今现在一直跟着韩尚宫住在一起。她要等到很久以后才会有自己的处所。这一点上,林琳就非常满意针线房的管理方式了。 每一个尚宫娘娘都有自己的独家手艺,她们是不喜欢跟着别人一起居住的。但厨房却是一个特别的地方。 和韩尚宫的一番话结束后,长今便准备出去走走。刚走到厨房门口,就看到令路和阿杭手牵着手走过来。 互相打了招呼后,长今又把连生叫了出来。四个人拿着林琳从空间偷渡出来的食物,美美地吃了一顿韩式料理。 “令路,你们针线房真好。又干净,又轻巧。哪像我们呀,你看,手都粗了。”最近天冷了,洗碗洗菜什么的都是用冷水,连生就有些小抱怨。 “可我们废眼睛呀。不像你们,我们针线房的宫女退宫的时间也是比较早呢。而且,你们还可以吃小灶。比我们强多了。”就算令路如此说,她也没有换到厨房这一工作环境的打算。 阿杭听到令路的话后,也非常赞同地点点头。虽然厨房费手,但也比在针线房强呢。她现在一直在努力的攒钱,不然等到退宫的时候,生活可就没有现在这么舒服了。 “不过令路,你看你和阿杭的手。好嫩呀。”连生看着用手抓打糕时的两人不无羡慕地说道。 “我们有保养呀。每天光是保养手就要好长的时间呢。对了,这个给你们用吧。”令路将来她这几个月里剩下的手油拿了出来,递了过去。 每个月针线房的尚宫娘娘都会发给她们这些宫女一盒手油,是一种海物提炼出来的油脂。每天晚上睡觉前或是不做活的时候,都要在手上细细地涂抹。林琳一般都是白天用,睡觉前是很少用这种油油的东西的。 天知道这么油的东西会不会将被子用脏。不过这样一来,倒是每月都会省下一些手油。林琳看到连生对着自己的手抱怨,又对着她们的手羡慕,直接从衣兜里拿出来两盒送给了连生和长今。 “女人的手,可是女人的第二张脸。保养好了,也是一件非常赏心悦目的事情。” 连生高兴地接过来,道了谢,但对她的话却不以为然,“保养的再好,也没有用啦。我们都是那个人的女人了,无论他知不知道我们。”除了病了老了,她们再也不能出宫去了。 连生不愿意用敬语称呼那个男人,只是因为在连生的心理,对这个人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敌意。 她不想离开家,却因为这个人,她必须离开。她不想进宫,却因为这个人的需要而进宫。她将双手泡在冷水里,她在一遍一遍尝试着各种不同的虾酱,被酱咸到时,都是因为这个人。 提起这个人,她是怨的。可再多的怨她都不能说出来。 而她的这些怨,她面前的令路却是一点也没有收到。对于未来公主的妈,这些小女生的抱怨,林琳是一笑置之的。 她们四个人,注定要平凡一生的,便是阿杭。注定想要平凡一生,却没命一生的是她令路。而注定一生不平凡的是长今。这么想来,他们四个人里,就只有这个抱怨的小女生是一平无波地度过了。 说实话,若不是原版令路死于荒郊野外的事情太让人纠结。还有这该死的宫女终身制度,林琳也不是不能消停地呆在这地方的。 “令路,你叔叔对你好吗?”长今想到每次出来吃东西差不多主要的食材都是令路提供,而她们只要提供一些调味料和进行烹饪外,竟是毫无付出的,一次两次还好,次次如此,负担也不小呢。 林琳一摆手,“没事,我叔叔还指望着我能成为最高尚宫让尹家成为崔家那样的世家呢。这点算什么,前期投资罢了。”这话倒不假,尹莫介确实在林琳进宫后,通过一些手段,送了一些钱进宫。他所图谋的也是希望林琳能够在宫里站稳脚跟。 林琳是个脸皮厚的,对于尹莫介这种从女人身上挣来的钱,一向是来者不拒。她将来跑路可是还需要很多钱的呢。 长今几人听了令路的话,都好笑地左推推,右推推的。好半天,才正经坐下来继续说话,“崔家在厨房的有历史都可以追上好多年,想要在崔家人的手底下抢到最高尚宫的位置,那是难上加难。长今,你的理想太难实现了。” 以前的时候,她们就听说过长今的愿望,她想成为最高尚宫。现在令路又将这件事情提了起来,说实话换个人,她都不认为这个愿望能够实现,不过谁让长今是主角呢。 长今听到这话,也只是笑笑。她想成为最高尚宫,为了不是权利。而是她母亲一生的冤屈。她要把母亲的事情记录在上面。让所有人都知道母亲的冤屈。 天越来越暗,聚会也就顺势结束了。领着阿杭帮着长今和连生将吃过的碗盘送回厨房时,却正好看见今英在练习厨艺。 “那么快的刀法,她都不怕切到手的吗?”阿杭只是听着那有规律的切菜声,都能想到那速度了。推了推旁边的令路,让她也看过去。 令路并不觉得有多快,以前在电视节目上看到更快的呢。但对于阿杭的问题,也只是笑了笑,便不再停留拉着她往回走。 这么晚了,再不回去,处所的尚宫娘娘就要查寝了。针线房下工的时间早,要求宫女休息的时间也会相对的早一些。 看了看一点月光都没有天空,令路拉着阿杭一路小跑。希望能够快一点赶回处所。 要知道处所的尚宫娘娘罚人的时候,都是燎起裙子拿小木条抽小腿肚子的。能疼死个人。 可惜愿望很美好,但现实却并不如此。在不小心撞到了人后,林琳听到那人的话声,吓得当场便用手将自己的脸和阿杭的脸抹上了地上的灰。 这处是厨房和针线房中间的一处拐角,她竟然看见一个穿着明朝服饰的男人提着灯笼走过来。她没有想到会在这个地方遇到外人,更别提是个外国男人了。 好吧,刚想到‘外国男人’时,林琳就囧了一下。 想到阿杭的身世,林琳第一个想法便是将脸涂上灰,而她也是这么做了。一旁的男人看着撞到她身上的两个女人,坐在地上,先不急着起来,竟是先往脸上抹灰。无语地都不知道要如何形容了。 你以为你半趴在地上,自己就看不到她们的动作了吗? 仔细地看了一眼,还在给自己和同伴脸上抹灰的女人,男人提着灯笼头也没回的走了。 这小破地方,竟出怪人怪事。 林琳抬头看到男人离开的背景,轻轻地松了一口气。此时的朝鲜,对明朝是相当地客气了,毕竟是属国。 多年后,林琳都不记得这件事,这个人时,那个因为抗击倭寇而丢了一条胳膊的男人就住在她家隔壁。 守了她一辈子。   ☆、第4章 第四章 在小宫女正式成为宫女的考核时,通过一些托姜熟手带进来的小礼物,林琳成功贿赂了安排考试的尚宫娘娘。由她负责长今的衣服,而阿杭则负责连生的宫女服。这一样,便保证了林琳和阿杭的考试成绩。 针线房的考核,比较简单。做一套衣服,绣一件物品。这些东西都是需要时间和安静的。再加上,在哪里都有恶性竞争。所以,林琳缝绣的东西,只要一收手,便都用布包上,悄悄地放在空间里。 每个人运针的手法和着线点都是不一样的。除非是特意地去模仿别人。因此,倒是不用担心会被调包。只要注意不被破坏便好。 相比于厨房每人只给一份食材进行考核。林琳所在的针线房倒是给了一份半。衣服是一份量的布料。但绣东西的布料,却是两块,虽然每块也不过是五十公分的大小。 林琳和阿杭都是先将宫女服做好,各自收起来。才开始做绣品的。林琳有两套绣框。一套是宫里发的,专门给小宫女用的。一套是请长今托姜熟手帮着买来的。 所以发下来的两块绣布。林琳都将它们绣出来了。一块绣了富贵喜气,颜色鲜丽的花朵。一块学着众多穿越前辈,在绣布上绣了二三朵素色小花,其他的地方,绣上一段诗词。看起来便风流别致的很。 时间一点一滴地走过。果然,在厨房宫女考核前两天,阿杭在临睡前问自己能不能帮着买一些面粉回来。多少钱都行。 林琳一笑,对她道,“前两天我就想着吃了。特让人弄了一些进来。均一半给你吧。都是姐妹,什么钱不钱的。你看着给便是。” 阿杭一听,笑眯了眼。转身去自己的小矮柜中拿钱匣子。而林琳也假装去自己那边柜里抱出来一个瓷罐子。 “罐子别忘了还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林琳还不忘记叮嘱阿杭还罐子。 “知道了。”阿杭吐着舌头对她做了一个鬼脸。抱着瓷罐就出去了。 一切都是有惊无险地过去了。林琳也成为了针钱房的内人。换上一身紫衣蓝裙后,跟着一起成为内人的宫女们出宫去了。 “长今,连生。我先回家了。晚上早点回宫,我带食材回来,你们要给我煮好吃的东西噢。”当然很多宫女的面,林琳对着长今二人摆手道。 “令路,你也要早点回宫。”连生开心地挥着手跟着长今一起出宫了。 令路知道这样很卑鄙,也很可耻。但她还是许下了一个明知不可能的约会。她想就算是有一天被找到了,也可以表示自己并不是有预谋的。 因为令路还特意在她和阿杭的房间里放了一些个人物品和私房钱。在一个正常人的眼里,谁了不会想到一个刚费尽心血考上内人的宫女,会在探亲的时候,远走高飞。而谁也不会想到,一个想要离开的女人,会将一些平时喜欢的东西留在宿舍里。 要知道韩国女人想要藏一件东西,实在是太简单不过的事情。只要直接绑在腿上,两层裙子一盖,那真是一点都不可能会被发现。 ...... 众人在宫门口分别后,林琳顺着记忆一路走到了尹莫介的私宅。一路上,她看到了好多的小东西。吃的,用的。还有卖粗布的商贩。令路手里不缺钱。在宫里的十年,她也有一些俸禄。平时,还打着尹莫介的名义卖了一些小东西。 所以,不缺钱的林琳便以给叔叔家人买礼物的名义,买了一些粗布和男人的靴子,帽子类的东西丢到空间里。她来之前,在商场也买了一些布料。今年没事的时候,她便给自己做了两套男装。样式都是仿的姜熟手身上的。 令路长的很漂亮,林琳来了之后,小女孩的甜美中还带着一点异国的时而成熟,时而天真的风韵。很是吸引人。 这一副长相,林琳是不敢大摇大摆走出去的。她不会什么武功,也没有什么杀人自救的手段。所以女扮男妆是最适合她的方法了。 不过综合了一下,所有女扮男妆案例,林琳的男装可算是天衣无缝了。黑皮肤,黑脖子,黑黑的双手。人一黑,就显得很瘦小。也就更不打眼了。 还有耳朵眼和喉结,都做了手脚。 去尹莫介私宅的时候,是和别的宫女在尹家门口分的手。因此,林琳便真的进去和尹莫介畅想了一番尹令路称霸针线房,尹家挤进两班的未来。同时也接收到了尹莫介让她为了达到成功可以不惜一切牺牲的暗示。 吃过中午饭,林琳以要在街市逛一回的理由,提前离开了私宅。 等林琳从尹莫介那里出来,再一处没有人烟的小树林里进入空间换好了衣服,又出来后。原本的俏佳人,立即便成了黑瘦的糙汉子。 一路朝人打听,才在落日前找到了码头。问明白了要去大明,每个月就只有一趟船。而这个月的船早就出发了,下一次的船却要等上半个多月。 林琳一听只是皱眉,这种情况,她在之前就有想过。于是连忙又仔细地问了那人一遍。去大明的船,一般都是途径朝鲜哪里,然后再向大明驶去。 “出了京城,只会在济州岛停留半天。然后便一路不停地向大明行去。”码头的船家在拿了林琳给的小费后,非常热心地告诉林琳她想知道的一切。 “今天有去济州岛的船吗?” “有,不过是大船。那个费用可高了。客人要是想去那里,等明天一早的船。费用是这里的一半。” 林琳谢过他。然后顺着他指的方向去了那边的大船。船票确实很贵。但对林琳来说,并不算是什么。谁让今天尹莫介又给了她一些活动经费呢。 在大船上订了一间中等单人舱后,林琳一直到下船都没有出来过。在到达济州岛以后,林琳也没有去找住的地方。 她直接问明白了去大明的船一般都是在哪个码头,哪天能到后。便回了空间。时不时的,在济州岛逛一逛。买一些她觉得有纪念意义的东西。 吃了十多年的辣白菜,临了临了,竟然也觉得好吃起来。林琳自嘲一笑,便在济州岛上成坛买了一些。还有朝鲜人自己压的冷面。林琳也买了不少。 白天睡醒了便出去走走。晚上回来或是看电影,看小说,要么就是学些东西。如此这般便过去了半个多月。 来这里十年了,每天过得胆战心惊的。在这里尚宫娘娘已经发展成为很了不起的人物了。互相商量商量就可以毒死人的那种。 林琳以前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那是以一个看热闹的旁观者的角度来旁观一位传奇女姓的升职记。这部剧对于她来说,不过是相较于某些升职记,更有意思,更加曲折罢了。 可真的到了这里,你才发现。剧里很傻很天真的人,都是有心机的。你小瞧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对你的浅白进行鄙视。 当半个月后,林琳终于等到去大明的船后,那是相当的义无返顾地踏了上去。还是低调的中等舱。 大通铺都是男人,她就算是不怕被看出来,也不可能去遭那个罪。上等舱的都是一些有钱的老爷们。林琳若是订了,那就太扎眼了。 所以不好不坏的选了中等舱。中等舱很小,也就一张床,一张小桌子。但对林琳来说,是绝对的够*。 选择这样房间的人,还有不少。这些人都是去大明做生意的。朝鲜的参,性温补,很得大明人的喜欢。也因此,小有资产的人都会去选择中等舱。 朝鲜离大明很近,不出意外的情况下,一个月上下便可到达。林琳安心地留在船舱里,翻找着这个时代大明的历史资料。想选个好一点的地方落脚生根。 “当,当。客人需要服务吗?”一个娇柔作做地女声自薄薄地门板另一头传来。这让林琳很是恼火。 “不需要。”林琳没好气地回了她一句,还没等自己消气,门外的女人,呸地一气喊了一句小气。这才继续敲响隔壁的门。 没一会儿,隔壁便传来了男欢女爱的声音。这让林琳气的直在心里骂人。 这艘船,别的地方,她都还可以忍耐。就是船上养了十多个妓户。这些女人往来都是跟船走的。每个月交给船家一定的费用。便可以在船上做生意。 上船这些日子,左邻右舍都有光顾过的情况来看,生意还不错。至少交给船家的份子钱是挣出来了。 古往今来,最挣钱的生意,估计除了这个,也没别的了。 谁让本钱低呢。 船行的第九天,突然遭遇的大海风。整个船被吹的东倒西歪,林琳吓得都做好了随时进入空间的准备。 不过还好,这艘破木船终于在抵抗海风第六天,成功靠岸了。 停船了,靠岸了。这对林琳来说一直悬着的心也终于落地了。大明那么大。她就不信说着一口汉语的她,还会被朝鲜宫廷的人找到。 “船老板,这一次不错呀。竟然在遇到海风的情况下,还能提前到大明。真不错。”一个腆着个大肚子的朝鲜富商语气飞扬地夸道。 船老板一脸不好意思地对富商以及富商身后的乘客说道:“对不住大家了。船坏了,需要紧急修理,前面靠岸的不是大明,是扶桑。” “扶桑?” 林琳:“......”这是才出虎穴,就又入了狼窝吗?   ☆、第5章 第五章 林琳跟着一船人不得不在此地下船。现在的情况有些个复杂。她要么等船老板的船修好,再去大明。要么就在扶桑码头另找一艘船离开。 在这个年代,修一条大型木船需要多长时间? 林琳问完船老板,只能含泪告诉你,时间是半年。 其时林琳不知道,就算是船第二天就修好了,船老板也不会载他们去大明的。钱都收了,人又都下船了。这个时候再把人找回来,再拉去大明,他傻不傻?还不如就地招客回朝鲜来的实惠呢。 船老板的话,林琳不知道。此时林琳是非常的庆幸,她对扶桑动画片有着异于常人的喜爱。以前便有学习。后来到了这里,晚上无事的时候,更是系统的学习了一遍。 下了船,林琳便跟着这帮朝鲜人去找住的地方了。 至于单独行动什么的。呵呵,还是算了吧。 找到了住的地方,林琳又和这群人去吃了饭。吃饭的时候,听到几个人说想要明天让去看看扶桑近期有没有去大明的船。若是有,便不耽误时间等着了。 林琳也是这么打算的。 但是很可惜,现实非常的骨感。她还要跟着这帮朝鲜人在这里等上两个月,才可以乘船去大明。而且前提是去大明的船,她还可以买到票。 她花了十年去适应和计划逃离,然后事情确实是如她当初想的那样曲折。可她的计划里,却没有要她如何地适应在扶桑的生活。 扶桑人对他们这批朝鲜来的客人很不友好,被当成肥羊狠狠地宰了一把又一把。不出半个月,林琳手里的钱就够买一张回华夏的船票了。 林琳愁的没办法,只得临时找个工作干份短期工。最好是那种供吃供住的。可这样的工作,本地人都不好找。何况她这个外国人呢。 林琳退了房搬到了空间里去住,可问题还是钱。她害怕去华夏的船票会因为种种原因而涨价。她也想着卖一些她之前存在空间里的绣品。可扶桑这地方,却很少有人喜欢朝鲜的刺绣。就算有,价格也压得很低。 低到林琳的布钱都没有回来。 林琳也想着扶桑这里应该也会有当铺之类的地方。可是让人气愤的是,她将一件钢质梅花牌小柜锁拿出来时,店家压根不打算给她钱,泥妹呀,这些矬子竟然明抢。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林琳。只能任由自已被店家驱赶。 果然,她就不应该把他们当成人看。专出倭寇的国度,能有什么好人。 手里的东西不敢再卖,仅会的刺绣手艺也不值钱,此时的林琳除了跟着长今学了一些做泡菜的本事外,就真的身无长处了。 她到想站在大街上喊上一句,‘老娘会cad制图,你们谁需要?’可问题是她就算是喊破喉咙估计不会有人来问她啥是‘cad’。 最后实在无法,林琳便买了一套扶桑女人的衣服,以着发音标准的扶桑话找了一份厨房洗碗的工作。 姑娘她大学本科学历,熟练各种办公软件。到了这里,竟然只能给这帮挫子洗碗。 真真是哭倒长城的心都有了。 说来林琳倒是想继续扮成男装了,可这个时候的扶桑男人,发型太另类了。她保养精心的头发,她实在是舍不得。所以只能是女装示人了。 这一个多月的厨房帮佣生活,苦不堪言。 日本浪人的骚扰,饭店老板色眯眯地吃豆腐。都让林琳恨不得暴起揍他们一顿。可是现实摆在那里,她却不得不低头。就算她真的暴起了,估计挨揍的也会是她自己。 过去的十年,她的这双手是一点脏活累活都没干过。长今这个女主角还要在大冬天里洗碗,冰水里洗菜呢。而她却只需要将双手好好的保养起来。坐在明亮而温暖的室内绣绣花,缝缝线。 更别说科技发展的现代了。 林琳算是将上辈子苦都在一个月里吃够了。也幸好现在天暖,洗碗不会让手受伤。一个多月后,在老板克扣再克扣下终于保存了一点微弱的薪水后,林琳这才在某一天下工的晚上,偷了饭店老板装钱的木头匣子。 出了饭店,林琳一路狂奔去了码头附近。明天去华夏的船就要在这里买票上船了。她今天晚上就到这里等,能够先买到票,第一个上船去。 找了一个无人的地方进了空间。林琳狂跳的心这才慢慢地平稳下来。长这么大第一次偷钱的感觉,实在是太刺激了。 想到那个饭店老板,林琳就是一声冷哼。别怪她下手狠,谁让他不是东西呢。再说了,她拿的也不过是这家店一日的收入罢了。再多也不过是之前放进去的零钱而已。 亏是亏不了什么的,但却让林琳解了恨。 半夜半更,林琳出了空间,把属于自己的那份工线拿出来后,又将钱和钱匣子分开放了。骑着从空间里拿出来的自行车,飞快的把钱丢进一个名扬几条街的风流寡妇的院子里,而钱匣子则是丢到她听说的,将军府的一位大人的外室的院墙上。 小寡妇今天晚上是有客人来访的,而那位外室却是不知道有那么一个钱匣子就放在她家的墙头上。 想到老板那位彪悍的婆娘,林琳心里就止不住的高兴。 这些日子以来,林琳都在想去大明是不是一个错误。其时她也可以老老实实地带在朝鲜宫廷的。针线房是个靠手艺吃饭的地方。 没有烧厨房的那么多的事情,活计干净轻松,俸禄也多。就算是要在这宫廷里呆上一辈子,估计也不会像这个月这样辛苦罢。 她想她可能是所有穿越者中,最没有出息的一个了。还且这没出息还是加层的。毕竟她还有一个空间呢。 竟然混成这样,她也算是开了穿越先例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林琳便穿着朝鲜男装自空间里走了出来。在售票处被狠狠地宰了一下,才等了一个中等房。 一直到船开了,林琳才有一种终于要离开这见鬼的地方的感觉。房间里没有窗户,林琳只能站在房间不远处的甲板上,双手合十的祈祷着,这一次一定要顺利的到达大明呀。她是真的不想再折腾了。 可事实却往往让她哭笑不得,船行至一半的时候。这艘船的主人带着一帮子打手,呃,不,应该叫水手。 船主带着这些人挨间按人头的收二次船票。一边还恐吓地说道,若是不交或是交不齐,就丢到海里喂鱼去。 林琳随着敢恼不敢言的众人又交了一份人头票,这才被放回房间。可房间早就被翻了个底朝天。 林琳无语向上看,她应该庆幸她穿越时给了空间这个标配吗? 日出日落,终于到达大明时,林琳都恨不得立即跳下去。虽然此时的大明,她也没有来过。虽然她也知道她的老乡们都有‘个性’。但在自已的土地上。总比在别人的地方那样没有安全感吧。 林琳买了两套大明的衣服。然后再跑去当铺当了一些不起眼的小东西。林琳在当铺掌柜的询问下,要了金银和铜钱。至于宝钞,林琳却是没有要的。 就算一个不了解大明历史的人,都知道宝钞这种东西,当国库没钱了,政府就要印上一打两打的。相传这种习惯还是朱爷爷那个时候留下的。 而相对于不知何时便会贬值的宝钞,唯有金银更能让林琳有安全感。 有了钱,又买了衣服。林琳仍是一身男装的在大明这座沿海小镇到处逛。男装出行,在这个时代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要是穿女装的话,林琳除了会梳辫子外,也不会其他的发型了。大明妇女的发型,对于林琳来说,实在是太复杂了。 林琳骨子里便是主意正的,平安到达了大明,之前那些负面情绪都跑的一干二净了。虽然到了大明,她想要以大明百姓的身份留下来,却是需要一份户籍的。这事是难办了一些,但此时各大当铺都当了一些东西后,她也有了一些钱。 在给了客栈老板一笔不菲的金银后,林琳顺利地在那里打听到了一些事情,并通过客栈老板的引见,终于联系到了办理户籍的文书。 在又是一笔钱花出去后,林琳终于办下来了两张这座小镇偏远一些村庄的户籍。 户籍办了两张,一男一女,男为林朗,女为林琳。拿到这两张户籍后,林琳便收拾东西向内地转移。 沿海的小镇,倭寇多,台风多,跟本不是居家的良地。林琳准备去远一些的地方定居。 一路马不停踢,林琳便到了廊坊。 到了廊坊时,林琳手中的积蓄也所剩不多了,这个时候,她特别的庆幸当初采购东西的时候,一些现代普遍,而民国前都不常见的东西她都顺手买了一些。 所以在特意坐车跑到天津口卖了一盒十只的机械打火机后,林琳拿着大笔的钱在廊坊买了一家小院子,她不能一辈子都靠典当过日子。 她学的那些刺绣,在扶桑不值钱,但在大明却有些用武之地。纯朝鲜的刺绣,或是结合了苏绣,湘绣的朝鲜刺绣倒是可以寄卖到绣房去。 而且她还可以做些辣白菜等朝鲜特有的泡菜去卖。此时的朝鲜人在大明也有不小,卖泡菜也不会太惹眼。而且她不开店,只是将泡菜寄买。风险也不会太大。 别怪她胆子小,她对古代单身女人的印象,便是动不动就会遇到地痞流氓,动不动被抢,被卖。 而这个时代的人,是不讲究是不是女人的错的。但所有的罪却要女人来承受。林琳在现代就是个一无长处的姑娘,到了这里,若不是在朝鲜宫廷学了一些刺绣和泡菜的活,否则跟本就不敢往外跑。   ☆、第6章 第六章 林琳的日子过得平静无波,有着空间保底,再加上刺绣和卖泡菜的收入,一个人也能够得很好。她买的小院子里,她种了一些菜,又养了一些鸡鸭。 左邻右舍都知道她会做泡菜,虽然也跟她学过一些,但仍是没有她做的好吃。在知道林琳经常将做好的泡菜寄卖的时候,便纷纷来订货。 “给我颗辣白菜。” 林琳听到敲门声,打开一看,竟是隔壁的邻居。笑了笑,接过那男人递过来的大海碗,便回厨房去装菜。 这男人长的很是高大,听说以前是当兵的。可惜打仗的时候被砍丢了一只胳膊。大好的前程就这么没了。回家后,因着有些资产,到是说亲的不少。可惜男人都没看上。就这么老大不小的,一个人过着。 家里倒是有个老厨娘,干些杂事,做些家常活计还行。但是做这种风味泡菜就完全不行了。 林琳的泡菜做得很下饭,既有朝鲜的风味,又结合了大明人的口味。很受人欢迎。别人一直以为她有什么秘方。可惜林琳就是当着她们的面做,也是跟别人的味不一样。这让很多人都不解。 其实林琳还是有偏方的,这还是长今告诉她的。那就是水的问题。长今说做辣白菜,最好是用烧开的山泉水,凉凉后放一夜,接了当晚的露水再用来泡洗白菜,会去除白菜上的土味。 林琳是没有那么多的感觉了,不过照着做了,还真有些不一样。虽然她没有吃出来哪里不一样,但别人吃出来了,让她的生意好了一倍却是实话。 “三文钱,我新做了酱土豆,给你捡了一颗。尝尝鲜。”林琳将装好泡菜的大碗递给那人时,笑着对他说道。 男人看了林琳一眼,只是点了点头。接过碗,并未进院子。从腰间的的暗兜里拿了三文钱便回了隔壁。 男人在林琳到来的第二天,便认出她来了。有些好奇这人是怎么出现在大明的。可男人向来不是多管嫌事的性子。只是在发现林琳时不时地便换男装出去,发现并不是朝鲜那边派来的探子后,便不再管她了。 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渐渐地到对她上了心。可惜看了看自己的空荡荡地衣袖,男人只是苦笑。 那样美丽的容颜,那样的巧手。连镇上的秀才都亲自求娶不成,他这么一个残废,又何必自取其辱呢。男人虽是这么想,但到底却是给了林琳一份庇护。自住下来,便没有一个人敢到林琳门前放肆的。 也不知是古人含蓄,还是这男人不会表达自己的情感。反正左邻右舍住了好多年,直到林琳离开的时候,林琳也不知道这男人的心思。 若是知道了,估计林琳也不会在后来的日子里常感孤单了。 大明朝是没有夜生活的,更别说什么互联网了。林琳每天晚上都会将空间里的笔记本电脑拿出来,带着耳机听音乐或是看小说,看影碟。 相对于一些电影和电视剧,林琳对于一些综艺节目更感兴趣。每每看过,都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过去。 生活安稳下来后,林琳也会想到在朝鲜皇宫的那些日子。想长今,想连生。还有那曲折离奇故事发展。 不止林琳在想长今她们,她们也在想着林琳。 林琳失踪后,没有任何一个人相信林琳是自己逃出去的。林琳的一些衣物,喜欢的小饰品,还有一些散碎的零钱都放在宫里处所的柜子里面。 离开皇宫时,林琳还说着回来要好好庆祝一下呢。就连尹莫介都下了大力气地去寻找林琳。 可偌大的朝鲜,林琳就那样凭空消失了。 而朝鲜也因为林琳的突然消失,对宫女们的安全进行了大规模地安排和出行的控制。 要知道林琳的失踪可不是小事,那些尚宫们若是想要弄死弄没一个宫女,都是静悄悄地。但林琳这件事情,性质便不一样。她让那些尚宫们想到了自身的安全。 尚宫们紧张了,宫里也戒严了。这对长今,今英和闵政浩之间的三角恋情造成了大大的阻挠。也对连生半夜跑去又哭又逗狗而偶遇皇帝的行为加大了难度。 跟林琳同住的阿航一直一个人住。无论谁说什么,她都不相信林琳已经遇害了。她告诉其他人,林琳的目标是最高尚宫,她怎么可能会这么不明不白的消失不见了呢。 ................................................................................... 在大明朝的偏远小镇上,生活从来都是平静的。战争还是奸臣逆党都不会出现在小镇居民的话题里。 在小镇,谁家的猪下了几只崽子,谁家的鸡蛋是双黄的,那才是正经话题。而不正经的,便是一些风流八卦了。 可这些八卦在林琳和隔壁邻居面前,好像已经免疫了一般。从来都不会在这二人身上停留。 林琳三十岁左右的时候,便已经放弃找个志同道合的男人过日子了。这时代她想要的男人可能跟本就没有出生吧。 对外面的人说她要嫁的人以前是生死不知,后来有了消息,才知道人早没了,这么大的年纪了,干脆替夫家守节了。待自己成了望门寡后,林琳的日子比以前更加的清静了。至少隔壁那个缺了条胳膊的男人再也不会来买辣白菜了。 只是林琳却不知道,那男人却将卧室从东面屋子移到了西面的屋子里,就连床也紧紧地靠在了最西面的那面墙上。 每日晚间闲来,便会侧耳听着墙那面林琳撩猫逗狗的声音。往往听住时,便会莞尔一笑。 林琳是个怕寂寞的。所以四下里寻摸着养了只狗,又养了一只防耗子的猫。因着猫和狗都是一个窝里养大的,倒能和平共处。 有了这两个家伙,林琳的生活也不再那么单调无趣了。而隔壁的男人也不敢在天暖的时候跳到自家院子里的果树上往林琳这边瞧了。 以前林琳没有养狗或是狗儿还没养大的时候,男人总会跳到院中的大树上,借着树叶的遮掩,看着林琳时而喂鸡,时而坐在院中刺绣。就连林琳蹲在不大的小菜地里拔草的样子,男人都觉得比别个更耐看。 可惜后来狗崽子养大了,就变成男人看着林琳,而狗崽子看着他了。弄得林琳时常会顺着狗崽子的目光看过来。这么几次后,男人便不再跳到树上去看了。而是在靠近西院墙的地方摆了一个榻。 有时一下午,林琳在墙那边安安静静地绣着花,而男人在墙这边默默无闻地听着那轻浅地呼吸声。 这样的日子一过,便是几十年。直到林琳在冬日的暖阳中再也没有醒过来。男人才踏入从未进入的宅子。 这一生默默相守,男人以为林琳永远不会知道他的心意。可在林琳房间的书桌上,一纸房契,一份拜托他善待自家猫狗的书信却是明白地表示了她的知道。 她说她知道自己是第一个发现她不在了的人,她说她留下房契和这封书信,希望自己可以妥善地照顾她的一双宝贝。 男人看罢,只身坐在林琳的床边。看着早就红颜不在的面容。第一次提出了手,放任自己抚摸那张几度梦回的容颜。 猫和狗都已经老了。他已经不记得这是她养的第几波猫狗了。不过可能是真的老了,还是别的原因,他的走近,那只老狗并没有站起来阻拦他。 她叫尹令路,是朝鲜皇宫的针线内人。内定的皇后宫中上绣宫女。在内人考核后,无故消失的宫女。 当时,他还在朝鲜。宫里出来多少人,只为了寻找她。整个朝鲜上下都被震惊了。因为没有人怀疑这一次是她自己策划的出逃行为。有人绑架了皇帝的女人,内命妇。这样的事情谁又能想得到这只是眼前的女人自己策划的呢。 那时候的自己只觉得蛮夷小国竟然把一个宫女的事情弄成了国家大事,实在可笑,正巧赶上他回国,在码头匆匆看了一眼她的画像。才想到她是那个头都不敢抬,也不敢看自己一眼的,只往自己和同伴脸上抹灰的小丫头。然后便再也没有放在心上。 他走的是官船,一路顺风顺水,不过几日便回了大明。前脚刚下船,后脚就碰到倭寇袭边。那一场战役,将士们都杀红了眼。他也亦然。待一切结束的时候,他已经找不到他的胳膊在哪里了。 本是锦衣回国,大好前程,鹏程万里。可朝廷是不需要他这样的伤残的。拿着被上官克扣过的银两,带着这些年的积蓄,他黯然地回到了家乡小镇。 而数日后,她一身男装,也来到了这里。若说没有缘分,连他自己都不相信。可是看着自己的样子,自贱形愧。 有时常想,若可以在最好的时光里与她相遇,便是今生今世,来生来世,永生永世不得超生,又有何妨? 今生,他们误了彼此一世的时光。若他年再相遇,他要第一眼便认出她来。然后相携手,永不离。 他终究是后悔了! 也许男人诚心的祷告真的有用,竟然真的让他等到了一世情缘。 那一世,当他从黑暗中走出来时,便听到巧笑嫣然的少女问他,“救命之恩呢,你是以物相抵,还是以身相许呢。” 他听到自己紧张地说道:“承蒙姑娘不弃,愿以身相许酬红颜。” ......   ☆、第一章 =1 林琳从来不知道,眼睛一睁一闭,便是一个世界。所以当她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发现她的年纪又缩水了。 她成了郭芙,今年九岁的郭芙。昨天父母不愿意带她出门,今天还在房间里闹脾气呢。低头伸出手,看着手心中一闪而过的亮点。她知道那是一颗佛珠。 每得到一颗佛珠,佛珠便化做光点,隐在她的手心里。而当左右手心各有九颗光点时,佛珠便算是齐集了。到那时候她的愿望便可以实现了。 穿上浅绿色的衣衫罗裙,按着记忆中的方法将头发梳好。林琳仔细地看了一眼面前的铜镜,发现实在是看不清这郭芙的样貌后,才不得不从空间中拿出一把手镜仔细地看了看。 再有钱有势,时代的落后,也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九岁的小萝莉,已经初具美人的征兆了。镜子中的小女孩,大眼,琼鼻,微微上翘的小嘴,红艳艳的。映在粉面桃花般的脸庞,确是粉琢玉雕,精致可爱。 打理好了自己,林琳才有心思看着这间布置精美的闺房。博古架上摆了很多瓷器和观赏的摆件。林琳只能从自己的身份上判断这些都是真品,而且一定价值连城。其他的便一无所知了。 这间房子,比她以前住过的任何一间房间都要华丽,而且还是那种带着隐隐低调的奢华。 满屋子的古董,让林琳这个大国小民有些不敢触碰。 她知道这些都是好东西,可是她却不知道这东西到底好在哪里。这估计就是普通工薪人家出来的人,少的那一份独有的底蕴吧。 想到郭芙这个侠三代的身份,又想到当年黄药师的本事,以及便宜老爹郭靖大手笔追求黄蓉时的行为,林琳便明白,她这一回再也不用为钱发愁了。 窗外鸟鸣阵阵,林琳下意识的向外看去。看到时间已经不早了。这才深吸一口,给自己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抬脚向外走。 推门出去,顺着记忆走到饭厅。此身的父母都已经到了。看到美丽不可方物的黄蓉,和有些个忠厚之气的郭靖。林琳的心中对长的肖母这一点,万千的感激。 没有哪个女人不爱美,长的像郭靖那么安全的,岂是一个哭倒长城可以发.泄的? 这种时候,还是不要肖父好了。但是林琳又想到了郭靖的个人综合条件,除了泡妹子时的土豪行为外,林琳还真的不觉得郭靖还有什么可以让她喜欢的。 蒙古人的金刀驸马?还是杨康的兄弟?丐帮教众千万,真的不知道穆念慈母子的生活? 作为女儿,她还是不发表评论了。那说出来的话,太大逆不道了。 “芙儿,快过来。今天早上特意让人做了你最喜欢吃的芙蓉蛋羹。快过来坐下吃饭,昨天晚上你就没有吃什么东西了。”黄芙抬眼看到站在门口的郭芙,语气温柔,带着暖暖的笑意对她说着。 “爹,娘。”林琳按着郭芙往日的习惯向两人道了声安。便顺着黄蓉的意做到了她的身边。或者说是她和郭靖的中间。 一张圆桌,怎么做都是互相挨着的。这一点并不用林琳多纠结。反正还是吃饱喝足更重要一些。 接过黄蓉递给她的芙蓉蛋羹,色香味俱全,可比她做的那手家常饭菜好吃多了。林琳都情不自禁地咽了一下口水。见此,黄蓉和郭靖对视一眼,眼中都有些好笑。 “芙儿真的很想出岛吗?”饭毕,黄蓉摸着女儿柔软的头发,轻声地问她 林琳歪着头,一副很认真回答问题的样子看着黄蓉,“昨天很想,但今天不想了。” 真是小孩子,想一出是一出的。黄蓉非常的溺爱郭芙,昨天也不过是下意识的觉得女儿太小,怕岛外有什么危险罢了。等到晚上入寝时,早就后悔了。她们夫妻的本事,还护不了一个九岁的小童吗? 就算是他们有一时的疏忽,大师傅也是要跟着一起去的。老人家那么疼爱芙儿,一定会寸步不离的守着她的。她还有什么好担心的。不过若是女儿不想去了,就另当别论。 “那芙儿告诉娘,你为什么又不想出岛了呢?” “娘,我想要认真的学习绣花。等娘今年生辰的时候,给娘送一份我自己亲手绣的礼物。”岛外有恶犬,她才不要出去呢。 虽然她也因为没有自保的能力在大明朝宅了几十年,但是这会子她刚过来,什么都还不熟悉,若是现在跟着黄蓉一起时间长了,谁知道她会不会发现什么。正好他们夫妻出岛一些日子,等到回来了,闺女有所改变也就不稀奇了。 其实说真心话,林琳也是想要出去走一走,看一看的。可现在还不是时候,反正她今年才九岁,以后有的是时间。 转念一想,便是等到她九十岁了,那些她想要去旅行参观的景点也不会收门票的,所以,她不着急。 黄蓉一听,那是一个感动呀,这闺女真是没白疼。母女又说了一番话,黄容才领着女儿去了外面。 此时的桃花岛上,就只有郭芙一个孩童。郭靖黄蓉二人的注意力也全都在郭芙一人身上。两人日常无事时,便轮流教导郭芙武功。而黄蓉除了教导郭芙桃花岛的武功,也会教导她一些琴棋书画。 郭芙记忆不好,但林琳的记忆却是比过目不忘还要胜上三分的。所以结合郭芙原有的基础,再加上今天一天所学,这让林琳受益非浅。 而今天郭芙的表现,也让黄蓉异常的惊喜,她生的女儿,怎么可能向靖哥哥一样笨呢。之前学习进度慢,一定是因为年纪太小,太贪玩,不定性。今天这个样子,她总算是放心了。 出岛前,总是要整理行囊。还有船上几天的吃喝用度。所以,真等到出行的时候,已经是林琳到来的第七天了。 林琳站在岸边送走了此身父母的船后,忽感一身轻。黄蓉的精明厉害,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在她的眼皮子底下装郭芙,难度相当的大。 就连晚上,她都不敢去空间里转一转。谁让她现在年纪小,还住在郭靖和黄蓉的院子里。那些武林人就连听人的呼吸声都是隔着老远都不会认错的。 若是突然间发现郭芙的房间里少了呼吸声,还不得立马奔过来呀。而且每每睡到半夜的时候,黄蓉或是郭靖都会跑到她的房间看她有没有踢被子。有时还会摸摸她的额头看看有没有着凉什么的。 这让她一刻都不能放松。 话说,她都有好久没有玩过单机版小游戏了。天天那么早就要睡下,她早就有些熬不住了呢。 此时,岛上就剩下她一主子了,原来身心的紧张也可以暂时放下来了。可七天,只是七天的时间,她竟然会觉得上辈子的事情竟然过去很久了。 虽然记忆还是那么鲜明,但情感却不在那么强烈。 也许她天生就适合过这样的生活吧。 心冷,血也冷。 岛中岁月容易过,林琳在书房里找到了很多五行八卦阵和奇门遁甲之术的书籍。本着贼不走空的理念。林琳将这些书都用空间卧室的复印机复印了一遍后,才开始背诵的。 空间小屋虽然很小,连个客厅都没有。但林琳还是将一些她想要的,或是她觉得她可能会用的着的东西都装了进去。 复印机这种作弊工具,她自然是随身携带了。不但如此,她连复印机的墨盒都配了几个,以备不时之需。 林琳看书很快,虽然这些东西并不好理解,但看了一遍,她就记住了,而且黄蓉平日除了武功也交了她一些,还有一些不明白的,等到黄蓉回来再问她也就是了。 想到自己的好记忆和誓要读遍群书的劲头,林琳不知怎么就想到了天龙里面的王语嫣。一想到她,林琳就特别庆幸这郭芙没有狗血的有个表哥啥的。 至于武功,那可是林琳的心头好。必须要勤加练习的。若是没有郭芙的记忆,林琳连内力如何在体力行走都不知道,而现在,她算是捡到了一个大便宜吧。 郭芙的内力基础,那可是世间最好的了。毕竟黄蓉的武学是出自其父桃花岛一脉,但当年也认真看过九阴真经一类上层武学的。 做为独女,郭芙所接受到的样样都是最好的。可惜先不说她的资质如何,只说她这一生最大的败笔便是砍了万千少男少女的男神——杨过的手臂。 此其大罪也。 因此罪,就算是十几岁跟着父母守卫襄阳。直至中年战死襄阳城外,也无人说她一句好话。 可怜,可悲,可叹! 唉,不想那些让人无语的以后了。林琳拿起一旁的萧谱继续看了起来。也不知道她的便宜外公什么时候能够见到。 便宜外公的碧海潮生曲可是她心仪十几年了。 手执一根碧玉萧,可比手拿和剑要潇洒的多了。 “郭芙?” 突然出现的男声,响得想入非非的林琳愣在了当场。 抬头望去,林琳突然间想到,人是经不起念叨的。她的那对便宜爹娘还不如她这个守株待兔的人呢。 连忙起身,对着那保养得体,驻颜有术的青衣男子行礼拜道:“孙女郭芙见过外公。” 孙女和外孙女就差一个字,拿来套近乎正好在此时。 小时候林琳最喜欢的武侠人物里,就有黄药师呢。现在见到来人,又怎么可能想像不到这人是谁。   ☆、第8章 第八章 青衣美大叔便是黄药师,听到郭芙机灵的回答,只是点了点头。道:“你并不曾见过我,如何便知晓我是谁?” 林琳笑眯眯上前两步,回答他:“我听我娘说的呀。” “蓉儿是如何对你说的?” “我娘说,外公仪表堂堂,最是气派。常年穿着青色衣衫,手中握有一根玉萧。而且,”林琳顿了顿,看了黄药师一眼,见他还在听,便接着说,“咱们桃花岛上,遍布机关阵法。我爹除了几处常去的地方,其他的还走不明白呢。而您,悄无声息的来到这里,除了武功高绝到岛上的侍卫都追踪不到,更是对奇门遁甲之术精通。想世间多少能人,除了我外公,还能有谁?” “哼,你爹娘呢?”对于面前的小娃,黄药师倒有些个满意。不仅样貌像极了蓉儿,就连这伶俐的性子也是像极了她。 幸好不像她那驽钝的父亲。不然他是连看一眼,都懒得看的。 他来了这一会儿,看这小娃自己在书房看着他从前收集到的乐谱,手中还在似模似样的打着拍子。他倒是知道女儿不擅长弄萧,想来这女娃应该是在自学了。 “回外公的话,我娘想您,在岛上苦等您不回来,这才想着出岛寻您去了。” “嗯。” 黄药师话少,听了林琳的回话,也没再说什么。一时间屋子里有些个静。让人林琳有些紧张。 “外公,您刚回来。我让人给您送热水,洗洗尘吧?” “暂且不忙,我来问你。你可是对这萧有了兴趣?” 听到黄药师的问话,林琳眼前一亮。语气略为轻快地回道:“是的,外公。我听娘说,外公是古今天绝绝的人物。上通天文,下通地理,五行八卦、奇门遁甲、琴棋书画,甚至农田水利、经济兵略等亦无一不晓,无一不精。尤其是您的碧海潮生曲。更是让人难望项背。” 听到林琳这一大段话,黄药师心里高兴。原来女儿对她是这么的推崇。现在就连外孙女也如此。虽然找了个傻小子,但这孩子却有他们黄家一丝精神。 被捧着心中舒畅的黄药师,当场便走到房间的另一侧,按了一个机关。 只见机关按下去后,书架自动自左右分散开来。让出了一个一人宽的门框出来。 黄药师看了林琳一眼,便走了下去。林末见此。连忙跟上。向下走了几个台阶。原来这里还有这么一间地下密室。 里面也是书架陈列,武器挂墙的。林琳一走进来,就感觉眼睛都不够用了。墙上两根鞭子,黑白各一根。还有远看就泄了一股寒气的银色细剑。 黄药师自一侧取出了一根玉雕的玉萧后,便看见林琳的眼光在那把细剑上。走过去,将细自架中取下。看到林琳的目光也跟着来回移动。心中突然觉得可爱起来。 “啪”的一声,黄药师按了剑上的一个机关。瞬时,整个剑就剩下一个圆柱型的手柄了。那手柄也不大,只比黄药师这个成年男子的手宽了二分。柄上还有一个圆钩,林琳猜想这可能是放剑穗的。 就在林琳对于古代机关制作术感叹不已的时候,房间中又传来了一声‘啪’。原来黄药师又将机关打了开来。那细细的银色剑身又伸了出来。 黄药师将手中的剑和玉萧都给了林琳。林琳接过,便跟着黄药师离开了这间密室。黄药师见林琳出来后,便合上了机关。问她看明白了吗? 林琳点头,明白这是黄药师允许她进密室的意思。 于是至那天起,黄药师便开始教导林琳吹萧。以及一些武功。当知道林琳练习的竟是全真教的内功心法后,当场便气的拍碎了凉亭的石桌。 黄药师一生没有练过九阴真经,但这份武功秘籍却是有的。全本的武功秘籍就放在密室里,是祭奠亡妻的。 虽然他没有练,但女儿和女婿却都有练习,现在竟然让自己的外孙女学那全真教的内功心法。岂不是误人子弟。 于是那天后黄药师又一次返回密室,从密室去了亡妻的墓室,将九阴真经取了出来。要求林琳抄写一份后,再还给他。 林琳知道黄药师不亲自抄写,是因为练武之人特别容易记住秘籍上所记录的功法。而林琳也知道就算是她抄完了秘籍,黄药师也不会亲自查看的。 所以林琳偷了个懒。直接用复印机将秘籍复印了一遍。然后还像这些用扫描仪传了一份进电脑。她都打算好了,等以后有时候,那间密室里的书籍,她都要好好的复印一份传在空间小屋里。那些东西,可是有钱都不一定能买的到呢。 林琳的记忆力是非常的好,好到可以模仿别人的一举一动。也因此,黄药师才惊觉的发现,自家这个外孙女的资质竟是如此的出众。 练武的根骨就不用说了,郭靖虽傻,根骨还不算太差。而蓉儿更是继承了自己的优点。现在到了芙儿身上,更是如此。 原来还担心芙儿还如她父亲那般资质一般。没有想到却是如此天份。 更让他惊讶的是他教她的兰花拂穴手,只教了一遍,她便记住了,一天的时间便能练习的很精准到位,等到第二天。竟是以有了些功底的样子。 如此练武奇才,怎不让他心喜。于是本来只是想略教一些萧法的黄药师,那是将自己能想的,会的统统教了一遍给郭芙。 最让黄药师不叹不如的便是他教她的时候,通常没有什么规律,很多时候思维都在跳跃。可小小年纪的郭芙既然能够都跟的上。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别管郭芙能不能学会这些东西。但黄药师却是把他所学所会都说了一遍,而据他观察,他的外孙女,竟然也都一一记在了脑子里。剩下的就只差练习了。 后生可畏! 现在的桃花岛因为只有郭芙和黄药师两个人,倒是附合黄药师喜静的追求。只是一想到女儿和女婿带着那个老瞎子不日就要回岛,让这一室静怡又变得吵杂。心中就会烦闷。 倒是最近几天,林琳从黄药师的一举一动中发现了黄药师有了去意。心中有些不舍。黄药师年纪也不小了,女儿成了家。竟然让自己的亲爹无家可归,四处游荡。 果然没有最坑爹,只有更坑爹。 这一日晚饭后,林琳特意拿着一些地契和地图来到了黄药师的书房。 “外公,这是我让人收集的这附近几个无主海岛的地契和岛图。您看看。” 将东西递过去,黄药师看了一眼,便抬头看林琳。林琳笑眯眯地对他说:“外公,这几个小岛离咱们桃花都非常的近。往来也方便。而且清静无人。正适合居住。我让人买了下来,准备送给外公一个,外公您挑个您喜欢的。或是没有您喜欢的,我就回头让爹娘挑个他们喜欢的。”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黄药师要是喜欢那里,就买下来,去那里居住。两岛相去甚近,往来也方便,而且独立清静,互不打扰。 若是没有黄药师喜欢的,那便让黄蓉等人去挑个喜欢的,搬过去。把桃花岛还给黄药师。 黄药师多聪明的人,一听便懂了。心中很是感动外孙女的体贴。难得在冰块脸上扯出了一个浅笑,低下头,认真的挑选起来。 他能建一个桃花岛,便可以再建第二个桃花岛。 最后黄药师选了一个不算太大的小岛,第二天便让人在岛上忙碌起来。对于郭芙的教导,黄药师也更尽心了。只可惜郭芙那了记忆和理科生的解题能力,在很多时候都不需要去问寻他人。 谁让于武功和阵法上,前者有郭芙的入门记录。后者有多年的几何考卷。 小岛还在建设中,所以黄药师仍在桃花岛中居住。直至两个月后,郭芙接到黄蓉等人的家信,黄药师才搬到小岛中。 郭芙在见到黄药师的第二天便写信让人通知黄蓉等人,可惜古代的通信渠道,以及送信人的不给力。直到前些天,黄蓉才收到信。 收到信时,杨过和武家兄弟已经跟在身边。而因为林琳版郭芙的横插一脚。竟是把黄药师留在了桃花岛上。 本来按着原著,黄药师突然回到桃花岛发现女儿一家去内地寻他的事情后,便会立即离开。然后救下程英。 但林琳来了,郭芙也没有出岛。所以,此时的程英是个什么命运,还真的是让人难料。 有些人的命运其实是注定的。比如说程英。 程英被黄药师所救,成了黄蓉的小师妹。而这一次,程英却被路过的洪七公所救,照样成了黄蓉的小师妹。 黄蓉一下船,林琳就扑了过去,揉到了她的怀里,左一声娘,右一声爹的撒娇。 杨过与武家兄弟还是头一回见到郭芙,心中对美丽的郭芙都是顿生好感。 众人互相见礼后,黄蓉才问女儿自己家亲爹是否还在岛上。 “没呢,外公听说你们回来了,就回家去了。” “回家?”黄蓉差异。这桃花岛不是她爹的家吗?爹还要去回哪个家? “外公在东面的小岛上,又建了一个桃花坞。”林琳看到黄蓉眼睛一亮,又连忙说道:“外公说了,只让你去见他。” 当然,还有她可以去了,但这么说出来,那不是给自己亲爹下面子吗?一家三口,除了他,谁都可以去见老丈人。 虽然一直不被待见,郭靖一直都知道。 黄蓉听了女儿的话,心中有些歉意地看了看她男人,然后更多的歉意和思念都奔着自已亲爹去了。   ☆、第9章 第九章 黄蓉稍作休整,安排了几位跟回来的小客人后。便乘船去见了黄药师。直至第二天方归。 而杨过等人也在休息了一晚后精神俱佳。 早饭是郭靖领着郭芙和杨过三人一起吃的。饭后不到一个时辰,黄蓉才乘着小船回到了岛上。 郭靖和黄蓉在里间说话,郭芙便带着他们三人在岛上闲逛。哪里是谁的院子,哪里可以去,哪里不可以去,简明扼要的说了一通后,便不在开口了。 原来十三四岁的杨过,缺了门牙也就那么回事。而传说中喜欢郭芙的大小武兄弟,此时的心思也够直白的。 “郭芙妹妹,以后我们就要跟着郭大侠一起习武了。以后就能天天在一起玩了。”小武开心的对着郭芙说道。 “我跟你们不一样。也不可能一样。所以要玩,你们自己玩吧。”郭芙看着用舌头舔了一下鼻涕的小武有些恶心的说道。 你们三人之间愿意怎么样怎么样,姐可不掺和进去,今天和你好,明天和他好的。谁有那闲功夫跟你们玩过家家。最后再把杨过弄到终南山去,来个虐恋情深。她不觉得亏心,她觉得那是缺德。 “你瞧不起我们?”这是早饭后一直没有说话的杨过问出了大小武没有说出来的话。 郭芙骄傲地扬起小下巴,视线扫过三人,认真的地问道:“没错。你们是会织布?还是会绣花?梳妆打扮,衣裳首饰,古董鉴赏,还有厨艺,......等等的这些。你们会哪个?既然这些都不会,我为什么要跟你们一起玩?哼” 自从接触了几乎无所不能的外公黄药师后,郭芙的欣赏眼光已经升上了新的高度。面前这三个小屁孩,她还真的没有放在眼里。 林琳版郭芙转身就走了。留下了三个半大的小少年彼此面面相窥,不知所措。 刚才的那些,他们确实是一样都不会。可是这些,是他们应该会的吗? “杨哥哥,你会这些吗?”小武问了一旁跟他一样傻站着的杨过。 杨过看到两兄弟的表情,摇了摇头。没好意思说自己曾看过母亲织布,也许能上手织一块出来。 “你们呢?”杨过自小生活的比艰难,所以这些他都不会。而他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不是他应该会的,所以有些拿不准的问了问面前的两兄弟。 “我们也不会。可是那些不应该是女人才会的吗?”大武有些想不明白,为什么母亲和义姐会的东西,郭妹妹要要求他们也会。 这个时候,小武才皱着眉毛小声的提醒道,“哥哥,杨哥哥,郭妹妹是女的呢。”而他们不是。 于是三个小少年,都无语了。因为他们不会这些女人会的玩意,所以才被瞧不起的吧。 所以跟本不是因为他们不是女人才瞧不起他们的,是吧。是吧。 ....... 因为郭芙没有跟杨过或是大小武走的近,原本抱团的两兄弟也很自然的接纳了杨过。虽然亲疏有别,但也没有出现原著中的针锋相对。 虽然三人处的很好。但黄蓉对杨过始终存在戒心。所以还是让大小武跟着郭靖习武,她亲自教导杨过习文。 至于郭芙,老丈人发了话了。不让郭靖和黄蓉两个误人子弟了。郭芙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去东边小岛直接问他。他不允许女儿和女婿参与郭芙的教导。 这一日晚间,郭芙自东边小岛回来,正好看见杨过坐在一处回廊上,烦闷的踢着腿。 “杨哥哥,你在这干什么?”不会是因为大小武能学武,所以郁闷了吧。 “你回来了?黄老先生今天可好?”杨过对面前的郭芙总有一份好感在心中。虽然来的第二天就给了那么大的一个‘下马威’。不过想想确实是如此。 女孩子和男孩子本来就不一样。他能够理解的。所以倒也不生气。而且远的香,近的臭。郭芙经常去东边小岛。有时还会住在那里。所以接触少了,矛盾也就少了。 “外公很好。不过,你好像不太高兴的样子。” “嗯”。 在郭芙的轻声追问下,杨过终于说出了心中不高兴的原因。郭芙了然的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小男孩们,都想着变强。看到大小武兄弟可以习武,他却在那里习文。心中的不平衡,必须得有。 林琳上前一步,跟他一起坐在回廊处。眼角转身间,倒是看到了一抹紫色。想到早上离开时母亲的衣着,心中便有了数。在心中组织了一下语言,将早就想好的话,说了出来。 “都说文能安邦,武能定国。母亲让你看这些。估计是想让你考状元吧。” “什么,状元?”杨过失声问了出来,他没听错吧。他们桃花岛不是武林世家吗?怎么还想着让人考状元了。 “嗯,杨哥哥聪明能干,为人又机智。这一点,大家都得见。前些天,我就听我爹和我娘说,蒙古人压境了。咱们大宋却还在纸醉金迷的想着用公主和亲呢。现在朝堂上,都是重文轻武。不说武官的地位有多低,只说皇帝老儿竟然只听文官的话,平日里毫无作为。百姓何辜,却要饱受战火的洗礼。大宋万里江山竟然如入无人之地。何其可悲,可叹。而这个时候,我娘不教你武功,却让你学文。感觉应该是跟当今国势有关系吧。” 且不说杨过听到这段话的反应,只说黄蓉听到女儿这段话,突然福灵心至。觉得她是真的可以将杨过往这知道上引的。 因为自己不教杨过武功这件事情,靖哥哥已经有些不高兴了。而自己一直没敢把自己的担心忧虑说出来,就是不想让靖哥哥知道自己的心思。 现在她的宝贝女儿竟然找到了另一种说法,这个说法,无论是靖哥哥还是杨过,都不会再对自己不教他武功有想法的。就算是他仍是想习武,只要说通靖哥哥,杨过也没有办法。 而且她还站在了大义上。嗯,想到这里,黄蓉就没有再继续听下去。她还是回去找靖哥哥吧。至于怎么说,她相信靖哥哥会相信她的说词并支持她的。 半晌,杨过才回过神来。“为什么是我,而不是大武和小武?”就算是这样,他还是好想习武的。 “很明显不是吗?他们可没有杨哥哥聪明。” “就算是不去考状元,我习武也可以保家卫国的。”杨过来自民间。对于当官这件事情,因为自小看到大,倒是比当大侠更向往一些。 “考上了状元,便能当大官了。当了大官,便可以权倾朝野,提高武官待遇,边防的守备力量,还可以阻止公主和亲了。这些武林大侠是做不到的。杨哥哥,国家到了危难的时候,还请你救黎民百姓于水火。我希望就算我爹娘没有让你考状元,入朝堂的意思,你也可以如此选择。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说罢林琳还特做作地跳到地上,给他行了个深深的礼。 “郭芙妹妹,你这是做什么。此事于我,也并非毫无益处。话说到这里,我也明白了。自是责无旁贷。”扶起了林琳,杨过承诺道。 “杨哥哥大义,小妹佩服。我自幼无长兄,今愿与杨哥哥结成异姓兄妹。从此相互扶持,不离不弃。不知杨哥哥可愿意?” 林琳想到,如果没有办法将杨过弄到朝堂上,或者说杨过最后还是和小龙女走到了一起。那他们今天结拜,至少以后郭靖就不会想要将她许配给杨过了吧。只要一想到宴会天下英雄时,杨过拒婚,她就觉得这脸算是丢尽了。 杨过的性子素来便是豪爽的,听到林琳如此说,也是激动不已,自从母亲离开后,他也是孤身一人。能有个如此可爱的妹子,也好过一个人。 不过今日天色渐晚,二人说定明早禀告郭靖黄蓉二人结拜之事后,便各自休息不提。 桃花岛很大,杨过三人分别居于其他院落中。而郭芙自从黄药师来了又走后,便搬到了黄药师的院中居住。 黄蓉见此,也没有再反对。毕竟女儿也不小了,可以单独居一院了。而且住的又是自家老父亲曾经住过的地方。里面都是机关阵法。芙儿有父亲亲自教导,而这天下间,她别的不敢说,能自由来去芙儿院子里的,岛上除了她自己,便是靖哥哥都没有那能力。而外面,又能有几人有这能耐。 有了自己的院子,行动起居也方便了许多。黄药师是真心疼爱女儿的,爱屋及乌,对郭芙也是疼爱有加。再加上黄蓉对女儿的溺爱,林琳空间里是摆满了各种名贵首饰和珠玉珍宝,古玩名画。 有些空间里实在装不上,放在了小院里。可就算是这样,黄蓉等人,还是会抽空的送一些他们认为的好东西。 回到小院,洗漱了一番,林琳便坐到床上练起了内力。内力这种东西,是需要长年累月,慢慢积累的。虽然黄药师在前两天,给了她一颗可以增加内力丹药。但林琳并没有吃。 她今年才九岁。有的是时间慢慢练。吃了丹药是可以瞬时增加二十年的内力。但对于她这种女童来说,意义真的不大。 练了一个周天的内力。林琳将今天早上黄蓉还给她的软猬甲脱了下来。自前两年,黄蓉便将桃花岛的镇岛之宝软猬甲给了郭芙。但郭芙当时就嫌样子难看,黑了吧唧的不喜欢。所以这一次黄蓉出岛的时候,特意请人给改了样式。 软猬甲从原来肥肥大大的样子变成了有点腰身的。原来是斜着系在一侧的样子,被改成前系扣的。圆领口处,用一颗上好的东珠当扣子。衣身也变长了,等到郭芙再长一长,穿上它,长度正好在大腿下面,膝盖往上十公分处。 这件软猬甲整体很想春秋穿的那种长罩衫,除了领口是东珠做装饰,其他的地方都是暗扣,从上到下的暗扣竟然有十个之多。虽是前系扣,但为了安全性,左边的衣襟比右边的宽上一二公分,所以扣子是系在右边的衣襟上的。 虽然还是有些黑了吧唧,但换了芯的人却是不嫌弃的。不过也幸好上面的那个□□被抹了去,不然身上穿了那么一件带毒的衣服,心里也怪别扭的。 现在的软猬甲对于林琳还有些长,所以林琳直接叠起来丢到了空间小屋里,只等着天冷的时候再穿它。 此时的林琳和杨过都各自下去休息不提。而听完壁角的黄蓉正在和郭靖说着杨过的事情。黄蓉多机巧善辩的一个人,对她完全没有防备的郭靖听到黄蓉想让杨过考状元的事情后,先是沉默了片刻。接着又想到这也是为了国家大义。便不在反对了。 而看到郭靖如此,黄蓉抿唇一笑。   ☆、第10章 第十章 第二日一早,当郭芙和杨过说要结拜成异姓兄妹时,还不等黄蓉皱眉反对,郭靖倒是说了一句,“我们郭杨两家本是世交。当初我和过儿父亲未出生前,便说过,若是同性,便结为兄弟姐妹,若为异性,便结亲家。谁知道两人家生的都是儿子。可算是到了这一代,正好一儿一女。我是...” “靖哥哥,我绝得芙儿和过儿的主意甚好。两人结成兄妹,也可互相照顾扶持。”做了多年的夫妻,郭靖心中想什么,还有他未尽之语说的是什么,黄蓉没有不清楚的。于是才连忙打断他的事话。她可不能让她的宝贝女儿嫁给这个性情不明的小子。 被黄蓉打断了话,郭靖并没有生气,他还算是开明。既在丙个孩子想要结拜。那便结拜吧。也算是了结了郭杨两家多年的夙愿。 本是江湖中人,必不拘泥于礼数。所以至早饭后,郭芙和杨过便是一个喊‘妹妹’,一个喊‘哥哥’。 要不是情况不允许,郭芙都想让杨过当儿子,便是当孙子也没什么。谁让她的心理年龄在那里摆着呢。 不过别的不说,只说杨过和郭芙结拜,又被郭芙‘开导’了一番后,经史子集,四书五经。那是学的相当的认真。 不但他学的认真,就连黄蓉也教的认真。一时间,桃花岛内是分外的和谐。 至于大小武兄弟,也是识实物的。看到郭芙与杨过结拜。而郭靖又顺势收了杨过为义子后,对杨过也是恭敬有加。再不似从前那般。 匆匆岁月容易过,杨过一心考状元,重振大宋。跟本也没有时间去找西毒。但郭芙记得原著,西毒好像是跟来了桃花岛。 为了彻底绝了郭靖送杨过去全真教的心,郭芙特意守株待兔,又利用本土做战的优越性,找到了西毒,并将其成功地骗到了黄药师所独居的东边小岛上。 东邪西毒,纠缠了一辈子。不说有多深的感情,但看到西毒这种样子,心中也会升起一丝怜悯之心。反正不管怎么样,林琳是将人送给了黄药师后,就当了个甩手掌柜的。 只要西毒不上桃花岛,她相信事情就会按着她希望的方向发展着。 而事实也是如此,西毒练功练成了那个样子。东邪一看便知,正好他最近也不想出岛,于是两个年过半百的武林大鳄便就此安顿在东边小岛上。 而西毒和杨过的父子缘份就此便被硬生生地斩断了。 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有时候,林琳也不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这样的杨过,可能这辈子也见不到西毒,遇不到小龙女了。这样对杨过是公平呢? 杨过十六岁的时候,也就是在桃花岛居住了两年后,便跟着郭靖黄蓉夫妻去了襄阳。此时郭芙的武功,除了内力尚浅外,九阴真经和桃花岛的武功都已经学会。 不过就是没有学武之人的那种警惕劲头。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有些慢半拍。这么说吧。如果林琳在和别人对打的时候,人家告诉她,我们要开打了,那林琳还会把学过的武术运用一下。 但要是人家在身后或是突然间给她来那么一下,林琳的下意识反应,竟然是——先往前一跳,然后边跳边尖叫。 这一点,一直到离开桃花岛时,众人也没有办法帮她改过来。 不说林琳连郭靖非要让郭芙学习的越女剑法,也使的非常熟练。只说杨过倒底还是学到了一些武功。不过并不是全真教的。而是桃花岛的武功。 主要是杨过已经知道了父亲是如何死去,以及母亲为什么不让自己报仇的原因了。 一年前,郭芙在看到杨过和黄蓉相处融洽的时候,突然想到横在他们面前的这一桩事。于是便找了一个时机,将杨康的身世和死亡告诉给了他。 这种事情如果不尽早的说开,迟早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误会和矛盾。所以林琳作为黄蓉这个坑爹祖师爷的亲闺女加嫡传大弟子,林琳毫不客气的把自家亲爹娘给卖了出去。 其实林琳以前看电视剧的时候,就觉得杨康是非常可怜的人。这一辈子,很多的东西都求而不得。 少时母亲住在华贵王府中的茅草屋里思念前夫。教导他武功的全真教师傅除了教导他武功,以让他去比武外,跟本不曾告诉过他一分一毫的是非过往。 到是那个王爷爹对他疼爱有加。十几年的疼爱是个石头都捂热了。然后亲爹突然出现了,然后亲娘也突然疯癫了。再加上师父,加上那一直等着来比武的世交兄弟,都让他去杀死养父。 连个缓冲都没有。不杀就是认贼作父。不杀就是贪慕富贵。可谁为他想一想了。那个认贼作父,他已经认了十几年。凭什么你们说杀就杀。凭什么天天见面,你们不告诉他真相,事到临头了再逼他。 若是此时此刻他真的杀了。这些人又要怎么说他,说他不念旧情,说他心狠手辣,连养育了他十几年人,都说杀就杀了,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吗? 杀是错,不杀也是错。杨康在亲身父母死后回到养父身边,在林琳看来并没有错。他似那个男人为父,已经十几年了。他当金人,也当了十几年了。 这些事情,谁又占在他的立场为他想过? 可是这个时候,她也不能全然的去洗白杨康。她只能将这些事情按着对黄蓉郭靖有力的方向去说。将一切的错都推给了欧阳克。 说他用毒,打在了黄蓉身上的软猬甲上。说在郭靖和杨康比武即将结束的时候,杨康错手一掌打在了软猬甲上。触发了□□,死于非命。还说欧阳克调戏穆念慈,但杨康奋力保护。后来斩杀欧阳克,至使中毒后,无药可解。 虽然那个时候欧阳克早死的透透了。但这并不妨碍林琳借他的名声一用。反正这种事情,现在也不好追查了。说的零碎一些,让杨过自己去拼过程。 没有哪个孩子愿意将亲身父亲想的太坏的。所以,他宁愿相信杨康是被误杀的,也不愿意相信杨康是自作孽才死掉的。再加上母亲告诉他的,不要报仇。他更是相信了这一点。 而他也宁愿相信这一点。 当杨过问起自己的名字的时候,林琳非常不厚道的在心里暗暗骂了郭靖黄蓉两口子一顿。忒他嘛的缺德了。 这还大侠呢。父亲犯的错,你让人家的儿子背这么个名一辈子。缺不缺德。 为了不让杨过心时有疙瘩,几十岁的老女人披着十多岁小萝莉的皮,继续忽悠杨过是什么‘一日三省吾身之过。’叫杨过,总比叫杨三省好听的多。 杨过听到林琳的话,想了想,他自己也觉得杨过是比杨三省好了不少。便不再想这一茬了。 因为这个时候杨过还不知道自己的字是什么。不然也没办法这么忽悠了。不过这件事情一结束,林琳便找到了黄蓉让她想办法给杨过改名字,改字去。 没见过这么折辱人的。 黄蓉经过这些日子对杨过的教导,对这个孩子也有了一些了解。心中也对当时起的名字有了些羞愧。 在当天晚上黄蓉便把要为杨过改名字的事情,跟郭靖说了。并要求此事,他什么也不要说,权全交给她一处理。杨过有多聪明,她教了他这么长时间,是非常了解的。让郭靖去说,非得坏了事不可。 尤其是自家那坑爹娘的闺女还将杨康的死告诉给了杨过。这不是添乱呢嘛。 黄蓉是个啥人呢,她不先想想自已的问题,倒是直接怪上了告诉自家闺女这件事情的人去了。 不过在黄蓉的心里,能告诉林琳这件事情的人,除了瞎眼大师傅,便是自家亲爹和半疯半傻的西毒了。可就是因此,心里虽然有些气愤,也只能忍了下来。 谁知道,就在林琳跑来告诉黄蓉的第二天,杨过也在那天的早饭后,说了自己的想法。十多岁的少年,虽然在现代还没有成年,但在古代这个年纪都是可以成亲的了。 他说他不怪郭靖和黄蓉。但他却怪上了全真教。因为杨过的理由,就连郭靖这个老实人,也觉得杨康走到最后,全真教教导他的师父确实存在着很大的责任。 杨过的话,让黄蓉放下了对他的防备。虽然戒心仍然有。但她却不在刻意的打压杨过了。也因此,在杨过将黄蓉准备的考取功名的书籍都看完后,也教了他一些功夫。郭靖也说要教他,但当他知道是全真教的武功时,便绝口不学。 最后,杨过只学习了一些桃花岛的武功便跟着郭靖两口子去了襄阳。在那里,他要停留一阵。然后去大宋皇城,参加各级功名考试。 有钱,有功夫的人,到哪里都有享受到特权。杨过是没有户籍的。但钱到位了,直接在京城办了一张户籍。 郭芙虽然还小,但也在父母守护襄阳的时候,跟着杨过去了京城。现在的蒙古人是汉人的外敌。但在她的眼中,那是华夏不可缺少的五十六个民族中的一个。与其看着他们自相残杀。还不如远远的避开呢。 郭芙化名杨芙,跟着乳名杨过,学名杨君卿的赶考学子在京城这寸土寸金的地界买了一座二进的宅子。 买宅子,买佣人。安家立户。林琳忙的热火朝天。而杨过呢,却只能摇头苦笑地看着郭芙花大价钱弄来的‘历年考试卷’。 三年的时间,杨过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拿到金殿对策的资格。三年的时间,郭芙长成了十五岁的婷婷少女。 而也是这一年,来京城安胎的黄蓉成功地生下了一对龙凤胎。这让远在襄阳的郭靖高兴不已。 古墓派,全真教好像已经离杨过越来越远。因为年纪尚轻,样貌风度都是上佳的原因,杨过成了京城众家小姐嘴中的成龙快婿。尤其是在金殿对策后,大宋皇帝赏了他一个‘探花郎’的名次。 做为师傅,婶娘,义母的黄蓉,刚出了月子便开始接待那些上门提亲的媒人。而此时的黄蓉倒是后悔当初对于郭芙和杨过结拜的事情了。 好白菜就要被别人家的猪给拱了。 这一日,黄蓉终于定下了杨过的妻子人选。说实话,要不是皇帝没有适龄女儿,而且驸马不当政这一点,黄蓉是恨不得给杨过娶个公主回家的。 杨过这些年被人黄蓉和郭芙连番洗脑后,早就没有了娶一个心爱的女人过日子的想法。他要立足于朝堂,他要振兴大宋。那么他只能娶一个对他有所帮助的世家小姐才可以。 婚事定下来后,黄蓉和郭芙便无事一身轻的去逛街了。此时的大宋正流行抹胸外穿的衣服样式。所以郭芙便穿了这么一件粉红色抹胸,浅黄色衣裙的衣服。那美丽的容貌,不盈一握的腰肢,还有玲珑有致,优雅的身姿再在让人心往。   ☆、第11章 第十一章 都说要出门看黄历。以前林琳从来不相信。但等到她白白在神雕送了性命时,才不得不相信,有些事情确实是要相信的。 记得当时,她和黄蓉刚从一家首饰铺子出来,便被人撞了一下。林琳是空有好武艺,确一点对战经验都没有的莱鸟。若是她晚穿过来几年,那个时候郭芙有了对战经验的话,也是可以拿来一用的。 但可惜,什么都没有。她被人撞了一下后,她只记得躲避面前的人,跟本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个人就拿着匕首站在那里。她往后一躲,啥也不说了,疼晕过去后,便来到了这里。 说好的习武之人的条件反射呢。不能因为她不是土著就降低她应该享有的福利待遇呀,她就今天因为爱美才没穿那件软猬甲的,没想到就栽在这一天了。 低头看了一下手心,仍然只是一个佛珠,她便知道在神雕的世界,没有完成任务。她现在所在的世界,也很有意思,距离神雕也不过百八十年。当初她妹妹郭襄刚出生,结果她眼睛一睁一闭,得,妹妹郭襄已经死了好多年了。现在就连妹妹的徒孙都死掉了。 她现在是周芷若,所在的地方嘛,也是一座小岛上。所处的时间点,是让林琳最哭笑不得的,刚下药将赵敏,张无忌和蛛儿,谢逊迷晕的时候。 她看着所有人都倒在那里,也不着急行动。这本书她看过。就算忘记了也没关系,空间小屋有这本书的电子版。她记得,周芷若拿了倚天剑和屠龙刀后,让赵敏丢在小船上让其自生自灭了。 嫁祸的办法虽然好,就是心不够狠,直接弄死不是更省事。此为事发后的最大败笔了。 然后是将蛛儿的脸划花了。这一点最让林琳无语,就蛛儿那张脸,你至于还划花呢。不花就已经很恐怖了好不好。 站起身,伸了伸懒腰。将赵敏和谢逊身边的倚天剑与屠龙刀都收到空间里去。然后拿出一一件大斗篷和□□,走到蛛儿身边,将她那只有毒的手指头划破放血。然后再她的嘴里放了两颗九花玉露丸。 这可是好东西。要不是黄蓉和黄药师陆陆续续给了她将近两百颗,她才不会这么大方呢。 离开蛛儿有一步之远后,林琳才将斗篷和面具收回去。她可不想让蛛儿在迷糊中看到她的脸。 她的空间是可以放人的。只是她不想放。谁知道别人知道了会怎么样?不过这会倒不怕什么,反正都晕着呢。就算是放进去,也不用担心那人有什么印象。 林琳本身就是个促狭的。屋中的四个人,她都仔细看了看。一会儿,坏坏地笑了。直接上前,手一伸,便将张无忌收到了空间里。然后运起轻功便跑到了之前便准备好的小木舟上,将人放到舟上,解放绳上子,让它飘远。 最讨厌优柔寡断的男人了。这会就自己跑路吧。 看着小舟越来越远。林琳收起心神,脚下运起轻功飞回了屋子。在众人未醒来前,先吃了一点东西垫饱了肚子,然后吃了一口下了药的饭菜,便趴在那里了。 等到林琳再次醒来的时候,除了蛛儿还有些似醒非醒,赵敏和谢逊都已经清醒过来了。林琳直起身,做出一副头仍有些疼的架式,看着面前的赵敏。 赵敏极漂亮美丽。清醒的时候犹是如此。一双眼睛明亮,水润。让人沉溺其中。 “这是怎么了?出了什么事情?无忌哥哥呢?” “倚天剑和屠龙刀都不见了,张无忌也消失了。”赵敏看着周芷若沉声说道。 周芷若好似没看见她的打量,转着头看了一下四周,问道:“我们为什么会昏迷?有外人上岛吗?这被下的药,好生熟悉。” 说罢便带着怀疑的神色看向赵敏。 “我的无忌孩儿呢。阿,我的无忌孩儿呢。” 此时,谁也没搭理谢逊。周芷若对他无好感,蛛儿刚清醒。而没有张无忌在此,赵敏也懒得拿谢逊刷好感度。 “我也是刚清醒过来,去外面看看木舟还在不在吧。”赵敏对着周芷若说了这么一句话后,便转身走了出去。 林琳想到周芷若对周无忌的用心,绝得此时她应该会去看一看的。便跟着她走了。至于蛛儿,此时已经发现她身体有些不对劲了。 到了刚才的地方,赵敏发现果然没有了小木舟,对于心中的猜测,已经有了根据。她实在是不愿意相信张无忌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可是倚天剑没有了,屠龙刀也没有了。这个岛,明显没有上来过外人。而他和小木舟也消失了。这一切代表了什么,不言而喻。 聪明的人,就是容易想的多。此时的赵敏已经对于自己倾心张无忌这件事,有了一种后悔的心绪。 两人一路沉默地回到了住处。林琳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坐在一旁扮演一个伤心到绝望的少女。而赵敏像是发泄一般将她的发现和猜测说了出来。 可惜面前的蛛儿和谢逊都有些偏执,对于赵敏的话,一点都不相信。他们不相信张无忌会做出这种事情。 就在他们吵闹最大声的时候,林琳站了起来。对他们说道:“你们继续,我先回去休息了。”说完也不等他们反应,径自离去。 回到休息的地方,林琳想到了空间小屋里的倚天剑和屠龙刀。里面藏的东西,她手中都有复印件。所以并不需要破坏它们现在结构。 周芷若的武功真的只是一般般,轻功好一些,有一点桃花岛的影子。但其他的武功就真的差别人意了。 她决定从今天开始重新学习九阴真经和桃花岛的武功。拿出之前黄药师给自己的那颗可以增加几十年内力丹药。考虑了一番后,仍是没有吃下。 现在的环境还算安全,除了那么几个书中特别强调的人物外,其他的,以周芷若的武功倒是都能应付。现在就吃这份丹药。还是有些早了。 就这样,一连多日周芷若都留在房间,或是睡觉,或是打坐。就是没有出去过。周芷若的反常,此时已经算不上反常了。 屋子很少,她就坐在那里打坐,蛛儿和赵敏总是能看见的。所以也只是当周芷若被张无忌伤到了心。才会如此。没看见谢逊更是老了不能再老了吗? 林琳一直以为会是张无忌醒来然后带着人来解求她们,没有想到最后竟然是赵敏的人先找到了他们。 赵敏难得好心地带着同是天涯流浪人的周芷若和蛛儿乘船离开了。而谢逊却仍是不相信张无忌会做出那样的事情,所以死也不肯离开,只在这无人的岛上等着张无忌回来找他。 临行前的那天,林琳找到了谢逊。对他说道:“倚天剑和屠龙刀是我拿的。张无忌是我放在木舟上送走的。” 谢逊一怔,脸上带着一股子释然。“周姑娘为什么要把这些说出来。” “倚天剑和屠龙刀本是郭家的东西。两件兵器互击,便会从中间断裂开来。在断缝中,藏着桃花岛的地图。”至于武功秘籍什么的,林琳是不打算说出来的。那是完全没有必要告诉面前的老人的。 “当年郭靖和黄女侠战死襄阳城时,曾经利物天外玄钱制成两样兵器。那便是倚天剑和屠龙刀。里面藏着桃花岛的地图,便是希望郭襄女侠和郭破掳少侠可以姐弟在大战后,回到最后的世外桃源去。以待东山再起。只是没有想到,” “原来是这样。” “我并非郭家后人,所以没有权利处置屠龙刀。但倚天剑却是我派祖师传派之物,必是要拿回来的。张教主轻信赵敏,我又不敌于她。只得使出这样的手段。我刚才已经将屠龙刀放在了您老日常所居的那张榻下。等我们走后,您便过去取出来。不过倚天剑和屠龙刀就此消失于江湖,无论是您,还是我峨眉都将不在受到骚扰。” “此事,也幸好知道的人不多,不然我无忌孩儿的品性便会受到质疑。”此事就这一点让谢逊不太满意。 “岛中便是你我共四人,您和蛛儿是坚信张教主的。而我是知道内情的。至于鞑子郡主,理她作甚。” 谢逊想来却也是如此,明教的宗旨一直不变,而现在他的无忌孩儿又是教主了。当然还是不要中鞑子郡主走的太近为好。那鞑子郡主误会了,也是好事。 “此事,还希望谢大侠为我保密。不然无论是我还是全是女流之辈的峨眉,将永不得安宁了。” “这是自然,你放心吧。你若是不自己说出去,我谢逊有生之年也不会吐出半个字。”这件事情,她完全可以不告诉任何人,但这周姑娘之所以告诉自己,还不是想要让自己不要伤心嘛。这份心意,他领了。 赤子之心。 “你刚才在岸上对谢逊说什么了?”刚才他们一群人都上了船,只有周芷若在岸上对着谢逊说个没完。 “劝他跟我们一起离开。亲生的都不一定孝顺双亲,一个十几年没见的义子,谁知道靠不靠的住。”对于赵敏的问话,周芷若想也不想的说了这么一句。 本来看原著的时候,她就不觉得张无忌对谢逊有多孝顺。 赵敏听到周芷若的话,眉毛轻挑,呵呵笑了一声,便去了船舱。 周芷若也是个可怜的,没了倚天剑估计峨眉也容不得她了。她赵敏虽然也是个无力不起早的,但总算是有了那么一分香火情在那里。不然她直接走人,让这周芷若和蛛儿陪那谢逊在岛在等人去岂不是更好。 也不知道那个张无忌此时身在何处。可惜了她的一份情义。果然汉人都是诡计多端,狡诈阴险的。 聪明人都容易想得太多,而想太多的人又容易猜忌别人。赵敏够聪明,想的也多,而与张无忌接触还不够多,也不够深。所以理所当然的不信任,可想而知。 被赵敏暗骂的张无忌这会终于靠着小木舟飘到了岸上。   ☆、第12章 第十二章 张无忌刚上岸,便被明教的兄弟发现了。一路将其引到明教的落脚点。洗漱过后,用过餐点。在当天下午便见齐了明教的那些首脑们。 当杨逍等人听到张无忌这稀里糊涂地上了岸的经过后,都在猜测是何人将他弄到了小舟上。 因此时,众人并不知道倚天剑和屠龙刀的事情,所以在他们猜测的过种都一致认为是谢逊所为。小舟太小,无法将所有人都带回中原。谢逊不忍义子虚耗光阴,遂弄晕张无忌,让他独自返回中原。 至于另三位姑娘,在谢逊的眼中,自然是没有自家义子重要,更何况,只要义子回到了中原,一定会回来接他的。所以,不过是谁先走,谁留下的问题。 杨逍将心中的想法告诉了张无忌,张无忌也比较认可这种说法。只是心中仍是不解义父究竟是怎么将他迷倒的呢。 而此时独自在荒岛的谢逊,正拿着失而复得的屠龙刀打猎呢。这把刀陪了他二十多年。在那么多人来了又走的岁月里,只有它一直陪在自己身边。 虽然他也知道那位周姑娘所说的关于屠龙刀的秘密并不一定是真的。但那又如何。刀和剑他也看过了。刀上的秘密他找了那么多年,也没有发现。如果真的要让两种兵器互击断裂,才能知道。那他情愿什么也不知道。 倚天剑那么长,也不知道那位周姑娘如何将它带回中原。不会是还藏在岛上吧。不,不会的。如果那把剑真的还藏在岛上,那位周姑娘是不会把真相告诉他的。 想那位鞑子郡主聪明外露,竟在眼皮子底下让人设了一个这么大的套。果然是不会叫的都会咬人呀。 这么一想,原来的那位小昭和殷兄弟家的蛛儿倒是难得的人才。他的无忌孩儿性子太真的了。配个太聪明的是不会吃亏,但要是被坑一下,估计都不会知道呢。 娶媳妇嘛,还是笨一点,性子直一点的更好一些。 谢逊想完这几个儿媳妇选人,便又想了一会他的宝贝义子这会在什么地方。然后才又想到起程回中原的周芷若等人。 蛛儿一心躲在船舱里不出来,而周芷若也是如此,一直在船舱里练武功。有时候赵敏也会让周芷若出招来切磋一下,但周芷若只是笑笑,并不动手。 每当赵敏言词伶俐的让她招架不住时,周芷若便吐出‘万安寺’三个字。让赵敏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跟她动手。 其实此时的切磋,赵敏真没有偷师的心思。不过是船上烦闷。找点事做罢了。 “回到中原,你有什么想法?” “先回趟峨眉,交待清楚。然后出海。找一个没人的小岛过隐居生活。”看了一眼赵敏,林琳笑着将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 她还记得回桃花岛的路,她想去那里看一看。还有东小岛,现在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至于峨眉掌门,她可没放在心上。谁愿意当谁当去吧。 倚天剑她是不准备交给峨眉的,峨眉是护不住的,给了她们,无异于是给她们招祸呢。至于别的事情,她还真的没有想到。 至于一统江湖,千秋万代什么的。呵呵,别开玩笑了。 “你要是没地方去,可以来我们王府。”赵敏对周芷若提出邀请。 “我此身的父亲,便是在汉水河畔,死于蒙古人的手上。去你们王府做什么?报父仇吗?” 她从小看这本书的电视剧,便非常的喜欢赵敏。尤其是贾大美女版的,所以就算是到了现代,她也不讨厌她。 赵敏在张无忌消失的时候,便发现周芷若对她态度改变了。她一直以为是因为那个男人的消失,现在看来,倒又好像不是了。 “你想报父仇吗?” 听到赵敏的问话,周芷若抿嘴一笑。看着前面的大海一点一点变红,心中的感觉很奇妙。怪不得以前总听人说多看看日出和日落呢。 “杀我父亲的那些蒙古人,当场便被武当山的张真人剿灭了。所以,”话停在此处,周芷若让赵敏自己去想。 “哼,你们倒是悠闲。”蛛儿拿着茶壶终于在上船多日后走了出来。 “殷姑娘” “蛛儿姑娘” 周芷若和赵敏同时出声,但对殷离的教法却截然不同。殷离挑挑眉,并不言语。 “你的脸好了?”赵敏毕竟是女儿家,看人都是先看脸了。 “嗯,好了。你们在这里干什么,聊天?”最后两个字说的有些嘲弄意味。 “如你所见,确实如此。” 赵敏:“......” 殷离:“......” 看到两人直直地看着她,周芷若笑着问赵敏:“我说的不对?” 赵敏先是一怔,然后朗声笑了起来。笑声清脆。殷离想了想,也笑了。 这一晚上,三人一直聊了很久。聊赵敏统领各路人马,聊殷离练的那毁容的武功。聊周芷若在峨眉门上,跟一群女侠们不得不说的一二三事。 而女人的友谊也是非常奇怪。原来抛开了那个让她们挣抢的男人,其实她们还是可以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只可惜,关系融洽了。她们也要上岸了。殷离自从那两颗九花玉露丸被彻底消化了,无论她怎么练武功也不会伤到脸了。所以上岸后,她便直奔殷家所在的天鹰教,准备给殷家找点事情做。 赵敏一上岸便被某位蒙古贵族爱慕者缠上了。只来的及给周芷若一个眼神,便匆匆带着人走了。 而周芷若,提着赵敏给准备的行李和盘缠按着记忆向峨眉行进。 至于张无忌,那是谁?她们认识吗? 周芷若会儿骑马,但林琳不会。就算是有着周芷若的记忆,看着那么高,脚那么大,还有一口整齐的大白牙的马,林琳是说什么也不敢骑上去的。 当初在神雕的时候,她就特别的害怕。所以出行都是别人带她或是她坐马车的。 此去峨眉,数百里路,打死她也不会走着去的。所以周芷若便去牙行,雇佣了一辆马车和车夫,这才坐着马车,慢悠悠的向峨眉行去。 慢点无妨,反正她时间多的是。 一路走走停停,中间还碰见了赵敏散在江湖各地的消息探子。所以某一天早上,几个蒙古兵带着绍敏郡主的书信和礼物到她面前时,周芷若才知道她做马车回峨眉是一件多么稀罕的事情。 拿出纸笔,给赵敏回了封信后,周芷若又继续往前走。 等到周芷若以她的方式顺路顺到大理,然后又顺路顺到苏杭时,距离她们分开已经有了数月。这时,赵敏又来信问周芷若的行程。 周芷若便比上次写信更认真的告诉她,这一回儿,她会直接回峨眉。中间就哪也不去。 赵敏接到周芷若的信后,有些不相信的将之前几封回信都拿了出来。然后在最后一封信上点了点。 赵敏敢非常负责任地说,周芷若不可能真如她所说的逛完了大理就回四川。 周芷若坐着马车,带着马车夫,将这大元的土地十亭走了七亭,最后到襄阳祭拜了一番郭靖和黄蓉才转道回到峨眉。 除了拦路抢劫的,谁也不知道峨眉的周芷若会坐在这么一辆马车里。而那些蒙古元兵,每每拦截时,周芷若都会将一块汝阳王府的令牌递到马车外面去。 所以,就算是周芷若再貌美,也没有哪个会打她的主意。 果然,有个郡主朋友就是方便。 姐朝里有人。 在山脚下,林琳对着给她赶了将近小一年的马车的车夫说了声,让他在山脚下等着她。她明后天便会下山。然后回到当初租马车的地界去。 马车夫是个老实人,开始林琳只说回峨眉的。可走着走着,路就偏了。然后十多天的路程就走了小一年。但马车夫他老实呀,这一路的劫匪,蒙古大兵的。他是一点反对的意见都没有了。这会儿听说这姑娘还要坐着马车原路回到出发点。 心中是既高兴,又害怕。高兴终于可以回到家了。害怕这姑娘再一次不着调,回家再走了小一年。 真要是那样,也不知道他刚一岁半的儿子还认不认识他。 二十岁上下的周芷若,竟然长的跟十五岁的郭芙一般大小。所以自从发现郭芙的衣服,周芷若也能穿后,林琳也没有再买过衣服。 不过,倒是让赵敏送了她几件蒙古袍。曾经她只是去旅行的时候穿过这类的衣服。照张像好几十块钱,照完就要立即脱下来。 现在有个蒙古朋友,怎么说也要弄几套蒙古袍穿不是。 郭芙的衣服质料上层,做工精致。穿在周芷若身上,也能穿出风范来。 所以一身大家闺秀样了的周芷若一直到了山门前,才被守门的峨眉弟子认出来。 一番急跑通报,丁敏君带着她的跟随走快速的走到了周芷若的面前,拦住了她的去路。 “周芷若,你还有脸回来?” “我回来了。”对着丁敏君气急败用的样子,轻描淡写的回了这么一句。 被周芷若气到的丁敏君提剑便要刺过来。林琳早就防着她这一手呢。看都没看她一眼,飞快的飞起一脚,用了八成的功力,直接将人踹了老远。 “我此时还是峨眉掌门呢,丁敏君你要犯上?”轻轻弯身,弹了弹裙角。 丁敏君没有想到周芷若一脚就能将她伤到现在都起不来身的地步。又看到周芷若弹灰的样子。气的大吼道:“周芷若,你这个贱人。什么峨眉掌门,我不承认。” “噢”,然后周芷若好笑地看了丁敏君一眼,但不在理会她。 你谁呀?承认与否都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吧。 “去叫静字辈的师姐,到后面的静室来。”无视了丁敏君,对着一旁的贝锦仪吩咐了一声。便自去后面静室了。 “周芷若”丁敏君头一回发现,原来被人无视比针锋相对更让人气愤。   ☆、第13章 第十三章 因为林琳在外面给丁敏君的那一脚,让尾随周芷若到后面的几个峨眉弟子都有些胆颤。丁师姐武功多厉害呀,周掌门竟然将丁师组一脚踹出去老远,半天爬不起来。怪不得人家是掌门呢。 小弟子静悄悄地上了茶,而一直在后山清修的几位静字辈师姐也在峨眉弟子的通传下,来到了静室。 几位静字辈的师姐倒是都有些分寸,见面便行了参拜大礼。林琳坐在上面直直地受了。一点也没有感到受之有愧。 打发了那些小弟子,只留静字辈的师姐在房间里。林琳才将此次回峨眉的原因说了出来,“当日师傅受难前,曾将这峨眉掌门之位传授于我。我本不应辞。只是心恋红尘,不愿出家。于是师傅便交待脱困后,待江湖风波渐消时,找一位静字辈的师姐,将掌门之位传于她。后来师傅曾叮嘱我,一定要找回倚天剑。可惜我远赴海外,仍是没有找到倚天剑的下落。师傅交待的两件事情,竟是都没有办好,心中愧疚不已。” 几位静字辈的师姐都互相看了看,她们谁也没有想到周芷若这么久没有回来,一回来竟是为了这件事情。 “我此次回来,便是先将掌门之位传下来。然后便安心去寻找倚天剑。哪怕十年二十年,也要完成师傅临终前的遗命。”林琳版周姑娘说的那叫一个慷慨激昂,让一旁听的几位静字辈女弟子乱感动了一把。 这回几个静字辈的师姐是真的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再清心寡欲,那也是一派掌门。没看丁敏君天天蹦跶,为的不就是这掌门之位吗? “别的,我也不多说了。咱们师姐妹还是都遵循师父的遗命吧。”林琳想抬起手腕看看表,刚抬才起便发现不对劲。连忙掩饰性的,而抬起的那只手抚了抚头发,顺道看了看窗户的天色。 “已进午时了。午饭后几位静字辈的师姐就按现在的顺序,从左到右的,一人一个时晨进来一位。我有几个师父出了考题要问几位师姐。问完后,便从最接近师傅给的答案中选择一位师姐。” “是。” “师姐都去用膳吧。” 现在的周芷若还是掌门,所以以人听到周芷若的话,都恭敬的退了出去。至于周芷若的饭食,自有小弟子送上来。 不过小弟子送上来的饭菜,周芷若却是不敢吃的。谁知道丁敏君会不会疯了,像她下毒呀。 走到静室后面的屏风后,林琳直接进了空间小屋。在那里自己煮了一碗什锦面,又玩了一会电脑,这才走了出来。 平时供人打坐的长榻。因为刚吃饱,所以林琳是半躺在上面的。静字辈的几位师姐,看起来人品还都不错。当然,这是从周芷若的记忆中看来的。 反正一会儿就知道谁行谁不行了。 下午,静字辈的师姐,一个一个进来了。进来的人,答完周芷若的问题后,便在隔壁旁听。除了第一个的回答的问题没有人听到外,其他人的答案先于她一步回答的人都听到了。 林琳问的问题一共就四个,一个是如果你当上峨眉掌门,你都要干什么?如果将来武林再起纷争,作为峨眉掌门你会怎么选择。第三个是,现在各处都在起义抗元,峨眉要怎么做?如果发现有弟子败坏峨眉名誉,又当如何处理。 其实林琳心中早就取了静玄师姐的。但她也不想那么武断。所以让人按顺序进来的时候,便是让静玄参先进来。她的回答,便只有林琳一个人知道。就算是真的只选择静玄,也可以有个区别。 众人倒不会想到林琳早就心中取了静玄,要是真的如此,那她回来的时候,便可以直接说灭绝师太要她把掌门之位传给静玄便是了。何苦弄这些。 几位静字辈的师姐,心态都非常的平和,很少有激进的。说是悄悄处理败坏门风的弟子,休养生息,不参与起义与武林纷争的等等。 而这些人里,最让她满意的,竟然还是静玄师太。虽然静玄也有很多的缺点,但当了这么多年的大师姐,她个人的威望不可小窥。 于是在最后一位师姐答完,林琳便说了静玄师姐的答案最符合师父的。至于静玄说的是什么,林琳并没有说。只是说几位师姐如果有想知道的,下去自问便是。 当天做了决定,林琳便在第二天早课后,将峨眉换了掌门的事情告诉了所有的峨眉弟子。 不说丁敏君心里认为的除了她没有人适合峨眉掌门的位置外,其他人倒是都能够接受。至少比接受周芷若这个小师妹更快一些,也更诚心一些。 峨眉掌门的大典,订在了二个月后。而这期间静玄便要以掌门人的身份履行一代掌门的职责。至于周芷若,早就在当天的早课结束后,便下山了。 谁让她有师傅遗命在身,片刻不敢耽误呢。 “姑娘,今天晚上咱们是赶一赶,还是在这里歇息。”马车夫在路过一个小镇的时候对着坐在车里的周姑娘问道。 两人走了一年了,马车夫这句话的意思她明白。今晚歇在这里,他就进镇找客栈。要是不在这休息,他一会儿就快马加鞭,争取在天大黑前赶到下一个镇子。 “就在这吧。”林琳向外看了看天色,发现此时已经离太阳落山不远了。留在这个镇子住一晚,明早再赶路便是了。 “好嘞”,马车夫听到林琳的声音,便赶着马车一路轻跑的向镇中心而去。 在一家看起来颇有规模的客栈门前下了车,还不等林琳抬头看一看这家客栈是叫‘悦来客栈’,还是叫‘有间客栈’的,便被一声‘芷若’打住了。 林琳转头,眯着眼细看了一下,站在不远处的男人。 原来是他。 “宋师兄,别来无恙。”宋青书身边,穿着破衣烂衫的是谁呢,不会是陈友谅吧。 若真的是他,那么今晚她必杀他。 只要想到这个人,就会想到那时的襄阳城。想到这位陈友谅这根搅死棒会做出来的事情。 林琳并不憎恨蒙古人,但却是看不上陈友谅的为人。虽然她也和赵敏关系融洽,但赵敏与她都明白这份有友谊的底线在哪里。 可陈友谅的性质却是不一样的。 相信上苍会原谅她州官放火的。 “芷若,你去哪了。我到处找你也找不到。数月前,我听说你跟张无忌出海了。可是张无忌早就回来了。竟是你的一点消息都没有。” 宋青书像是点了快嘴技能一般,两步走到她面前,便说了这么一大串话。都快赶上放鞭炮了。 “一年多前,我便回来了。因为丢了倚天剑的下落。我是满江湖的跑。” “我听说峨眉掌门下个月便要举行继位大典?”宋青书有些担心周芷若,是不是被峨眉欺负了。 “是呀,两个月前,我回了一次峨眉。我师傅临终前让我接下峨眉和找到倚天剑。但两件事情实在是没有办法同时做,所以便在之前回山的时候,将掌门之位传给了静玄师姐。这样,我也好安心的去找倚天剑。” 宋青书听了芷若的话,有些无法理解她的决定。她完全可以在峨眉当掌门,然后派弟子去找倚天剑的。何苦这样劳累自己。更何况那可是峨眉的掌门呀。 “周姑娘不觉得放弃这到手的掌门之位很可惜吗?” 林琳将头看向发音处,看了一眼那人,又看了一眼宋青书。宋青书知机,连忙说道:“这是丐帮的陈友谅,陈长老。” “幸会。”林琳点了点头。心中确定了今晚必要杀他的决心。 此人就是个祸害,万不能留他在世间。 “周姑娘贵人多忘事,今天之前,我与姑娘曾有数面之缘。” “噢”。见过就见过呗。 阵友谅没有想到周芷若在听了他的话后,只轻轻地噢了一声就完事了。这什么人呀这。 “宋师兄,我要去住店,便先行一步了。”这时林琳才想起他们在这大门口寒暄了半天了。 “噢,噢,我们也住在这家店。他们家的卫生不错。”宋青书找了周芷若这么长的时候,今天终于找到了。心情别提多兴奋了。一边说一边引着周芷若往店里行去。 “姑娘。”这时还站在店门的马车夫,赶紧喊了一声林琳,希望让林琳能够注意到他。 林琳回头,笑着对他说道:“没事的,这位是我师兄。大叔进去安置马车吧。我去订房,一会直接让人把饭菜送到你房里。饭后或休息或闲逛。明天一早,晨时一刻,我们在这门口见便是。”至于陈友谅,直接被忽略了。 马车夫答应着牵马去了店小二指着的二院安置。宋青书也问了一声此人的来历。知道不过是个雇佣来的马车夫,便也不在上心。 宋青书非常的粘人,几乎是一步一趋了,好像不跟着林琳,下一刻,人就会又消失一般。 林琳早已从陈友谅的步伐中知道他武功并不高深,对于今天晚上的宰杀行动,又多了一份信心。 幸好这周芷若有与人打杀的经验。幸好林琳这一年多的旅行碰到过抢劫的。杀人已经不在有恐惧的感觉。 虽然也不麻木和兴奋,但杀人后的那种划破皮肉的感觉,却实让人有些激动。 宋青书死赖到晚饭后,才离开林琳的房间。这让林琳终于松了一直在紧握的拳头。这死小子,要是再巴巴的磨叽,她真的会忍不住给他一拳。 夜黑风高杀人夜。周芷若用着九阴真经和桃花岛武功,轻轻松松,毫不费力的解决了陈友谅后,便回房间睡觉了。 精神放松的周芷若压根没有想到宋青书的神精病,会大晚上的不睡觉,跑到她房间门口去站岗。然后又尾随着她去了陈友谅的房间。 最后再她杀完人后,悄悄的跟着她回房间,然后再回到陈友谅的房间帮她处理尸体。 宋青书早就想要杀掉陈友谅了。可惜陈友谅对他防备很深,他跟本没有下手的机会。没想到今天竟然让芷若轻松解决了。 果然,芷若都要杀的人,必然是最该死的人。   ☆、第14章 第十四章 第二天早上,林琳下楼吃了顿早饭,宋青书自然是跟着她一起吃的。至于陈友谅。林琳没问,宋青书也没说,就连客栈这边,好像也没有查觉什么。 宋青书是骑马的,直接跟在林琳的马车旁。一会便问一句渴不渴,一会又是一句累不累,弄得林琳烦的要死。 少年,请保持沉默是金吧。你这么多话,你爹知道吗? 宋青书现在算的上是人生圆满了。拿着他把柄的陈友谅死掉了,以后再也没有人知道他莫七叔的死跟他有关系了。他可以重新做人了。 又找到了失踪多日的心上人,心情就跟阳光一样明媚。怎么能不让宋青书变成话唠呢。 “你没事可做吗?不用回武当的吗?”陈友谅死了,宋青书还是那个年轻有为的侠三代,没带跟她做什么。 “我也没什么事,芷若你去哪,我护送你。等你办完事了,我们再一起回来。” “我要出海。十年八年的都不回来。你确定?” “出海?你还要出海?” “对,明天就要港口了。”说到这,林琳突然想到前面的马夫大叔,可跟着自己跑了一年了。等回头再多给他一锭银子吧。 “那你不参加静玄师太的大典了吗?” “赶不上,就不参加了。”她本来也没有想参加。 宋青书突然沉默了片刻,然后语气有些森严地问她,她退位这件事情,是不是被逼的? 林琳当场便愣住了,十分差异地说道:“怎么可能,她们想逼我,也得有那份本事呀。我退位就是不想要那位责任。怪累的慌的。这跟静玄师姐可没什么关系。你可不能误会她。” 宋青书听了林琳的解释,点了点头。既然没有人欺负她。他就放心了。 林琳扭不过宋青书,便一直让他跟着了。等到了海口,林琳给了一笔丰厚的赏钱给另位大叔后,便要找船出海。而宋青书竟然也真的准备跟着她离开内地。 “你不给武当送个消息吗?”一出门就像死在了外面一般。就这是生儿子跟没生的区别了。 宋青书:“那你跟我一起去?”他是真怕她又跑的再也找不着。 林琳:“......”,大哥,我真服了你了。 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林琳陪着宋青书去了此处武当的联络点寄放了一封信后,才乘船出的海。 至于桃花岛的位置,这些人是不知道的,所以,一路上几乎都是林琳按着地点方位指了路给他们看。 可惜到了桃花岛后,林琳大为失望。本来以为连船家都不知道的岛屿,应该还是无人居住的,没有想到,整个岛已经住满了人。而且看样子,也已经住了经年。 就连当初她在岛上居住的院落也早就无影无踪了。心中很是愤然。跟岛上的人买了一条小木船。 林琳带着宋青书一路慢慢地向东边小岛驶去。那就她存在神雕世界的最后一块证明了。 苍天不负有情人。东边小岛上竟然被机关阵法层层掩盖。不过看起来早就无人迹可寻了。 按着记忆中的解法,林琳带着宋青书一路不停的走到了主屋。 小岛很小,一共就三个院子。一个是会客之所,一个是黄药当年的居所,另一个,便是林琳磨着黄药师给她盖的院子。 先去了会客正院,里面满是灰尘。里面的机关并没有多少。但想要进去,却也不是易事。看完了和当初她离开时一摸一样的摆设,林琳眼中含泪的去了左边黄药师的院子,还是和以前一样,就连给西毒居住的厢房也是和她离开时一样的摆设。 走进黄药师的房间,在房间的书桌上发现了一个木头匣子,上面是九宫格。破解打开后,里面以书册的形式订了两本书。 拿起其中一本,细细地翻看。原来其中一本是是杨过的回忆录,另一本是黄药师的回忆录。而回忆录这种东西,还是林琳无意间提起的。希望他们想一本回忆录送给她。 没有想到他们真的写了。只可惜相隔百年她才看到。而他们却永远也不知道她能够看见。 将木匣子上的灰弹掉,林琳便双手捧着它。在屋里转起了圈。 至从上岛后,便一言不发的宋青书,直到此刻才自身后,将林琳抱到怀里。“芷若,不要难过。” “嗯,” 心情不好,就让你抱一下吧。林琳有些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半晌,林琳挣开宋青书的怀抱,“我们出去吧。”这是教导了她几年的外公的房间,宋青书还是不要在呆在这里了。 她的小院还跟她走的时候,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变化。天色这会儿已经晚了。林琳便将小院的一处厢房让与了宋青书,让他自己收拾了,今晚在那里休息。 “芷若,你饿不饿。我去找点食的回来吧。” “别,千万别。我去找吃的,你留在这里吧。”这岛上的机关,让宋青书去找吃的,那绝对是有去无回的节奏。 找到食物回来,宋青书也特别有眼力见的将院里的厨房收拾出来了。也幸好宋青书作为本土江湖人,出门在外,一些日常所需的东西都会带上一些。 林琳本来便会做饭,周芷若也是。但周芷若可没林琳做的好,她可是黄药师手把手交出来的。 挑剔精致的黄药师都能够满意的饭菜,宋青书更别提了。且先不说这些饭菜虽然少了调味料,也同样好吃的让人差点连舌头也一起吞下去。 只说这是心上人为他,只为他,亲手做的一顿饭菜。便是□□,他也能吃出皇家御膳的味道来。 晚饭后,宋青书还想继续陪着她,可她今天实在是没有心情面对他。直接毫不客气的将他打发手。关门落锁,抱着白天发现的木匣子进了空间小屋。 在那里,她先是看了药师的那本。上面明确写些,自她死后,黄蓉当场便击毙了伤她的人。然后悲痛欲绝下,带着孩子离开了京城。回到了襄阳。 而她的灵柩也被送回了桃花岛。被和冯蘅葬在了一起。后又双双牵入这座小岛。如今就连黄药师和西毒的灵柩也放在这座小岛上。 她曾经用过的东西,戴过的首饰还有她之前一直喜欢的东西,都被移到了这座小岛。现在那些东西除了随郭芙的那具身体葬在一处外,便都在这间卧室的密室里。 这本册子的最后,竟然是襄阳城破,郭靖黄蓉一家皆损役的事情。一个百岁的老人,如何承受的了呢。 合上册子,林琳的眼前仿佛看到了白发苍苍的老人,一步一步走进墓室的样子。背景是那么的孤独。 满脸的泪,顺着脸颊滴落。林琳只用手背擦过,便拿起另一本册子。 杨过的回忆录很短,时间截止在襄阳城破的前一天,杨过虽是压着本性当了文官,可朝堂上的党派之争,尔虞我诈。让杨过渐渐感到疲累。 最后在一次对同僚的轻信中,被罢官。丢了官的杨过,却感受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这些年,他也一直在习武。 再加上天赋出众,虽然学到的精妙武功并不多,但一样最普通的武功,只要肯练,也一样能练高更大的威力。 于是被罢官后,杨过安排了自已的妻儿回到桃花岛。一个人去了襄阳。 看到这里,林琳也终于明白,她白天在桃花岛看到的人是怎么回事了。原来那里竟然还有着杨过的后人。 杨过充分吸取了他年少时的教训,所以为妻儿安排的更为充分和合理。这样他上战场也能够没有后顾之忧。 郭芙的死亡,一直是他们所有人心中的痛。不能提,也不能碰。可郭芙仍是改变了她所能改变的人。 大武小武,杨过,还有小龙女。 杨过一生也没有去过全真教。对于全真教的那些人,也是当做空气般,视而不见。所以,此生,竟是从未见过小龙女一面。 小龙女,虽然时常受到一些人和李莫愁的骚扰。但却始终坚持住了,古墓派弟子不出墓的规矩。 不过,刚开始还好一些,有孙婆婆的照顾,衣食上并不太大的烦恼。但当孙婆婆也去后,她的生活才算是真正的出现了纠结。 这样的日子,她本人除了最开始的时候,不能适应。但过个几天,适应过来后,到也不没感觉什么的了。可她这样,她自己没什么想法,但不代表别人看了,也有没想法。 李莫愁在又一次找回来的时候,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下山抓了个婆子回来照顾她的饮食起居。 可就是这样,等到下次她再回来找她要古墓派的武功秘籍时,小龙女的状态也没好到哪里去。就连那个被她抓上来的婆子,也是面容憔悴的。 一问之下,才得知,婆子不会武。又下不了山,出不去古墓。再一个,小龙女也没给过她一分银子。因为小龙女从来没有见过银子。婆子从她要,她说不知道,没见过。 最后无法,每隔一段时间,李莫愁便会派自己的弟子去采购一些生活用品回古墓。因为时间长了,李莫愁倒也可以在古墓里到处走动。 可她一直到咽气前,被小龙女放进棺材里,才发现她找了一辈子的东西在哪里。当时一口气就没上来,气死了过去。 小龙女倒好,在确定她真的没呼吸了,直接将棺材盖上,出了屋子。过着她继续被师侄照顾的生活。 而洪凌波呢? 在小龙女过逝后,便离开了古墓,再也没有回去过。   ☆、第一章 =2 第十五章 小龙女终身未出古墓,杨过一生也没有见过她。这些事情,林琳并没有从杨过的回忆录中看到。 回忆录中,只写到了襄阳大战的前一夜。杨过让跟随的佣人将这本匆匆写了结尾的回忆录送到东小岛的事情。 杨过知道郭芙的遗物和长眠之所都在东小岛。这本写给郭芙的回忆录,自然是要送到那里去。在回忆录的最后,杨过还写下了,‘如果明日一战,残躯不灭,他将会再起笔续写回忆录,直到再也写不了的那一天。’ 可惜,此时的林琳却是没有看到除了这本以外的回忆录。到底发生的事情,不言而喻。 她不是郭芙,却占尽了他们对郭芙的宠爱。她不是郭芙,却让郭芙英年少逝。让家人悲痛。 她不知道自己要用什么来形容她此时的难过。直到这个时候,她才真正的明白了,为什么在寻找佛珠的时候,她的记忆会是这么的清晰。 那满是情感的记忆,让她真的有些承受不住了。 就在她这么想的时候,空间中出现了一个空灵飘渺的声音。他问林琳是否还要继续去寻找佛珠。如果不想找了,她在过完这一世后。再也不用去感悟轮回。 这样的选择,让她心动。但心动也只是那一瞬间的事情。 她要继续走下去。这才只是刚刚开始,而她才只找到了一颗佛珠。她,不想放弃。 当她坚定了信念后,空间中也没有了声音。 擦干眼泪,将这两本回忆录收起来。林琳拍了拍脸,便出了空间。 天有些蒙蒙亮,屋里的摆设也被照了出来。闭上眼,再睁开,轻轻地笑了。她是郭芙,她是周芷若,她是林琳。 调整好了心态,趁着这会有时间,林琳走到机关处,进了密室。 密室里,一共装了五大箱子的东西。挨个打开来,她在里面看到了一箱子的鞋底,和靴帮子。不过这些靴帮子都是黑白两色。 拿起来仔细看了看,原来这就是黄药师回忆录上所说的,那个北域冰火蚕吐的丝织成的布匹。 一共黑白各五匹。是郭芙十三岁时,黄药师带着西毒或抢或找弄来的。此布轻薄透气,却又让佩戴者不受寒暑之侵。便是一时染上的脏污,只要轻轻一擦便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只可惜当世只有黑白两色,黄药师是知道郭芙喜欢漂亮的颜色的,而这种布却是不能染色的。 不过做成里衣,倒也不错。西毒疯疯癫癫的说做成靴子。所以黄药师便又让能工巧匠将布料分别按颜色各做了十双靴帮子。之后,又跑回北域,将寄居北域冰火蚕的那样树给砍了一半回来。 这种树,硬中透着软,用来做靴底是最好不过的。本来他还想着让人做上几双靴子,给郭芙送过去。 可郭芙这个年纪,脚还在长,身高也在长。所以,便将木头,截成成人鞭底大小,靴帮子也按成人的做出来。等到下次见到郭芙的时候,让她自己根据大小,裁了自己合到一起去。 分别拿出了一匹做鞋后,剩下的八匹布,黄药师便将它们封存在千年防腐的木箱子里。而做鞋邦子剩下的边角料,黄药师也没浪费。让那些绣娘做成了好几副手套,绣帕,其他的一些什么的。 这些东西加上那八匹布,便整整装了两大箱子。本来这些东西,黄药师也是可以给郭襄的,但黄药师天性孤僻,他认为这是给郭芙准备的,便是郭芙用不上,也不能让别人碰。于是这些东西,便放在了这间密室里。 至于为什么不放在墓室里,林琳就不知道了。 还有三大箱子,分别是这些年黄药师收集的各种秘籍,漂亮的首饰和当初在书房密室里,林琳看了好几眼的武器,玩物。 看了一下,这五个大箱子,林琳有些头疼。她的那间空间小屋,可是真的没地方放了呀。怎么办呢。 咦,林琳眼前一亮。直接将空间小屋里的那张床取了出来。然后将这些这些箱子都放在原来放床的地方。不过放进去之前,林琳倒是将放鞭子和布料,还有各种秘籍的箱子摆在了外侧。 将箱子摆好后,才又将那张床移回来,摆在原来的位置,也就是箱子的上面。 从密室出来,天早就大亮了。因为是在空间小屋中洗漱的。所以林琳便直接去了院中的厨房。还有一个大活人在这里呢。 再怎么说,人家陪自己走这一遭,也不能让人饿着肚子。正想着早上吃点什么的时候,宋青书就着昨天晚上的剩饭菜,对付着做了一顿早饭。这会正从锅里往外拿呢。 “芷若,你起来的正好。早饭我做好了,你快来尝尝。呵呵。”别看宋青书是侠三代,但这种活计,也是抬手就能做的。 林琳道了一声早,便帮他找东西都端了出去。两人面面相对的吃起了早饭。 饭后,林琳说了想在这里长住一段时间的事情,问宋青书的打算。 宋青书只是犹豫了一下,便说要陪她在此小住。 看到宋青书这种有异性没人性,为了个女人,啥也不管的架式,林琳虽然满心看不上,但主角换了自己,倒是别有一番甜味。 早上,两人坐着昨天买的小船去了桃花岛,那里人多,自成一个小世界。她和宋青书要是想在东小岛居住一阵子,正经要采买些生活物品。虽然这些东西,她空间都有,但她也不能凭空拿出来。让宋青书起疑吧。 买了被褥,买了换洗的衣物,还买了米面粮油和其他的调味品,俩人才装了满满一船回了东小岛。 这一住,林琳便再也没有离开过东小岛。别管是元兵大败,明朝建立。 更别说赵敏看见谢逊抱着屠龙刀站在张无忌身边时的愤怒和殷离的失望了! 在这小岛住下了半年左右的时候,宋青书回了一趟中原。那一走,便是两个月。之后再回来,便采买了大量的结婚用品。 有一日早上,宋青书问她,我们的婚礼定在后天,好不好? 她向看外星人一样的看着宋青书,他哪只眼睛看到她要嫁给她了。然后,宋青书也不等她回答,又自顾的说道:“我跟我爹和太师傅们都说过了。没办法请他们过来参加婚礼了。咱们成亲,却没有什么人来,倒是委屈你了。” 看着宋青书说的有鼻子有眼的。林琳头皮都有些发麻。泥煤呀,这是个什么病症? “对了,嫁衣要按规定,明天才能送到你房里,你不会介意吧。” “...不会。”林琳单飞了这么久,并不排斥成亲。也没有矫情到非要来个你追我跑,才要嫁人。可面对这样的宋青书,林琳总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稀里糊涂的和宋青书成了亲,然后又稀里糊涂的圆了房。等到第三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宋青书还在问她“三朝回门,咱们还过吗?” 听到这句话,她算是真的确定,她是老牛吃嫩草的嫁了人。而嫁的这个人,可能还有着不为人知的精神病症。 成亲后,宋青书倒是回了中原几回,就连他们的孩子,宋青书也曾带着回过武当山。不过每一次,去的时间都不长。 宋青书真的是为了周芷若,甘愿放弃一切的人。林琳有时候都在想,若是原版的周芷若选择的是宋青书,是不是生活就会变成另一个样。 孩子们都长大后,便没有谁还愿意留在东小岛了。纷纷的走了出去。到最后东小岛上就只剩下宋青书和她两个人。 在孩子们离开的那一天,她便将岛上的机关都打开了。这份桃花源,在他们离开后,不应该再有人来打扰了。 .................................................................................... 对于林琳来说,死亡和生存往往是一闭眼一睁眼的事情。从牙都掉的只能喝粥到又一次变成十五岁的花季少女,不过是瞬间的事情。 整理了一下脑海中的记忆。这位原主有一个十分土到消魂的名字,她叫张美珠。今年15岁,祖母过逝从大陆到香港来找亲生父亲的。 早就没有了生母的张美珠,一直跟着祖母生活,至于父亲,一直在香港打工。而到这香港,张美珠才知道,父亲已经在香港成家了。 那个她叫阿姨的女人,在她来了没多久后,便开始办理移民了。她说是她有了爸爸的孩子,算命说,这一胎会是个儿子。 为了不让儿子输在起跑线上,所以必须要移民国外。 成,你们移民吧。那她呢。她刚来,东南西北还分不清呢。她老子就竟然把她独自一个留在了香港。 然后,那继母说是给她办了学籍,让她准备准备参加参加今年的联考。至于生活费嘛,先给她一笔,剩下的每个月都会给她寄来。 至于住处,那更好说,直接住在这间房子就好了。我和你爸爸移民国外,这套房子你先住着。 话说的那么好听,也不知道她爸是不是相信了。反正她是相信了。 于是没几天,也就是继母和生父离开香港第一个礼拜后,还是以林琳的时间来算的昨天。在家温习功课的张美珠,便迎来了一波客人。他们是房产公司的人,来通知明天会过来收房子的。 这个时候,张美珠才知道继母已经将房子给卖了。张美珠不相信,就算是继母不待见她,但父亲却是亲生的呀。于是连忙要联系国外的父亲。 可也是这个时候,她才发现,父亲没有按当初说好的,到了那边安顿下来就把联系方式告诉她。 伤心难过,被家人抛弃。一个晚上的时间,让年幼的张美珠想了很多。想到父亲临走时,多给她的那二万块钱还有闪烁不明的眼神,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她唯一的亲人,她的爸爸,不要她了。 然后,今天早上林琳就来到了这里。   ☆、第16章 第十六章 林琳到了这里,也没啥好说的。稍后房产公司的人就要来收房子。她现在最好吃饱喝足的离开这里。 从空间拿出一份汉堡边往嘴里送,边在屋里四处走动。三室一厅的房子,装修也不错。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家里除了家俱外,竟是都被带走了。 噢,也不能说都带走,一些细软和厨房的餐具倒是都剩下了。但那些东西,林琳也是不准备要的。 这么多东西都打包带走,她那便宜爹,是真的狠了心要这么对待亲闺女了。 果然是有了后妈,便会有后爹。 走到一旁的电话机前打了个电话,将这屋子里的,除了在合同里不能打包的东西,都送到了郊区福利院里。这些东西虽然不值什么钱,但挑挑捡捡的,也能有用的上的。与其人家买房子的当破烂处理,还不如她掏了车脚钱,送到那里去呢。 她不善良,但力所能及的事情,还是愿意做的。 张美珠的东西,林琳就没有看的上眼的。不过她手里的衣服,还真没有现代社会这个年纪的女孩能穿的。 从为数不多的那几件衣服里,林琳找出了条浅蓝色连衣裙,将她的那些学习资料都装进了空间,这才把这间屋里其他的东西,也打包交给来搬东西去福利院的工人。 将去福利院送东西的人送走,林琳在一次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家。转身关门走了。她今天的事情很多,可不能再在这里耽误时间了。 先去教务处看看学籍的问题,她对那对男女可不信任了。谁知道在距离连考就剩下二个月的时间了,她能不能正常考试呢。 在这个时代,什么最重要?十个人里就有九个人告诉你是钱。那么再问你这个时代,不能缺什么,那十个人就会有十个人告诉你,各种证件和毕业证。 若是不能参加联考,她就不能上高中。不能上高中,就不能有学历。将来找工作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再说,就她现在的这个年纪,不上学还能干什么。 从教务处出来,还要去改名字。只要一想要自己现在叫的这个名字是那个男人给起的。好就觉得恶心难受。 反正这少女的生母也姓林,那她还是叫林琳好了。那男人都不要她,凭什么还要跟他姓,没这个道理。 最后便是找房子了。虽然她不愁没地方住。但总要有个落脚点,她不能总从空间进来进去的。现在可是现代社会,被人发现,就等着千里大逃亡吧。 林琳合计了一下手中的钱。明面上那对男女给了她三万块港币,那男人又私下里给了二万块。除了这些,她还有当初来香港时,带来的几千块钱。 所以,暂时租房子还是上学是没有问题。之后的话,她还是卖件古董吧。 她空间里正好有几件元青花的瓷器,当初用来装醉蟹的。腾出一个来卖掉。估计也能得上不少钱。 现在是一九八.九年,这一件瓷器应该也能卖上二三百万吧。有了这笔钱,上大学是没有问题了。 一路坐着出租车到了教务处,果然跟她之前想的一样,那女人压根就没有帮她办理过学籍。不但没有帮她办理学籍,竟然连她的转学证明都不知道丢哪里去了。 看了一下办公人员,林琳低下眼帘走了出去。情况不太好,她跟本就没有办法向之前想的那样,塞红包走后门。 站在大门外,林琳叹了口气,伸手又招了一辆出租车。去民事局,她是一定要改名字的。以后和那些人是老死不相往来。 改名字到是很顺利。别看在大陆十五岁什么也干不了,但在香港却已经有改名的权利了。而且青少年改名字的事情太普遍了,人家办理此事的办公人员虽然对林琳连姓都改了,有些侧目,但还是让林琳在等了一个小时候拿到了新出炉的身份证。 最后林琳又拿着身份证,去了地产中介公司。找中介租房子虽然要多花一个月的佣金,但相对来说速度也要更快一些。 嘉嘉大厦 林琳抬头向上看,发现原来香港真的有一家嘉嘉大厦呀。 林琳还记得多年前,她看的那部电视剧里,男女主都住在这栋楼的事情呢。 此时的林琳还不知道,此嘉嘉大厦便是彼嘉嘉大厦。因为这栋楼的业主正好在上个月便带着考前综合证的女人去渡假村休假去了。 听说要过几天才会回来。林琳只能惋惜地看了一眼这栋楼。她刚才看了一下三楼的一处屋子,感觉非常不错。大小也合适她独居。 二室一厅的设计,正好其中一间可以当做书房呢。 果然有娘的孩子就是宝。她这原身就是可怜的草了。 “林小姐,可是相中了这套房子。若是相中的话,我们公司便可以帮着办理入驻合同。你放心,手续都是齐全的。嘉嘉已经提前在合同上签字了。”中介公司的人,在一旁快乐的推销着。 大厦的业主,是位美丽可亲的美女。是他们公司长期的合作对象。这一次因为要陪女儿去渡假,走的时间会长一些。所以就把租房子的事情,全权委托给他们公司了。 林琳一听,眼睛一亮。当下便签了一年的合同。钱也是当场付清的。 合同签完,林琳才有点汗颜。来之前还想签半年的。被中介公司的人一忽悠,便是全年全款可以舍下将近一个月钱的时候。脑子一热,便同意了。 不过,签都签完了。也没有后悔药可以买。当务之急,还是让人过来打扫房间,买家俱和生活物品才是。 打扫房间这种活,林琳是懒得干的。直接让中介公司的人,介绍了个人过来。所以,这边清洁的人在打扫房间,那边林琳就坐着车去买东西了。 买完家俱,付清款项,留下地址。林琳便又去了商场...... 当林琳彻底安顿下来的时候,都是三天后了。这一天,林琳刚练完功。便听到了门铃声。 一打开门,门外一对漂亮的母女就站在外面。两人长相非常相似,等听到年长的女人自我介绍后,便知道这两人真的是母女。不过, “你好,是林小姐吧。我是这间大厦的业主。我叫欧阳嘉嘉。这是我女儿,王珍珍。” 林琳:“...你们好,我是林琳。”妈妈咪呀,这里有妖怪。 母星,母星,我请求返回基地。 无论林琳内心多么不平静,但丰富的阅历,仍是让她礼仪周到的请两人进了屋子。 “林小姐是一个人居住在这里吗?你的家人的呢?”欧阳嘉嘉是看过林琳身份证的,这个跟她女儿一般大的少女,怎么会一个人出来找房子呢。 林琳想起昨天出去倒垃圾时,对面的房子里出来一个带着眼镜的裁缝出来送客人。楼下打更的老大爷,来来往往的人都叫他古叔。 签租住合同的时候,业主的名字因为是连笔,所以也只能看出嘉嘉两字。今天又看到这业主和她同样美丽的女儿,王珍珍。 她还有什么不明白,她这是穿到什么地方了。泥煤呀,这是僵尸遍地,妖精成群,鬼怪到处爬的世界呀。 对面那长相安全的裁缝,可是会变成饿修罗的人呢。 心里虽是这么想,但她也知道,她是不能离开这个世界的。郭芙的英年早逝,她就白跑了一趟。走了三个世界,才得了两颗佛珠。这里说什么都不能搞什么提前死亡了。 想到这里,林琳便把她搬到这里的真实原因说了出来。“我是今年从大陆那边过来的。母亲走的早,一直跟着奶奶过。今年奶奶去逝了。爸爸在香港,我就过来了。不过半个月前他和他的新妻子,带着没出生的孩子去移民了。”低下眼帘,林琳又说道:“我住的那套房子,三天前才知道已经被他们卖掉了。我联系不上他们。就只好找个住处,搬出来了。” 一段简单平实的叙述,让面前心软的两母女都热泪盈眶。王珍珍的父亲早就没有了。一直很羡慕别人家的小孩有爸爸。可现在一比,她才知道,就算没有爸爸,她还有妈妈。 比起面前的少女,她实在是太幸福了。 又说了会话,嘉嘉才问起林琳这么小,将来有什么打算。而当听到林琳想要继续上学,而学籍却出现了问题时,连忙说自己有门路,可以帮她办理学籍,保证耽误不了今年的联考。 “真的吗?阿姨。不过办这个需要什么钱呢?我手里可能没有什么现金。”听到嘉嘉这么说,林琳高兴极了。有个大人,尤其是本地人帮着办这些事情,可比她跑断腿要容易的多呢。 既然知道了自己是在什么地方。林琳就知道面前的两母女确实是可信的。呃,至少没有被人黑化过。 “不需要什么钱的,我一个同学便在教务处工作。回头你把身份证给我,我帮你办回来就是了。”就算是需要什么钱,她也不能让这么一个可怜的孤女花费。 “谢谢您阿姨。呃,阿姨,我能再麻烦您一件事吗?”   ☆、第17章 第十七章 “什么事呀?林琳。马上就要联考了,我都紧张死了。小玲还和她姑婆去了乡下。你能搬到这里来,真的太好了。我们可以一起复习了。” 王珍珍说这话时,眼睛闪亮亮的,非常的有神。林琳在心中跟杨大美女比较了一下,发现面前的王珍珍要更美一些。 “好呀,我也觉得一个人复习没有意思呢。”她虽然记忆力惊人,但这个年代的香港联考要考什么,她也不知道。 “我和小玲已经决定报考港立高中了。林琳你也一起来吧。” “嗯,好。”不用自己去挑学校,到是省了不少的时间。 “对了,林琳,你还没说,你要麻烦我什么事情呢?”看着面前的少女,欧阳嘉嘉心中不禁感叹到,幸好老公去逝时,为了女儿她挺了过来。不然那么小的女儿,可要比现在十五岁的林琳还要可怜呢。 这么一想,就是小玲那个孩子还有个姑婆疼她呢。唉,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听到欧阳嘉嘉的话,林琳连忙去卧室转了一圈。然后拿了那只她之前腌制醉蟹的元青花走到欧阳嘉嘉面前。 坛子不大,还带着个配套的盖子。林琳拿过去,便放到了欧阳嘉嘉面前的小茶几上。说道:“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是正经的元青花。当年大陆有几年动乱,我母亲偷偷藏起来的。她离开前,就说过,如果有一天,我需要用钱了。或是我爸爸不管我了。就让我找可靠的人卖掉。这东西我也藏了好几年了。幸好没让他们知道。不然,我以后的生活费和学费就真的没着落了。” 欧阳嘉嘉看着面前的古董,又听了林琳的话。觉得这是一个当妈的人都会干的。要是她走在她老公前面,估计也会给她的傻闺女悄悄留下点什么。 “我是想请阿姨帮我卖掉。您也知道我年纪小,自己去卖这东西,说不定就让人给骗了。您能帮帮我吗?” 之前听到这孩子说的那段话,欧阳嘉嘉就知道她要说什么。然后真等到林琳说出来了。嘉嘉到是一点也不意外。不过,她也有点担心。 “林琳,阿姨也不懂这个。要是买赔了怎么办?” “怕什么呢。您还能比我卖的还低。再说了,阿姨要是担心让我吃亏。还可以把它送到拍卖会去。” “要是送到拍卖会,会不会耽误你用钱呀?”欧阳嘉嘉听到林琳的话,倒觉得送到拍卖会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只是拍卖会也是时常都有的。 “不会的。我手里除了租房子买东西,还剩下将近两万块呢。无论怎么用,高中第一年的学费是不愁的。”一年多的时间,应该能卖掉吧。 欧阳嘉嘉一听她这话,心中就有了谱。知道林琳是一个人,便将林琳叫到了家里。反正楼上楼下也方便。她们家住在五楼,林琳住三楼。 吃过饭,嘉嘉便拿着林琳的身份证走了。留下来的林琳便被王珍珍拉到了书房。她是对联考真的很紧张。 面对面的复习没多久,王珍珍抬起头便看见对面的林琳已着她无法理解的速度在翻看那些练习册。 “看不懂吗?”要是看的懂,能看一眼便翻页?王珍珍想,可能还是看不进去吧? “你别担心,我妈妈一定能帮你把学籍办下来的。”应该是担心学籍的事情,才没有心思看书的吧。 听到王珍珍的话,林琳才反应过来她看书的速度可能有些问题。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好掩饰的,直接对她说道:“我记忆力不错,这些东西我以前有看过。所以看的就快了一些。”自从有了好记忆,林琳看书的速度就非常的快了。 “大陆那边的学生都是怎么样上学的?”原来是这样呀。 “早上七八点钟上课,中午休息一两个小时,然后晚上五六点钟才放学。之后便是休息一个小时,然后上晚自习,一直到九点半左右。周六周日也要上补习班。寒暑假要补课。嗯,差不多就是这样了。有些人家,为了孩子将来好,还会抽时间让孩子去上一些特长班,学习舞蹈,乐器什么的。”林琳想了想,自己小时候的事情,觉得并没有遗漏什么。 王珍珍:“...林琳,你也是这样的吗?”大陆的学生好可怜呀。 林琳耸肩,“是呀,反正大家都这样,习惯了。你们呢。” “比你们轻松了一些。”王珍珍不好意思说是轻松了很多,被林琳这么一说,她好像对于联考的事情,已经不那么紧张了。 “噢,这本我看完了。你还有别的吗?”放下数理化的综合册子,林琳问道。 “有,给你这本。对了,你英语怎么样?”她听说大陆人英语都不太好。 “还不错,我有些语言天赋,除了英语,还会一些别国的语言。我准备大学学习外语呢。将来做个翻译。”当林琳还是她自己的时候,为了高考,她的英文就非常的棒,然后日语和韩语,都是她因为生活环境和特殊情况自学的。知道自己记忆力超群时,她闲暇时便又自学了德语和法语。现在不算是中文,她就会五种语言了。 反正这种逆天的记忆力,只要看过听过,就能记住,不好好利用,就有些个可惜了。 做个翻译是决对没有问题的。上大学,再学一门西班牙语或是意大利语吧。 “哇,做翻译。这个职业很不错呢。对了,你还会什么语言?这也是你在大陆上的特长班吗?” “还有日,韩,法,德。你呢,大学要上什么学校我,考什么专业呀?” “我将来想做一名小学教师。小孩子好可爱的。”王珍珍对于林琳会这么多的语言有些吃惊,但一想到大陆那可怕的学习环境,倒不觉得什么了。不过,她确实要好好努力了。 不说别的,小玲的日语就说的很好。她也不能落后太多。 林琳听到王珍珍的理想,也只是笑了笑。这个她知道,小学二年级嘛。 话题过去了,两人又开始低头看书。林琳仍然是以着王珍珍不能理解的速度翻着书,而王珍珍也一遍一遍的在草纸上算着几何题。 一个小时过去了,林琳手中的这本书也看完了。伸了伸懒腰。林琳在考虑是不是要继续看两本书的时候,发现王珍珍解的这道题明显思路出了错误。 “在这里画上一条线,让两边成为两个等边三角型。然后你再求解试试。”拿着桌上的铅笔,林琳随手在这里画了条线。这题昨天的时候,她之前的练习册上就有。今天不过是现学现卖。 不等王珍珍说话,嘉嘉便走了进来。“你们歇一歇,吃点水果。这是我刚才回来的时候顺路去买的。”原来嘉嘉早就办完事回来了,但看到两个孩子在屋里看习学习就没有打扰。她在客厅里,正好从开着的门缝里听到林琳的说话声。这才端着水果进来的。 “妈妈,你回来了。” “阿姨,你回来了。” 珍珍和林琳同时起身,都是眼睛闪亮亮地看着欧阳嘉嘉。 “早就回来了,你们看书认真,都没注意到。快过来吃水果。”这个季节的西瓜和桃子,都非常的甜,远远的,都能闻到一股果子香。 看到两个孩子都放下了书,走了过来。嘉嘉又说道:“林琳的学籍,已经办好了。找的是我的老同学。竟没费半点事。” 无论到什么地方,都是朝里有人好办事的。要是让林琳自已去弄,一定是这个证明,那个文件的。可到了嘉嘉这边,直接给开了条子,让准备联考。 别看林琳什么文件也拿不出来。但香港还是有很多的有钱人的,他们的孩子,一般都有请家庭教师来家里教,有的也不一定会上学。等到了年纪,要么出国留学,要么就是上教务处批个条子参加联考。 欧阳嘉嘉的同学不过是钻了这么一个空子,抬抬手,就帮林琳把学籍的事情办好了。 拿到联考的准考证,林琳高兴极了。终于是办下来了。差一点,她都着如果贿.赂不成,她就去干点走.私的事情呢。 在嘉嘉家一呆就是一下午,林琳是蹭了午饭,又蹭了一顿晚饭。这才在嘉嘉的‘明天早上过来吃早饭’的叮嘱中,回了楼下的家中。 回到家里,林琳第一时间就将准考证放到了空间,这东西要是弄丢了,可没地方补去。 然后才想着今天知道的消息。她怎么就来了这里呢。这可是个没有一点自保能力,没有金手指就只能让人当下酒菜的地方呀。 回到空间,在电脑里找了一遍这部电视剧。当看到第五六集时,才后知后觉的知道,她是谁了。她是那个pipi,住在平妈家对面的那个夜总会的舞女。 下意识的摸摸脖子,林琳一咬牙,便将黄药师给她的那颗可以增加几十年内力的丹药吃了进去。 现在是关键时候了,这个时候不吃,还得什么时候。而且,她是周芷若的时候,还在黄药师留给郭芙的物品中,找到了几颗同样功效的丹药。所以,此时吃一颗,也不会让她太心疼。其实若不是吃两颗没有作用的话,她可能是不止吃一颗了。 吃了丹药,便开始运起内力,消化丹药的药效。又是一夜过去,这丹药的药效才算是全部吸收了。 而从这一天开始,林琳的一日三餐也几乎是在欧阳嘉嘉那里解决的。然后白天还要跟着王珍珍一起复习功课,时间算是非常的有规律。 不过,每隔个两三天,林琳都会去附近的超市买一些水果回来。她也老大不小了,人情世故,又哪能真的不懂。 嘉嘉和珍珍看到了,一边夸林琳客气,一边又觉得林琳特别的懂事。但不管怎么说,两人倒是都心疼起林琳来了。 这个年纪便会如此,怎能不让人心疼。 这一天,林琳从楼下上来,刚一开门,便看见了一个俏丽的女孩坐在餐桌旁。   ☆、第18章 第十八章 那女孩在林琳进来后,便转身站了起来。一双有些冷淡,和犀利的眼睛直直地朝林琳看过来。 “你是林琳?”女孩微微扬起的小下巴,让人感觉很傲娇。 “我是,你是马小玲?”这可是僵约的女主角呢。这部电视剧,林琳最喜欢的女人了,漂亮,果敢,带着无人能其左右的英爽。 尤其是这个女主角,整部戏里就没有穿过一回裤子的时候,短裙长靴,笔直的长腿。让看过这部戏的林琳非常的羡慕。 也因此,林琳的很多穿衣习惯都受到了她的影响。穿裙子,除了晚礼服,就没有穿过膝盖以下的。 就是现在每天穿的裙子都在膝盖上十公分左右。脚上也穿了一双白色的到膝盖以下的长靴。 靴子是用黄药师给她的半成品,自己在加工的。这一点,对于当了几十年的古人的林琳来说,是完全可以胜任的。 说句不好听的,她做过的衣服,绣过的花,绝对比她家对门的裁缝平要多。毕竟阿平这会才二十出头,刚刚学成手艺。 “我是。”今天的马小玲也穿的是短裙长靴。看到林琳跟她穿的差不多,心中很有一种找到同类的感觉。 她身上的这套衣服,可是她自己挣钱买的。姑婆那个老骨董,就会给她准备那么老土的衣服。幸好今天姑婆还在外地没有回来,她才敢穿成这样。要是让她看见了,一准又要骂她了。 “都不用我介绍了吗?”王珍珍在一旁插话道。 “你天天都要提起好几十遍,小玲这样,小玲那样,小玲还不回来的话,这么早出现在这里的人,除了让你心心念念的马小玲,我还真的猜不出来还有谁了。”这话不假,王珍珍的社交圈很窄,这么多年,除了马小玲以外,她和谁也不联系。 “啊哦,怪不得我耳朵天天在发烧呢,原来是你在家里天天念叨人家。”逗了王珍珍一句,马小玲又转头对林琳说,“我今天早上一来,这死丫头都跟我说了好几遍,楼下搬来了一个叫林琳的美女。” “人家哪有你们说的那样。咦,你们发现了没有。我们三个人的名字偏旁都是王字呢”,珍珍说完这句话,林琳三人相互看了看,都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 “好了,好了,快过去吃早餐,一会儿都要凉了。”开门的嘉嘉,关了门,又去厨房端林琳的早餐。出来看到这三个丫头还站在门附近呵呵笑呢。不禁好笑的嗔道。 有了马小玲的加入,她们三人仍是安静的复习资料。不过楼上的金姐打电话过来,问嘉嘉她们能不能过来打麻将。 嘉嘉怕耽误她们复习,张嘴想要拒绝。林琳忙说她们三人去楼下她那里复习就好。天天在这里,嘉嘉连看电视都不敢,就怕打扰到她们。 林琳这么一说,别人都没有什么意见。毕竟林琳是一个人住。房子大,又安静。让她们过去复习正好。嘉嘉看着她们走出去了,还说中午的时候,记得上楼吃饭。 林琳忙笑道:“阿姨,你好好玩吧。中午我们三个就在我那里吃了。我们也不能总是看书复习的。脑子也是要歇一歇的。做饭正好当休息了。对了,阿姨,中午我做好饭,给您打电话。您记得下来吃呀。” 嘉嘉笑着应了。但她觉得既然不用她做饭,估计中午的时候,她玩的正是最起兴的时候呢。那会估计是谁叫都不会离开牌桌去吃饭了。 三人到了林琳的屋子,马小玲四处看看,便在林琳的引领下去了书房。 书房里有一张很大的书桌,半圆型的。三个人,一面坐二个,一面坐一个。带过来的复习资料全摊在桌上,还能给每人留一块做练习卷的地方。 林琳看书是习惯吃东西的。让那两人坐下后,便拿出了冰箱中的水果和饮料。摆在书桌中间,好方便三人拿取。 在林琳这里,可能是没有家长的原因,珍珍和马小玲都非常的自在。也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三人在联考前复习的地方,就定在了林琳这里。 不过因为大书桌的关系,书房看起来还是有些小了,原本林琳一个人在里面,是正正好好的。现在多了两个人,总有些转不开身。 于是在决定以后都在她这里复习后,林琳当天晚上就把大书桌移到了客厅里。 本来这间屋子的客厅就不小,林琳只在客厅摆了一个l型沙发和茶几。厨房门口那里摆了个圆餐桌。现在将沙发和茶几移至原来的书房去。正好可以放大书桌。 至于现在只放了沙发的书房就被马小玲当成午休的地方了。每天吃完午饭,在林琳的强烈要求下,三人都要睡个午觉的。 一般都是珍珍回自己家,而小玲和林琳留在这里。 有了林琳的对比,就连马小玲都觉得珍珍真的好幸福。马小玲从小没有爸妈,一直是跟着姑婆长大的。林琳只剩下一个亲生父亲,不过也不要她了。 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在马小玲的心里出现。这也让了原来会在珍珍那里休息的马小玲下意识休息在了林琳这里。 沙发总是不如床舒服的,对于当初青葱岁月时的偶像,林琳还不至于吝啬到连一张床都不舍得给她准备的程度。 于是不知不觉间,那间用来午休的原书房,先是被加进去了一张床,然后是衣柜,穿衣镜,梳妆台。 等到这些彻底将沙发和茶几挤出去的时候,小玲已经从午休变成了偶尔小住了。 一晃多日,三人都顺利的通过了联考。考进了之前便看好的港立高中。而此时马小玲的姑婆也越来越忙。时常十天半个月的不回家。于是小玲算是彻底在林琳这里扎下了根。 这里衣柜内的衣服,都是小玲喜欢的风格。凡是不回家的日子,小玲都会穿她喜欢的衣服上下学。凡是回家的日子,小玲就只穿校服来回。 林琳的元青花,被嘉嘉送到了拍卖会上,卖出三百二十万港币的高价。有了这笔钱,林琳至少未来十年都不用为钱发愁了。 因为住的近了,很多事情都容易露出马脚。当然林琳不认为自己会武功这件事情是什么马脚。只是她一直扮演的易推倒软妹子质资算是彻底白瞎了。 林琳会武功的事情,和马小玲神神叨叨的神婆内在,两人都不约而同的瞒了珍珍。 知道林琳会武术后,马小玲便十分大胆的拉着最佳打手林琳,背着她姑婆接了很多小生意。每每挣了钱,便去买那些她喜欢的衣服和背包。 其实马小玲不知道,她每一次独自接生意,都是她姑婆特意为她选的。而且每一次,她姑婆都会站在不远处看着她。 直到有一次她姑婆担心她,站的距离有些近了。林琳才发现她。而这也成了林琳和小玲姑妈马丹娜的小秘密。 高中生活,一直很平静。至少林琳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她的好记忆,她是再也不会想曾经的她那样担心大考小考周考月考以及临时抽考了。 这样的日子,在高二的时候因为马丹娜的去世而结束了。拖着一条腿的何叔在马丹娜去世前,曾答应她在方便的时候教导一下马小玲。至于接马小玲同住的事情却安排在了林琳这里。 马丹娜一生并无多少积蓄,但做为马家驱魔龙族的后人,给马小玲留下的财产却足够她大学毕业了。 尤其是马丹娜让马小玲住到林琳这里,将她们的房子租出去收租金这一点,更是保证了马小玲的生活来源。 要知道马小玲跟林琳是合住,长住的话只要负担一半的费用就可以了。而马丹娜的这大套房子,可是一间小别墅呢。 弥留之际,马丹娜对林琳说,小玲还太小了。她不放心让她一个人住。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没有人知道。所以才决定让你们两个住在一起,互相照应。 但怎么样也是给人添了麻烦。她还有一些功力,这些功力是传给小玲后剩下的。她愿用这些早晚都要消失一空的功力帮林琳加持一件法器。 马丹娜是知道林琳会武术的,至于使什么兵器,却是多种多样的。有时是伸缩剑,有时是长鞭,还有时是根玉萧。所以,马丹娜让林琳自己选择加持哪一件兵器为法器。 林琳想了想,拿出来玉萧。这是黄药师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意义不同。她是真的将他当成自己的外公的。 而且玉萧看起来就没有剑和鞭子结实。虽然这把玉萧是黄药师用极寒之地最坚硬的玉芯所制。但她就是会担心它哪一天被弄碎。 玉萧不过五十公分,今天来见马丹娜前,学校有文艺汇演的采排,所以林琳正好把它拿在手心。 将玉萧递给马丹娜,看着拼命忍住眼泪的马小玲。林琳第一次对马家的祖训产生了怨念。连哭都要被禁止的女人,人生是多么的可悲。 马丹娜拿玉萧拿在手里仔细地看了看,赞道:“好萧,小何,你来看。” 何步接过来,用手弹了弹萧身,点头。确实是把好萧。便是不加持,一般的场面也不用担心。 就算是为了配上这把萧的本身,马丹娜也比刚才更正视了几分,让何叔摆好了阵,在马小玲的搀扶下,一步一步走进阵里,慢慢地打着手势,轻轻地诵读着林琳听不懂的咒语。然后在一片耀眼的五□□光中,马丹娜轻喝了一声,“去”。 玉萧便像是有了自己的意识一般,在金光中不停的转着圈。等一刻钟后,金光消失,玉萧慢慢地向下落。马丹娜便让林琳将此萧接到了手中。 在林琳点了一滴精血在玉萧上后,血被玉萧全部的收全了。这一场法器的加持才算是完成了。 而马丹娜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第19章 第十九章 马丹娜去世后,马小玲便收拾了东西全面的搬到了林琳这里。两个同样失孤的女孩子,感情也越来越好了。 再加上王珍珍,每天三个人一起去上学,再一起回来。林琳有时候会陪着马小玲一起做个小生意。有时候会陪着她去何叔那里陪读。但大多数的时候,还是会和珍珍一起回嘉嘉大厦。 林琳有一手很好的画符手艺,打起一些手势来,也是非常的标准。看到林琳这样,何叔都有了收徒的打算。 可惜林琳志不在此,学个皮毛就好。谁知道给自己找了个师傅,会不会哪天就要责任加身的。 凭地什么,在危险的时候,就要让她去送死呀。 对于林琳的拒绝,何叔也只能表示遗憾了。无论怎么样,牛不喝水,也不能强按头。 高中联考在珍珍又一次犯了考前综合病下到来了。珍珍选了文学师范类的专业。林琳选了语言大学的外国语专业。只有马小玲,选择离开香港去国外留学。 香港还没有关于神学的大学和专业,小玲家祖传是搞封.建.迷.信,专业做清洁的。林琳能够理解,虽然珍珍有些不明白,小玲为什么要出国去,但她向来体贴人。只是心情低落的准备了一些礼物让小玲在国外用。 马小玲走了,林琳才发现屋子一下子就清静了下来。以前马小玲也不怎么爱说话,但屋里多个人,便是都静静的练功,看书,也不觉得寂寞。 “叮咚”,门铃的声音打断了发呆中的林琳。林琳打开门,发现是隔壁的平妈。 “平妈,您怎么来了?吃饭了吗?”一边开门往屋里让人,一边笑着对平妈说道。 “吃了,你之前不是让阿平帮着你做件小旗袍吗?阿平刚做好,我闲着没事,就给你送来了。”平妈略显刻薄的脸,听到林琳的问话,露出了一抹笑容来。 “这么快,平哥真厉害。”接过上好锦缎做出来的改良旗袍,林琳一直将手中的水果盘放到平妈手中,自己去卧室试衣服。 林琳其时自己也能做,只是人越呆越懒。自从马小玲搬到她这里住,她上次绣花做衣服都是两年前的事情了。 这款改良旗袍,是长袖的。在香港这地界,一年四季穿什么的都有。所以也不会让人觉得你乱穿衣服。 长袖,小立领,上身是标准的旗袍样式,从腰往下便是散开的,如同苏格兰百褶裙。当然跟着马小玲接触的时间越长,她的裙子更是不会有超过膝盖的了。 而且苏格兰百褶裙,就很少有超过膝盖的。 锦缎是带着一点黄色的蝶恋花式样的,穿在林琳身上倒也显出了一分贵气。而平妈眼里,却觉得这衣服做得真是好极了。 “平妈,好看吗?”林琳笑眯眯地在平妈面前转了一个圈。反正她很喜欢。 “好看,好看。你长的漂亮,身材又好。穿什么都好看。”其实平妈更想说,她们家阿平衣服做的也好。 “嗯,还是平哥手艺好。本来我都不舍得用这块布料的,所以留了好几年。现在我都十八了,骨架子也不会再长了,这才交给平哥的。对了,平妈,我那里还有两块这么大小的布料,您让平哥还按这个样子,帮我做两套行吗?” “那有什么不行的。不是我说,你妈倒是真的很疼你。这么好的布料都给你留下了。”林琳的身世在嘉嘉大厦不是秘密。 嘉嘉大厦的客户,人都好。最开始的时候,林琳是想拿这个博分同情,让嘉嘉帮着办学籍什么的。但相处下来,她是真的喜欢上这座大厦里的人了。 平妈青年守寡,独自一人将儿子养大。要让儿子学了裁缝这个职业,说真的,林琳是佩服平妈的。虽然裁缝这份职业没有什么大出息,但有了手艺,总不会愁吃穿的。 金姐到是比平妈会做人,可是儿子呢,还不是天天装神棍。一点正事都不干。以前马小玲经常来嘉嘉大厦,但几乎都没有碰见过金姐和正中。但自从长住后,倒是渐渐的知道了,这栋楼里竟然还住着这么个神棍。 在真神棍面前,假的就是假的。马小玲时常围观正中给人开坛作法,时不时地的悄悄地去捣乱一把。弄得正中并没有像原著中在邻居中那么有威望。 因为住的近,又在有对比的情况下,很是喜欢平妈。所以两家的交往也非常的近。平妈也喜欢林琳,当然不能跟珍珍比。珍珍怎么说也是平妈从小看到大的。但跟后来搬进来的马小玲比。平妈对她也不错了。 “嗯,这是我外公留给我的,我妈特意给我留到现在。我外公对我真的非常好。”这些可不就是黄药师给她留下的嘛。 “林琳呀,这是你上次拿过去做衣服的里衬。我也给你拿过来了。”平妈开始还想不明白,相对于千金难得的上好锦缎,林琳竟然更看重这个里衬。 后来听说,这是林琳的外公亲手织的布,这才算是理解怎么回事了。相对于外公买的锦缎,林琳更看重这个亲手织出来的。平妈听到这个解释,对林琳的孝顺很是感动。 噢,忘记提了,林琳对外说的是外公家是世代与布匹打交道的。所以她手里有些好布料是人之常情。 这边林琳接过已经变成边角料的白色里衬。非常珍惜的摸了摸。然后对着平妈笑着说了一句她去将那两块要做衣服的锦缎找出来。便去了卧室。 这里衬可是那水土不浸,刀枪不入。还有冬暖夏凉作用的冰火蚕丝布呢。这可比被黄药师当成嫁妆买回来的锦缎值钱多了。 这种布,她除了给自己黑白两色各做了一套长衣长裤外,便不舍得动用分毫了。前些年,因为还要长身体,长个头,林琳就没有拿出来。 现在也只是把它们当成衣服里衬对待。只希望可以穿的更久一些。 又按着尺寸裁了两块锦缎和冰火蚕丝布。林琳便出了卧室。她可不想让人看见,这么贵重的布料,她都是成匹成匹的。 林琳交给平妈的布料,一块是蓝色碎花的,一块是红色金花的,里衬是一黑一白两块,蓝色的用白里衬,红色的便用黑里衬。 里衬都是将打将够一件衣服的,而锦缎林琳都多裁了一些,剩下的布料,林琳仍是言明要送给平妈的。 平妈也是很高兴,之前的那块布料剩下来的,阿平还说哪天去给她配一配,等到今年生日的时候就给自己做外挂子穿。现在这两块布剩下来的,让阿平裁裁剪剪拼一拼,就不用再自己花钱买了。 儿子挣钱不容易,她这当妈的,可不能浪费儿子的血汗钱。 不过半个月的功夫,那两件衣服也做好了。林琳试了试,也非常的满意。将做衣服的手工费付清后,便回家了。 回家后,林琳将衣服又试了一遍。发现除了红色的那件外罩软猬甲有些暗以外,其他的倒还真的不错。 人家马小玲有件祖传的龙战袍,她有一件软猬甲。想来配备也不低了。 上学,放学。吃饭睡觉。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眼间四年时间便过去了。她今年也二十二岁了。 想到之前看的电视剧中所说的,二十四岁的pipi被平妈掐死在客厅里的事情。林琳知道这部僵约马上就要开幕了。 马小玲已经回国了,正准备看地方,开清洁公司呢。 见此,林琳却阻止了马小玲搬出去。她租的这间屋子,虽然小了一些,但客厅完全可以当做办公室来用。而且就算是真的有些小,嘉嘉大厦不是还有空着的房间吗?和大家住在一起,不是更好吗? 马小玲担心住在一起,珍珍会知道她要开的清洁公司是干什么的,有些犹豫。 但之前跟林琳在一起也是住习惯了的。而且两个人住在一起还可以省一半的房租。最重要的是,林琳会做饭。她就不用天天吃外卖了。 想了想,马小玲和林琳便找到了嘉嘉,问寻了一下,楼里有没有再大一点的房间了。她们来的正巧,正好四楼有一家要搬走。 嘉嘉大厦的房子,每个楼层只有两套房。那家的房子就是阿平家楼上的那间,那间房比林琳的这间多了一个大阳台。但价钱却是一样的。 马小玲和林琳合计了一下,发现阳台是封闭的,位置大小可以放下林琳的大书桌。在阳台外面挂一层纱帘,既挡了点阳光,还不会太晒人。 在阳台和客厅的中间处,也挂一层窗帘。要那种既透光,又看不清阳台情况的布料最好。相信阿平经常跟布料打交道。应该能够帮的上忙。 就这样,花了两天的时间,马小玲和林琳就搬到了四楼去。这离珍珍又近了一层,往来是从来都不用坐电梯了。 家俱什么的都是现成了。原来摆在林琳客厅里的沙发和茶几,都还是原样的摆到了现在的客厅里。算了一下,客厅里还需要再摆一张马小玲的办公桌。对于这个,就是再吝啬的马小玲也要用心挑一款合心意的了。 之后便是□□照,印名片,在一九.九.七年来临前,马小玲的清洁公司灵灵堂正式开业了。 而林琳的高级翻译资格证也考了下来。   ☆、第20章 第二十章 九.七年的香港,电脑,网络已经很普及了。林琳一台电脑,马小玲一台电脑,一个背对着门,一对背对着阳台。中间相隔不过一米多,但却谁也不耽误谁。 马小玲有客户来的时候,就把两人中间的的窗帘挂上。没人来的时候,就敞开。相较于会有客户上门和经常出门工作的马小玲,林琳的生活可谓是宅到家了。 虽然拿到了翻译资格,但她却从来没有出去参加过工作,只是在家里接一些需要翻译的稿件回来做。 有的时候,一天下来,就只是穿着睡衣,居家服的在家里。让马小玲看不过眼的拉出去,义务陪她搞清洁。 人的胆子都是练出来的,从最开始的谈鬼色变,到面对长相奇葩的各路鬼怪,林琳都能淡定的吃完口里的东西,时间也不过是区区数日。 这还是当初上高中的时候,跟马小玲锻炼出来的呢。现在多年过去了,神经更是粗的犹如下水管道了。 时间不快不慢地走到了九.八年,年初的时候,林琳只要每次遇到阿平都会跟他说,香港空气和环境都不好,非常的不适合哮喘病人生活。听说大陆的云南就非常的适合平妈这种病。 阿平是个孝子,听了林琳的话,便去了解情况了。等得到云南真的适合平妈居住的时候,也不管平妈乐意不乐意。直接收拾行李去那里暂住了。 阿平想着只要确定那边对母亲身体好,他是完全不介意去那里安家的。他有手艺,到哪不能挣到他们娘俩的饭钱。 平妈不乐意,可是这一次阿平是铁了心的,要领着平妈去云南。最后阿平甚至是跪在地上哭着对平妈说,“妈,我就您一个亲人了。您在哪,家就在哪。要是云南真的对你的身体有好处。我们就去哪里安家,儿子有手艺,到哪都能养活您。您的哮喘那么重,香港真的不适合您居住。真有个三长两短,您就真的舍得让儿子一个人吗?妈,您别丢下我。您不是说还要帮我带孩子的吗?......” 平妈被儿子说的心肠都软了。更何况最近她的身体却实是不怎么好了,她也是真的不放心阿平一个人在这世上。她可怜的阿平,那么老实,她真怕她走了,再有人欺负他。而且阿平还没有成家呢。她哪放的下心。 平妈在儿子的搀扶下,大踏步的离开了既将被僵尸占据的香港。而因为平妈的离开,林琳也放下始终担心会被人掐死的心。 平妈走了,小倩也不会死了,阿平也不会变成饿修罗了。对于这样的结果,可以说,一直是林琳希望看到的。 一日晚间,林琳上楼去吃嘉嘉做的燕窝。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只要吃到嘉嘉煮的燕窝。林林就担心是剧情开始的节奏。 相对于林琳的担心,珍珍算是倒了血霉了。也不知道今年是怎么了,只要吃燕窝,她第二天就要坏肚子。 这可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到最后,嘉嘉买的这些燕窝都便宜了林琳和小玲。 就在林琳时第二碗燕窝的时候,她终于听到了她等了好久的电话。马小玲在电话的那一边问珍珍有没有空去日本。 林琳慢慢地放下了碗,看了一眼珍珍。她知道,这一回珍珍算是要受点苦头了。 珍珍挂上电话,笑眯眯地看着林琳,“小玲马上就要回来了,你要不要再吃一碗?” “不用了,我吃饱了。刚才小玲电话里都说了什么?” 说起这个,珍珍就兴奋了,开心地对林琳和嘉嘉说道:“小玲的一个客户,请小玲去日本做清洁。包往返机票和食宿。小玲问我,有没有时间。若是有的话,咱们三个一起去日本。就当是旅行了。”听说日本人很爱卫生的,怎么还要请小玲去打扫卫生? 至于马小玲为什么不问林琳,不说珍珍了,估计就算平时不怎么往来的人都知道若是没有事情,林琳可以十天半个月不出门的。而且还有好些新搬来的住户,都没有见过林琳一面呢。 众人也知道她做的是翻译的工作,但这种死宅在家里多日不出门的事情,大家都特别无语。不过好在,众人还知道,每天早晨,林琳都会去楼顶天台健身。 “哦,去日本呀。这会日本好像还挺冷的。”林琳下意识地回了这么一句后,便发现珍珍和嘉嘉看自己那不争气的眼光。 摸摸鼻子,林琳站了起来。将自己刚才的碗拿到厨房去洗刷。嘉嘉还在吃着,珍珍嘛,呵呵,她就只有看着的份了。 不过林琳在转身之际,手中忽使暗劲,直接一个劲气打进了珍珍的身体里。珍珍只感觉下腹像被针刺了一下。便没有什么感觉了。 当天晚上,马小玲喝完燕窝,林琳和她便起身回楼下,刚走到门口,珍珍便轻声叫了起来。众人连忙回到她身边。 只见她面目惨白,浑身冷汗,双手不自觉的按压在小腹上。嘉嘉吓坏了,立即便打了急救电话。将珍珍送到了医院去。 到了医院,一通检查。原来是珍珍地阑尾烂出了一个洞。必须要做手术切除掉。这样的小手术,非常的简单。所以珍珍的手术非常的成功。不过近期却是去不了日本了。 虽然珍珍有些遗憾,但林琳却为她感动高兴。伤身总比伤了心,再伤了命强。 你放心吧,你男人我不会碰的。别人的男人,我也不会动的。 珍珍和山本一夫那是注定的夫妻情缘,而小玲和况天佑的缘分却是追溯到秦朝。一切的混乱却是从日本之旅开始。避免了珍珍见到况天佑,只能让阻止珍珍的日本之行了。 珍珍缺席了日本之行,林琳倒是没有。小玲拿到了机票,第二天两人便飞去了日本。 一样的短裙,一样的长靴。一样的青春靓丽。马小玲的一头卷发,林琳的一头直顺的长头。在日本机场,让人眼前一亮。 高保仍是被小玲呛了一顿,不甘不愿的看着林琳和小玲做着出租车去了住的地方。 林琳手上还有何叔祖传的一块驱邪木牌,是去年林琳过生日时送给她的。原来是何叔有一回帮林琳批八字,算出林琳二十四岁上会有一个大劫难。渡过了,一生平安。渡不过,就没有以后。 拿到木牌后,林琳特意给木牌换了一条神雕世界带来的天蚕丝绳。然后林琳便把木牌带在了手腕上,片刻不曾离过身。 这一次来日本,她可不想让那个初春上身。 这一晚,林琳胆子被练大了,又是知道马小玲这次过来是干什么的。所以并没有被吓到。自然也不用况天佑公主抱的送回房。 早上起来,林琳以想看看日本首富长什么样子为由跟着一起去见了山本一夫。 山本一夫满脸的褶子,看起来还真的像那么回事。听着他和马小玲明里暗里的拿话试探。不禁有些想笑。 怎么说呢,这里面林琳知道的最多,然后是山本一夫。而马小玲却成了最透明的。感觉有些像过家家那样。 “这位小姐,是马小姐的助手吗?”山本一夫看了一眼一旁自进来就没有说话的林琳,一脸慈祥地问道。 “对,我兼职马小姐的助手。”再怎么装,獠牙也会暴露出来的。 一只摇着尾巴的大尾巴狼,在你面前装绵羊,你是笑呢,还是笑呢。 “兼职?” “是的,我正业是打酱油,呃,不是,是翻译。”林琳吐了吐舌,心中有些不好意思。 “日东集团,可算是全世界都有名的企业了。除了谈好的价钱,我还想让山本先生送我三张贵公司名下商场的最低折扣打折卡。” 这是马小玲之前就想好的。但当她说给林琳听的时候,又给改了主意。她俩和珍珍都是好姐妹,虽然住的也近。但总有不方便一起逛街的时候,那这种卡还不如一人一张来的方便呢。 而且除了五折卡,也许人家有更低的折扣呢。把底线放的太宽,会吃亏的。马小玲是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当即便改了初衷。 作为僵尸的山本一夫,跟本不在乎钱多钱少。在马小玲要了三张打折卡后,又将这次的佣金提到了六百万时,也不过是笑了笑。 不过临走时,看着林琳的眼光却有些莫明。林琳知道山本一夫发现了她在起身时,悄悄塞到桌子底下的东西。 不过林琳只是挑眉对他笑了笑,一副颇为赖皮的样子。 回到酒店碰见有人抢生意。马小玲便愤怒了。对付初春,对于马小玲并没有什么难度,所以林琳便回到房间去换衣服,准备一会儿泡温泉的事情。 而她们离开后的山本一夫宅邸却并不平静。在她们走出大门后,山本一夫对着空气一抓,便将林琳放在那里的一张相片抓了出来。 那是一个女人的相片。 看到那张相片,山本一夫的眼睛瞬间睁开,有些不敢相信他眼睛所能看到的。 那些被压在心底,却从未遗忘的记忆像是开了闸的洪水,全部涌了出来。 半晌,山本一夫才平静下来。翻过相片,看到了相片背后的内容。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回到嘉嘉大厦,林琳先是给珍珍和山本武打电话叫他们两个下来吃宵夜,然后又给况天佑父子打电话,让他们过来一下。至于马小玲,这家伙今晚有生意,并不在家呢。 将冰箱里的速冻馄饨取出来,倒在烧开了水的锅里。然后拿出了五个碗。分别在碗沿内侧画下了那道食符。 珍珍两人先下来了,在门口就遇到了走楼梯上来的况天佑父子。四个人顺着刚才林琳打开的门走了进去。 “来的正好,我买的虾肉馄饨。”端着托盘从厨房出来的林琳正好看见四人进来。 “我们不饿,刚吃完。”况天佑习惯性的拒绝。 复生到是想吃,但白天在嘉嘉那里吃了一些水果巧克力,这会正闹肚子呢。有心无力。 到是知道些内情的山本一夫看到从来不叫他们吃饭的林琳今天如此,便双眼放光地看着林琳,林琳接收到山本武的目光,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头一回煮这种馄饨,可能技术不过关。不过好饭不怕晚。只要掌握了技术,总有一天会熟练的。”林琳这会算是告诉山本一夫,办法拿到了,但她是第一天做,可能效果上会打些折扣。 “林琳客气了,正好我也饿了。那我就不客气。来珍珍,过来坐。”听到林琳的回答,山本一夫高兴的拉着珍珍坐了下来。 因为她是珍珍闺蜜的缘故,所以是直接叫林琳的名字的。林琳的名字叫起来,虽然是全名全姓的叫出来,却要比林小姐这个尊称更显亲近。 珍珍乖巧听话的坐了下来,山本一夫满是得意。可刚升起的得意还没上顶点,就被珍珍的下一句,压了下来。“复生,快过来吃东西。要姐姐帮你吗?” 媳妇,那小鬼就是个扮猪吃老虎的货。他今年都六十八了,还天天的装可爱。动不动就占你便宜,你怎么就看不见呢。 “好的,珍珍姐姐。”复生对山本武意见也不小,直接坐到了珍珍的对面。准备气死他。 况天佑也坐了下来,但是他并没有动那碗馄饨。山本一夫迫不及待的用汤勺装了一粒放到嘴里,那庄重的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朝圣呢。 复生有些看不上他这一点,看着碗里的馄饨,牙一咬也吃了一粒进去。随后便不可思议的睁大了眼睛。 这是食物的味道,鲜咸,热烫。还有一点海鲜的腥味。这怎么可能,僵尸是吃不出来食物味道的。可这食物到了肚子里,竟然还有一股暖暖的感觉。就像是喝完血的满足感。 怎么会呢?复生不敢相信,又百思不得其解。然后又吃了一粒,又吃了一粒。 而早就有了心理准备的山本一夫,却是什么也没有说,一口一口吃着碗里的食物,很快食物就吃光了,他便小口小口地将汤也喝下去。 多少年了,他都快要忘记食物的味道了。一碗汤,他都舍不得一口气喝完。 这时一粒馄饨轻轻地落进了碗里,山本一夫抬头,发现是珍珍将她的给了自己。 “宵夜不能吃太多,不然胃会不舒服的。你要是喜欢,我们明天再吃”。珍珍是个心细的姑娘。跟山本一夫在一起的这些天,她发现山本一夫对吃食什么的并不感兴趣。而且时常胃口也不好,这样珍珍有些担心他的身体。 今天晚上,难得看到他如此的好胃口,心里高兴极了。可是看了看时间,这么晚了,要是吃的太多,一定会不消化。不过看他吃得那么香的样子,她又舍不得他失望,于是便低头将自己碗里的馄饨给了山本一夫。 况天佑看了一眼山本一夫为了讨女朋友欢心,毫无节操的样子。心中也是有些鄙视。不过倒也更放心让他跟珍珍在一起了。 转头不去看这肉麻的一对,看到旁边复生也快要把脸埋到碗里去后,皱着眉,说道:“复生,你少吃一些吧。是不是还想要坏肚子。” 复生听话的抬头,一脸惊喜的对着况天佑叫道:“爸爸,你快吃。快吃。真的很好吃。我都能吃出里面鲜虾的味道。真的,爸爸快吃。快吃呀。” 况天佑还想要说些什么,林琳笑道:“况先生还是先吃一个尝尝味道吧。” 这个时候,况天佑是真的发现有些不对劲了,试探性地将一粒馄饨送去嘴里。然后他也做出了跟复生同样的动作。一粒又一粒的馄饨被送进嘴里,咽到肚子里。 林琳又等了一会儿,看到大家都吃完了。便对山本一夫和珍珍说了一句时间太晚了,明天珍珍还要上班,快回去休息吧。 珍珍想了想,便拉着山本一夫上楼去了,临走前还叮嘱复生也快点回家睡觉。 珍珍走后,林琳将碗向桌子中间推了推。对着况天佑抬了抬下巴,“刷碗吗?况先生。” 看着林琳将问话说成肯定的意思,况天佑将到嘴边的问话咽了下去,认命的起身去刷碗。 看到况天佑去厨房刷碗,林琳对着复生说了一句,她去洗澡,有什么事,等到山本一夫过来了再说。 说完话,林琳坏心地没有提醒复生去吃零食的举动。 山本一夫将珍珍送回了家,便在珍珍的注目下,走进了对面的自已家。然后片刻后,在等到珍珍母女都传说平稳的呼吸声后,才利用僵尸的能力直接到了林琳家的门前。 敲了下门,便直接走了进去。他进来后,正好看见况天佑和况复生都是一脸紧张和期待的坐在沙发上。就连他进来,两人也不过是各给了一个眼神后,便又发起了呆。 又过了漫长的几分钟,头发半湿的林琳才穿着一身用冰火蚕丝布制成的长袖衣裤出来。虽然只是白色的,但林琳却在上面绣了一些粉红色的桃花。看起来也不是太素气。只留一片淡雅。 “我刚才做了几个小东西,正好送给你们。”刚才洗完澡,林琳就在空间小屋里,拿出她做鞋子时剩下的鞋底边角木料,用红色朱砂在上面画上那个符咒,然后用深厚的内力和锋利无比的匕首将这个符咒刻录下来。 刻好后,不过是硬币那么大小。林琳本着送佛送到底的思想,又拿出了五截蚕丝绳。不过林琳还是小气了一些。只截出男人手腕那么长短。多了是一点都没有。 刻好了这个,林琳才出了房间。 一边将东西递出去,一边在心里骂自己玛丽苏。 况天佑和况复生一人一个,山本一夫是一人占了三个。 “这个便是那个可以让僵尸如正常人一起吃东西的符咒。只要将这个符咒碰一下食物,一秒钟内,食物便可是让僵尸吃了。你们把这个带上身上,随时都可能用的到。噢,对了,阿武,”阿武是珍珍这么叫的。就像是山本一夫叫她林琳一样,她和马不玲和嘉嘉也叫山本一夫阿武。 “给你三个,一个是你的,另两个是给未来和你女婿的。”说起未来,林琳才想起来一件事情,不等三人说话,又问山本一夫,“珍珍知道未来的事情吗?好好的黄花大姑娘嫁给你这个结过婚的二婚头子,也不知道嘉嘉同不同意。还有那么大一个托油瓶。” 山本武被林琳这话,弄出了一点火气,不高兴地说道:“这件事情,我会跟珍珍说起的,不用你多事。” “唉,媳妇还没进门,我这媒人就要被扔过墙了。早知道如此,我还多什么事呢。把东西还我吧。看我还不多不多事了。”林琳说完,还唱作俱佳的就要伸手拿回符咒坠。 山本一夫向后一缩,对于这个知道他身份和很多事情的女人,他在没有办法杀之后快的情况下,并不愿意对她出手。 更何况一个就算他是僵尸也能以朋友的方式相待的人,也让他珍惜。 他记得他曾问过她,就不怕自己将她杀掉或是变成僵尸。她说她不怕。她有留后手。他问是什么,她只告诉了他一个最让他接受不了的。而她还说是最直接的后手。 她说她在珍珍脑子里设了限制,一但她死了,若是操过五天没有出现或是跟她联系。限制便会被打开。 她把自己是被山本一夫杀掉,以及山本一夫是僵尸,他要把这个世界都变成僵尸的世界,以及还要杀掉马不玲的事情都塞进了珍珍的脑子里。她的死亡和失踪便是信号。 她告诉山本一夫,这才是第一环,之后还有几环她说她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她问山本一夫敢不敢用她的命去赌珍珍的恨。 山本一夫不敢赌,因为他不敢相像如果珍珍恨他,他会不会疯掉。而更重要的是他不知道面前这个该死的女人,还做了什么。 所以,他们只能和平共处了。而最让他纠结的事,就是他还要派人保护她的安全,就怕她出个什么意外,让事情按着最遭的方向发展。 不过好在他们在一日一日的共处中,渐渐地放下了心防,成了朋友。 不过也因着时间长了,山本一夫是越来越怀疑,当初这死女人拿来威胁他的话是不是信口开河了。 看着打闹逗趣的一人一僵尸,况天佑直接喊了停。 “马小玲今天还回不回来了?”言下之意便是,你们这么打闹,他们今天还有没有多余的时间这么浪费了。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听到况天佑的话,林琳当场就回了他一句,“怎么,你想她了?” 上下看了看况天佑,林琳非常中肯的又说了一句,“虽然长的很寒颤,但你们的缘份却不浅。虽然比不上珍珍和阿武那样万世情缘。不过也不错了。要知道普通人也就是三世情缘呢。” “你在说什么呢?”神神叨叨的。 “是呀,林琳姐姐,你快告诉我,我们为什么能吃东西吧。我刚才吃你的零食,却还是吃不到什么味道。” “我在碗里画了这个符咒,所以那碗里的食物就可以给你们吃了。”说到这里,林琳转头对山本一夫说道:“阿武,咱们这里就数你最有钱,回头你让人用这个符咒特制几套餐具吧。对了,筷子上也可以微雕这种符咒。以后就不用吃饭前或是碰,或是现画了。” “嗯,没错。这倒是个好办法。回头我就让人去弄。多烧几套回来,将珍珍家的餐具都换成这个。” “那你也送我几套。我留着备用。” “这没问题,你们呢,要不要。僵尸混成你们这样穷酸的,也不多见了。我看也不用问,回头也给你们送两套吧。”说完还一脸扶贫的嘴脸。 况天佑才懒的跟他打嘴仗呢,将头转了过来。认真地看着林琳,“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是僵尸的。还有你为什么会有这个符咒?” “我又不是开慈善的,你想知道我就要告诉你呀。你出的起钱,你想知道什么,我知道的,就告诉你。当然每个问题的价码可是不一样的。” 况天佑摇了下头,真是近墨者黑,又是一个马小玲。 “你要怎么样才敢回答我的问题?” “没什么多大的要求,我只是希望你以后对小玲好一些。你那么渣,要不是你和小玲真的是有缘份,我还懒得管你死活呢。” “林琳姐姐,我爸爸人很好的。” “噢,你说的是真的吗?原来他真的是你爸爸呀。”林琳反问了一句给复生,直接让复生哑了火。 看得一旁的山本一夫,真是心中大快。果然让这个有些胡搅蛮缠的女人对付况天佑就是让人愉快的结局。 “行了,言归正转吧。”林琳看了一下墙上的时钟,感觉马小玲最快也要在两个小时后才能回来。不过总是会有意外发生的,她还是别浪费时间了。 看到听她说这话的三人都一脸认真地看着她,林琳才张嘴说道:“阿武,你是不是有个叫御命十三的打手?” 山本一夫点头,“有,他生前是里高野的高僧。” “呵呵,快拉倒吧。万世之前,他是想要葬月的罗候。后来转世魔界,跑到了里高野去。目的便是要完成万世之后的再一次葬月。而你是阻止他的人,同时也是杀死他的人。他这一次不但想要葬月,还想抢夺你的不死之身。” 山本一夫眼睛一眯,有些无法相信他刚才听到的内容。 “我不会告诉你应该怎么做,一定要怎么做。但我想要让你知道这些。我觉得你应该知道。若当初没有你,何来这万世人间。” 山本一夫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妙善上师今年在香港与三十三人结缘,你让人帮我去查出具体时间和地址。最好让人帮我弄一支红签来吧。我找她有些事情。” “可以,稍后我便让人去办。”原来他也是有问题要问妙善的,但当初他要问的问题,现在都变了。不过,还有一个问题,他要问妙善,面前的人,他是否可以信任。 “谢谢。”解决了山本一夫的问题,林琳又将头看向况家父子。想了想,准备先说复生的事情。“多年前,我曾经提出了一个理念,关于僵尸的。我们都知道,僵尸死后,魂飞魄散,再不容于世间。这一点没人可以改变。僵尸不老不死,不生不灭。” 顿了顿,林琳又接着说道,“如果我的理论可以实现的话,也许僵尸也可以向正常人一样生老病死,但他们死后,却再也不能投胎转世了。” 复生一听,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我能长大?我愿意,愿意的。”他当够了八岁的孩子,整整六十年。就没有长大过。 “你们是认识何叔的。何叔还在研究。至今还有些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当然,最后能不能成功,还是个未知数。我想这也何叔至今什么都不告诉你的原因吧。” 说的当下,复生就失望了。不过,只是瞬间,复生又高兴的抬起头,“总是有希望的不是吗?” “是的,除了这个,你还有一次机会。只是这个机会是否存在,我需要见过妙善上师后,才能确定。若两次都失败了,你会疯掉吗?”复生不是八岁的孩子,他今年已经六十八岁了。 林琳不想以‘我是为你好’这种理由,对当事人应该知道的事情进行善意的隐瞒。其实,林琳并不认为这真的是对人好。人家有权知道这些事情。 “不会,如果我坚持不下来,就让小玲姐姐收了我。”复生不怕没有希望,也不怕失望。复生怕的是无论是希望还是失望着,都没有的日子。 “我的想法,便是让僵尸的魂魄,以借尸还魂的状态生活在人世间。但僵尸的魂魄一离开身体,原有的那副身体很有可能便会不受控制,届时为了安全起见,可能会消灭那具僵尸的身体。而僵尸的魂魄毕竟是带着冤孽的。所以不受六道轮回,直接魂飞魄散。便是这个理论成行,那在操作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很有可能魂魄离体后,两体身体都无法再接纳。” 复生听了,却还是笑着对她说,“林琳姐姐,总是有希望的不是吗?那你说的另一个机会是什么?” “那个机会可能就在2001年,但也许没有。历史被改变了,未来也不一定会按着既定的轨迹行走。所以,我想见妙善上师,也许她能回答我的问题。”林琳所指的是僵约第二部的事情,虽然可能是因为总总原因让复生重新变成了人类。不然第三部僵约的时候,也不会长大和开酒吧了。 可她来了,改变了山本一夫和珍珍这对相爱相杀的万世情侣,也改变了况复生可能会被抓去吸活人血的经历。 但在她的想法里,第二部其实跟第一部并没有太多的联系。也许山本一夫的转世不会存在,但山本一夫却还是存在的。不是吗? 话题挺沉重。但对于复生来说,却又带着飘渺的希望。六十年前的事情,一直像恶梦一样,纠缠着他,有的时候,他都在想,如果他没有被将臣咬到,一直死在那一年。如果将臣等他再长大几年,是不是现在也会有不同。 至少,他可以找个心爱的女人结婚。可现在上哪找一个愿意嫁给八岁男孩样子的他。就算是,他也不给要,那等多变态,多重的口味呀。 “好了,也没啥事了。都回家去吧。”林琳也没什么要说的了。或者是没有想到什么要说的。直接对着家里的三个老男人下了逐客令。 “你还没说这符咒的事情呢?”况天佑看到林琳撵人,忙不迟疑地问她。 林琳恍然大悟,转身去阳台自己的书桌上拿了两张a4纸和一支笔走了回来。就着茶几在两张纸上面画下了符咒。画好了,又仔细看了看,这才递给山本一夫和况天佑。 “收好了,这可是衣食父母呢。还有况先生,别墨迹了。是男人就干脆点。说实话,看你这不干不脆的样子,还以为你有痔疮呢。没事学学人家山本武,决定了目标便一路前行的利落劲。不说白瞎了我们家小玲,就是阿秀配你,都是糟蹋。赶紧的吧,还想留下吃早饭不成?” 说完也不等几人反应,自己走过去把房门打开,示意他们离开。大晚上的,她可是不陪客了。有什么问题,她也没有义务给他们解惑。 至于兴趣? 还是那句话,别谈兴趣,谈钱。 “白瞎我什么?谁动了我的东西,还是花我的钱了?”门一打开,马小玲就在外面说了这么一句,当场把林琳吓得跳了起来。 “你回来怎么不吱一声,吓死我了。” “吱...,”马小玲顺着林琳的话,叫了一声,然后翻着眼,瞪着她道,“我自己的家,我吱什么声。再说了,我刚走到门口,哪,你看,钥匙还在手里呢,你门就打开了。谁吓谁呀。” 马小玲让开林琳,一直走了进去,“咦,你们这么晚了,怎么都在这里?” “我叫了他们来吃宵夜。还有一些虾肉馄饨,你要不要来一点,我给你煮去。” “要,为了省一顿饭钱,我是连夜赶回来的。肚子早饿了。喂,你们怎么还不走?” 屋里的四人听到马小玲的话,都纷纷无语的向上翻白眼,马氏一家的脸面,驱魔龙族的面子,这回可算是见识到了。这么爱钱的天师,他们也是服了。 “小玲,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能方便替我解答一下吗?”山本一夫,两手插在裤子兜里,一副非常好奇的样子。 “什么问题?私人的免谈,多少钱都不行。关于专业的,按问题和时间收费。” 山本一夫:“......” 况天佑,况复生:“......” 林琳:“......”,她能高兴,这位至少还知道私人的不卖吗?不过她估计,钱给的高的话,就难说了。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被马小玲的神来之语打败后,山本一夫还是决定问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如果真有鬼怪作乱,人家又不给你钱的话,你还收不收?”问完以后,山本一夫本能地想到自己这个问题需要给马小玲多少钱。 “当然不能白收了,我会把作恶鬼怪找出来。然后知道原因。再找源头去付帐。这个问题,呃,算了,算是白送你的,不收钱了。”说不收钱的时候,眉毛都皱成一团了,可见是多少的难以取舍。 山本一夫叹了口气,“谢谢。我们公司的商场最近在搞促销,回头我拿些抵扣卷,你们去逛街买东西吧。”抵扣卷加最低折扣卡,想来应该不会让这位女天师再心疼吧。 算山本一夫了解她,马小玲当场就眉开眼笑了,“呵呵,那多不好意思呀。”刚客气了一句,下一句便是“活动什么时候开始?抵用卷早点送来呀。” 几人又被马小玲这个样子逗号笑了,简单的道了一声晚安,便都纷纷离开了。马小玲也不客气,直接去房间换衣服,准备一会儿吃宵夜。 而出门的三人,互相看了一眼。复生下楼去睡觉,况天佑和山本一夫去了天台。 天台上,山本一夫首先提出了会为了珍珍的幸福,就此罢手。而况天佑只要知道山本一夫不会继续做恶便没有什么要求。 只是两人都决定将僵尸的身份暂时隐瞒马小玲。 几天后,马小玲拉着林琳和珍珍又一次将信用卡刷暴了。这让陪她去求叔那里进货的林琳都不知道要说她什么好了。 之前马丹娜离开前曾用身体里最后的能力将林琳的玉萧加持,但当时,林琳只是害怕玉萧玉碎,所以才这么决定的。但等到小玲去美国留学的时候,她才发现,她很多的时候,根本不舍得将玉萧当成御敌的武器。 可别的武器又在面对非人类的时候,过于单薄了。没办法只好请求叔帮忙将自己常用的那把伸缩细剑和一把黑鞭再进行加持了。 只是现在并非特独时期,求叔根本不可能用身体里的力量帮忙加持。于是便只要将这两份武器放到求叔设置的阵法里,以六年六个月六个时晨的时间进行透骨加持了。 这也是为什么林琳今天会陪马小玲进货的原因。因为时间到了,武器加持完成了。求叔试过了,因为这种阵法和时间的原因,这两份武器丝毫不逊色马丹娜加持的那把玉萧。 玉萧,林琳是一直放在空间小屋的。那是黄药师送给她的,她很珍惜。所以从来都是随身携带。这会武器里又多了一把黑鞭,一柄伸缩细剑。林琳考虑了一番,平时武器放在空间里,出门或是有需要的时候,就将细剑固定在右手腕上。反正细剑的手把又细又短。放那里非常的方便。 就在林琳从求叔那里回来的时候,她接到了山本一夫的电话。说是已经找到妙善的消息,明天间她做好出门的准备。 女人出门非常的麻烦,要洗脸,要弄头发,还要化妆,换衣服。山本一夫打电话来的意思便是让林琳在他来找她的时候,就把上述那些事情都做完。她又不是珍珍,他可没时间和心情等她慢慢磨。 第二天,当林琳和山本一夫到了妙善结缘的地方时,那个红色的签子就只剩下一支了。山本一夫有些遗憾地看了一眼那支签,将它交给林琳。 “你跟我进去吧。一共可以问三个问题,我,我就问两个。剩下的那一个给你。” 山本一夫想了想,当要点头。妙善上师的声音自空中响了起来,“山本先生,林施主。请到静室来吧。我等你们已经很久了。” 林琳和山本一夫对视一眼,抬脚就往里面去了。这时竟然真的走过来一个胖子上前阻拦。问题少女碧佳将人拦了下来。 “碧佳,不许吃零食。”林琳怕碧佳再一次桀骜不驯,大开杀戒,连忙提醒她。 碧佳对于林琳有一种天然的反感,但她带来的好处,却是显而易见的,她已经好久没有喝过血了。食物的滋味是那么的美好,但并不代表,她不想喝血。 尤其是此时被人阻拦的时刻。 “碧佳,听话。”山本一夫见林琳如此说,又想到此地并不是惹事的地方,也出声喝止了她。 碧佳听到山本一夫也这么说,只好不服输地看了林琳一眼,便退了下去。 胖子和他领来的人,跟本不会让山本一夫动手,直接被后面的阿ken拉住了。自从能够再一次像正常人一样吃食物,他便对山本一夫少了一份恨意。现在他想要的,便是找到未来,然后一起快乐的生活下去。 走到内室,妙善已经坐在那里了,一副神仙风范。 “山本先生,林施主。你来了。” 林琳行了一礼,才对妙善说道:“上师有礼了,今天我们二人来,是都有些问题想要请教上师。还请上师怜悯。” 妙善看着林琳似有深意的笑了,“今日相见,便是你我有缘。我会分别回答你二人三个问题。” 林琳一笑,看了山本一夫一眼。先开口问道:“我还需要几个,才能收集我想要的东西?” “一花一世界,一世一菩提。林施主是有大机缘,大慧根的人。我并不能完全参透,但至少你还需要15次。” 林琳算了一下,她现在有两颗佛珠,一串是十八子,那也就是说接下来的每一世,她都能收集到佛珠。不过刚才妙善说她没有参悟透,那是不是她说的只是原来不出任何意外的情况下? “况复生是不是还有变成人的希望?” “有”,这一回妙善的答案到是很干脆。 林琳听了放下了心,永远长不大什么的,最让人头疼了。 “女娲灭世和瑶池圣母的事情是否仍会发生?” “会” “我问完了,你问吧。”先对妙善行了一礼,才转身对山本一夫说了这么一句。 说完便走了出去,虽然她非常好奇山本一夫会问他们,但她却并不想因为知道的太多,而让自己陷入更危险的境地。 林琳走了出去,并不知道山本一夫的问题里,还有一条是关于她的。 山本一夫的三个问题,一个是问他们一家三口的,一个是问罗候的,另一个便是林琳的。 妙善算是为林琳做了一回保山。她告诉山本一夫,林琳是可以相信的。罗候的事情也是真的。而他们一家三口,也会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 妙善的回答,彻底让山本一夫放弃了他那伟大的种族更替计划。他要的从来就不多。 两人离开了妙善的静室后,便分开行动了。一个回嘉嘉大厦继续做她的死宅到底,一个去找未来。 未来这么多年,还没有正经吃过一顿饭呢。他这个做爸爸的,怎么可以在有了方法后,不告诉女儿呢。 而妙善看着两人离开后,微笑着消失在那间静室里了。那位林施主的来历,她也有些看不明白。但她的到来,却影响了很多人。 是缘还是劫,想来命中皆以注定。 未来被找到了,情绪很激烈。在山本一夫用非常手段将未来束缚住后,未来才安静下来。 “我找到你妈妈的转世了。我们现在过得很幸福。回到我们身边吧。未来。我们一家可以幸福永远的生活下去。” 未来先是一喜,又是一惊,再后大怒的骂道,“你不是人,你不配做我的爸爸。你还想要咬妈妈。你这个混蛋。” “是的,我会咬你妈妈。在你妈妈最年轻漂亮的时候。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我找到了办法,你妈妈不会像我们曾经那样,去吸人血了。我们可以吃东西了。你看碧佳。”说到这里,山本一夫才想到一直站在他身后,抱着一包鸡米花吃个不停的碧佳。 山本一夫让看了半个身子,让未来能够更直接地看到碧佳。 未来一愣,有些不可思议。那个跟在她爸爸身边几十年的女僵尸,竟然在吃东西。 那是肯德基的包装袋吧。这怎么可能?她不相信。 山本一夫向碧佳招招手,碧佳向小兽一样,小跑了过来。将手中的食物递了过去。山本一夫并没有接过。只是伸手,在里面拿出了两块鸡米花,一块放到了自己嘴里,一块掐着未来的下巴,喂进了她的嘴里。 未来试探下的嚼了几下,眼睛一亮,直直地看着山本一夫和碧佳手中的食品袋。山本一夫笑了笑,伸手拿过食品袋,特有耐心地喂未来吃东西。 这一墓看得碧佳心火暴起,恨不得杀了未来取而代之。未来一心都在食物上,根本没有看见碧佳的眼神,倒是一旁看着未来的阿ken看了个清楚。 碧佳是个有超能力在身的僵尸。比他们这些普通人便成的僵尸能力要更大,如果碧佳对未来起了什么坏心思,未来根本不是她的对手。想到此,阿ken便决定适时的提醒一下山本一夫为好。 一个喂一个吃,不过一不袋东西,转眼间便没有了。未来有些遗憾的看了一眼空空的包装袋。 山本一夫疼爱的摸了摸未来的头,他知道未来最生他气的地方,是他从中国回来后对她们母女的冷淡。然后明明有办法救母亲,却眼睁睁地看着她母亲死去。还有喝人血,误杀了堂本真悟一家的事情。 这些事情累积到一起,才会让未来对他的恨意那么深。 “我妈妈在哪?”   ☆、第25章 第二十五章 对于未来的问语,山本一夫只是直接的解开了她的束缚,让她能够自由活动。等到未来心急的再继续追问时,才挥走让阿ken和碧佳退下去。 “你先听我把话说完,不然我现在告诉你,你妈妈在哪里。我估计下刻钟就不见了人影。”现在他特别的喜欢黑咖啡,那种浓烈的,苦涩的味道,让他知道现在的一切都不是梦。 “这个吊坠,你收好。凡是你想吃的东西,你就用它碰一碰。这个吊坠的花纹,就是针对僵尸吃东西的符咒。” 看到未来接过吊坠,山本一夫便将这些日子以来的事情,挑挑捡捡地告诉了未来。只是看到未来那么激动的样子,有些为难地对她说道:“你妈妈还不知道你的存在,我不知道要怎么跟她解释,我还有一个这么大的女儿。” 未来:“......”,看着自家爸爸年轻的脸,在看看自己永远保持的高中生样貌,难道是她生的太早了一些? “实在生不出来,就说是认领的吧。”未来有些不太情愿地说了这么一句。只要一想到那个碧佳,她就觉得讨厌。 其实她潜意识里,还是对这个爸爸在意的吧。她做的那些事情,还不是因为知道爸爸不会同她真的生气,才如此的吗? 事不宜迟,当天山本一夫就将未来带回了嘉嘉大厦。一同跟来的还有原来的阿ken,现在的堂本真悟。 既然林琳那个死丫头肯定了未来和堂本真悟的感情,那么把他们俩个一起带回来,给珍珍看看吧。 至于碧佳,却被山本一夫留在了通天阁。而堂本真悟今天见过珍珍后,也会回到那里去。他还没想着那么早就同意他们在一起。 回去的一路上,未来童心未泯,见到卖吃的店,就要停下来,买了再走,就连那香港街边卖臭豆腐的,未来也没有拒绝。 自己吃一块,然后看一眼山本一夫和堂本真悟,再笑眯眯地吃一块。哼,就是馋着他们,不给吃。 时间一晃而过,九.九年的新年时,化名山本武的山本一夫向珍珍求婚了。珍珍羞涩的答应了。不过婚礼的时间却没有定下来。 珍珍说要与小玲和林琳一起举行婚礼。小玲和林琳对视一眼,心中苦笑不已,一个是不能谈恋爱,不能流眼泪的女天师,一个是不知哪年便离开的偷渡客。这两人结婚,日期怎么可能在日历上。 山本一夫听了,眼睛隐晦地看了况天佑一把,这就么一个多情多伤的性子,到现在还搞不定马小玲,也是废物一个。 九九年的七月,本是世界末日的日子,却成了山本未来和堂本真悟的婚礼。两人在珍珍的祝福,山本一夫不满意下举行了婚礼。婚后两人便携手去环游世界了。 未来发下宏愿,要吃遍天下。堂本真悟对于山本未来是绝对的宠溺。五十多年前的恩恩怨怨,让他不知不觉间放下了。 他们的未来还很长,他不能被仇恨圈养。 至于那个算计了山本一夫的罗候,呵呵,山本一夫曾经想要抹杀他,但林琳通过各种渠道得知,要杀他也不能在今年。今年是万世一个的葬月年,谁知道杀他不成,会不会就此藏进来。 而且相对于杀他,林琳更钟情于封印他。看得到吃不着,是一件多让人难受的事情呀。 在大家都以为九九年也会如同去年一样,和平渡过时,白蛇和青蛇的身份曝光了。同时曝光的还有况天佑父子以及山本武的僵尸身份。 这一天的事情是碧佳闹出来的,自从山本一夫找到未来和珍珍后,对碧佳非常的冷落。而山本一夫现在长居嘉嘉大厦,他不但不怎么见碧佳了,还不允许碧佳到此处来。 其实这其中有很大的原因是堂本真悟把碧佳看未来眼神不善的事情告诉了山本一夫。 未来是谁? 那就他的心头肉,是他的骨血,是他唯一的孩子。这个世界上,除了珍珍和未来,他其实任何人的生命都不在乎,包括他自己的。 碧佳既然对未来生了敌意,那就不要放在眼前了。而若不是这几十年,在失去未来的时间都是她陪伴自己,他很可能会收回她身上的那滴僵尸血。 那天碧佳心情烦躁,便去了嘉嘉大厦附近的酒吧。没错,就是白蛇的那家店。去以后,一时气不顺,便和小青吵了起来,到最后借酒劲不管不顾的打斗,让吃完晚饭出来泡吧的林琳一干人碰个正着。 正中也在那里,只是他早就吓呆了。一只僵尸和两人只妖怪打在一起,忒吓人了。早知道打死他都不会到这里来的。 在林琳的告知下,白蛇安排了一场美丽的邂逅,正中那人也不用特意去做什么,见到美女就会迈不动步。从那以后是经常流连在酒吧。 时间一长,正中是个什么人,白蛇也算是心中有数了。正如林琳形容的,这么大个人了,靠装神弄鬼过日子,又没有上进心。也没有什么恒心。 白蛇实在是想不明白许仙怎么就变成这样了,以前许仙可是非常喜欢医术的。那么善良真实的一个人,怎么会变成这样。 但白蛇就是白蛇,她是执着的人。在知道自己大限将止的时候,努力的想要让正中学习真本领。最后不惜使出美人计,才让正中学了一手调酒师的技术。 林琳看着不姓赵,也不叫欠男的白蛇很是无语,忍不住问她,你说你图什么呀? 人家白蛇只是云淡风轻的一笑,好像在说林琳还小,不明白。囧的林琳明抢了她一瓶好酒,半个月都没有再来过这里。 所以,就在正中在美人的陪伴鼓励下来学调酒,最后吓得抱头鼠窜时,况天佑,马小玲,山本武,王珍珍和林琳就这么毫无防备的走了进来。那三只打的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珍珍吓坏了,而正中却是高兴坏了。终于又有人进来了。 “珍珍,天佑,阿武,你们可算是来了。怎么办呀,这都打起来,我们要帮忙吗?” 小玲随身带着降魔棒,眼睛一立,便站到了最前面。听到正中的话,语带嘲讽地问他。“我们帮谁?不认识的是个僵尸,认识的是妖怪。你说咱们帮谁。我看还不如等她们打的两败俱伤时,一举消灭。” 还算正中有点良心,直接说道:“当然是帮素素和小青了。再怎么说,都是熟人。”可惜就算是他有这个心,山本武却没有,碧佳是能力高,但青蛇白蛇也不是好对付的,就算是白蛇大限将止,上千年的道行,又岂是区区几十年的一个三代僵尸可以比的。 所以,山本武一见碧佳落了下峰,直接上前去帮忙了。而况天佑看到山本武冲了进去。就有些感觉不太好。果然下一秒,林琳也冲了进去。 林琳今天只是穿了改良旗袍和白色长靴。那件可以当罩衫的软猬甲并没有穿出来。但林琳却自信,以她衣服的里衬,受伤的可能性也不大。 一按伸缩剑的机关,林琳直接一剑刺向碧佳。山本武在对付青白二蛇时,又分神关注了碧佳。林琳的这一招剑指长龙直接将山本武的僵尸力量逼了出来。 “你做什么?”这人怎么回事,怎么帮青白二蛇,而不帮他。 “我才要问你怎么回事?这丫头片子是谁?你们什么关系,你是不是做了对不起珍珍的事情?” 现场这么紧张,也就只有林琳还能说出这么无耻的话,碧佳是谁,她又不是不认识,碧佳对山本一夫的感情,那也只是纯粹的。可她偏往别处带。也因此,林琳刚喊完,山本武下意识的就要去看珍珍。 珍珍此时是根本没有听到林琳的话,她只是还在震惊她的日本男友,除了有钱,还有可能不是人?这太惊悚了。 此时的小玲,直接回身向况天佑攻去。这些日子的对不劲终于积攒到今天都爆发出来了。 泥妹呀,这一试不要紧。结果恨得马小玲差点咬碎一口银牙,她竟然在这一天,看到了三只僵尸。 “住手”打斗正酣时,林琳突然大声叫了一声。 青蛇和白蛇,自然是第一时间彻出战局,而山本武也没有弥战的打算,剩下一个碧佳,也只悻悻地出手了。 “都是文明人,一进来就打架。太有辱斯文了。咱们继续再战之前,能不能先告诉我为了多大的事情,要打成这样呀。”林琳这时才想起来,马小玲还不知道她家楼上楼下都被僵尸包围的事情。 连她最好的姐妹都被僵尸叼回来窝里去了。 这会才想起来,林琳都觉得有些个晚了。不过,只能硬着头皮往上冲了。 “呵,怎么不打了。也让我看看这僵尸和妖怪都有什么本事。”说到这,马小玲恶狠狠地看林琳一眼,“你还站在那里干什么,等着清算损失吗?” 听到小玲叫她,林琳讨好地笑了笑,几步蹭回了马小玲身边。 “你长没长脑子,僵尸和妖怪打架,你往上凑什么呀?你本事很大是不是?我这做天师的都快吓死了,你是闲投胎太慢是不是?” “噗哧”,本来林琳还虚心地听着马小玲骂人,可当马小玲说她这天师会害怕到吓死,就忍不住笑场了。 “小玲,林琳,还有阿武,有什么事情,我们可以坐下来慢慢说吗?”珍珍回神后,便语带惊慌地请求着大家。 心,都让她说软了。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 坐下来后,说了不过三五句话,第一个离开的便是碧佳。人还是林琳撵走的。 对于这个有些强势和强大能力的老女孩,林琳是非常讨厌的。原著里,回到六十年前改变历史的事情,就因为她而失败了。要不然也不会死那么多人。 虽然山本一夫在电视剧里就是个坏人。但碧佳这种‘为了你好’的作法,实在让人作呕。 碧佳的离开,马小玲并没有阻拦。因为她一直记得她姑婆的遗训,在没有十全的把握下,不要对僵尸赶尽杀绝,以免敌人破釜沉舟的反抗。造成不可磨灭的后果。不过, 一座嘉嘉大厦里竟然住了三只僵尸! 还是二代僵尸! 还和他们们经常的一起吃饭,出游,泡吧,这让一代驱魔龙族马家的第四十代传人情何以堪? 她对不起列祖列宗,她对不起姑婆,她对不起柜子里的那件龙战衣。 她,...下次一定多要些打折卡。 “亲爱的,其实你不是马家的第四十代传人。你是第四十一代。所以这话是不对的。”听到马小玲的嘀咕声,林琳非常破坏气愤地纠正她。 “噗哧”之声不绝于耳,就连刚知道未婚夫是僵尸的珍珍也笑了出来。 “林琳,”马小玲站了起来,生气地叫道,“没看见我在生气吗?” “噗哧”,又是一声,本来紧张的气愤就让林琳破坏了,听到马小玲的强调之词,这会是一点都不剩了。 “好吧,我的错,那你继续生气吧。我准备好了,你继续吧。” 马小玲:“......”这让人家,还怎么生气呀。 众人:“......”你准备好了,可他们怎么看马小玲都没有准备好的样子。 过了好半晌,马不玲也不知道要怎么面对眼前的情况了。三只僵尸,还都是二代的,泥妹呢,一只她都打不过了。还一口气送她三只。而且其中一只还是她好姐妹的未婚夫。 “他们三人,呃,三只的事情,以后再说。我现在还没有想好要怎么做。哼,况天佑你行呀,连求叔都帮着你。哼!”马小玲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他们的计算单位,只好将这个话题先放一放。 她是不相信求叔看不出来况天佑有问题,可是连求叔都帮他。这件事情,明天,不,是今天了,她今天一定要向求叔问个清楚,要是答案不能让她满意,她欠的那些货款,她就不还了。 所以,这才是原因吧。 “林琳,你刚才说的我不是第四十代传人,是怎么回事?你好像知道些什么?”马小玲现在要重新审视一下,这个多年的好友了,互相可以托付后背那么多年,她突然有些看不明白她了。 林琳想到自己一时口快,正心下懊恼。听到马小玲的话,只犹豫考虑了两秒钟,便决定掐头去尾的说些真话出来,“你还有个姑姑,因为谈恋爱吧,反正是对你姑婆说她为男人掉眼泪了。然后你姑婆便一气之下将她逐出马家。所以吧,我就觉得,她应该算的上是你马家的第四十代传人。” “你怎么知道?”这些事情连她都不知道,一个生活在大陆的女孩,是怎么知道的? “我知道一些事情,但也不太全面。具体是怎么知道的。属于商业机密,夫妻不可说。” 众人对于林琳的说话方式,也有了一些熟悉。马小玲是知道林琳的,她不想说的话,你要是一直追问,身体好的,会挨顿胖揍。身体差的,只能听她天马行空地听她一顿乱谈。最后你不想听了,她都不让。 所以听到林琳这么说,也就知道再问消息来源的事情,是问不出来了,于是马小玲又问了她,“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他们三只是僵尸?” 林琳看了马小玲一眼,语重心长地说道:“小玲,咱能不用‘只’来形容他们三个吗?” 马小玲一耸肩,“好吧,我尽量。” “他们三儿不喝血,像正常人一样吃东西的符咒还是我找来的呢。”林琳一眼,你快夸我吧。快夸我的表情看着马小玲,差点让马小玲刚下去的火又冒出来。 “没错,是我姐姐提供的。”小青也不甘被忽略地插话进来。 “这是重点吗?是吗?”马小玲快被这些人这些事情逼疯了。 “僵尸如果不吸血,除了生命长到让人羡慕外,还有什么是重点?是必须消灭的?”林琳可以是觉得刺激不够,看了一眼马小玲,又暴出了一个大消息,“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嗯,我想你一定还不知道,他们三儿会成为僵尸,还是因为丹娜姑婆撵着将臣跑的时候,被将臣咬到的。” 马小玲:“......”,真相真的很难让人相信。小玲觉得她今天回去一定要问问姑婆。林琳说的是不是真的,关于将臣的,还有...姑姑的。 “阿武,你真的是僵尸?”珍珍看到小玲不说话了,就将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 山本武点了点头,有些紧张地看着珍珍。就害怕珍珍下一秒就会叫出来,或是自此远离他。 “我听说僵尸都会将人活活咬死,再吸血的。那你,那你,是不是?”对于珍珍来说,未婚夫是什么,并不是首先要关心的,但未婚夫爱不爱她,是不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就是必须要确认的了。 山本武很纠结,他不想骗珍珍,这些日子以来,他算是知道他的小女人有多善良了。平时上班就背个大包,那里面除了给楼下的流浪猫狗的食物,还有给年迈的拾荒老人的食物。若是让他知道自己曾经为了生存而杀过那么多人,她一定不会原谅自己的。 “我,” 山本武艰难的开口,被林琳打断了,林琳以仇富的语气,说道:“珍珍,山本武那么有钱,怎么会做出咬人脖子吸人血这种猥.琐.龌.龊的事情呢。谁知道被吸的人什么时候洗的澡,有没有皮肤病的。人家有钱,举着高脚杯,将人家医院的血库当成他家的厨房,可怜那些义务献血的人了。也不知道这家伙花了多少钱。”妹呀,她上辈子一定是圣母来着。 山本武看了一眼林琳,对林琳似挖苦的话,心中虽然无奈,但也感激。不过接下来林琳的话,却恨得他想要咬死她。 “珍珍,你不知道吧。对着人家的脖子咬,其实很变态,很色狼的,临了还吃死人豆腐,占死人便宜。幸好山本武没这样做,不然你还是一脚揣了他吧。这得色成什么份上的人,才能干得出来呀。禽兽呀!” 听到林琳的话,珍珍终于松了一口气。还好她的未婚夫没有那样做。原来有钱也是一件好事,只是想到这里,珍珍看向一旁的况天佑,天佑家好像并没有阿武有钱吧。那天佑是不是? 珍珍的眼神,很容易懂。况天佑看到大家都看着他,无奈地说道:“我和复生也从来不吸活人的血。我们的血都是求叔帮我们找来的廉价死人血。” “所以我说喽,没钱,便是神仙也难为呀。”所以,做为新时代的天师,一切向钱看齐有什么错。 “小玲,现在是说这个的时候吗?”林琳看着大家被马小玲一句话给雷翻的样子,无语地说道。 “我又没说错。行了,僵尸的事情再说。你们两只蛇妖又是怎么回事?还有正中,为什么会在这里?” 白蛇大限将至,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遂一五一十的将她们姐妹的来历和与正中的瓜葛全说了出来。末了,白蛇扯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对着众人说道:“若是没有今天的事情,我可能还可以坚持两个月左右。现在,不过三五日的功夫了。马姑娘不用费力气了。” “姐姐,”小青哽咽不能成语。 正中好像听天书一般的表情,在打斗那么激烈的时候都没有想过要离开酒吧,此时,站起来,踹翻身下的椅子跑了出去。 白蛇见状,只是对想要将人追回来的青蛇摇了摇头。跟众人打了一声招呼,便让小青扶她回去休息了。 马小玲并没有阻拦她们,心中除了对爱情又多了几分恐惧外,剩下的只是苍凉和茫然。 是什么样的爱情,可以让人一等八百年。所以马家的女人,永远都只能看着别人去感悟这段感情了。 正中跑了,现在就剩下况天佑,山本一夫以及琳珍玲三人。五人面面相窥,都不知道要说什么,林琳只好先打发掉珍珍和山本一夫。他们小俩口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去解决吧。反正以她对珍珍的了解,就算是这样,估计她也是不会离开山本一夫的。 待珍珍走了,马小玲先是担忧地看了一眼珍珍,然后自嘲地笑了笑,山本武想要对珍珍下手也不会等到现在了。 “小玲,天佑,我现在要说的是你们俩个人的事情。”以林琳两百年的人生阅历来看,知道的多一些,也可以少走一些弯路。 “我们的事情?我跟这只臭僵尸能有什么事情,看什么看,再看收了你。”马小玲不改泼辣,对着看她说话的况天佑直接骂了回去。 况天佑好脾气,只是将头转到另一边,并不说话。看得林琳都觉得这男人天生适合马小玲,不为别的,性格合适呀,要是性格太强,那就是针尖对麦芒了。 “珍珍和山本武,那是万世的情缘,而你和况天佑的纠葛,却是从秦朝开始的。” “什么,林琳,你在说什么?” “你在秦朝的时候,欠了况天佑的钱。然后你以身相许了。” 马小玲:“.....”不会吧,我当年这么没眼光,不会算帐,多少钱也没她自己贵重吧。 况天佑:“......”说的跟真的似的,他到底要不要相信?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秦朝那会的通用货币是铜钱吧?”小玲想到民国以前,都是以金银,铜钱为通用货币的,心里就有些个纠结和惆怅。 林琳一怔,有些莫明地看着马小玲?怎么地,这是想要还钱? “秦统一六国后,是发行了铜钱,怎么了。这你不是知道吗?”再说了,就算是始发铜钱,金子也是有市场的。 马小玲有些个悲愤,铜钱呀,那她得多不值钱。 越想越伤心,马小玲狠瞪了况天佑一眼,起身就跑了。 刚跑到门口,看到林琳还傻坐在那里,气就不打一处来,“...回家了,我没带钥匙。” ...... 那晚之后,马小玲着实别扭了几天。不过在新的任务到来之际,又生龙活虎了一般。果然没有什么是赚钱和花钱更让人开心的了。 有时候,马小玲想了想,也觉得以自己这么爱钱的个性,也许上辈子,真的可能做出为了不还钱而嫁人的事情。 古代女人多幸福呀,嫁了人,有人供吃,还有人供喝,最重要的是不用还钱了。 当马小玲和王珍珍知道他们三个是僵尸以后,最幸福的就要数复生了。他再也不用继续上他那见了鬼的小学了。 这一点,在知道复生都念了六十年的小学时,珍珍差点没难过的落下泪来。相比成人被咬的人,复生这样的更可怜。于是在知道复生爱吃后,那是动不动就给复生做很多的好吃,这让死懒死懒的林琳也饱了口福。 二千年终于到来了,除了因为白蛇最后的死亡而非常难过的正中留在了家里,其他人坐着有钱人山本武带来的旅游车,在香港来了一个自助游。 他们倒是想去别的地方,但是新年的时候,去哪都是人山人海,还不如留在香港呢。更何况嘉嘉就要移民国外了,怎么地也要让她在走之前,好好看一看香港呀。 嘉嘉一直对林琳很好,林琳也喜欢嘉嘉。也想对嘉嘉好。在知道林国栋和嘉嘉的事情后,便特意让求叔推算了一下林国栋的寿命。 在知道林国栋就算是不变成僵尸,也会寿终正寝时,这才放心的将嘉嘉放出嘉嘉大厦。同时,又请山本一夫将他们是僵尸的事情都从普通人的记忆中抹去。 最后林国栋还是接受了治疗,而且治疗很成功。这个时候的嘉嘉也已经和林国栋感情渐起。珍珍是看好这段感情的。所以,非常的支持妈妈如今多走一步。 所以二千年的新年,便是嘉嘉和林国栋低调结婚的日子。婚后,嘉嘉将和林国栋去加拿大生活,那里适合林国栋的病后恢复。以及可以减少复发的概率。 一月末,嘉嘉和林国栋移民去了国外。二月中旬,正中正式接手酒吧。成为酒吧除了小青以外的另一位老板及酒吧调酒师。 四月,草长莺飞。马小玲在月初正式接到一份去英国追踪‘天使之泪’生意。 这笔生意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人在珠宝展示时被明显的非人类抢走的一份价值连城的珠宝。之所以知道是在英国,是因为这位商人在每一款珠宝上都装有微型追踪器。 这种在展示时珠宝被窃的事情,在珠宝界也算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一些脑子没有锁在保险柜里的珠宝商人都会在不破坏珠宝的情况下,在上面装一个小小的微型追踪器。 这一次之所以请马小玲办这件事情,还是因为珠宝展示的地方有摄像监控。在那里抢珠宝的明显不是一个人类。所以才会动用非常手段。 说真心话,要是有的选择,珠宝商人也不会选择请马小玲出马,让警察去做这件事情,他可以一分不出。可是请马小玲来做,那总体的费用差不多是他购买这份珠宝的一半价钱了。 一行五人,提供往返机票和食宿,是马小玲提出除了价钱以外的条件。本来马小玲只想要三份机票的。但又想到,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话来。这山本武和况天佑天天在她眼皮子底下晃悠,也到了他们该出力的时候了。 而珍珍嘛,自然是弥补上次没去成日本的遗憾了。而且她想着,他们一行五人,也就珍珍是个普通人弱了一点。但要是情况真的很危险。她是不介意提前让珍珍便成僵尸的。 噢,忘记提了。珍珍那个傻丫头,已经准备今年就结婚嫁给山本武这只臭僵尸了。同时也决定那个时候便成僵尸,永远陪着他。 免他永世寂寞,孤独。 这件事情,马小玲虽然有心反对,但林琳支持,珍珍又坚持的情况下,她只能把这件事情的好处拿出来安慰自己了。 至少变成了僵尸,她就再也不用担心珍珍会有危险,会被人欺负了。 而且......青春永驻。 省了多少面膜钱。 碧佳终于找到了人生的目标,那就是接手日东集团,挣更多的钱,让她的boss每一天都在花她挣的钱。去吃饭的时候,有她开的饭店,去购物,去玩乐,到处都有她的影子在那里。 碧佳找到了生活重心,让山本一夫给了她一个前进的方向。而山本一夫为了让碧佳有动力,便把他的□□挂在几个福处机构下,每个月都会有一笔定期的捐赠。 这件事情,得到了珍珍的献吻。并且在献吻后,让某只僵尸得寸进尺地搬进了她的卧室。所以碧佳接手公司,努力挣钱这件事情,可谓是一箭多雕了。 估计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小玲才不阻止珍珍便成僵尸的吧。心给了他,人也给了他,不永远的让这男人属于自己,那就是亏本的买卖了。 有时,她也会觉得对不起马家的列主列宗,僵尸没消灭,竟然还眼睁睁地看着僵尸制造僵尸。 幸好现在的僵尸除了命长一些,倒是不用再靠吸人血为生了。 五人下了飞机,按着追踪器的指示来到了英国的一个小镇上。刚到小镇,林琳便感觉到了一股奇怪的,压抑的气氛。当下便警惕了起来。 同时走到山本一夫旁边,对他小声说道:“阿武,今天晚上休息的时候,不,一会儿到了住处,你便咬珍珍吧。我感觉这里有古怪,不得不防。”谁知道剧情会不会发生什么改变呢。 “嗯”,山本一夫早就发现了,将珍珍揽到怀里想道,反正他们都说好了,早一天晚一天的,跟本不是什么事情。而且早一天将珍珍转变,珍珍做为普通人的弱小也能改变。危险也会小一些。 到了住的地方,小玲竟然看见孔雀大师。当下就更觉得古怪了。刚刚林琳对山本武说的话,小玲也有听到,当下便对珍珍和山本武说道,“你们先去房间。”说话间示意山本武立即行动。 这个小镇真的太古怪了,她觉得她有些轻敌了。幸好因为看不得别人轻闲将山本武和况天佑拉了过来,不然真是出了事都没地说理去。 不过一个小时,珍珍的手腕上便带上了林琳特意为她雕刻的符咒。这个符咒相比山本一夫和况天佑的都要来的精致。 仍旧是硬币那么大小,天蚕丝做的绳。为了以防万一,林琳还多做了一个戒指。当然了,这两样东西,马小玲也有。不但有,林琳还磨着马小玲带在身上。 为了上马小玲重视起来,她也带了这么一套。当成她们三姐妹共同的首饰。 珍珍便成了僵尸,跟以前也没有什么不一样。要说不一样的地方也有,就是吃东西前用符咒碰一下食物和饮料。其他的,僵尸需要学习和掌握的东西,山本一夫早就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的在床上教导过她了。 珍珍的安全问题解决了,大家也放下了心。至于马小玲和林琳。倒是除了珍珍以外,没人关心。 一个凶到人神共愤,驱魔龙族马家的传人。一个身手好到暴,左手长鞭,右手细剑便可以打的二代僵尸无法近身的人,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担心她们去欺负别人,还会更现实一些。 在珍珍便成僵尸的时间里,小玲和林琳分别换上了战斗的装备。深紫色的马家龙战袍,降魔棒,装满打怪道具的化妆箱。一头披散地卷发的小玲是第一个从房间走出来的。 第二个走出来的是林琳,黑色的软猬甲,蓝色的改良旗袍,白色的长筒靴,直接长到膝盖下面。伸缩细剑被固定在右手腕处,被衣袖掩盖。 加持过的黑色长鞭,系在左边特意缝制的腰扣上,也被软猬甲挡住了视线。而相较于披着头发的小玲,林琳的头发用两根长簪盘了起来。满头的青丝上除了两根簪子外,还别了三五个花型的簪花。 这簪子,是小型的匕首。这簪花,是带着法力和剧毒的暗器。别怪林琳如此武装自己,来到这里这么久,她还真的没有经历眼下这种阵仗呢。 以前看电视时,只觉得男女双方的爱情凄美动人。现在身处此地,你还会发现,身上所有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手持玉萧,一身略有些复古装扮的林琳,让人眼前一亮。可惜名草都是有主的,没名的那颗却是个和尚。 在没有林琳剧透的情况下,根据珠丝马迹,马小玲等人还是找到了一座城堡。见了城堡的主人,莱利先生。 两人男三女的组合,还是那种强强联合的组合,当场便让这个等级不如山本一夫和况天佑的莱利,心中升起了不安的情绪。 城堡里的晚宴如期举行了,莱利看到明显有着僵尸感应的三人,如正常人一般的吃着他准备食物。心中大感疑惑。 尤其是看到珍珍将一块山本武盛到她盘里的蔬菜吃下去时,不禁有些怀疑自己的感觉出现了错觉。 用餐时,几人仍是说出了僵尸和五十年前的那场婚礼。莱利情绪有些消沉,而他们五人里也就只有珍珍还有一点同情心了。 “正如莱利先生所说的,很多事情做错了,便没有能办法挽回了。有些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那这件事情,就算是再小,也会被重视。而发生别人身上,再大也会让人忽略。正如当年秦始皇的一道命令,害得马家四十多代女人孤独终老,终身不得流一滴泪一般。您说是吗?” 莱利先生听到林琳的话,从一开始的漫不经心,到现在的若有所思。不过不等他说话,珍珍和小玲便不约而同的问她,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林琳耸耸肩,对着餐桌上的人说道:“我这不是看到了莱利先生,突然间想起了些事情嘛?” “什么事情?”这回就连山本一夫也有了一丝兴趣。 马小玲平时那么嚣张,她们马家的热闹可不是随时都能看得到的。 “当年秦始皇让人寻求长生不老药,然后找回了只僵尸。后来秦朝的大巫师马灵儿要出发去对付将臣。秦始皇知道如果将臣死了,他也活不成了。就让人抓了天佑的家人威胁他,杀掉马灵儿。噢,天佑和马灵儿是情侣关系。马灵儿被天佑杀掉后,天佑也自杀殉情了。不过在临时前,马灵儿就对自己的血脉发了毒誓。就是马家女人不能哭的誓言。” 说到这里,林琳就用有些不争气的眼神看着马小玲,“小玲呀,下次发誓什么的,千万不要用这种不伤敌人,而自伤的方式。这买卖亏大发了。 还有呀,这男人呢,真是要好好挑了。看着人模人样的,不干人事的,太多了。虽然阿武也一样的渣,但比起况天佑来,都能成男神了。瞧瞧你,再瞧瞧珍珍的眼光。啧啧啧!”虽然马灵儿只是马小玲的第二人格,但在一副身体里,那在林琳看来,就只是一个人。 等林琳说完这句话后,珍珍和山本武都直直地看着马小玲和况天佑,眼中明晃晃的有奸.情,有八卦的样子。 马小玲抬头看着对面的坐着的况天佑,然后猛地回头看一旁的林琳,“你说,我丫的,到底欠了他多少钱?”还要拿命抵? 林琳瞬间无语。 这不是欠钱的问题好不好。 “...那个小玲,你是要还天佑钱的吗?”珍珍在一旁接话问马小玲。 以她从小到大对小玲的了解,她这个时候,不是应该找各种理由赖帐的吗? 在山本一夫护妻的眼神下,白了珍珍一眼,“当然不是,我在核算损失呢。” 还钱?做梦去吧。本姑娘还要他赔偿一下精神损失费呢。 以为杀了她,再自杀,她就会原谅他?哼,想的美。 啥事不能说出来,大家一起解决。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虽然不知道林琳的消息从何而来,也不是什么事情林琳都知道。但她偶尔暴出来的事情,却让人惊掉下巴。 莱利的目光只在况天佑和马小玲的脸上看了一下,便移到了林琳的身上。林琳举起酒杯摇敬了莱利一杯,口中默默地做出了一个‘秦始皇’的口型。 莱利心下一沉,原来这唯一一个看起来好对付的,竟然也如此难缠。 今天第一眼看到林琳的时候,莱利还以为这个手持玉萧,有三分古典气质的女孩是这些人中实力最弱的。但现在看来,却是他看走了眼。 本来珍珍才是那个看起来和实际上最弱的。但谁让她现在是三代僵尸呢,血脉的压制,跟本不是莱利这个四代僵尸可比的。 就关于莱利的身份这一点,林琳始终弄不明白。看了几遍这个电视剧,一时说莱利是三代僵尸,就是秦始皇。一时又说莱利是秦始皇弄出来当替身的。 因为秦始皇是第三代,所以莱利是第四代。说莱利是第四代,还是小玲通过眼睛的颜色分辩出来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因为大家说着话的时候,诗雅出现了。所以三句话不到,五人便留宿了。 因为这古堡古怪,所以众人拒绝了莱利的好意,只要了二间房。小玲,珍珍和林琳一间,况天佑和山本武一间。 没人气的城堡,夜里总有点阴森森的,林琳虽然跟着马小玲以后,胆子也变大了。可是想像力也更丰富了。此时的林琳就想着如果她去洗手间,会不会在抬头看镜子的时候,看见有人在站在她身后。 又或者,一打开洗手间的门,里面或是吊着一个人,或满地的血泊里躺着一具尸体。再或者,一切都非常正常,只是出门的时候,打不开了,或是开门出来去了某个幻境。 “林琳,你想什么呢?我要去洗手间,你要不要去?”马小玲拍拍脸,对于还没卸妆,这一点表示非常的恼火。女人的皮肤多重要呀。这么晚不卸妆很容易伤皮肤的。 看来回到香港以后,她还是要去吃大户,让山本武放放血去。 听说碧佳又开了个连锁的美容会馆,也不知道能不能给张免费的vip贵宾卡? “...去。”小玲妹子,你用的着这么配合姐吗?姐刚想到,你就开始行动了。说完叫上珍珍一起去了这间客房的洗手间。 幸好不是在什么走廊里,不然她就要先去把那两位先生叫一起来一起去了。 三个都没有洗澡。只是进行了简单的清洁。小玲的化妆箱里都是这个符,那个咒的清洁用品,最多不过放了一点粉底,彩妆。而珍珍出来也没有背包。所以三人洗漱后用的还是林琳斜垮在身上,与衣服同色的荷包式样的小包。 里面有林琳从空间偷渡来的一套三瓶化妆品小样。瓶子都是小小的,正好够她们三个今天晚上和明天早上用。 荷包不大,就是一套小样,一包纸巾和手机,一些装在荷包内侧小兜里的现金。 在另一个房间,诗雅正在用言语伤害着莱利。莱利困苦不已。但仍是不忘对诗雅说道不要轻惹那五人。他能感觉到五人里有三个是血脉等级高过他的僵尸,一个是在秦朝就是驱魔天师家族的后人。另一个,虽然看起来只是个普通人。但他能感觉到她并不简单。 莱利让诗雅千万不要去招惹林琳他们。只是他越是这么说,诗雅就越是要去。可谓是起了反效果了。 诗雅的脚步声从走廊里传来,让马小玲眯起了眼睛。林琳一手按住她预出鞘的降魔棒,对她说道:“你理她做甚,她要做死,你还能拦的住。大晚上的,快休息吧。我都困了。” 马小玲一听也是这么回事,但想想还是有些不甘心,就这么放跑她。于是眼睛一转在她们的门和窗上打下了两道符。 这道符对付不了山本一夫和况天佑,但对付莱利和诗雅都是绰绰有余。至于珍珍,她们都无语了。 这丫头真是太神奇的物种了,一个不怕任何符咒的僵尸。 珍珍手里有很多小玲给她防身的符咒和护身符。这些东西去阴邪之物最是有反应。不过那也要看道行。至少那些东西山本一夫是没用的。 也正是因为山本一夫没什么反应,所以珍珍也没有当回事。可等珍珍被咬成僵尸后,她还带着这些东西,却有些格格不入了。 不说格格不入,却是一点伤害她的意思都没有。这让小玲和林琳都有些好奇。好奇的结果便是小玲打了好几道威力大的符在珍珍身上。珍珍还愣愣地站在那里。 这让他们都不禁想,难道珍珍的僵尸特异功能便是对符咒免疫? 就在三人都躺下后,门外的脚步声停了下来。可下一秒却传来了诗雅的尖叫声。小玲得意一笑,当即准备入睡。 珍珍有些担心,看了一眼门口,又看了一眼林琳。最后看林琳也没有当回事的样子,便觉得可能不要紧,也放心地睡下了。 到是林琳突然发现,她真的是有点傻大胆了。跟着一群僵尸来找另一群僵尸。她可能真的是将自己想的太好了。 她不是女主角,哪来的信心可以不被当成炮灰呢? 她倒底是为什么要来这里,真的是在作死吗? 看了一眼把她夹在中间,以保护姿态入睡的两人,林琳不得不承认,她可能是真的厌倦了这个世界。所以想着做些危险的事情,离开这里。 作的紧,死的快。 诗雅被符咒烧伤后,一气之下便离开了古堡。在小镇上游荡的时候,又碰见了抢了天使之泪的珍妮。 珍妮死后,诗雅又回到了古堡。 此时天刚蒙蒙亮,林琳还在赖床,珍珍还在洗漱。只有小玲早早的站在了古堡门口呼吸新鲜的空气。 小玲和诗雅在古堡门口的一场交锋,林琳和珍珍并没有看到。莱利是个不尽责的主人,他竟然没有为留宿的客人准备早餐。这样本来吃西餐就没有吃饱的林琳和珍珍,只能厚着脸皮自己去找厨房做吃的。 珍珍和林琳的一举一动,莱利都看在眼里。当她们真的做出食物,吃了起来的时候。莱利出现了。 “僵尸是吃不出食物的味道和吸收其中的营养的,何必如此呢?” “并不是所有的僵尸都吃不出来。要不你试试看?这荷包蛋煎的很好吃。”珍珍自从知道莱利他们喝人血后,就有些害怕。但她天性善良,仍是希望他们能够在可以吃正常食物的基础下,不要再伤害别人了。 莱利不知道这几人在搞什么鬼,面带一丝冷笑的接过珍珍递过来的餐盘,站在餐桌旁吃了起来。 “珍珍,”林琳看到珍珍这样,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在珍珍的眼中,就没有坏人。可是在林琳的眼中,却并不是这样的。 莱利的问题,不是食物可以解决的。如果诗雅仍是到处杀人吸血,小玲是绝对不会放过她的。况天佑也不会。 诗雅死了,莱利不死也会疯掉的。为了安全起见莱利也会死。这一场英国之行,本就是一个悲剧的收场。 现在将食物给莱利,只会让他更不好受。他会想若是早一点知道这份符咒,是不是他就不会压抑吸血的欲.望,然后在遇到鲜血时,狂性大方。 如果他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吃饭生活,是不是鲜血对他就不会那么有吸引力了。程度就好比吃素和吃肉的区别。 如果这一切,再早一点,他是不是就不会咬诗雅了。而诗雅,那么善良的诗雅是不是也不会一边恨着他,一边愧疚地吸人血了。 太迟了,一切都太迟了。 这也是莱利认真的,珍惜地吃完那颗荷包蛋后,提出让珍珍为他和诗雅做一顿饭给他们吃。 他想在五十年之期到来之际,让诗雅在做一回正常人。 千秋万世,他唯一爱过的女人。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也许这世上最难说的清的便是与感情纠葛在一起的事情。诗雅死了,莱利也死了。而天使之泪,小玲也没有追回来。 诗雅累了。这五十年,为了生存,为了复仇,一直生活在鲜血里。她的信仰和她的善良一直在折磨着她,死亡对她来说,何尝不是一种解脱。而莱利也累了,爱而不得,幸福在指缝间消失。这么多年的兜兜转转,早就满身疲惫。 求长生?求长生。 这一刻怎能不后悔当初的一念之差呢。 记得那是婚礼后的一场决战。莱利对马小玲,而诗雅却由林琳来应战。 站在宽敞的草地上,林琳的双眼闭了又睁。终于将一直拿在手中的玉萧在空中转了一个圈后,平放在唇边。 碧海潮生曲,从林琳的嘴边吹奏出来。众人的眼前仿佛看到了大海浩淼,万里无波。带着内力和法力加持的萧音,堪比一般的净化咒了。这让诗雅感觉很不舒服。 她脉出步伐,试探着向前攻去。可惜脚似踩在一方棉花上,棉软无力。而浑身疼痛似火烧。 林琳就站在诗雅十步之外,看着诗雅痛苦难耐。她并没有停止萧声,而是一直在吹着。这让离她们不远处观战的三只打酱油的僵尸知道了林琳的实力。 不需要动手,便可以制敌于无形。 三人看到这边半晌过去,仍是一人站着吹萧,一人半爬在地上做着无用的反抗。心里都暗暗点了点头。便将视线转到另一边,跳来跳去,打得难舍难分的小玲和莱利。 为了打败僵尸,此时的小玲实力是大大的增加了。自从知道况天佑三人的僵尸身份,小玲便开始研究如何打败僵尸,如何能给僵尸带来更大面积的伤害。 若是原来第二部中的马小玲,此时根本打不过莱利。但经受了林琳,和几只无良僵尸的‘陪练’,那实力对付一只四代僵尸却是绰绰有余的。 这不,在三人转过头看他们的时候,马小玲一个旋转飞踢,就将莱利踢来了五六米远。 看到莱利飞出去,马小玲当即呼唤神龙,想要来个大清洁。神龙飞落,一道强光带着另一道强光落下,原来是诗雅看到了莱利危险使用浑身最后一丝力气飞扑了过来。 只可惜她低估了神龙的威力,她与莱利并排被神龙穿透。 事情发展到最后,大家都有些感伤。来时的心情早就不复存在了。 那颗天使之泪,小玲难得又一次肉痛的放弃了。 她将天使之泪放到了精灵的地方。 看着那些精灵,小玲第一次明白。马家的女人,为什么要坚强。 相爱容易,相守难。 爱,多么的奢侈。 ...... 一行人回到香港后,就接到了正中退房的消息。正中和小青蛇感情稳定。两人都准备离开香港去移民。所以想要退掉房子,带着金姐和守正叔去国外。 珍珍大为不舍,林琳倒是觉得正中能离开,也是不错的选择。香港要乱起来了。能走一个是的一个。 正中和小青将酒吧卖了,此时新的酒吧老板正在装修着。林琳过路的时候,向里面看了一眼,猜想着会不会是马叮当回来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也许此时离开,就会脱离剧情,就像是阿平和平妈一样。阿平终于结婚了,年初的时候他太太为他生了一个大胖闺女。当场便气着了平妈。平妈生气的要回香港。 还是接到阿平的电话后,林琳对平妈说,香港没有计划.生育一说法。阿平是香港人,这一胎是姑娘,下一胎再生就是了。以阿平的手艺,您老还怕养不活吗?又说了男孩子有个姐姐,姐姐还可以带着弟弟玩。 长途电话打了将近一个小时,平妈才心平气和的给儿媳妇做月子饭去。争取养好的身了,再生个大胖小子。 所以看到阿平和平妈。林琳心下里总认为只要离开了香港和日本这两个地方,一定就走出了剧情。再不受剧情的摆布。 想到之前看电视剧时,二千年会发生的让人操蛋的事情。林琳就想向天竖起中指。而又一次在嘉嘉大厦里看到碧佳后,林琳似是感叹地对碧佳说道:“我们这次去英国,可是遭了大罪了。吃不好,睡不好的。要是在英国或是别的地方有个自家的酒店,那该多好呀。唉,未来就没有你懂事。你看,你家boss出门都能花你孝顺他的钱了。呀,说起来。阿武还给你买了咖啡呢。正好在我这里,你等下,我给你拿去。......” 利用碧佳对山本一夫的心思,林琳只用了一段话,便将碧佳弄到国外,开扩国外市场去了。碧佳听了林琳的话,一心的弄起了酒店业。发誓让要她家boss无论在地球的什么地方,都能吃好睡好玩好。 也许是小女人的嫉妒炫耀心理,碧佳每在一个地方建起一座五星级大酒店,或是度假村都会告诉山本一夫一声并给山本未来发一张开业邀请函。 山本一夫还以为碧佳对成为事业女性有了兴趣,每每接到消息都会鼓励的说让她加油。干得好。 而明白真相的林琳,却悄悄地藏起了好多碧佳送过来的黑钻vip免费卡。 做为单身狗,还是要经常出去躲一躲的。 所以有高贵大气上档次的,免费的地方不住,她才是个棒槌呢。 而成为事业女性的碧佳,白富美的身份,美丽的容颜,不同一般的气质,非常的吸引人。又在机缘巧合下碰到了猥琐,喜欢嘴上花花的高保后,生活一下子就变得鸡飞狗跳起来。一边忙着扩展事业,另一边还要听从山本一夫的嘱咐在不伤人性命的情况躲避高保的纠缠。碧佳一时,倒有些个顾不上找山本未来示威了。 果然爱情,都是磨人的小妖精。 不管是谁的爱情,双方面的,还是单方面的。 而不厚道的嘉嘉大厦的居民们,竟然还下起了赌住,近距离地开始围观高保这个大块头是如何摘下碧佳这朵高领之花的。 美女与野兽。鲜花和那个啥。 ............................................................................................ 正中离开就不会被电脑中的贞子诱惑了。只是别人却不一定了。这一日,复生在玩电脑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网站。 马小玲一路追查到底,竟然开启了一个日本四国的复本。珍珍虽然成了僵尸,但是天性胆子小,而且小玲和林琳都觉得马小玲的清洁生意一点都不适合珍珍惜样性格的女孩,不说危不危险,同情心太盛的话,很难挣到钱的。 这一次也是一样,马小玲只拉了况天佑便去升级打怪。而林琳继续奋战在死宅的战线上。等到马小玲回来了,心情颇好的请大家在天台吃烧烤。 这个时候,林琳才知道马小玲在超度完贞子后,竟然杀去了欺负贞子的那个男上司家中,放了几个小鬼,又高价的帮他做了一回清洁。 做清洁得来的钱,就是分给了孔雀一半,也让马小玲眉开眼笑的。只是这份好心情却因为山本未来挺着大肚子回来而消失一空。 求叔查到消息,僵尸和僵尸跟本不可能生有下一代。但山本未来却怀孕了。跟据古籍记载,此胎必为魔星。 但林琳却提出了反对意见。她说未来肚子里的孩子,是救世主。是阻止女娲灭世的关键人物。他们必须要好好地将他养大。满足他一切的需求。便是吸人血,他们也要满足。 同时又让山本一夫等人准备一个大型的献血机构,随时备用。 对林琳的说法,众人或是相信,或是不相信。但山本一夫和珍珍,以及未来和堂本真悟却是愿意相信的。那还是个孩子呀。好好教育,又怎么会成为魔星。 “小玲,求叔,你们相信我。我也是希望这个世界好的。僵尸是会有孩子的。只是非常的困难。小玲将来和况天佑就有个女孩,叫况天涯呢。” “胡说,谁要给这只臭僵尸生孩子。”小玲一听林琳这么郑重口吻的说话,心中也不由的相信了。只是,狠狠地瞪了况天佑一眼,小玲便走到一旁去,不再吱声。 心里是如何想的,就没有人知道了。 珍珍听到林琳的话,看了一眼山本一夫,有些不好意思的小声问道:“林琳,我和阿武会有孩子吗?” “会呀,不过时间可能更长一些。你要知道僵尸怀孕这件事情,是非常困难的。幸好永恒的生命,给了你们更多的机会。” 王珍珍和山本一夫会不会有孩子,林琳怎么可能知道。第二部的时候,普通人的王珍珍就死了。只是此时,林琳却并不希望珍珍太失望。 有了希望,等待才不会让人觉得漫长。 那日之后,这个话题便放下了。于是几天之后,堂本真悟陪着未来去海边散步,林琳一干人也跟了过来。小玲最近生意很淡,也想着散散心。 于是两个人的散步,就便成了多人的烧烤聚会。   ☆、第一章 =3 第三十章 海浪,沙滩,俊男美女。一旁还有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复生小朋友在火上烤着吃食。 珍珍在霸道的山本武的允许下,穿了一件保守的泳衣。就这,山本武还要让珍珍在腰上系上一条丝巾。 林琳和小玲两人也是能疯,是直接穿着比基尼从家里出发的。一路上开着马小玲的敞篷跑车,相当的有回头率。此时,两人都穿着性感的比基尼,身上系着色彩鲜名的纱巾,在那里打排球。打了一会儿球后,林琳看到况天佑眼睛直直地看着马小玲,偷笑了一下,便喊复生一起去潜水。 当年在桃花岛,她可是潜水潜最好的人呢。 最差的,还是要数...杨过了吧。 摇了摇头,林琳抛开那些久远的记忆,先复生一步跳下了水。 只是这一下水,林琳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也许是‘命运’觉得林琳这个变数不应该存在他的棋盘上吧。 在一次步进新的生活时,林琳知道她已经离开了僵约的世界。闭上眼睛,感觉了一下,幸好所有重要的物品都带了出来。她竟然什么也没有损失。这可算的上是奇迹了。 银行的存款早就让她兑换成了黄金白银储存起来了。玉萧,武器都在空间里随身携带,以备不时之需。 嘉嘉大厦的卧室衣柜并不大,她那些喜欢的衣服和特别定制的衣服,也都在空间小屋里。要说一点损失都没有,也不准确,至少她在英国买的那套刚用了一半的化妆品是没有了。 果然随时做着离开的准备就是不怕这种突然状况。 也不知道林琳是不是因为活的太久,经历的太久,所以神经也变粗了,还是她知道自己的这一次意外离开,很有可能是那个‘命运’在操纵。 想到那个有些欺软怕硬的命运,林琳叹了口气,只有承认自己实在是那个软柿子。 轻轻地摇了摇头,林琳非常阿q的不在多想了。 反正想再多,也没有啥用处。 这种事情遇到多了,是个人都要麻木了。 这就像是堵车和便秘一样。无论你想不想,在主观意思上,你都只能耸耸肩。 去他大爷的。 走之前就不能先让她去跟熟人告个别吗? 她买的股票还没有套现呢。 她从山本一夫手里讹来的美容馆spa卡,才用了多久呀。那样的大地主,她才斗了几回呀。 苍天呀,就不能,就不能...... 幸好她在嘉嘉大厦的房间里,没有脏衣服。又在出门前将房间打扫干净。那些在她去后来她房间的人,不会看到挂在卫生间里的内衣什么的。 她又想到她是死在了水里,那样的话,等到小玲找到尸体的时候,会不会都泡肿了? 算了,不想了。 用手搓了搓脸,林琳这才开始将心思转回眼下。 唉,虽然还有些对马小玲他们的担心,但一番乱想后,林琳却已经准备好了迎接新的生活,新的身份。 林琳的手心里已经有三颗佛珠了。握手成拳。林琳心里高兴这一次没白跑一趟。 不过当林琳的手刚一握紧时,便有一道信息直扑脑海。 原来林琳手中的佛珠只要集齐三颗在手中,那么每一颗佛珠都可以成为须弥介子。而且面积还不小,足足有一百平方呢。 她现在有三颗珠子,那就是三个一百平米,等以后去的地方越来,佛珠就会越多。然后她的储物空间也就会越多。 虽然每颗珠子里的空间都是独立的,但林琳并没有觉得麻烦。因为独立,她正好可以将东西按着各种分法分装在各个佛珠里。 林琳大喜,果然佛祖就是慷慨大方。虽然这须弥介子都不能放活物。但这大小绝对弥补了这一不足之处。 瞧她那间小屋里装东西都装的没有下脚的地方。 这回到是可以帮忙分担一下了。 林琳自床帐向外看了一下天色。 天色尚早,还有些时间让她将空间小屋中的东西倒腾到须弥介子中去。于是悄悄地下床,将睡在她床铺对面榻上的秀橘,轻轻地点晕了。 噢,忘记说了。这一次她来到了红楼梦的世界。她成了在家不受宠,出嫁被打死的二木头贾迎春。 此时的迎春刚刚定下了孙家这门亲,正抓紧绣嫁妆呢。从定亲到走完六礼,就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说时间仓促的很。 时间虽然有些赶,嫁衣是府里姐妹和针线好的丫头们帮着做的,剩下的零碎东西都让府里针线房的人加班加点的弄了。 算上今天,距离婚礼还有四天的时间了。这让林琳忍不住的皱起了眉。 那孙绍祖可是有名的‘子系山中狼’,她林琳虽然不是真的‘闺格弱质女’,但现在却也没有多少武力值。 四天的时间,不,成亲当天不算。她还有三天的时间。三天的时间,她想要将武功恢复到三层是绝对办不到的。内力这种东西是需要长年累月,慢慢积累的。她手里还有一些增加内力的药丸,吃了以后,再走上一遍内力,药并行发挥的倒也迅速。 可问题是这是红楼的世界,吃那个外挂一般的药丸子,不是浪费是什么。 地主家也没有余粮的,好不好? 虽然黄外公还给她留了几颗,但是能省则省嘛。 想了半天,也没有解决办法。不是没有办法逃跑的,同样的道理。若没有一身好功夫,她这身子,她这容貌是跑不出京城的。 被贾家的人找到,还好。若是碰到人贩子,直接青楼楚馆的干活儿,她找谁说理去。 相比之下,还不如顺势嫁到孙家,然后占山为王,呃,不对,咱是文明人,自然是当家作主了。 林琳转身回到空间,一边往佛珠里收拾东西,一边想着孙绍祖那个人,是一定要制住的。 她鞭子挥的还不错,就算是没有内力,用些巧劲也能制服一两个人。只是这胳膊上没有力气,却是个麻烦事情。 贾迎春再怎么不受宠,那也是千金大小姐。平里拿的最重的便只是茶碗菜碗了。别说她了,就是刚刚被她点了穴道的那个秀橘也是小姐一般养大的。 皆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 看来当务之急,便是要在三天里好好地练习臂力。争取可以在婚礼当晚挥鞭一百下而不倒。 林琳一边想,一边收拾东西。她将一些不常用的大箱子都放到了须弥介子里,空间小屋一下子就宽敞多了。她的那张床也可以四腿着地了。 因为须弥介子里的时间是静止的。林琳这个吃货特意将一些吃食转移到了其中一个佛珠里。虽然当初买这些吃食的时候,都是经过真空包装处理的。可就是真空包装,它也是要有保质期的。过期了照样不能吃了。 空间小屋的厨房里,还有一个储藏柜。那里面的时间倒是静止的,但无奈就是太小了些。里面放的都是不能包装的食物和水果。 现在不怕了,就算是将来她买下整个超市的食品区,也有地方放了。 当下,林琳便决定无论将来她收集到多少好东西,但这个装食物的佛珠永远只能装食物。 专用的。 林琳弄完这些后,从镜子往空间外看了看,发现天还有一点就到了平时贾迎春起床的时间了。 想了想,便从食品柜里食了点现成的吃食快速地吃了个早饭。 跟据贾迎春的记忆,因为出嫁再即,史氏现在都让迎春在她那里吃一日三餐的。但史氏的口味,贾迎春实在是不爱吃。油大,还偏甜软。 每每吃不了两口,就涌上了孕期反应。 恶心,反胃。 看了一下自己空间的存货,林琳无不悲哀地想着,难道离开贾府的这几天,她都要偷偷在空间加餐吗? 吃饱喝足,刷牙漱口。林琳这才出了空间。先是将秀橘的穴道打开,然后慢慢地走回床边。 秀橘醒来,侍候着林琳一番洗漱,这才扶着林琳出了大观园去了贾母的正院。林琳在园子出口处,碰到了其他几个贾家的姐妹,还有瘦的脸色非常不好的林黛玉。 林黛玉先天体弱,再加上饮食不当,心情压抑。本来不好的身子就更差了。现在走个几步,林琳眼尖的都能看到林黛玉扶着丫头的手都有些发白了。 这是真的弱呀,可不是后世那种白莲花的伪弱。 贾政在家,此时的贾宝玉早就去家学了。而薛宝钗是在搜园子的时候就搬了出去的。也因此,今天去贾母那里用饭的便只有林黛玉和贾家三姐妹了。 说来,大观园是有个小厨房的。一般姑娘们都是在园了里吃饭。冬天的时间犹是如此。但今年却是因为迎春出门在即,这边都在贾母那里用饭的。 林黛玉往常都是十顿饭里有五顿饭不吃的。可自打迎春定了婚期,倒是一顿不落的顿顿在贾母那里用三餐。可见也是个有心的。 原主二木头,都印象深刻地把这件事情记在脑子里,林琳这个颜控的黛粉,自然会更加的美化林妹妹了。 姐妹四个,两两并排,林黛玉是客,迎春为长,故走在前面。而探春和惜春两人便走在二人身后。 姐妹四个,竟是一路无言地到了上房。 到了上房,众人斯见,请过安后。便一一坐在贾母身边。李纨,凤姐还有刑王两位夫人分别端汤盛粥。这让林琳有些不太好意思。 刑夫人是继室,辈分大,年纪却没有王夫人大。王夫人都是五十上下的人了,却还要如此立规矩。其实贾母也有些太不留情面了。 吃了一顿没啥胃口的饭菜,林琳便随着众人做了一套桌前漱口的礼仪来。 林琳自来便是黛迷,看到黛玉比她这个吃过一顿早饭的人吃的还少时,心里心疼她,准备一会儿悄悄拿点好东西给她吃。 至于别人,还是算了吧。她又不是圣母。在自已家里吃不饱饭,干她底事? 饭后,看着刚才侍候她们吃饭的几全老中青媳妇都回自己地盘吃饭后,众人陪着贾母说了会儿话,贾母便道乏。让姐姝几人自去玩耍了。 探春站了起来,便要走出去。发现坐在她身旁边的迎春没有要走的迹象,便开口说道: “二姐姐,走吧。去我那里坐坐。我昨儿得了一首诗,你们帮我品品。” 林琳笑着回了她,“我还有事要跟老太太说呢,你们先回吧,我一会儿便到。” 几人看了迎春一眼,又看了看贾母,便都走了出去。只是林黛玉走到门口时,特意回头看了林琳一眼,若有所思。 “二丫头,有什么事说吧。”贾母想到自己这个木头人一样的孙女,怕她浪费时间,便先开口问道。 “孙女有事,想求老太太。”林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张嘴便说要找贾母有事。可话说了出来,就不能改口了。于是硬着头皮上了。 贾母眼睛一眯,带着一丝审视的目光打量货物一般的上下打量了迎春一番,半响,才问她是什么事? 林琳组织了一下语言,慢慢地道:“孙女自幼便在老太太身边长大,接受老太太的教诲。知道比不得大姐姐位尊娘娘,也比不得三妹妹讨老太太喜欢。但总不至于只值五千两银子的地步呀。” 贾母听到迎春的话,眉头就皱了起来。老大用五千两银子给二丫头找的这门亲事,她是知道的。但她没有想到二丫头也知道了。 二丫头的婚事,看起来是老大私德不休。何尝不是在拿这件事打她的脸。不过, “胡说,你也是大家小姐。这样的话,岂是轻易说出口的。婚事是你父亲定下来的,便是我再疼你,如今也是无济于事。” 哼,林琳早就知道这件事情贾母是一定知道的。却拿眼睁睁地看着自小养大的亲孙女被卖掉。可见心肠是什么样的了。 不过,林琳也不是想要取消婚事。她要的是别的。 若不是她现在武功不济,没有办法躲开所有人直接抄了这荣国府的公库,私库。她还不会在这里为了蚊子大点的肉让贾母放血呢。 等到她的功夫恢复到三层,她就回来将这荣国府来个三.光。 公库光,私库光,厨房光。 “自古儿女婚事,都是父母之命。孙女并不敢妄意,更别提子不言父过了。只是咱们这样的人家,哪里挤不出五千两呢,可孙女却,老太太,别的不提,若是让人知道官里贵妃娘娘的亲堂妹就只值五千两,那娘娘在宫里又要如何呢。”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林琳的这些话,贾母如何不知。可是老大那个逆子,是诚心要如此报复自己偏心二房。 自己即阻止不了,又不甘心事后为老大作出来的荒堂事补救。这才一直装糊涂。可今天被二丫头明晃晃的道了出来。再想装糊涂却是不能了。 “唉,我知道委屈你了,只是你那个老子,唉。鸳鸯,你去把我嫁妆里那套镶南珠的头面找出来给二丫头。” 林琳低下眼帘,深藏住眼底的幽暗。上梁不正下梁歪。你以为你家的两个儿子真是畜生下的蛋。 “多谢老太太怜爱!”林琳接过首饰,以着不拿白不拿的心态收下了。 金银这种东西,她空间里有的是。但就是没有银票。她本来想着要是能要出五千两,贾母给的也会是银票,她有一对空心镯子,将银票藏在里面,送给林妹妹当见面礼,多好呀。 可哪想这老太太竟是如此吝啬。既然如此,就别怪她不客气了。 若不是佛祖慈悲,她命好,学了一些保命的本事。谁能保证若是第一次穿越就到了红楼。她不得让就着贾迎春的命运,让人磋磨死呀。 除非她一辈子呆在空间里,不出来。不然要钱没钱,要功夫没功夫的。还不知如何呢。 一脸感激的捧着一套首饰走出了贾母的正房,林琳一脸淡淡地回头看了一眼这气派的五间正房。心中冷哼,既是把话都挑明了,你都不愿意拉亲孙女一把。那就别怪她这位伪孙女做事不地道了。 林琳并没有一如先前说好的那般去探春的地方看她写的诗。只是扶着秀橘的手,在这寒冷逛起了这闻名千古的大观园。 这座园子跟北京的那座大观园很像。林琳曾经去那里参观旅游过。除了没有收费点和商店,其他的地方都差不多。 从怡红院一走过来,便到了林妹妹的住处。一院子的竹子将冬日最好一点阳光都挡在了外面。也不知是先入为主,还是真的如此,林琳看着这座潇湘馆有点秃废的样子。 “二姐姐来了,怎么不进去?” 林妹妹带着姑苏口音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林琳转头对她一笑。“也不知主人在不在,现在正好看见了主人。自是要进去讨杯茶的。” “我这可没有旧年的雪水,不过是普通的水。二姐姐若是不介意,扫榻相迎。”林妹妹扶着春纤的手,侧身让林琳进去。 林琳呵呵一笑,“不瞒林妹妹,你就是给我旧年的雪水,姐姐我也是不敢喝的。那喝的,吃的,又不是古董和药材,越沉年越好。除了酒和煲汤的鸡,其实的东西,还是越新鲜越好呢。”过期的东西,谁敢吃呢。 黛玉听了一笑,并未说话。 “我们姐妹说点私房话,你们去玩吧。”待丫头们上了茶和点心,林琳便笑着打发了丫头们出去。 春纤看了一眼林妹妹,又看了一眼守着屋子的紫鹃,看到紫鹃也拿着针线盒要出来了,便跟着起了出去。 至于秀橘,那是个实心眼的。早就在林琳发话的时候,出去了。 “二姐姐想要说什么?” 林琳喝了一口茶,从点心盘里拿了一块点心,慢条斯礼的吃了一块才对着面前的林妹妹说道:“想说的话,不知从何说起。再有几天我便可以离开这狼窝,进入下一个虎穴了。心里有些感慨罢了。” “狼窝,虎穴?二姐姐怎么会认为那是虎穴呢。毕竟是,家呀。”对于林琳说的狼窝,林黛玉并没有反驳,能写出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少女,又怎么会不明白贾家光鲜丽亮下的肮脏呢。 但虎穴这个词,林黛玉却觉得有些个夸张了。再怎么说,那也是自己未来的家。出嫁的姑娘,年轻的媳妇。就算是如珠大嫂子般,至少也不会比现在更差了。 “大老爷拿了孙家五千两银子帮人跑官,但事情没办成。他又不想将钱退回去,便将我许给你孙家那位。全当抵债了。”林琳顿了顿,看了一眼震惊地说不出话来的林黛玉,又说道:“这样子嫁进门的媳妇,会是个什么情形,妹妹聪慧,应该能想像得到吧。” 林黛玉眼中含了点泪,更让她自己这副美的不可方物的脸,美出了惊人的高度。林琳都有一种贾宝玉总是惹林妹妹哭泣,是不是就是为了看这个场景的感觉。 林黛玉此时跟本不知道面前的‘假’迎春如何地yy,她现在想的都是虎毒不食子,大老爷怎么会如此狠心。她不敢相像若是哪一天老太太不在了,她这个外甥女,落在他们手里,又将如何。 “老太太?”外祖母知不知道,若是知道了一定不会任由大舅舅胡来的。 “咱们家这位老太太,什么不知道。你林家所有的财产除了用来修这座园子,各房的太太奶奶,爷们奴才的私房都有进项,这事老太太知道。大姐姐出卖了秦可卿,当上了只有死人才能得到两个字封号的贤德妃,这事老太太也知道。琏二嫂子因着三千块钱逼死两条人命的事情,老太太还是知道。噢,对了,关于薛家那位哥儿打死人的事情,老太太同样是知道的。那,你看,老太太听说我也知道自己被卖了五千两的事情,还特意赏了一套首饰呢。” 林琳每说一件,林黛玉的脸就要白上一分。等看到林琳手中的那套首饰后,整个人都不好了。那种即将要晕过去的样子,也让林琳有些害怕。 林妹妹的身体有多不好,每一个华人都知道。她可别因为一时口快,将林琳再弄病了。 “为什么?”老太太既然知道,为什么不阻止。 “阻止吗?” 林妹妹点了点头。 林琳想了想,说道:“为什么要阻止?秦氏是宁府的宗妇,又不是荣府的。她的命,可以让荣府的姑娘受益,为什么要阻止?你林家两三百万的银子,再加上价值好几百万的古董摆设,这些东西反正你一个人也守不住,大家分分,至少你还能保住命。这一点,其实你是知道的吧。” “是”,她不傻,她家里有什么,她还是知道的。父亲过逝前,便嘱咐自己装成什么都不知道,才有可能活命。 “可你也太不小心了。你平时虽然装得像,但在宝玉面前却漏了行迹。” “宝玉?怎么会?” “宝玉是个口没遮拦,心中没数的。你那日曾对他说过,府里出的多,进的少。若不简省,必至后手不接。可是?” 黛玉歪了歪头,“似是说过这句话。” “他回去跟袭人说了,袭人跟二太太说了。二太太已经明白,你是懂得管家之道的。就算是推到你帮琏二嫂子写过几篇帐册子,但二太太却不一定会相信。若是你毫无所觉,在金玉良缘成时,你本来是可以出府去的。但现在,只能死在这里了。” “若是金玉不成呢?”若是真如二姐姐所说,那么她唯一的生路便是金玉不成了。 “必成的。你林家的家财早就没有了,可薛家还有百万之富呢。宝姑娘的哥哥已经是砧板上的肉了。成亲前后必死无疑。” 黛玉聪慧,却不如林琳知道前事内事,所以听得有点云山雾照的。林琳见此,又说道,“宝姑娘的哥哥打宝人的案子是压了下来。但如何压下来的,妹妹可能不知道。是二太太让人告诉主审的贾雨村,说是薛家的哥儿被冤魂索命,以然死了。其中的道理,妹妹必然是明白的。” 明白,自然是明白了。薛家没了男丁,百万家财只能是宝姐姐的嫁妆了。宝姐姐不但是二太太的亲侄女,还有着这些家财当嫁妆,将来进府了,也会一心一意的孝顺二太太。 “妹妹还是别指望老太太了,老太太是贾家的老太太,而你姓林。这么一个火坑,妹妹还是想办法离开吧。” 林黛玉惨然一笑,“我还能去哪,而且二姐姐刚才不是说了吗,我是不可能活着走出去了。”林黛玉没有说的是,这里还有宝玉在呢。 可是转眼间,她又想到金钏死时,宝玉的作为,还有睛雯被赶出府时,宝玉的毫无作为,林黛玉不得不承认,她是指不上宝玉的。 可是多年的心愿,又如何能放的下呢。 “你想要过什么样的日子,我可能帮到你。不过你要给我半年的时间。”林琳想了想,半年的时间,武功应该能恢复几层,她抄了贾家的时候,顺便偷了黛玉出来,是没有问题的。 “二姐姐?”今天的迎春太不一样了。她一直知道迎春什么事都不说,但是个心中有数的。但今天却是太反常了。 “忍了这么多年,最后却落了这么一个下场。反正还有几天的时间了,我却是不愿意在委屈自己在这里受气了。妹妹也是,最好的情况,最坏的情况,也不过如此了,还不如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呢。这个贾家,我势必要闹个天翻地复才摆休。” 林黛玉:“......”。真是不鸣则矣,一鸣惊人呀。 “林妹妹,你的决定呢。你要离开,我便帮你离开。去哪里,我也送你去。你要是现在决定不了,等到半年后,我再来问你。” 被林琳的话问的不知如何选择,林黛玉想到她还有半年的时间,便点了点头。准备慢慢考虑出路。 离开了贾府,她又能去哪里呢。 天下之大,她真的无处可去吗? “姑娘,林姑娘,快到午膳的时间了。老太太那里让姑娘们自己用饭。”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贾母早上被林琳气了一下,中午的时候实在是不想看见她了。便传话,说是天冷了,让姑娘们都在园子里吃,别来回走动,再吹着风。 此时听秀橘的话,林琳想了想,便知道贾母这样是不想装慈善了。耸了耸肩,虽然在这个时代看来有些轻挑,但林琳好心情地却没管那么多。 正好,她还真的不愿意陪个老太太一起吃饭呢。 “让人将饭菜送到我院里,我回房吃去。”说罢便跟着有些神不守舍的林妹妹告辞离去了。惊天大雷,她已经放出去了。好意她也留下了。就看林妹妹如何选择了。 她是绝对不会让那个孙绍祖碰她一下的。一夜情,还是临时搭伙过日子,林琳早就没有什么强烈的反感了,但孙绍祖那么个人渣,却是不行的。 姐她不玩人.兽.恋。 一路回了住处,林琳便换了衣服,吃了午饭。等饭毕,便将人打发出去,自己假借休息之名,开始练习臂力。 因为不能在屋里使用杀伤性比较强的鞭子,林琳便找了一条贾迎春的长汗巾子在手中舞动。 还好屋子不小,动作幅度小一点,便可以自由发挥。一直练了一个时辰,林琳才松了手。一脸汗的坐在榻上。 这身子真的是千金大小姐的身子,太弱了。 时间一晃而过,林琳对这副身体的要求也是一降再降。终于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准备了毒针暗器后,林琳才放心的穿上嫁衣。 一天都没给吃的,人来人往的,林琳也没有找到机会偷渡点东西入口,最后没有办法,只得等到上了花轿后,才从空间小屋里拿出了个汉堡吃了起来。 吃完了一个汉堡,林琳想了想,又拿了一些别的吃的,吃了起来。估计一直到晚上收拾完孙绍祖前,她都没有机会吃东西了,现在最好多吃点,不然谁知道会不会饿的没有力气。 古代的婚礼,好像对新娘来说,就是饿着肚子走走停停,然后跪跪坐坐,别人是不是这样想的,林琳不知道。反正她是这么感觉的。 “姑娘,先换身衣身,洗洗脸吧。”等到这一切结束,秀橘便对着被掀了盖头的迎春说道。 新房里,到处都是红色的,看起来非常的刺眼。林琳轻皱了眉对秀橘说了一声好。 洗了脸,重新梳了头。又换了一身轻便的衣服。林琳坐在卧室里的一处长榻上喝起了热茶。 “你们也累了一天了,让厨房给我下碗汤面送上来。你们便也去吃点东西吧。” “给奶奶请安了,老奴是府里大管家家的,府里都称老奴‘刘瑞家的’。奶奶还有什么吩咐,老奴也下去安排。”一个看着眼生的婆子在林琳说完话时插了话进来。 林琳上下打量了一下那婆子,点了点头。看了一眼秀橘,道了一声赏。 秀橘连忙找从屋角的一处箱子里找出了一个荷包递给了那个婆子。 婆子用手捏了一下,又悄悄地试了试重量,一脸喜气的跪下谢恩了。 林琳用着贾迎春惯常温婉的笑容看了婆子一眼,便将人打发出去了。 稍后,一碗汤面加上四碟子小菜便送了上来。林琳吃摆,便让秀橘下去了。告诉她们今天晚上并不需要再过来侍候了。 婆子看着一眼淡定从容的林琳,心中对于公候家出来的小姐,越来的尊敬了。 这也太淡定。 等人都退了下去,林琳才站起身。在屋中活动了一下拳脚。又将暗器放在腕扣上,鞭子缠在腰上。带着一脸狰狞的笑等着那个只会欺软怕硬的家伙。 差不多是亥时一刻的样子,一阵脚步声自院子里传来。林琳眯了下眼,站了起来。 听一孙绍祖将送他回来的小厮打发走,一个人进来的时候。林琳脸上的笑也扩大了。 真懂事。 房门被一脚踹开,一个长相特别豪放的男人的醉熏熏的走了进来。 “孙绍祖?”虽然说走错房间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她还是要仔细地问一声才好。 刚才掀开盖头的时候,只顾着装害羞了,跟本没扫这男人一眼。不然也不会多此一问了。 “妈的,还敢叫大爷的名字了。别tb的给大爷摆你那公候小姐的谱。你是老子花了五千两买回,回来的。”说到这里,孙绍祖还打了一个酒嗝,“老子今天,也要尝尝皇帝小姨子的滋味。”说罢便向林琳扑来。 “呦,大爷。瞧您心急的。门还没关呢。”话说她也好心急的,好不好。 一个错步,便躲开了孙绍祖的虎扑,林琳走到门前,将房门关上,并从里面把门锁上。之后才看向已经不耐烦的孙绍祖。 微微一笑,抽出鞭子狠狠地朝他挥去。 “啊,”孙绍祖便林琳一鞭子抽提呲牙咧嘴,酒也醒了大半。 “大爷,您可真是太热情了。”情字还在嘴里,林琳的第二鞭子也送到了孙绍祖面前。 孙绍祖理智的想躲开,在身体却不听使唤。谁让醒酒的只有脑子,身体却没有呢。 林琳见此,对来吃喜酒的孙绍祖的各方狐朋狗友表示了满意的。孙绍祖今天能够如此没有战斗力,多亏了那帮人了。 一个晚上,林琳香汗淋漓,孙绍祖皮开肉绽。虽然快.感不一样,但两人却相同的感受到了痛快。 “你以为皇妃的妹妹就是那么好娶的。若不是你傻呼呼的蹦上来,我还嫁不出去呢。真是要谢谢夫君抬爱了。呵呵,你个傻子,还自己送上门来了。怎么样,皇帝的小姨子是什么滋味,这会知道了吧。不妨告诉你,我们家的姐妹自小就学了一些‘侍候人’的功夫。怎么样,舒服吧。哈哈,皇帝也喜欢这样被对待呢。不然你以为皇帝为什么那么宠我大姐姐。” 孙绍祖一边心惊自己知道的皇家秘密,恨恨地骂了一声,“贾赦,你个老匹夫,你给老子等着。” “啪”,林琳又是一鞭抽了过去。 “岳父大人的名讳,也是可以这么叫的。还有呀,今天晚上的事情,你最好保密。说出去一丝半毫,皇帝第一个饶不了你。谁让你知道了他最大的秘密呢。” 又继续抽打了一回孙绍祖后,林琳拿出了颗大力山楂丸掐着孙绍祖的下巴给他喂了下去。 看着孙绍祖因为异物进入喉咙,拼命的想要咳出来。林琳又拿出来了一根毫毛针,趁孙绍祖不备,用着刚修练出来的微弱内力打进了孙绍祖的筋脉中。 毫毛针会顺着筋脉血液行走的路线在身体中游走,每到十二个时辰便会卡一下,那时身体疼痛难忍,生死无望。这种疼痛,若不用特殊手法点击身体的某几个穴道,一般会持续疼上一个时辰。 然后疼痛消失,继续在身体中游走,周而复始。 若想根治,除非找到当初进针的地方,在疼痛的时候用内力或是吸铁石将针吸出来。只是孙绍祖却是没有那个命了。因为林琳压根也没有想过要放过他。 感谢亲亲外公黄药师先生提供的折磨人新手段吧。这个还是当初黄药师对梅超风使用的更新版呢。呵呵! “你这个贱人,你给老子吃了什么?” “啪” “你刚才说什么?”敢嘴里不干不净的跟她说话,欠抽。 “祖宗,姑奶奶,你给我吃了什么?”好汉不能再吃眼前亏了。孙绍祖压下心中涛涛怒火,准备先将今晚应付过去再说。 “这才乖嘛。这药呢,应该是好东西吧。姑奶奶也不知道呢。这还是上次省亲的时候,娘娘赏给我的呢。说是服下药的两息左右,以及以后的这个时辰,大爷您就会知道效果了。” 说实话,不等林琳把话说完,孙绍祖便感觉到了一股钻心的疼痛。他刚要张嘴叫出来。便被林琳发现了。林琳眼急手快的拿起一旁的枕巾将孙绍祖的嘴堵了起来。 又扯下孙绍祖的腰带,将人绑了起来。最后以跪姿的形态,跪在了床头的地上。 “我一直想让人跪在我床头大声唱征服。今晚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我最最亲爱的夫君,你可要好好努力了。唱的好,每天晚上都要来一曲。唱的不好,”林琳举了举手上的鞭子,笑得异常甜美的告诉他,“你懂得的。” 孙绍祖气急,被堵住的嘴呜呜叫着。 林琳见此,将枕巾拿了出来,“瞧瞧你,好歹也是个官身呢,怎么这么不注意仪态呢。” “我,我要休了你。你这个毒妇。” 林琳看见孙绍祖疼成那样,还想着骂自己,又将那布堵了回去。 “宫里的娘娘不能有个被休弃的妹妹。而皇帝也不能有个被人休弃的小姨子。最重要的是,是以这种名义被休弃。你既然已经知道了皇帝的秘密,休了我,他还能让你活着在京城蹦跶。别天真了。” 说完,还像真有那么回事似的拍拍孙绍祖的脸,然后再他疼痛和愤怒下扭曲的脸上漏出了绝望的神色。 林琳真像是有持无恐般,脱了一件外衣,便躺到床上准备入睡了。可一想到孙绍祖牛铃一般大的眼神就直勾勾地看着自己,觉得有些不自在,便将床上另一只和孙绍祖嘴里配套的枕巾子盖在了他的脸上。 她这样的柔弱女子,却要做着除暴安良的事情,真是太难为她了。 想着想着,林琳便真的睡了过去。 至于孙绍祖,被打成那个熊样,又被毫毛针年的折腾了一个时辰,要是还有力气弄开皮质镶金玉的腰带,地球联合国都会有主席了。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孙绍祖有些个欺弱怕硬,在众多红楼迷心中,最适合他的妻子人选便是夏金桂。像贾迎春这种受气包子型的女人,说真心话,她压根就不适合出嫁。 一个在自己家里都硬气不起来的人,谁还能指望她到了别人家里一下子就硬气起来。 孙绍祖跪在床头,被红色的枕巾遮住了视线,但心中却逐渐清明起来。想到有可能被掉包的新娘,孙绍祖的眼中就划过一丝暗流。不过转念一想,又不感觉不对。婚事可是贾赦自己提出来的。若是不想嫁女,怎么可能只为了不还自己那五千两银子? 就算是真的如此,贾家二房也是不可能同意的。这要是让人传出去,会影响到宫里的娘娘以及其他贾家的姑娘。所以床上那贱人,必是贾家二姑娘迎春了。 此时以正常人思维分析贾家人的孙绍祖是永远也不会知道贾家的主子们都是渣到了人神共愤的程度上了。 他在成亲前,可是打听过这位赦老爷的独女的。荣宁二府的下人,嘴里就没有一个把门的。都说这位是木头转世,针扎一下都不带叫出声。可今天看来,她是能把别人扎的叫不出声来,才是真的呢。 还有刚才贾迎春说的话,难道皇帝身边的皇妃娘娘也是这么个性子。这怎么可能,若真是如此,那皇帝岂不是天天都要挨打? 都是一家子姐妹,这妹妹如此,姐姐怎么可能不这样。记得他打听到的消息说是贾家的三姑娘那是朵带刺的玫瑰。 若木头人的姐姐都是如此泼辣,那带刺的玫瑰得是多大的刺才能如此呀。 从这一点上看来,贾家不愧是军功起家的人家。 不过那些都不是重点,此时熬过这一波疼痛的孙绍祖,早就跪不住了,团着身子趴在地上,一边感受地毯的温暖,一边想着皇家辛秘。 想到皇帝老儿也许跟他遭受到了同样的待遇,一种酸爽自脚底冒了出来。可是又想到一个弄不好会被灭口,整个人生都黑暗了。 最重要的是这么个恶毒的女人,他要如何对待呀? 看样子,打是打不过了。而且他还吃了她喂的毒药。可不打,他就要挨打。休妻,也是不可能的,若是真的让皇帝知道了,还不得立即弄死他。 不过,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他明天还是先找大夫看看他到底中了什么毒,然后再说其他的。 就这么想着想着,孙绍祖便睡着了。 等到林琳一觉醒来的时候,孙绍祖还在打着呼噜呢。 将人解了绑,又将人弄到对面的榻上。林琳仔累地整理了一下孙绍祖的样子,这才喊人进来,打水洗漱。下人们进来,发现床铺并不算乱,而自家大爷又睡在榻上,身上还穿着昨天的喜服,便知道昨天奶奶和大爷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新奶奶刚进门,脾气不知,害怕奶奶迁怒的下人们,一个个静悄悄的。 新房是三间正房,再加左右各两间耳房。林琳收拾一番后,便去了中间的正堂。 在主位上坐了,便让人传了早膳。一个人的早膳,吃起来也很不错。孙府的厨子做面到是不错。不提昨天晚上的,今天早上还有一小碗面,林琳也就着小笼包吃了。 饭毕,喝了杯消食的茶。林琳便让昨天见过的刘瑞家的,将刘瑞和府里的其他管事都叫到过来。她要认认人。 林琳的陪嫁,除了秀橘外,还有三个丫头。但那三个丫头,林琳一见了就心烦。但不论怎么说,这四个人都是她从贾府带出来的。 林琳对自己的未来是有计划的。用半年的时间练功夫。有了自保能力后,抄了贾家。带着林妹妹跑路。找个气候好的地方住下来。 但无论怎么样,她的计划里是没有秀橘在内的四个丫头的。所以在此之前,她是一定要安排好她们的事情。 除此之外,还有一户人家是自愿跟着林琳出嫁当陪房的。本来还应该有一两家的。但也不知道是不是林琳之前跟贾母说的话,让贾母生了反感。还是别的什么。临出嫁前,就只有这一家没出事,其他的人家,不是这事,就是那事的,最后都没能跟来。 嫁妆里,有一个五十亩地的小庄子,林琳准备将那里给了那家人。那家人有一个成年的儿子,年纪比秀橘大个一两岁,将这个庄子当成嫁妆送给秀橘。也就是对他们有个交待了。 剩下的三个人,一人给个几十两银子,发还身契便是了。她们不比秀橘单身一人。她们的老子娘都在贾府呢。离了她,自然有人管她们。 林琳想这些的时候,刘瑞家的,也将刘瑞和府里的一干管事都领了过来。 秀橘要抬个屏风来,却让林琳拦了。她又不是见不得人,怕什么。秀橘见此,只得作摆。众人向林琳行了主仆的礼后,林琳便让他们报了一下他们姓名和职务。 “嗯,秀橘,赏各位管事。” 秀橘连忙将听到林琳要见管事后,便准备好的荷包拿了出来,让小丫头托着,挨过发了过去。每个领到荷包的管事都对林琳放赏表示了感谢。 林琳最是小气了,除了她认可的人,其他人得了她的东西,她从来都要十倍百倍的讨回来的。 “刘管家,这府里以前如何,以后还是如何。用心当差,我和大爷都不会亏待了你们。” “是,谨遵奶奶吩咐。”刘管家是看过这位新奶奶的嫁妆单子的。她并没有带来管事媳妇和男仆。所以一早就知道管事的位置还是他的。 而他要防的,不是新奶奶的陪房。在是是家里的那些蠢蠢欲动的二管家们。 “回门的礼,准备的怎么样了。”林琳让其他人都退下了,只留了刘瑞两口子在面前。 “还差一些新鲜的肉,果,点心,这个要等明天起早再弄。其他的便都齐备了。奶奶可要看看礼单?” “嗯,稍后送过来吧。” “让厨下熬些汤来,大爷醒来要喝。”迎春一脸温柔贤惠的吩咐了一声。 “是,奶奶午膳想吃什么,奴才一并吩咐了。”刘瑞家的是有些献媚地问林琳。 林琳一听,还真认真的想了想,“天冷的很,弄个锅子吃吧。用猪蹄汤或是鸡汤做底汤。羊肉切薄片,牛肉上一些嫩牛腩。对了,再弄条鱼,鱼肉也切片。其他的,你们看着上吧。” 刘瑞家的听完,还复述了一遍。见林琳点头,这才退到一旁。 “府里的帐册子,还有库里的帐册子,回头我要看看。你整理一份,送过来。” “已经准备好了,就在外面。奴才让人抬进来?”没有哪家的女主人连自家有什么都不知道的。这一点刘瑞的非常理解。 林琳点头。刘瑞自去不提。 说话间,里屋的孙绍祖便醒了过来。摇了摇头,浑身疼痛。嗓子还渴的发不出声来。 从榻上起身,向外走去。当看到林琳坐在主位上转头看他笑时,孙绍祖吓得当场便坐到了地上。 娘呀,昨天的一切原来都不是梦呀! 那女煞星,真的被他用八抬大轿娶回来了。 我可怜的皇帝连襟呀! “大爷,您醒了。”林琳站起身,一步一步地向孙绍祖走去。 “你,你,别过来。再过来我就叫人了。”孙绍祖也顾不上从地上站起来,直接向后爬去。 林琳听到孙绍祖说了这么经典的良家妇女遭遇纨绔子弟的话时,眼中的笑意遮都遮不住。 “你们都退下去吧。刘瑞家的,你和秀橘去把给大爷做的汤端过来。”挥手打发众人退下去后,林琳一脸调戏良家妇女的样子,摸着孙绍祖的脸,说道:“你叫呀,叫呀,你就是叫破喉咙都不会有人来管你了。你要是乖乖地从了我,呵呵,也省了一顿皮肉之苦。” 晴天降下惊雷,孙绍祖目瞪口呆,这个女魔头她竟然想要劫色? 林琳可不给她反应的时间,将人弄进里屋,反身关了房门,又是一顿皮鞭子沾凉水,这一次孙绍祖算是真的害怕了。 直到秀橘在门外喊道汤好了,林琳这边放过他。 “我说我忘记了什么事呢。听说你家中美妾成打?” 孙绍祖听到林琳的话,不敢回答,怕再来一顿毒打。但又怕不回答,再让激怒了她。正在左右不知如何是好时,听到林琳又说道:“赶紧起来自已换衣服,我在外间等你。” 半刻钟后,孙绍祖以非常快的速度换好了衣服,还就着脸盘里的冷水洗了一把脸。这才唯唯诺诺地走了出来。 “给大爷请安,这是奶奶特意吩咐让人给大爷熬的醒酒汤,大爷趁热喝了吧。”秀橘想让孙绍祖对林琳有个好印象,特多嘴说了这么一句。 可她不知道她的奶奶给她的大爷留下的非常美好的印象,这会儿听到说是这汤是林琳特意吩咐的,哪还敢喝。 林琳看到孙绍祖听了秀橘的话,瞬间便绿的脸,笑着将秀橘打发了。 “喝吧,药丸子昨天就吃了。哪还会费二遍事。一会儿你去帐房支钱,将你那些个通房美妾的都给我打发了。干净一些,要是少走了一个,后果,你知道的。” “是,是,我知道了。我这就去。” “回来。” “先把汤喝了。还有我即嫁了你,便是你们孙家的人了。昨天我跟你说的那些事情,你要是透露出一字半句的,你的那位连襟可能会生气噢。” 孙绍祖听了林琳的话,认命地喝下了汤。然后在林琳的示意下,同手同脚的走了出去。 一离开林琳的视,孙绍祖就加快的脚步,想要跑得离正院远远的。哪成想,刚快了两分,浑身就疼的厉害。 妈的,他忘记这两天被那贱.人抽的浑身是伤了。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孙绍祖一路离开正院,先是去前院简单的休整了一下心情,这才喊了管家和帐房来。 问清了今天林琳都安排的事情后,便将遣散姬妾的事情交给此二人去办了。按着孙绍祖的意思,这些个女人,既是要走了,便提脚卖给人牙子得了,还给什么费用。 但一想到浑身的伤,就只能选择听从林琳的吩咐。 那些女人一听要离开孙府,正经有几个喜极而泣的。当然其中也有不想走的。孙绍祖也舍不得。可最后仍是狠狠心地都打发了。 林琳知道后,满意地笑了。当天晚上,在孙绍祖犯病的时候,特意只让他疼了一刻钟,便点了穴道给他缓解疼痛去了。 因为白天,孙绍祖偷偷出府去过好多的医铺,人家都说查不出来中毒,但昨天晚上的疼痛却不是作梦。等到今天又疼起来的时候,被林琳轻松解决后,才算是彻底老实下来。再也不敢想着反抗和弄死贾迎春了。 三天回门很快就到了,林琳直接进了内院,孙绍祖跟着贾琏去见了贾赦。一路上贾琏难得地说了两句‘我家二妹妹为人腼腆,性格些怯懦。不周到之处,还望妹夫体谅一下。’‘二妹妹为人老实,以后还请妹夫善待于她。’ 孙绍祖听了,敢怒不敢言。都这个时候,你们还骗他。还骗他。 等到了贾赦那里,贾赦竟然也这么说,贾赦说他这个女儿呀,脾气最好,从不会与人为难。女婿将来便是纳妾,他女儿也不会撒泼不同意的。 听到这里,孙绍祖,差点都要给贾赦跪下了。 赦老爷,您女儿老实不嫉妒的在婚后第二天便将他所有的姬妾都遣散了呀。 你们老贾家,果然是最会骗人的了。什么都是假的。 此时孙绍祖突然想到,贾氏迎春每次抽打自己的时候都是背着人,直到现在他们孙府还没有人知道笑的一脸温和的新奶奶会是个两句话不高兴便将人抽得皮开肉绽,满地打滚的煞星。 这就是‘贤德’妃的堂妹呀! 而进了内院的林琳,带着淡淡的笑容。跟着一些熟悉的陌生人一一说起分别的这三天事情。 府里的姑奶奶回府了,有事没事的人都到了贾母的正房,府里有头有脸的主子奴才都来了,整整一大屋子的人。 贾母坐在上位,一脸慈祥地问着婚后的事情。 林琳坐在那里,连起身都没起,用着屋里人都能听到的声音,对着贾母说道:“孙家只是他一个主子,其他的都还好。只是,只是,” 林琳一脸娇羞地用两个‘只是’将众人的注意力都高度的集中后,才说道:“他说我是大老爷用五千两银子卖给他的。他用了五千两就知道了宫里的皇妃娘娘是个什么滋味和教养。说这笔买卖,直是太划算了。原来国公府真的到了卖儿卖女的地步了。他还说早知道如此,他就早点出手,也许还能在皇妃进宫前,摸摸小手呢。” 众人都被林琳的话惊呆了,贾母气的拿手指着林琳吼道,“二丫头,你放肆!” “老太太,您这是生气了吗?我被卖掉的事情,您不是早就知道了吗?”迎春一脸诧异不解的样子看着贾母。 “你,你给我滚。滚。”那手指直直指着迎春,看得迎春都担心抖成那样,别是有个什么急病。 “哈哈,既是老太太如此说了,那孙女就先告辞了。您不知道,以前在府里像关牲口是的不让出去。我这两天正经收到了不少人家的拜帖。她们对我,对咱们府里都是好奇着呢。”林琳说完,便向屋里的众人点头微笑,然后快步离开。 刚转身,宝玉便从门外跑了进来,“二姐姐,你回来了!” “是呀,不过这就要走了。” “怎么还要走呀?我都想你了。好好的女孩子干嘛要嫁人。留大家里不好吗?” “不行的,宝玉。你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老太太偏心。让你们分房的二房住正院,管着家。大老爷家吃不饱穿不饱,只能将姐姐用五千两银子卖掉了。所以,姐姐现在是别人家的了。” 被林琳的说词弄得一愣的贾宝玉,当场便傻了。抬头看了看林琳,又看了看屋里的人。有些不明白他的二姐姐在说什么。 “宝玉呀,听姐姐一句劝。你要么读书,要么干点爷们应该干的事情。要是这么你都不想干,你就娶你的宝姐姐吧。你宝姐姐家有钱,养的起小白脸的。你要是娶个穷的,姐姐真怕你哪天落魄要饭到姐姐家门口呢。” 此时屋里的众人,以贾母为主,王夫人为辅都气的说不出话来。林琳才不管那些呢。她现在是孙家妇,贾家的人还管不到她呢。 这些话,她早就想说了。以前要是说了,估计直接让人弄死了,但现在,就算是贾家要把她留下,孙绍祖都不会同意的。 为啥孙绍祖不同意,那是因为孙绍祖还以为自己给他下了毒呢。 出了贾母的院子,屋里屋外,大大小小的婆子丫头就没有一个人敢拦着她的。对于她今天说的话,更是以风速一般传遍了大街小巷。 林琳好好的发泄了一通,便让人叫上孙绍祖回孙家了。 林琳之所以这样,还是因为昨天的时候,那对僧道好基友找到了她。说是她破坏了贾迎春既定的命运。说她应该遵询命定的轨迹完成这段公案。 啥是命运的轨迹,那就是要林琳从打人的为成被打的。 这种事情,傻子也不会干的,好不好? 让她挨打受气,那是作梦。想都不要想。还说什么给她十天的时间考虑清楚。 呸,十年也不可能。 “奶奶,府里出大事了。林姑娘去了。”下午,林琳坐在卧室床边练功,秀橘便纷匆匆忙忙跑了过来。 “你说什么,林妹妹怎么了。去哪了。”林琳一下子便双床上站了起来。抓着秀橘的肩膀厉声问她。 “昨天休息的丫头今天回府,说是林姑娘昨天夜里没了。雪雁殉主了。”秀橘说到此时,脸上也是泪痕斑斑。 林琳倒退一步,跌坐在床上,“怎么会呢,怎么会。不是最少还有一年的时间吗?难道是因为...” 林琳觉得可能是因为她在出嫁前对林妹妹说的话,让她对这个世界没有了希望。再加上那天大闹荣庆堂,林妹妹是不是突然对生活,对宝玉绝望了才会走上这条路的。 “奶奶,那个小丫头还说了一句话,她说,她说,”秀橘想到那个丫头在回来的时候悄悄对自己的说的那句话,心中有些害怕。 林琳抬头,眼神有些木然,声音也有些轻飘。“她还说了什么?” 秀橘一咬牙,道,“她说今天早上特别的混乱,她也跑到园子里去了。林姑娘被收拾好抬出来的时候,周瑞家的在将林姑娘平时吃的药都拿走了。春纤当时还说,‘前天新取的药,姑娘就吃了一丸。剩下的都在这里了’,那周瑞家的一听,还打开数了数匣子里的药丸子。这才抱着走了。” 听到这里,迎春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红楼里,多少人都在猜测那个人参养荣丸里掺了毒。看来林妹妹的死,果然不简单。 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才让王夫人下定决心尽早的除掉林妹妹,以免后患的? 但无论怎么样,她都要为林妹妹报仇的。 林琳当下也不练功了。直接让秀橘把大管家刘瑞叫来。 刘瑞来了以后,林琳拿出秀橘等一干陪嫁的身契,让刘瑞去衙门消奴籍。又让人将嫁妆庄子上的那家人也叫进京城来。 之前她想左了,这五十亩地却是不能就这么给她们的。于是待刘瑞回来,林琳让人套车带着秀橘去了牙行。 牙行走里也有一些没有出手的土地庄子。林琳花了些钱,将庄子和牙行的地进行了套换。同样也是五十亩地的小庄子,但却离原来的地方又远出两百里地去。 让人交地过户到秀橘的名下,还是多交钱的那种红契。林琳这才放心地将地契给了秀橘。 来的路上,秀橘已经知道了林琳要将她许配人和给她嫁妆的事情。秀橘看着面前有些陌生的主人,担心极了。 等到庄子上的陪房来了以后,林琳便做主让秀橘跟着那一家三口走了。剩下的三个丫头,也发了身契,给了银两打发了。 自此,孙家便只剩下林琳一个贾家人了。 林琳将嫁妆里的一些值钱的东西收了起来,其他的就没有要。迎春的嫁妆本来就不值钱,东拼西凑还被凤姐一干主仆克扣。能有什么好东西。 林琳做什么孙绍祖是从来不敢过问了,就算是林琳遣散了陪嫁,他也没有吱声。其实,现在的孙绍祖除了晚上会到林琳的房间等着‘毒’发作以外,是分分秒秒都不想看到林琳的。 也因此,林琳离开的时候,竟然连个问的人都没有。 林琳对贾家没有什么感情。要说有感情,那也只是对林妹妹,谁让她是黛粉呢。贾府从根子上就烂透了。早点消失,也是功德一件。 “这位大叔,您知道周贵妃家怎么走吗?”林琳在路上拦了一个老人,声音清脆的地问道。 可惜,那个老大爷一回头,竟然给了林琳一掌。 林琳慌忙后退,可后面仍有人要至她于死地。   ☆、第35章 第三十五章 左支右躲,不过几个回合,林琳便落了下峰。普通人又怎么可能是两个神棍的对手呢,于是见势不好,林琳便要躲进空间。可心意刚到,心口便觉一凉。 缓慢地低下头,林琳看到了鲜红的血自身体里流了出来。再抬头看面前的两个人。 果然是这两个混蛋。 不是说好让她好好考虑的吗?怎么现在就下杀手。 果然这年头,神棍和男人都不能相信了。 林琳失去意识前最后的一个念头就是,从今天开始她要坚定的相信猪不会上树这个事实。 ...... 视线慢慢地模糊,直到黑暗的降临。 黑暗来了,又走了。 疼痛也消失了。 林琳恢复意识,突然发现身体好像不太对劲。一使劲坐了起来。才发现她躺在床上,紫鹃正在看着她。雪雁在一旁大眼睛要哭不哭的。 “姑娘快别伤心了,老爷只是生了病。才让人来接您回去的。等老爷见了姑娘,病就好了。老太太已经让人去准备回南的船了。咱们最慢后天便能起程。你此时可不能不顾好自己的身子骨了。”虽然他们心里也明白,林如海若不是病入膏肓,也不会大老远的接林黛玉回家。 看到雪雁,林琳已经大惊。刚知道雪雁殉主。这会就站在自己面前,心里是压力山大呢。 再听紫鹃如此说,林琳才知道她可能又穿了。倒回床上,闭上眼睛,慢慢地和身体的记忆进行融合。 她成了红楼梦中她最喜欢的人——林妹妹。 这一点,真让人兴奋,先给自己点个赞。 再往下融合。原来此时,是秦可卿刚没,林如海病重,接黛玉回家的信一到,黛玉便晕过去的时候。 时机很好,这算不算是因为她被那对僧道所杀,给了优惠呀? 不过?这真的是优惠奉送吗? 让她继续在这里‘旅游’,还是让她继续和那对僧道‘搏斗’? 难道不分出个胜负,她就要一直留在红楼梦里?打不过,就重来一次,然后接着再打杀? 想到这个可能,林琳一下子就不好了。 自从穿越以来,林琳的神经就变得越来越粗。各种死法都差不多尝试了一回。一个人孤独无依的老死;逛个街,竟外死掉;还有潜个水,潜成贾迎春的;这一回到好,学艺不精,直接被人打杀成林黛玉了。 想一想,林琳都不能用‘不好’来形容自己这糟心的各种死法了。想到未来,还可能有更多的,更新奇的死法,林琳这一刻都不知道应该如何表达了。 因为想到了某种可能,林琳可不想成为因为小气吝啬,舍不得吃增加内力的药丸,而连个逃跑的机会都没有的蠢货了。 虽然她不承认她已经做过一回这样的蠢货了。 将紫鹃和雪雁二人打发出去。林琳万分珍惜地将装着宝贝药丸的药瓶拿了出来。先是试着运行了一遍内功的功法,然后发现林黛玉的身体比贾迎春的更好,不禁大喜。 将药丸服下,运转功法。因着此时已是晚上,林黛玉便将紫鹃和雪雁打发回她们自己的房间里整理行李去了。时间紧迫,两人也没推迟。这才给了林黛玉一晚上的运功时间。 唉,说好的红楼梦的世界不是四大名著里最安全的吗?最担心的不应该是下毒,投井的吗?怎么一群女人的破碎小事,也能有这么血腥的死法。 太不科学了。 当然,林琳刚想到这些,就被自己的无知打败了。在这神呀,鬼呀的世界里讲科学,也没谁了。 ...... 第二天一早,有了内力在体内的林琳,感觉非常的棒。就连早饭也多吃了一个包子。 昨天也就发现林黛玉的身体就是比普通小孩略差一点,好好调理绝对能够长命百岁的。而内力在体运转的时候也会对浑身的筋骨进行调理。想来不出一年,林黛玉就会变成一个身体健康的小孩。 因此时,黛玉还是住在贾母院中,所以早饭也是在贾母房中和贾宝玉以及几个小姐妹一起吃的。饭毕,下人进来说是明天一早便可以动身。宝玉轻微闹了一场,也知道林黛玉此次回南是正事,便不在多提,只是一个劲的让她早点回来。 唉!不过是多提了贾政一句‘姥爷’,在宝玉这里比圣旨还厉害。 不到十岁的宝玉,白白胖胖的,还没有让人觉得很猥琐。不过小小年纪就可以看出骨头软来了。真跟几年后,没差什么。 当然要重点提一下的是,几年后的宝玉和现在的宝玉一样的智商和天真。他丫的压根儿就没长进。 这样的男人,真的只能被包.养。谁嫁他,都是白瞎了一辈子。 黛玉可怜,但至少干干净净地走了。 宝钗倒是活着,却是被狗咬了。 这最后,还真的说不准谁才是最后的赢家呢。 而此时林琳面对这样的宝玉也只有点头应是,心中却已经打定主意再也不回来了。山高水长,哪里不能去,回到你们家让你们花着林家的钱,用着林家的东西,还虐待林家的人? 那她得多傻呀! 如果她真的再回到这里,一定会怀疑自己穿越的时候是不是将智商用了邮局来运输的。 ...... 整个白天,林琳都在自己屋子里看着紫鹃收拾东西。“将那些我来的时候带来的书都带走,船上两个月,也可以再翻翻。别的,你们看着带就行了。” “知道了,姑娘要不在回床上歇歇?这里有我们呢。”自家姑娘爱看书,而且看书快,多带些书,很有必要。所以紫鹃听到吩咐自去整理不提。 林琳刚想再回到床上练会内功,贾宝玉便提帘走了进来。 “妹妹此去,将我身边的袭人也待在身边吧。她最是个稳妥的。一定能将妹妹侍候好。”宝玉拿着他收藏的宝贝,准备给林琳路上解闷。 “我有紫鹃和雪雁呢。袭人是你身边最得用的,哪能离开。”就算是非要一个宝玉身边的,那也是睛雯。跟那花点子哈巴狗有什么关系。 不过晴雯要是愿意跟她走,那太阳都要打西边出来了。所以林琳提都没有提。 又耐着性子陪着贾宝玉说了一回话,去贾母房里吃了晚饭,又陪着说了回话后,林琳便回了房。 “今天你们不用都陪着我睡了。谁还有东西没收拾好,或是还没安排好的,便去吧。留一个人便行。呃,还是雪雁留下。紫鹃回家去吧。”紫鹃是家生子,陪着自己一路回南,走之前总要回家看看。 昨天知道消息,林黛玉就晕了过去。紫鹃也没来的急回家去。今天又忙了一天。到了晚上了,再不回家去见见家人,明天就要走了。 “多谢姑娘体恤,紫鹃就先回家看看。明儿一早就回来服侍姑娘洗漱。”紫鹃还以为这一次出行前,是没办法回家看看了呢。听到林黛玉的话,心下高兴极了。嘱咐了雪雁几句,便回房间提了一个自己的小布包,回家去了。 “这一次回南,不一定还会再来了。你的东西都收拾好了?”雪雁是林黛玉从南边带来的大丫头,贴心的程度,又怎么可能是比不过紫鹃?重用紫鹃不过是顺势而为罢了。 不是接收到了黛玉的记忆,林琳还真的不知道这雪雁竟然手里有一大笔黛玉从林家带来的银票。而这些,整个荣国府除了黛玉外,就是一起跟着过来的奶娘都不知道。 隐藏的可真是够深的了。 不过想到林黛玉在林如海死前的娇娇女性子,和再次回到荣国府变得清高无比的样子,这其中不难发现,再一次回到荣国府的林黛玉,其实是明白自己的处境的。 不然,死的更早。 “姑娘放心吧。婢子的东西不多,都收拾好了。倒是姑娘的东西?”雪雁能够侍候黛玉,又跟着进京城,怎么可能是个没心机的。 “嗯,让人送水上来吧。今天我们早点休息。”林琳已经让紫鹃将贴身的衣物都装在一个箱子里了,其他的东西倒是并不重要。林琳也没管。 等到晚上的时候,她将那箱子里的贴身小衣和一些女儿家不能视人的物件都收到空间里,也不怕再出什么问题了。这么做,不为自己,只为了林妹妹。 亥时,贾母的院子里一片寂静,林琳悄悄地坐起身,隔空一道内力打在雪雁的睡穴上。看着雪雁睡的越发的沉了,林琳这才回到空间,换了一身行动的衣服和将头发用一块丝巾全部包上。 脸也用一块黑色的面巾全部遮住。全身上上下下漆黑一片,几乎容入夜色之中。 打开房门,站在门外面,用内力吸着门上横杆将门自里锁上。之后第一站便是史氏的私房所在。 有着贾迎春和林黛玉两人的记忆加成,林琳很快便将史氏的私房库,王氏的嫁妆私房库都抄了个底朝天。 从荣禧堂出来,直奔着荣国府后楼的公库。公库里倒是没有什么值钱的好东西,破家俱倒是有不少。林琳转了两圈,将除了家俱以后的东西都搬走了。噢,还有几架屏风,也都不错。林琳也顺手牵羊的笑纳了。 走了出来,林琳看了一眼天色,脚上运起轻功,直扑贾赦的院子,她是知道贾赦有不少的好东西的。不抄他个几十倍的五千两,林琳是不会放过他的。 果然贾赦就是比二房的贾政有钱。贾政所拥有的那个个人库房,还不如贾赦的五分之一呢。当然抄贾赦的库房就用了林琳半个时辰。 刑氏,林琳看都没看,里面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整个荣国府的人都知道,型氏喜欢把得到的东西换成银票藏着。 银票是最不好找的东西,林琳直接略过。 从东院出来,看了一眼宁国府,林琳隔着远都能听到道士们念经的声音。想来那边应该还有人没有休息。想到此,林琳便准备放过宁国府了。 一晚上的东奔西跑,林琳尚未累着,所以又跑到了凤姐和贾琏的院子里,来了一回扫.荡。 出来后,在一个转角进了空间。她记得空间里还有几个空心镯子,花样质地倒是都不同,她在抄贾母和王夫人的时候,是抄到了一些银票。 想到贾家这三个小姐妹,穷的可怜劲,便拿出来三个看起来普通,样子也不相同的镯子出来。在每个镯子里放了两千两和一百两的银票。大大小小一共是三张。卷成卷,塞在了镯心里。 又在空间里,拿了纸条写了三张小纸条,这才出了空间,直奔王氏院子里的三间抱夏。 从左至右一共三间,林琳悄悄地进去,点了每间屋子主仆的穴道。力道很轻,因此此时都快天亮了,若太重,便会让人发现不对劲。 将三个镯子分别带在贾家三姐妹的手腕上,又将写明原由和用法的小纸条塞在她们的手中。这才悄悄地回到自己的屋子。 回到屋子,雪雁依旧在沉睡,连姿势都是走时的那个样子。林琳抿唇一笑,先回空间换了衣服,又吃了一顿宵夜,这才回到外面的床铺上,闭着眼睛查看今晚的收获。 贾母的私房比贾赦的多,贾赦的比王夫人多,王夫人的比凤姐的多,凤姐又比贾政的多,贾政的比贾府库房的多。而贾琏嘛,林琳还真的没有找着他的私房都放在哪里。 这些私房差不多放满了林琳一个半佛珠。要知道林琳的佛珠是一百平的,那是面积一百,同样也是高一百的一百平。贾家真的是富的流油了。 呀,林琳一下子就坐起身来。她把住在梨香院的薛家给忘记了。那可是一只肥羊呢。 林琳懊恼的又躺回床上,想着也是今天晚上太顺利的原故,才以让她这么顺利的拿到这么多的东西。 林琳是知道贾家的防卫有多差的,下人晚上不看门,吃酒赌钱的络络不绝。但却没有想到会松成这样。真是让人无语的很。 想着想着,林琳便睡着了。等到她再次醒来的时候,贾家彻底地乱了套了。   ☆、第36章 第三十六章 贾家大小主子都被偷了,府上凡是能称为库房的地方都被人光顾了。除了现在房里摆的或是藏在卧室里的东西,其他的都没有了。 这是要逼死人的节奏呀! 其实,这些人应该庆幸,林琳没有连卧室也光顾了,不然贾母手里的那些房契地契,就再也留不下了。 林琳之所以要选择在这个时候动手,一是因为现在动手是荣国府最有钱的时候,晚了谁知道钱都花哪去了。 二一个,现在动手,也免得将来她再回到这里了。谁知道会不会再碰到那对僧道呢。她武功再厉害,那也是普通人。对于有着神仙法术的人是没有作用的。她跟着求叔和马小玲学的也是斩妖出魔的本事,而且还是半吊子,除了摆阵画符,其他的都差了一些火候。 最后一个主要的原因便是贾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贾琏这个管着荣国府庶务的人势必要留下来。就算是比原来更惦记林家的财产了。也会比林琳晚一段时间过去的。 只要将贾琏留在这里一段时间过去,林琳就有本事让贾家一分银了都拿不到。气死他们。 都说林如海是九月初三没的。但根据总总迹象表明,林如海应该是正月初三没有的。要知道书上提过贾琏的小厮回府报信的时候秦可卿的后事还在作法事呢。 明天便是腊月初一了,而秦可卿还没过头七,所以算来算去,应该是正月里的事情。既是这样,将贾琏留下却是最好的办法。 虽然贾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但林琳的出行也是非常重要不能往后推的。所以贾母只得让林之孝俩口子跟着黛玉走一遭。并嘱咐二人,时时将消息报回来。 贾家这边大查被盗案,林琳已经带着婆子丫头们上了回南的船。来时两个月的行程,回去的时候,竟然只用一个月,除了顺风顺水外,贾家的名贴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凡是遇到查船和官员的船只,林黛玉的船都要停一下,让一让。但贾家跋扈惯了,差一点的官船都要给他们让路的。所以这才会如此快的到达扬州。 腊月二十九,林琳一行人到了扬州。正好赶上了陪林老爹过最后一个新年。此时的林老爹早就起不来床了,撑着最后一口气终于等到女儿回来了。心里一放松,便晕睡了过去。直到三十日的下午才睡了过来。 看着行消骨瘦的林如海,林琳心中也对生老病死有了新的体悟。 “我的儿,为父不能看着你长大,看着你出阁了。以后于这世间便只有你一人,切莫害怕悲泣。哀毁身体,便是大不孝。汝父安能心安?”林如海声音断断续续的,听着便让人悲伤。 “父亲放心吧。我会好好的。外祖母对我很好,舅舅舅妈也很慈祥关爱。表兄弟姐妹们常在一处玩笑,平时,彼此间虽时有些口角,却转头就好了。饮食起居,一如自家。” 此时的林琳做了一件以前自己最不愿意做的事情,可为了让床上的林老爹能够放心的离去,她只能如此说了。 从角门进的府,来的第一天,连个穿浅色衣服的人都没有。两位舅舅一个也没见过。明知自己守孝,还大鱼大肉的准备饭菜。到了晚上,连个像样住的地方都没准备的事情,看着面前的人,她是真的说不出口。 会武之人都懂一些脉理,林如海已是油尽灯枯之象,毫无生机可言。此时林琳唯一能做的便是让他放心,让他没有牵挂。 林如海欣慰地看了一眼林琳,“我儿长大了。长大了。”终是寄人离下,哪有事事如意的。她不说,他也明白。 “这是二十万两的银票,还有历代主母的嫁妆单子,你都收好。家里的其他产业和东西,随他们闹去,你只做不知。”林如海费力的从床头拿出了一个小编匣子。递给林琳。林琳接过,在林如海的示意下打下。 发现那二十万两的银票竟然被装订成一本书的样子,其他的嫁妆单子,也是如此。整整五部薄册子。林琳一一拿出,竟然在最底下看到了一封信。 “我已将你许配给你二舅舅家的嫡次子宝玉。这是你外祖和舅舅送来的聘书。安排了你的婚事,我便放心了。虽然我去了,你可能不会过得太随心。但那里毕竟是你的外祖家,总能比别人家强一些。......” 林琳这回算是全明白了,原来二玉之间是有婚约的。但林如海死后,贾家竟是不想承认的,所以才会造成后来二女争玉的局面。 贾家,果然都是一群混在一起的蛋。 花着人家姑娘的嫁妆,却不想要让人家姑娘嫁进来。 这么无耻,也没谁了。 这林如海真真是上辈子没积个好福报,这才娶了贾敏这个媳妇,修上这么一门姻亲。 都是属犲狼的,吃人不吐骨头。 ...... “我有些乏了,你一会去咱们家的库房看看,有什么喜欢的,便让人搬出来,自己收着吧。等到我去了。这些东西你就别去管,别去挣了,知道吗?” 林琳点头,不自觉的眼中便有了泪意。 “我们林家世代书香,出身清贵。你要记得,清贵二字最为要紧,清贵,明白吗?”重重的读音,目不转睛地看着黛玉,林如海定下了林黛玉将来回到贾家后的生活标准。 “...明白了。”她知道林如海要她忘记黛玉去贾府前所学的那些管家理事的本事,要她忘记自己家里到底都有些什么。他要她当一个读书人家,只知读书不问世俗的清高姑娘。 这是一个好父亲。可多少人却误会了他。 “你去了京城后,为父收集了不少书,都在书房里。一会儿你自己去取了看吧。”说着说着,似是放心了,林如海又睡着了。 屋里就只有他们父女二人,在林如海睡着后,林琳便心念一动将那匣子收到了空间里。轻轻给林如海拉了拉被角,便悄悄地走了出去。 “姑娘,刚才小厮传话说表少爷将于初四到达扬州。”门口的老管家,一看到林琳出来,便将刚等到的消息告诉了林琳。 “让人收拾一处客院给琏表哥。”林琳一边让守在门口的紫鹃给自己穿大衣服,一边对着林管家吩咐道。 “林管家,等日子到了,让林之孝跟着一起去接琏表哥。” “是,奴才记下了。” 这两天,无论是紫鹃还是林之孝的,一直是寸步不离的跟着林琳,这让林琳的心理都有些阴暗了。 “你们跟着我一路回来,忙的也顾不上歇歇。大年下的,今儿不用你们侍候了。都去歇着去吧。” “可是姑娘,”紫鹃听到林琳的话,当场就想要反驳,林之孝家的拉了她一把。示意她听林琳的。 “这是林家,还怕我没人侍候吗?林嬷嬷早就安排好了。” 打发了紫鹃和林之孝家的,林琳便先去了林如海的书房。将里面林如海为她收集的书籍都收到了空间里。 就连摆在外面的一些古董玉器,字画玩物,林琳也收了进去。 这些东西,与其留在这里让贾家的人糟蹋,还不如用在他处。年年天灾*的,拿出来积福,可比盖什么园子强。 林琳一路走来,听到很多人都在谈论当今天子上了年纪后,更喜奢华。国库早已空虚。边关将士的冬衣俸禄都有不足。 自从接受了任务,林琳是相信因果报应和积德福报的。她准备将她从贾家和林家收集来的财务,拿出来救济百姓和边关将士。 争取让下任皇帝看在这些钱财的份上,给林家修座祠堂,让先人得到祭祀。 从书房出来,林琳便招了大管家去了林府的库房。说来林黛玉也是个人物,她知道贾府各个主子的库房在哪里,是哪间,是因为请安什么的注意到的。但林家的库房在哪里,她这个本家小姐竟是一点都不知道。 以前年纪小的时候,都是想要什么了,直接让管家拿了帐册子过来随她挑选的。等到再大一点,就去了京城的荣国府。 真心没有机会熟悉起来。 ...... 一路走来,发现库房外并无人把守,倒是库房对面的房子,常有人值班。 “咱家的库房是不允许任何人接近。因此这一片是没有人的。看守的人也是在对面的屋子里。要是有人接近,立马是要抓起来的。”林管家一边打开外面的大锁一边笑着对林琳解释。 林家的库房是个五间大房子,外面只开一个大门,进去后,是两米宽的走廊。走廊一面是通风口和透光点,一面是被锁着的一间间小房子。 每间房子里摆放的东西都非常的多。满满的,林琳抬头看了一下房顶,又在心中换算了一下,感觉到差不多需要两个的佛珠才可以装的小。心中便有了底。 从贾家收到的东西,林琳在回南的船上就整理了一番。很多的零碎东西,林琳都放在一个盒子里,将本来的包装盒都丢到了江里。 归整完,贾家的东西又再一次的缩水。这给林家的东西留了一定的地方。而林家的一些东西,也可以按此办理。 检查完了库房的东西和地点,林琳便回到了林如海的房间。林如海的最后一段路程,林琳想陪着他走完。 初一夜,林琳被偶然醒过来的林如海撵回房间休息。林琳不愿意回去,便让人在林如海的东边耳房收拾了,在那里休息。 紫鹃陪侍,雪雁也在耳房侍候。林琳仍是在二人熟睡后,点了穴道,去了林家的库房。 林家的下人,还算尽职。就算是主人病重,姑娘年幼,仍无人偷懒。库房的外面点着灯笼,对面屋里的人看得一清二楚。林琳站在斜角处。扫眼便能看见屋里的人捧着个手炉,双眼一直盯着库房。 林琳皱眉,心下知道,必须先解决了库房里的人,才能进库房。不然就只能走房顶了。 库房的房顶是人字脊,林琳飞身到库房后面,在一处房顶站定。也幸好现在的房顶都是瓦片。小心地掀开便可以下到屋里去。   ☆、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下到了库房,挨间屋子飞快的走了一圈后,之后拿出在现代的时候买的汽油从最后一间屋子走到第一间。墙上,地下都撒了一些。 飞身上了房顶,林琳便将一块气死风的打火机丢了下去。轰的一下,五间大库房便烧了起来。林琳见此,飞快的向正院奔去。 以最快的时间回到正院,换下衣服,将紫鹃雪雁二人弄醒,林嬷嬷也已到了她暂住的房间门。 听到库房着火,林琳尚未说什么,紫鹃倒是先叫了一声。林琳心中冷哼,对着林嬷嬷道:“父亲病重,库房着火的事情,不许透给父亲知道。若我发现有人漏出一星半点,全家杖毙。”说这话时,林琳整个人的气势都便得非常的凌厉,让人不得不臣服。 “是,老奴这就是去传姑娘的话。”林嬷嬷没有想到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姑娘竟然能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但林家的规矩严着呢。所以林嬷嬷心中虽然诧异,但仍是一丝不敢懈怠的完成林琳的吩咐。 大火扑灭,或者说将木头的房子都烧干净了,大火也灭了。林管家过来报告损失和着火时的发现。 因着并未发现是人为,所以林管家并不建议报官。林琳也同意这个说词。“可能是天干物燥,又是年节,谁家放烟花崩了火点子了。既是如此便不要报官了,来了也是闹哄哄的。到时再把父亲吵醒,就不好了。” 林管家也是个意思,便也赞同了林琳的说法。 “家中除了库房尽损,可还有银钱?” “有的,帐房尚有银五万七千两。家里还有祭田千顷,咱们南边粮食都是两季的。所以半年后便会有收入进府。” 自老爷病重,已经将家里的产业卖的差不多了。祭田是祖宗留下的,不能买卖。谁能想到会有这么一场大火呢。 唉,老管家在林家一辈子,心里不比别人。 这两天,因着林家的规矩一直很严,所以林如海并没有听到任何的风声。一直到初三,林如海突然精神了一些。陪着林琳吃了一顿饭。便跟她说了一些话。林琳知道这是回光返照,也只做不知的陪着他。 林如海的棺木寿衣早就准好了。就放在前院。本来这些东西应该是放在库房的。但给林如海看病的大夫说,也就这两天了,让冲冲喜,准备起来。于是在初一的时候将这些物件移到了前院。 当然这也是林琳毫不犹豫地将库房烧掉的原因。唉,一个谎言要靠十个或是更多的谎言来圆,林琳实在是不想将精力浪费在这上面。 再一个,如果被人发现库房空空如野,那接下来被省亲逼疯的贾家还不知道要折腾出多少的事情呢。首当其冲的,便是林家那些失去了主子庇护的下人们。 所以想来想去,还不如直接放把火烧了省心省事。毕竟没有任何帮手和内.幕,就只能当成意外处理了。 神不知鬼不觉的收了东西就走,其实是最简单的,不是吗? 林如海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林琳难受的心都像被人紧紧地攥着似的。 林琳不明白,不过是一个认识了几天的老人,为什么会让她也跟着那么难受呢。 给林如海净身,穿寿衣。一样一样,林琳都在做着一个女儿应做的事情。在林琳心里,不但要做到,还要做得最好。 当天夜里,林琳本来是独自跪在灵堂前守灵的。但是紫鹃和林之孝家的,仍是寸步不离的跟着自己,林琳心中火起,直接叫了跟来的那几个贾家人一起陪着她在这大年初三晚上,一起守灵。 既然如此,就一起跪着吧。 第二天一早,贾琏就到了,各处报丧的都被派出去了。林如海没有儿子,身后事很是凄凉。这不是林琳想要看到的。 于是她私下里吩咐人在外面散播林家的外家姑娘要封贵人的消息。此消息一出,林如海的葬礼立即热闹起来了。 虽然来的人动机都不纯,但是至少让林如海的后事跟当初贾敏去时差不多了。林琳知道这虽然有些个变味,但她真的没有别办法。 贾琏忙前忙后,直至扶灵后,才算是歇了口气。林琳将他这一段时间的作为看在眼里。见他对林如海的后事是尽了心了,并未因为林家没有家财便懈怠。可见心中还是有一分良知的。 再加上书中曾写过贾琏为了劝说贾赦为了几把扇子逼死人命,还被打了一顿。心地倒并不是那么坏。 贾琏确实没有坏到根子上。他一来,便听说了林家库房走水的事情,虽然遗憾惋惜,但是并没有因此而懈怠。这一点,倒真的是难能可贵。 林家近百号的下人奴仆,林琳找了林管家让他都发还了身契,和银两都打发了。只留了林管家一家。林管家有两个儿子,长子已经成亲。小儿子年方十五,倒是还没有成亲。 “祭田交给了族里,毕竟老爷和太太的墓还要他们帮着打理。再加上咱们这一支的祖坟也要有人看顾。除了祭田,家里办完了老爷的后事,还有给下人的赏钱,还剩下四万五千两。”这一夜,林管家和林嬷嬷让林琳叫了过来。一进屋林管家便将家里的财产报给了林琳。 “琏表哥没有伸手要吗?”黛玉可有可无地问道。 “并不曾取走。表少爷只是问清了老奴手中有银多少,用时,便让人来提。便未全部要走。” 林琳点头,“明日拿一万两银票给琏表哥,就说是这段日子辛苦他了,因着家里不便,请他吃席的花费。然后再拿五千两出来,去买一些咱们南边的特产,每份装一个箱子。就算是一份没有那么多,也要装一个箱子。对了,箱子要用最大的那种。份数嘛,就按贾家所有主子的人头来算。”想了想,林琳又接着说道,“一会儿去问雪雁吧。除了贾家两府的大小主子外,薛家的宝姑娘,也给她准备一份吧。” 那姑娘林琳是真心喜欢,虽然这种喜欢和喜欢林妹妹是一样的。 林琳刚刚心里算了一下,宁国府尤氏,贾珍,贾蓉,贾蔷四份,荣国府两房再加上薛宝钗一共也不到二十份。 加加减减,再加上自己的行李应该就有三四十只箱子。这些东西,也够一两只船了。 “...是”。林管家对于给京城亲戚买特产一事,非常的支持。只是对自家姑娘这做法有些个不解。 “你们小儿子是不是还没有定亲?” 林嬷嬷弯身回道:“回姑娘的话,二小还小,所以还没有相看姑娘。” “我倒是有个人选,不知你们是否愿意?” 二人一听,哪还有什么不愿意的。连忙请林琳作主。 “我大舅舅家有一个表姐,今年十三岁,为人温柔,最是老实不过了。舅舅爱财,对膝下唯一的女儿,并不上心。再加上是庶出。那府里也并不重视。舅舅家年前遭了贼,正是用钱的时候,我出五万两礼金,你们托人去提亲,是必成的。” 林琳的话,听得林管家俩口子目瞪口呆。这种事情,他们是想都不敢想的。可姑娘也不可能拿这件事情开玩笑。 “你们先给三万,若是成,自然好,若是不成,便再往上提。我估计最多五万两也不成了。”想到那府里再过不久,就要封妃。但却没钱的囧境。便觉得此事可行。 说实话,林琳实在是无法想像让贾迎春嫁到孙家,被孙绍祖虐.杀的场面。那种感觉就像是自己被人欺负一样。因此才想要拉一把贾迎春。 至于三姑娘贾探春,她又不是圣母,哪管的了呢。 “让你们在同里买的院子,买好了吗?” 林管家回道,都已买好,收拾妥当。林琳又提出过两日便让林管家一家人带着雪雁先去那里等到她数日后再过去。 “姑娘不进京了吗?” “亲姑娘都能提脚发卖,何况我这投奔去的表姑娘。父亲临去前都有交待,让我假死离开。” “是”。这回林管家更是不懂了。即是如此,干嘛还要买礼物呢。 紫鹃被林琳支到厨房去了。其他人除了雪雁都让林琳放走了,一些活都要让紫鹃和贾家来的人去跑腿了。所以林琳才能如此的放心跟林管家他们说话。 林琳这一次回京城的行李也不少。书箱子倒是占了总行李的三分之二。林琳或者说林黛玉并没有什么首饰。之前年纪小,后来又一直在守孝,过了年林琳才九岁,衣服也是只能穿一季,再穿就小了的。因此,林琳的行李里,衣服箱子只有两只,笔墨纸砚又占了一只。 还有六只书箱子里,都是一些新书。旧书和林琳觉得好的,都放到了空间里。再加上凑数的数只装特产的箱子。 也因此,在回京城的路上,林琳只身跳入江中的时候,并不觉得可惜。 一跳到江里,林琳便钻进了空间。江水太凉了。只是一入水,便有些扎骨头。 在空间里呆了三天,看到贾琏放弃了打捞尸体的行动后,林琳才在一天夜里从水里冒了出来。 她有一个小木筏子,是送灵的时候,悄悄收的。一直在空间里放着。就是为了防备不时之需。 费了半天的功夫,终于让木筏按着指南针的方向向着最近的岸边划去。到了岸边,天犹在黑着。林琳换了一身干爽的男装,收起木筏,又将早前准备好的路引和户籍放在了空间的小桌上。用的时候,随时取用。 一路走走停停,林琳特意在京城到南边的路上散播了贾家谋财害命,将林家姑娘推到河里夺取林家家财的消息。然后坐等贾琏带着一堆不值钱的特产大摇大摆的回荣国府的事情。 忙完了这些,林琳才终于按着地契所在的位置找到了林管家现在的住处。 那是一所二进的院子。前院住着林管家一家。后院住着林琳,前院与后院中间,有个小花园。而后院的后面也有一块空地。 林琳一来,便让人将后院开成菜园,前院种上几颗果树。中间的花园凉亭处,移上几株葡萄。花园里的小荷塘种上莲藕和一些鱼虾。 林琳心中的田园小院就成了。 林琳跳河自尽,贾家的奴才都看见了。这事是没有一点悬念的。贾母也只是留了几滴泪便不再提起她。 就算是林琳给整个贾家主子买了特产,估计也就宝玉还记得曾经有个林妹妹的存在吧。 谁让林琳没有将林家的财产都送给贾家呢。 可惜林琳她就不是个省油的灯。她是自己跳的河,这一点她知道,贾家知道,可外人不知道。再加上她一路散的谣言,整个江南到京城的这条路上,都在传着贾家谋财害命的事情。尤其是当贾琏下船时,抬出来了数只大木箱子后。 林琳也是个会恶心人的,她将当初林如海给她的婚书和一封林家姑娘被害的状纸放在一个信封里,让人两百里加急送到了忠顺亲王府。 荣国府和忠顺亲王府一直不和。这事还真的不是在省亲后因为一个戏子的引起的。那是早年间的事情了。 林琳继承了林黛玉的记忆,自然是知道一些小道消息的。所以才将这封信寄到了忠顺亲王府。 林琳的状纸也没有提什么过分的要求,就是说到林家姑娘既然已经与贾宝玉有了婚约,虽然如今既然已经被贾家害死了,但这婚事却是可以继续的。 总要给人家姑娘一个名分不是?毕竟未嫁女是不能葬入祖坟的。拿了林家的‘家产’,总要给人家姑娘一个说法。 忠顺亲王接到了婚书和状纸,不禁大笑。直接让下人也在京城中散播谣言。然后等到火候差不多的时候,在早朝一个折子就将荣国府给告了。 反正期间波折种种,林琳在江南是不知道的。但是最后贾宝玉还是娶了林黛玉的牌位,将林黛玉的牌位供在了贾家的祠堂里。这让京城的老少爷们看尽了笑话。 这样一来,林琳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活人不是不愿意娶吗?那就娶个牌位回去。以后无论宝玉娶谁,那块牌位都是贾宝玉的原配嫡妻。身份再高,再有钱,那都从原配变成了继室。逢年过节都是要行礼的。 花光了林家的家产,还逼死人家的姑娘。现在怎么样?财产财产没捞着,人也自己消失了。 不气死贾家一干人等,也要恶心死她们。 确实是这样的,省亲在即,不管有多少委屈,这世上的人都是不会相信真相的。所以为了息事宁人,荣国府不得不拿出贾宝玉嫡妻的名分来平息这件事情。 这件事情,气得贾母和王夫人那几个月光是请太医,就下了好几回帖子。 ................ 撇开贾宝玉那场荒唐闹剧一般的冥婚后,贾家的大姑娘封妃了,要省亲了。可是贾家却是毫无财力了。东拼西凑,又卖了宝玉从薛家借了些银子,这才勉强支起架子来。 说到这里,因为贾宝玉已经是‘二婚头’了,在薛家的卖价上,就没有原来那么高了。这一点犹为让贾家的老女人气愤。 她们家宝玉怎么就成了二婚头了呢? 而此时,林管家带着小儿子改头换面的来求亲,贾家的人是立马就应了的。不但如此,还要求尽快将聘礼送过来。 但林琳却早有话交待,必须定下六礼,两个月内完婚才可以。贾家缺钱都快要火烧眉毛了。自然是没话说。 反正迎春也不得宠,嫁就嫁了。除此之外,贾家人像是打开了新的窗口一般,不但在两个月内嫁了迎春,还给探春也定了一门亲事。 至于惜春,实在是太小了。 当两个月后,林管家带着小儿子和迎春回来的时候,黛玉的武功已经彻底的恢复到鼎盛时期。 就算再遇到那对神棍,打不过至少也能跑的了了。 迎春的陪嫁丫头除了司棋和秀橘都被林管家打发走了。奶娘一家也走了。所以迎春一回来就看见听说早就去了的林妹妹站在那里等着自己。整个人都吓坏了。 “你怪我吗?”将关于迎春的这些事情告诉了迎春,林琳便问她怪不怪自己。 迎春摇头,她觉得这种平民生活才是适合她的。更何况,林妹妹为了她生生的花了五万两银子呢。 林琳见此,总算是没救一只白眼狼。“这套房子,我过到你名下了,你公公婆婆的身契,都放回民籍了。你嫁妆虽然不多,但对普通人家来说,也是够好的了。我知道这个年代书籍最贵,已经将一个学子能用到的所有书籍买了两套放在东边的书房了。子孙后代想要科举上进,也容易一些。 我还让人买了三百亩地,你一百,你大伯一房一百,还有公公婆婆一百亩。你婆婆和大嫂都是精明人,但心眼都不错。你安心的过日子吧。” “你要走?”善棋者,心中皆有思。 “嗯,父亲另有安排。”林琳不敢多做停留,她又一次改变了剧情。谁知道会不会又被人找上门。 第二天,林琳跟林管家一家交待了一声,便离开了。   ☆、第一章 =4 第三十八章 离开了同里,林琳一直以男装示人。五年的时间里从南走到北,又从北走到西,看大漠孤烟直。赏黄鹤一去不复返。 变卖一些古董器具,购买大量的粮食和棉布,送到边关,送到孤苦无依的人家去。也会换一些散碎银子,给那些特别需要帮助的人。 或是找一家信誉好的医馆,出钱让他们做几天的义诊,林琳在这个世界每做一份好事,都会写成报告供于佛前,希望将这些事情变成福报。 以前她也听说过一副对子,‘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可若真的是如此,天下谁还会用心去做好事呢。 她从来都不是什么单纯的好人,她做的每一件好事,都是希望或多或少的得到一些福报。不论是今生还是来世。不论是自己还是家人。 原著中决定贾探春和亲命运的那场战争终于打起来了。虽然贾探春已经有了人家,但这并不妨碍南安王府再找个世家女出来。夜入皇宫,拿着几百万银票给新帝。只求不让林如海身后凄凉。在国库空虚,大战僵持之时,新帝很给力,直接赏了一私生子给林如海做嗣子。林琳知道后,行礼谢过,便再也没有出现在世人眼前。 一直在这一天,林琳十七岁这一日又偶遇那对找了她很久的僧道,三人又是一路追打。直将林琳逼到了一处悬崖,看着林琳跳了下去方罢。 林琳龇睚必报的性格,就算是真的打不过,也要咬上人一口的。所以在打斗的过程中,她趁那对神棍不注意之际,在他们每个人的身上都打入了一滴僵尸血。 值得一提的是,僵尸血是山本一夫友情赠送的。 林琳非常想知道,神仙的身体里有了一滴冤孽血,会是如何的坑爹。 于是在林琳一边往下跳,一边意味深长地看着那两人时,神棍二人组都有些不明所以。 林琳顺势进了空间,休整了一番后才又穿上软猬甲出去。借着轻功,慢慢落在崖下,正好看到了一幕让人惊叫的场景。 一个穿着现代服装的外国男人,正抱着一只黑熊亲热呢。 泥嘛呀,这外国人口味可真重。 人.兽已经如此的豪放了吗? “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爱德华卡伦一手将被他吸光血的黑熊甩到了一边。毫无怜香惜玉一心。 这是英文,林琳又看了一眼一动不动,没有呼吸的黑熊。眯起了眼睛。 低头看了一眼手心,果然多了一颗佛珠。看来,她可能来到了什么了不得的地方了。 她对于各种各样的死法厌恶了,但也不能直接省下这一步骤呀。 这年头,消费者都没有办法得到保障了。 看着对面男人嘴角的血,一动不动的黑熊。还有明显的不带一丝人气的呼吸声。想到这里,林琳便抽出了她那把加持过的银色抻缩剑。 长剑全成,在空中划过银色的亮光。林琳准备用林黛玉这副十七岁的小身板挑战一下面前的吸血鬼。 打不过神棍,还打不过个一看就不如山本一夫那代僵尸的吸血鬼吗? 林琳体内的战意燃烧着! 面前的男人,先是皱眉,然后伸出拇指将嘴边的血抹去。 介于男人与男孩之间的,竟然该死的性感! 林琳差一点就被这个看脸的世界征服了。 “爱德华,你在哪里?”战局一触即发之时,远处传来了一声呼唤。 被唤着爱德华的男人,吹了声口哨,这让林琳的心沉了沉。 一对二,完胜的把握打了折扣。 就在林琳准备的时候,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飞快的跑了过来。 “出了什么事情?”男人看了一眼林琳,问爱德华。 “不知道,突然就出现了。”爱德华正在吃饭,谁知道就从天而降了个女人。 卡莱尔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黑熊和手持武器的东方少女,有些头疼。“这位小姐,你好。我是卡莱尔卡伦,福克斯的合法居民。请问您是怎么到的这里?” 卡莱尔卡伦,福克斯,还合法居民。 得了,她知道自己这是穿到哪里去了。只是怎么就带着这副身体穿越了呢? “我是林琳,你们可以叫我琳达林,我是穿过时光隧道而来。你们便是那个素食者家族的人?”琳达是林琳的英文名字。 外国人和华人的思想真的是存在很大的偏颇。在华人眼里,或是在华人僵尸眼里,所谓有的素食,应该是喝那些已经失去生命力的鲜血。 而在外国吸血鬼眼里,喝活着的动物鲜血,竟然也可以叫素食。 真是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毕竟人和动物都是会喘气的,又怎么可能成为‘素食’呢。 自欺欺人吗? 卡莱尔与爱德华对视了一眼,点头道:“你听说过我们?” “听说过,你们很有名。忘记说了,我是一名时空旅行者。”林琳收起了长剑,将剑放回了空间里。上前一步向面前的两人个男人伸出手。 好小的手。 “你多大了?”爱德华看着面前的少女,脱口问道。 “十七,你呢。” “好多个十七岁了。” “呵呵,不错了。我认识个人,可是过了好多好多年的八岁呢”说起这个,林琳又想到也不知道那个小胖子有没有长大。 小胖子复生可是想要谈恋爱都想疯了。哪像面前的这帮俊美的吸血鬼,到处勾搭小女生呢。 “要去我家坐客吗?就在森林的中心地带。”卡莱尔见此,提出了邀请。 “嗯,荣幸之至。”她以前看电影的时候,就对他的们的房子很感兴趣呢。有机会自然要好好看一看了。 跟着卡莱尔和爱德华一起回到了卡伦家。林琳当场便愣住了。这座房子建的太有个性了。忒配卡莱尔一家俊男美女了。 只是这房子虽然很漂亮,但是这多面玻璃墙,到是要归谁在擦洗呢? 一通介绍后,林琳便坐在了卡伦家有着大落地窗的客厅里。一群人大眼瞪小眼,都不知道要说什么。 东方人长的年轻,林妹妹的这副身体更是东方人中的南方人。所以看起来就更小了。爱丽丝就不只一次问过林琳是不是真的十七岁。 “我可能要留在这里一阵子,你们有什么办法可以办到身份证明吗?” “当然,我们一直很需要这些东西。我们可以帮忙。”卡莱尔对这件事情,可算是纯熟了。人类那么弱小,精神又那么薄弱,想要做些什么手脚非常的方便。 “真的吗?那太好了。”身份的问题解决了,林琳就可以安心留在这里一阵子了。 因为林琳是一个人,看起来又像是未成年。卡莱尔等人虽然不愿意伤害林琳的生命,但又怕林琳会将他们的秘密说出去。于是便邀请林琳住在他们这里。和爱德华等人一起去上学。 林琳无所谓,在哪不是呆呢。找了一间房,抬头无语地看了卡伦一家人一眼。就算是你们不睡觉,但客人却是需要的。为什么客房里也没有床呢。 爱德华抿嘴笑了一下,因为林琳想要表达的情感太强烈了。爱丽丝似是看到了什么,偷偷地笑了一下。 在拥有了床后,林琳第一时间跳了上去。可脑袋刚蹭了蹭枕头,才想起晚饭还没有吃。 卡伦家的人,是不吃东西的,家里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吃的。林琳便将空间中的一碗麻辣烫端了出来。就着炸肉丸吃了起来。 “好吃吗?”爱德华站在她二楼卧室的窗户外,淡淡地问她。 “还不错,味道很棒。要吃吗?”林琳对于吸血鬼的能力已经不好奇了,尤其是当初跟着三只僵尸住在同一栋楼几年以后。 爱德华摇头,“吸血鬼是不吃东西的。”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东西了。他都忘记食物是什么味道了。 林琳这才想起来,吸血鬼和僵尸差不多。于是从空间里拿出那道食物符吊坠,在食物上碰了碰。 “你试试,看看你还不能吃出味道。”若是能,就太好了。若不能,只能怨你信的上帝不办实事了。 爱德华听了林琳的话,接过她不知从哪变出来的勺子,轻轻地盛了一点汤,长年苍白不变色的脸,瞬间便被进入食道的麻辣酸染成了红色。 “我吃出味道了?”爱德华从窗户钻进来,直接端起碗,往嘴里倒去。 “喂,那是加麻加辣的,你不能这么吃。”可林琳的这句话却是说晚了,爱德华被辣的直在屋里转圈。 林琳没办法,又拿出了一碗八宝粥,碰了食物符递给他。此时,她只希望他慢点吃,别在烫着了。 两人的这番折腾,卡伦家的人都被吸引了过来。在知道了林琳可以让他们吃东西后,立即开车去了小镇的超市。 若是让她选择,不能吃美食的长命百岁,她宁愿不要。 仿佛是春天来临一般,卡伦家的人开始热衷逛超市,和小镇上的酒吧快餐店了。贾斯帕更是因为去喝酒被卡莱尔教育过。 而这些改变不过是一个星期而已。所以,在下一个星期一,林琳便和爱德华等人一起去上学了。 “学校里有个女生,上周一一直坐在我身边,她身上的血,让我忍不住想要咬她。所以我换课了。”可能是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吃东西,爱德会千年寒冰的性格有点软化,在来的路上,特意提起了一个女生。 会是贝拉吗? “我的课,是爱丽丝帮我选的。一会是物理。你们的呢?” 爱德华看了一眼爱丽丝,“我跟你一样,事实上,爱丽丝帮你选的课表,其实只是将我的拿过去抄了一遍。” 爱德华听到爱丽丝说,他们竟然在一起了。这让他总是不自觉的去观查和在意身边的这个小女人。 全英文的授课方式,并未让林琳感觉到困难。她只是对外国人的高中如此轻松,感觉到不可思议。 泥妹呀,都不用过黑色六月的吗? 这让万千华夏高考生如何自处? 等到数学课的时候,林琳看到班上的同学都拿出计算机时,眼睛睁的老大。 “你没有准备?我不需要。”爱德华看到林琳的这样,以为林琳没有准备计算器,便将自己的那台计算器递给她。 “...你们美国的高中生,上数学课都要用计算器?考试的时候也让带进去?” 爱德华点头,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你们那里不用吗?” 林琳无语,只能摇头表示。 不过一想到高中生都可以开车上下学了,拿个计算器又算的了什么呢。 中午在食堂的时候,他们看到了那个爱德华说的女生,很漂亮,又有些冷淡骄傲。 “她是斯旺警官的女儿,伊莎贝拉斯旺。她的血,”爱丽丝顿了一下,“很吸引人。诚如爱德华所说,我们要离她远一些。” “琳达的味道,是一种阳光草露的感觉。你们有吗?很吸引人,却不会让我有咬食的冲动。”爱丽丝在看到林琳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到。 几人回想了一下,确实有这种感觉。 林琳听了,想到这副身体毕竟是林黛玉的。 不掺假的草木精华呢。 “爱丽丝,你能看到多久以后的事情?” “有长有短。不一定。” “噢。” 午餐后,爱德华和林琳一起去上课,在路上爱德华对林琳说他听到不林琳和那个贝拉的心声。 林琳想了想,回答道:“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一百个人里也不一定有一个吸血鬼,一百个吸血鬼里了不一定有一个你这样异能的。既然如此,上万个人也不一定有一个你听不到心声的人,以概率来说,是很正常的。” 爱德华一听,感觉却实有道理,便对此事放下了。   ☆、第39章 第三十九章 日子不缓不慢地向前走,突然在某一天的早晨,林琳发现了一些不对劲的地方。 早餐桌上,无论是爱德华还是爱丽丝,埃思梅,都似有若无地打量自己。林琳歪着头看着桌上都有些不自在的几人,心下好奇。 突然间福临心至,然后几百岁的老脸也弄得通红。 昨天晚上,她的小日子到了。 所以这是一屋子的吸血鬼都知道了? 让她死了吧,这太丢人了。 吃了一顿极为尴尬的早饭后,林琳飞快跳上爱德华的车,便去了学校。 这一天,爱德华看自己的眼光,林琳都不好意思形容。 “我这两天不回去住了。”放学的时候,林琳站在停车场对爱德华这样说道。 “你要去哪住?” “去小镇上的旅馆对付两天。周五晚上再回家。”小镇上只有一家对外营业的旅馆,林琳除了那里也没有地方去。 爱德华想了想,“我送你过去。”林琳没有车,也不喜欢开车。所以谁也没有给她安排车。 林琳的驾驶天分,属于瘸腿行的。外国人开车都是左行。林琳一直不习惯。所以也懒的去适应。 爱德华陪着林琳去订了一间房,又在镇上的快餐店吃了一顿晚餐。这才在天黑前驾车离开。林琳对这个沉默却又体贴的老男孩非常的有好感。 林琳觉得这可能是主角光环在作怪吧。 晚上,林琳是睡在空间里的。毕竟旅馆在好,也不如自己的地方舒心。这让坐在她房间窗户对面大树上的爱德华很是吃惊。 琳达就在屋里消失了。他之前就有发现她的房间里,呼吸声时有时无。这也是她的能力吗? 突然的出现,又消失。 会不会哪一天,她就像她突然出现的那般,消失无踪? 周一的时候,新来的转学生,让他受到她的吸引,又害怕受她的影响。然后他换了课,躲在了家里。周二的时候,去森林里打猎吃饭,又碰到了一个他听不到心声的女孩。而这个女孩只不过是转眼间便知道了他隐藏多年的真实身份。她还试图攻击他。 娇弱瘦小的样子,却爆发出那么强的气势。爱德华毫不怀疑只要他动一动。她必会不惜一切的绞杀他。 她说她叫琳达,是一位时空旅行者。她说她可能会在这里逗留一段时间。没由来的,他感到高兴,他想要接近她。 她说他听不到声音很正常,世界那么大,并不是每一个人的心声,他都应该听到。就好像他们遇见的人,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是吸血鬼一般。 他想反驳她,可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 那副小小的身子,却努力说着老人调的语气。让他总是想要听到她说点什么。 她说话时的小动作,她说谎时理直气状的样子。她挑食地把洋葱扒拉到一边的嫌弃表情,...... 他想爱丽丝,没有看错。他可能真的想要她。 他要她陪在他身边,看每一个日出日落。 爱德华这么一坐,一等便是一夜。林琳在空间里睡了一夜起床后,才出了空间。林琳一直喜欢在《僵约》里制作的改良小旗袍。 林黛玉的这副身子虽然还有些瘦,但穿那身衣服,却完全能撑的起来。就是脚有些小。林琳没有办法,只得重新按着脚的大小做了两双靴子。 所以等到林琳一身蓝色改良旗袍,白色长靴从空间里出来时,瞬间惊艳了爱德华。 东方来的精灵! 林琳的头发很长,林琳嫌碍事,便将头发剪到齐腰的长短。此时齐腰的头发被她分成二份,编成了两条辫子垂在身前。更显娇俏。 背着书包,出了旅馆,林琳便看见爱德华倚在车门旁。双手插在裤兜里,帅得一塌糊涂。 “早,爱德华。”一大早的,就色.诱她。 “早”。爱德华打开车门,让她进去。“去吃早餐?”一顿不吃,都觉得饿得慌。 “嗯,”爱德华启车,想了想又把空调打开了。“你穿的太少了。” 福克斯长年多雨,空气潮湿,阴冷。林琳的这一身虽然很漂亮。但却是太单薄了。 林琳出了门外,也发现了这个问题。虽然她的这套衣服跟本不会让她冷着。她一身的内力也不是白给的。但考虑到围观人的心情,她确实应该在穿点什么。 闭着眼睛,在空间里找了找,看到一件粉驼色的羊毛披风。可又觉得下雨天穿的这么浅,很容易脏。便又放下了。 终于在衣柜的一角找到一了款深蓝色的半长短直筒呢子外套。瞬间移到手上。爱德华看了一眼,什么也没有说。但车里的空调却一直没有关。 在快餐店,斯旺警官和他美丽的女儿也在用早餐。 林琳和爱德华坐在他们隔壁的位置。伊莎贝拉看了一眼爱德华,又看了一眼林琳。便转头吃起自己的早餐。 倒是斯旺对贝拉说了句他要去梅森郡,格里森姆工厂出现的案子。他让贝拉晚上也到这家店来吃饭。 贝拉点了点头。表示明白。斯旺笑了笑,喊老板娘再给贝拉倒杯热牛奶。 林琳点了一个店里的早餐套餐。爱德华却将餐厅里他认为好吃的东西都点了一份。吃之前,飞快的用食物符碰了一下餐盘。 “这个不错,”将一块切成块的馅饼从爱德华的餐盘里取走,林琳一边吃,一边赞叹,“应该让埃思梅来这里学学艺。” 林琳是习武之人,胃口不是一般的大。虽然林黛玉的身子是怎么吃都不胖。但并不会妨碍她的好胃口。 爱德华看到林琳喜欢吃,便将盘里剩余的都给她留下了,自己又吃起了别的。两人一顿饭吃的温馨,看得一旁的贝拉心里很不是滋味。 那个非常没有礼貌的家伙,原来他的不礼貌都是对着自己的吗?贝拉想到这里,下意识的闻了闻自己的衣服。并没有什么味道。 斯旺的话,林琳和爱德华都有听到。爱德华并没有放在心上,但林琳却是知道剧情开始了呢。 吃过早饭,爱德华和林琳便上车去学校了。贝拉见此,也跟爸爸说了一声,便开着她那辆车跟着走了。 “爱德华,记得我跟你说过的吗?在东方有一种和吸血鬼一样食谱的生物,他们叫僵尸。”在车上,林琳看着爱德华英俊的侧脸,轻声的问他。 “记得,你还说过,僵尸是吸血鬼的先祖。” 爱德华记得琳达第一次见到他们会发光的时候,像个小财迷一样的话语。 “我们那的僵尸,有尖牙。不怕阳光,也不怕火。按能力和血统来论,你们这里的吸血鬼是我们那里的第七八代了。......”林琳当时也觉得这个发光是个很鸡肋的事情,要是夜里还好说,大白天的,一点实际用处都没有。还容易曝光。 “那我有没有说过,我曾经做过天师助手。” 爱德华歪头看她,“没有,还有什么是天师?” 林琳一看爱德华看她,吓得两只手直接将爱德华的脑袋转到前面,“你看路好不好,便是吸血鬼也会发生车祸的。”开快车,还不看路,她可不是吸血鬼,出了事情照样得受罪。 “好吧。”爱德华耸肩,“你现在可以说了吧。” 林琳先喝了一口从餐厅打包的咖啡,然后才说道:“天师是一种把斩妖除魔,杀僵尸,看风水等等一系列的事情当成职业的人。我的好朋友便是做这个的,祖传的手艺。我没事的时候,也会帮她搞个小案子什么的。对了,我还曾经击杀过五代僵尸呢。” 车子进了学校的停车场,爱丽丝等人都已经到了。正在停车场里等他们俩。但爱德华停好车却并没有下车的打算,“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在知道我有斩杀你们的能力后,你会如何?” 爱德华深深地看了一眼林琳,扯出了一个傲然的笑,“就算是这样,也不能打消我想将你藏在背后,保护你安全的心。下车,别忘记你的外套。” 说完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林琳看到爱德华帅气的下车,甩车门,垂下眼帘。决定放下心中的顾虑,好好的接受这个老男孩。 林琳不是无知少女,爱德华的意思,爱丽丝的表现她都看在眼里,对于截胡女主一事,她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说实话,看电影的时候,林琳便发现,如果不是事赶着事,两人越到后来,矛盾就会越大,越多。毕竟年纪,阅历都在那里呢。这种老少配,在对待事情的思想上,也非常的容易起纠纷。 所以,别管是理由还是借口,面对因为她的到来而失去了男朋友的女主,她毫不愧疚。 林琳的打扮让爱丽丝等人都吹起了口哨。“埃思梅最喜欢设计了,她要是看到这件衣服一定会有新的想法。” “那还是算了吧。最近家里的开销实在是太大了。埃思梅都快要把超市搬空了。”林琳开着玩笑。 “福克斯太小了,好多的好吃的,这里都没有。我前天还鼓励埃思梅去找一家网上代购呢。绝对的空运,保证食材都是最新鲜的。” 因为吃食的事情,几座冰山都相继融化了。人也从高大上,跌入小市民了。 一天到晚除了吃,再想不到其他的东西了。 六个人,分成了两排,一路说说笑笑的走进了教学楼。 这一天,学校的学生们都在讨论舞会的事情。林琳听了只能感叹国外的开放了。 这要是在国内,都上高中了还开舞会,不高考了? 一直到放学,都没有人来邀请林琳。林琳不禁拿出小镜子,照了照在东方人看来绝对是美到人神共愤的脸,有些失望。 她是准备和爱德华一起跳舞的,但没人邀请一下,感觉好没脸子。   ☆、第40章 第四十章 爱德华用了不少时间或瞪或吓地将那些心里想要邀请林琳参加舞会,或是已经要付出行动的家伙们都撵跑后,心情相当的轻松。 他有一种,自己就是屠刀骑士,正在保护美丽的姑娘不被饿狼叼走。 东方娃娃的吸引力,在这长年阴雨的小镇,忒特么吸引人了。爱德华觉得他要不是有了吸血鬼的特殊能力,还真的没有办法将那些前扑后继的小男生们都找出来,然后一一撵走呢。 林琳的气质非常的特殊和矛盾,古典与现代,天真与成熟。无论什么样的形容词都可以用在她的身上,而那么形容词的反意词也同样可以在她的身上找到。 一种神秘而又矛盾的气质。 林琳对于没人邀请自己的事情,也不过是想了想便放下了。她又不是小孩子,怎么可能真的去介意这种事情。 不过,舞会的事情可以先放一放,但那几个流浪吸血鬼却必须尽快解决。只是来到这里后,她更希望卡伦家能够一直平静的过下去。 僵尸都有好有坏,吸血鬼也是如此。一群不吸人血的吸血鬼不是比到处杀人进食的更容易接受吗? 伊莎贝拉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高中生罢了,她可以在爱情方面被截胡了。那么在生命安全上,就应该受到补偿。 想到这里,林琳便在当天晚上住进了旅馆。在换好衣服,准备好所有可以对付吸血鬼的道具后,便从窗户跳了出去。 一身紫红衣衫,黑色长靴。外套一件黑色软猬甲罩衫的林琳,一路运转轻功飞快地冲出了小镇。这让跟在她身后的爱德华皱眉不解。 这么晚了,琳达这是要去哪?为什么还会穿那么一身让自己感觉到不舒服的衣服呢? 林琳的这套紫红衣衫,上身仍是长袖旗袍样式,下身却是前短后长的弧形样子。前面较短,却也在膝下三分处,正好盖住了靴子的边沿。后面较长一些,至小腿肚左右。 这是一件法衣,是林琳做好,请求叔帮忙开光祭制的。对于阴暗之物有着趋避的作用。此时爱德华感觉到不舒服便是因此。 其实这件衣服,还是因为马小玲有马家的龙战袍。林琳才想到这一件的。虽然效果不及那件,但有它三分威力便也可以了。这一点,林琳很知足。 等到林琳在包青天的世界见识过各种妖魔鬼怪以后,才真正的发现这件衣服是个宝,当然那些都是后话了。 此时林琳刚一出镇子,便拿起罗盘在各个方位寻找那三个流浪吸血鬼的方位。当罗盘上的针指向身后和左前方时,林琳皱着眉向后看了一眼。只一眼,爱德华便似有所感,急速后退。虽然他不知道琳达在干什么,但是他有预感琳达应该是发现了他,不然也不会回头看。 林琳向后看了一眼,又低头看罗盘,发现指针这会只对着左前方,歪头想了想,便放弃后面,飞快地向左前方追去。 行了差不多十分钟左右的距离,罗盘上指针在飞快的转圈,林琳便知道她已经进入了流浪吸血鬼的地盘。当下,也不轻敌。收起罗盘,拿出伸缩剑,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前面是个废弃的工厂。四周堆积了很多的木头。这让林琳的视线受到了一定的阻碍。虽然有夜视镜,但夜视镜的作用除了见鬼便只是让林琳看清环境罢了。这眼镜对吸血鬼是没有用的。 也因此,当一堆木头上面突然出现三个人的时候。林琳才有些大吃一惊。 果然这种没有呼吸的生物,就是不能以常理推断。 “看我发现了什么?一只可爱的小猫咪。”詹姆斯搂着维多利亚语气轻挑地说道。 林琳戒备地打量了几眼面前的吸血鬼,原地不动。 维多利亚和另一个男吸血鬼同样带着轻蔑地神色打量着面前的华裔少女。 林琳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才语气轻浅地对站在高处的三人说道,“时候不早了,我明天还有一天的课呢。现在诸位还是把临终遗言说了吧。” 林琳的英语带着不自觉的软糯,让听着的人,都有一种她在撒娇的感觉。至少詹姆斯便是如此。 “嗨,我闻到了处子的芳香。你让我兴奋了。”詹姆斯用舌头舔了舔唇,眼中闪过了一抹急切的□□。 面前的小人,让他有一种□□的*。他突然有一种迫不急待想要撕裂她的冲动。 与他有同样想法的,还有维多利亚。维多利亚看到詹姆斯对林琳的样子,一股澎湃的敌意自身体里冲了出来。 “呵呵,尔等也让我兴奋了呢。”林琳看着三人死到临头的人,一说完,便运起轻功跳了起来。 林琳一动,三人瞬间便也动了起来。三个人围着林琳一个。你来我往,打的好不热闹。 林琳在出发前,便知道她可能会遇到三打一这种情况。但不说她的功夫如何了,她和二代僵尸都能打上几个回合的情况下,还会怕几个不知道多少代的吸血鬼。在和卡伦一家的相处里,她也充分了解到此时的吸血鬼到底有多少的战斗力。 其实林琳心里也是有底气的。现在的吸血鬼真的不算有多强。当初她一对二两个神棍时,虽然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地步,但不得不说,神仙和吸血鬼就是两个段数的。她打不过也正常,但以她现在的身手,不说是她最巅峰的时候,也差不多了。 当年她身手最好的时候,使无全力也能将两个二代僵尸打得丝毫不能近身的。现在三个n代吸血鬼,又在法器的加持下,林琳不相信自己收拾不了他们。 这才是她敢孤身一人来此的底气。若没有十足的把握,林琳是不可能让自己只身犯险的。就算她有着多次的生命,但每一次的生命都不会重来不是吗? 没有金钢钻,也揽不了瓷器活。也因此,三人对林琳的围攻真的是毛毛雨了。 吸血鬼比僵尸好对付,林琳旋身一踢,将三人挨个踢倒。至空间中拿出符咒,大喊了一声火神借法。便以符中的真火将叠罗汉的三人串烧了。 林琳比较残忍,一般人都是将脑袋砍下来后,分别烧掉的。但林琳为了省时省事,直接火烧了三人。于是寂静的黑夜中,满是三人的惨叫声。 林琳不为所动,心早就硬了。一直一脸深沉地看着面前的火堆。时不时在火小的时候还要丢一张符咒进去,直至三人烧成灰,再无可燃之物,林琳才任由火势转小,直至消失。 “龙神敕令,水神阴姬借法,诛邪!”,福克斯小镇是森林小镇,这里又是废弃的木材厂。满地的木头,很容易因火星而成为燎原大火。想到此,林琳又抛出一张水符,将前面以半公里为径浇了个透心凉。这才算是心满意足的准备收工。 “出来吧,我知道你在那里。”将伸缩剑收入空间,林琳手中没有东西总觉得空荡荡地又将玉萧拿了出来。一边将玉萧在手中挽剑花,一边对着不远的一颗大树喊道。 爱德华从树枝缝隙中见到林琳的眼神,抿了下嘴,下跳了下来。 “好看吗?”林琳还在转着玉萧,脸上却没有了笑容。 泥妹呀,看到喜欢的女孩被人围殴,竟然还有心情坐在树上观看。这什么人呀都。 这种喜欢,她真的有些接受不能。 此时的林琳很明显忘记了,以她的实力,跟本不可能让人围殴,而是压着人群殴才是。可女人小性子起来,又是有道理可讲的? 爱德华不知道林琳在想什么,只是对于林琳的问题,想了想,认真地回道,“还好,你很厉害。只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对付他们?因为他们是吸血鬼吗?” 林琳瞪了他一眼,“若只是因为他们是吸血鬼我就斩杀他们。那你们一家不是早就成为灰烬了。难道我就不知道害怕。害怕什么时候,你们饿了,在我细嫩的脖子来一口?”她也是会害怕的好不好? “我不明白?”林达突然间来到这里,难道是以前的仇旧怨?可是又不太像。 “之前我们听说的那起死亡案件,就是这几人所为。他们跟你们卡伦家是不一样的。他们的行为若是不阻止,会为小镇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我想不管是你我,还是其他卡伦家的人都不希望平静的生活被打乱。尤其还有狼人在一旁虎视眈眈的时候。不是吗?” “诚如你所言。”爱德华的心里对于林琳单独出来的事情,还是有些不舒服。 “我既没做错什么,你干嘛冷着一张脸?难道是怕了我?” 爱德华深深地看了一眼林琳,“我以为你知道我的心意。” “知道如何,不知道又如何。你的心意,你可曾对我说过?不过,现在是提这个的时候吗?”在目睹了她斩杀三只吸血鬼之后说情.爱的事情,这是外国人的嗜好吗? “我爱上了你,我想要你,我以为你知道。为什么你在做这样的事情的时候,不告诉我。难道你不相信我?” “噢,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没有不相信你,我也没有不想告诉你。是的,是的。我是没有告诉你。但那是因为你没有问过我。而且,你会在去快餐店买包薯条前,还要告诉我一声吗?再说了,你竟然还跟踪我?” “这不是小事,这很危险。” 林琳耸肩,“可这对我来说,真的只是小事而已。若是真的危险,我也不会去做了。话又说回来,你不是也跟了我一路,却并没有伸手的打算吗?那你到底是跟来干什么?” “...有我出手的余地吗?”好吧,爱德华承认,他现在仍处于震惊中呢。他本来就在她的房间外,看到她出来,只是下意识地跟了过来。只是跟来后,他竟然觉得有些个后悔。 这三只吸血鬼,就算是让他来对付,也是非常困难的,就算是再加上一个人,也不会像她这么轻松地将之斩杀。 他真的没有想到之前她说的,她有能力的事情是这样的。此时爱德华突然想到,第一次见面时,若不是自己没有先出手,估计当时的自己比这三位还要更早的变成灰烬了。 有些害怕,又有些骄傲。这就是他爱上的女孩。 一个独立的,强悍的女孩。   ☆、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二人在说了一会儿话后,发现这个地点实在不是适合谈情说爱。于是两人便转道回了小镇的旅馆。 在回去的道上,林琳兴致非常高地问着爱德华,“你喜欢我什么?”总不会是杀人放火,嚣张跋扈吧。 呃,这话是怎么说来着。她也可以安静淡雅,温柔贤惠的。虽然那样的时候,非常的少。 经常喜欢用以暴治暴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但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这是一种既解气又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不是吗? 她就不相信,如果换了是别人,在有能力狠抽一顿中山狼孙绍祖的时候,会温柔贤惠的用真善美来感化他。 真要是有人这么做了,那绝对是一个大写的傻b。 林琳一直知道自己的性子非常的不好。耐心也少的可怜。但是不得不说,在高度膨胀的自信心驱使下,她仍是非常坚信自己还有一些自己不知道的闪光点的。 爱德华看着一脸期待样子的林琳,低眉笑了。“...喜欢你,从天而降。” 爱德华听到林琳的问话,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喜欢上琳达的。好像是突然间便喜欢上了,又好像是一点一点喜欢,慢慢地发酵。像草莓酱,又像是苹果醋。 像是从天而降的救赎,让他离开血腥的深渊。 情不知所起,却一往而深。应该说的就是他与她吧。 “......”,被爱德华囧了一脸的林琳,有些惊悚地偷瞄爱德华。 这人不是贾宝玉那囧货穿过来的吧? 从天而降?那不就是天上掉下来个......林妹妹吗? 还是吸血鬼版的。 林琳抬头看了一眼漆黑的夜空,以及被夜风吹得婆娑起舞的高树。 林琳深深地觉得自己堕落了。 神瑛侍者好歹也是公务员级别的,这可比不被官方承认的吸血鬼要有前途多了。可自己看到贾宝玉就想要揍他一顿。 而且还是那种见一次揍一次的那种。 但是对于自己爷爷口中的,标准‘蛮夷’长相的爱德华,却是又是心疼又是欣喜。心疼他与自己的孤独,又欣喜于他的喜欢。以及自己的喜欢。 噢,刚才提到的爷爷,说的是林琳的爷爷。那个她最初世界的爷爷。出生于大清朝末年,一直努力想要考个功名,时代却没有给他机会的爷爷。 回去的时候,林琳再没有问什么惊悚的问题。而是撒着娇,或是说是犯了懒,非要爱德华背着自己回去不可。爱德华宠溺一笑,蹲了下去。林琳一笑,跳了上去。 “咳,咳。”林琳被爱德华背在身后,想要学一下聊斋或是碧佳吃零食的样子。刚张开了嘴,想要pose一下时,就被风给吹得咳了起来。 吸血鬼的速度,都快赶上波音七四七了。那速度快的,让林琳搞怪的心情一下子就没了。一张嘴便是满口的风,哪还有说话呀。 待爱德华背着林琳从旅馆的窗户跳进屋后,林琳顺势倒在了沙发上。“你背我的时候,怕不怕我一口咬到你脖子呀?” 爱德华倒了两杯热饮,将其中一杯递给林琳,忍不住好笑,“你咬我一口,是吸血还是吃肉?我记得你不喜欢吃三分熟的牛排。”对于林琳的问话,爱德华心中好笑,林达再是不平凡,也不过是普通人。真让她咬一口,估计,也咬不破自己的皮吧。 不过一想到林达的那口小牙亲密地在自己的脖子处咬来咬去。爱德华常年冰冷的血液好像都沸腾了起来。 苍白的脸孔也有了一丝丝血色,而看着林琳的眼神也变得炽热。 林琳喝了一口热饮,抬起头看爱德华。看到爱德华还站在自己面前,连忙示意他坐下。“我喜欢吃刺身。好了,不说了。天不早了,今天还回去吗?” 林琳是知道这一家子吸血鬼是不睡觉的。但她却是要睡觉的。如果爱德华不走的话,沙发电脑都可以给他玩。 “不回去了。”爱德华别有深意地看了林琳一眼,声音暗哑。 林琳笑眯眯地拍了拍爱德华的脸,“少年,早恋是不对滴。”说完起身离开了客厅,回到卧室。 永远的十七岁。 无媒那啥什么的,林琳是没有什么压力的。但女孩子总要矜持一些的嘛。坏坏一笑,林琳一番洗漱便躺在床上睡觉去了。 至于夜袭,爱德华的人品却是干不出来的。 爱德华听着林琳轻浅的呼吸声,摇头一笑。靠坐在沙发上,将头向后仰。原来不知不觉间,生命早已从黑白两色变成了五彩斑斓。 一个女孩的出现,改变了他,或者说甚至是他们一家的生活。也在短短的几天相处,让他知道了爱情的美好。 有个喜欢的人,有个让他时刻牵挂的人。原来是这么美好。只是他不知道这样的美好,会持续多久。 人类的生命是有限的。可吸血鬼却并不。他一早就知道所以从来不敢爱,不敢恋。可他却也清楚地知道无论他们会在一起多久,他都不能够转化她。 因为他知道,便是转化了她。她也不会为他停留。而他们能做的便是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钟。 放手去爱,尽情去享受这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 闭上眼睛,耳边是心爱女孩的呼吸声,多年不曾入睡的爱德华,不知不觉间也沉沉地睡了过去。 ...... 太阳升了又落,日子像是没有尽头一般的划过。 生活一如爱德华所想的那样,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那个对他们吸血鬼有着致命吸引力少女伊莎贝拉已经在上个学期结束就离开了福克斯小镇。现在的小镇一如当初一般宁静。 高中毕业后,林琳便和爱德华几人申请了美国著名的大学。在那里林琳学了临床医学。她早就对卡莱尔的医疗能力眼馋很久了。现在能够系统的学习一番,总比学习她不感兴趣或是早就会的强吧。 因为离开了福克斯小镇后,外面炽热的阳光根本不是这些一遇到太阳便闪闪发光的吸血鬼们可以承受的。但幸好大学可以申请在家研修,所以除了阴雨天,爱德华会陪着林琳去上课外,其他时间都是林琳自己一个人上下学的。 美国人开放,热情。对于林琳这样的东方美人那是犹如饿狼遇见了羔羊一般。狂蜂浪蝶的前扑后继。 虽然都知道林琳名花有主,但很多人都不在乎这一点。每每爱德华能够出门来接人的时候,都内伤不已。 大学的课程非常的简单轻松,修够学分,便可以拿到毕业证。林琳在二十二岁的时候,便将与临床医学相关的学分修够了。从卡莱尔那里学来的一些小医术也练的相当的不错。比如说心里暗示什么的。像爱德华这样的资深吸血鬼,只需要经过几次反复几次暗示,并需要用上一些道具。 但对于普通人,或者一些小孩子,林琳都不需要用道具,只是简单的变化一下说话的语调,语气和语速便可以达到心理暗示的效果。 这一点,说实话,因着经常搬家和需要一些证件证明的手续,卡莱尔这种会医术的吸血骨,比林琳运用的更加的纯熟和老练。 林琳的授课教授一直夸林琳是个有天份的学生。林琳听了也是一笑而过。她有没有天份,她心理最明白。要真的有天份,当初也不会碌碌无为了。 她记忆好,善于模仿。教授说的话,拿手术刀的手势和力度,还有教授的一举一动,林琳都能毫无差错的记在心里,然后表现出来。这才是她学的好的原因。 不过也是因为林琳和卡莱尔成为了一样的小医生,林琳才知道鲜血对于吸血鬼是怎么样的一种致命吸引。尤其是林琳这种纯外科的医生。 林琳和爱德华的感情一直很稳定,两人都不是小孩子,都是活了很多年的人精了。互相体谅,互相理解。就连眼界和思想都是相近的。单从这一点来看,两人确实比爱德华与伊莎贝拉这种‘老少恋’更合适。 时间好像忘记了林琳,自从十多岁来到这里以后,林琳的样貌这几年就没有发生过改变。别人都以为是东方人不显老,但也只有林琳自己知道她的时间早就在来到这里的时候被停置了下来。 因为不会变老的容颜,林琳和卡伦家族的人都会忘记林琳是个纯人类的事实。而因为食谱的多元化,也差点让林琳忘记了卡伦家族这个有名的素食吸血鬼家族。 这一回,是真的变成素食主义了。因为鲜血早已经成为卡伦家族最不受欢迎的食物了。这种感觉就像是穷了好多年,只能顿顿吃窝窝头的人,在一夜暴富后,天天大鱼大肉,再不想吃窝窝头一样的感觉。 有好日子过,谁愿意吃糠咽菜呢。 海浪,沙滩,林琳与爱德华的婚礼是在一个满月的夜间举行的。燃烧的篝火,清冷的月光,还有点点繁星。在卡伦一家的祝福下,林琳一身白纱地嫁给了爱德华。 婚后的日子,仍是有些颠沛流离,毕竟卡伦一家是不能长期的呆在一个地方的。而因为林琳的存在,家里一般出门采购的工作都归到了她的身上。 卡伦一家的食谱,这些年来越渐丰富。世界各国的特色菜,都会时不时的出现在卡伦家的餐桌上。不过最受卡伦一家欢迎的,竟然是川菜。 麻辣的刺激,还有烧膛的火热,还有可以让血管都会沸腾的热度都让这些吸血鬼们迷恋。 就连以前很喜欢吃水煮鱼的林琳都受不了一周七天,会吃上五顿的生活。在林琳强烈抗议之后,水煮鱼减少了,但是麻辣小龙虾什么的,却是有增无减。 换汤不换药。 幸好林琳身体好,没有吃出燥热来。 六.七.十年后,林琳陪着爱德华又一次回到福克斯小镇读高中时,一场突然间的意外,让林琳不得不正视以后的生活。 只要男女相爱,夫妻生活正常,有孩子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僵尸都能有孩子,她和爱德华又怎么可能不会有呢。 这种事情,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是有迹可寻的。除非...在某种能力上,爱德华不如营养不良的佑天佑。 在又一次校庆舞会结束,林琳回到家里后,突然间感觉非常的不舒服。这种疲惫已经很多年没出现过了。她是什么身体,体内的内力又是那么浑厚,怎么可能会有这种正常人类会有的感觉呢。 当天晚上林琳便在爱德华紧皱的眉毛下沉沉地睡去。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林琳便被一股特别反胃的感觉刺激醒了。 呕吐,漱口。当林琳浑身脱力的半坐在地上的时候,心下才有了一种不确定的明悟。 “你还好吗?”爱德华将林琳扶起来,送到了沙发上。 “...我可能不能再陪你了。”林琳轻抚小肚,有些不太确定的回答他。 看到爱德华强自镇定却又难掩惊慌的双眼,林琳将自己的猜测说了出来。在看到爱德华脸上升起绝决的时候,林琳摇了摇头。 爱德华未尽之语,她明白。可那是她的骨肉,她怎么可能为了自己求生而舍弃她呢。而且,她有预感,就算是真的舍弃了肚中的小生命,他们也注定会分离。 分离早就已经注定了。就如同她当初突然的出现一般。 她不是无知少女,又是专门进修过医疗的专科医生,孕期反应她曾经也经历过。她无论怎么样,都还是普通人的身体,冷了也会感冒,热了也会中暑。她肚子中的人与吸血鬼的孩子,很有可能让她变成原著中那个贝拉所遭遇的一切。 只是结果,可能会不如人意罢了。 肚子中的这个孩子很有可能会将她的精力和生命力吸尽。再想到她在这个世界的时间也是够长的了。估计就算是爱德华转化她,她也不会再留下来了。 低头看了看手心中的四颗佛珠,林琳的心理满是挣扎。可最终她选择了继续。 她除了继续往前走,已经别无选择了。 因为心中那道感觉,让她明白。就算是在此处停泊,生命也将不会再继续。 ...只有活着,才会有希望,不是吗? “保护好我们的孩子,他的出生注定会被人所关注。答应我保护他,好吗?” 爱德华将林琳抱到怀里,整个人都在颤抖。他一直担心的事情,就要发生了。而他仍然是无能为力。 他留不下她。 做为一个男人,他留不下她。 恨吗?怨吗?若早知如此,当初他还会选择在一起吗? 他恨,他怨。可是他仍然会选择在一起。 还要感谢她来到他的世界,走进他的生命。 那一天,他们就那样的拥抱,那样的静静的拥抱。不带一丝色.彩的拥抱。 直到很久,爱德华都记得那一天的事情。 那一天,是天使和恶梦同时到达的一天。 那一天......   ☆、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一如电影中所演的那般,人与吸血鬼的孩子生长的很快,从林琳知道有了身孕到大腹便便临近生产,其实也不过是几周的时间。 这些日子,爱德华一直在陪着她,他的犹豫,动摇,纠结,林琳都看的一清二楚。可爱德华是个感性而又理性的。林琳将拿掉孩子可能会危及生命的预感说了出来后,爱德华就放弃了弃小保大的主意。 林琳这话不是无的放矢。她可以杀人,也可以做坏事。她是带着感悟生命和人生的使命来到这里的。杀人,她不是没有杀过。但杀人之前,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预感。而当心中刚刚升起不要腹中胎儿的想法时,这种会陪着胎儿一起损命的预感便浮现在心中,脑中。 预感这种东西,林琳是相信的。既是如此,便将预感告诉了爱德华。爱德华痛苦的明白了林琳的处境。也深深地感到了一种什么都不能做的无力感。 林琳的身体,还是林黛玉的那副病弱的身体。虽然经过林琳的调养,早就已经不在动不动的生病,或者说早就已经生龙活虎了。但是从不被神仙眷顾的仙子,又怎么可能留有神仙的气运呢。 林琳数年的内力,也不过是让怀着半人半吸血鬼的身体在怀孕的时候好受一些罢了,其他的,就真的只能听天由命了。 林琳生产的时候,是在一个阴雨天。像所有人的心情一样,阴郁,寒冷。卡莱尔亲自为林琳做的接生。爱德华就陪在林琳的身边。 紧紧抓着林琳的手,随时准备进行转化。就算是已经命中注定的结局,他也要尽自己的努力去挽回。 孩子出生了,而林琳也耗尽了最后的生命力,渐渐地闭上了双眼。爱德华使出所有的手段,卡伦家族的人,也都纷纷献出一份力量。 可惜林琳的命是保住了,但是却陷入了永久的沉睡。 爱德华抱着林琳温暖却没有知觉的身体,心中悲痛。 他的生命还有那么长,可他爱的人却...... 在一起的那几十年,他为什么不咬她?为什么不吸她的血? 吸血鬼冰冷的体温...... 他...不应该贪恋她的温暖。 .................................................................................... 林琳离开了爱德华,也离开了那个世界她唯一的血脉。她连她的宝贝是男孩还是女孩都不知道,便离开了。 遗憾,伤心,还带着一点绝望一直包围着林琳。她觉得压抑极了。那让她得了很多便利的好记忆,此时又如撒旦的双手一般,折磨着她。 每时每刻。 “对不起,佩妮。我不是有意要看你的信的。你能原谅我吗?”自从接到霍格沃兹的录取通知书后,佩妮便写了一封信给邓不利多校长。 信中说她是有和妹妹莉莉一样的魔力的。她能够感觉得到。小的时候,她也曾将娃娃弄中空中去。她说她非常的渴望可以和妹妹莉莉一起去上学,系统正规的学习魔法。 邓不利多收到信后,也在第一时间回了信。他说每一位入学的学生,都是通过学校的魔法挂毯来决定的。就算是佩妮拥有魔力,但估计也跟不完全的哑炮差不多。这样微弱的魔力根本不可能完成霍格沃兹的学业。 这封信到来的时候,莉莉以为是她的。所以打了开来。被拒绝的事情,本来就让佩妮恼火,又被一向比自己受宠的妹妹看了。恼羞成怒下,佩妮就把自己关在房间了。林琳就是这个时候过来的。 林琳回头看着将头卡在门缝处的莉莉,勾起一抹笑容。“若你不是诚心的,那么我原谅你了。”这还是个孩子呢。被父母疼爱的幸福孩子。 看到这样的莉莉,她希望她的孩子也能这么幸福的成长。 莉莉闻言,高兴的叫了一声,推开门走了进来。“佩妮,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以为那也是我的信,这才将信打开的。”说完,莉莉又小心地看了一眼林琳,“佩妮,你还在难过吗?” 林琳点头,“嗯,还有一点。不过更多的是遗憾了。”没有足够的魔力,不能学习魔法,确实是一种遗憾。 魔法多便利呀,挥一挥炸油条的筷子,就能地也干净,碗也干净的。用旧的东西,还能恢复成新买的那样。 省钱又便利。 “我听西弗勒斯说,巫师界有可以提高魔力的魔药。等我们买到了药,就给你服用。”莉莉想到之前听到小伙伴说的事情,非常高兴地对着自家姐姐告白。如果佩妮也可以去霍格沃兹学习魔法,那就太棒了。 林琳笑了笑,并未说话。天知道这种魔药好不好买,贵不贵。再一个她今年都十二岁了,本来就错过了霍格沃兹招生的年纪了。这副身体没有魔力,林琳并不觉得怎么样。天知道这副身体她能拥有多久。费那么大的力气做什么呢。 “爸爸妈妈说要什么时候去对角巷了吗?”之前只顾着生气了,所以佩妮的记忆里并没有这个事情。 她是个旅行者,虽然没有魔力,但是魔法界的魔法物品却是需要大肆采集一番的。尤其是实用性极强的各种魔药和魔法阵。嗯,飞行扫帚也可以买上一些。也许她将来的身体会有魔力呢。 要知道好一点的飞行扫帚那可是私人飞机一样的存在呢。 想到这里,林琳刚刚有些转好的情绪又有了些低迷。....她曾经就有一架独属于她一个人的波音七四七。 那是一段自她开始时空旅行后,呆的最长的一个世界了。 “嗯,就是明天上午九点。”莉莉可爱又认真的点了点头,“学校的教授会带领我们一起去呢。可惜西弗勒斯不跟我们一起去。他妈妈就是个巫师,所以他们拒绝了指引教授。” 听到莉莉这样说,林琳挑了挑眉,以投资回报率来说,她应该在魔药教授人生低谷时进行一番投资,这样她就可以用最少的价钱采购更多的魔药了。 只是想到从小就不讨人喜欢的毒舌教授,林琳抽了抽嘴角。 怎么会有人这么让人不喜欢呢。 “那斯内普准备什么时候去对角巷呢?”佩妮将莉莉拉到自己的面前轻声问她。 莉莉要爱地歪了歪头,笑眯眯地对自家姐姐说道,“好像是下个月,他妈妈开工资以后吧。不过我听说,他有很多的东西都是不需要采购的。他妈妈上学的书本都有留下来呢。等晚上我们一起修剪安达太太的草坪时,我再问问吧。” 在英国,无论贫穷还是富裕。小孩子到了一定的年纪,便会到社区站接一些简单的工作,来换取一定的零花钱。 莉莉和斯内普一起接了几家需要定期修剪草坪的工作。而佩妮接的便是骑着自行车送牛奶的工作。 “莉莉,” “怎么了,佩妮?”莉莉听一佩妮的叫唤,抬头去看她。 佩妮有一双漂亮的褐色眼睛,眼型很美好。看人的时候,总有一种专注在里面。林琳让莉莉注意她的眼睛,然后非常有规律一泛动。语调轻浅,没有起伏的背了一段金刚经。 这份经文,林琳一共只背了十句话。这是催眠的钥匙。只有将这段话找出来才能解除林琳的催眠。很可惜,一般人都不会想到林琳的催眠语。因此,从学习催眠开始,林琳的催眠就没有人破解过。 “从现在开始,你每天都要想着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后,进入拉文克劳学院,远离格兰分多的学生,远离姓波特的学生,远离凤凰社,远离食死徒,毕业后立即出国去...华夏,十五年内不要回来......”林琳想了想,也许只有华夏在她的心里才是最安全的国度。 莉莉双眼无神,木木地重复着林琳的话。林琳听着莉莉完全重复完自己的话后,便又念了一段金钢经才将莉莉唤醒。 这么可爱的妹妹还是远离那帮危险人物吧。 战争的关键,不应该在一个麻瓜女巫身上。不然梅林的巫师界可真够悲催的了。 打发走了莉莉,林琳茫然的心,也终于安定下来了。既来之,则安之。她不是早就应该想到会有这么一天的吗?还有什么好难过的。 那些矫情的心态,还是收一收吧。不然,啥时候才能完成佛珠的收集呀。想到这里,林琳又低头看了一眼,仍是只有四颗的佛珠,无语泪流。 她觉得她都经历了那和多,可是现实是她才只收集到四颗。心一下子就酸了,有一种遥遥无期的感觉。 年年在还房贷,可利息年年都在长的心酸。 一早,霍格沃兹派来了麦格教授来做接引教授,学生家长和校方代表友好的会晤后,林琳和莉莉一家人便跟着麦格教授一起去了对角巷。一路仔细观察,发现自己也能看见那座破旧的酒吧后,便将下一次过来采购的计划提前了。 之前还想着如果不能看到酒吧,就不能进去对角巷的话。她便准备跟随斯内普娘俩再来一次。但现在不一样了,她可以自己过来,什么时候想来,便可以什么时候过来。 在麦格教授的指引下,一家人先到了古灵阁,在那里用英镑换了一些巫师通用货币后,一行人才杀向服装店,去订做校服。 不过在临走时,谁也没有注意到林琳问那个为他们办理业务的精灵,是否可以用黄金兑换加隆的话。 莉莉去订校服,去买书,去买魔杖,去买魔药材料和钳锅,还有去宠物店买猫头鹰。这一路林琳都非常的沉默,良好的配合着。这让一直偏心小女儿的伊万斯夫妇也有些心疼大女儿了。 于是在宠物店主动问了佩妮想不想要个宠物。 林琳想也没想就对伊万斯夫妻说想养一只猫头鹰,以便将来可以更方便地与妹妹联系。听到这话,伊万斯夫妇都满意地笑了。 本来他们就担心因为上学和魔力的事情,会让他们姐妹关系不好。现在看来是他们多虑了。当下伊万斯夫妇便买下了两人只猫头鹰,一黑一棕,分别给了两姐妹。 这一天,莉莉收获颇丰,林琳也基本掌握了对角巷的情况。所以大家的心情都非常好。到了晚上,莉莉还跑到佩妮的房间里,说着白天发现的新奇。 在说话的过程中,林琳直接向莉莉借来了所有的一年级要用的书籍。当然,那本霍格沃兹一段校史,林琳是没有兴趣看的。 她既然不能就读那所高不可攀的学府,就不去瞻仰他的风采和历史了。 天知道大家的都说霍格沃兹是全英国最好的魔法学校时,有没有想过全英国就这么一所魔法学校。 还是建立在深山沟沟里的。 被普通人逼到了穷山沟里上千年,还想着保护普通人,实际上骨子里却是瞧不起普通人的‘善良’白巫师。 想要蚂蚁撼整个地球,想要靠着百八十人就高唱征服血洗地球几十亿普通人的黑巫师,林琳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 一群大脑都装了豆腐渣的英国巫师们。还不如山本一夫的僵尸世界来的有成效呢。一个不停地挥着粗长的筷子,一个是制造一些僵尸不停地咬人吸血。 林琳感觉在速度上,应该是山本一夫完胜。 回到当下,林琳从莉莉借了书。莉莉这个善意人意的小姑娘,当好二话没说的,便将所有的课本都抱了过来。说是让佩妮先看,等佩妮看完她再看。 林琳笑了笑,将其中的标准咒语,魔法理论,变形指南及魔法药剂及千种神奇草药这几本书留了下来。其他的都还给了莉莉。并言明,她留下的这几本书,也会尽快看完还给她的。 她的大脑可不是普通的硬盘,那些没用的书还是少看吧。毕竟她的大脑里没有回收站。 莉莉不知内情,仍是一脸认真热情地告诉林琳不着急。 林琳看着小姑娘的样子,情不自禁地笑了。 红色的头发,热情如火的性子。天性中的单纯和善良。 百合花一般的美好女孩。 上帝的天使,竟然便成了一个小女巫。 这是谁的损失呢。 这又是谁的幸运。 一群过圣诞节的巫师们。 ......   ☆、第43章 第四十三章 书本并不厚,连文带图的看下来,只一夜的功夫,林琳便将咒语和变形这两本书看完了。早餐后,林琳便将这两本书还给了莉莉。 然后在送完牛奶后,便回到家里继续读其他三本书。这三本书也没有花林琳多少时间。等到莉莉自学练成‘清理一新’时,林琳便以将所有的书籍还给了莉莉。 莉莉练会了清洁一类的魔咒后,林琳就时常将打扫自己房间卧室和擦玻璃的工作交给了莉莉。而劳务费嘛,就是左右各赏一个香吻。 对于无良姐姐的欺压,小莉莉表示了欢喜。自小姐姐就不喜欢自己,每次都会因为爸爸妈妈而对自己发脾气。现在姐姐竟然愿意和自己说话,陪自己玩了。就算是使用魔法非常的累人,但是莉莉还是特别兴奋地完成了姐且给布置的任务。 只是家务活真的好多呀。 拿着莉莉那根在□□油炸大果子的大筷子式的魔杖,林琳明显感觉到体力那种陌生的力量在流动。只是太小了。莉莉的魔杖只发出一点光丝,林琳便已经耗尽了体内的魔力。 说不失望那都是假的。可林琳的阿q心理还是很强的。立马就想到了如果用一根属于自己的魔杖,是不是她就可以将整个咒语发出来,才会耗尽魔力? 就算一天只能发一个魔咒,也是赚着了,不是吗? 只要想到以后,不用洗衣服,打扫卫生林琳就非常的开心。最重要的是还可以用魔法将自己的衣服和鞋袜改成自己更喜欢的样子。 要知道活的时间越长,眼光就越挑剔。买东西时看到的衣服,就会有越来越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有了魔法,心随意动,岂不是比自己动手更好,更方便。 这之前去对角巷的时候,可是听说过那里卖给哑炮使用的魔力储存珠的。听说里面的魔力可以支撑哑炮每日发出三个中级及以下的魔咒呢。 想到就做,林琳特意在第二天送完牛奶后,便背着个小包去了对角巷。在酒吧里,请老板帮忙进入对角巷后,便大踏步地去了古灵阁。 在那里用黄金换了大量的加隆后,林琳才转道去了他处。在魔杖店老板鄙视又同情的目光下,林琳淡定地试着各式魔杖。 估计像林琳这样的哑炮来买魔杖,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不过至少像林琳这样魔力低弱的人,是不会对这家百年老店造成什么致命伤害的。 最后林琳终于找到了属于她的那根魔杖,墨玉的杖身,凤凰尾羽的芯。这样奇特的组膈,让奥利凡多很是诧异。 听到奥利凡多说到魔杖的意义,林琳倒是不觉意外。曾经就听说过,魔杖选择主人的时候,是选的灵魂。而非*。 再一个,这种含义的事情,林琳是没办法放在心上的。这就好比,去花店买花,店员告诉你几朵玫瑰代表什么意思,是一样的。难道你收到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就能代表送花的人会爱你一辈子? 亲,别太天真了。这种事情你要是都能信,那我就相信地球人全是真善美,都没有骗子了。 将魔杖收到空间里,林琳在交钱的时候,又对老板说到家里还有一个魔力比她还弱的弟弟,她希望再买一根没有任何附加属性的魔杖回去。就算弟弟一生也发不出一个魔咒,但她仍是希望弟弟可以拥有一根属于自己的魔杖。 奥利凡多只是稍微考虑了一下,便又卖给了林琳一只筷子,呃,魔杖。 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魔杖店,林琳又去了书店。在那里林琳很是买了几百本书,才拿着店员施加的一个有时间效应的缩小咒书袋离开。 若不是这个缩小咒有时间效应,林琳是不会让他帮忙施咒的。不然她上哪找人帮她解咒去呀。 林琳的四个空间佛珠。经过各种消耗。现在除了一个装着各种粮食和调味料以及生活物资的佛珠是林琳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是不会动的。 林琳一直害怕自己将来会被送到末日去。到了末日啥最重要,粮食呗。所以,这个佛珠里面的生食,熟食,冷饮热点都是准备在那个时候用的。 其他三个佛珠,空出一个是备用的。别外的两个,一个是在红楼收集的各种值钱的古董,玩物,布匹,金银珠宝和她喜欢的家俱摆设。因为黄金白银充实,所以林琳才会这样大手大脚的买东西。 第一世的时候,她什么也没有。现代带过去的东西,哪有金银有价值。在扶桑打工的那段日子和在大明卖泡菜的生活,让林琳对这些黄白之物超级上心。也对收集物资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第二个佛珠,林琳分成了两个区域。一个区域是一些她空间小屋放不下的生活物品。另一个区域,竟是林琳特意弄出来的图书区。 里面按着书架分成了好几区域。有历史的,又科技的,也有地理等等的区分。里面的书,有些是林黛玉那个时候在林家收集的。也有在现代时收集的。还有,就是和爱德华一起到处走的那八十多年里收集的。 现在,林琳又将魔法世界刚刚买回来的书籍专门安放在一个书架上。书架上下好几层,整好可以分门别类的放置。 书的事情解决了,林琳又去了那日麦格教授领导着他们走过的专门卖杂货的店铺。买了两只飞天扫帚,和一些别的魔法物品。 这些东西里面,正经有不少的好东本。像是魔法帐篷,林琳按着大中小,各买了两顶。这东西支起来简单,根本不需要魔力。 不过那些空间道具,就需要魔力了。林琳考虑了一下,仍是买了十个首饰样式的空间道具。等到哪辈子有了充足的魔力,她就可以使用了。 还有一些自动清洁的抹布,拖布什么的,林琳都买了下来。这种只要少少一点魔力就可以自己工作的魔法物品,正适合林琳这种懒人。 ...... 一番大采购,林琳满载而归。第二天特意让莉莉帮忙约了未来小教授斯内普出来。 刚林琳看到斯内普的时候,才发现这真的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孩子呢。浑身上下都带着一股阴郁。 “我听莉莉说,你将来会成为了不起的魔药大师?那是你的理想是吗?”林琳开门见山地问着面前一脸阴沉的男孩。 小斯内普看了一眼林琳,并未说话。但眼中的鄙视却更好的明显。 林琳的年纪,自然不会对一个小孩子生气。更何况曾经的林琳也是当了十来年的教授粉了。虽然经历多了,这种心态早就没有了。但对这个孩子的同情和心疼,这种感觉依旧存在。所以对上这孩子的不友好,林琳却能够心态平和的不放在心上。 “我想跟你做一笔交易。我出钱,你每年按月为我制做一批魔药。凡是你会做的,都要给我提供一份。至于需要多少钱,你可以做出个具体的数据,每年这个时候来我这里领取。若是魔药成本超出了提前支领的金额,随时都可以追加。我提供你费用,是雇佣你制作魔药的制作手工费,魔药成本费。你的制作费,只能是魔药成本的三分之一。这么说,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为什么?你那小到只能用高倍放大镜才能找到的大脑,难道已经忘记了,我尚未入学吗?”其时斯内谱想要说的并不是这句话,但考虑到骂人还是要让被骂的人听明白,这才改用普通人听得懂的形容词来说话。 林琳嘴角一抽,“我去过对角巷了,魔药都非常的贵。而魔药材料却并不会那么贵。你明白吗?” 斯内普点头,表示理解。他正好需要一笔钱。他妈妈这个月的工资都被那个酒鬼抢去喝酒了。他们手中的钱,除了买魔杖,连买套校服的钱都有些紧张。 “这是两百金加隆。算是订金。等到开学前,你再联系我告诉我第一年的费用,没有问题吧。” 斯内普接过印有古灵阁标志的钱袋子,说了一个日期后,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林琳的嘴角又是一抽,这么别扭,真是太不可爱了。不过看着斯内谱远去身影,林琳又想到她之间请摩金夫人的帮忙。 林琳以前看书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是教授大人穿着旧校服的落魄样子,很让人心疼。所以之前去对角巷的时候,林琳便在摩金夫人的店里,交了一笔制装费。 衣服,裤子,衬衫还有鞋袜等零零碎碎的小东西。林琳都挑好了样子,付了钱。林琳就麻烦摩金夫人,在斯内普去店里的时候,将这些东西说成多少年度的多少位客人可以免费得到的礼品送给斯内普。 至于斯内普会不会去摩金夫人的店,不是有今天这笔订金存在吗?林琳就不相信,看到这一笔钱,艾琳还会不给儿子买套新衣服。 如果这样都不行,那林琳便只能说斯内普一定是艾琳捡来的了。 一如林琳所想的那样,事情发展的很顺利。在接到摩金夫人的猫头鹰信件时,林琳才发现,自己还是对这件事情很关注的。 开学前一天,见过了斯内普后,再知道第一年并不需要再付什么魔药制作费用后,林琳仍是给了斯内普一百个金加隆。 “那两百金加隆就当是底金,以备不时之需的。这一百,是今年的。你就应该知道,我希望你有朝一日,可以研制出更好的魔力增长药剂。若是可以,我更希望那两人百金加隆是研究基金。”刚才斯内普就说过今年他要以为佩妮制作五十种药剂,每一种可以并十瓶,所以今年的费用是一百金加隆。但林琳是虽然是奔着斯内普制作的魔药比别人做的在后世有名才从他那里买魔药的,但最根本的原因为还是要资助他。 “可以,不过,这么多的金加隆,你是怎么得到的?”莉莉花钱都没有她这么冲。不会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吧? “......提前支取的嫁妆。” 斯内普:“......”他只喜欢莉莉一个人。   ☆、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斯内普皱着眉看着面前的人,有些阴郁,“这是...你的嫁妆?”为什么不是莉莉的呢? 小男生的纠结,林琳还真的没有想到,只是非常自然的说道,“是呀,我用我的嫁妆,为自己换一份魔力,以及更多的魔药,不犯什么法吧?” 斯内普不自然地吐出了一口气。他还真怕莉莉的纯麻瓜姐姐会喜欢上他。他心中只有莉莉,若是让莉莉知道了,一定会不高兴的。 斯内普对于自己刚刚有些自做多情的想法有些个恼羞成怒,匆忙说了两句话,便快步离开了。 林琳啧啧有声地嘀咕了一句,“...真是风一样的少年呢。”原来这个时候,魔鬼教授,英国唯一的魔药教授就已经有了带着风走动的潜质了呀。 林琳不是圣女,将来也不会成为圣母。对于莉莉,那是因为一个母亲的移情作用。而对于斯内普,不过是想要完成那份最初的心愿。 斯内普应该是属于莉莉的。 这一点,她非常的坚持。 她在那一世看过很多的同人文,无一例外,斯内普都花落别家了。这一点,让看客的林琳非常的不满。 所以,既然来到了这么个世界,那么林琳自然是要按着自己的心意去做事了。 是,她没有权利左右一个人的一生。但是她却有能力在一个人选择的时候敲敲边鼓。给予那人一定范围内的帮助。 所以,结局会变成什么样子,都不过是人的一念之差罢了。 因为任何人,都有权利获得幸福。 看过同人文,百分之八十都有喜欢上斯内普,但是一向对最爱自己的林琳对这么别扭的小少年是没有觊觎之心的。 她又不是受虐体质。这样的少年还是留给莉莉吧。 在林琳看来,斯内普最初的愿望便是莉莉。无论后来有多少人,这份最初的爱恋却是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的。 林琳在这两次的接触中,对年少的斯内普做了手脚。她希望可以让斯内普和莉莉一起到拉文克劳去上学。远离斯莱特林,远离格兰芬多。 也许在同一个学院,没有了针锋相对,在朝夕相处中,可是让这份两小无猜的感情得到升华。让这一份百年遗憾可以得到圆满。 林琳至今,都没有办法忘记斯内普临终时的那句‘看着我’。那样的一生,做为一个女人,做为一个母亲,谁忍心看呢。 林琳承认她的心开始变得柔软了。她想这很有可能跟她来不及看到那个刚出生的孩子有关吧。 开学日,车站。 林琳跟着伊万斯夫妇目送着莉莉撞进了墙壁。下一刻,林琳和伊万斯夫妇同时做出了捂脸的举动。 一旁的斯内普冷笑了一声,也跟着撞了进去。艾琳没有来,斯内普是自己来的。林琳看一身新衣的斯内普,终于欣慰地笑了。 真好,她的教授大人终于可以不在那么狼狈不堪的开始新的生活了。 虽然别扭依旧有增无减。 伊万斯先生开着小骄车,一路先将伊万斯太太和佩妮送回家,然后才去上班。 伊万斯家是典型的英国中产阶级,太太是家庭主妇,两个女儿都是学生。家里只有伊万斯先生在工作。所幸伊万斯先生已经是公司中的中级管理者,收入颇丰。家中除了一套二层的房产外,还有一些积蓄。 虽然不多,但也足够这个家过上富足的生活。 伊万斯先生去上班了,伊万斯太太要去超市够买新鲜的食材。而剩下林琳一个人被留在这座宅子里。 突然间觉得有些静。林琳想着可能是缺少了爱笑爱闹的莉莉了吧。莉莉一个人都可以顶上三个安静的佩妮呢。 她感觉好久没有一个人的时候了。 自从知道怀孕后,爱德华便一直陪在她身边。自从来到这里后,除了她特意的避开人,其他时候都是莉莉陪着她的。 现在莉莉上学去了,那份噬骨的思念却又出现了。她开始痛恨起自己的记忆了。若是可以忘却,那该有多好。 咦,想到这里,林琳突然灵光一闪。她怎么忘记了,她可以通过一些特殊的手段和方式,减轻这种伤痛的。 林琳立即回到佩妮的房间,锁好门,拉上窗帘。便进了空间。她是知道自己的,记忆,精神力都是非常强悍的。想要彻底的催眠自己忘记这些事情,可能性非常的小。但是她可以让自己忘却一些伤痛,或者说减轻自己的一些怀念。 来到空间中的洗漱间,林琳放上了催眠用的音乐还有一些特定的小物件,这才对着镜子中的影像,进行了催眠。 两个小时后,林琳才结束这场催眠。效果还不错,至少没有那么心痛了。虽然还记得在暮光世界的点点滴滴。但林琳却以将当事人变成了旁观的人。 在心里为这一场风花雪月换了一个立场。刹那间,很多的情绪都变得不那么强烈了。 林琳不知道她在无意中专了天道一个空子。 不然一定会高兴的跳起来。 ....................................................................................... 第二天,林琳顺着记忆去了佩妮就读的学校。其时昨天就开学了,但是林琳却忘记了这副十二岁的身子也是个学生的事情。 不过幸好伊万斯夫妇也忘记了。 上学,放学,打零工,逛街。这是佩妮的生活。而林琳也自然没有改变这样的作息。不过现在林琳已经将逛街从日常生活中踢了出去。她现在全身心地投入到了魔法阵和制作各种魔法物件的事业中去了。 七几年的英国,对于林琳的吸引力自然是没有魔法来的大。林琳的魔力还是时有时无。但随着高价买回来的魔力提升剂,林琳一天已经可以发上五个小魔咒了。 虽然只是一些清理一新,恢复如初一类的小咒语。但林琳已经非常满足了。斯内普的魔药也在不断的通过霍格沃兹的猫头鹰送来。 才一年级,斯内普的魔药天赋便已经露了出来。这样林琳对于自己当初的做法,更加的肯定了。 她看过很多的小说,小说里面都提到只要你心中想要去什么学院,分院帽便会考虑个人的意愿将他分到哪个学院的。 被林琳暗示催眠过的两个人,都非常幸运的进入了拉文克劳。这一点,林琳感到由衷的高兴。不管怎么说,离邓不利多远了,那么就意味着离死亡也是越来越远了。 人都是不知足的,以前没有发现佛珠里有空间的时候,林琳就想着要是可以有个空间就好了,等到发现了佛珠中的空间,林琳又想着,如果空间可以更多一些,更大一些就好。现在的林琳便是如此的不知足。 那些魔药,林琳怕放在空间小屋里会因为时间过长,而失了药效,便都放在了佛珠空间里。还是那个装书和杂物的佛珠。这一回,林琳又特意空出一个架子,专门用来装魔药。 也幸好当初在别的世界,她特意订做了很多的架子,有书架,有柜架,还有带着小抽屉的大架子柜。不然,以现在的佩妮的情况,是没有办法弄到这么好的木头来挥霍的。 她在暮光呆了那么多年,竟然还是没有得到佛珠,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反正能不能得到佛珠,标准也不是她来定的。更别说公开公正了。这种没处拨打12315的事情,林琳早就看开了。不过这一回来到哈利波特的世界,应该不会两手空空的离开了吧。 这种感觉就像是工资低的销售员,可以靠季度提成来补足那些缺失的工资一样。收集了不少的魔法物件和魔药的林琳就有这种感觉和觉悟。 所以,她选择放弃抱怨。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林琳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研究出了一种以魔法阵为启动设置的复制魔法物件。 这件复制功能的魔法物件,林琳给它起名为‘复制柜’。因为它是上下两层的抽屉柜组成了。 将需要复制的东西,放到上面的抽屉里面,按下柜上的按钮,整个抽屉柜便会像是在跳舞一般的扭来扭去。一分钟后,扭动停止,拉开下面的抽屉,就会发现被复制出来的东西了。 当然,林琳一个人是做不出来这种东西的。多亏了莉莉拉着斯内普在拉文克劳学院开展了学习研究小组,这才最终被发明出来。 拿到这个抽屉柜的设计图纸和成品后,林琳第一件事情,便将当年黄外公为她留下的那颗可以增加内力的药丸进行了大规模的复制。 要知道,内力这种东西是非常重要的,要不是现在的佩妮,或者说英国的危险,靠内力无法解决。林琳早就将最后一颗药丸吃掉了。 可是它是真的只有一颗了,也幸好复制柜除了活物不能复制,其他的东西都可以复制。解了林琳这一近忧。 小到汉堡,冰淇淋,大到衣服武器。就没有它不能复制的。 不过就算是如此,林琳也没有服用药丸。不为别的,这日子实在是太太平了。再加上这两年自己练就的外家功夫和浅浅的一层内力,足够应付意外事件了。 将软猬甲复制了几件出来。原件便妥善的收了起来。还有一些她觉得好的,像是黄外公留给她的黑白两色蚕丝布,以及做鞋用的藤枝。对了,就连她喜欢的武器就都被复制了。 这一回,林琳是再也不怕耗损了。 当林琳发现原来内力增多了还可以增加魔力的时候,莉莉和斯内普两人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于今年的九月升上七年级。 可惜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圣瓦伦丁节过后,伊万斯夫妇的第n次蜜月旅行,遭受到了恐怖组织的袭击,双双损命在了国外。 林琳听到消息,难掩悲哀。用猫头鹰送信给了霍格沃兹的校长,让他可以送莉莉和斯内普回来一趟。 斯内普是莉莉的男朋友,又是个男人,想来很多事情上,他可以帮助她和莉莉筹办伊万斯夫妇的后事。再一个,前两年老斯内普先生醉死在路边,艾琳就跟着去了,办这种事情,想来斯内普是有经验的。 果不其然,有了斯内普的同行。无论是从国外运回伊万斯夫妇的遗体,还是办理后事,都不需要林琳去操心什么。她只要安慰好不停哭泣的莉莉便可以了。 春假,是五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这个时候距离莉莉和斯文内普毕业还有不到两个月了。 而此时坐在伊万斯家客厅中的莉莉正在和斯内普商量不回学校的事情。   ☆、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斯内普皱着眉看着面前的人,有些阴郁,“这是...你的嫁妆?”为什么不是莉莉的呢? 小男生的纠结,林琳还真的没有想到,只是非常自然的说道,“是呀,我用我的嫁妆,为自己换一份魔力,以及更多的魔药,不犯什么法吧?” 斯内普不自然地吐出了一口气。他还真怕莉莉的纯麻瓜姐姐会喜欢上他。他心中只有莉莉,若是让莉莉知道了,一定会不高兴的。 斯内普对于自己刚刚有些自做多情的想法有些个恼羞成怒,匆忙说了两句话,便快步离开了。 林琳啧啧有声地嘀咕了一句,“...真是风一样的少年呢。”原来这个时候,魔鬼教授,英国唯一的魔药教授就已经有了带着风走动的潜质了呀。 林琳不是圣女,将来也不会成为圣母。对于莉莉,那是因为一个母亲的移情作用。而对于斯内普,不过是想要完成那份最初的心愿。 斯内普应该是属于莉莉的。 这一点,她非常的坚持。 她在那一世看过很多的同人文,无一例外,斯内普都花落别家了。这一点,让看客的林琳非常的不满。 所以,既然来到了这么个世界,那么林琳自然是要按着自己的心意去做事了。 是,她没有权利左右一个人的一生。但是她却有能力在一个人选择的时候敲敲边鼓。给予那人一定范围内的帮助。 所以,结局会变成什么样子,都不过是人的一念之差罢了。 因为任何人,都有权利获得幸福。 看过同人文,百分之八十都有喜欢上斯内普,但是一向对最爱自己的林琳对这么别扭的小少年是没有觊觎之心的。 她又不是受虐体质。这样的少年还是留给莉莉吧。 在林琳看来,斯内普最初的愿望便是莉莉。无论后来有多少人,这份最初的爱恋却是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的。 林琳在这两次的接触中,对年少的斯内普做了手脚。她希望可以让斯内普和莉莉一起到拉文克劳去上学。远离斯莱特林,远离格兰芬多。 也许在同一个学院,没有了针锋相对,在朝夕相处中,可是让这份两小无猜的感情得到升华。让这一份百年遗憾可以得到圆满。 林琳至今,都没有办法忘记斯内普临终时的那句‘看着我’。那样的一生,做为一个女人,做为一个母亲,谁忍心看呢。 林琳承认她的心开始变得柔软了。她想这很有可能跟她来不及看到那个刚出生的孩子有关吧。 开学日,车站。 林琳跟着伊万斯夫妇目送着莉莉撞进了墙壁。下一刻,林琳和伊万斯夫妇同时做出了捂脸的举动。 一旁的斯内普冷笑了一声,也跟着撞了进去。艾琳没有来,斯内普是自己来的。林琳看一身新衣的斯内普,终于欣慰地笑了。 真好,她的教授大人终于可以不在那么狼狈不堪的开始新的生活了。 虽然别扭依旧有增无减。 伊万斯先生开着小骄车,一路先将伊万斯太太和佩妮送回家,然后才去上班。 伊万斯家是典型的英国中产阶级,太太是家庭主妇,两个女儿都是学生。家里只有伊万斯先生在工作。所幸伊万斯先生已经是公司中的中级管理者,收入颇丰。家中除了一套二层的房产外,还有一些积蓄。 虽然不多,但也足够这个家过上富足的生活。 伊万斯先生去上班了,伊万斯太太要去超市够买新鲜的食材。而剩下林琳一个人被留在这座宅子里。 突然间觉得有些静。林琳想着可能是缺少了爱笑爱闹的莉莉了吧。莉莉一个人都可以顶上三个安静的佩妮呢。 她感觉好久没有一个人的时候了。 自从知道怀孕后,爱德华便一直陪在她身边。自从来到这里后,除了她特意的避开人,其他时候都是莉莉陪着她的。 现在莉莉上学去了,那份噬骨的思念却又出现了。她开始痛恨起自己的记忆了。若是可以忘却,那该有多好。 咦,想到这里,林琳突然灵光一闪。她怎么忘记了,她可以通过一些特殊的手段和方式,减轻这种伤痛的。 林琳立即回到佩妮的房间,锁好门,拉上窗帘。便进了空间。她是知道自己的,记忆,精神力都是非常强悍的。想要彻底的催眠自己忘记这些事情,可能性非常的小。但是她可以让自己忘却一些伤痛,或者说减轻自己的一些怀念。 来到空间中的洗漱间,林琳放上了催眠用的音乐还有一些特定的小物件,这才对着镜子中的影像,进行了催眠。 两个小时后,林琳才结束这场催眠。效果还不错,至少没有那么心痛了。虽然还记得在暮光世界的点点滴滴。但林琳却以将当事人变成了旁观的人。 在心里为这一场风花雪月换了一个立场。刹那间,很多的情绪都变得不那么强烈了。 林琳不知道她在无意中专了天道一个空子。 不然一定会高兴的跳起来。 ....................................................................................... 第二天,林琳顺着记忆去了佩妮就读的学校。其时昨天就开学了,但是林琳却忘记了这副十二岁的身子也是个学生的事情。 不过幸好伊万斯夫妇也忘记了。 上学,放学,打零工,逛街。这是佩妮的生活。而林琳也自然没有改变这样的作息。不过现在林琳已经将逛街从日常生活中踢了出去。她现在全身心地投入到了魔法阵和制作各种魔法物件的事业中去了。 七几年的英国,对于林琳的吸引力自然是没有魔法来的大。林琳的魔力还是时有时无。但随着高价买回来的魔力提升剂,林琳一天已经可以发上五个小魔咒了。 虽然只是一些清理一新,恢复如初一类的小咒语。但林琳已经非常满足了。斯内普的魔药也在不断的通过霍格沃兹的猫头鹰送来。 才一年级,斯内普的魔药天赋便已经露了出来。这样林琳对于自己当初的做法,更加的肯定了。 她看过很多的小说,小说里面都提到只要你心中想要去什么学院,分院帽便会考虑个人的意愿将他分到哪个学院的。 被林琳暗示催眠过的两个人,都非常幸运的进入了拉文克劳。这一点,林琳感到由衷的高兴。不管怎么说,离邓不利多远了,那么就意味着离死亡也是越来越远了。 人都是不知足的,以前没有发现佛珠里有空间的时候,林琳就想着要是可以有个空间就好了,等到发现了佛珠中的空间,林琳又想着,如果空间可以更多一些,更大一些就好。现在的林琳便是如此的不知足。 那些魔药,林琳怕放在空间小屋里会因为时间过长,而失了药效,便都放在了佛珠空间里。还是那个装书和杂物的佛珠。这一回,林琳又特意空出一个架子,专门用来装魔药。 也幸好当初在别的世界,她特意订做了很多的架子,有书架,有柜架,还有带着小抽屉的大架子柜。不然,以现在的佩妮的情况,是没有办法弄到这么好的木头来挥霍的。 她在暮光呆了那么多年,竟然还是没有得到佛珠,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反正能不能得到佛珠,标准也不是她来定的。更别说公开公正了。这种没处拨打12315的事情,林琳早就看开了。不过这一回来到哈利波特的世界,应该不会两手空空的离开了吧。 这种感觉就像是工资低的销售员,可以靠季度提成来补足那些缺失的工资一样。收集了不少的魔法物件和魔药的林琳就有这种感觉和觉悟。 所以,她选择放弃抱怨。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林琳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研究出了一种以魔法阵为启动设置的复制魔法物件。 这件复制功能的魔法物件,林琳给它起名为‘复制柜’。因为它是上下两层的抽屉柜组成了。 将需要复制的东西,放到上面的抽屉里面,按下柜上的按钮,整个抽屉柜便会像是在跳舞一般的扭来扭去。一分钟后,扭动停止,拉开下面的抽屉,就会发现被复制出来的东西了。 当然,林琳一个人是做不出来这种东西的。多亏了莉莉拉着斯内普在拉文克劳学院开展了学习研究小组,这才最终被发明出来。 拿到这个抽屉柜的设计图纸和成品后,林琳第一件事情,便将当年黄外公为她留下的那颗可以增加内力的药丸进行了大规模的复制。 要知道,内力这种东西是非常重要的,要不是现在的佩妮,或者说英国的危险,靠内力无法解决。林琳早就将最后一颗药丸吃掉了。 可是它是真的只有一颗了,也幸好复制柜除了活物不能复制,其他的东西都可以复制。解了林琳这一近忧。 小到汉堡,冰淇淋,大到衣服武器。就没有它不能复制的。 不过就算是如此,林琳也没有服用药丸。不为别的,这日子实在是太太平了。再加上这两年自己练就的外家功夫和浅浅的一层内力,足够应付意外事件了。 将软猬甲复制了几件出来。原件便妥善的收了起来。还有一些她觉得好的,像是黄外公留给她的黑白两色蚕丝布,以及做鞋用的藤枝。对了,就连她喜欢的武器就都被复制了。 这一回,林琳是再也不怕耗损了。 当林琳发现原来内力增多了还可以增加魔力的时候,莉莉和斯内普两人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于今年的九月升上七年级。 可惜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圣瓦伦丁节过后,伊万斯夫妇的第n次蜜月旅行,遭受到了恐怖组织的袭击,双双损命在了国外。 林琳听到消息,难掩悲哀。用猫头鹰送信给了霍格沃兹的校长,让他可以送莉莉和斯内普回来一趟。 斯内普是莉莉的男朋友,又是个男人,想来很多事情上,他可以帮助她和莉莉筹办伊万斯夫妇的后事。再一个,前两年老斯内普先生醉死在路边,艾琳就跟着去了,办这种事情,想来斯内普是有经验的。 果不其然,有了斯内普的同行。无论是从国外运回伊万斯夫妇的遗体,还是办理后事,都不需要林琳去操心什么。她只要安慰好不停哭泣的莉莉便可以了。 春假,是五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这个时候距离莉莉和斯文内普毕业还有不到两个月了。 而此时坐在伊万斯家客厅中的莉莉正在和斯内普商量不回学校的事情。   ☆、第45章 第四十五章 现在黑魔王和邓不利多之间的矛盾越渐明显。就连斯莱特林和格兰分多也矛头多现。 也幸好当初莉莉和斯内普都进入了拉文克劳。避免了一场无谓的纷争。但就算是如此,斯内普的魔药天赋却是更加的突显。 无论是黑魔王一方的食死徒,还是凤凰社都在极力的拉拢着斯内普。这让一心都在魔药和莉莉身上的斯内普不胜烦恼。 为了拉拢斯内普,就连入学后一直看他不顺眼的宿命的冤家对头詹姆斯波特都频繁的示好。可以想像一个天天对着你挑衅的人,突然间对你笑脸相迎是多么一件惊悚的事情。 至少,针锋相对时,斯内普从来没怕过四人组。但四人组一转变了态度,却真真把斯内普吓了一跳。 以前见了面,那就是不服来战。现在却是能躲多远便躲多远。斯内普的这一举动,莉莉这个女朋友自然看得一清二楚。 又正值亲人离世,她不愿意离开唯一的姐姐。便提出了要休学的事情。还有两个月,其实该学到的东西,他们都学到了。就算是不去学校也没有什么。 这一点莉莉清楚,斯内普也清楚。自从上了三年级,会的魔药更多的以后,斯内普每月除了交给林琳一部分,剩下的都会邮寄到魔药店去寄卖。 自然他的收入比林琳给他的要多了很多。而自从他与莉莉之间确定了关系后,他就不准备收取林琳的制作费了。每一次的魔药,斯内普收的只是材料费罢了。 毕竟现在的他也有了正常的收入,并不差那么一星半点了。对于别人来说,毕业了就等于失业了。但对斯内普来说,却是没有两样的。一样的还是研究魔药,制作魔药,和寄卖魔药了。 莉莉的话,斯内普从来都是当成圣旨来对待的,既然她这么说了,斯文内普就没有什么要反对的了。 准确的答复了莉莉的要求后,莉莉又提出了另一个要求,“西弗,家里就只有我和佩妮,空荡荡的。你能搬过来跟我们一起住吗?家里的地下室,可以给你改成魔药制作室的。” 斯内普一怔,有些犹豫。能和莉莉住到一起,他自然是愿意的。毕竟他们之间早就不需要距离了。可是搬到这里来?斯内普却并不愿意。 莉莉看出斯内普的犹豫,想了想道:“西弗,我倒是可以搬到你家去住,可是佩妮却不会去。我不想和佩妮分开,也不想离你太远。西弗,我只有你们俩个了。” 莉莉想到伊万斯夫妇,一脸哀伤,眼泪不自觉的便留了出来。这样斯内普很心疼。连忙将人抱到怀里,亲吻她的眼泪,安慰她的伤心。 女人的眼泪,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硬的武器。便是斯内普也不会与之抗衡。第二天便搬了过来。 伊万斯家的两层小楼,楼上三间卧室,除了莉莉和佩妮的,便是一间客房。而楼下的房间,除了客厅和厨房餐区,便是书房和伊万斯夫妇的主卧室。 在知道斯内普到搬过来后,林琳确定了莉莉和斯内普的亲密程度,同时也知道外国人并不忌讳住在长辈的房间里,便将伊万斯夫妇的房间做了莉莉和斯内普的卧室。毕竟那间房间里是有独立卫浴的。 若两人还在楼上生活,去二楼公共的洗漱间,佩妮还真的怕有些不方便。 将莉莉的东西移到楼下后,又帮着莉莉将地下室整理了出来。其他的布置就留给斯内普自己弄了。 有魔法便是真的省事。收拾这些东西,莉莉不过用了半个小时便都完事了。看得林琳眼馋不已。 虽然她现在的魔力也上来了,但跟莉莉比,那真是,没法比。 现在整个二楼都是林琳的区域了,林琳便将客房和莉莉的卧室打通,弄成了一间大的工作室。 至于这么大的工作室弄来做什么,林琳晒笑,她还没有想好。 今年正好要上大学了,可是她到现在还没有想要学什么专业呢。 语言类的,她根本不用学。中医嘛,会武的人多多少少都懂一些。她比那一些,还要多一些。这个也可以不学了。心理学,那也会。音乐嘛,除了古琴,筝,萧,以及钢琴外,她还学过小提琴。这个音乐类的,她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了。 还有法律什么的,她也不感兴趣。最好实在是没什么可选择的时候,林琳在莉莉的建议下,将这些专业都弄成了小条条,抽签了。 很幸运,林琳抽到了‘档案学’。报了专业,大了大学后,林琳才发现,整个家里就只有莉莉是闲着的。 这哪成呀,她可不想那么明媚的女孩天天围着锅台转。强拉着莉莉去学了陶艺。那间被林琳独占的工作室,又变成了莉莉的工作室了。 其实林琳是有想要让莉莉跟着一起上大学的。但明显斯内普并不愿意再读书。而且又不想放莉莉去外面见识更大的世界。林琳也不想让他们两人的生活起变化。 于是跟莉莉一起报了一个陶艺的班,学了几个月。然后莉莉白天就有事可干了。虽然是林琳要学的,但明显越到后来,莉莉就更喜欢陶艺。直至后来,竟然小有名气。 刚到开学的时候,莉莉突然间对着两人提起要去华夏。要在那里居住。林琳当时一口三明治就差点噎住。 她怎么把这茬给忘记了呢。真真是自作孽不可活的典型了。 华夏是安全,但是现在的华夏是个什么情况,外国人不知道,但是林琳这个土著却是一清二梦的。 这个时候,可是全民刚刚接受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文化大洗礼呀。这个时候,你就是想去华夏,自古以来就非常好客的华夏人民估计也不会让你顺利的入境的。 所以,当时脑子抽掉的她,到底是怎么想到要在这个时候让两个纯血英国人去华夏的。真当改革开放了,去哪都可以撒丫子狂奔了吗? 在当天,林琳单独把莉莉叫了出来,非常认真的修改了一些用词后,莉莉才不在提这个让人无语的提议。 虽然斯内普对莉莉前后不一的态度有些怀疑和不解,但是对于去哪里并没有什么意见的准宅男来说,只要有个实验室,其他的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噢,当然还有莉莉。莉莉在哪,他在哪。 自从斯内普搬到了这个家,林琳便建议他将蜘蛛尾巷的房子卖掉。那里的生活环境实在是太差了,就算是将来他们不住在这里,也不能再回去了。 整个街区都是臭水的味道,这让林琳实在无法忍受。斯内普听了,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将房钥匙给了莉莉。 林琳无语望天,你以为卖房子只要有钥匙就可以了吗?房产证呢?没有房产证,谁敢买。可提到房产证,不但斯内普不知道,就连莉莉也一副懵懂的样子。 林琳懒得搭理这对没有常识的乡巴佬。直接在第二天拉着莉莉一起去了斯内普的家。在那里,林琳仔细地找了一遍,终于在一堆杂物中找到了一个小本子。 之后,林琳为了让这个间房子能卖个好价钱,那可是指挥着莉莉进行了一番大改造。至于为什么是指挥莉莉,谁让她魔力充足呢。 房子收拾好后,没两天便卖了出去。卖回来的钱,林琳直接在银行给莉莉开了个帐户。并将莉莉因为去魔法学校而缺乏的普通人生活常识一一告诉了她。 比如存钱是一定要去国家开办的国立银行。因为私人开的银行,利息虽然高,但是天知道什么时候会破产。就连原来伊万斯夫妇存在银行里的钱,林琳都取了出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给莉莉,一部分自己留着上学用。 其实林琳是不想要的,但是莉莉非要平均分,林琳没有办法,就当着她的面将钱收了起来,然后过了几天,就又转帐到了她的户头上。 当然,也是直到这个时候,莉莉才知道伊万斯夫妇是留下遗产的。以前一直以为就只有房子呢。莉莉只知道因为伊万斯夫妇的死因,保险公司并没有进行理赔,她还以为家里没有钱了呢。 林琳对于上大学是没有什么抵触情绪的。反正学的专业也是她以前没有学过的。正好打发时间。 大学毕业后,林琳便找了一份图书管管理员的工作。一边借着工作的便利将图书馆的书复制充实自己的收藏,一边继续的研究各种各样的魔法物品。 直到有一天,莉莉怀孕的消息传来。她才发现一件重要的事情。 泥妹呀,先上车还不补票的行为,竟然会出现在她们家。林琳越想越觉得应该做点什么,于是订婚宴,订酒席,订机票,终于将这两位宅男宅女打发出去度蜜月了。 可最让林琳无语的事,两个人竟然是坐着飞机出去玩的。然后每天晚上都会用魔法幻影移形地回到家里,一个找林琳说什么白天都吃什么,玩什么了。另一个一头扎进自己的实验室,大有一种不把白天的实验时间补回来,就不出来的架式。 气得林琳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这算是怎么一回事嘛。 好在,这么折腾了几天后,两人都有些个没意思了。小夫妻商量了一下,度蜜月的人就变成了林琳和莉莉。而斯内普白天在家里做实验,晚上再去莉莉所在的酒店房间过夜。 这么一来,莉莉觉得玩得好了,有人陪着逛街看景色。斯内普也觉得好了,不用去那些人山人海的商场,也不用去那些个乱其八遭的地方傻笑照像了。 而是苦了林琳了,天天小心地陪在准妈妈身后到处走,就怕这身体倍棒的孕妇在折腾了自己和肚子里的孩子。 等到终于结束了这一个月的蜜月了。林琳瘦了好几斤,而莉莉和斯内普却都仍是红光满面的。并且小夫妻都认为蜜月是个非常好的活动。建议林琳每年都组织一次。 林琳冷笑一声,她再组织什么狗屁蜜月,她就是棒槌。 谁家小夫妻度蜜月是大姨子全程陪同的。 估计就仅此一家吧。 ...... 都说福无双致,祸不单行。就在林琳一家三口满怀欣喜的迎接新生儿的时候,魔法界的战火终于烧到了他们这里。 先是马尔福来做黑魔王的说客,然后是邓不利多亲自三顾茅庐。 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势越来越不好。林琳怕他们平静的生活再生起什么不应该有的波澜,也怕莉莉会如书中那样早早的损命于此。 全家人商量了一番,又仔细收拾了行李,一家人先是去了尼泊尔,然后又从哪里悄悄偷度进入了华夏。 一路背着人,顺着林琳找来的地图的帮助,偷偷地进了云南。在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了起来。 先在这里呆几年,等到华夏国内都稳定了下来,然后再出去。反正证件什么的,对她们这些有魔法的人来说,都是轻轻松松小菜一碟。 吃穿用度,自然也在林琳他们出发前的行李了。 至于尚未出生的大外甥,那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等到可以上幼儿园的时候,外面早就太平了。 至少华夏是这样。 就这样,等到凤凰社和食死徒再次找到女贞路时,他们发现伊万斯家竟然连房子带院子都消失不见了。 那一块竟然露出了一个空空如野的大坑,和已经失去魔力的一种掩盖真相的魔法。而林琳一家到底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又是怎么离开的,竟然无人知道。 毕竟跟踪他们的人,并不知道她们一家三口在收拾好‘行李’后,直接幻影移形地去了机场候机室。 ...... 云南是个风水如画,虫子也很多的地方。这里除了林琳有些不适应外,莉莉和斯内普都非常的适应这里的生活。 每每看到那些纯天然的影色,林琳都要感慨一下,她还是更喜欢那一世,那个变成旅游景点的云南。 当年七月末,莉莉在魔药的帮助下,非常痛快地生下了一个黑头发绿眼睛的男孩。这个男孩一出生,就得到了全家人的喜爱。 林琳更是爱不释手,因为这个孩子的五官竟然和爱德华有些像。 于是从这个男孩出生的那天开始,林琳便接替了,或者说是挤掉了莉莉这个亲生母亲的作用。亲手照顾着这个男孩。 在林琳的心里,彻底把这个孩子当然了她那个无缘一见的孩子了。 也因此,无论以后莉莉和斯内普生下多少孩子,这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 而也因为这个孩子的出现,让林琳对于和爱德华在一起的那些美好,都又深刻了起来。 那些再一起的时光,那些恩爱绵绵的日子...... 原来天道的空子,真的是不能白专的。 原来,早早晚晚,都要还回去的。 好记性带来的便利,以及好记性带来的岁月留痕。 公平吗? 公平。 不作付出的努力,总会在其他地方找回来。 “姐,你真的不去相亲吗?听说华夏人最热衷这个了?”莉莉抱着个小锅似的肚子,一脸笑嘻嘻的对着自家不过是赶个大集被踩坏了一双鞋的姐姐小声地问道。 林琳看着被踩坏的鞋,被踩肿的脚指头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 自从有了魔法,她就不怎么买鞋了。可是就算是不花这笔钱了,也不能让她遭这个罪呀。 “不去,我一个人过得挺好。再说了我都多大年纪了,还相什么亲。你儿子都要娶媳妇了,我还找什么呀。好不容易养大的果子,刚被人摘了,还不让我过两天婆婆瘾呀。” 莉莉一听这话,就知道没戏。想到总是在他们家门口徘徊不走的男人们,耸肩,摊手,默默地在心里说声对不起了。 下次再来,只能放狗了。 ......   ☆、第一章 =5 第四十六章 云珠低声地在外面将自家小姐的吩咐传达下去后,便轻手轻脚地进来了。 “小姐,奴婢已经让奴婢的兄长和嫂子回去了。”云珠恭敬,不敢有一丝怠慢地小说禀报。 “嗯,跟你兄长说过了?我要的是绣房,不是藏污纳垢的地方。若是让我发现一丝不规矩的事情。全家发卖。我可以保证,天南地北,你们一家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的机会了。”林琳歪在一旁,漫不经心地说着让人胆颤的话。 云珠浑身一颤,“小姐放心,奴婢一家绝对不会让小姐失望的。”小姐这两个月来的变化,没有比小姐的贴身侍女更清楚的了。尤其是小姐让人将大管家杖刑后,全家发卖的事情。 大管家一家七八口,她家小姐竟然找了五个人伢子,想到当时的情形,她就止不住的害怕。 记得两个月前,老爷跟小姐无意中提起曾经在酒桌上戏言为她指腹定下一门婚约时,小姐生气老爷不重视她,带着人离家出走了。 谁知道刚走出京城没多远,大管家便带着人追上来了。可那个时候,小姐看大管家的眼神就变得很奇怪。 云珠不明白,大管家说了什么,还是做了什么。竟然让小姐杖责他。而她也没有听到小姐对大管家说什么,大管家连求饶都不敢。 自那之后,她们这些下人更是不敢对小姐有什么不上心的了。本来她们金府便只有小姐一个小主子。老爷多年来连个妾室都没有,将来这整个金府便都是小姐的。 她们这些奴婢不听小姐的,还听谁的。只是大管家的事情,倒底让她们比平时更小心了些。 那可是大管家呀,整个府里,除了老爷和小姐,地位最高的人呀。大管家的小孙子,她们这些侍候的人,都要当半个主子供着的人呢。 “嗯,你父亲现在是金府的大管家了,以后只要好好的办差,自是不会亏待了你们去。我身边还缺个传话的小厮,明儿便让你弟弟也上来侍候吧。”吓一吓,再哄一哄。本就是最低级的御下手段。 “是,多谢小姐恩典。”弟弟今年十岁了,正好可以做一些传话跑腿的活。 打发了云珠,屋里只剩下林琳一个人的时候。林琳才半是无奈,半是好笑地笑了笑。 死去醒来或是一觉醒来,她永远不知道闭上眼睛后,还会不会在原来的世界里。 生离,死别。人世之苦。多少次,她都有一种想要大喊停下的冲动。可每一次都被自己压住了。 她也想看看,她还能坚持多久。她还可以走多远。 一次又一次的人生下来。她学会了一个道理,那便是及行乐,珍惜眼前。 不要让遗憾带到下辈子。 用手轻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林琳不让自己陷入太久的感慨中,那对她并不有什么好处。 来到这里已经有两个月了。在接收到这具身体的记忆后,她便知道了自己在什么地方了。 她是金牡丹,《包青天》里鱼美人单元剧的那个无情真牡丹。牡丹这个名字,只是个乳名。入了金家族谱的名字却是金昭。 她这辈子的爹,名为金宠,是个礼部尚书。她还有一个因生她而早产亡故的娘。 她的这位亲娘,身份却是不简单。一家三姐妹,姐妹三人相差数岁。三小姐,也就是她娘,年纪最小,嫁给了当时还不是尚书的金宠。二小姐嫁给了庞家的儿子。而大小姐却是进了宫。 进了宫的这位大小姐,却是整个包青天里最出名的人物了。因为她姓李,曾经还生了一个怪胎。然后被打入冷宫,传言最后生生被火烧死的那个。 也就是在来到这里的第二天,林琳知道了自己的身份是多么的高大上。 她将来会有一个当太后的姨妈,当贵妃的表姐,当皇帝的表哥,和候爷表弟,太师的姨父。 这身份,说真心话,看不上那个落榜的落魄的张真,还真是太正常了。 说起这个太师姨父,林琳也要为他送上一把心酸泪的。继前几年妻子去后,去年长子庞统也战死沙场了。 小儿子比林琳还要小上三岁,这会才十一。有出息的长子没了。全家便把这个小儿子当命根子似的宝贝着。当爹的宠,当姐姐的也宠着。不宠出个纨绔子弟,林琳都要跟着他们姓了。 现在的表姐也不过才十七岁,正好也比林琳大三岁。庞太师现在正为她挑选婚配的人选。 也正是如此,才会让金宠,原身的爹想起当年酒桌戏言曾把女儿指腹为婚的事情说了出来。 小牡丹一气之下,带着贴身侍候的人就离家出走了。尚书大人这个二十四孝亲爹立即派了大管家来接人回去。 不过亲爹也说了,要是自家姑娘不想回去。就让大管家陪着到处走走,散散心。 林琳到这里的时候,正好是出走的第二天。知道了一番脉络走向后,便先回空间把包青天关于鱼美人的单元剧先挑出来看了。 当年这部电视剧,她也只是看了一丁点。那个时候她正好是上学的学生。家里管的严,她每天放学都要写作业,等作业写完了,才让她看一会儿。 在那个时候,能让她看一会儿电视都已经是学生时代最奢侈的事情了,哪还能要求从头看到尾呢。所以很多的剧情都是不知道的。 等到长大了,可以想看什么就看什么的时候,对当年热播的这部电视剧也没有多少兴趣了。也因此,林琳才会临时抱佛脚。 等到几集电视剧一看完,林琳别的没干,先将大管家全家发卖了。然后将云珠的爹从二管家提成了大管家。打发他们两口子回金府照顾便宜爹去了。 知道了这个世界还有妖魔鬼怪的事情,林琳也不敢松懈了。练功打坐,练习着因为算是单元剧女主角而得到的比佩妮时更充沛的魔力。日日不缀地努力着,就怕会被这些非人类炮灰掉。 当然,那些个马家祖传,以及何叔教给她的毛氏符咒都被林琳从空间里找了出来,并且一有时间就用上好的物件写了数张出来。 有备无患嘛。 唉,要知道可不是所有的妖魔鬼怪都会看人下菜碟的,你背景再厚,那也是人类之间论的。人家妖魔什么的,论的是实力。 不过还好,林琳手中握有带着神力的佛珠,一般的妖魔是近不了身的。不然还真的要哭倒长城了。 原来林琳的手心里只有四颗佛珠,可这一次醒来的时候,林琳的手心里竟然是五颗佛珠了。 这样的事情,林琳虽然不解,但却是欣然接受了。五颗佛珠,正好可以让她把杂物和一些魔法物品移出来,单独放在一个佛珠里。 原来的那个佛珠就专门装书籍和魔药了。 至于还空着的那个佛珠,林琳还没有想好要装什么。不过她还是有一种感觉。 一种中了大奖的感觉。能有个随身空间,真的是太好了。 能有个不断增长的随身空间,真的是太好太好了。 .................................................................................... 林琳在发作了大管家后,新任大管家回了京城金府,而林琳身边就留下了可以独自掌事的云珠的哥哥。 反正原来的金牡丹已经做出了决定,她现在也不想回金府。那就做了继续闲逛的决定。 而当下人们问林琳接下来往哪走的时候,林琳心中突然有一种感觉,好像在向南的方向,有什么在等着她。 这种感觉很玄妙,林琳也形容不出来。不过她本来也没有目的地,所以便让人一路向南了。 可这向南走了没多久,她就发现上天的安排,便是让她做回圣母。 林琳一路上,碰到好几起见色起义,强抢民女的事情。 林琳非常好奇这些女人到底是咋想的。知道自己长的不错。怎么就不知道好好保护自己。没有自保的能力还敢出来晃悠,不是上赶着让人抢的吗? 就是想要改变现有的生活状态,也不需要这么迫不及待吧。 把自己弄丑一些,还是换个装什么的,不是都可以减少一定碰到恶霸的机率吗?还是这个时代的女人,一心想要在大街上来个一见钟情,英雄救美啥的。 要是真的这么打算,那还真是忙坏了那些大侠们呢。 嗯,有功名的秀人,举人也够忙的了。 不过都是女人,林琳也做不出视而不见的举动来。因此,每每遇到这样的事情,便让云珠的哥哥,打着金家少爷要纳妾的名义,将人强抢,或是强买下来。 不是林琳要败坏人家姑娘的名声,只是只有这样,才能一劳永逸。不然前脚林琳一行人一走,后脚还不是给人送菜呢吗? 给个名份,把人带走,在林琳看来,就是非常的简单省事,没有后祸的事情了。 当然,林琳也知道,这个做不是很妥帖,但是她能做到这一点,也算是对得起她们了。无亲无故的,谁还能为了别人这么上心呢。 更何况,这之前也是给了她们选择的。是留下来,还是跟着她走。留下来,也许会继续被骚扰,也许不会。但是跟她走的话,她至少会在能力范围力护她们周全。 要知道以林琳现在金家小姐的身份,一般人还真的不敢跟林琳硬碰硬。就算是有人敢这样做,林琳在私下里也有的是手段,对付他们。 也因此,林琳这两个月来,正经救了好几个人。而金家少爷的好色之名,也传遍了大江南北。 当然,京城里的人听到了也只是一笑置之。这满京城的人谁不知道礼部尚书大人是个‘孝女’。除了对早逝的妻子一往情深外,家里只有一个女儿。 上哪来的儿子? 交通不发达,消息相对的也很闭塞。京城的人不相信,但地方上的人却在下人拿出金府的帖子时,都相信了。 也因此,路上多出来了各种各样方式来的妾,着实让林琳的出行队伍越来越壮观。 无法,这些人也不能总是这样跟着她到处走。再一个,她也不想看到这些出了事不是哭就是要自杀的女人。于是便打发云珠的哥哥先带人回京城。 她记得金府在京城有一个临街的二屋铺面。铺面后还是一座二进的院子。据她了解,古代的女人针线活都不错。让她们卖点针线,也活挣到自活自己的钱。 让云珠的哥哥将铺面收拾出来,开上一家绣楼。让这些她名义上的‘妾室’们,都去那里落脚。也算是安置了。这就是林琳让云珠兄嫂回京的原因了。 第二天天一亮,林琳带着剩下的下人们继续向南走。 精简后的队伍,就剩下十几个护卫,三个侍女。一大一小两辆马车了。 十几个护卫,林琳都给配了马。自己出来玩,总不能让这些护卫跟着跑步吃灰不是。 一大一小两辆马车,小的那辆装了行李和两个二等侍女。大的那个便是林琳和云珠。 古代的马车技术在宋朝时,已经相当的完善了。 林琳的这辆官家子弟可以乘坐的马车,是由两匹马拉着的长二米,宽二米,高二米的大马车。 里面靠马车后墙处,放了一个有一米多宽的长榻。林琳在马车里,便是想要躺着睡一觉都没有问题。 长榻前,留出一米的走道。左右挨着窗户的地方,一边摆着一个半米宽,一米长的箱式坐位。另一边是半米宽的抽屉柜。里面放了一些点心,茶壶一类的小件物品。 最神奇的是抽屉柜还可以抽出一块长板来,可以让乘坐的人,当成饭桌或是书桌来用。 就连中间留着走道的那一米处。在天冷的时候,去是可以固定火盆的。这么一个马车上,可算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了。 看到这辆马车时,古人的思想,每每都让林琳叹为观止。 果然,大.天.朝的老祖宗们,威武雄壮。 这一日,林琳躺在马车里,练着内力时,马车外的护卫却来报,在前方不远处,发现了重伤晕迷,生命不明的人。 林琳不知道,她真正向南的预感就在前面等着她。   ☆、第47章 第四十七章 林琳坐在马车里,听到家丁下人们说发现了一个重伤的人。从马车的窗户探出身去。远处山脚下果然卧着一个身着蓝衣的人。不过蓝衣已经被血染红。 只是远远地看着,都能知道此人伤有多严重。 低头看了自己身上一眼,发现并无不妥,穿上外衣便带着云珠下了马车。 因为是在马车里,林琳很少穿长裙。一般都是上身窄袖上衣,下着大大的阔脚裤,外面再套一件宽袖的,长达膝盖处的斜襟外罩。 林琳穿着绣花鞋,小心地让开地上的血迹,蹲在了那人的身旁。 头发散乱,脸上也有多处划伤。但仍能看出五官的英俊不凡来。侧卧在地,一手握剑鞘,一手紧紧地握着一柄长剑。 歪头打量那把剑,林琳竟然在那把看起来有些沉重的剑身上,看到了古文刻就的‘巨阙’二字。 当这两个字映入脑海时,林琳瞬间睁大了眼睛。 这个时空,巨阙的主人会是谁,不言而喻。原来这就是那个英俊不凡,轻功了得。还命克桃花的展昭? 原来展昭也有这么狼狈的时候? 她还以为每个接触展昭的女人,都会被他克的死拉死拉的呢。 看来最近有时间,她要认真地将《包青天》看完了。她发现只看完跟自己有关的鱼美人,可能有些狭隘。 反正这个时候,她是不知道展昭是为啥在这里露营的? 估计也就某个没心没肺的女人,才会把此情此景形容成露营的吧? ...... 收起乱入的心神,林琳轻轻地伸出手,在其颈脉处按了按。发现尚有跳动后,林琳连忙让人将其扶到自己人的马车上。 虽然明白这未来的四品武官,一定是大难不死的九条猫命。但是林琳还是本着习惯上手试一试呼吸。 小时候除了楚留香,她最喜欢的人便是御猫展昭了。 总是受伤,还总是不死。 最重要的是喜欢谁,谁死的倒霉体质。 因为是展昭,林琳特别大方地将人移到了自己的马车坐榻上。从家丁那里拿了一套干净的衣服。云珠一边给展昭擦洗伤口换药,一边将衣服给他换上。 “将靴子丢掉,”顿了顿,林琳在一旁捂着鼻子恶心又道,“算了,他的衣服和鞋都先包起来,先放到别处去吧。”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那脚真的是好臭,熏死个人了。 云珠听话地找出一块包袱皮,将被丢到一旁的鞋和衣服都包进去。然后打开车帘,让家丁送到后面小马车上去。 “小姐,我们是继续往前走,还是在转道进镇?”云珠给坐在她坐位上的自家小姐倒了一杯茶水。看了看躺在小姐榻上的伤患,有些拿不准地建议,“要不,去镇上吧。这人伤的那么重,还是找个大夫给看看?” 林琳想了想道了一声不用,让人继续向前走,到下一个镇子在停下来。此处离发现展昭的村镇都太近了,展昭的仇家可不一定会不去找展昭的下落。去了镇上,难免不会落入那些人的眼里。 她不怕,展昭也不会有事。但其他的家丁侍女可受不住江湖人的狂风暴雨。 一路向前,远离这片土地才是正确的选择。 展昭的衣服和鞋都不能再穿了,林琳便将云珠打发到后面的马车,让她们去给他做衣服去了。 云珠看了一眼展昭,并不想放着自家小姐和一个陌生男子在马车上。但她家小姐的威严日盛。云珠只是犹豫了一下,便从榻下的抽屉里找出需要的布料抱着走了。 云珠下了马车,林琳便从空间里取出白鲜和补血剂。先将补血剂喂下去。然后才将刚刚包好的伤口一点一点打开,在伤口上滴上或多或少的白鲜。 绿色的烟雾散去后,伤口像愈合了好几天之后的样子,粉嫩的新肉也长了出来。 林琳怀念地看了一眼小药瓶,斯内普出品,质量有保证呢。将药瓶收起来,林琳不再去想那个执拗的男人。 和男人的妻子,孩子。 林琳一边想着那对没有常识到让人无语的夫妻,一边将刚刚缠在伤口上的布都卷起来,丢到空间里去。回头用洗衣机洗洗,就又可以用了。 “你醒了?”忙完这一切,林琳伸手想要为榻上的人盖一盖被子,突然发现展昭的眼睛已经睁开了。 “姑娘救了我?”展昭受了一定的内伤,此时想要坐起身来,却是徒劳无功。 一睁开眼睛,展昭便发现他这是在一辆行走的马车上,这种颠簸的感觉,让他的身体有些不太舒服。 面前坐着一个穿着紫粉衣服的少女。少女头上斜斜簪着两朵绢花,映着额前的那条珍珠华胜,更显光华。耳上也是一对珍珠明月铛。黑亮的头发被编成两条辫子垂在身前。 可伶可爱。十四五岁的年纪,却已经无法掩饰一身的风华。待长成,又是何等的风韵。 这隐陷约约中,又有几分熟识的感觉。只是此时展昭已经无暇去想了。 “你倒在山脚下,家丁发现了你。刚给你喝了迅速补血的东西,不过内伤的话,你还是要吃这个。”林琳拿出一粒九花玉露丸递给展昭。 展昭看了一眼乳白色的药丸,想也不想地吃了下去。 林琳一笑,“遭了,拿错了。那好像是毒.药呢。”把展昭扶着坐了起来,林琳从旁边的小抽屉里拿了个水杯,又倒了点水,一边递给展昭,一边开玩笑。 展昭莞尔一笑,“姑娘大恩,展昭莫不改忘。”说罢,一口喝掉林琳递过来的水。林琳见此,又给他续了一杯。展昭仍是一口喝下。 直到第四杯,展昭才表示不需要了,林琳才不再续杯,递了一碟小点心给他。“只有这些了,想要吃别的。还需要晚上到住的地方才有呢。”林琳看展昭这个样子,估计此时应该也是饿的。 “多谢姑娘。”展昭是江湖儿女,对于林琳坐在他躺着的榻上,一会倒水,一会递点心。并无多少避讳的心思。 林琳也是不拘小节惯了的。所以,跟本就没有发现他们俩之间的距离是不是适合这个时代。 “都说大恩不言谢,这个我知道。不过我听说,一般救命之恩都要以身相许,展大哥要不要许一许?” 刚才展昭已经说了自称了。所以林琳非常可耻地装了回嫩,直接叫人家‘展大哥’。 “呵呵,有何不可?”江湖出身的展昭,从小也是诗书礼仪皆通的人物。只是此时听到林琳这么说,竟然有些迫不及待的答应。 而且,与这位姑娘独处在一辆马车上,其实已经对这位姑娘的名节有了损伤。既是如此,定下婚约,未为不可。 尤其是展昭清楚的明白,从见到这位姑娘的第一眼开始,他的心中有着连他都不知道的喜悦。 像是久别重逢,又像是等了好久,盼了好久...... 林琳听了这话,也笑了。“说的好像我是挟恩图报似的小人。不过,人家刚纳了几房妾,这会却又许出了正室的位置,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呢。”说完林琳拿着帕子捂着脸,一身的娇羞样子。一边做出这样搞怪的动作,还一边拿着眼睛朝展昭使劲的泛吧。 “噗,咳咳。”展昭被林琳的话,惊得一口点心差点噎死。 林琳一看,连忙又倒了杯水,给他喂下。帮着捶了捶背,才让他好些。 “没事吧!”林琳看展昭咳得脸都红了,有些担心自己玩笑开大了。 展昭说不出话来,只是无力地挥了挥手。跟这姑娘说话,太惊悚了。 一会是以身相许,一会又是纳妾娶妻的。 ...可是如此儿戏的婚约,他为什么会隐隐有种高兴的感觉呢。 “那你休息一下吧。一会就要进镇子了。到了官驿,就可以好好地休整两天了。” 林琳是官眷,是可以住在官驿的。所以一路行来,林琳都会选择官驿住宿。此时带着展昭,更是如此。 “官驿?”展昭看着面前有些内功底子的少女,有些诧异问道。 “我爹是当官的,我是官眷。所以有资格住在官驿里。再一个,展大哥是江湖人,你的仇家应该也是江湖人。住在官驿里,至少一般人不会来打扰的。毕竟一般人也不会想到南侠展昭会住进朝.廷的官驿里。” “还未请教姑娘芳名?”这时展昭才发现他忘记问人家姑娘的名字了。而人家姑娘竟然都知道他在江湖上的浑号。 “展大哥都要以身相许了,怎么还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吗?没诚意,这也太敷衍了事了。”林琳继续逗着展昭。 “姑娘见谅,是展某大意了。还请姑娘告知家乡名讳,他日展某也好登门求娶。”此时的展昭也才二十岁,虽然少年老成,为人也稳重。但少年心性并未受到压抑。 “我姓金,单名一个昭字。乳名牡丹。展大哥叫我牡丹就行。”说到这里,林琳从一旁拿起展昭的佩剑。“这是巨阙吧?真的巨阙吧?”古代出名的剑呢,林琳也是第一会见到。 “此剑仍展昭家传之物,若姑娘喜欢,展某便以此物为聘礼。”当然,展昭没说的是,展家祖上都是拿这把剑当聘礼的,然后主母再陪嫁过来...... 论展家聘礼的贵重性,以及可持续发展利用及回收性。展家的男人都可以笑的好不得意。 “真的?好!一言为定。” 林琳一听,双眼就是一亮。也不管这是不是展昭的玩笑话。就算是如此,林琳都没给展昭后悔的机会。立即将这句话给扣死了。 她可是非常稀罕这把剑的呢。 展昭:“......”怎么突然感觉,这姑娘其实就是为了这把剑来的呢。 展昭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相了。 ...... 林琳虽然对于自己很有把握。对孝女爹也是如此。但她的那位会抽疯的皇帝表哥却不是如此。 她最后可是被赐婚给了那个性格中拥有两个五百的书生的。这种事情,打死她都不愿意。她是宁愿嫁给展昭这样的人,天天守活寡,不知哪天守真寡的过日子,也不愿意嫁给这个时代的书生。 不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只说那张真,林琳是一万个的讨厌。就那样的人,还能考上状元,为官一方。将来还指不定弄出多少冤假错案呢。 学问好的人,若是不通事世。不懂人情练达。那在林琳心里,也是个二等残疾。 在林琳的心中,张真便是如此。 所以,此时用玩笑话,骗了展昭的一把上古名剑。还有展昭亲口许下的婚约。林琳觉得她是赚大发了。 都已经是多年的狐狸了,还玩什么聊斋。羞羞答答地作事风格,向来不是林琳的作风。她又不指望展昭真的会娶她,她要的不过是这个约罢了。有了这个约,她就不怕谁在拿她的婚事当零嘴了。 ......不过,若是展昭真的愿意娶她,那她也愿意嫁就是了。   ☆、第48章 第四十八章 林琳从自得中回过神来,便看见展昭不敢置信的样子。摸了摸鼻子,林琳假意弯腰,从榻下视线死角处,将藏在空间里的倚天剑拿了出来。 “我也不偏你的好东西,哪,这是倚天剑。削铁如泥,锋利无比。虽是不出名,但绝对够实用。你不信,可以试试。” 倚天剑对于林琳来说,真的算的上是鸡肋了。她喜欢用鞭子和伸缩剑,装b的时候喜欢用玉萧。倚天剑又重又长,真不是林琳的菜。 但林琳天生就喜欢收集东西。像是巨阙,在林琳的眼中就比倚天剑有名,所以用倚天换巨阙,林琳是毫不心疼。 可她不心疼,不代表展昭不心疼。可君子一诺,让他说不出反悔的话来。顺着林琳的手接过倚天剑时,展昭的心都在抽抽的疼。 这姑娘要是不嫁他,他可就真的是赔大发了。 但这种心情却在接过剑后,荡然无存。 这是一把好剑,一把在锋利上更胜巨阙的好剑。 让展昭试了一会儿剑,林琳便将剑收了起来。按着剑客的习惯放在了榻的里侧。而那把巨阙,也在转身之际收到了空间里。 马车一直在入夜时分,才走到最近的官驿,而此时,林琳早就拿到了展昭亲笔写下的婚书。婚书是用林琳提供的白绢写下的。墨是龙血墨,保证百年都不会出现问题。 将婚书写下后,林琳待墨迹一干,便收在一个荷包里,顺着袖子放入空间。之后,当着展昭的面,又写了一封家信。将此事告知便宜爹金宠,以免他把那状元招到家里,死在花园。 将信写好,封上信封,直接递给马车外骑马的家丁,让他到了驿站便派人送信去。回过身,问着明显不如刚醒来时有精神的展某人,“你不写封信回家说一声吗?” “牡丹姑娘,如此婚事岂非儿戏?”展昭有种私定终身的感觉。 虽然他自己也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窃喜。 “哪有儿戏,我的婚事,我爹是要听我的。你看,我不是写信告诉他了吗?我这次出来,就是因为爹弄了个什么指腹为婚。现在我自己找个人回去,也让我爹去张家退婚去。怎么了,还是说你要反悔?不过你得明白一件事,就算是反悔了,剑也是不退换的。若是为了此剑,你还是死了那条心吧。” “......”展昭看着面前的少女,有些头疼。他倒底是哪里抽风,会在这姑娘面前顺着她的话,开玩笑呀。还有姑娘,你的矜持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还真的没有后悔。 “你到底要不要写信回去?”不写的话,她就要把东西收拾起来了。 “...不用。展某家中已无长辈。可是牡丹姑娘,”展家就只有几个老仆守着旧宅子。所以婚姻之事,他便可以完全作主。 “要么喊我牡丹,要么喊我姑娘。”这两个词连在一起,让她有一种他正在喊江南名妓的感觉。 “姑娘,”展昭从善如流地改了口。 “嗯,你既然不写,那我就收了。”将东西都到收抽屉里后,林琳就听到马车外面有女人的哭喊声。 “来人,去看看什么事?” “是,小姐。”一路走来,家丁都做过无数次这样的事情了。 展昭也听到了外面的声音和林琳的吩咐。本就皱在一起眉毛,皱的更深了。 一刻钟后,家丁便回来了。说是当地的一乡绅,看上了一对姐妹花。这会正纠缠呢。 “是卖身给他了,还是在路上等便宜吃豆腐的?” 家丁想了想,道,“并不是卖身的。听旁人说那对姐妹是进城卖山货的。” 林琳想了想,“漂亮吗?” 家丁有些害羞,不过还是回了一句比云珠姑娘好看一些。 林琳一笑,“那可见是相当漂亮的了,你去后面的马车,叫上云珠,一起去那里,告诉那人,这姐妹花你主子我也看上了。要娶回去做妾,要是长的...,算了,就说我要买下人。” “我的主子呦,这要是弄回去,您可就有八.九的妾了。”云珠听到声音,早就从后面的马车里下来了。林琳说这话时,云珠就顺口接了回来。 “对,就是第八,第九两房妾。去吧。办好了,主子请你喝喜酒。”林琳最后一句,直接把自己逗笑了。 展昭在一旁听得愣愣的,这姑娘就是这么解决问题的?所以,之前她说的纳几房妾的事情,是却有其事? “我在京城开了一家绣坊。专门收留这些女人。”看到展昭不解的样子,林琳大方地将自己的事情说了出来。“不是我说,这年代,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傻姑娘呢。明知道自己长的不错,出门前不知遮掩一下,还竟往出挑里打扮。不是擎等着让人惦记呢嘛。没事就要低调,有本事就揍回去,啥也没有还敢如此......凭白给人添麻烦。” 展昭回想了一下,好像真的是这样。既然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就不应该把自己置身在危险里。 “你说会不会是这些人就想要奔着这个目的来的?让想劫色的有机可乘,让想当英雄的有个救美的机会?还是说,就算是最后真的没有什么人来解救她们,她们也有了衣食无忧的好去处?还不会被人说成嫌贫爱富,自甘下.贱。”林琳突然想到,是不是有人故意这样做的呢。 展昭:“...应该不能吧。” “怎么不能,人心这种东西,最是难以理解的。别说她们,就说我吧。我就算将来可以在京城横着走,我也有忌讳的人呢。你知道柴王爷吧。他家的那个小王爷,啧啧。”林琳这时才想起来,京城里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不过林琳倒不是真的怕他,她有的是手段对付他。 他要是敢打她的主意,绝对让这位柴小王爷,求生难,求死更难。 展昭:“......”说到这个,他到现在还不知道她们家是干什么的。噢,对了,她有个当官的爹。 云珠将那两名少女安置在后面的马车后,便上了林琳的马车。这时,整个队伍也终于开动了。 “小姐,那两位姑娘叫燕燕和翩翩。都是附近村庄的姑娘。今天进城买粮食,这才让那乡绅盯上了。奴婢拿着府里的名帖,已经将人吓退了。不过咱们一走,估计这事还是难了。” “家里还有什么人?”林琳没避讳地和展昭同坐一榻,让云珠坐在另一边的坐位上。 云珠看了一眼被收拾的很干净的展昭,轻声回道:“家里还有个老父亲。奴婢刚才也已经跟她们姐妹说了。若是跟着咱们,咱们就让人送她们一家三口上京去。若是不跟着咱们,她们可能也要搬家才能躲过这场是非。” “她们怎么说?”林琳看了同样也关心此事的展昭问向云珠。 “她们只是感谢我们的搭救,但却无意跟我们上京城。听那姑娘的口气,好像并不担心后续的事情。”是真的如自家小姐说的很傻很天真,还是真有什么后手,就不得而知了。 林琳点点头,“那就算了。姑娘家的名声很重要。你现在就让人去送她们回家吧。再晚会儿,路就更不好走了。她们父亲也要担心了。让乡邻知道了也不好。” 她们姐妹既然不愿意跟着一起进京,那还是不要留她们在官驿过夜了。不然很容易让人说闲话。 展昭也想到这了一点,对于林琳的话,很是赞赏。他没有想到她小小年纪,竟然会想到这么多。 云珠听了林琳的话,叫停了马车去了后面。至于她如何安排林琳是不关心的。 “云珠,一会儿路过成衣铺的时候,别忘记买衣服。”展昭还没有衣服下马车呢。一会儿不买,他还真的没有衣服穿。 “是,小姐。” ...... 在多日之后,林琳终于知道这两姐妹是谁的时候,这对姐妹花竟然找到了她,请求她带着她们进京城。 老爹病逝,姐妹俩生活无依,若不是有之前林琳的纳妾之语,两姐妹的日子可能会更凄惨。也因此走投无路后这才想起之前对她们释放善意的林琳一行人。后来又打听到林琳等人还在城里的官驿时,便收拾行李过来了。 她说啥了,展昭这人就是命克桃花。远离了展昭,人家姑娘不就平安了。 话回当下,进了官驿,林琳等人便被妥善安排了食宿。林琳又拿出五粒九花玉露丸装在一个小瓷瓶里递给了展昭。 在马车上,展昭也已经运过一回功了。对这个药的药效非常的了解。是难得一见的疗伤圣药。 “需要我帮你运功疗伤吗?”林琳知道若想内伤好的快,自己运动疗伤是主要方面,别人帮一把的话,会是事半功倍。 “如此,倒是有劳了。”展昭想到了那封婚书,也觉得不用再跟林琳客气。 若是展昭知道林琳压根没把婚书当回事的话,估计这会内伤还得加重。 .....不带这么玩人的。 官驿给林琳一行人安排了一个小院。晚饭摆在在堂厅,林琳和展昭一起吃的。饭毕,林琳特意让云珠拿钱赏了做饭的厨子。便在喝了一盏茶后,扶着展昭去了他的房间。 展昭因为补血剂和白鲜的双重作用。此时已经可以慢慢地下床行走了。 所以,林琳便没有让展昭在卧室里吃饭。一股子的菜味,让人非常的不舒服。 将展昭扶到床上,林琳也坐到了展昭的身后。 两人一起运着功,在展昭的身体里按着内力的行走路线慢慢推进。林琳深厚的内力一打入身体力,展昭便是一愣。他没有想到这姑娘的内力竟然比他还要深厚。 着实让人吃惊。 一个时辰左右,展昭突然向前一扑,向地上吐了一口黑血。林琳见此便知道他的内伤好了几层。 唤人打水给他漱口后,林琳便走了出去。头一回给人用内力疗伤,她很怕一不小心就将人疗成残废。 所以整个过程下来,一直不敢松有松懈。直到此时,她才觉得浑身累的厉害。 一番梳洗,林琳倒在床上便睡了过去。 一醒深沉,直到第二天被院里的练剑声弄醒,她还不知道天已经大亮了。   ☆、第49章 第四十九章 “‘安得倚天剑,跨海斩长鲸’。怎么样?不比你的巨阙差吧。”林琳披着头发站在门口,后背轻松地靠在门框上。 “确实不错,比巨阙还要沉重一些。很趁手。”展昭挽了一个剑花,笑着对林琳说道。 “你可真是铁打的,身体都好了吗?”虽然白鲜和补血药剂效果不错,但实际上却并不会让伤口真正的愈合。就算是九花玉露丸神奇,也不过是药罢了。再好也是需要调养的。 这样了还起床练剑,真的好吗? “好了七八层了。再有两天就能好透。多谢姑娘救命之恩。” “你都以身相许了,就不用这么客气了。对了,你看。”话落,林琳便用指尖挟出三根银针,飞快地向展昭打去。展昭一怔,提剑接上。 轻轻地三声碰响后,展昭竟然发现三根银针都被吸附在剑身上。抬头看向林琳,眼神示意林琳告诉他答案。 “这把剑是玄铁融了冰晶和火晶锻造而成,可吸银铁一类的暗器。可是我,我,师门的宝贝。” 林琳想说是爹娘特意打造的。可后来才想到,她已经不是郭芙了。郭靖和黄蓉也已经不是她的父母了。她的父亲是金宠,母亲是当今天子的亲姨妈。 所以这把剑,只能是峨嵋的传派之宝了。 展昭抿唇一笑,并未说什么。 也不知要说什么。 反正他算是明白了,他的巨阙是要不回来了。 “小姐,您应该梳洗了。”虽然展昭长的好,但云珠还是会想起昨天一身血污的样子。壮了胆子过来劝自家小姐时,声音都有些发抖。 她从来不知道她家高傲的小姐竟然还会功夫,刚才还拿着绣花针扔来扔去。怪吓人的。 经了云珠的提醒,林琳才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穿着。耸了耸肩,对着院中的展昭笑了笑,便回房间。 回房间洗漱后,又和展昭一起吃了早膳。席间听说展昭的目的地是京城。林琳也没有要回转的打算,于是二人便说好,他日再京城相见。 “那天将你伤成这样,是什么人下的手?”林琳昨天就想要问展昭,伤他的人是谁。但是昨天,呃,没顾的上问这些。所以今天才会早早地问出来。 毕竟之前两人的关系,林琳没有那个闲心帮着出头。但现在不同了。婚约定了,婚书下了。就连远在京城的尚书爹都送了消息去。所以,非常分的清里外拐的林琳自然是要问清楚来龙去脉。 展昭闻此,神色有些暗然,“不过是一些江湖上的事情。已经解决了。”展昭知道自己脱离江湖,居于庙堂,会让很多江湖人不耻,但是想到这些年所见。展昭更明白,江湖人行侠仗义,其实并不能在根本上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他知道他选择了一条什么样的路,更知道他放弃的是什么样的一种生活。 从此快意恩仇不在,从此...... “做为你的家眷,你确定不会牵连到我?如果真的牵连到我,我是不介意将对我有敌意的人,连根拔起的。”将一筷子竹笋条夹到展昭的餐碟里,林琳又接着说道, “算了,不吓你了。我的安全,你倒是可以放心。想要伤我分毫的人,别说他自己不好过了,他的家人,族人,我都有办法让他们一起遭罪。但是,你的那些江湖事情,只要不伤及性命,或是脸面。我都可以让你自己去处理。不过一但过了我心中可以承受的范围,谁让我不舒服一时,我绝对让他不舒服一世。”林琳摇摇头,“说来好笑,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想要保护你。真是疯了。你展昭,堂堂南侠也会需要人保护?” 说到最后,林琳自己都觉得好笑,她这份心思倒底是怎么来的呢。 展昭一手执筷,抬着头愣愣地看着面前的少女。那样熟悉的感觉,又是那样陌生的面庞。可是想要对她好,想要将她护在羽翼之下的心,竟然也是同等的强烈。 “你不要担心。以后,我会好好的。”半晌,展昭才听到自己低沉着嗓子说了这么一句类似保证的话。 ...... 饭毕,林琳和展昭便在屋内各选了一角,自由活动了。林琳最近正在迷刻章,所以找了一些鸡血石,这会正慢慢地练雕刻。而展昭内伤未愈,这会便盘腿练功。 一时间屋内甚是安静,就连云珠也悄悄地将茶水点心摆好,然后静静地走了出去。拿了绣花撑子在廊下做起了女红。 一连几日,直至展昭内伤外伤都好利索好了,两人的相处方式也没有改变。 这样安逸的生活,是步入江湖后的展昭从未有的。不需要时刻紧绷着精神,不用时刻注意形象。 在内力运转了一圈后,展昭睁开眼向房间另一侧的少女看去。阳光点点洒在她的身上,感觉连她都在发光一样。 原来便这是岁月静好吧。 可惜,他却不得不离开了。 不过此时,对于儿戏一般定下的婚约,他倒是有了几分期待。 愿那一日,可以早一点到来。 “我准备明天便离开。可有什么要我捎回家去?” 林琳听了,歪头一笑,“你就这么着急着见我爹吗?” 展昭:“......”这么不害臊的姑娘,怎么会这么招人喜欢呢? 林琳倒是没有什么让展昭稍回去的,不过为了让她那便宜老子见见展昭,还是拿了一包路上买的特产和之前闲来无事做的一件外衫,让他稍给京城的金宠。 至于金宠见到他是个什么想法,林琳是不关心的。那金宠就是个女控。闺女自己挑的女婿就算是再看不顺眼,也会认可的。 谁让他姑娘这会还在外面逛呢。若是惹急了,真不回家,可怎么好? 电视里那个金宠之所以会看不上张真,主要原因还在于金牡丹也没有看上。不然左右都是个学子,想来是一定能够有份功名的。 金老爹是有些个嫌贫爱富,但他就这么一个闺女,攒多攒少还不是给这么一个闺女。在之前林琳一顿神忽悠下,金老爹早就不会对林琳的择偶有什么要求了。 展昭骑上林琳给他准备的快马,拎着两包行李。一包是给金老爹的,一包是林琳给他准备的。 展小猫是个容易受伤的男人,无论他这伤跟他那些好妹妹们有没有关系。 所以在有了复制柜,不怕浪费的情况下,林琳趁着展昭走之前的这点时间,用那冰火蚕丝给展昭里外里做了四套衣服。黑白各两身。为了让展昭不随意乱弃,林琳还在上面用绣线绣了清洁咒的魔法阵。 所以那个包袱里除了一些盘缠便是衣服鞋袜了。展昭对于新出炉的未婚妻如此体贴入微,感动万分。 当下也不推迟,双手抱拳,飞身上马而去。 目送展昭离开,林琳一直无语地站了好久,云珠上前道:“小姐,我们进去吧。”虽然通过这两天的服侍,云珠明白了马上跑的那个人,是自家小姐自已选择的夫君,但是也没有必要一直站在这里当望夫石吧。 林琳目光诡异地看了一眼云珠,她会一直站在那里还不是因为灰尘太大,想要等到尘灰落了再走动,好吗。这姑娘倒好,直接把那些因为马匹跑出来灰都吃进嘴里了。 身上的隔离咒,还在发挥着作用,但林琳却还是带着云珠慢慢地走了进去。 送走了展昭,林琳的日子又过得平静无波。直到几个月后,林琳在路上听说了展昭和五鼠,以及白玉堂的那个通天窟气死猫的事情。 心中不悦,觉得白玉堂过于折辱人了。想了想,便打发人一路回京,一路在心中想着如何收拾白老鼠。 及到距离京城还有两百里的时候,林琳才想到主意。在一个小镇买了一套宅子,在宅子里用魔法做出一间牢房后,这才撇下下人,独自去了松江陷空岛。 因为林琳惜命,所以内力早就恢复了。就连魔力也随着内力的加深越来越充足。 包青天的世界,可不是一个只有普通人的世界,神仙妖魔,鬼怪离奇层出不穷。也因此,做为剧情人物的牡丹是有着魔法天赋的。 当然了,若不是林琳来了,金家的牡丹小姐这一辈子都可能是个普通人。 因为魔法堪比成年莉莉的原因,林琳这一次是没有骑马或是坐车的。她选择了飞天扫帚,一夜便飞到了松江。 清晨,进入空间休整了一番。这才一路向码头奔去。 “船家,这船可能去陷空岛?”林琳在一个身材瘦小,面黄肌瘦中年男子身边停下。 那男子正是蒋平,看到一身侠女打扮的林琳,很是惊艳一番。林琳穿的这一身还是当初斩杀三只流浪吸血鬼的样式。也因着这一身行动方便,所以每每出行,林琳都会穿这种样式的衣服。虽然衣服的颜色不同,倒也是她的一个特色了。 这一身衣服,其实并不多稀奇。只不过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很有一种异族风情罢了。 “姑娘去陷空岛,是有什么事吗?”蒋平在心中不断的想着这姑娘去陷空岛是干什么,老五的红颜知已,还是老大的私生女? “你是?”虽然林琳知道这人不是单纯的船夫,毕竟船夫没有几个有这么深厚的内力的,但是林琳也不会想到这人便是翻江鼠蒋平。 “在下蒋平,无事时常在此处摆渡。”蒋平对着明显有江湖人风格的林琳抱了抱拳。 林琳将手中的玉萧一横,行了一个江湖礼,“原来是蒋四侠,这厢有礼了。我姓金,是展昭的未婚妻。日前听说锦毛鼠白玉堂对我家夫君热情款待,所谓来而不往非礼矣,因此,今日便是来回请的。不知白五侠可在府中?” 蒋平:“......”他就说老五做事不地道,这回好了,人家婆娘找上门来了。可男人的事情,又什么时候让女人插手了。这不是胡闹呢嘛。 可是蒋平看着面前的少女。不过十四五岁,娇俏可人,重话也就说不出口了。 “蒋四侠,白五侠可在岛中?” 蒋平点头,“金姑娘请吧。日前的事,是老五不对。我这当哥哥的替他陪不是了。”说完让开身子,让林琳上小船。 林琳听了这话,笑了笑,这是欺负老实人呢吧。什么时候坏事做完,陪个礼,道个歉就可了案了。 展昭好脾气,她可不是。她可是正经的难养也呢。 “蒋四侠说笑了,我已经多日不曾见过展昭了。听到江湖上传闻,展昭应邀前来做客,受到白五侠的热情宽款待。我心里感激不尽。又常闻,白五侠武功高强,为人仗义,快义恩仇。今日家下特备宴席,诚邀白五侠赏光。也不知这白五侠肯不肯赏光呢。” 蒋平:“......”,一脸的巧笑嫣然,却说出这么杀气腾腾的话来,好胃疼。 “江湖中人谁不知道陷家岛五鼠的名号,都说上阵父子兵,打虎亲兄弟。五位大侠虽非亲兄弟,却情如手足。实在让人羡慕。可怜展昭和小女,竟都是独生子女。平日里连受个委屈,想要找个人帮衬一把,都不行呢。蒋四侠真是兄弟情深,着实羡慕人呢。还是我与展昭没福气呀。” 蒋平一下子脸就被羞红了。这姑娘话里话外都在说他们哥儿五个仗着人多欺负展昭一个呢。 虽是事实,可这事,真是不好听。 这姑娘说话咋就这么不中听呢?   ☆、第50章 第五十章 船行不过一刻钟上下,便到了陷空岛的岸口。蒋平将船拉横,先跳了下去。然后在木栈道上看着身后的林琳。 林琳脚尖一点,轻轻地跃了起来。双脚似走在平地一般,左右交替地走上了栈道。 “好身法。”蒋平见此,不禁大赞。就这轻功,也配的上轻功高妙的展昭了。 怪不得这姑娘敢一个人行走江湖。 “过奖了。”武当的纵云梯虽然没有桃花岛和九阴真经上的轻功美妙,但却最适合这种上下船的身法了。 毕竟别的轻功只有飞起来,才会看到是不是好看,是不是巧妙。而纵云梯却是运用自身的内力于脚下,然后使用时如登云梯,如履平地。 再说了,没有三两三,谁敢上梁山。要不是对自己自信,她也不会单枪匹马的独闯险空岛了。 以林琳阴暗的心思。就算是这个时候她自己没有踢馆的本事,她身后还站着尚书府呢。 金家老爹可能没有啥本事,但是庞家的姨父呢。将来成为贵妃的表姐,太后的姨妈。借力打力,或是借势而为,总要让这险空岛吃上一回亏。 不过那样一来,事情可能就要闹大了。对于展昭的名声也可能不太好。但现在就不一样了,展昭十几岁的未婚妻来踢馆。丢人的可不是她们俩口子。 在林琳看来,无论是白玉堂的没事找事,还是险空岛的其他四人将计就计,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们自己把自己当成了耗子。就不想让别人当猫了。 你们是自己封的。可展昭呢,那是天子封的。 是说能推开就推开不要的吗? 一群不明事理的家伙。 还有那个白玉堂,不过是有个那么两下子,就真的当自己天下无敌了。给别人带来多少麻烦呢。 中二病后期重度患者。 “金姑娘师出何门?这等身法,蒋某还是平生首见。”蒋平自认也是老江湖了,却是没有见过如此轻功的。 “东海桃花岛。”那么点的年纪,还平生首见。真能充大。 “什么是四哥平生首见的,也让我瞧瞧。” 就在林琳说出师门的时候,一声爽朗的男声也插话进来。林琳顺着声音望去,看到的便是一身白衣斜靠在树下的男人。 用后脚跟想,能叫蒋平四哥,又一身白衣的。不是白玉堂,又是哪个。 林琳上下打量白玉堂的时候,白玉堂也在打量着林琳。 十四五岁的少女,粉面桃花,俏然而立。发插粉紫色绢花,点点珍珠隐在发间。岛上的风吹着额着的碎发,与一条围在额前的珍珠琏子互相辉映着,美丽中带着婉约,抬头时,耳中的明月珰也在摆动着。白玉堂的心中突然想起了那句,‘还君明珠双泪垂’的诗句来。 晃了晃脑袋,白玉堂接着往下看,一身淡蓝色绣了一些小朵牡丹花的衣裙,外面套着一件黑色的珍珠领扣的外衫。 外衫发着暗哑的光,看着便不是凡品。 腰肢纤细,盈盈一握。下着一双厚底白靴,靴子的前端鞋面上,左右两侧还用珍珠编了小花缝在上面。再说那小小的脚,衬在白靴里,更显精致。也因厚底,显出了一份窈窕。 手握玉萧,萧上挂着的穗子,竟然也是几色珍珠编制而成。 这位姑娘很喜欢珍珠吧,不过人倒也如珍珠。 这便是白玉堂对林琳的第一印象。 “五老过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金姑娘,展昭的未婚妻。”说完,又转头对林琳道,“这便是我五弟,锦毛鼠白玉堂。” “原来是那只臭猫的未婚妻。来我这陷空岛做甚?白五爷可没下帖子。”一听四哥说这位姑娘是展昭的未婚妻,白玉堂俊俏的眉毛,便挑了老高。 林琳哼笑一声,“展昭脾气好,不愿意计较什么。我却不然。我这人最是护短,小心眼了。听说了通天窟气死猫的事情,这才赶了过来,还是那句话,来而不往,非礼矣呢。特特邀请白五侠去舍下做客,不知白五侠赏光否?” 林琳这辈子最讨厌白玉堂这种人,把别人的容忍,当成自己不要脸的资本。都天生爹娘养的。凭什么惯着你。 展昭何辜,凭地什么就要受完你的折辱,还要化什么玉帛。想的好事。 你打人一巴掌,别人接了,还想要白打。哪来的买卖。 “喝,这是找场子来了。行呀。你要是有本事,五爷跟你走一遭也成。这要是没本事。我就留下你,让那只臭猫来赎人,如何?”刚才的好心情,被林琳这几句都破坏了。本来对女人也不会出手的白玉堂,倒是起了为难的心思。 “老五,说什么浑话呢。金姑娘,当初的事情,是我们哥儿几个不好。展昭宽厚,不追究了。你看这事?不过姑娘大老远的多一回陷空岛。不如留下做几天客?也好让我们尽一番地主之情。” 蒋平心里,对于展昭的事情,却实还有些过不去。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由展昭的未婚妻找上门来。 但人家姑娘只身来此,他们更不应该做什么。不然那真是妥妥的欺负人了。就算是不被江湖朋友鄙视,也会从此跟展昭交恶。 “是呀,刀剑无眼的。再伤了你。别人还不得说你白五爷不仗义。” 林琳呵呵一笑,“白五侠这是跟谁爷来爷去呢。这一山还比一山高的。以白五侠的能力,现在称爷,为时过早了吧。再说了,不是本姑娘狂妄,这刀剑无眼,伤的是谁,姑娘还真是不担心。”顿了顿,林琳对着一旁的蒋平又说道, “我也知展昭脾性,总想着以和为贵。可很多事情却并非如此。就以白五侠来说吧。少年成名,一身武艺高低暂且不说,却是浑身是胆。这样的人,蒋四侠不担心将来踢到铁板吗?这江湖,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可并不是所有人都如展昭一般好性。呵,受了委屈也没有个兄弟讨回公道。当然就更没有,欺负了人还有兄弟上前来要求被欺负的人‘以和为贵’了。” “至于教导白五侠的事情,蒋四侠放心。我不收学费。我也可以保证,绝不伤了白五侠的性命。展昭都不追究的事情,我也不想说什么。不过,是想要好人做到底。教一教白五侠做人的道理罢了。”说完,眼带挑衅地看着白玉堂。 今天姐就要教你个乖,别天天的把自己当爷,真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 蒋平被林琳的话,说的一愣。这姑娘这才是真真的狂妄吧。 以后再不能这么说五弟了,委屈他了。 相对于蒋平的愣怔,白玉堂却被林琳的话激起了火气,但好歹还有一些理智,并没有出手攻击林琳。林琳见此,倒是觉得白玉堂还不错,至少风度还没有都丢尽。 但白玉堂不出手,可不代表林琳不会出手。林琳一个快闪,直接点了蒋平的穴道。蒋平睁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他在江湖也是响当当的人物,今天竟然让人点了穴道,却都反应不及,这如何能让他相信。 不过蒋平也自知,他的武功不及白玉堂。但白玉堂却也没有想到林琳说出手就出手。连个招呼都不打。 于是在林琳点了蒋平穴道后,白玉堂立即伸出手向林琳攻去。一面回身将蒋平护在身后。 林琳又不是冲着蒋平来的,自然不理他。所以,见白玉堂出手,直接以萧代剑,向白玉堂的攻去。 此时的白玉堂也不讲什么风度了,林琳的身法奇快,根本不是白玉堂讲风度的时候。于是抽出剑也扭身上去,剑与萧碰撞,剑不损,萧也无损。这让白玉堂对着林琳的萧都有些好奇了。他的剑,可不是普通的剑,而这萧竟然文丝不裂,可见其硬。 林琳的萧是经过马丹娜加持过,又被斯内普施过永久防护咒的。就连萧上的挂穗都是林琳弄的魔法阵。其坚硬的程度,不是林琳自夸,除非来重炮导.弹,别的还真的不能将其弄损呢。 话说两人你来我往数十招,看得蒋平大呼过瘾。真没有想到展昭的未婚妻小小年纪,武功竟然如此深不可测。看来是他小瞧了这姑娘。人家姑娘敢只身来讨公道,自然是有备而来。看来他们家老五这回是踢到铁板了。 他武功不及老五。但眼力却是有的。这姑娘轻轻松松,可老五倒是看着有些吃力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姑娘三招里,只有一招是压服老五,其他两招都是逗老五玩呢。 估计老五也是看出来了,可是却是没有办法,只能如此焦灼着。 “白五侠,拿出你称爷的本事来呀。您就这么点能力?可别让小女瞧不起呀。”林琳又是一腿揣在了白玉堂的小腿上,气不死人的说着。 一会儿,林琳又喊道。“这一招真不错,再练上个几年,白五侠走到路上,也就不担心被哪家的小童打劫了。” 又一时,林琳用玉萧将白玉堂的剑反挡回去,笑得好不得意。“白五侠功力真真是深厚,可这称爷的脸皮,想来比这功力还要胜上一筹吧。” 白玉堂不经气,被林琳连忙打趣下,出剑更是没有章法,败意比之最初更是明显。看得蒋平连摇头的力气都没了。 “白五侠小心呀,这刀剑无眼,再伤着了自己,您可就没有机会再称爷了。” “死丫头,闭嘴。五爷今天不收拾你。就跟你姓。”白玉堂一个快刺直逼林琳门面。 林琳转身一躲,同时伸出脚。轻轻一绊。白玉堂便原地翻了个跟头。 “我与展昭尚未成亲。这义子的名份,我需要跟展昭商量一下。白五侠莫着急呀。” ...... 一时半刻的,倒也没有什么,林琳抽空看了一眼天色。想着再打下去,回岸的时候,天就有些晚了。天晚了,谁知道会不会走冤枉路呢。 当下林琳也不恋战,直接一个扫堂腿,将白玉堂横踢到不远的树下。 白玉堂后背撞到了树干上,弄得树上的叶子纷纷地落了下来。而蒋平也在那里看得眼睛直抽抽,这得多疼呀。 这丫头也太悍了些。 这是不掺假的打击报复呀这是。 他们哥五个当初也没在展昭手底下占到便宜,怎么这会就变本加利的折腾俺们老五呢。 那东海桃花岛究竟是个什么门派?门下弟子武功竟然如此之高? “今儿,小女多有得罪了。就当是...盛情难却吧。还请蒋四侠不要怪罪。刚刚白五侠也说了,若是有本事,尽可以带他去舍下做客。既如此,小女便先告辞了。四侠放心,好酒好菜,绝不伤他丝毫。保证让白五侠乐不思‘鼠’。” 林琳嘴里的鼠,估计蒋平是想不到的了。不过在不久以后,相信白玉堂会亲身体验到的。 此时蒋平还在为林琳嘴里吐出来的‘盛情难却’,感到不可思议呢。这得多厚的脸皮,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真像是这丫头刚才说的,小心眼,爱记仇。当初他们逼着展昭来此,现在这丫头竟然几倍的奉还回来了。 真是现世报不爽。 这厢林琳说罢就解了蒋平的穴道后,又解下腰间的白色鞭子。向白玉堂挥去。白玉堂无力躲避,直接被缠住。 白色的鞭子一头握在林琳手中,一头直接缠在白玉堂的腰上。一使劲,林琳便施展轻功,向江中飞去。 直到此时,蒋平和白玉堂才发现,一直被林琳缠在腰上的白色腰带竟然是根鞭子。 这姑娘出门倒是底是带了多少武器呀。 而最让蒋平和白玉堂郁闷的是他们竟然就直接站在渡口跟这姑娘打了起来。 整个陷空岛上那么多人,竟然这么半天都没有出来一个。蒋平气闷地看着被林琳托着的白玉堂,无法只得向岛内奔去。他一个人可拦不下这姑娘,尤其是看到这姑娘直接用轻功踏水而去,他们家老五在水中被拽着时。 金姑娘呀,我家老五不会水的。你就不能把鞭子抬得高一些? 蒋平看着自家五弟的脑子在水中起起伏伏,一口一口地灌着湖水,往日不觉得怎么样,但今天着实是心疼了。 展昭他媳妇也太厉害了些。 这姑娘太彪悍,也不知道这展昭是从哪里寻来的媳妇。 他们家老五不会水,这么趟河过岸岂不是要了他半条命。 唉,这一回是真的踢到铁板了。 展昭他媳妇,一战封神呀! 这外人他管不了,可这馅空岛的下人呢?就没有一个会喘气的去报个信吗? 蒋平不知道,他们二人一上岸,岛上的仆从便发现了。只是当后来他站在那里,看着白玉堂和一个姑娘斗武时,也没有一个人出来。只能说这岛上的人都没有想过二对一的情况下,他们的两位大爷还打不过一个小姑娘。 因此,还就真的都没当回事的该干嘛,干嘛去了。 且不说蒋平一路向着主屋奔去,将家中的另三位兄弟都找了出来,说了展昭未婚妻上门将白玉堂拖走的事情,又要如何应对,如何寻人,如何寻找展昭时,林琳也在飞了一刻钟左右到了之前上船的地方。 还好,没走冤枉路。 还好,功夫底子没落下。拖着个人,也和来时坐船的时间一样到岸呢。   ☆、第51章 第五十一章 上了岸,林琳才解下白玉堂腰间的鞭子。而此时白玉堂早就因为晕水而晕了过去。 当然这是林琳自以为的原因。 她压根就问记,白玉堂除了晕水以外,还有可能是喝水喝多了胀晕过去了。不过总的来说,白玉堂也算是命大了。 竟然并不需要人将腹中积水压出来,而能够自行醒来。 当然抛开这些外,也幸好此时没有人认出如此狼狈的人竟然是白玉堂。不然白玉堂的脸面是不用要了。对于一个特别爱面子的人来说,那是多么沉重的打击。 ...... 林琳看了白玉堂一眼,点了睡穴后。便在渡口租了一辆车进城了。 幻影移行的咒语,林琳早就会背。莉莉用的时候,她就听过。来到这里,这具身体的魔力因着林琳内力的深厚也加强了不少。所以这种高级魔咒,林琳使出来是毫不费力的。 只是现在是白天,无论突然出现,还是突然消失,都不太好。于是让那辆马车将自己送到离渡口不远的小树林后,林琳便拽着白玉堂下了马车。别看白玉堂昏睡着,但一个轻身咒,却是让林琳省了很多的力气。 但林琳宛如大力士一般的生托着一个爷们的样子,却也吓到了马车夫。收了钱,连忙架着马车跑远了。 林琳也不在意,仍是托拽着白玉堂往树林深处走去。直到人际罕至,再听不到官道上的声音才停止。 喝水,吃饭,打坐休息。林琳有条不紊地做着这一切。直至天色大黑,林琳才拽着白玉堂使用幻影移行去了之前买的那处宅子。 头一回自己使用幻影移行。总会有一些不太稳妥的现象出现。这不,林琳自己倒是还好,没有缺什么少什么。倒是白玉堂可怜了些。 头顶少了一大块头发,露出来了青色的头皮。十根手指竟然丢了四只手指甲。粉嫩的肉就那么露了出来。看着也怪可怜。 林琳东看看西看看,有些个不好意思。再看到白玉堂那个狼狈的样子,头一回觉得自己可能下手重了一些。 她还真的不知道原来幻影移行会有这样的后果。以前被莉莉或是斯内普带着时,也没事呀。看来以后可不能在自己家人面前使用不熟练的魔法了。 将白玉堂丢给下人,让人给他梳洗一番,便将人送进了之前特意为他准备的房间。 那是一间非常宽大的房间。但从上到下,都被林琳施了魔咒,别管白玉尝多厉害,还是五鼠多本事。没有金钢钻估计也休想让白玉堂走出这间屋子。 屋子的正中央,摆了一张大木榻,然后是一个圆桌和两把圆凳子。噢,在木榻的另一侧,还有一个马桶。 这些东西被放在一个白线画成的圈里。而圈外,便是林琳特意让人或抓,或买的三百只老鼠。 老鼠进不去圈内,白玉堂倒是可以从圈内出来,但是却出不了这间屋子。也就是说,在未来的日子里,白玉堂将会和这三百只老鼠相亲相爱的呆在一间房子里,过上一段‘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 而且在房间的里面,林琳还用魔法做出了一个只在晚上发做的海底玻璃幕。怎么说呢,就是那种在现代大家去海底世界看到的那种。 晚上,下人们都不会去白玉堂的房间,所以魔法启动后,白玉堂整个感觉就像是在海底一样。四面八风都是水。 最缺德的是林琳竟然在放置马桶的地方,用魔法弄了一条好大的乌鱼。一但晚上白玉堂想要解手,那个乌鱼张着触角就会直勾勾地看着白玉堂。 吓得白玉堂只得一直憋着到天亮。 将一个晕水的人,放在海底。那真的是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 至于什么时候,林琳会放他出来。这个林琳还真的没有计划。 要不弄只猫来,什么时候猫把那三百知老鼠吃光了,就放他出来? 一只猫一天就算是吃上三吃,估计也要吃上小一年呢。难道她要把白玉堂关上一年? 不太人道了吧? 要不再多几只猫来? 林琳一边歪着头想着圈养计划。一边在心理腹绯白玉堂没事找事,给她出了个难题。 见天的为这些没用的事情,争来争去的。大老爷们的,也不知道干点正经事。但愿有了这次的教训,白玉堂能收敛些吧。 林琳将白玉堂丢到那里,便不管了。一日三餐自有下人从特意留出来的口中送进去。现在的林琳,正与从京城寻过来的家丁问话。 “小姐,老爷请您早些回去呢。说是宫里的太后娘娘召见。呃,若是小姐还不想回京城,再在外面玩一阵子也使得。不过老爷还说了,要过年了,怎么说外面也不如家里舒服。还有小的出来时,老爷让小的将前儿新得的缎子和大毛披风给小姐送来。老爷吩咐小姐,在外面切不可委屈了自己。......” “爹的身体如何?现在正值换季,爹房里可还暖和?京城还有什么消息?”林琳看着下人们送过来的布料和大红色的披风,心里也有些喜欢。她好久都没有感受过来自父亲的关爱了。 “老爷身体好着呢。府里在小的出来时,便都烧了起来。就连小姐的屋子,老爷也吩咐了,每日点一炉。以免小姐长时间不在积了湿潮。噢,小的该死,正经忘记了大事。庞家的表小姐,进宫了。是太后娘娘亲点的。说是皇后病了,一进宫便封了贵妃呢。就连表少爷也封了安乐候。” 林琳听了,皱了下眉。这庞家隆宠太过了。所谓过犹不及便是如此了。都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虽庞家与金家有亲,但真的出事了,就算金家可以避免牵连,但最终也是孤掌难鸣。 这些且不说,只这两位表姐弟,跟牡丹是一同长大的。关系亲密的胜似亲姐妹。尤其是庞昱,林琳走的这一路上,凡是遇见好玩的东西,都会带给他一份。而他也是如此,无论是什么好东西,千里迢迢地也要送到林琳身边。 表姐更是如此,林琳现在身上的这套珍珠,就是表姐派人送来。原因只不过是林琳在信中偶尔提了一句,她现在喜欢珠玉,不喜欢金银了。 于是表姐便收刮了一匣子的珍珠和各种宝贝玉饰快马加鞭的送到林琳手中。这份情谊,林琳如何能不心领呢。 看来回京势在必行了。只是这白玉堂她才刚抓回来。难道就这样放回去? 哼,这怎么可能。 不过倒是可以写信给展昭,让展昭出现来寻人,也可以让老鼠们领展昭个人情。这种先被人未婚妻打一巴掌,然后人未婚夫又送一颗甜枣的事情,想来五鼠应该知道以后如何对展昭了。 “我这边都好,再过几天我便回去。你先回京跟我爹说一声。然后再帮我去开封府送封信。噢,还有我这给表姐和表弟都准备了一份礼物。你将东西也稍给我爹。让他派人送进宫去吧。嗯,算了。东西不用送了,你就直接帮我捎封信给开封就行。” 林琳突然想到若是捎东西回去,有些心不诚的样子,而且就算是捎东西,也不能只捎那么两个人。还有太后和那位便宜的皇帝表哥的。 那仆人点头应是,便下去等了。 林琳让云珠拿来笔墨,提笔写下两封信。一封是给尚书爹的,一封是给便宜未婚夫的。 给尚书爹的那封,就是说听到了消息,心中高兴。她会尽量往回赶的,并让金老爹注意身体。给展昭的信,除了问好外,就把自己现在的住址和她将白玉堂和老鼠关在一起的事情也说了。 还说了白玉堂跟女人打架,没有风度什么的。 这姑娘是完全忘记了,她把人家白玉堂打成狗熊的样子了。 林琳的信,正好是在四鼠便寻不到白玉堂,到开封府找展昭的时候到的。 此时展昭已经从四鼠,或是说当事人蒋平的口中,知道了林琳上门踢馆为他打抱不平的事情,心中既是感动又是须臾。 曾几何时,也有人会心疼他到这样的地步?自从父母和堂兄去后,就再也没有人想过,他也会委屈。他也会伤心难过了。 南侠展昭也只是一个普通人。 展昭从见到那个少女的那一刻起,心中便起了涟漪。总觉得好熟悉,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还有一种,必须要抓住,再也不能放弃的强烈欲.望。 然后他顺着自己的心,在少女以婚约开玩笑的时候,不加思索的应了下来。虽然话后,有些后悔,但那一丝的后悔,却及不上满心的终于抓到的感觉。 不过后来,自己听说她曾经有过婚约的事情时,心中竟然升起了一股惊涛骇浪。想要燃烧一切,想要大声咆哮的感觉。 这么陌生的感觉让他害怕,也让他惶恐。所以,在之后,伤势渐好,便马不停蹄的离开了。只是这一走,便又开始了噬骨的思念。 “展兄,可否相告贵未婚妻的下落?”陷空岛四鼠看到展昭听了蒋平的话失神不语,都有些着急。 展昭歉意一笑,“实不相瞒,展某最后一次见她,还是几个月前。” “那她家在何方?我们直接去她家?”卢方问道。 “她家便在这开封,只是她外出游历,此时并不在家中。不过她并非胡闹之人。白兄弟的安全,诸位大可放心。” 蒋平听了这话,很是赞同。“这话很是,那金姑娘功夫高深,老五不是她的对手。若不是好想要给展兄出口气,估计就算是这姑娘当场杀了我二人,我二人也无还手之力。只是,总要知道老五的下落才是。” “都怪展某治家无方,但展昭可以向诸位保证,当初展昭并未受到什么伤,她应是不会伤了白兄弟性命。只是,白兄弟难免要遭点罪了。” 那姑娘的武功有多高,展昭虽然没有真正的施全力比试,但也知道绝对在自己之上。而且古灵精怪的,还不知道会想什么法折腾白玉堂呢。 “唉,老五现在都快成整个江湖的笑话了。也不知道这姑娘会怎么找平衡呢。毕竟这通天窟之事,老五做的也是太不地道了。想来那姑娘可是气得很呢。” “她不会弄个通地洞气死鼠吧?”韩彰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 展昭闻言,将拳抵在嘴边,掩住笑意。 还别说,这姑娘说不准还真的难干出来。 韩彰的话,不止展昭听了。其他三鼠也听了。别人是不是这么想的,蒋平不知道,但蒋平却还记得那姑娘说了两遍‘来而不往,非礼矣’。可见是真的有此心。 蒋平唉气一声,把这细节说了出来。包括展昭在内的五个人,一时间都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见过姑爷,小的是金府的,替我家小姐给您送信来了。”关于展昭和林琳这份婚约,已经小范围内传开了。 至少开封府和金府的人是都知道了。   ☆、第52章 第五十二章 自从和展昭玩笑似的定下婚约后,林琳便将此事写信给了孝女爹金宠,金宠接到信,吹胡子瞪眼睛好半天。但对于女儿信中所提的人,却是有些耳闻。 当日南侠,后被皇上封为四品武官。虽然是个武官,但却是个四品。这比成为状元后的六七品官起点高了不少,可这人是开封的包黑子推荐的。那么一块又臭又硬的碳头,能选个什么好人。 虽说是御前,可却直接供职开封府,这等级别看是四品,但跟宫里的那些四品,还是差了一些的。 同样都是侍卫,皇帝身边的和大臣身边的能一样吗? 你瞧瞧那个王干,谁不给他三分脸面。 再瞧瞧跟着包黑子在开封府的展昭,谁不知道这包黑子专业得罪人都跟吃馅饼似的。 不过,苦中做乐,至少姑娘没给他找个白衣,商贾,农户什么的。可金宠这心里就是气不平。 金宠独自运了几天气,终于消了气,也认了姑娘给找的女婿。毕竟那是姑娘自己相中的。还有啥好说的。 可这口气还没舒服几天,那让金宠火大的人,竟然登门拜访了。 看到来人,金宠倒是理解自家姑娘为啥要挑这么一个人了。 一身四品武官大红官服,倒是神采奕奕。相貌不也错。配的上自家姑娘了。随后又看了姑娘的信和东西。再看看这展昭倒还是个知礼的。知道第一次拜访,竟然也是带了厚礼。 除了一些点心茶酒等物,还有一块上好的砚台,和一本名家真迹。这份礼物到是让金宠这个以读书出仕的人,心下满意。 其时,这份礼物自然不是展昭能想到的。这还是公孙策知道了展昭要去拜访岳家,才帮着准备的。就连里面的名家真迹还是包拯出的私房呢。 因为金宠的孝女症,还有第一次展昭拜访的成功性,金宠也算是认下了这个女婿。只是后来的事情真真是事赶着事,一时之间,金宠倒也忘记大肆操办了。 先是状元陈世美抛弃糟糠,杀妻灭子,然后便是真假状元,王丞相痛失女婿。这些事情一出,直接让金宠对状元一类的文人,起了反感。也让展昭的身价在金宠心里大大的提升了。 后来又出了狸猫换太子一案,其中开封府也是出了大力的。因此,金宠一个高兴便让下人们直接喊了‘姑爷’。 至于展昭这边,李太后还真起了让义女选展昭为婿的想法。可惜一问起来,竟是已经有了未婚妻,而那人还是她的亲外甥女。 于是此事,便不了了知。但这也加重了李太后急着见牡丹的心。 牡丹的娘便是李太后最小的妹妹。俗话说长兄为父,长姐为母。李太后对牡丹的娘那是真习疼到了骨子里的。 可惜,李家一脉连遭打击,牡丹的娘在生产时,那郭槐竟然私下里拦截了太医,以致当误了医治,让其难产而亡。这是李太后一生的痛。 不过因着种种原因,林琳和展昭的婚事,便只是小范围的传播。朝堂如此,江湖人更不是不闻了。 今儿一小厮进来便喊展昭姑爷,屋中的四鼠立即眼放精光。这便是那丫头家的下人了? “哎,小子,爷问你。你是哪家的?”徐庆用刀敲了敲茶几,粗气粗气地问地中央的小厮。 小厮一吓,抬头看去。喝,这人咋长地这般吓人? 但这小厮虽是心中恐惧,但是却什么也没说。只是抬头看着展昭,再也不理徐庆。反正他相信自家姑爷才不会让自己受伤呢。 “这是礼部尚书家的下人。”展昭笑着替那小厮回了徐庆。 且不说徐庆,便是卢记,蒋平三人,都不约而同地皱起了眉毛。难道那姑娘竟还是官宦之后?这比胡子还胡子的土匪性格,竟然还是大家千金? 众人都看向展昭,俺们读书少,你可不能骗俺们呀? 说好的大家闺秀温婉知礼呢?说好的官家千金千娇百媚,娇弱点点呢? 泥嘛,大家千金要都是这样的,谁还敢娶回家当媳妇呀? 还礼部尚书家的小姐。 礼部.尚书? “对了,展兄弟,我怎么听说那个礼部尚书的亡妻是当今天子的亲姨娘,现在李太后的亲妹妹,那金姑娘岂不是当今天子的亲表妹?” 展昭点头。 四鼠:“......”这就是纯粹的皇亲国戚呀。 泥嘛呀!四人突然想到,以这姑娘的护短个性。若这姑娘没有那一身高到吓人的武功会不会说动皇帝出兵围剿陷空岛为展昭出气呀? “那丫,呃姑娘说是师出东海桃花岛。我虽不知那是个什么地方,但这也太,”本以为是个江湖中人,却没有想到呀。 “先不论这个,展兄还是先看信吧。也许信中提到些什么。”卢方现在最上火的事情便是白玉堂了。只要能找到人,谁管那姑娘出身何处。 别说是皇帝的表妹,便是亲妹妹,也不用他们娶回家。管他的呢。 展昭打开信,迅速地看了一遍。及看到关于白玉堂的那段时,强忍着笑,将信递了出去。 卢方接过,脸上一片青一片红的。气也不是,笑也不是。蒋平几人好奇怪,连忙看去。 半晌,蒋平才道,“这是真把哥们当成老鼠了。还猫鼠一家亲?这能亲的起来吗?”老五嗜白,又有洁癖。也不知道这几日是如何过得。 只要一想到要和满屋子的老鼠呆上几日,蒋平浑身的汗毛都要立起来了。这还不提林琳特意放进去的三只家猫呢。 “你且回去吧。跟你们老爷说,我稍后亲自去接你们家小姐回京城,请他不要担心。”展昭打发了一直站在屋里的小厮后,又对众人说道,“对不住各位了,现在既以知道白五侠的地址,待我和包大人请过假,便陪诸位同去。” 这事于情于理,展昭都要陪着走一遭。总不能让牡丹一个对付五个人吧。 而且,他若是不去,牡丹可不一定会放人呢。 卢方忙道麻烦,蒋平却觉得展昭跟着去完全有必要。那姑娘的功夫有多高,他这个直面旁观的人最有感触。 老五是他们兄弟中武功最高的,但在那姑娘手里打压老五跟玩似的。他们兄弟四人,便是去了,也是白给。 若是人家真不想放人,还得展昭出面。 ...................................................................................... 展昭出面,一个顶三。这话是真真不假。五人一路快马加鞭,终于赶到了林琳暂时栖身的小宅子。 再那里终于是见到了被折磨的有些神情憔悴,精神涣散的白玉堂时,几人对林琳折腾的人手法,算是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当他们一行人到的时候,正好是午饭时分。林琳见到展昭,高兴地上去问着离别之后的事情。展昭也温和地回应着她。 金家自从认了他这个女婿,每月都会送上一些衣服和生活物品。就连月例银子,金家新上任的管家也给送上了一份。展昭本不愿意收,但人家管家说了,这是府里主子都有的份例。一听这话,展昭也不好再推托。 人家把你当自家人,你这么往外推,推的是银子还是身份。不过这也让展昭对金老爹的贴心更加的感动。 有家,有长辈疼爱的人,才是宝呀! 也因此,展昭虽忙,但每逢休沐的时候,都会去拜访金宠。陪着说说话,下下棋。或是一起钩个鱼,吃个饭什么的。 展昭的生活充实了,金宠的生活也充实了。除了双双思念那个不着家的姑娘外,倒是相处得分外和谐。 “哎哟,我说金姑娘。咱五弟在什么地方,还是叫他出来见见吧。”在互相见过礼后,蒋平看到林琳故意拉着展昭说话,避口不谈白玉堂的事情。终于在等了半天后,焦急地问了出来。 林琳转头看了蒋平一眼,笑眯眯地道,“真是怠慢了。蒋四侠快喝茶,快换上前儿送来的,就是宫里赏下来的那个上好的西湖龙井。云珠,”说完向门外喊了一声,云珠应声进来。 “你去厨下看看,今日姑爷的几位贵客来临,让他们捡拿手的上来,可不好失了礼数。”说完还邀功似地看了一眼展昭。一脸快夸我,快夸我的样子。 展昭摇头一笑,“白五侠也来你这做了小半个月的客了,是时候回去了。再说,太后娘娘还急着召见你呢。不好总让她老人家久等。不如明天跟我一同回京?”虽是第二次见面,但展昭却不知为什么对着林琳总有些熟念的感觉。 “瞧你这话说的,让人听了还以为咱们不好客呢。这马上就到了冬底,快过年的时候,何不留了白五侠过了年再走呢?现在就请人家客人走,传出去多不好呀。” “不,不,不,没有不好。真的,没有不好。是我们想老五了。这才来接他的。真的不是金姑娘不好客。”蒋老四一听林琳还打算将白玉堂扣到过年后,立即就跳了起来。 “是呀,金姑娘。五弟性子不好,做事鲁莽。有得罪之处,还请姑娘大人有大量。他叨扰了姑娘这么久,也是时候回去了。”卢方这位耗子头,也低头了。 形势比人强,不得不低头。 其他几只耗子,也在蒋老四那里知道了林琳的根底,所以这会无论心里怎么想,嘴上都不会出言挑衅。 “牡丹,陷空岛几位兄弟来接白兄弟了。你就......”展昭其实也知道面前的姑娘写那封信来的用意。不就是要让五鼠领他一份人情吗,若是真的想要留白玉堂过年,估计这姑娘都不会现在漏一丝的口风。 这么护短的姑娘。真是一下子就钻进了他的心砍里。再也出不来了。 让他的整颗心,都化成了蜜糖。 他的姑娘,他的......妻。 听到展昭的话,林琳故意歪头想了想,“那好吧,我听你的。几位大侠是在这里等着白五侠过来,还是跟我一起去请了白五侠来?”林琳给展昭去信,本意也是如此。即是到了此时,便准备放人了。 卢方几人均表示去白玉堂的地方。展昭见此,看向林琳,林琳一笑,道了一句无妨,起身拉着展昭的手,便走了出去。 展昭低头看了两人相牵的手,不自觉的握紧了。而林琳这个举动,其时真的只是下意识的,她好像怕此人跑掉一般的下意识。 不过即牵在手里,林琳也就不会再放开了。再说了,主动出击也不是男人的专利。 这男人,她要了。谁敢拦着? 至于这男人生命中的桃花?不好意思。都坎了! 一行人跟着林琳走到了一处厢房停了下来。几人都是练武的,只是站在院子里,便都能听到里面老鼠的唧唧的叫声。 噢,除了老鼠的叫声,还有猫的叫声。以及,尖牙咬碎骨头的清脆声。 这是......这是某只猫进食的声音? 是的。相对于几人的拆测,白玉堂每天都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 非常的血腥和恶心!以及挑战人的心理承受能力。 林琳一挥衣袖,用内力打开了那沉重的六扇大门。一时间,屋里屋外,所有人都看了个清楚明白。 屋中还剩下不足百只老鼠。三只猫,有的正在进食,有的正在捕猎。但这些猫和老鼠都围在外围,并未进到白玉堂所呆的区域。 白玉堂眼下黑青,显见是多日不曾好睡的样子。被喂了软筋散,此刻正是身软乏力的时候,所以抱着被子靠在榻上,双眼直勾勾地看着面前的老鼠。 不过衣服倒是干净整洁的很,可见是没有外伤的。 但这种日夜被老鼠包围而弄成的神精衰弱却是比外伤还要难治。 所有人都震惊了。 震惊于林琳的手段,震惊于白玉堂的狼狈。 最让人震惊的却是这些老鼠便是门开了,也不曾跑了出去。 众人一脸惊骇地看向林琳,就连被牵着手的展昭也是一脸不解地看着她。 她是如何办到的? 其实在林琳看来,最难的却是如何让那些家猫不把老鼠都一口气咬死了,再一只一只地吃掉。 那么多的老鼠,以猫的天性,都是要全部咬死再就餐的。为了白耗子,她也是用了很大的心力地,好不好。 不过林琳知道,她就算是说出来,五鼠也没有一个人会感激她的。   ☆、第53章 第五十三章 “我粗通一些药理,在门上和白五侠起卧之处,散了一些药粉。”林琳看到展昭看她,自然而然地解释了一句。 “什么药粉,这么神奇?”排行老三的耗子好奇地问出来了众人的心声。 林琳眯眼一笑,“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换个说法便是可以亲身体验,但是不能说出来。 众人一听这话,都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哆嗦。 他们突然不想知道了。 求别说。 “老五这些天,就是一直生活在这房里?”蒋平看着林琳的眼神都变了。 林琳点头,“嗯,一日三餐,外加两顿点心,一样也没少了他,不信蒋四侠往里看,白五侠喝的可是今年秋天的新茶呢。点心也是今年的新糯米制成的。这环境可比当初的通天窟强了不少,白五侠真真是福气,比我们展昭强多了。噢,忘记说了。你们看,白五侠的那张榻,上好的紫檀木。我怕他闷,还送了几本书进去。” “多谢姑娘费心了。是不是可以接老五出来了?”就连五兄弟中的卢方都有些个不忍再看下去了。他们来了这么久,老五都没有抬头看过来,可见人都被折腾成什么样了。 这一回,但愿老五长个记.性.吧。不然这罪可就白吃了。反正他们陷空岛是不准备再跟着这姑娘计较什么了。 “谢什么呢。来而不往非礼矣嘛。为了展昭,这点事情又算得了什么。他日便是血染整个江湖,只要我能,便不会假他人之手。” 一句类似表白,又似威胁的话,让林琳说得毫无负担。而且明晃晃地告诉了五鼠,姐背后有人。姐玩的起。 说起刚才林琳对众人说起的药粉之事,其时,主要还是魔法的原故,但林琳却不能这么说。不过,还真的调了药粉下在屋里屋外,这倒是真话。 在大宋,但凡是妖和魔的字眼,都不是好义。所以能避免还是避免吧。 魔法这东西,其实在林琳看来,只要能给她的生活带来便利,那便得了,其他的东西,她倒是并不看重。 有时候林琳常想,若是令路那一世,她有魔法就好了。她还记得住在她隔壁的那人。那个与她相伴了好多年的人。 要是那时候林琳拥有魔法,一定会为他送上一瓶生骨药水的...... 多想无意,林琳将心事放在心底。直接换了仆人过来。将老鼠和猫分别抓出房间。然后才挥手示意另外四鼠进去。 这十来天,白玉堂算是遭了大罪了。他把展昭弄到通天窟,可那里也没有三百只猫呀。这小妮子也太折腾人了。 他被下了药,就下在了饭里。这是这妮子直接告诉他的。吃呢,浑身没力。不吃呢,也要饿得他浑身没力。最后他也是光棍,左右都这样,那还不如吃饱受着呢。 然后便是这些猫和鼠。一到晚上,那点点的绿光,还带着唧唧的叫声,除此之外,还有海浪拍打岩石的声音,乌鱼向自己伸触角的样子。以前那种自己身处海底的错觉。 唉,说多了都是眼泪。白玉堂此时,只是木木地看着下人将这些畜生都弄走。再木木地看着自家的四个兄弟走进来。 那心酸,那委屈,就别提了。 他不就是作弄了一下展昭嘛。事后不是也给他赔不是了嘛,为啥这丫头还要这么凶狠地对自己。 在这里的这些日子,唯一能支持他坚持下来的,就是凭空想着哪天展昭得罪了这丫头,会被如何修理。 想到展昭比自己还要惨,白玉堂半夜对着那只乌鱼都会笑出一脸的痴迷。 想像那丫头昂头吐信的对着展昭,粗壮的蛇身狠狠地拧着展昭的身子,白玉堂就觉得自己浑身都有了再坚持下去的勇气。 只是此时此刻,好不容易在三哥和四哥的搀扶下走出了屋子,就看到那小魔女竟然和展昭手牵着手站在院子里。 对着阳光,笑的一脸灿烂。 白玉堂知道,就算是午后的阳光,都无法再驱赶走他内心的寒冷了。 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 他当初怎么就那么义气用事招惹了展昭呢。 若不是如此,也惹不来这煞星。 只要离开了这里,这辈子他都要绕着她和展昭走。 “呀,瞧我这记性。怕白五侠劳累,特特送了一些补品。没想到补大发了,这是消火的,快吃了吧。保证药效病除。” 陷空岛四鼠:“......”这姑娘的脸皮真厚,长城拐角吧。 白玉堂:“......”你咋不上天呢,你咋不和太阳肩并肩呢。 展昭:“......”真是太调皮了。 但无论怎么说,白玉堂吃了解药,身上也有力气。也敢撩拨展昭了。只林琳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立马就老实了。 这一回,是真的耗子见着猫了。 午饭时,展昭提杯向白玉堂陪罪,白玉堂看了一眼坐在展昭旁边的林琳。憋着气将酒喝了。展昭刚放下酒杯,林琳便端了起来,“是我待客不周,也没让白五侠宾至如归。这杯我敬你!若有什么地方,得罪了白五侠,还望您大人有大量,包含一二。下次必不会如此草率了。” 林琳客气地一番话,差点没让白玉堂吓得跳起来。这还叫草率,那啥叫不草率呀。不对,这妮子这话是什么意思,‘下次’?怎么着,她还想再来个‘下次’? 泥嘛呀,杀人不过头点地,至于这样得理不饶人吗?说真的,杀了他,他不怕。可这软刀子杀人,也忒他么地疼了。 不,不是疼,他是阁应人呀。 这种日日夜夜对着老鼠的感觉,比亲了癞.蛤.蟆还恶心人。 展昭看出林琳在吓白玉堂,在桌子底下轻轻地拍了一下她,“她还小,难免有些任性。还请白兄不要介意,此事,给展某个面子,就此放下。可好?” 得了,展昭这话,算是将了陷空岛五鼠一军。因为之前卢方等人就是对着展昭说白玉堂还小,有些个任性,让展昭大人不计小人过。现在真正年纪小的人来了。 虽然有些个不好意思,但陷空岛的其他四人,也看着白玉堂。且不说功夫如何,只说这折腾人的手法却实让人恶心。此事本就是他们有错在先。即是展昭如此说了。各退一步,岂不两全。 更何况让江湖的人知道他们五鼠为难一个女人,岂不是更让人笑话。以后还在不在这江湖上立足了。 白玉堂心中哪能服气,可是他也知道他是打不过那丫头的。在一个,这丫头在官方的背景如此雄厚,他们虽是江湖人,但家小却也是普通老百姓。民不与官斗,本就是定例。 这姑娘将他抓来的当天,可是背过他们家族谱的。他记得清楚,这丫头是念一个人名,就让人丢一只老鼠进屋子。可他们家压根没有那么多人,她呢,只说了一句,准备多了,别浪费,就让全放进屋子。 赤.裸.裸的恐吓。 再一个,此魔女武功加强,内力深厚。师门又闻所未闻,谁知会不会打了小的,招来个老的。要知道这丫头也是因为打了展昭,而招来的呢。 最最重要的便是这丫头自家手段了得,谁知道真惹毛了她,她会怎么收拾人。在不伤他的时候,都能弄出这么一出,要是真想收拾他,他还不得让她玩死? 想到这个,白玉堂再多的不服气,也放下了。老老实实的答应了和解。 一笑泯恩仇的背后,有多少的苦涩,又能道予谁听呢。此时此刻,白玉堂算是明白了当初展昭的处境了。 ...... 因午膳用的晚,众人喝酒又耽误了一些时辰。及至掌灯时分,宴席才散。林琳让下人领着五鼠去客房休息。又亲自带着展昭回了正院。 “我得到了一颗奇药,一会儿洗漱后,你便服下吧。”在正院正堂,林琳对着喝茶的展昭说道。 展昭虽是喝了一下午,但却毫无醉意。此时,笑容温和的看着她,“什么药?若是好,自己留着用吧。” “毒.药。” 上次见面的时候,林琳忘记将可以增长功力的药丸给他了。这一会见了面,林琳自然记得这件事情。展昭容易受伤。若是内力再深厚一些,也可以避免一二。 “呵呵。”展昭一笑,就只有她每每问及都要说是毒.药。 “白玉堂的事,...谢谢你。”半晌,展昭才对坐在一旁同样喝茶的林琳说道。 林琳听了,就是一笑,“你不怪我就好。我只是有些心疼你。” 展昭温柔地看着她,他哪里会怪她呢。不说这事,本就不怪她,就算是他日她真的做错了事情,自己也舍不得怪她。 被展昭这种温柔的眼神看了半天,林琳也有些脸红。站了起来,推了展昭一把,将人推到了西侧房。 那里是书房,里面有榻,正适合一会展昭练化内力。 将药丸自空间中取出来,林琳倒了一杯水连着药丸一起递了过去。展昭犹豫了一下,在林琳说道,一共得了两颗,她自己已经吃过了。这才一口咽下。 之后,展昭盘腿坐在榻上练化药力。林琳看了一眼,便走了出来。将整个三间正房设上多层静音咒,防护咒后,林琳便去了东侧间和衣睡去。 一夜无话,当林琳醒来的时候,展昭正好也醒了过来。体内突然多出了几十年的内力,这让展昭非常的意外和惊喜。 此时的展昭对于林琳待他的心,那是真的感动的无以复加。 早膳后,陷空岛五鼠告辞离去。展昭和林琳也踏上了回京的路。 因这个时代,女子的名声还是需要注意些。虽然林琳不在意,金宠只要闺女高兴,其他的也不在意。但展昭却是在意的。 于是只是骑马跟在林琳的马车旁边,一路上并未登上马车。 骑在马上的展昭,时不时地透过纱窗看着里面的小人,或是睡觉,或是读书,心里软的一塌糊涂。竟然还会想到等将来成了亲,他便可以光明正大的坐到马车里陪着她一起消磨时光。 只可惜,这一路进京城,却是不能过于亲近了。 一路走来,走走停停,及至快到了开封城门前,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声。展昭催马上前,发现一群人正在围追殴打一名年轻姑娘。心下不忍,出手相救。 而此时,林琳也听了跟车的下人说到了前面的事情,心下思量,觉得可能展昭是撞到了剧情。于是也提裙下车。 刚走到展昭跟前,便听到那被救的女人说自己叫白如梦。 好嘛,为了展昭她特意将所有的单元剧看完了。这白如梦是谁,她还真知道。 “大哥,这位姑娘是?”林琳一派大家闺秀的样子,温柔地问道。 “她叫白如梦,是位,呃,姑娘。先让她跟着咱们进城,稍后送她回去吧。”展昭不好意思当着林琳和白如梦的面,说妓.院和妓.女。但这么说来,其实这位姑娘是干什么的,林琳也就明白。 其实,听到这姑娘叫什么,林琳就明白这姑娘是干什么的了。 做皮肉生意的托呗。 “何必这么麻烦。让下人先送这位姑娘回去便是了。”要是真让展昭去送人,妥妥就是个羊入虎口的结局。 展昭一听,便是一笑。只是一旁的白如梦,却是有些惊慌。 林琳时刻都在关注着这位白姑娘,见此,便对展昭说,“你先去那边将马车和下人叫过来。我和这位姑娘在这里等。”刚才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就让马车和下人在原路等待了。现在正好与他们有点距离。 展昭点头,径直上马而去。林琳这才回神对白如梦说道,“你不怕死吗,那你女儿怕不怕呢?展昭不是尔等可以算计的。回去告诉派你来的那人,趁早打消了此念头,不然,后果可不是尔等可以承担的。” 林琳的话,彻底吓到了白如梦。她们的计划,这才刚刚开始,怎么就有人知道了。 “对了,回去告诉那人,他主子死了男人,就要找别人的男人算帐。也不看看人家同不同意。那么个畜生,何苦呢。缺男人的话,要么去你那里接客,要么趁早改嫁去。谁要是敢伤展昭一分一毫,我让他十位百倍的偿还。听明白了吗?” “明,明,明白,白了。”白如梦被林琳口中噬血的阴狠吓到了。 她没有想到看起来如此温柔良善的少女,竟然可以发出这么恐怖的气场来了。 也许,她们真的打算了算盘。 还不等白如梦想明白,展昭便带人过来了。林琳恢复一脸明媚的笑意,一边跟展昭说话,一边打发家下人等送白如梦回妓院。 看着白如梦的身影走远,林琳眯了眯眼睛。 此事,可不会那么简单呢。 “走吧。我们回家啦。爹应该都等急了。”林琳一脸的娇俏,天真带着娇蛮。 “好”展昭被她的样子晃了神,笑着扶她上了马车。   ☆、第54章 第五十四章 将一脸苍白的白如梦交给家丁送回去后,林琳便和展昭继续进城。 行至尚书府前面的那条街时,林琳正掀着车窗帘子与外面的展昭说着自己在路上遇见的事情,就听见一声清脆的女声喊了一声‘展大人’。 林琳好奇将头转向声音来处,看见一个身穿白色衣裙的少女抱着一个油纸包正冲展昭笑。 “这是安祥候义妹,苏乞儿。”展昭看到林琳询问的眼神,下意识地为她解惑。 林琳点头,心下明了。这是那个真假状元中有情有义的小乞丐。不过倒是长得眉清目秀,惹人爱怜。 “苏姑娘怎么在这?”展昭虽然守礼,却也有他的傲气,因此并未下马。 苏乞儿并不理会这些,听到展昭询问,便举了举手中的油纸包,道:“最近可怜人吃的不多,我出来给他买他爱吃的酱牛肉。展大人这是去做什么了?”那么大一辆马车,瞎子才看不见呢。 展昭一笑,“展某接未婚妻回京。”说话时,回头看了一眼林琳,林琳一笑,也朝苏乞儿看去。笑着点了点头。 苏乞儿一愣,‘展大人,你未婚妻好漂亮呀!你真有福气。’ 林琳自然是漂亮的,牡丹这副身体肖母,而李家三姐妹又是出了名的美人,若不然,李家大姐也不会入选进宫。 展昭朗声一笑,“却是展某的福气。”有妻如此,千金不换。 也不知自己哪辈子修来的福气,这辈子才能有牡丹这样一位未婚妻。 本来被人夸奖林琳倒没什么,但是听到展昭如此应对,倒有了一些不好意思。 与苏乞儿分开后,到是一路无话的回到了金府。 此时金府中门大开,显见是对于牡丹的回家,有多么的高兴了。金宠就站在大门不远处,遥遥地向这边望来。林琳见此,心中便是一暖。 下了马车,众人斯见过。便一同去了正堂用茶。 若是原版的牡丹,金宠还有一点为父的样子。毕竟牡丹不会一气之下,几个月不回家。 但换了林琳,当真是一走几个月,所以此时的金宠是一句重话都不敢说了。谁知道哪句话说不对了,他家这小祖宗又跑了出去。 他可就这一根独苗苗呀! “唉,回来了就好。你王家的柔姐姐上个月难产去了。只留下了一个不足月的孩子。可怜王老丞相一夜间老了十几岁。你和她好了一场,回头也去府里见见吧。” 王丞相家和他们金家的情况是一样的,都是剩下一对父女相依为命,现在倒好,竟然白发人送黑发人。岂不凄凉。 林琳点头,看了一眼展昭,笑着说道,“这还不是丞相给挑的女婿坏了事。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可见是正理呢。好好的日子不过,竟往状元上使劲。前有一个陈世美,还不够警醒的。” 说完还别有深意地看了一眼便宜爹。她这老爹当初也是奔着状元使劲的呢。 展昭看着林琳这说话的口气,再看准岳父那样。便知道当初这姑娘在家是何等千娇万宠的啦。 “此言差矣,那陈世美是三年前的状元,这周勤却是今科的状元。这婚事定下来的时候,你不是知道吗?”正是因为王丞相抢到了状元,所以官里的庞妃娘娘择婿的时候,就有了一点差强人意。然后金宠知道的时候,才想起自家姑娘多年前曾指腹为婚的事情。 接下来,便是牡丹带着人出走了。 听了这话,林琳歪着头,下巴向前一抬。摆明了不想讲道理。 这一副小女儿爱娇的样子,看得金宠父爱大增,展昭心痒难耐。 三人又说了一回话,管家便将准备好的酒席摆了上来。 虽然大宋现在特别的讲究男女大防,但林琳不在意,展昭江湖出身。而金宠更是惯着的情况下,三人是一起用的酒席。 更何况名份已定,又是在自己家里,谁敢多嘴。 饭毕,天色渐晚。林琳打发了下人送了两张拜帖,便回了她在金府后花园处的绣楼。 展昭想了想并没有留宿金府,而是回了开封府。要知道自从书生状元接连出事,展昭在金府的地位那是直线上升。 金宠特意在前院给展昭安排了一个院子。那院子四向回廊。一向通了正院金宠的书房,一向通了出府的大门。还有一向是可以走到后花园的。 看这院子,便可知道用心了。而展昭自然是感觉到了。并同样用心地对待膝下无子的金宠。 展昭出府后,便回了开封府。一路之事,纷纷说与包拯及公孙策。对于林琳恶整白玉堂的事情,两人也是好笑不已。真真应了句,‘恶人自有恶人磨’。 洗漱更衣,林琳便将云珠等几个侍女打发出去了。待到头发干了,林琳自已动手将所有的头发盘在脑后,用一根发带固定住。 梳好了头发,林琳起身走到屏风后,换了一身黑色夜行衣。这才慢悠悠地走到绣楼向外伸展地半外放阳台前。 这座绣楼是两层的建筑。上下各是三间屋子,楼下是书房,正堂和侍女小歇泡茶退避之所。 楼上的三间,便是全通的卧房。雕功精美的拔步床,梳妆台,衣柜箱笼皆不缺。 墙上还有名家字画和发着暗哑光芒的七弦琴。角落里,支在一旁的绣架上,还有没绣完的绣品绷在上面。对了,就连林琳所在的半开放的阳台上,还摆着一把筝。 古代贵女的卧房,确实是不一般。这可比在红楼里不被重视的姑娘们强多了。当然各种武侠世界的侠二代,就更别提了。那纯是两个概念。 打量了一番后,林琳抬头看着外面的天色。知道此时出发时间正好。便也不在胡思乱想地将一块黑色面巾蒙在脸上。脚下一蹬,整个人犹如离弦的箭飞了出去。 林琳要去的地方,不是别处。是真状元的安祥候府。 真状元周勤虽被封为‘安祥候’,但却是要残废一生。虽然自小在庙中长大,性情比普通人更豁达。但在这一场无望之灾中,也是最可怜的了。 农夫与蛇的现场版罢了。 这就是扶与不扶的古代版。 不过是现代版要钱,古代版要命的区别罢了。 林琳记得剧中说那个周勤是被毒哑的。眼睛也是被毒瞎的。她有着魔药大师亲手配置的解毒剂。想来应该可以帮他一把。 虽然那周勤的手脚仍是被挑了手脚筋,再也不能如正常人一般了,但可以看见,可以说话,也是一种安慰。 可惜了是筋的问题,若是骨头的问题。她手中的生骨水倒是可以用一用了。 林琳不是圣母,不过是真的不缺药,不缺时间罢了。举手之劳的事情,林琳还是愿意做的。 一路顺着记忆,找到了白天路过的宅子。轻身跃进。顺着古人建宅和居住的习惯找到了睡在卧房中的周勤。 轻轻地走过去,点上他的睡穴。从空间中拿出一瓶解毒剂,掰开周勤的嘴巴,整个倒了进去。 一时间,周勤的嘴里冒出了不少的白光。随后,脸上因为毒酒破到破口的伤口而造成的狼拧的疤痕,也渐渐地消失了。 等到几个呼吸间,周勤眼睛处变得和正常人一样时,林琳便知道解毒剂发挥了效用。心中笑了笑。起身离开了。 按着原路回了家。林琳这一回是真的休息了。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早,林琳便在侍女的服侍下,听着一早起来便闹得沸沸洋洋的八卦。 真状元安祥候能说话,能看见了。眼上的伤疤也不见了。这可算的上是开封最近最神奇的事情了。 “小姐,奴婢听说外面都传开了。您说皇上要是知道了,会不会召他进宫呀。”云珠将一只玉钗插入林琳的头发。又拿起一只珍珠步摇,笑嘻嘻地跟林琳说话。 “会吧。这种事情,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总是要看一看的。”她的这位便宜表哥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一肚子的坏水,把人卖了,还得替他数钱呢。 果然这天下,能当皇帝的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至于林琳为什么这么想,那还是看完了二百三十多集的连续剧后最真实的感悟了。 此时,金宠早就上朝去了。林琳只在绣楼的一楼吃了一点早膳,便准备去公主府了。 可刚起身,便听下人来报安乐候进府了。 这下,林琳知道,出行的时间又要往后移了。不过她昨天让人送的拜帖说的只是今天上午去拜访。想来早一会儿,晚一会儿也没有什么关系。 毕竟她和公主可不是什么姐妹淘,有的是话要说。 “二姐,你还知道回来呀。大姐进宫了。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安乐候庞昱另一只脚还没有迈进来,便大声嚷嚷。 庞昱之所以叫牡丹‘二姐’,还是因为牡丹小的时候差不多都是在庞夫人的膝下长大,一直视如已出,在序齿的时候,便按着庞家兄妹弟三人的年纪,将牡丹夹了进去。就是这个时候,庞家的下人,有一半人叫牡丹‘表小姐’,还有一半人叫牡丹‘二小姐’呢。 “大多点事呀,大姐进宫了。又不是和亲塞外。有什么打紧的,想她了,便见宫呗。现在大姑娘出嫁后,能自由回娘家的有几个。反正也跟大姐差不多。她不方便出宫,你又不是不方便进宫去。对了,你怎么来了。这一大早的,吃了早膳了吗?” “没呢。昨天知道你回来了。起早就过来。早饿了。你,你。麻溜着给本候爷弄点吃的去。”庞昱一屁股坐下来,指着云珠说道。 云珠看了林琳一眼,便下去准备膳食了。做为她家小姐的贴身侍女。这位表少爷,可不是外人。正如小姐去庞府时,也没人把小姐当外人就是了。 “二姐,几个月不见,脾气渐长呀。诶,我听说你自己挑了那个开封府的展昭回来。你不知道我爹都气坏了吗?好家伙,前朝的那块他老人家最喜欢的镇纸都摔了。你跟我说说呗,咋就挑中他了呢?你要是喜欢御前侍卫,那个王干也不错呀。”   ☆、第55章 第五十五章 “王干?你怎么还跟他有联系?”林琳诧异了。 少年呀,你怎么谁不好,就跟谁鬼混呢。这不是加速了找死的节奏吗? “姐,你不知道。那个王干,我觉得就不错。前儿姐姐进宫后,我在宫里见过他几回。说话还挺中听的。我跟姐姐和爹都提了提。然后他就升了四品。爹还说呢,这家伙看着不错,将来还要提拔他呢。这样姐姐在宫里,也有个自已人。” 林琳一听这话,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 不怕狼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般的队友。看看庞家都给自己选了什么样的战友。这不是,这不是,自己往坑里跳的呢。 “那个王干,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脑后生反骨,说不定哪一天就要反噬饲主。你说他说话中听。那就是个奸诈小人。能不挑你喜欢的话说嘛。你呀,听姐的话,离他远点。知道吗?” 庞昱一旁白眼,一副特无奈的样子。“姐,你不能因为我说展昭两句,就在这里中伤人家王干呀。那展昭哪好,跟个街头卖艺似的。在那里又蹦又跳的。一届草莽江湖的粗人。有什么好的呀。” “说什么呢。展昭可是我自己挑的。你是说我眼光不如你了?你要是喜欢那个王干,你就自己嫁过去。嫁妆我给你准备。” “姐,你讲点道理好不好。我...”顿了顿,庞昱深呼吸了几次,“行了,展昭和王干的事情,咱先放一放。我爹现在都运了好久的气了,就等着见你呢。你还是想想怎么应付他老人家吧。”女人就是麻烦,一点道理都不讲。 听到庞昱这话,林琳倒有些好笑。这才哪到哪,庞吉就气了。这要是庞昱死在陈州,庞吉还不得再也不见她呀。 不过,看着眼看的庞昱,十一二岁的小少年。可真看不出来。以后会弄什么软红堂。 少年,你真的急色到这一步吗?你那的功能真的都长全了吗? 粉嫩嫩地小少年,林琳看着很是喜欢。再加上少年毫不掩饰对自己的亲近之情。这更让怪阿姨林琳喜欢了。 她希望这个少年能够长大成人,然后经过岁月的洗礼,白发苍苍的离开人世。 “姐,你一个劲的瞅我干什么?我问你那个展昭和我爹的事呢。”庞昱看了自家表姐一眼,特别无奈地说道。 他一直知道这个比他大三岁的姐姐有些呆傻。现在看来,更傻了。 “昱儿,你知道吗?看到展昭的第一眼,我便觉得这个人应该是属于我的。我不能再让他从我手里飞走。唉,跟你说这些做什么。反正这人,我是要定了。你是我亲弟弟,若是哪天我死了,你可要记得让展昭给我陪葬。也不枉咱们姐弟这一世的情份了。”林琳也真是觉得自己傻了,跟个小孩子说这些。于是转头又说起了别的。 “你今天过来,姨父知道吗?” “爹上朝了。应该不知道吧。不过下了朝回了府就知道了。对了,姐,爹昨天还说让你去见他呢。”庞昱看到云珠领人送上膳食,一边往圆桌处走,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 他都快要十二岁了,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就是一见钟情嘛,才子佳人的戏码。这种事情,他早就知道了。 “今天不行。我今天有事。明天还要进宫去。等后天吧。后天我去府里。正好我也有事要跟姨父说呢。”林琳算了一下自己的行程,发现这两天她还真的没有时间去见庞太师。 “唔,啥事?这个好吃,一会带走。”用咸鸭蛋配粥,是最近林琳最喜欢的吃法了。这咸鸭蛋是海边买来的。可比家养的那种好吃多了。 庞昱是个识货的,只一口便吃了出来。连忙对着侍候他用饭的云珠吩咐道。要知道自从林琳出去玩,总会买一些当地的土产特色吃食让人快马加鞭送回来。这些可大多进了庞昱的肚子。 这个时代,古代人送礼,尤其是给高官送礼,谁会送便宜货或是特色吃食呢。也就只有近亲之人才会如此了。 “你消停吃饭吧,小心一会儿呛到。”林琳白了庞昱一眼,没好气地说了一句。 庞昱吃过饭,打包了海鸭蛋,还有一些林琳特意买给他的东西后,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了。不过在知道自家表姐要去公主府的时候,还特有范的带着家丁骑马护送了一路。 “昱儿,你回去帮我跟姨父带句话。你帮我问他‘皇权天授后,如何平横朝堂,掌控大权?’还有,” 庞昱年纪小,但便是纨绔子弟,也是经受了家庭熏陶的。听了林琳这话,直觉地皱起了眉。看到林琳话说到一半,犹豫不决的样子,有些着急地她还有什么。 “还有若天意让东风压倒西风,或再让西风压倒东风时,汝待如何?”说罢,林琳拉了拉庞昱被风吹得有些歪的衣襟,带着人进了公主府。 帝王心术,朝堂平衡罢了。这种事情,他如何不懂,用得着说的那么奇怪吗? “小候爷怎么会在此?”一身红衣的展昭自街的那一边过来。正好看见庞昱站在公主府门口发呆。 “哼,”庞昱一见是展昭,扭着头带着下人们走了。 表姐这眼光,还不如找个杀猪的呢。 不过表姐笨成那样,那脑子也就只能找展昭这样的了。不然婚后还不得让人欺负死。 唉,真真是操碎了小爷一颗心。 展昭一笑,并不与他计较。谁让这位是未婚妻的表弟呢。不过想起昨日的拜帖。展昭心下思量,难道她在里面?只是并不曾听说她和公主有什么交情?那么回京后第一个拜访公主,却是为了什么呢? 展昭想的不错,林琳还真的跟公主没有什么交情。但没办法自家爷们都让人惦记上了,她还有什么办法呢。 进了公主府,林琳按着礼节拜见了公主。公主对于礼部尚书家的小姐突然到访,有些不解,但也尽量态度温和地招待了。 别的不说,至少公主也是识实物的,刘后倒台,李氏上位。很多刘后再时的得意人都要小心翼翼地夹着尾巴过日子了。 这位所嫁非人的公主便是其一。 这位尚书家的小姐,虽不出奇,但谁让人家是李氏的亲外甥女呢。要知道李氏就两个外甥女,一个已经进了宫,成了贵妃。一个就是眼前这位了。 给予礼遇是无可厚非的。 “不知金小姐今日来到本宫府上,所何为事?” 林琳喝了一口香茗,看了一眼站在公主身后的刘太监。笑道:“日前一直在外面游历。昨日才回京城。听了驸马的事情,特意过来看看公主。看到公主精神还好,臣女也就放心了。” 林琳提起驸马的时候,公主的眼睛便是一红,眼泪却是止也止不住的。 想起多日恩爱,以及此生枕凉被冷。心中难过,恨意也是难消。 公主伤心了,林琳却是又端起茶杯喝了起来。那位刘太监眯眼看了林琳一眼,然后便弯身开始安慰起公主。 看到公主情绪稳定下来了,林琳又接着说道,“想来结缡三载,公主与驸马的感情应该很好吧。” 公主点头,“是,本宫与驸马从未红过脸,都是你敬着我,我敬着你。夫妻和睦。谁成想,今日却要受那天人永隔之苦。” “哎,这秦香莲带着两个孩子上京寻夫,却将夫婿逼上的绝路。难道她就真真不念旧情。公主与驸马结缡三载没有孩子尚且如此难过。那秦香莲可是有着两个孩子,多年的恩爱夫妻,怎么会如此狠心。这为人原配妻子的,竟还不如一个后来的有情义。” 林琳这话,可算是往公主的伤口上撒盐了。人死不能复生,公主此时想的都是那陈世美好的地方。就算是不好的地方,也被美化。 但林琳却生生让她想起了秦香莲和那两个孩子。想到当初驸马也许也是这般与秦香莲恩爱夫妻两不疑的。 想到这里,公主更是悲从心来。她算什么呢。说是公主,却不是原配。说是大妇,却无人秦香莲理直气壮。更何况人家膝下还养着两个孩子呢。 她有什么,抢人夫婿的无耻之人罢了。可当初她又何尝知道呢。 公主越想越觉得命苦。岁月漫漫,今年她还不到二十岁。以后的日子又要如何过呢。 “公主,公主。”刘太监自小看着公主长大,心中自是把公主看得极重,不说今日林琳两度让公主如此悲伤,便是昨日的事情,刘太监也知道有她的一份。 他没有想到这金牡丹小小年纪倒是真的沉得住气。虽然今天上午便来拜访工作了,却是一句晚天的事情也没有提,竟往这公主伤心处来说。 想到这里,刘太监眼睛一沉,不自觉地看向林琳。可看过去的时候,林琳也竟然看着他,眼中的狠厉和杀气,都快要变成实质的了。比他看过去的目光还要利上数倍。 刘太监心中一凛,这哪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官家千金能有的气势。 “虽然驸马这件事情,皆因攀龙附凤,杀妻灭子而来。可是却闹得沸沸洋洋,有损天家颜面,也失了公主的尊荣,确实是有失分寸了。不知公主可有想过如何处置这位开封府的包大人?” 林琳其实也是纳闷了,这包拯是不是脑袋进水了。这样的事情,还弄得人尽皆知,你是不怕丢人,但你的领导上司呢。 拿领导上司的脸,给自己壮面子,却实是有些过了。 公主听了林琳这话,哽咽道:“本宫虽贵为公主,却也是女流之辈。除了日日啼哭,又能做什么呢。”当时刘后在,她尚且自顾不睱,现在的李氏,哪还会管她死活。 “嗯,确实是如此,所以动不了包大人,便动他身边的人,也是一个好办法。你说是不是,刘公公?白如梦长的倒是真的很漂亮,是吧。” 公主一愣,刘太监也是一怔。 “金小姐,这话是...” “公主,那些事暂且不说。只是先说说公主今后怎么办呢?难道真的要孤独终老?便是全天下女人都会为了立一块贞洁牌坊,难道公主也意在那座破玩意?” 公主和刘太监都弄不明白这姑娘倒底想干什么了。不过二人倒是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以后的日子,公主和刘太监又怎么可能没有想过呢。 “公主下嫁,也是陛下赐的婚,下的旨。这件事情,谁的责任都跑不了。估计陛下心里也是如此。您只要还活着,或是在京城里呆一天,这件事就永远被人记着。不是吗?这皇家的颜面呐。” “金小姐此来,到底是何意?本宫还望金小姐直言罢。”公主再怎么样也是公主,林琳兜兜转转半天,公主哪还看不明白呢。 林琳一笑,“听说宋辽关系一直紧张,也不知道辽国那里会不会求娶一位公主和亲呢。皇室的公主,跟皇子可是一样凤毛麟角呢。一直听说辽人茹毛饮血,也不知是真是假,牡丹还想着,要是哪位公主有幸‘再嫁’,倒是也能通个信,知道个一二。”林琳一番话中‘再嫁’二字咬音极重。 “啪,”公主摔了手中的茶杯,“大胆,你放肆。”   ☆、第56章 第五十六章 “公主息怒。臣女危言耸听,公主又何必在意。公主之所以尊贵,自出生就受着百姓供养,为的还不是于国家有易嘛。和亲什么的,不是公主的职责所在?咱们大宋不是还有别的公主在嘛,也不一定真的是您。你这是着什么急?还是担心人选不是您,以后都要孤枕难眠?”对于公主和刘太监的怒视,林琳还真的不怕。 在这讲究身份地位的时代,就算是公主也别想真的折辱一位大臣之女。更何况一个失势的公主和背景深厚的臣女了。 “你,你,”公主被林琳这副样子气的说不出话来,玉手指着林琳,吼了句,“你滚,你给我滚出公主府。” 林琳听了一笑,站了起来。“公主这可不是待客之道呢。”话落,拿起茶杯的杯盖放在了手心,轻轻撵了一下,松开走,一把白色的灰尘自手心中流出。 刚刚还一脸愤怒之色的公主和刘太监,直接吓白了脸。 “自古以为,枕头风便被当成世上最强劲的风。公主若是想要和亲。臣女倒是可以请求贵妃表姐和太后姨母成全呢。呀,忘记说了,公主将来若是有个头疼‘脑热’的,也可以找臣女,臣女对于治疗跌打损伤,很有一套。”说完,林琳又将刚才她坐过的椅子,一掌拍碎。 公主闭上眼,又睁开。再闭上,再睁开,半晌,才沉着声音问道,“为什么?”为什么说这些话,为什么做这样的事情,还有为什么要管那些事情。 “咦,公主不知道吗?”林琳瞪大了眼睛,一副很是诧异地问着面前的公主和刘公公。 “本宫,应该知道什么?”公主看了一眼刘太监,刘太监摇头,这才问了这句。 “展昭是我的未婚夫呀!” 公主自椅子中站了起来,“你说什么?开封府的展昭是你的未婚夫?” 此时刘公公也震惊了,展昭怎么会是她的未婚夫呢。 不过,这一切就有了原因。 原来如此呀。 “公主失了驸马,愿意找新的,便找新的。不愿意再找一个,想守着,就守着。但是无论您想做什么,若是牵连到展昭分毫。看见那颗树了吗?”林琳说到这里,示意公主看院子中的大树。那树粗粗的树干,需要两个人合抱才能抱围。 公主和刘太监看了那颗树后,又都把视线转了回来。看向林琳。林琳见此,也不说别的,直接伸出手,对着那颗树便是轻轻一挥掌。一声脆响后,公主和刘太监的眼睛都直了。 那么粗的树,仍好好的立在那里。只是树干的中间,竟然有一个手掌形状的空洞。公主和刘太监的眼神都非常好,她们还可以从那掌形空洞里看到树那边的院墙壁画。 公主和刘太监都吓坏了。都用一种惊骇莫明的眼神看着林琳。公主更是吓得浑身发抖,她长这么大何曾见过这个。 那么大的树,那么粗壮的树,竟然一掌就给掏出了这么一个大洞。这是要逆天吗? “这一掌要是打在人身上,也不知道能不能透亮。”林琳看着脸色同样发白的刘公公,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公主,“公主可太瘦了,这小腰细的。啧啧。” 公主听到林琳满是恶意的话,吓得当场就抓着刘太监的衣袖,不敢看林琳。 “逆贼,尔敢?”刘公公声色立茬地质问。 “呵呵,臣女自来柔弱,纤纤弱质的。公公可不要冤枉了好人呀。您这话,宫里的娘娘可不会相信。也不愿相信呢。”信不信,那都是要靠关系远近的。 谁让公主的亲兄弟比不上亲爹对她上心呢。 亲兄弟不上心,那些大大小小的兄弟媳妇,谁又能把她放在心上呢。 “你,你,你走,走吧。我们不会对展昭不利的。”公主是知道情势比人强的。此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林琳听了公主的话,再看了一眼刘太监。“我这人最是个不讲理的。展昭无事便好。若是有事,哼,谁也别想好。要知道,这世上,比死更让人接受不了的,便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公公可能不怕什么,但公主年纪轻轻地还有大好年华可过呢。......” 林琳言下之意,也明确地告诉了刘太监。若是展昭出一点事情,公主也别想好。以刘公公对公主的心情,想来也不敢拿公主来冒险的。 林琳只要想到在这个单元剧中,展昭被人又伤又虐的,心里的火气就无处可泄。不过此时,恐吓威逼了一番后,心里的火气倒是退了下去。 刚打了一巴掌,再怎么横,也要给个甜枣吃。林琳想到这里,又对着公主两人说道,“唉,说实话,我也觉得开封府的包大人,办案不公呢。” “此话怎讲?”那刘太监看着被吓得不轻的公主,问了出来。 “那陈世美,先是犯了欺君之罪,然后才是其他。自古以为,欺君之罪是要灭九族的。别说那两个孩子,就是秦香莲这个下堂妇,以及陈家的七大姑八大姨也都是要一同问斩的。而那包大人呢,竟然只铡了一个。真真是太过心慈手软了些。也是太藐视皇权了。公主可曾上奏天听?” 说实话,这一点也是林琳看完陈世美那个单元剧后,最大的想法。你说说,你讲那么多做什么,反正都是一个欺君大罪了。还找什么杀妻灭子的证据,岂不是多此一举。 等到行刑前,再进宫请求她那个喜欢沽名钓誉的表哥赦免了秦香莲母子不就得了。虽然这想法有些个简单粗暴,但可操用性还是非常强的。 毕竟只要证明陈世美有妻有子,便可以了。不是吗? 而且以林琳浅薄的心思认为。这样做的好处便是皇家声誉不至于向今天这般扫地。 “......” 而此时,公主与刘太监听到这话,已经什么也说不出来了。秦香莲都要被斩,那么她呢。她这个公主呢,是不是也要被斩? “对于藐视皇权的庶民,公主切不可手软才好。”似是突然想到什么,林琳连忙又笑了笑,“公主可是担心自己?公主也是受害者,想来皇帝表哥也不会迁怒公主的。只是这包大人处事不公这一点,尤为让人气愤。您说是不?” “...从今以后,咱家以项上人头保证,再不动展昭一根头皮。”快走吧。再说下去,她敢说,他们还不敢听了呢。 “瞧公公说的,我们家展昭要是做错了事,自然是要受罚的。这样吧,若是以后展昭做错了什么,您二位只管来找我。是赔礼作揖还是什么,我牡丹绝无二话。但是...”言下之意,便是告诉二人,谁要是敢在暗地里做了什么,也休怪她牡丹心黑手狠了。 “...金小姐放心。”公主做到她这份上,古往今来也没谁了。 “唉,远的不说,只说这事,无论怎么处理,我们家展昭也不应该被人迁怒,公主您说是不是?见到公主是知书达理的聪明人。臣女就放心了。其实都在京城住着,我与公主竟然还是头一回见面。不过虽是第一次见,但臣女见到公主便觉得一见如故.....” 公主:“......”先是拿话威胁她,然后又用武力恐吓她,难道现在的‘一见如故’都是这样的了? 刘太监:“.......”,真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睁眼说瞎话,也不是这样颠倒黑白的。 “时辰不早了,臣女也应该告辞了。噢,瞧我这记性,听说公主端午的时候,收了一匣上等的珍珠宝石。今日臣女来看望公主,公主仁厚,不知可否赐下一些,也让臣女欢喜欢喜?”做错事了,总要给受害人一些补偿吧。 虽然算计才刚刚开始,就被林琳打断了。 而且她带着礼物来拜访公主,公主要是不给回礼,让人知道了,还不定会传出什么来呢。 公主,“......”这话是让自己送东西的意思吧?都闹成这样了,她竟然还惦记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 刘太监:“.......”,虽然这是拜访后常有的礼节,可到了这份上,她怎么,怎么好意思呢? 不管怎么说,半刻钟后,林琳整了整衣衫,拿着从公主那里要到的一匣子珍珠宝石伴手礼,离开了公主府。 在她走后,公主拉着刘太监的衣袖,终于敢大声哭了起来。她怎么敢,怎么敢如此对待自己。自己可是皇家公主呀。 刘太监看着痛哭不止的公主,心下难过。可是他是真的不敢拿公主的命去拼那疯婆子敢不敢对公主下手呀。 如果当初公主有这疯婆子的本事,估计驸马的事情,也不会是今天这样的结果了。 看来,他只能放下对展昭的报复了。 不过展昭不能动,但不代表开封府也不能动。刘太监在心里暗暗地想着。 “小姐,马上就要午时了,您是回府还是直接去王丞相府?”云珠看了看天,非常尽职地问道。 “打发个人去开封府看看展昭干什么呢,若是无事,便叫他去前面的太白楼吧。我今天想在那里用午膳。”太白楼做得八宝鸡,那真是一绝。不吃可惜了。 云珠应是,转头吩咐家丁去开封府找人。然后又让轿夫将她们家小姐送到太白楼去。想了想,又让人先行一步去订雅间。 做完这些事情,云珠才回到林琳的轿子一侧,跟轿而行。 等到林琳一行人到了太白楼,正好还有一间雅间被金府的家丁占了下来。林琳进了雅间,点了几个菜。然后便坐在一旁发呆。 上菜的小二,是和展昭一同进来的。而展昭一进来便看见抱着茶杯发呆的某位姑娘。 “你上午去了公主府?”展昭怕突然说话吓到她,先将她手里的茶杯取了出来。 “嗯,京城居大不易。总要走动一二。你今天忙吗?” “还好,今天并没有什么案子。公主还好吧?”提到了公主,就不能不想到陈世美。 林琳看了一眼特傻特天真,特无知的某人,“看着还好,还赐了我一匣子珍珠宝石呢。我准备让人再买些回来,编件珍珠衫穿。你觉得好看吗?” 赶紧换个话题吧。林琳可不想再谈什么公主陈世美了。 展昭听了林琳的话,喝了口茶,温和地说道,“你高兴便好。” “不觉得我奢侈浪费?” 展昭摇头,“不一样的。” “哪不一样?” 展昭笑而不语。 本来便是如此,人家的钱,想怎么花便怎么花。只要来钱的路子是正的,你管别人如何过日子呢。 他不会要求世上所有的有钱人都去行善积德。更不会要求牡丹省吃俭用地做这些事情。 他敬重,但不盲从。 都说食不言,寝不语。林琳也想如此。可现实便是千古留传下来的酒桌文化。要是真的如此,还怎么谈生意呢。 虽然两人是不用谈生意了。但是谈谈恋爱,却也不能光吃饭,什么都不说吧。 有说有笑地吃了一回饭,云珠便送进来一锅汤。 “我让店家特意弄来的,你多喝一些,对身体好。年轻不知保养,老的时候都会找回来的。” 对于林琳的心意,展昭心中一暖。端起汤来,便喝了起来。 “一直没问你,你平时一日三餐都是怎么解决的?” 展昭想了想,“我和公孙先生一直住在开封府里,府中的厨房倒是一直负责我们的一日三餐。”每天都会有下人送到房里。倒是方便。 林琳皱眉,大锅饭? “府上几个厨房?其他人也是如此吗?” “两个厨房。一个在后面,一个在前面。前面住着张龙赵虎四人。还有一些别的衙役。我和公孙先生,还有包大人住在后面。” 林琳歪头,“包大人没有家眷吗?” “都在老家呢。开封府就包大人和一个管家在。包大人住在正院,公孙先生做东院。我居西院。我已经在寻宅子了。” 展昭言下之意,便是他已经为他们成亲的事情,开始买房子置地了。 林琳听了一笑,“嗯,其时也不用买宅子的。” 展昭闻言,转头看她。 “你平时公务繁忙。时不时的可能还要离开开封。我爹就我一个女儿呢。我可不想让我爹晚年过得跟王丞相一般老无所依。嗯,嗯,其时开封府的西院,应该也不错吧。” 展昭听了,也明白林琳的意思了。她是希望两人可以在金家和开封两处居住。另外置房的事情,她是不赞成的。 展昭为人豁达,又想到若是成了亲,将她独自留在府里,岳父一个在尚书府,他若是再出京办事。还真是各自冷清呢。既然如此,平日他在开封的时候,他们夫妻就住在开封府。等他出京办事时,牡丹还可以回娘家小住,既不孤单也能陪陪岳父。也免了他在外担心她。 “好。只是要打扰岳父大人了。” 林琳展颜一笑,“才不会呢。爹爹高兴还来不及呢。” ......   ☆、第57章 第五十七章 男女之间的事情,只要迈出了第一步,以后的事情便自然而然了。 这话在林琳和展昭这里倒是真的说的通。不过两个没见几回面的人,竟然有了一种默契,言谈之间竟然会让身旁的人有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这种感觉,不说别人,展昭便有。而林琳也是有的。 陌生而又熟悉。 饭毕,展昭看了一眼天色,便起身离开了。虽然没有案子要查,但是开封府的这些武官却是还要日日巡街的。 而林琳在雅间又坐了一会儿,这才去了王丞相府上。 之所以选择上午去公主府,下午去王丞相府。一来是因为在林琳心中,展昭的安危更加的重要。二来便是因为上午的时候,王丞相是要上早朝的。 在王丞相府祭拜了一番后,林琳便又在奶.娘的陪伴下,看了一眼那个男孩。心中却觉得这个孩子的存在,至少给了年迈的王丞相一点安慰。 但愿这个孩子长大后,不会长歪。然后打着报父仇的心思吧。 刚想到这里,林琳便瞬间睁大了眼睛。她说她忘记什么了呢。那个陈世美的那对儿女,将来长大了,会不会为他们那个人渣爹报仇呀? 然后再跟她的儿女来一段爱恨情仇? 林琳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觉得那结果实在过于狗血了。光是想想,她就有些承受不来。 看来,她不但要注意一些在单元里的剧情人物,还要注意一下已经下岗的剧情人物了。其实秦香莲虽然可怜,值得同情,但是林琳却也是怒其不争。 这件事情,明明可以和平解决的。可到了秦香莲这里,却能弄成这样,也是服了她了。 妻无夫,子无父。在这个宗族大过国法的年代,林琳都可以想像秦香莲母子三人不容于陈氏宗族的下场了。 将来陈世美的儿子若是再要科举,考卷上的父亲名讳,以及身亡原因,三代以内的近亲还是要在吏部过一回水的。到那时候,能不能参加科举,能不能受到朝廷重用,已经不是他能不能考上的单纯问题了。 前程且不说,这样人家的儿子女儿,婚配都会成为老大难的问题。有那样一个父亲,儿子的品性也会被人所怀疑。 女人嫁不到好人家,男人娶不上好媳妇,这难道就是秦香莲想要看到的结果吗? 作为一个母亲,她在做这些事情之前,就真的没有考虑过儿女的未来吗? 林琳是做过母亲的,那种母亲对于自己的子女是个什么样的心情,她现在还记得。她恨不得把全天下最好的东西都留给自己的子女,她恨不得让全天下的危险都离自己的孩子远远的。所以,秦香莲认夫的时候,选择的地点就很耐人寻味了。认夫不成,找的人为什么不是名满天下的包大人,而是好脾气的王拯相呢? 唉,没有当家主事的男人,没有庇护的宗族。没有傍身的银子,也没有栖身的地方。这样的鱼死网破,真的有意思吗? 不要说什么是陈世美先下手杀妻灭子。但在那之前,为什么会走上那样绝决的路呢?如果秦香莲把孩子放在自己的前面,林琳想着也许陈世美会愿意出一笔钱,让她们母子三人离开京城。 而秦香莲若是愿意退一步,被陈世美金屋藏娇在京城的某个地方,也未可知。 虽然那样对不起公主,也更显得陈世美的人渣属性。但是这个时代,男个纳个妾,养个外室,也不是什么大事了。 所以,思前想后,难道秦香莲当初就真的没有想过,成为状元正妻,以名份压公主一头的想法吗? 秦香莲能在公主府外带着孩子认亲,这心思,可见也不是那么太单纯。 不是林琳心里阴暗,林琳是真的觉得秦香莲是因为没有在陈世美那里得到预期的好处,这才选择了这样一条路。 她要的是风光无限,而不是隐隐无闻。 而唯有风光,凤冠霞帔,朝廷诰命是陈世美给不了她的。 所以,事情才走到了最坏的地步。 当然,也怪她们家小猫,好巧不巧的就碰上秦香莲母子三人呢。 林琳曾想过,如果是她的话。她会怎么做? 如果是刚从现代而来的林琳,那么一定是要带着孩子和陈世美一刀两断,永世不联系。然后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妄想着像那些书中的穿越女主们,带着孩子嫁给绩优股或是潜力股。她有空间,她有从现在带来的很多可以典当的东西。生活无忧,人生赢家。 可经过了数年的穿越,她的心情早就变了。她会牢牢的抓住两个孩子的感情和人身自由。然后给陈世美下药,让他不举,让他再也没有子嗣。等到三五年后或是更长的时间,主动的寻找他们。不然这孩子还姓不姓陈,接不接他陈家的香火就不得而知了。 打蛇打七寸,这个时代的古人在意什么,香火传承呗。 可这些的前提是她能够独立抚养两个孩子长大成人。但是秦香莲呢。识得几个字的农家妇人,千里乞讨而来。 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家男人,看着男人荣华富贵,再娶娇公主。女人的嫉妒心和被丈夫抛弃的怨恨之心,这才让她做出了在陈世美回府时,大闹公主府府门的举动来。 不然,为什么她不在其他的地方拦下陈世美呢? 她不就想在公主府门口闹上一场,然后,既恶心了公主,又让公主不得不迎她们母子三人进府吗?更给了她的儿女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 她不知道欺君之罪有多大吗?她不知道停妻再娶的重罪吗? 反正林琳是不相信她不知道的。 哼,她所倚仗的还有就是这个时代女人的贞节。而公主,不是已经嫁了吗? 为妻为妾,她都是原配大妇。 ...... 离开了王丞相府邸,林琳心情有些说不出来的沉重。懒得坐轿,便打发了轿夫,带着三两个家丁在云珠的陪侍下在街道上溜达。 “爹,我回来了。”在街上,一个跟庞昱差不多大的男孩抱着书本跑进了一家药铺,林琳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白家药铺’。 想了想,某猫好像还有一朵桃花是跟这家药铺有名呢。林琳笑了笑,抬脚走了进去。 “这位小姐,您需要点什么,是买药还是问诊?”一上了年纪的老大夫走了过来,向着林琳发问。 要知道,今天林琳的打扮相当的富贵了。平时在外面走动,头上也就是一串珍珠,一两朵绢花。特殊情况,倒是还会别上几颗花朵首饰样的暗器。 但在京城却不能那样,会让人笑话的。毕竟身份在那里摆着。所以,林琳的头上步摇,玉钗等物都是有的。身上一件浅紫色绣牡丹花的衣裙,富贵逼人,又雅致异常。 白家药铺的东家,自然是有眼力的。看到林琳进来,便知道非富即贵。等到了近前,便知眼前这位最少是位官家女眷了。毕竟等级森严的社会,很多东西都不是普通人能够佩戴的。 就好比,林琳头上的玉钗,是玉雕的三尾凤凰。压裙脚的玉佩是明黄.色的络子。 这两样,一般都是出自皇家的。但佩戴这两样的,却并不一定是皇家人。官家女眷也是有可能的。 “我想看看你们这有没有上了年份的药材,准备送礼用。”林琳打量了一下面前的人,便在这小小的医馆中走动。 于是白大夫便将林琳等人领到一旁,将药铺中最新收到的好药材都拿了出来。林琳看了,挑着差不多的,买了一些。反正这种东西,明天进宫和后天去庞府都可以用到。然后让云珠付帐,准备走人。 不过这时,从内院竟然走进来一位同样是十三四岁的少女。人长得秀丽可亲,那一身白色衣裙上还绣着梅花。 “这位小姐,这是小女,雪梅。雪梅,见过这位小姐。” 白雪梅闻言行礼。林琳笑着受了。 在拼爹的年代,一个药铺家的闺女行的礼,林琳自然是受得起。 “店家这位女儿,倒是可爱得很。今年多大了?可也懂得医术不?” 白雪梅腼腆一笑,轻声答道:“十三了,自幼跟着父亲学些杏林之术。” “我姓金,礼部尚书家的女儿。我看你这女儿实在喜欢,明儿我下贴子,请白姑娘去陪我玩可好?”这话前面是对白大夫说的,后面问的自然是白雪梅。 “民女愿意。”白雪梅看了一眼白大夫,然后才轻声回了林琳。 林琳笑笑,又说了几句,便带着人离开了。 这一回,林琳又去了她名下的那家绣坊。要知道那绣楼里还有某人的一朵桃花呢。 去了以后,发现无论是前面的绣坊,还是后绣娘工作的地方,看起来都非常的干净。林琳又去看了一眼,绣娘住的地方。发现环境都还行。 可见云珠哥嫂是用了心的。看了一眼云珠,让她记得回头赏自己家哥嫂。便将目光看向了这些美的各有千秋的女子们。 因为在开封府,贵人遍地。所以这些绣女们,也都不太敢轻易出去。就算是出去。也会按着林琳之前的吩咐,丑化一番。 要知道,现在的庞昱还是个小屁孩。但那个小商王家的世子爷却不是。不但不是还是个大臭虫。除了小商王家的祸害。还有别的这王爷,那国舅的。 这些可不是林琳一个礼部尚书之女可以抗衡的。当然,这里指的是明面上的冲突。 一一看去,从左至右一共九位绣女,年龄最少的也可以准备相看人家了。林琳想了想打发了下人们出去。单独留下这些女子问起了关于婚姻方面的想法。 “都是大姑娘了,也应该找婆家了。你们对将来有什么打算,都想要找个什么样的女婿过日子?” 林琳一句话,面前的女子都红起了脸。这个年代,还真的没有谁能够如此大大方方的说出来。 “行了,行了。我时间也有限。先把我的打算说了,然后你们自己考虑。等过两天想好了,统一给我个答复就行。” 女子都低低地应是。 “别的不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不可能护佑你们一辈子,就算是我有那个心,也不一定会有那个能力和精力一直如此。所以嫁人的选择,便是重中之重了。” 说到这里,林琳看了众人一眼。又接着道,“一种是外嫁出去,这一种呢,我会帮你们找最好的冰人。但成亲后的日子如何,却是你们自己摸索着过的。” 看到这些女子已经有几个偷偷抬头的样子了,林琳顿了顿,又接着往下说,“一种便是内嫁。我会在府中找一些不错的男仆,为你们配对。但你们要明白。一但内嫁了,虽然出了事,我会用劲力气保护你们,但你们却是奴籍了。” “那还有别的选择吗?”其中一个最小,长的最好的女孩小声地问道。 “还有两个,一个是我什么都不管,让你们自己去碰去。另一个呢。我会安排一场相亲,请上几个,我觉得不错的人。若是彼此有意,婚姻也就有了着落。” 半晌,还是那个最小的少女,看了一眼自家姐姐,然后抬头对林琳说道,“我们都是弱质女流,京城达官贵人繁多,哪里敢奢望什么。小女厚颜,能不能请小姐先安排一场相亲呢。” 就算足不出户,她们也是知道这个京城不太安全的。不但未婚的大姑娘不安全,便是出嫁的小媳妇也不安全。前儿还听说一个小媳妇被人抢了后,刚送回来,就跳了井。 林琳听了,便也知道这小姑娘打的什么主意,先安排一场相亲,若是能解决,便罢,若是不能,再选择内嫁或是寻冰人。果真是聪明人。 看到这小姑娘这样,林琳对这小姑娘的姐姐就更好奇了。可惜看了半天,除了美丽以外,竟然还有些迎春的品格。 唉,某人的桃花呦。 这京城就是小,转圈都开着展昭的小桃花。 宝宝心里苦,但是宝宝不说。 宝宝只能默默地将那些桃花砍了,一个一个嫁出去。 这年头,谁都不容易呀!...... 不过看着眼前的小美妞,林林心理原来当年没有自己的出现,某人竟然还会喜欢这一类型的? 林琳比较了一下自己和那姑娘。 心中颇为自恋。 无论是相貌还是其他,自已都完胜她! 呃,除了没有那股子弱不经风的气质。 想当年,她还只是林琳的时候,好像......也没有那种气场。谁让新时代的女性,骨子里都是自强不息,努力上进的女汉子呢。 这时,剩余的姑娘听了小姑娘的话,虽然仍是不出声,但也都以沉默表示了想法。 林琳挑眉,倒是没说什么。 又待了片刻,林琳看了一眼天色,便去了开封府。 到了开封府,自然是要拜见一番包大人。拜见过后,便跟着展昭去了西院。 “你怎么过来了,中午的时候,怎么没听你提起呢?”听说林琳来了开封府,展昭都惊讶坏了。 “突然想到就来了。问你个事。你之前说的那个四个校卫,就是叫张龙赵虎的那四个,娶亲了吗?”喝了一口展昭递过来的茶,林琳开门见山地问道。 展昭诧异,“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哎呀,到底有没有成亲嘛?” 展昭摇头,“这四人都尚未娶亲。” 林琳一听,长松了一口气,“你还记得我那个绣坊吗?” 展昭点头,“记得。”不就是你‘强抢民女’的那个绣坊嘛,这哪能忘记。 “我今天路过那里,便进去看了看,好家伙,一个个老大不小了吧,还都长得那叫一个漂亮水灵。所以,我这才想着赶紧找人将她们嫁出去。以后,我就轻松了。不然天天害怕,被哪里个纨绔看上。听说姓柴的那混蛋,又惹事了。这老天什么时候才能降道雷劈死他呀。” 林琳是知道柴文意最后会被雷劈死的,但那之前,会有多少人受其害。本来林琳是没想着做什么,但现在却不一样了。尤其是今早听八卦时,这柴文意都干了什么好事后。 林琳这话,也是他想问的。多少次,他都想着趁着天黑,将柴文意一剑了结了。可是他不能,只因为他不在是江湖侠客,可以快意恩仇。 只因为他的这一剑,会影响很多人的人生。所以,他只能忍着,什么也不能做。 “你别皱眉,这柴文意的事情,你交给我吧。现在还是说说张龙赵虎的事情吧。” “交给你?”展昭大惊,牡丹这是想要干什么?那柴文意可不是白玉堂,切不可胡来的。   ☆、第58章 第五十八章 “对,交给我。”林琳双眼微眯,笑意莹莹,“我保证让他成为五美四好上进杰出好青年。” “你想怎么做?那小商王府里可是有不少高手。切不可掉以轻心。”听了林琳的话,展昭可是担心坏了。还说什么让他放心。他得多大的心才能放得下呀。 “你要相信我。白玉堂不是还跟着老鼠过了半个月呢嘛,一个小商王府算什么,没事啊。你还是赶紧明后天把张龙赵虎给我带绣坊去,那才是正事。”早一日打发了那些个花姑娘,早一日省心。 尤其是那对在原著中跟展昭有些关系的姐妹花。 而且相比起站在墙头的红杏和桃花,林琳觉得小商王府真没啥可怕的。 女人呀,有的时候天塌下来,想的都不一定是身高问题。而是身旁的男人最终归属权。 “不行,我不能让你去冒险。” 林琳看了一眼,那脸板的越来越严肃的展昭,叹了口气道,“好,好,这事咱先放放,等我从宫里回来再说。行了吧。” 展昭对于林琳的回答虽然不满意,但还是不在纠结此事,跟着林琳一起说到了张龙四人。 林琳的计划是让这四个人去她的店里做衣服。然后,让那些姑娘们在帘子后观看。若是有看对眼的,便让人领到其他房间,说说话,谈谈衣服的样式,款型。若是没有,那就算了。 展昭看着了一眼有些想当然的林琳,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走出门去,让下人去前面问问张龙四人是不是在府里。 展昭想着,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这四人也是人品口风都不错的。就算是发现了什么,也不会随便说出去的。 林琳看到展昭吩咐人去前面,笑着站了起来。拉着展昭的手,笑眯眯样子,让人打心里涌出一种幸福的感觉。 展昭也是温和地站在那里,两人面面相对,岁月静好一般的永远。 展昭举起两人相牵的手,轻轻地在林琳的手上吻了一下。 吻罢并不抬头,只是维持着那个姿势看着林琳。眼中的深情好像要化成水流出来一样。林琳的手背都觉得在发烫。一片空白的脑子却浮现起了那句话—— 情不知所以,却一往而深。 ...................................................................................... 当晚回到绣楼,林琳还在回味之前和展昭的独处,像是一种长久的渴望,又像是一种心灵的圆满。 烛火爆出了花,在静静的夜晚是那么的响亮。林琳的思绪也被抽了回来。想了想,明天还要进宫去。便抱着今天早上从公主那里敲诈来的珍珠去了空间小屋。 再那里林琳用复制柜弄出了好几大匣子的珍珠。还有她所需的宝石玉器。 她记得单元剧中便有珍珠衫一事,之前出游的时候,她也听说了宫里新进了一位王才人。虽然荣宠不及庞贵妃,但也算有些圣眷。 知道这些后,林琳便觉得离珍珠衫一事不远了。所以特意在各地收集了不少珍珠宝石玉器。 此时,她又用复制柜进行了复制。那些珍珠便是制上三件珍珠衫,也是绰绰有余。 林琳想了想,按着单元剧中那个样子做的话,容易拾人牙慧。不如按着自己的想法去做。自己一件,庞贵妃一件,然后那太后姨母再来一件。怎么说都要比那个王才人的要好一些才行。 ...而且王才人的那件珍珠衫,总会让她想起猪八戒来。 林琳拿出空间里收藏的渔线,这东西又细又结实。穿珠子最好了。然后找出笔纸,在纸上画出三件不同风格却同样华丽的衣服来。 第一件是太后的,林琳选择了开衫式样的。在现代很多老太太都会穿的那种屁股以上的开衫,不过现代的是窄袖子,这里的林琳弄成了宽袖子。 蓝宝石镶了一圈的边,又用红宝石缠了几朵精致的小花,当成衣扣。这件衣服的前面便不在多做花样了。后面珍珠衫的花纹,林琳取了最保守的设计方案。是几朵珍珠花连在一起的图案。 虽是很简单,但是每朵珍珠花都是玉石做芯,看起来也很上档次。 之后的便是庞贵妃,林琳觉得庞贵妃最重要的应该是用珠最多,最华丽的那件。于是红宝石,被大量的用了上来。 斜襟,宽袖,稍微收了一点小腰,正个衣服长及膝盖上,林琳想了想,又在下面用了十来个珍珠穗子,长度刚刚好垂到鞋背。不过为了减少重量,这件珍珠衫都是那种大孔洞的花样设计。可誻这样,也是沉甸甸的。 这两件衣服样式画好后,林琳直接挥舞着魔棒,制作了起来。幸好是在空间里,不然这阵阵亮光,还不得让人吓着。 过了好久,两件衣服终于完成了。林琳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才开始做自己的那件。 她的那件就简单的多了,无袖的长自膝上三分的长坎肩,瘦长款的式样。用了绿宝石和玉石做点缀,看起来素雅大方。 之所以弄成没袖的,还是因为庞贵妃的那件实在是太沉了。林琳想了想,减去袖子,再给全衣服瘦瘦身,应该能减轻一些重量,这才如此设计的。 虽然,她也可以在衣服上施轻身咒,但问题是那两人的衣服不能施,不然重量就不对了。而她自己的这件也不能施,因为侍候的人太多了。 将三件衣服都弄好了。又找了三个盒子装了起来。林琳这才出了空间。将三个盒子放到卧室的一个衣柜里,打了个哈欠,这才回床上休息。 都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可当这种事情真真发生的时候,林琳都要感叹自己的好运气了。 原因无她,她昨天点灯熬油地做了三件珍珠衫,还想着过几天等听到便宜表哥赐珍珠衫给王才人的时候,送进宫给对她一向很好的贵妃表姐壮脸面。谁知早上一起来,她身边的广播小喇叭云珠站长就告诉了她一件惊人消息。 昨天下午,那位不是东西的皇帝陛下便已经将宫中收藏的珍珠衫送给了王才人。 林琳听了,无语半晌。对着等她点评消息的云珠说道,“你将左手边的衣柜里并排的三只盒子取来。” “是,”云珠一愣,不些不解自家小姐的话。那衣柜里有盒子吗?而且还是三个?她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呢。 “将刻着牡丹花的盒子留下,其他的一会儿带进宫去。”林琳坐在梳妆台前选首饰,想着今天要佩戴什么样的首饰可以和这件珍珠衫搭配。 选好首饰,梳好头发。林琳又选了一件粉紫色的衣裙,穿上配套的绣鞋后,这才走到一旁,打开那个盒子。 将珍珠衫自里面取出来,林琳明显听到屋里侍女的抽气声和吞咽声。 “好看吗?”林琳也不管那些人,径自将珍珠衫穿上。一边问着云珠等人,一边感受着来自珍珠的凉意。 你嘛,这也太凉爽了。 最重要的是一坐下来,真的有些咯的慌。 屁股算是要遭罪了。 她是光顾着好看,而忘记实用性了。 “好看,小姐人长的好,这件珍珠衫也好。真是相得什么彰。”云珠回过神来,连忙赞道。 林琳听到云珠这么说,也没有跟她显摆文化,只是笑着接受了她的赞美。 之后便是吃饭,出门,进宫。 到了宫门口,表姐身边的侍女亲自接了林琳进去。 “表小姐好,娘娘让奴婢先接您去她那里。太后娘娘每天早上都要念上一会儿子佛经,此时怕是不得空。”那侍女看了林琳,明显是一愣。 自从昨天下午,宫里的气压便有些低。原因还是因为那件珍珠衫,这表小姐又不像是那消息闭塞的。怎么还穿了这么一件珍珠衫进宫。 不过,这件衣服,看起来就比陛下赏给王才人的那件贵重多了。 好好的一件珍珠衫,都让王才人穿出了一股子小家子穷酸气。 庞贵妃的丫头并不认为自己这是偏心之故,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林琳点头,笑眯眯地听着侍女的话。“正好,我也想表姐了。表姐近日可好?她进宫时,我还在外面呢。” “娘娘一切都好,就是惦记您和老爷,小候爷。打前儿知道您回京了,就盼着今天呢。”宫里是有规矩的,就算是再着急进宫,也不能进了京就进宫。 一是怕在外面带进来不干净的病,将这东西带进宫。二一个便是,自外入京,难免风尘扑扑,仪容不雅。因此,一般都是等上一天,才会进宫的。 一路跟着宫女到了贵妃的宫中,姐妹见过。道了离情。林琳便将她准备的珍珠衫拿了出来。 因着此时大殿里无人,林琳说话也没有了忌讳,“今早起来便听说了陛下赐了一件珍珠衫给那个王才人。我听了就想起,我之前在外面,听说您进宫,特意请人做的。姐姐试试看,这可是今年的新珠子。各各都是太湖珠。总比那陈年旧珠强上一些。世人常说,人老珠黄,那内库里存了多少年的老物件,还不知道多少人穿过呢。这王才人也敢上身?忒不讲究了。” “哼,那有什么不敢的。下午表哥刚赏赐下来,傍晚就穿了去御花园了。招摇过市的。”庞贵妃一边拿起珍珠衫,一边不高兴地回林琳。 林琳站起来,将衣服铺开,慢慢的帮庞贵妃穿上。 “没见过什么市面,也不能怪她。姐,你要是为了这个跟她生气计较,您也不嫌掉价。怎么样?比那件不错吧。以后姐姐若是想要,我年年派人去太湖取珍珠,给姐姐制新衣服。” “噗,你当什么好东西,谁稀罕着呢。不过是咽不下这口气罢了。又冰又沉的,有什么意趣。”这件衣服,庞贵妃穿上后,自然发觉不但比表妹的那件华丽,比王才人的那件,也能强出好几条街。心情也便好了不少。 “我不是怕姐姐眼馋嘛。”林琳坏心眼的没有让庞贵妃现在坐下。想着等到一会儿去了太后那里,这么一坐下后,便不好再起来了。 将牡丹咬了一半的糕点自她手中抢了出来,丢到一旁。庞贵妃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呸,你个小磨人精。收拾东西,我领你去太后姨母那里请安。” 对于牡丹的话,庞贵妃并不觉得冒犯。自小长大的姐妹,若是说话还要藏着掖着。那就太让人寒心了。 今天之前,她确实是眼馋了。 “哼,稀罕。”喝了一口茶,林琳自然而然地冲着庞贵妃娇嗔。 庞贵妃拿手指虚虚地点了点她的额头,有些好笑地摇了摇头。   ☆、第59章 第五十九章 都说作的紧,死的快。林琳看着面前的王才人,一时间心中便只剩下这句话了。 话说庞贵妃和林琳这对表姐妹,一人穿着一件珍珠衫,摇曳生姿地准备穿过御花园到太后娘娘的寝宫拜见。 一路上有说有笑的,可当穿着一件小巧的齐腰珍珠衫的王才人过来拜见时,整个画风都变了。 果然跟西游记中的的猪八戒穿的那件一样。 一模一样的。 ...... 三个美的各有特色的女人,一人一件珍珠衫。就站在那里,都让人觉得风景如画。 但三个女人的心情,却都不太美妙。 王才人也算是小家碧玉那一款的美人了,而庞贵妃长的雍容大气。林琳就偏精致可爱了。 而身上的珍珠衫也是各有千秋。但总的来说,王才人身上的一看便是过气的老货了。大气贵重不如庞贵妃,精致淡雅入欠了几分林琳的。 三人分开,倒无妨。但站在一起,就有一种水货,正版和精装的区分了。 从昨天便一直兴奋的王才人,此时的脸色变得青青白白。她是听说庞妃的宫女领了一位小姐进宫了。而且也知道这位小姐是谁。 但打听消息的宫女说那位小姐竟是竟是穿了一件珍珠衫进宫的,王才人心中起了比较,便过来了。 本来不过是小女儿的一点炫耀心思,哪成想,炫耀不成,到是丢了人。 便是陛下赐与的又如何,还不及那民间的一半好呢。 庞妃此时倒是从刚开始王才人过来的不高兴,倒对比后的高兴了。尤其此时还特别兴奋地向王才人介绍林琳,“王才人来的正巧,这位是本宫和陛下的表妹,太后娘娘的外甥女。礼部尚书金大人家的千金,金小姐。” 然后庞妃又转头对林琳说,“这是王才人。”不过区区五个字便完了。 林琳行了一礼,王才人连忙回礼。她的身份实际上还真没有到可以直挺挺地受了林琳的礼,再不回礼的地步。 两人行了礼,庞妃便带着林琳往太后寝宫而去。 “姐,再好的东西也要保养得当。你看见没,那珠子有的都黄了。”林琳只是想着在庞妃面前极力贬低王才人,也好让这小家碧玉似的女人不会受到庞妃的刁难。 将一个人贬到尘埃,未尝不是一种保护她的方法。只是这种保护,一般人不愿意接受而已。 庞贵妃哼笑了一声,“本宫现在是非常的庆幸,表哥没将那件衣服赐给本宫,不然真不知道怎么穿出来。” “可不是嘛,毕竟是陛下赏赐之物。不穿不好,穿了,那也太...。呵呵。看来表哥也知道那衣服配王才人才是相得益彰呢。” 庞妃灿然一笑,终于是彻底的将珍珠衫一事丢到了脑后。不过话说回来,她家妹妹这也太实在了。这衣服,可真够重的。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远路无轻载了。这衣服真的是太贵重了些。怪累人的。 等走到了太后宫里时,姐妹俩已经对自家便宜表哥的后花园有了新的想法。本来就应该百花齐放,何必要一支独秀呢。 枪打出头鸟的事情,古来有之。庞贵妃当初是奔着皇后去的,那就没必要将眼光放得太低,眼光低了,心胸也就低了。 大户人家的当家主母,真正不傻的,有几个会为难妾室呢。不过一个王才人,算得了什么。就算是以后有更多的王才人,只要没有庞贵妃这样的,就没有什么好怕的。 身边的侍女宫人都不远不近的跟着。林琳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背着人。但林琳却是不怕的。她在一开始时,便使用了静音咒。 一般人想听她们姐俩的谈话,那真就是跟蜀道一般的难。 难于上青天。 这位表姐,对牡丹一直疼爱有加,那是真的当亲妹妹一般对待的。凡是她有的,都愿意给牡丹。凡是牡丹喜欢的,便是自己在喜欢也会收拾干净了给牡丹留着。就好比这一次进宫,特意将很多牡丹可能会喜欢的东西,都留了下来。就等牡丹挑中了带回去。 这样一位表姐,林琳又如何不希望她过得好呢。虽然表哥是亲表哥,婆婆是亲姨母,但皇家亲情本就淡薄,而那对母子之间又有着这样那样的事情,夹在中间的女人,又怎么可能独善其身。林琳自然是希望她好的。 这些且不论,只说金家势单力薄,又不是人丁相旺的。金庞两家守望相助本是应该的。所以庞贵妃好了,她和她们家也就都好了。 她挑了一个专会跟着拯得罪权贵的男人,她又不愿意也不舍得让她的男人改变,那就只能在其他地方,让自己变强,变强到无人敢惹才好。 当今皇帝利用庞家抑制包拯。又用包拯牵制庞家。可不算是什么高明的帝王平衡之术。最重要的是当今天皇帝渣的太利害了。 利用庞贵妃,给庞太师画了个大饼,其时呢,不过是更好的让庞家给他卖命罢了。 在为难包拯的事情上,其时皇帝也是有心的。毕竟包拯在民间的声望太高了。一打压包拯,便会被人说成昏君。 但庞太师跳了出来,却正好将黑锅揽了过去。不然一个当皇帝的,怎么可能是庞太师跳出来,就这个限期破案,那个限期破案的。 这得多不讲理的事情呢。 反正林琳是不相信皇帝真的不懂这些事。不过是帝王手段罢了。 现在王才人和王才人的哥哥蹦出来了。可以想见,这皇帝也发现了庞太师手段了了,这是准备换个人来对付包拯和让有些飘飘然的庞太师父女降降温。 但不管怎么说,无论是理智还是情感,林琳都不可能让庞贵妃和庞太师总是背这个黑锅,当这个出头鸟。 还有一点便是,一个坏了名声的爹,对于庞贵妃的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 自小在太师府长大,林琳是非常知道庞太师多宠孩子了。就连林琳这个便宜外甥女,都被庞太师宠过。虽然那时宠的是真正的金牡丹,但林琳的记忆和感情却是继承到了这一点。 其实林琳对于皇帝这种看法,还有一点便是处理柴文意和杨家将的事情。明知道两方有仇,还让柴文意去监军。 这不是明晃晃地打压杨家将呢吗?然后弄死杨家的爷们,还让杨家的女人上战场去送死。每打一回仗,胜了,杨家的名声一高。你就不高兴,你就暗地里想到打压。而一但输了,你就又是一轮的治罪。 把人杨家人利用的那么彻底,这心到底亏不亏呀。 人干事? 人家一门寡妇,为了在这男权社会立足,已经不容易了。要维护天波府的门楣,又要让几代寡妇活的有尊严,不被人欺凌。披袍上战场时,那些男人都死绝了不成。等到人家下了战场,又是妇道,又是德行的。计较来计较去,烂了心肝的。 让人打心底瞧不起。 怕杨家寡妇势大,再出个女皇,那你们男人就争气去呀。就会那些个魑魅魍魉。不把心思把腕放在抵抗外敌上,只会在女人身上使,也是纯汉子呢? ...... 除此之外,还有送庞昱去陈州救灾的事情。你是咋想的,一个十多岁的纨绔小少年就真的能救灾了?逗闷子呢嘛。 就算你不想让包拯去,也可以派别人呀。陈州的百姓,也是你的子民呀。这样儿戏,真的好? 说的好听,是什么庞贵妃的枕头风,庞太师的力荐。你当皇帝的就没有一点判断是非的能力? 皇帝要真的是这样的,那她林琳一定第一个□□篡位,再让华夏的历史多一位女皇帝。 而且她还一但登基,便会向世人宣布,永不选秀和纳妃的决定。 坚决拥护展昭的正宫地位,一百年不动摇。 胡思乱想间,林琳已经被庞贵妃牵着进了正殿,跪拜了太后李氏。 李氏经过几个月的养尊处优,已经渐渐恢复了一些年轻时的风采。仔细看了一下,还别提,林琳竟然和李氏也有些相像之处。 不愧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姨母呢。 林琳在进宫前便喝了一滴福灵剂。一滴就有一天的好运气。也因此,这一天的拜见非常的顺利。 李氏看了林琳高兴,还特意在下朝后将皇帝叫了过来。表兄妹斯见一番,自不一一叙述。不过在听到林琳许嫁展昭时,皇帝的眼中闪过一抹不可察的暗光。 林琳坐在对面,自是看得清楚。心中却也知道,自己并没有瞎冤枉这位表哥。果然心中是个有想法的。 “这么说来,是表妹自己选的展护卫?”皇帝笑着问林琳。 林琳憋出一点红晕,有些难为情地向屋内的三人回道,“嗯,是在游历的时候救了身受重伤的他,当时情况危急,男女大防上便有些...然后,然后,爹爹见了,也同意了。” 太后李氏笑说,“展护卫一表人才,难得的好相貌。女儿爱俏,也是有的。不过皇帝呀,不若你在下一道赐婚的圣旨如何。”这样在名声上,说起来也好听。 不然被人提起,难免不会说到私定终身。 皇帝听到太后的话,眉毛便是一跳。有些想拒绝。可一时间却是没有什么好的理由,只得点头道好。 林琳总觉得此事若不尽早定下来,可能会出现变故。林琳是相信自己的直觉的。而她今天又是服了福灵剂的。因此,也顾不上别的,起身向皇帝拜道,“多谢表哥成全。” 林琳这一拜,将了皇帝一军。皇帝本想此次便是现在答应下来。回头也能托下别的办法,至少不能让庞金包三方结盟。但此时,却不得不下旨了。毕竟林琳都已经当场拜谢了。 于是皇帝只能让人取来笔墨,当场写下两份赐婚圣旨,分别让会儿开封府和礼部尚书府宣旨。 此事一但过了明路,很多的暗箱就没有办法操作了。此时的皇帝倒是真心地打算捧一捧新宠王才人了。 王才人和其兄长王伦倒也是一股力量。慢慢扶持,未必不能g 不过说到王才人,皇帝才发现屋中大小三个女人竟然是每人一件珍珠衫。而且式样和手工都比他赏赐给王才人的那件要华贵得多。 一时间,皇帝就有些不郁。 “昨日朕赏了王才人一件珍珠衫,今日不想就在母后这里看到了三件。”而且件件都比他赐出去的精致华贵。 呸,你个不孝子也好意思说这话,有好东西只想着你那一脸狐媚的小妾,将你好不容易找回来的亲妈都放在胃上等消化了吗? 林琳拿到了赐婚圣旨,心中非常鄙夷面前的黑心皇帝。   ☆、第60章 第六十章 听到皇帝的话,林琳心中呲笑。庞贵妃却是听出了其中的语气。心中也是暗暗揣测皇帝这句的用意。到是太后没怎么多想。 虽然她和皇帝的感情尚未真的到了那种亲母子间的亲近。但毕竟她的身份在那里摆着呢。很多时候都可以过得随心所欲一些。 “皇儿不知道,这是你表妹牡丹在外出游历的时候,听了哀家和贵妃的事情,特意收集了不少的珍珠请人制了三件珍珠衫。为了这三件,前两天才回京呢。哀家还要说好好赏她呢。正好你来了,你替哀家想想,赏她点什么好?” “母后刚刚不是赏了她一位如意郎君吗?” “那怎么能算。哀家还想着收她当义女,封个公主呢。”在李氏的心里,这是她小妹唯一的骨血,收了当义女,也没什么。反正之前那位一直照顾她的姑娘,她不是也收了当义女吗? 皇帝听了这话,眉头飞快地皱了一下。然后什么也没说地看向牡丹。 牡丹看着皇帝看她,就连太后也看着她的时候,笑着回道,“所谓义女,那就是干的。干的,便是没干系的。明明牡丹是姨母的亲外甥女。干嘛好端端地因为一个什么公主的名份,把有血缘的亲人,便是没干系的义女?牡丹不愿意,不想要呢。姨母。好姨母,您说是不是?” 少女娇憨的话,再加上林琳拉着太后的一只手臂轻轻地摇晃。一时间,太后倒也顾不上这个话题了。 “好,好,好,我们不当公主,不当公主了。”把将林琳抱到怀里,李太后笑得拍着她的背。 本来也是,既然已经是亲人了,何必又多此一举呢。就算是没有公主的名份,谁还敢欺负了自已的外甥女。 皇帝听了林琳干脆的回绝,心下也松了一口气。不是他吝啬一个公主的位份,他只是不想在加重份量了。 牡丹是有些小性子的,因为自幼没了娘,所以无论是金宠还是庞家人都非常的疼惜宠爱着。但这种时候,尤其是庞贵妃在拜见太后之前听到林琳成熟的话语,便有些明白,又有些不明白。 公主代表了什么,代表了如果林琳有了这层关系,便是下次见到比王才人更高位份的嫔妃也不需要行礼了。 这个道理庞贵妃明白,她不相信林琳不明白。毕竟都是一起长大的。可是为什么要拒绝呢。还有刚刚她也看到了皇帝的神色。 有些事情,可能并不如自己当初想的那般了。庞贵妃不得不将少女怀.春的心思放到一边,重新思考一下她进宫以来的种种事情。 都不是傻子,很多的事情,就怕多想。本来没有什么的事情,都会被想出个一二三来,更何况年轻的皇帝做的并不十分纯熟的帝王之术呢。 就在心思转瞬间,庞贵妃便被这皇帝恶心到了。 ...... 又跟太后李氏吃了一顿御膳,林琳在太后午睡时,跟着庞贵妃去了庞贵妃的宫里。准备等到太阳不那么炽热了,便出宫回家去。 皇帝在吃过饭后,便早早的起身离开了。所以此时庞妃的宫里便只剩下林琳和庞妃这个主人了。 “妹妹,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几个月不见,当初那个性情有些高傲的表妹,早就变得不一样了。 林琳看着庞贵妃非常谨慎地将人都撵出了殿外,心里对这位庞贵妃的智商也有些捉急。 这关门关窗的,谁不知道里面的人在谈秘密。还有关上门窗了,屋里的人又如何知道外面有没有人在偷听。 就算外面没人偷听,那屋顶呢。要知道这屋顶都是一片片瓦拼成的。拿起一块瓦就知道里面的人干什么,说什么了。 叹了口气,林琳便将庞贵妃拉了起来。“姐,你这样不行。我们去外面说。屋里并不是那么安全。” 拉着庞妃走到殿外的小花园。然后坐在一处露天的凳子处。这才开口将自己的那番思绪说了出来。 等听到林琳说,以后有秘密话要说时,要找空旷之地,最好附近没有树,也没有房顶等物遮掩的。就连近水的亭子,也不是最好的谈话之地。 地板也要实心的...... “不至于吧。”庞贵妃觉得自家妹妹有点过于想当然了。这和杞人忧天差不多了。 “怎么不至于,女人多的地方,是非就多。宫里就不只有您和王才人两个。也许现在好多的嫔妃正得着您和王才人斗的两败俱伤呢。” 庞贵妃点点头,是呀。这话不假。自已宫殿那头,不还是住了一个兰妃吗? “你今天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怪怪的。到底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有些个难过和失落。” 庞贵妃差异,怎么会? 看出庞贵妃的诧异,林琳才将自己近些日子的所思所想都告诉了庞贵妃,然后道,“这宫里,什么都是假的。还是有个孩子才是真的。就算不是自己亲生的。抱来养着便是。只是别做那个刘氏便好。” 庞妃听了林琳的话,有一种醍醐灌顶的醒然。还没有想彻底,林琳又说了那番话,“那刘氏也是个傻的。”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 “嗯,皇家这一脉,自来子嗣便不丰。姐姐便是一时着急,也千万别乱吃补药,好多求子药都是骗人的。要不要得来孩子两说,只是再吃坏了身子,岂不是得不尝失?” “我明白,我和皇上都还年轻,孩子的事情不急。只是若是让别人抢了先?”此时的庞贵妃也忘记了面前的人是个比她小了几岁的未出阁的小姑娘了。 “那有什么,宫里也不只您一个人看不下这种事,您只要坐山观虎斗便好了。若是两败俱伤,您还可以捡个现成的便宜。而且若是老子还年轻,儿子又养成了年轻力壮的样子...” 庞妃想罢,轻声笑道,“稳坐钓鱼台。” 话落姐妹两个相视一笑,对这件事情达成了共识。 而还有一件事情,林琳想了想,便直接说了出来。 “姐,姨父这个样子,不是长久之计。不如此时退下来,也好让皇帝对姐姐有一分真心。而昱儿年纪也不小了。趁着现在,倒可以避免将来被人利用。” 林琳想来想去,想要让庞家全身而退,便只有让庞太师装病退了人们的视线了。反正有庞昱在,庞家是不会少了继承人的。 “昱儿自从封了候,学业上可有长进?” “长进什么呀,都还给夫子了。反正现在昱儿是不怎么读书了。我日前在开封府里见过一回那里的文书公孙策。感觉此人博学多才,正想着能有什么办法让昱儿拜在他的门下呢。” “可是爹跟开封府的关系实在是,”庞贵妃犹豫了一下,最近爹爹进宫里,十句话里有八句是说开封府一干人等的。剩下两句,才是她们姐弟的。 “是呀,贸然上去,不说事情成不成。也没有什么借口呀。” “...要不,我可以求陛下下旨。不,不妥。”庞贵妃刚说完便否决了自己的想法。 “嗯,有了。姐姐你可信得过我?”林琳想到了一个主意,眼神发亮地看着庞贵妃。 庞贵妃一笑,拍了林琳一下。“傻丫头,我们才是一家人,不信你,信谁去?是信陛下还是我们的那位好姨母?” 很多事情,真的是一窍通,窍窍通。庞妃对自己的那位姨母和皇帝在林琳的提示下,算是看清楚了。 太后想要一个自己挑选的,亲自己的儿媳妇,打压皇后。拉近她与皇帝因着分离多年所产生的生疏。而皇帝也想借着外戚的力量压制民声高涨的包拯,又可以借着庞妃向太后表达亲近和孝意。 他们母子两的打算里,却谁也没有想过被利用的庞贵妃是否愿意被人如此对待。 是,诚然有了皇帝的宠爱,太后的支持,可以让庞贵妃在后宫走的更稳,走的更远。可这样的事情,却是如履薄冰,一个不小心,便是万丈深渊。 “我手上有一丸药,可让人昏迷,解梦却有两种,一种是完全药到病除,一种却是身体很好,但人的气质却看起来非常不好的那种。公孙策是个医术不错的。我们让姨父装病,太医看不好的情况下,然后让他去看。” 言下之意,便是公孙策看好了,庞昱便有借口拜师了。 “嗯,如此也好。” “姐姐,这都是我们的打算,只姨父那里,若是?”庞太师此时也不到半百之岁,虽看起来老了一些,那也不过是这两年连连遭受打击之故。这个年纪,至少还可以为官十多年。让他现在退下来,估计不太可能。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爹爹却实应该早点退下来了。罢了,你一会儿出宫去罢。我让人请爹爹过来一趟。有些事情,我比你做起来更容易。” 林琳点头,看了一眼日头,便起身告辞了。今年她还安排了一场相亲呢。也不知道能不能成。 当初她也是少根筋,现在却差不多都成了她的责任了。不过昨天晚上她就想好了。不管成不成,成了多少。剩下的漂亮妞,她都要打包送到陷空岛去。 那里也有不少的光棍呢。总能出口转内销的。 嗯,得想个理由,把五鼠弄到京城来接人。 此时选在陷空岛的五鼠同时打了个冷颤,不约而同地想到了那间关着白玉堂的‘老鼠天堂’。   ☆、第61章 第六十一章 林琳出了宫,直奔绣坊而去。有着宫家女眷标志的桥子,一路畅通无比。 到了绣坊,林琳竟然发现事情进展的很顺利。在九比四的概率中,竟然成了四对。 其时想想,便也明白了。张龙等人是开封府的六品校尉。虽是末流小官,但也比九品的芝麻官高上些许。 嫁的不但是官老爷,还是在开封府当差的。姑娘家的哪个还有不抓住机会的。 这就好比嫁了一个政府公务员一般,铁饭碗。 ...... 张龙等人也在昨日林琳走后,听展昭提起。也明白了这些绣娘都是林琳在各地救下来的。想来也是有着三分颜色的。 本来几人便对婚嫁之事没有太多的要求,现在听了此事,便也觉得可行。于是四人特意收拾一番在午后去了绣坊。到了绣坊,被躲在屏风后的姑娘们一番品头论足后,又被分别带到了开着门的小间。 绣娘们满意了,张龙几人看到了拿着衣服样册的绣娘也满意了。 而林琳到达的时候,展昭仍在外面用茶。此时的展昭心绪一直无法平静。他知道那人今天是进宫去了。他也在担心她在宫里好不好,会不会受什么委屈。 可今天上午却等来了他与她的赐婚圣旨,心中虽然更加的安定了,也更加的担心她在宫里面好不好了。 他与她定下白首之约已经很久了,为什么这个时候宫里还要下这么一道旨意呢? “怎么就你一个人在这里?”林琳一进来,几个快步走到了展昭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一边拿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水,一边语气轻快地问展昭。 “慢点喝,他们都在里面挑衣服样子。我又不做衣服。便留在这里等你过来了。”展昭也不确定她出了宫会不会直接过来。但心中就是有一种感觉,她会来。 林琳抬头对着展昭笑了笑,“跟我去里面吧。”展昭坐在门店里,人家还以为这绣坊吃了官司呢。 展昭拿起一侧的剑,跟着林琳向里走。林琳看到倚天剑,问他,“用的可还顺手?” “好剑,”这把剑却实是让展昭意外。同时也更加觉得林琳待他的情谊不一般。 “听说松江丁氏双侠的妹妹以‘湛卢剑’为嫁妆,待几年后要举行比武招亲呢。”林琳戏谑地看了展昭一眼,笑中满是调笑意味。 “咦,这难道比姑娘的嫁妆还要好吗?展昭可不信这世上还会有另一把倚天剑。”展昭想到上午收到的圣旨,也有心逗趣了一句。 林琳对展昭做了个鬼脸,“张龙他们成亲,还在开封府居住吗?” 展昭也知道林琳有些个不好意思,便顺着她转了话题,“应该会吧。毕竟他们四人家资不丰,在这里也买不上什么房产。而且开封府中他们的住处,也都是独立的小跨院。”虽然也不大就是了。 “开封府很大吗?”连张龙几人都有独立的院子。 “不算大,但也不小,张龙几人的院子都非常的小,每间也不过是二间正房,加上两间厢房。” 开封府的前院,也分了三部分。一部分是中间的正堂,平时审案之所。剩下的左右两边,每处五处小院,却也都是这样差不多的小院子。一边住着张龙四人及一间大厨房。 另一边五个小院,一般是准备给打官司和其他情况留宿的人准备的。 至于其他的衙役,都住在前面一排的二十来间倒座里。 听了展昭的解释,林琳便不说什么了。让人去看了相亲的情形,林琳便对展昭说了之后举行婚礼的事宜。 “集体婚礼?”那是什么东西?展昭还是头一回听说。 “就是无论成几对,成的都一天成亲。这样可以平摊婚礼的费用。而且也热闹。” “...可是成亲是要合吉日的。这恐怕不妥吧。” 林琳:“...我一时儿忘记了还有这样的程序。”林琳觉得自己有些想当然了,活了那么多年,连古代人结婚按着生辰八字合吉日的事情,都忘到脑后了,实在有些二缺了。 而且犯这种错误的时候,还在展昭的面前。那是她最上心的人呀。展昭会不会觉得她没有常识,没有知识什么的。 其实这也不能怪她呀,还不是刚刚展昭说的,那四人家资不丰。她才会想到这个主意的嘛。 展昭看到林琳刚才还一副眉飞色舞的样子,这会竟然突然垮下脸来。有些不适应。他认识的她,何时如此过呢。 她折腾白玉堂时的样子,那种沾沾自喜,还带着一点怕他生气的小心翼翼。还有她说出以身相许,定下二人婚约时的洋洋得意,哪一个她,自己都珍惜的想要永远的不分离。 她突然露出这样的表情来。他又如何舍得。 “这本不是什么事,江湖人哪会真的在意这个。便是普通百姓,也不过是在有条件的时候讲究一番罢了。而且你又是个没经过这种事的。不知道也是再正常不过的。而且,就如你刚刚所说,那个集体婚礼,我便觉得很是轻松省事。他们四人又是结拜的兄弟,估计也有此想头呢。” “展大人说的极是,我们兄弟若是能同时举行婚礼。也是一桩美谈。”展昭说这说的时候,张龙几人也被人领了出来。 既是都相中了,那剩下的就是办婚礼了。听了展昭安慰林琳的话后,四人都觉得这一招可行。 至少在宴请宾客这方面,他们四人可以平摊一下耗费。还有请乐师,布置新房外的大红喜绸上,都可以节省四分之一的开销。 四人或先或后都想明白了一起办婚礼的好处。同时向林琳道了谢。谢她这个主意,还谢她这个媒人。 林琳看着四人如此,起身笑了笑,并未再言其他。稍后了片刻,便送了五人出去。剩下的事情,就不需要在这小小的绣坊里讨论了。而林琳也要去后面问问那几个姑娘的想法。 走到门口的时候,林琳还想着问展昭晚上要不要回金府用膳。 展昭看了身边的四人,便道今晚不过去。林琳点头,送几人离开。 不过来好呀,她正好可以办点正经事。 一边心里偷笑,一边向里走去。 ..................................................................................... 林琳给每位姑娘发了一匹大红色的料子,无论要出门子的,还是没主的。林琳想着很多事情,一起办了也是省事。 于是一人一匹料子,一百两银子。其他的事情,便不在多管了。至于之后婚礼上的细节事情,都交给了云珠的哥嫂。 聘礼什么的,都当成嫁妆带回去。她是不会要她们一分一毫的。其他的也管不了许多。这间绣坊,等绣娘们都嫁出去了。也可以让她们继续做了绣活,拿过来寄卖。 云珠的哥嫂知道四位姑娘是嫁到开封府去做六品官太太的。自然不敢克扣或是怠慢。一应事务都是办得妥妥贴贴的。很不用林琳的操心。 林琳一直认为将所有的危险扼杀在摇篮里,比事后弥补更好。 对于柴文意那混蛋,林琳又怎么可能放任他等着天雷劈呢。正好今天展昭不会到金府来,她晚上出去也不怕展昭发现什么。 晚上仍是一身夜行衣的林琳,跑到了小商王府。 到了小商王府,按着主贵方位找到了柴文意的房间。轻轻地飘了过去。还没走到门口,便听到里面男欢女爱的声音。 泥妹呀,听这声音里面还不只两个人? 这是要上天了呀? 果然这床上运动的狂热爱好者是有些本钱的。 抽了抽嘴角,林琳在那里听了一会儿,不得不为古代人的大胆作风感动佩服。 之前想了好久要怎么处理这柴文意,是直接将人弄到庙里当和尚,还是让他以恶止恶,打击整个京城所有的会强抢女人的混蛋。 要知道这王爷,那国舅的,这京里有不少人都喜欢强抢民女,胡作非为的。这些人就算是包拯这个铁面无私的人,也不可能都打尽。 要知道便是包拯,也不过是个开封府的府尹罢了。你让北京市的市长去管那些省级干部及其家属,那还真是难为人了。 不过如果柴文意这位小商王府的继承人能够跳出来,将这些人压下去。想来,也算是积了一份阴德。 只要想到无恶不作的柴文意化身正意的使者,林琳便兴奋的眼睛都冒绿光了。 林琳想这些的时候,屋里的二女一男也在激烈的运动后休息了。于是轻手轻脚的开门进屋。 要知道大户人家是没有锁门的习惯的。毕竟侍女们服侍着主人睡下,主人也不可能再起床去锁房门的。也因此,林琳进去的毫无障碍。一路不停直接走到了里面的大床前。 打出两道内力,将床上的女人弄晕,然后才拿出事前准备好的道具,对着柴文意使去。 林琳不知道她前脚进了屋,后脚展昭便守在门口为她放风。 林琳对于展昭先天便失了一份警觉之心。别说这么远的距离,便是哪一日展昭狼性大发,奔到她床前,估计她都不带醒的。 展昭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还是因为林琳下晌在绣楼的那句问话。 虽然是普通之极的话,但展昭却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在回到房间后,换上了一身衣服,便去了金府。 金府,他是常来的。林琳所住的绣楼,他也知道位置。看着林琳先是坐在那里抚筝,然后又驱赶了侍女。就在展昭看着楼上熄灯了,以为自己多心的时候,一道身影飞快的从绣楼里射了出来。 果然,他没有猜错。这姑娘的那句话不是随口问出来的。毕竟这太不符合这姑娘的日常习惯了。   ☆、第62章 第六十二章 展昭一路施展轻功跟着林琳穿堂过巷,果不其然,她仍是没有放弃收拾柴文意的打算。 他就知道,这丫头不是个肯轻意放弃的主。 又连想到她说的,等她出了宫在论这事。展昭不禁想笑。可真是一点不耽误。下晌出了宫,晚上便出来了。 展昭看着林琳轻巧地进了院子,摇头苦笑。既然一路跟来都不曾阻止,看来事以至此,只能帮着她善后了。 练过武,内力深厚的人,耳力都不错。展昭更是其中翘楚。只是此时站在屋外门口的展昭却是一丝屋内的声音都听不到。心中倒是有些担心。 难不成这柴家还有什么密室不成? 一刻钟后,就在展昭准备闯进去时,展昭又听到了里面的脚步声,听出是林琳的,便飞快地向院中的大树上跳去。 也因此,林琳并没有发现展昭的丝毫踪迹。 不能怪林琳大意,只能说是因为这个人是展昭。 夜渐深,林琳也不在外面多耽搁。运起轻功便向家中飞去。在路上的时候,林琳还有些好笑的想着,她是真的习惯用武功了。要知道这一世,她的魔力是非常不错的。施个幻影移行岂不简单。 而跟在林琳身后的展昭,看着林琳的身法,不禁心中喝彩。这轻功便是自己跟踪,也是使出了全力才能跟上。想来江湖中是少有敌手了。 这样也好,以这姑娘的能惹事的性子,安全上是没有问题了。至少他也能放心一些。 展昭一直看着林琳真的睡下了,才提气回了开封府衙。而这一切,林琳竟然毫不知情。 收拾了柴文意,林琳心中的大石算是彻底放下了。至少杨家将那里不会因为有这么一个监军而少了子嗣。 一早醒来,林琳便让人给白家药铺的白雪梅下请帖,约她明天过府来玩。然后才在云珠的服侍下,上了去庞府的马车。 林琳早饭都没吃,便去了庞府。到了庞府,直接吩咐管家给她上早膳。然后又让人将睡懒觉的庞昱弄起来陪她吃饭。这才消停。 饭毕,端着宫中赐下来的好茶,姐弟俩一边牛( ̄~ ̄)嚼牡丹,一边又好生地说了一会儿话。在近午的时候,庞太师才下朝回府。 庞太师是个宠孩子的,虽然对于林琳的婚事不满意,但也不会在饭前说什么。就怕饭吃不好。 再一个,庞太师昨天下午进宫,已经和自家闺女通了气。也明白了,他因为李氏荣登太后之位,长女成了贵妃,又有望问鼎后位而有些飘飘然了。 等到听女儿这么一分析,一身的冷汗都吓了出来。但女儿让他装病隐退朝堂,庞太师却是不愿意的。 当年他寒窗苦读,熬了多少年,才有今天的地位和权势。让他放手,谈何容易。 但庞贵妃却又以后位为诱饵,许诺将来她生下的皇子会娶庞昱之女为后。而被闺女大饼砸下来的庞太师却是跟本没有想到,若是庞贵妃的儿子没有上位要如何? 没好气的从林琳那里要来了那三颗药丸。正好是红黄绿三种交通灯色的药丸。 “姨父,这红的便是那让人生病的药,黄的是半成解药,吃了只会脸色不好,但身体不错的药。绿的,就是彻底的解药了。” 庞太师点头,看了一眼仍旧有些懵懂的庞昱,长叹了一声。林琳看出他们父子有话要谈。午饭后便离开了。 庞太师是个对自己心狠的,就在第二天,林琳接待白雪梅的时候,府里的下人便来报说庞太师得了急症,昏迷不醒了。 林琳见状,只得先送白雪梅离开,带着下人们去了庞府。 您老着什么急嘛! 此时的庞府一片混乱。虽然庞昱知道了内情,知道父亲不会有事,但不到十二岁的孩子,仍是心中彷徨。看到林琳来了,立即走了过来。 “姐,父亲病了,太医来了好几波。父亲会没事的,是吗?”庞昱知道药是林琳提供,他要的不过是一个肯定罢了。 林琳按了按庞昱的手,非常肯定。“昱儿乖,姨父不会有事的。太医看不好,我们还可以请别人。”那药绝对没有问题,这一点林琳可以保证。 庞昱听到了保证,心中总算有托了底。此时被林琳拉着的手,也才感觉汗淋淋的。 之后几天的事情,正如林琳当初所想,遍寻不到能人后,公孙策被展昭请了过来。毕竟以林琳和展昭的关系,庞太师也算得上是展昭的长辈。 公孙策来,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第二天庞太师便醒了。然后,病势无法痊愈的情况下,庞太师辞了官。 宋帝也见到了庞太师那青白的脸色,知道也不可以强留了,便大方的给了赏赐,允了庞太师的辞呈。 而又过了几日,安乐候便因感念公孙策妙手神医,甘愿拜其为师。众人见此,也不诧异。皇帝也没有放在心上。 之后几年,庞昱在林琳的影响下,公孙策的教育下,以及朝堂老狐狸前太师的督促下,直接成长为腹黑小少年。 其心智跟本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而且因为对原剧的印象,林琳明示暗示地直接影响了庞昱对女性以及婚姻之事的概念。 相信便是庞昱就算是去了陈州也不会再造出个软红堂来的。果然在陈州赈灾的时候,庞昱安安分分,虽无大功却也无错的活着回来了。 这件事情,林琳一部分归功于庞昱这几年受到的教育,一部分归功于知道庞昱没有赈灾经验,特意跟包公请假随护在旁的公孙策。 当林琳知道公孙策也跟着去陈州时,那一直悬着的心才算是彻底放下。 以庞昱对公孙策的尊敬之心,以公孙策对庞昱的师徒之情。此去陈州,性命得保。 因为宋时男女成亲都比较晚,林琳和展昭定下婚约时也不过十.四.五岁,也因此,三四年过去了,林琳仍是待字闺中。 虽是没有成亲,但与展昭之间的感情,却是越来越深,私下里你侬我侬,犹如陈年的烈酒,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彼此更加的相识相许。 至于白雪梅,也让林琳忽悠到了宫里陪在庞妃身边了。一个有着那样母亲的女子,想要有份好婚事,是难上加难。 白雪梅是爱着自己母亲的,同时还带着怨与恨。但这些都不能抵挡母女亲情的联系。在相处了一年左右的时候,林琳便将她所知道的事情,告诉了白雪梅。 听到对自己疼爱有加的父亲并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听到母亲如此的堕落,是因为被现在的养父逼迫至此。听到自己的亲生父亲是个拐人私奔,又为了荣华富贵而抛弃身怀六甲的人,心中对于这些都产生了厌倦。 只是那个一直跟她很亲的弟弟,白雪梅却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放弃。林琳见此,便将她弟弟安排到了庞昱身边做了个伴读。至少以庞贵妃的盛宠,还没人敢明目张胆地下庞昱的脸面。 毕竟打狗也要看主人的。 当这些心事都了的时候,白雪梅竟然有一种避世出家的想法。林琳当然不能让她出家了,难道为了让她避免将来犯下杀人的罪行,便提前让人姑娘出家? 那可就太不地道了。 于是林琳便晓之以情,动之以礼。说了庞贵妃在宫中的艰难,和有亲人,却不敢相信的处境...... 白雪梅就这样一无反顾的进宫了。当然,林琳也怕白雪梅将来因为什么原因,再反咬庞贵妃一口,直接将她最重视的弟弟拉上了庞昱的马车。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每当林琳进宫看到白要梅的时候,心中都对自己的圣母情怀感到好笑。不过也许是蝴蝶的翅膀扇的太大,本应该被雷劈死的柴文意,现在成了京城的救火队,哪里有强抢民女的事情,柴文意都会一马当先的冲过去,救人于水火。可算是解了京城百姓的困难。 不过这一点,倒是让皇帝疑心柴家此举的用意,经常不着痕迹的打压柴家。就连小商王的实差也被撸了下来。 可就算是如此,谁又能阻挡的了柴文意一颗向善的心呢。 自从柴文意发生变化,展昭就用一种意味不明的眼神打量着林琳。这种神鬼莫测的手段,一时间也让展昭忌惮几分。 只可惜,展昭还没忌惮上几天,林琳便去了松江府。 丁月华比武招亲了,这可是见大事,林琳早就想去看一看了。当然林琳不知道,前脚她单身匹马地离开京城,后脚接到花蝴蝶花冲在松江一带作案的展昭,便也追了上去。 林琳虽是一路向着松江的方向行进,但本来也是看热闹的,所以赶路并不快。而展昭本意便是去追人,自然是要快上许多。 于是两人便在中牟县碰上了。 “展昭,你知道吗?和你在一起,总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这一日,两人错过了宿头,在一间破庙里休息时,林琳突然心声感慨。 展昭是她童年的记忆里最美的一抹红色。是和楚留香并排的两大男神。 可有一天,他就生活在她的世界,又走进了她的生命。 她总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第63章 第六十三章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心情,所以初次见面时,林琳才会那样的许下婚约吧。 林琳不喜欢你追我赶的感情游戏,也不想让这个她放在记忆深处的男人受任何委屈。她想要留他在身边。她想要在他舍身忘已的保护那片青天的时候,保护这一抹艳色。 如果说最开始只是想要自私的抓住他,那么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相处中,这份心情,早就不复当初了。 南侠展昭,多么高风亮节的人。 而她哪? 不提也罢。 满心的阴暗,是道也道不明的。就算是现在,她也仍是讨厌着包公的。 每每看到同样都是大宋的官员,老包坐着,展昭站着。有时,竟然连公孙策也是坐着。凭地什么让她们家展昭站着。 还有动不动就要让展昭去冒险,别人的命是命,他的就不是吗?每每受伤归来,往往不等伤养好了,便又让展昭四处奔波。 这样的人,就算是在大节上可以歌颂,但小节上,林琳仍然是讨厌他的。 非常讨厌。 所以林琳从不提醒包拯动不动就以辞宫逼宫的事情,已经让皇帝非常的不满。也不提平日里与人走动时,那些对包拯不满的皇亲国戚,达官显贵都是怎么样在暗地里给包拯下绊子的。 因此就更别提每当那个黑老头被人为难时,林琳都是怎么乐呵呵地看戏围观外加时不时地添把火了。 她有多心疼展昭,便有多讨厌这个不爱护下属的上司了。 其实林琳也知道,自己这么做太武断了。要知道百姓就是需要包拯这样的清官。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 她现在不喜欢包拯,不过是以一个下属家属的身份来看人看事罢了。若是她只是个普通的老百姓呢。若她只是普通的官家千金呢。 其实,都只是因为那一个人。那一个人过得好不好而已。 可无论做什么,她的内心都在面对展昭时有一种自卑的情绪。那是对别人从来没有过的。她经过那么多世,她从来不觉得被人喜欢,或是和谁在一起,她会配不上人。 可唯有展昭,那种心思,却是无由来的更明显了。 有时,她都非常庆幸若不是经过了那么多世,学到了,拥有了那么多的技能和见识,她当初也不会,更不敢对展昭说出那番话的。 且不提林琳在这里多愁善感的想东想西,坐在一旁拢火的展昭却被林琳这句话,惊得不知所已。 展昭不解,“你怎么会这么想?若要真说配不上,也是我配不上吧。” 林琳抬头看他,同样也是诧异极了,好像是在诧异展昭为什么会这么说。“你是展昭呀,这天下何人配不得。”语气中的肯定和认可,满满地向展昭袭去。 展昭心中一热,被人如此看待,他何德何能? 看着林琳的眼神都带着无限温情和宠溺,“难道在你心中,展昭便是如此吗?”摇摇头,这姑娘把他想的太好了一些。他...其实并没有她想像的那么好。 他...也有私心。他也会有无能为力的时候...... 不知展昭这番心思的林琳不加思索的点头,然后再用力地点头,“这是当然。”这一点她从不怀疑。 展昭朗声大笑,笑声中,多少阴郁烟消云散。心中对他们两人之间的事情看得也更加的清楚。 虽是圣上赐婚,但他总认为她那时年纪小,总有一天会对这份婚事感到不满。几年下来,展昭一直是这么认为的。他们感情越好,他也会有一种患得患失的感觉。但今天之后,他相信他再也不会不安了。 “我除了这一身武艺,又有何长处让你如此高看?到是你,武艺不凡,女红中馈样样精通。我们这一场婚事,本是展某占了大便宜的,不然一介江湖草莽,又如何配的上天子表妹,尚书千金呢。......”别看是四品官,但展昭在京城呆的时间太久,也知道不能把四品官位放在心里。 毕竟这京城,别的不多,就是当官的,当王的,封候的太多,太多了。 听了展昭一席话,林琳才发现按着这大宋的择偶标准,门户之见。林琳嫁展昭还真的是低嫁了呢。想到此,林琳眯着眼笑了。 感谢穿越大神! 林琳摸了摸不存在的胡子,一本正经的说道:“嗯,展护卫。此言有理,大大的有理。你能知道这一点,非常好。以后也要记得好好的珍惜噢。” 展昭摇了摇头,“好了,吃吧。”看到林琳恢复了往日的骄傲神态,展昭心中一笑,原来这姑娘也有这么不自信的时候。 不过,她怎么可以这么可爱呢? 接过展昭递过来的烤肉,林琳毫不犹豫地吃了起来。 “唔,我说的没错吧。将果子汁涂在兔肉上,是不是更好吃了。”江湖人出行,身上必备的东西其时有很多。 除了银子外,像是盐,火折子,还有一些必要的成药也会随身携带的。 古时树多,虫蚁也多。驱虫的药是必要的。 “嗯,味道也丰富了一些。吃饼吗?”展昭一边吃,一边问林琳。 林琳只吃兔腿这些地方,所以展昭便将其他的都吃了。不过就算是兔子四条腿,但肉也没有多少,在展昭将一块兔腰上的肉递给林琳,林琳不吃的情况下,展昭只等问她吃不吃别的了。 “干巴巴的,不耐烦吃。我包里还有一些中午打包的包子。咱们烤来吃吧。”兔腿这点肉,却实不够林琳吃的。不过今天中午路上展昭之前,她却是买了一些包子的。当时就想着吃烤包子的。 说罢,林琳也没让展昭起身,自己放下兔肉,便去一旁的行李里拿冷包子。至于为什么不放在空间里,那是因为林琳觉得烤包子时,冷的更好吃一些。 林琳有空间,一般的东西都装在空间里,但这并不代表,林琳不会将一些日常用品放在外面掩人耳目。 所以现在林琳出门的行李,也不过是一个中等的背包罢了。背包里面,是一件披风,两套衣服。还有一个羽绒睡袋。自然除了这些,还有一个水壶,一个装包子的布袋子。 至于银两吗?这时的人,尤其是江湖人,都习惯将银钱放在腰袋内侧,或是袖子里的暗兜里。林琳是不耐烦装这些的,便直接将银钱丢到了空间里。 而展昭的行李比林琳的更简单。自从知道林琳给他做的衣服都是那种耐脏或冷热恒温的布料时,展昭出门是连换洗衣服都不带了。不过展昭是知道好赖的,林琳送他的那个睡袋,因为是羽绒的,折叠起来不过一个易拉罐那么大,扁扁的压下去,还没有一块砖大呢,轻便得很,因此便是被展昭带了出来,此时应该就在展昭的衣袖里。 拿了包子,递给展昭,展昭自然地接过,架在一旁烤了起来。 “今晚要委屈你住这破庙了。”若不是路上碰到一起见义勇为的事情,估计二人早就到达下一个城镇了。 “那算是什么委屈,你们江湖人不是总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吗?反正就算是住店也不过是吃饭睡觉。难道在这里,还有人不让我睡觉不成?”林琳斜了展昭一眼,不以为意地说道。 “只是过于简陋了。”这种路上错了宿头的事情,于展昭是家常便饭,早就习惯了。只是面前的姑娘,又何时遇到这样的事情。 “我要是想要舒服,也不会一个人上路了。” 展昭点头,“说的也是,岳父大人怎么会同意你一个人出来?” 林琳嘻嘻一笑,“你忘记了,几天前,我爹就出使大辽了。”言下之意便是金宠尚不知道林琳又跑出去的事情。 展昭听了一笑,这姑娘呀。 “好了,天色也不早了,你去休息,我来守夜。” 在林琳看来,这种事情,本就是展昭这个当家爷们的活计。所以也没说什么,先是将她的那件披风披在展昭的身上,然后在展昭身侧将睡袋打开,脱了鞋钻了进去。 “你也不用真的坐上一晚上,差不多就行了。再晚一点,估计也不会有人再路过此处了。而且便是火堆灭了,也不打紧。”林琳没说的是,她还在外面设了一个魔法阵,绝对的保障了,今天晚上两人的二人世界。 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到睡袋这种东西,但每每看到仍是感觉惊奇不已。看到林琳躺好,展昭又听了林琳的话,也只是一笑。 “我知道,你睡吧。” 虽然是在荒郊野外,但可能是有展昭在侧的缘故,林琳一觉睡到了天亮。天亮时,迷糊中醒来,正好看见展昭在外面练剑。 林琳一笑,就着昨天的水,简单地进行了一下洗漱。 昨夜的火堆,此时仍在燃着,林琳过去,将昨天剩下的吃食就着火热了一下,展昭便已经进来了。 “先凑合一些,等到了下一个镇子就好了。”将剑放到旁,展昭便走了过来,接过林琳走中的事情。 知道展昭是怕烫着她,便也顺势交给他,坐在一旁一边跟他说话,一边问他。“对了,昨天一直忘记问你,你跟包大人请了多久的假?” “这一次因着听到花冲的消息,大人便先遣我去打探一番。”此番实为公差,而非请假。 “啊哦,我还以为某人是专程为我而来呢。”害她昨天白高兴了一场。自作多情了。 展昭拍了拍某人的头,笑道,“我自动请命,怎不是为了你而来。”若不是为了这姑娘,难道松江府便没有能干的捕快了不成。 林琳一听,眯着眼嘻嘻一笑。接过昨天还嫌弃的干饼,吃了起来。 展昭看着因为他一句话,便高兴的林琳。心下恨不得将人拢到怀里。 饭毕,两人收拾了一番,看到火堆彻底灭了以后,这才骑马而去。 至于是一马双挎,还是各骑各的。那就是见人见智了。   ☆、第64章 第六十四章 年轻男女,虽是发于情,止于礼。但亲密的行为却是在所难免的。 自从在破庙中的一番心事被展昭知晓,两人的感情更胜往昔。时不时一个眼神,都能让彼此甜到心里。 古时多山林,路也是如此。时不时地,展昭二人便一马双挎一边行路,一边亲昵。本来可以更快一步到达松江的二人,竟是掐着点,在比武招亲的前一天才到达。 林琳跟着展昭一起去了丁府。互相见过礼后。众人也终于见到了被白玉常形容成女罗刹的林琳。 有着江湖女儿的爽利,还有着江湖女儿没有的那股子大家闺秀的气质。便是同性相斥的丁月华也不得不承认展昭的未婚妻是个人物。 她配得上展昭。 日前丁月华还听到哥哥说如果不是展昭已经定下亲事,倒是一门不错的好亲事。可惜展昭的婚事定在三年前。 不但是当今天子下旨赐婚,娶的还是天子表妹,尚书亲女。可谓是风光无限。当时她还以为不过是个不懂功夫的大家闺秀,辱没了南侠展昭的人才。可后来又辗转听到了此女竟然有一身不弱的武功时,心中便嫉妒的发狂。 像是为了证明什么一般,她曾多次在白玉堂入府时,询问过这位金家姑娘的人品相貌。但白玉堂却是言之凿凿地说,此女貌似无盐,心似蛇蝎。 展昭一定是上辈子坏事做尽,才落到了这妖女的手上。 当时她是知道这话有多夸张的,但还是一相情愿的相信这话是真的。可没有想到,等真的见到人了之知道,这话有多么的不实。 泥煤呀,她怎么就脑子进水了,以为太后的亲外甥女真的难看死了呢?这该死的白耗子。 李家出美女,当今太后若不美,也不会选入宫中。做为姐妹的庞夫人和金夫人想来也是容貌不凡。不然盛宠的庞贵妃,又如何得宠多年。 有着这两人,金家姑娘的相貌便不用提也知道如何了。 丁月华自认的美貌,在林琳面前,也是自渐行秽了。林琳倒是没有多大的想法。毕竟当初她可是见过更美的容貌的,比如说林黛玉,比如说薛宝钗,再比如...秦可卿。 美的各俱特色,又都是一身的无限风情。 也因此,对比的多了,便少了几分来自相貌的自得。 江湖儿女到底是忌讳少了一些。丁家三兄妹,加上展昭林琳二人。还有陷空岛五鼠整整十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坐在丁府大厅里饮酒。 林琳右边是丁月华,左边是展昭,展昭左边是丁二侠,丁月华右边丁大侠,而丁家兄弟的那一边便是陷空岛五鼠。此时恰恰白玉堂坐在了林琳正对面。 林琳抬头朝白玉堂笑了笑,白玉堂刹那间便想到了那时蹲在房间里狩猎的猫。当下后槽牙就是一抽,心中就是一颤。 这妞是越来越邪性了,就算是往展昭身边一坐,他都能感觉到她的不怀好意。 自那次被这丫头关过一回后,白玉堂是说什么都不敢进京都了。就连一直想要挑衅一番展昭的心情,都没有了。 他现在是看不得猫,也看不得鼠了。被这丫头弄得每每看到这两样,当天晚上必做恶梦。 他算是明白了,有些人是惹不起的。但他今天才发现有些人想躲开,都是困难。 他是怎么也相不到丁家月华比武招亲是怎么把这两人招来的。 早知道打死他,也不出陷空岛了。 “花冲?花蝴蝶花冲?”这头丁家兄弟听到展昭来此的目的竟是这个,当场便有些怒了。 “是的,接到消息说花冲往松北府一带流窜做案。”展昭沉声回答。这种人渣实在是可恶。 “展大哥是为了缉拿花冲到案吗?” 林琳看了一眼说话的丁月华,不等展昭回话,便接过话道,:“丁姐姐有所不知,展昭虽然为了保护开封府的包大人,才会舍弃江湖自由身,投身公门,但说到底江湖还是有些江湖人才明白的快意恩仇。所以,虽然展昭是为了花冲而来,却不是为了要缉拿他归案。” “那是为了什么?” 这话虽是丁月华问的,但是其他人也都好奇极了。就连展昭也是如此,他怎么不知道他还能为了什么。 “自然是为了就地证法。哼,江湖事,江湖了。花冲的事情,我已经想好了如何处理。我相信花冲会得到他应有的报应。” “你想怎么做?” “以其人之道,还自其人之身。礼尚往来这种事情,想来花冲是愿意的。”林琳说这话时,脸上的冷笑嘲讽,一揽无疑。 众人:“......”这话不是他们想的那个意思吧。若真是如此,这姑娘也太百无禁忌了些。 蒋平再一次听到林琳说‘礼尚往来’,心就是一跳,不自觉的看向自家五弟。这位就是那姑娘礼尚往来的‘受益者’。 这姑娘如此危险,展昭怎么就放她来江湖了呢? 这展昭,也太不地道了。 ...... 看到展昭不赞同的眼神,林琳立马笑着说道,“放心,咱们大宋南风盛行。不怕找不到下家的。大不了我重金悬赏。保证都是自愿的。”顿了顿,“你难道不觉得这样更解气吗?一刀铡了他,未免太便宜他了。这世道对于女人来说,本就不公平。出了事的女人,除了死就是青灯古佛。一辈子就到头了。 所以花冲死之前,自然要明白一下,他当初给别人造成的伤害是如何的。不过,你要是实在不赞同,我就只好想办法将铡刀之刑,改为凌迟了。”一刀一刀活刮了他,看那些心想做恶的人,还敢不敢了。 展昭在桌下握住她的手,“何必呢?”总说自己如何如何,难道她不知道自己也是忌恶如仇的吗? “我一直觉得对于这样的人,应该用重典。以防轻了,后来人效仿。那些深闺女儿何其无辜呢。凭地什么要任人宰割。”杀一警百,以除后患。 “唉,”这些年她的性格,他又如何能不知道。她决定的事情,便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太后宠着,贵妃也宠着,天子礼遇,候爷礼让。便是原来的庞太师,现在的安乐候亲爹也是当自家女儿一般对待,更别提那个孝女出名的亲爹了。 若是这姑娘铁了心要如此对待花冲,朝堂上的人,不会有人拦着。而这偌大的江湖,更是没有几人能将她拦住。 展昭知道他的话,这姑娘会听。必竟只要不伤害到展昭自己,在林琳心中,展昭的话比圣旨还要管用。这一点展昭知道,林琳也知道。 可是此时此刻,展昭却是不愿意拦她的。他如何能够杖着她对自己的一番情义便如此让她心下不痛快呢。 她的情,他知。而他,更舍不得她再委屈自己。 为了一个人渣,不值得。 也不配他说情。 展昭不拦着,这让林琳心下非常高兴。拿起筷子,便将展昭喜欢吃的醉虾夹进他碗中。 众人看到展昭连劝都不劝的接受了这姑娘的说词,也无语了半天。虽然他们都觉得这么对待花冲,相当的解气。但这也太凶残了些。 其中最是深有感触的便是丁月华和白玉堂了。一个觉得林琳心下狠毒,再不敢招惹。一个觉得这样的人,是如何得到南侠展昭真心相对的。 话题过于沉重,丁家兄弟连忙又招呼众人吃起酒来。说着说着便提到了明天打擂台的事情。 “明天打擂台有什么要求吗?”林琳好奇地问丁老大。 “身强体壮,武功高强便可。” “啊?就这样?岂不是太儿戏了?” 丁老二放下酒杯,笑着问她为何如此说。 林琳想了想,才道:“你们不是应该列个具体的要求吗?比如说年纪的范围,不能太小,也不能太老吧。还有就是家中是否婚配,有无妾室。别这样的人也跑来打擂台。那丁姐姐的终身怎么可能托付这样的人呢。就是鳏夫也不行。还有一些别的,你们不是应该都要想到吗?列出个明细来,也能节省更多的时间来呀。” 林琳觉得这种比武招亲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也许原著中若不是展昭出现,这丁家姑娘还不得配给什么人呢。 丁老二被林琳的话说和一愣,“江湖朋友都是有自知之名之辈,想来不会出现这种事情的。姑娘实在是多虑了。” “这年头,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也不是没有。一但守擂成功,那可是人才两得。见财起义的不少,难道见色起义的就少了。更何况,对于丁姑娘家的那把剑,连我对剑不感兴趣的都想要好好赏玩一番,何况别人乎?” “那明天比武招亲前,我们兄弟便将丑话说到前面。真有那样的人,就是夺下擂台,我们兄弟也是不认的。”丁老大不及丁老二有心眼,有城府。但也不是傻的。 “对,你们还可以将这些规则写在一张红榜上,就摆在擂台别上。让那些打擂的人,可以天天看到。还有,还有,要避免真有那种人渣上台,婚事也不能当时就定下,一定要细细的调查清楚,免得一边成亲,一边事后回家杀妻灭子。干出畜生的行径来。你说是不是,丁姐姐?对了,丁姐姐,若是明天夺擂的那人是姐姐不喜欢的,我也可以帮姐姐将他打发了。你说好不好?” 丁月华因为众人提到明日之事,心下早就羞涩异常了。一直低着头不说话。此时更是羞的脸红了。 “淘气。”展昭看了林琳一眼,并未多说什么。 林琳看着展昭做了一个鬼脸,这才将头转向白玉堂,“我本来将那几人打发到陷空岛居住,主要还是京城中的水太浑了。你们倒好,直接自己留下了。怎么样?她们还好吧?”除了最小的那个丫头年纪还小外,从京城去的几个绣娘都已经嫁人了。 除了嫁给五鼠中的单身汉外,还嫁给了陷空岛上的其他居民。 林琳真的没有想到当初的一个决定,竟然解决了陷空岛上几个光棍的单身问题。可叹世事奇妙了。有时候林琳都会想,也许缘分都是天注定了,因为别人的多吃多占,所以正经才会有人打光棍,取不到媳妇。 “都好,只是这次人来人往的,她们不会武便都留在家里了。”韩彰看着自家五弟一遇这姑娘就胆颤的样子,将话题接了过来。 “那就好。你们的人品,我自然信的过。将人交给你们,还有什么不好放心的。对了,此间事了,我预备去襄阳走一遭。今次来松江,我便不去陷空岛看望她们了。回头还烦请各位帮我带声好。” “自然,自然。”谢天谢地。他们还真犹豫要不要邀请她上岛做客呢。 而听到林琳说不上岛的话,白玉堂非常明显的松了口气。 还好,还好。差一点他就有家不能回了。   ☆、第65章 第六十五章 “你要去襄阳?”展昭也没有听到林琳提起过要去襄阳的事情,此时听到,不禁一问。 “嗯,有点事过去一趟。等事了再回京城。”林琳看着展昭刚才只是喝酒,也不吃菜,又夹了些菜放到他碗里。 展昭明白,她这是怕回了京城想要再出来就难了。毕竟太后和贵妃那是三天两头的就要宣她进宫的。这一次也是谁也没有想到她会跑出去。等到回去了,无论岳父大人在不在家,估计她都要进宫小住一番才行呢。 “路上小心些。” 林琳傲然一笑,“你放心。”真是惹到她的人,才要小心些呢。 想到这姑娘那武力值,白玉堂的第一个想法便是谁敢真的放下心呢。不过也因着林琳要在外面呆上一段时间,白玉堂是彻底打消了想要出去走走的想法。 更别提去襄阳城转转了。谁知道会不会在什么时候,单独面对这姑娘呢。要知道这姑娘对他仍是恶意满满的呢。 被这姑娘放在心里,虽不要命,但比要命更惨一些。想到自己还什么也没做,便受到的折腾,现在的白玉堂是觉得自己很有必要为那花冲献上一份祝福了。 擒住了,别的且不管,先求速死吧。 月上三更,酒宴撤下。林琳和展昭分别被领到住处进行休息。 一夜无话,第二天便跟着丁家三兄妹和凑热闹的五鼠去了前门外支起的擂台。 打眼望去,人虽不少,但却没几个比展昭更养眼的。果然猜了官配后,丁月华的终身是个老大难的问题。 不说林琳失望,丁月华也是失望的。姐儿爱俏,古今皆是。在身边一众人等的熏陶下,欣赏水平直线升高的丁月华姑娘,对于长相一般的人,已经免疫了。 于是从这一天开始,一直到第三天。就没有一个能进入丁家姑娘眼中的。最后守住擂台的是一个满脸大胡子的中年男人。为人看着甚是粗俗不堪,看得丁月华一阵反胃。 似是想到了什么,丁月华对着身边的丫鬟小声说了几句,只见那丫鬟便小步地进了府。 原来丁月华是想到了林琳。她希望林琳能够将这人打下擂台去。毕竟林琳在府里住了几天,可是没少跟锦毛鼠白玉堂‘切磋’的。 白玉堂算是倒了血霉,被林琳压着打。可也越发坚定了白玉堂远远地躲开林琳的想法。 泥玛,这三年他头一回出岛,就碰上这女煞星。早知如此,打死他都不会出府的。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林琳的武功有多高,也许丁月华不知,但她却知道那武功绝对不是眼前这粗俗大汉可比的。请林琳将此人打发了,虽然比武招亲失败了。但也好比就这么嫁给一个让她看不顺眼的人强吧。 林琳此时正在府中小歇,毕竟擂台这种事情,看个一天两天便腻烦了。所以这天林琳是没有出现的。 不过当林琳听到丁月华的丫鬟说的事情,也只是挑了挑眉。然后便让她去取一套丫鬟服侍自己换下。无论如何,不能让人知道展昭的未婚妻上台打擂的事情。 虽然丁月华此次没有嫁出去。但林琳却并不担心什么。毕竟只要她活着一天,展昭就只能是她的。若是她死了,她的亲爹,姨妈,姨夫,还有表姐和表哥,表弟们,也会想办法让展昭为她‘守身如玉’的。毕竟那是她的人,不是吗? 所以林琳稍微易容了一番,又穿上丫鬟的服侍,这才去了前面。一到前面,丁月华便点了点头。林琳笑了笑,一步跳上台。 “这位大侠,恭喜您守擂成功。婢子是最后一关了。您只要将婢子打下擂台便是我丁府的乘龙快婿了。若不然,今次的比武招亲,只能从头开始,或是作罢了。” 那大汉看了一眼林琳,眼中轻蔑。“小丫头,出招吧。” 易容后的林琳,虽然还是可以看也自身相貌的,但以从美丽变成了清秀,也因此大汉的眼中并无惊艳之色。 林琳一般装b的时候,都会手握玉萧的出来嘚瑟。真正打起来的时候,却是喜欢用伸缩剑的。但此时林琳却是选择了一条长鞭。 于是运气扬鞭,就是一顿乱抽。为了不让人觉得丁家连个丫鬟都是武功高超之辈,林琳足足用了半个时辰,才将那大汉抽到擂台下。 “此番擂台就此结束。请各位英雄好汉用过酒水便打道回府吧。下月中旬,擂台在起,届时还请已经参加过朋友们,莫到再试身手了。”丁老二站在一边告诉众人,没事的去那边吃饭,吃饱了回家见家长。下个月的擂台招亲,凡是参加过的,就别在上来献丑了。 一群人就此散开。丁月华才看着林琳无奈地笑了。 “这算什么,等到下个月自然会来更好的人。你就放心吧。” “金姑娘怎么知道会来更好的人呢?”丁月华倒了一杯水递过去。 “江湖中,自然是一山更比一山高的。有人此次没来,并不代表下次也不来。不是吗?” “但愿吧。” 丁老二看着妹妹兴致不高的样子,笑着说,“进府吧。也许今晚展昭能有些收获,提前回来呢。”这几日,除了第一日的上午展昭来看了一会擂台,其他的时间,都去外面找花冲的线索去了。 林琳点头,和丁氏兄妹一起进了府。先是回房间换过衣服,然后到前厅。 “金姑娘喜欢这种浅色衣服吗?”看到林琳又穿了一身浅蓝色的衣裙,丁月华不禁想到这几天,时常看到这位金姑娘穿这种浅蓝,或是天蓝色的衣服。 林琳低头看了一眼衣裙,回道,“还行吧。展昭喜欢穿蓝色的。平时在京城,他的官服也是红色的。所以为了配合他,就习惯了穿各种浅色系的衣服。” 记得有一次她穿了一件大红衣服去开封府找展昭,两人站在一块,不知道的还以为新婚呢。所以自那之后,林琳几乎就不会再穿红色的衣服了。 “对了,姑娘为什么一直‘展昭’,‘展昭’的唤展大哥呢。毕竟现在无论是谁见到展大哥,不是唤‘展大侠’,‘展大人’的呢。姑娘这样唤,是不是不太好?” 林琳诧异地看着她,语带奇怪地问道,“有什么不好?在我心中,他只是展昭。那些大人还是大侠的关我什么事。他就是展昭。而我要的,也只是展昭。为什么不能这么唤他呢?”那是展昭呀,只是这两个字,便值千金。那些个大侠大人的,谁稀罕。 大人,年年有。大侠,代代出。可是千百年来,展昭却只有一个。 丁月华一时无言,她好像有些明白,又有些不明白。 林琳说这话的时候,展昭正好进来。 听到林琳连一件衣服都会因为自己的穿着而改变喜好,心中软得一趟糊涂。 “你回来了,吃过饭了吗?累不累?”林琳一看到展昭便奔了过去。连忙问这问那。 展昭温柔一笑,“还好,中午在外面吃过了。” 丁月华看到这一对璧人,心中羡慕。可也知道此事可遇而不可求。 展昭先与众人打电话招呼,然后才回房间洗漱。林琳见状,自然跟了过去。 房间里,展昭洗漱时,林琳便坐在一旁看着。越看越觉得展昭迷人。 “口水出来了。”展昭洗漱完,便走到林琳的旁边坐下,一边给自己倒了杯水,一边笑着逗林琳。 林琳笑瞪了他一眼,两人才说起别的来。 第二日,丁府以无热闹好看,于是林琳跟着展昭一起出去了。 找人是非常枯燥的,一上午走来走去,林琳和展昭也没有发现花冲的踪迹。就连林琳提议的去尼姑庵试试的提议,两人也去了一遭,毫无收获。 于是再实在无法的情况下,林琳只好喝了一口福灵剂,并在心中祈祷福灵剂过了药效后,她不会太倒霉。 果然在福灵剂的作用下,林琳和展昭顺利的在一处路口堵住了花冲。 一番打斗,毫无悬念地擒下了花冲。在制服花冲的那一瞬间,林琳便运起内力连点花冲数个穴道,最后竟然还一掌打破了花冲的丹田,并直接将花冲四肢筋脉尽数挑断。花冲一怒,气极攻心,下一刻便晕了过去。 这一回,花冲便是有通天的本事,估计也要插翅难飞了。 对于林琳的作为,展昭只是在一旁看着。看着是平静淡然的样子,但展昭的心里却并不平静。他想到了之前这姑娘的话,他不知道她会将花冲怎么处理。 是送到南风馆,还是送到刑场凌迟处死。无论哪一点,这花冲都是罪有应得,可是他却不愿意这姑娘沾上血腥。 “这花冲,你要如何处理?” 展昭一怔,不是说她要处理的吗? “我也只是过过嘴瘾罢了。此人难道还真的如此处理?你带回去,或是就在此地解决,我都不管的。” 林琳看着昏迷的花冲放心得很。没了武功,四肢也废了。最重要的是她连点的那些穴道,这花冲以后别说做恶了,就是喘气都是一件体力活了。还有她用了桃花岛的一种针法,就是那种黄药师施在梅超风身上的那种时刻都会发作的针法。 她就不相信,这花冲还有机会活到明年。 “既如此,我明日便回开封。你呢,仍然是要去襄阳吗?” “嗯,我速去速回。也许我一个人,比你带着它走的还快一些,备不住比你提前进京城呢。”对于花冲的属性,林琳直接定义为‘它’。 虽然人类也不怎么样,畜生类也不都是不好的。但是林琳觉得她是一定不愿意和花冲呆在一个生物链上的。 林琳算了一下,她快马加鞭地去了襄阳,炸了冲宵楼便幻影移行回家。这样就能省下一半的时间了。 至于冲宵楼上的名单,林琳是不准备进去拿的。那里机关密布,就算是她跟着黄外公学过,可也没必要去那里做测试。 她要的,从来都只有那座小楼罢了。 凡是能够伤到他的人和物,都不应该留在人间。   ☆、第66章 第六十六章 距离花冲伏法,林琳离开松花府,转道去炸了冲宵楼已经过去半个月了。那晚炸了冲宵楼,林琳便幻影移行回到了家。 第二天,自然是进了宫,给自家姨妈和便宜太后请安问好去。被她老人家好一顿数落后,又在宫里住了小一个月,直到金宠自大辽回来才陪亲爹回家。 李太后和庞贵妃是再不敢放着林琳一个人在家了。不然转头就又不知道跑到哪去了。这不省心的丫头呀! ...... 亲爹自然是不知道他不在的几个月,自家姑娘都干了什么好事,拿着给姑娘从大辽带回来的各种礼物,便开始现宝起来。 “爹,您可瘦了。不但瘦了还黑了。这一回吃了不少苦吧?”这可是孝女第一的自家亲爹,林琳一看见金宠风尘扑扑的样子,立马心疼了。 “唉,还不是秦家那败家姑娘。你说这包拯也是个软脾气的。这样的你不铡了她,还留着干什么。谁家养了这么一个姑娘,真是上辈子没积德。”话说三击鼓的事情,别说林琳盗版的牡丹看不上秦冰姬那作态。就是金宠等等人也是看不惯的。 本来出使大辽是不需要金宠这个礼部尚书去的。但因为这三击鼓案件,为了种种政治原因,在那之后,王丞相和金宠几位大臣又出使了一遍。 “爹,您老还在为这事生气呀。我让人炖了补品,一会儿就好了,您这会可别生气了,不然会积了火的。老秦家的姑娘,跟咱可没什么关系。气坏了您老的身子骨,人家也不待知道的。” “呵呵,好,好,好。还是我闺女好。不但孝顺,眼光也好。行,爹听你的。你看看这些东西你喜欢不喜欢?”金宠想到秦家那败家丫头挑的那个书生。心中对自己家姑娘挑回来的展昭就更满意了。 她姑娘的眼光咋去这么好呢。 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个四品官。这一点一定是随了他们老金家。 “爹,前个新科状元府下了拜帖。我让人放在你书房了。这三年一个状元,我咋就感觉这状元一点都不值钱了呢。是廉价了还是贬值了?” “胡说,这种话可不许出去说。知道吗?”金宠虽然心中也被姑娘影响的对这文人学子轻视了一些,但面上还是要告诫姑娘嘴下超生,别惹了祸去。 “哎呦,我的亲爹。您姑娘是傻子吗?哼,不跟你说了,把那件拿过来。”前一句是对着喝上补品的金宠说的,后一句是叫刚才送补品的小丫头把远处的皮草递给她。 金宠笑了笑,不以为许。低下头喝起姑娘让人炖的补品来。 姑娘就是贴心的小棉袄,这补品就算不是亲手炖的,但这真才实料,也比别人强出一大节去。 就在林琳在屋里试着第n件金老爹带回来的皮草大衣服时,丫鬟云珠拿着一个红色的贴子走了进来。 “小姐,桑将军府的管家送来请帖。说是过几日便是他家二少爷的周岁,请您过府赴宴。” 林琳听了一愣。想起了这茬事。那年刚处理了柴文意,林琳陪着太后去上香的时候,遇到了陪着夫人去求子的桑博。 这年代,成亲三年若无所出的,一般人都会去求子上香。此时的沈柔正好也是嫁与桑博的第三个年头了。 林琳是真的很同情沈柔这个女人的,同时也对有着霸道总裁样的桑博很有好感。于是便插手进去了。 当然,她是真的对这个铁血军人有好感,而不是因为展昭与这位桑将军关系莫逆才会多管闲事的。 真的不是。 其实说来,她也没干什么,沈柔当年能生下孩子,就证明身体是好的。就算是当初身体可能不好,但这些年,想来也是有调养的。而桑博,林琳打眼扫了一遍,怎么看也不像是那啥有问题的人。 在交谈中,林琳特意在太后面前插话,于是李太后便请了给她看病的太医去桑府给沈柔诊治。结果却是有些个宫寒以及这两年服用各种求子药药毒积累在身体里了。 一番诊治,这沈柔也是好生养的。三年抱俩,也算是能人了。 因为浓柔的好生养,太后觉得其中多多少少有她的因素在里面,所以对待沈柔更是上心了。这也让沈柔更好的融进了京城贵妇圈。 至于石清那个小男孩,林琳在遇到沈柔没多久后也找到了。并且成功地将人偷出来送到了辽东严家。严家欠了林琳一个大人情,所以帮忙抚养一个小男孩,却是没有什么难的。 林琳记得通判劫那单元,那里面就有一个自尽的严家人。因为整个单元剧里的时间一直很模糊,所以林琳跟本不知道那人所说的‘三年前辽东大旱’,指的是哪一年。但她别的不多,就是钱多。不但钱多,她还有不少的粮食存在佛珠空间里。于是先用钱买了一批粮食,偷偷加上空间里的粮食,再带着一笔不小的金银去了辽东严家。 以暂存为借口,请严家帮忙。严家人倒是答应的爽快。等到林琳托付粮食的当年便发生大旱时,才不得不在争求了林琳的同意后,用了那批粮食和金银。 这让带着大笔金银前去的李姓商人,恨得牙痒痒。 当初林琳是在救了展昭并与展昭分道扬镳后,才去做这一切的。之后林琳又通过魔法回到暂居的房间,继续带着金府的下人出游。并...‘辗转’回了京城。 所以当林琳看到沈柔的时候,石清也不过是四岁的小男孩。偷偷抱了出来,送到严家。小小孩童能记得什么。尤其记忆还被林琳封上的情况下了。 严家是答应了帮林琳扶养这个男孩,同时也明白了,林琳与这个男孩并无关系。毕竟那时候林琳才十四岁,就算是想有关系,也生不出来四岁大的孩子。 林琳把石清小朋友说成了是从山贼手中救出来的。父母家人早就死的没有一个了。看着可怜,便救了下来。只是她一个女孩子不方便带着这么个小豆丁,于是才送了过来。有了这套说词,就算是将来石清长大了,也不会想着去寻父寻母了。 除非他不想活了。 就这样,三四年过去了。石清那孩子远在辽东。而沈柔虽然时常跟着桑将军去边境,但天各一方,想要再见,却是难之又难。 在单元剧中,石清十岁的时候到开封寻母,那时的沈柔还没有一儿半女。但现在,按着时间算,石清不过八岁左右,沈柔便又生下两个儿子。 命运就此改变了。 每每想到此处,林琳都有一种积了大功德的感觉。当然在参加完桑家二少爷的周岁宴后,林琳的这一想法,更是坚定了。 可能是生活幸福,又没有了子嗣的压力。沈柔轻盈曼妙的身材,早就向着比丰满更丰满的道路上狂奔而去。 此时的沈柔,仍然是美丽的,但却是胖了很多,至少眉眼间,早就跟当初初见时,大相径停了。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不会被人轻易的认出来。 而看着一直陪在沈柔身边的桑博,林琳便更加的觉得这样真的很好。 桑博并没有因为沈柔不复当初的美丽而心生怠倦。眼中的柔情和爱意仍如火一般的炽热。 霸道总裁什么的,还是不要虐了。 单元剧中,她家展昭还因为桑拿博的死,难过了很久呢。她可舍不得。 参加完了周岁宴,林琳与展昭的婚事便提上了日程。这种张落婚事的事情,林琳是不用管的。毕竟在娘家门子硬,亲戚也多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新娘子做什么的。 而且她的婚事,今天太后忙一段,明天贵妃操心一点,过了没两天,自己还没成亲的安乐候也要参上一脚,这些还不提她的便宜姨父因为提前退休无所事事而非要抢着和孝女爹忙前忙后。 这个时候,林琳又能干些什么呢?只能当一个甩手掌柜了。 至于展昭那边,嗯,他师傅和师妹也来了。他师傅虽然在当初的时候有想要将女儿许配给展昭的意思。但架不住下手晚。 在追悔莫及下,连忙以最快的速度给这小女儿定下了亲事。定下的还不是别人,正是辽东严家的严东。 所以,展昭的婚礼。严东也陪着一起来了。以孟春妮未婚夫的身份。 这些年,展昭很少受伤。除了自身武力,内力的提升。还有林琳送了他一件软猬甲。此等宝物,以展昭的性格必然是会留给他认为比他重要的人。 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林琳告诉他倚天剑是定亲的信用,而这软猬甲却是定情信用。逼得他只能自己留了下来。 再不讲究的男人,也不会将心亲女人送他的定情信物送与旁人。除非他是真的做好了就此分手的打算。不过就算是分开,这些东西也应该还回去不是吗。 ...... 这一日,林琳从宫里回来,便在自家大门口遇到个穷书生。在那里说自己是尚书大人的女婿。 听着这二货在那里一个劲地说说说。她家的管家就在那里不停地将人往外撵撵撵。倒也挺有意思。 “你说你是这尚书府的女婿,那可有聘书为证?” “我,小生有信物为证。”张真听到身后有一个女声。回头时,正好看见一个美丽女子自桥中走下来。想到之前这位小姐的问话,连忙从怀中将一块玉佩取出来。 “云珠,这个赏你了。或留或送人都使得,只是别十几二十年后,拿着这东西来说我许了什么愿。”林琳见此,直接从腰上摘下一块压裙子的玉佩,丢给一旁侍候的云珠。 云珠接过,口中却道,“哎呦,我的小姐。主家每年赏出去多少金呀,玉呀的,要是真如此,那以后别的也不用干,就天天接待这个,接待那个了。” 林琳听了一笑,张真听了却是有些生气。这小姐明摆着说自己是骗子嘛。 “这位公子,且先不忙着生气。这种随手便可丢可弃,可赠可送之物,确实不能当成什么婚约之证。公子还有别的证据吗?” 张真一愣,“这玉佩,怎么不能当成信物了。这明明便是信物。” 听到这话,林琳一笑,果然是个书呆子。 “呵呵,这玉佩是能说话呀,还是上面写了婚书呀?公子也不用生气,且听我把话说完。那玉佩能不能当成信用,这且不说,既是有婚约之人。小二十年了,公子可曾登门拜访过?可曾送过四节之礼?可曾有过书信往来?可曾与这家人有过一丝,哪怕一毫的联系?公子登门前,这些可曾想过,过做?”   ☆、第67章 第六十七章 张真被林琳的话问得羞愧不已。心中也知道若不是走投无力,也不会上门认亲。可事实却是如这位小姐所言。当时不过是两家的一份戏言。 若是真的当真了,这些年又如何连走礼都不走一回呢。 林琳看着脸上有些红的张真,笑道:“公子一心只读圣贤书,于旁事上便有些,呵呵,想来张公子也是将家中长辈的戏言,当了真。” 林琳话里话外在说这人是个书呆子呢,可张真却是觉得林琳说的是正理,连忙道正是如此,看得一旁的人都好笑不已。 “都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这些之后,便是三书六礼。婚书,聘书等等齐全方是正理。公子下次可别如此拿戏言当真了。对了,公子可能不知,金家小姐以于三四年前便由圣上赐婚配婚御前四品带刀护卫了。下个月末,便是成亲的吉日。今天的事情,不过是场闹剧,便不追究了。以后还望公子慎言。” 林琳说完便往府门处走去,这时拦住张真的管家及下人们,也纷给向林琳问好。张真这时候才知道面前的美丽女子竟然就是金家小姐。 林琳刚踏进府门,便想到了这张真估计是走投无路才会投奔金府的。不然也不会拿儿戏一般的婚约出来献丑了。 要知道当年她因此负气离开,金老爹便说过这婚事不作数的。等到这两年在这里呆的时间渐长,便也知道这个时代的婚约可不是只拿一块玉佩便可以的。因此,便将此事放下了。她是真的没有想这张真还真的一如原著中的那样来投亲了。 实在可笑。 林琳吩咐管家给那人送上一些银两,便打发他离开了。她可不想将人让到府里来。不过单元剧中,张真找上门的当天晚上,那冥河姥姥就弄了对纸人大闹开封府。这样的事情,如果不围观,就太对不起自己这颗看热闹的心了。 林琳一边进府,一边思量着晚饭后去开封府找展昭。 这时那二呆书生张真却是意正严词的拒绝管家拿出来的五十两银子。说什么无功不受禄嗟来之食。林琳一听,便觉得心烦。 “算了管家,这位公子不要那便算了吧。”对着管家说完,林琳又对张真道,“公子来寒舍,本应尽一些地主之谊。但家父今日要在宫中轮值,府中只有小女。实不方便请公子入府。送此黄白之物便是一份失礼的礼物,既然公子不收,那便算了。若公子还想拜访家父,请提前递上拜帖。也免得失礼于人前。” 张真本是走投无路,身无分文的。此时若是拿了那五十两银子,且不说能不能坚持到三年后的大考,至少暂时是生活无忧的。 可惜了,林琳一番好心。这人硬是不接,或者说本来张真还想意思意思再接的,没有想到,林琳会突然插话进来。 眼看到手的鸭子就这么飞了。 而且此时还是在金府门前的大街上,林琳的做法和说法都还站得住脚。毕竟家中无男主人,确实是不方便留一个男客在府中。尤其是这家的小姐还是待嫁之龄。 做为礼部尚书府的下人,无论是上到管家还是下到普通家丁,对人是有礼有节,常常是笑脸迎人。 所以,今天这张真这事,就是说破天去,也不过是一个读书读成呆傻的书生,拿着块不知明的玉佩上门求婚的事情罢了。 “管家,这银子既然这位公子不收。你便拿着它去买些粮米,在路口摆个施粥的摊子吧。”林琳话落,行了一礼,便带着众家下人等进了府。门外大街上徒留张真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哼,你给我等着。若不是现在收拾了这个张真,怕展昭会不高兴。今天林琳非要拿鞭子抽飞他不可。 拿块破玉佩,就想要空手套白狼,美不死他。 呃,呸.呸.呸,这话不对,她把自己比成什么了。 真是扫把星,一来就出事。 ...... 晚饭后,林琳换了一身行动方便的衣服,拿着玉萧便去了开封府。此时的开封府也才刚刚吃晚饭。正在那里讨论今天白天一个书生跑去闹尚书府的事情。 展昭的师傅本来是想等到下个月展昭成完亲,再离开的。谁知道严东长辈有一个生了重病,希望能够在弥留之际看到严东成亲。于是展昭的师傅便带着闺女和女婿马不停蹄地向辽东赶去。 也因此,展昭此时仍是一个人用餐。并不需要什么应酬。 “你晚上就吃这个?”林琳进来的时候,展昭也正在吃饭。桌上四个小菜,外加两碗米饭。 四个小菜,看起来都没有什么肉。反正在林琳的眼中是素的可以了。 展昭放下手中的碗,笑着站起来迎向她,“你怎么来了,吃了吗?若是还没吃,我们出去吃如何?”不过一顿晚膳,他将就些无妨,但若是牡丹也没有吃的话,他还是不舍得让牡丹吃这些的。 展昭做人的双重标准,在自己身上和林琳身上,那是体现的淋漓尽致。 “早吃过了,让你回府里吃,你偏不回。我说让人送来吧。你还觉得麻烦,让人看了不好。可你看看,这都是什么呀。你这么个大老爷们就吃这个,喂兔子呢?包大人和公孙先生难不成也吃的这个?”林琳觉得一定是开封府的厨子看人下菜碟,欺负展昭人老实罢了。 林琳今晚特意早吃的晚饭,为的便是在展昭吃饭前,给展昭送些好吃的。于是一边数落展昭一边将带来的食盒打开。一样一样将里面的东西摆出来。将那四盘她看得不顺眼的菜,挤到一边去。 “红烧排骨,清炖牛肉萝卜汤,薄馅饼,还有你爱吃的醉虾。”还有一盘素什锦,也被林琳从食盒里拿了出来。 展昭一脸温柔地看着她,这几道菜都是他喜欢吃的。尤其是那个薄馅饼。烙的薄薄的,吃起来外面脆,里面软,非常的和胃口。 展昭拿起筷子,便吃了起来。林琳便坐在一旁。食不食地给他盛碗汤喝。展昭心里软软的,夹起一只醉虾喂她。 “嗯,好吃。你也吃。我今年又让人将花园里的荷花池扩了不小,今年得的虾比去年的还要多。我让人都收拾好,放到冰窖里去了。估计一直能吃到明年夏天。” 自从知道展昭爱吃这道菜,林琳便想法子留意了。开始时只是总让去采买。后来便将自家的荷花池用来养鱼,养虾,养螃蟹了,养莲藕。 金爹爱吃鱼,展昭爱吃虾,而她自己除了前两样,还爱吃螃蟹。正好一荷花池,满足一家三口人所有的要求。 “喝不喝汤?”展昭一边吃,一边问林琳,在看到林琳用手抓着吃了两块排骨后,温柔地着呢她要不要喝点汤,解解腻。 林琳摇头,“解腻还是喝茶更好一些。”说完也不用展昭动手,直接自已倒了一杯茶来喝。 “六安瓜片?” “嗯,”此时的展昭也吃完了,正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清汤。 “今晚怎么过来了?” 林琳挑眉一笑,“你没听说今天尚书府外的事情?” “听说了,你处理得很好。”展昭从认识的她的第一天,便知道了这件事情。后来又听岳父大人提起过。但按着此时的说法,那婚约本是不成立的。于是展昭也没放在心上。可谁也没有想到二十年不联系的人,竟然会突然间冒出来。还要履行婚约。 展昭还以为面前的小人,会先舞动一顿鞭子再说话呢。没有想到竟然还会放弃她自己的行事准则。 他记得牡丹曾经说过,‘能动手的时候,千万不要动嘴。能宰了的时候,千万别留活口’。因为这句话,锦毛鼠白玉常都觉得他福大命大,才能够在牡丹手下捡回一条命。 “我就是嘴里狠上一些。难道还真的会打打杀杀不成。你就这么看我呀?”林琳瞪了他一眼,又噗呲一声笑了,“说真的,若不是为了你,这事还真说不准。” 展昭将这些事事非非看得太重了。他约束了自己的同时,也让林琳不自觉得去遵守。 可见世间万物,一物降一物。 “你还没说你今晚是过来干什么呢。” “哼,我就得有事才过来,我就不能是想你了,来看看你。我不能是想给你送饭,所以就过来送饭吗?你既是不欢迎,我走就是了。” 林琳作势要走,展昭哪里肯。连忙一把将林琳抱住。林琳挣了两下,顺着他的力,坐到了他的腿上。 将人抱满怀,展昭便收紧双臂。牢牢地将人困在怀里。 这样的亲密,两人也是常有的。所以林琳也并不感觉羞涩难当。只是仍是作势地捶了展昭两下,这才肯老实地坐在他腿上,呆在他怀里。 “下个月末,还有四十多天呢。” “哼,可你这里却是一丁点喜气都没有。”新房设在开封府的这座小院里。等之后,林琳和展昭便两头住着。 “怎么没有。月初,我便要搬到厢房去住了。” 林琳歪头看了他一眼,刚要将头转过来。展昭便低头亲吻上了那张利嘴。 一吻过后,林琳和展昭都有些情动。林琳坐着的地方,更是明显。就算是要有婚前的某种行为,也不可能是今天。于是林琳自展昭的怀里起来。走到窗户边,看着那半拉珂及的月亮说道, “我们去房顶赏月吧。那里比在亭子里要好一些。”如果那个人是展昭,林琳倒是觉得那样也不错。 只要是展昭...... 展昭平息了一下身体的骚动,走到林琳身后,自身后抱住她,将下巴落在林琳的肩膀,轻声地说了一个好字。 这样与她相拥的时光,是展昭心底最柔软的时候。 稍后,展昭便领着林琳去了开封府最高的前衙房顶赏月。二人武功皆是不俗,根本不担心会掉下来。就连开封府内巡防的侍卫衙役们,每每抬头看去,都是会心一笑。 就在两人对着月亮说一些只有情人间才会说的傻话时,府外的鸣冤鼓被敲响了。 “我们去看看。”林琳眼睛一亮,拉着展昭便落了下去。   ☆、第68章 第六十八章 纸人被张龙等人弄到了公堂之上,一行人都在围着纸人相看。林琳是知道内情的。自然明白一会可能要有的战斗,于是将鞭子抽了出来。时刻准备着。 果不其然,说话间,这些纸人便开始攻击其他人。林琳一下子便挤了进去。上上下下数次挥动鞭子,将纸人抽得面目全非。可就算是这样,那些纸人仍是不断的攻击着。 林琳和展昭对视一眼后,一鞭子将一旁的蜡烛抽了过来。在蜡烛飞过去的时候,又悄悄地打了一个火系魔咒,于是在众人毫不奇怪的时候两只纸人三两下便被烧成灰。 至于要留下线索仔细察看的事情,对不起,林琳忘了。 “总是被你保护着。”展昭对于林琳保护她的姿态,早就习惯了。可是每每遇到,还是要感慨万端。 “公孙先生,展护卫,金姑娘。你们有谁可知这纸人的来历。”包大人摆着一张比平时更黑的脸,沉声问道。 公孙先生和展昭皆是摇头。倒是林琳在摇了一半的头后,瞬间想起,她只顾着和展昭约会,竟然把那位新科状元给忘到脑后。 想到纸人消失的时间,再想到些距离状元府的路程。林琳不用想,便知道那位新科状元估计是回到天上去了。 “金姑娘,可是想到了什么?”包某人的一双利眼,自然看到了林琳的反常。 “没什么,只是我有些担心我爹。这种怪事,也不知道宫里有没有事情。” “应该不会有事的,你不要担心。一会儿我陪你去看看。”展昭安慰道。 林琳摇头,“我爹今晚在宫中轮值,哪是说见便见的。等天亮吧。”若是有事,一会宫里便会来人,若无事,天亮的时候,金宠便会回府。 再一个,那冥河姥姥意在包公,自然不会对自己家那势力的尚书爹出手了。老么卡擦的一干瘦小老头,吃了都不够塞牙的。 众人打斗了一场,都有些累了。展昭想到偌大的尚书府就林琳一个人,便准备让林琳今晚在他院中休息,而他避嫌地去公孙先生的院中居住一晚。 刚互相道了晚安,府外便起了一阵骚动。 “包大人,我家老爷被人害死了。”随着一阵脚步声,一个衣衫有些凌乱的男人,扑了进来。 “你是何人,你家主人又是何人?” 那人颤声回道,“小的刘庆。是新科状元府的管家。我家主人正是新科状元郎。”然后便将自家老爷如何在路上偶遇一学子,然后邀请其入府居住。又说今晚何时听到一声惨叫,然后便发现自家主人死于非命的事情。 听到这里,林琳不用想,都能知道被新科状元府邀进府的是谁了。百分之九十九,是那张真。 这人还真是事故体,走哪哪有事。跟柯南似的。 林琳打了个哈欠,展昭见状便让她先回房间休息。然后他陪着包大人去状元府验尸。林琳也不想去,正好顺着展昭的话,回房睡觉去了。 虽然是展昭的房间,但林琳却是并不嫌弃这屋子简朴异常。 只可惜,林琳感觉自己刚睡下,便又被人叫了起来。展昭无奈地对她说,包大人请她上堂做证自辩。 我去你个玛丽隔壁的呀。 该死的鲤鱼精小怜,你又变成姐的样子去私会良家妇男了。 是不是? 原来一刻钟前,在开封府大堂上,被压跪在地上的张真有鼻子有眼地说自己不曾杀人,杀人的时候,正在私会金府的小姐。 包大人便问她是哪个金府的小姐? “回包大人,是礼部尚书府的金小姐。”张真这人是非常不地道的。 当然这要看跟谁比了。那个颜查散,可是为了姑娘家的名声连杀人这件的罪名都认了。可张真呢,既知道是私会,却在此时拿来作证。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放肆。一派胡言。”不等展昭发怒,坐在高堂上的包大人,便大声喝斥张真。 “大人,学生所说,句句属实。您若是不信。可以传唤金小姐过堂一问便可知真相了。” 包大人一拍惊堂木,“狡辩。那金姑娘自晚饭时进入开封府后,便一直没有离开。此时尚在我开封府府中,何来与你私会一说。竖子休要胡乱攀咬,毁人姑娘名节。” 林琳带着食盒入开封府时,包公和公孙策正好还在一起。还以此说笑了一番。后来展昭与林琳坐在房顶看月亮,更是府中所有人都看见的。从书房出来,包公还对着公孙策笑道‘展护卫每每遇见这金姑娘,便活泼不少。’ 及至后来,众人一起对付纸人,到状元府的管家来报官,林琳就没有在众人的视线里消失过。因此包公才认定这张真所言也是假话。 “这不可能,金小姐知道我内囊告尽,还特意送我明珠一颗。大人请看。”张真将怀中的那颗水府明珠拿了出来。想要取信他人。 “休要胡说,张真,你还是从实招来。本宫以及开封府所有的衙役都可以作证那金姑娘一直留在我开封府,半步未曾离开。” 张真不相信,一定要见林琳。最后包公看了展昭一眼,展昭点头去了自已的小院。 展昭临走前,还特意看了一眼张真。幸好当初的婚事只是一句戏言,无媒无妁。不然真让牡丹嫁与这人,岂不是生生糟蹋了。 于是被展昭叫醒的林琳带着一身的起床气去了前衙。而此时新科状元府的那位管家,也看清了林琳的样子。心中也记起,这位姑娘是自己报案时,便在开封府中的。可见这张真说的都是假话了。 唉,想他家老爷,真是不招不慎,引狼入室,丢了性命。年纪轻轻,还有大好的前程...... 林琳来了自然是将自己的行踪说了一遍。这里面除了张真,别人却都是知道的。话落,包公问张真,还有什么话可说。 张真一脸多情公子遇到负心女的样子看着牡丹,“小姐怎可如此说,你我二人明明在那花园中,说了好一番的话。怎可如此?” 林琳看了一眼张真,冷笑一声。“我跟你有什么话可说?还特特地跑到新科状元府去说?” 展昭也是一脸忿然地看着张真。幸好今天牡丹来了开封府。不然以牡丹不喜欢被人冤枉的骄傲性子,又没有人可以作证的情况下,岂不是注定要被人猜疑了。 “你说天子赐婚实非你所愿矣,你还说希望我一心向学,努力功读,三年后新榜提名。” “呸,就这句,便知是假的。我与他的婚事,那是我自己求来的。珍惜尚且不及,如何能不愿意。再一个,姑娘是最讨厌那种死读书的废物了。还劝你一心向学,怎么可能?” 听到张真越说越不像,展昭只得将林琳拉了过来。他可是看见林琳在扭脚腕子,说不定哪下就要将人踹飞出去的。 因着都知道林琳的身份,以及此事林琳跟本与她无关,也因此,林琳来了大堂是没有跪下的。林琳没过过堂,不知道规矩。衙役看着展昭的面子,也没吱声。包公和公孙策就更不会对这点小事提意见了。 也因此,展昭看着穿着小白靴子的脚在那里扭时,便连忙将人拉了过来。当堂打人什么的,咱可不能干。 就连状元府的管家都可以间接给林琳作证的时候,张真只能被压在了开封府的大牢内。 林琳是跟着马小玲和求叔学过捉鬼驱魔的。想到那鲤鱼精很有可能半夜劫牢什么的。直接在关压张真的牢房里丢了好几颗叠成幸运星的符咒。 心下对于那只顶着她的脸到处败坏她名声的鲤鱼精深恶痛绝。让她抓住不死也要蜕层皮。 看你还敢不敢来此了。 “幸好我昨天来开封府了,不然真是冤死个人了。幸好是你和我。若是别人,只能以死明志了。还什么跑到状元府?他以为他是谁,好大脸噢。”林琳跟着展昭从牢房出来后,便气不过的小声嘀咕。 “没事的,我在这里呢。累了这么久,你是回府去,还是回小院?” 林琳想了想,还是决定回小院。“你说此事会不会真的跟突然出现的纸人有关系?也许那张真,看到的真的是我这张脸呢。可是无怨无仇的,谁这么缺德呢。”突眼鲤鱼呗。 展昭垂眉,“你信那个张真的话?” “怎么说呢。我觉得那人就是个读书读傻的二货。这么一套漏洞百出的说词,他竟然敢搬到公堂上,可见还是有可能是真的。唉,别提他。提他就烦。将来我们有了孩子,还是交给公孙先生带吧。你看庞昱现在多出息。呃,呵呵。”说着说着,林琳便将孩子的事情说了出来。这种话题哪是一个未嫁的姑娘能说的。 展昭刚刚因张真升起的一丝不自在,这会也落了下去。 他怎么也开始患得患失了呢。 摇摇头,将人送到小院,展昭便要去前面找包大人。临走的时候,林琳拉住他,“我害怕真的有可能会有人易容成我的样子。以后若真的出现不过的地方,我们也对暗号。” 展昭失笑,“你怎么还想这茬呀。” “你管我。必须要选个暗号才行。”林琳不依,撒娇似的拽着展昭的衣袖不松手。 展昭无法,只得顺着她,选了一句暗号,这才离去。 展昭本以为只是一句戏言,却没有想到不过三个时辰,这句暗号便被用上了。 看着笑得一脸得意的某人,展昭只得在心中感叹, 这人才是他真真正正的劫难呢。   ☆、第69章 第六十九章 小怜来救张真,一下子便被展昭擒住。当然这中间扫不了林琳的那些手段。 当小怜顶着林琳的那张脸出现在大堂时,大家都震惊了。 两张一模一样的脸,从头到脚就没有一处不是一样的。就连张真也一时分辨不出来谁为真,谁为假。 展昭与林琳接触也有数年了。便是小怜扮得再真,言行举止中,尤其是看向他的眼神,便可知谁真谁假。 跟他相处多年的金牡丹,眼中有着骄傲和对这世间的满不在乎。可每每看到他时,眼中的爱恋都像化成汪洋一般,马上就要流了出来。 那深深的爱恋,那眼中唯有他一人的眼神,又岂是那个看着张真的假牡丹可以比的。 当下展昭没有怀疑地上前拉住了林琳的手,将林琳拉到自已身侧,“大人,那边那位便是假牡丹。” 小怜一惊,“胡说,我是真的,她才是假的。” “真牡丹与在下是未婚夫妻。”展昭只一句话,便将头看向包公。 林琳因为展昭没有犹豫的认出自己,心下高兴,对于小怜,也愿意给个死缓。“你一个小小地水中妖精,不过是一点恩怨纠葛,你不思报恩,竟然恩将仇报。可真是胡做非为。” 假牡丹小怜大惊失色,强自镇定,“你,你胡说。” “哼,是不是胡说,你心中明白。我懂些手段,想来你也应该知道。不然你也不会被留在此地了。现在还是说说状元到底是被谁杀死的吧。不说个明白。这张真就干净不了。” 小怜这下终于明白,困住她的那些符咒和阵法都是出自谁的手笔了。可现在她只能按着林琳所说的,将她所知道的一五一十地讲出来。 “包大人,牡丹认为此事太过匪夷所思。并非凡力可以避免。不如您请奏天子,再邀些当世得道高僧前来收服如何?” “这,事情尚未明朗,现在禀报天子,是不是有些过早?”包公有些犹豫。 “包大人,这样的事情,天子难道不应该尽快知道吗?这可是京城脚下呀,若是那些妖物真的要对天子不利,天了岂不是被动?” “天子有龙气护卫,自然不惧这些妖魔鬼怪。姑娘多虑了。”公孙策在一旁接过话来。 林琳看了一眼公孙策,“天子有龙气,天子身边服侍的人呢。他们也会受到龙气的保护吗?还有后宫的那些嫔妃呢。若是妖怪作法控制了这些人,天子就算是有龙气庇护,那也够喝一壶的了。” “金小姐,这事既发生在开封府管辖范围内,本府自然会全力破案,早日结案。必不会让天子处于危险之中。”包人说这话的时候,还特意抱拳向皇宫方向敬了敬。 林琳叹了口气,想了想,才又接着往下说,“包大人,此次应该寻一些能人异士来。毕竟并不是简单的凡人之间的事情。” “小姐所言,本府会考虑的。”包拯还是有些个不以为然。 林琳看着包公对于这个话题有些不上心,心中一把无明火烧的炽热。口气便也有些冲。 “都说众生平等,此事若要开封府独立来办,死伤必是再所难免。大人若是不愿意请求外援,是准备拿展昭的命来添坑了?” “牡丹,慎言。大人所虑之事,并非你我可以理解的。”林琳这话有些针对包公,展昭连忙制止。 可就算是这样,包公也因为牡丹的话,脸色变得难看起来。虽然每次遇到大案件,展护卫都在所难免受上一些伤。但那并非是他愿意看到的。 “你也别拦我,你往常出去卖命的时候,我何曾拦过你。只是凡是都要量力而行。行就行。不行便不行。是什么要紧关头,凡要拿命去拼?与人相对时,我可拦你半分。可此事,是普通人能够对付得了的吗?别人动动嘴,你就要跑断腿。这事我认了。可也不能凡是都让你去干呀。你也是人,也是吃五谷长大的人。别人不心疼你,不把你当回事,可在我心里,你比我的命还要重要三分的。你明不明白吗? 公差对恶人,妖魔对高僧。这才是正经四品官应该干的事情。便是武官,你也是四品的官位。不是小卒子,可以被人唤来喝去。若是你还是如此总是受伤不断,我不介意求着姨妈表哥,将你调回御前做侍卫。 我是什么人,你也明白。那些明科律典,我是不放在心上的。因为我在意你,你又在意那些,我才会如此守法行事。但你若是伤了,损了。你信不信,我能毒死天下所有会喘气的。这个能力,你应该知道我有没有。” 虽然林琳也不敢保证,真到了那个时候,她会不会那么做。她爱展昭,可她也不是杀人狂。但是她可以保证那些让展昭去冒险的人,那些伤害展昭的人,她是一个也不会放过的。 林琳这话说是给展昭听的,其他的何尝不是说给包公和孙公策听的。反正林琳的话一落,本就黑成锅底的脸,那是已经黑出了新高度。就连公孙策也是满脸不赞同的神色。 也许他们是真的没有想到林琳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原来林琳对他们的敌意,是真实存在而不是他们的错觉。 可是这样的话,又何其狂妄自大呢。 他们却是不相信她有这份能力的。但展昭却是深信。别的且不说,就是那柴文意,像是脱胎换骨一般的改了一个人一样,这就不是一般人能有的手段。 若是众多柴文意这样的人,都被林琳改变了不知是什么样的性情,那时天下真的会大乱。 “...我信。我信你能做到。你放心,我一定会保护好自己的。我保证不受一点伤。真的。”展昭一瞬间想了很久。终于是相信她有这份能力的。 听到展昭非常肯定的话,包公与公孙策对视一眼,眼中闪过一抹慎重。 看来往日,他们都小瞧了这位金姑娘了。 “那么保重自己,便是救了这天下苍生了。别让我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林琳说完,向包公行了一礼,便准备离开了开封府回到自家府邸。 不过刚走出三五步,这才回想到那个鲤鱼精还在屋里呢。于是脚跟一转,又冲了回去。 “牡丹?”不是刚要走吗,怎么又回来了? “这鲤鱼精顶着我的脸,到处做着不要脸的事情。我必须收了它,谁知道放着它不管,这家伙会不会干出什么更过分的勾当。它不要脸,我还要名声呢。”林琳没有说的是怕这鲤鱼精顶着她的脸,在开封府来一段裸,奔。 林琳话一落,便使了马家独有的降魔术语,一个幸运星直接打了出去。然后在小怜的头顶转了一圈后,小怜惨叫一声便犹如一股黄色的烟雾被吸进了星星里。星星收了小怜立即向林琳飞过来。林琳伸手一握。直接将星星送到了小屋空间里。 因为她身怀五颗佛珠,整个小屋空间里充满了佛的意味。在那样的环境下,林琳是不害怕这鲤鱼精跑掉的。 这个小怜,在整个单元剧是个最能惹事的。现在关起来。等到此间事了,再将她放回去,也算是帮她避免了命中注定的结束。 不过在那之前,她必须要经受一些爱的教育。在这里,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你得蹲着。自己都不敢招摇张狂,为所欲为。一只小小的鲤鱼,凭什么如此呢! 现在的林琳算是明白为什么原著中,金牡丹会嫁给张真了。 名声尽毁,家族蒙羞。她还有什么选择。那个时候牡丹是别无选择,要么死,要么嫁。 生命如此美好,能活着,谁愿意去死呢? 别说原著中的牡丹了,就是林琳她自己要不是有一颗凑热闹的心,估计这件事儿,如何发展也难料了。 故事的最后,所有人都看到了小怜,因为这段感情而受到的苦难,可是谁又能清楚的明白那朵牡丹花的无奈。小怜就真的无辜吗?牡丹就真的冷血无情吗? 从未听说过的未婚夫,拿着一块玉佩,大闹父亲准备的相亲酒席。且不说当朝的状元和落地落魄的举子,这期间天与地的差别,人心的落差。只说当天夜里还死了人,不但死了人又被人败坏了名声。这一点就够牡丹气恼的。 都说真牡丹无情,可谁又让她有情了,她有这个机会有情吗? 世道对她真的公平吗? …… 收完了小怜,在张真‘你好残忍’的目光下,林琳终于解了心口的三分郁气。回身看了一眼展昭,“你猜我现在是进宫去呢,还是回家去?” 在展昭瞬间睁大的眼睛中,林琳这回是真的大踏步地离开了开封府。 半晌,公孙策首先言道,“大人,不如进宫去将此事向陛下言明吧。如此神鬼莫测之事,展护卫确实力所不怠。”作为一个家属的心理,公孙策这回已经能够明白林琳的心情了。 包公叹了口气,只能如此了。展昭从不打诳语。可见那位金姑娘却实是有能力干得出来这样的事情。只是这姑娘平时看着好好的,怎么会是这样的性子呢。 “展护卫,以你对金小姐的了解。她的话有几分可信?本府始终不相信她一个姑娘家会有那么大的能力。” 展昭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将他所知道的说了出来。“牡丹曾说过她师从东海桃花岛。只是具体如何,属下并不清楚。因为江湖上也没有听说过这个门派。但牡丹的武功却是属下也有所不及的。属于曾看过她与锦毛鼠白玉堂之间的打斗。白玉堂毫无还手之力。而属下观察,当时牡丹连三分功力都未用上。” 展昭未说的,包公和公孙策已经明了。他们都知道展昭的武功和那位锦毛鼠白玉堂是在伯仲之间。这么一看,展昭根本不那姑娘的对手。 包公和公孙策对视一眼,用眼睛示意展昭继续往下说。 “牡丹手中有些疗伤圣药,当年属下受了很重的内外伤。外伤不过一日便好了,而内伤也不过三五日。不但如此,多年前,牡丹曾赠属下一颗可以增长内力的药丸,服下后,属下的内力一夜之间增长了数年之多。” 说到这里,包公和公孙策是明白在武力上,是根本无人能压牡丹一头了。不过, “展护卫,金姑娘可擅使毒?”公孙策记得林琳之间说过的,要毒死天下所有会喘气的这句话。 展昭摇头,“属下知道她懂,但却从未见过她使毒。”至于会到什么程度,擅长不擅长。展昭也不知道。 “那这姑娘可还有别的技艺?对了,今日之前,你可曾见过金姑娘收妖?”不但会武,还会收妖,那么其他的,也许真的如那姑娘所说了。 展昭想了想,摇了摇头。再怎么样,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关于牡丹操控柴文意的事情的。 ——那毕竟是他的女人。 这个世上把自己看得比她的命还要重要的人。   ☆、第70章 第七十章 最后二人见实在是问不出什么来后,包公便换衣服进了宫。若真让那姑娘先进了宫。红口白牙的那么一说,可有得他头疼了。 他真的没有想到这位尚书府的金牡丹会是如此性情。看来,平日里是他忽略了。 ...... 至于张真,便由公孙策安排在开封府府衙里暂居了。事情没有明朗前,这人还是留在府中为好。 张真自然不介意。前一个愿意收留他的人,死掉了。现在想要再找一个供吃供住的,可没有那么好找了。所以这一次他乐颠颠地留下了。 展昭知道林琳是有些生气,才会说出那样的话。可是包大人要进宫,他必须跟在一旁随身保护他的安危。 开封府府尹,其实也不过是跟他一样是正四品,林琳时常看不惯他被包大人管束和随时听命包大人的事情。 他知道她不在意他的官职高低,她是在为他报不平,可是他真的不在乎这些虚名。若不是为了保护包大人,他是不会穿上这身官袍,栖身这庙堂之中的。 仗剑江湖,快意恩仇才是他心中最向往的生活。 保护这一片青天,让那些平民百姓可以伸冤。他...并不后悔。 只是却要她为自己担心了。 唉,但愿她没有进宫吧。不过想到这里,展昭摇头一笑,他应该是明白她的。她是不会进宫去的。在这次案件中他受伤之前,她是不会有任何动作。 他了解,她有多在乎自己。无论是身体,还是心里。 她都不愿让他为难。 她的心意,他明白。 进了宫,果然那姑娘并没有来过。在宫殿外,细细听着里面的谈话声。当听到包大人提出让得道高僧分两批进行保护和破案时,他知道,她的话被包大人听进去了。 那样的威胁,以包大人的性格又怎么会不放在心上呢。就算是只有万分之一的机率,包大人也不敢轻易冒险一试的。 那是一个宁愿得罪天下人,也要让他安全的人。 他何其有幸得妻如此。 ...也许是上辈子积的福。 ...也许是这辈子欠下的债,只为了下一世再相遇,也未可知。 ...... 林琳一路回到尚书府,心中的郁闷早就没有了。 在开封府,林琳故意漏了一手收妖的本事,便是希望开封府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知道来找她。别一个劲的拿展昭添坑了。想来公孙策应该能明白。 那间纸扎铺子,林琳早就知道了差不多的地点。只是在冥河姥姥还没有出现时,她并不敢轻举妄动,就怕改变了剧情,找不到地点。 现在纸人已经出现了,这个时候动手已经没问题了。可是林琳却更郁闷了。因为她可能没有那份实力。要知道那里可是一大一小两只妖怪呢。 就算是她拼了,估计也就只能对付那只小的了。冥河姥姥这种级别的妖怪,她完全是外行。 母星,她申请将妖怪换成僵尸或是吸血鬼。可不可以呀? 这种的,她熟着呢。 也不知道那只老龟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出现,若是晚一点,她的耐性可就真的告吹了。 “姑娘,小怜是不是在姑娘手中?”就在林琳在绣楼里来回磨地皮时,一个老的不能再老的小老头突然出现了。 林琳一看那穿衣品位便知道这位便是那个龟仙爷爷了。当即灿烂地笑了起来。真是出曹操曹操就到。 这速度,百米穿刺的乎? “姑娘,老龟感应到小怜最后是与姑娘接触过的。还请姑娘将小怜交出来吧。” “那条鲤鱼精有些个大脑发热的毛病,我得发扬精神,免费帮她治治。所以现在还在先放在我这里比较好。冥河姥姥已经显世了。龟仙爷爷,何不去先解决了她,在回来谈小怜的问题呢?想来那时候,小怜的病就好了呢。” 原著中,展昭吃了小怜的那颗水府明珠,功力在涨,才杀掉重伤的冥河姥姥。而将冥河姥姥重伤的,便是眼前的龟仙了。 刚刚收小怜的时候,那颗水府明珠也让林琳收了过来。放在张真身上,不说有没有什么用,也是怀璧其罪的现场版。何必呢。 只是林琳却没有想过先要给展昭吃,毕竟是妖精的宝贝,谁知道会不会在以后对他家展昭有什么副作用呢。 刚刚她已经用复制柜将明珠复制了几颗出来。原来的和多出来的就放在佛珠空间里,留下的两颗,林琳准备吃一颗,没有什么问题后,再给展昭吃。 可还没等她下定决心把那么大的珠子咽到肚子里时,这背着乌龟壳的龟仙出来了。这正纠结吃了明珠会不会噎到的问题,可以放到晚一点的时间了。 “你要让我对付冥河姥姥?”龟仙大惊,本来就是满脸的褶子里又多了一条。 “是的,她刚吸干了状元郎,又准备吸干开封府的包大人。说是吸完了这两人,便可以称霸魔界了。恕我问一句,这魔界只要吸上个把人就可以称霸了吗?若真是这样,你们这魔界是不是也太好称霸了。”要是这么简单就称王称霸,她以后都不会考虑造反了,那个可比这个麻烦多了。 龟仙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姑娘有所不知,我跟他们不是一样的。”所以我没有他们那样短视。 林琳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继续刚才的话题,“无论怎么说,龟仙爷爷都请您老帮帮忙,这妖魔一类的对手,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龟仙也看出来了,这姑娘是不可能凭白地放了小怜的。而且这姑娘佛缘深厚,身上的佛光隐隐让他这个道行深厚的人,都有些惧怕了。 但无论怎么说,小怜在这位姑娘的手上,性命应该是无忧的。只是真的要对付那个冥河姥姥吗?这一瞬间,龟仙有些犹豫。 半晌,龟仙终于咬牙认下了这件事情。然后又嘱咐林琳善待小怜,这才顺着林琳给的线索去找冥河姥姥拼命去了。 而前脚龟仙离开,林琳也闭上眼,将那颗大珠子咽下肚子。管它鲤鱼精是个什么身份背景,竟然可以让高出她那么多实力的老妖精为好拼命呢。她还是管好自己得了。 咦,怎么化了? 想像中会被噎住的情形并没有出现。那颗珠子竟是入口便化了。这根本不像是吃掉一颗珠子的节奏。 不过吃过珠子,丹田处和体内的魔力也都在渐渐地发烫,开始林琳还能忍受,到了最后,林琳竟然感觉她的灵魂也开始发烫起来。立即疼的倒在床上不停地打滚。 ‘幸好不是展昭,幸好不是展昭’ 因为这句话,这份心,林琳终于在浑身的衣服都被汗透湿的时候,才感觉到那股灵魂深处的热烫才降下温去。 此时的林琳浑身没有一丝力气,连张嘴喊楼下的侍女上楼的力气都发不出来。没有办法,林琳只得心念一动,进了空间。 浑身无力,任人宰割的感觉非常不好。林琳准备在空间里呆到恢复体力再出去。正好还可以洗个澡,试试这颗折磨她那么久的珠子,到底起了什么功用。 很好,这罪着的。林琳恨不得想要骂人。 不就是增了几十年的内力,还有让魔力更浑厚一些,以及让灵魂更凝实了一些嘛,这样折磨人,至于吗? 瞧瞧黄家外公,人家那小药丸子,虽然比不上这颗珠子的效用大,但至少不痛不痒的。至于魔力,她现在一般的魔法都能施出来,这魔力浑厚的有什么区别的。噢,对了,还有灵魂。 这可能是林琳唯一满意的地方了吧。 至少灵魂凝实了,以后换了别的世界,她也能拥有最低的魔力标准。可是没有魔力就是生活上不会更方便一些,也没有什么呀。 唉,反正林琳是发现这颗珠子对她是真的没有多么大的好处就是了。 这么疼,她还真舍不得给展昭用了。不过毕竟是个好东西。展昭的人生总是在受伤,和准备受伤的路上狂奔着。多些内力,想来也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伤害吧。 等到林琳完全恢复过来,已经是半夜了。 出了空间,特有小姐范的,让丫头们去弄饭菜来吃。之后便走到角落抱起一只被她穿上一件红色衣服的长毛猫。 明天将这只猫送到开封府吧。也不知道展昭看到穿着一身改良红衣服的小猫有什么感想。 林琳对于成为高级警察家属早就有了心理准备,这个时候的开封府是最忙的时候,展昭是没有办法来看她的。 但她可以去看展昭的。 谁让几辈子下来,她就稀罕这个男人呢。 深夜,林琳打发了下人,又在床上设了魔法阵,一个幻影移行便去了庐州。 前些年,林琳出游的时候,是来过庐州的,所以此次便先用最省时的幻影移行到了离合肥最近的地方。 因为林琳没有去过合肥,也就只能选择在这里换交通工具了。 拿着空间里的扫帚,林琳控制着魔力非常快的飞去了开封府包大人的老宅。 都说祸不及子女,但是包拯有些事情的作为却实是让人心理反感。既然这样,那就别怪林琳不客气了。 林琳早前就了解到,包拯有两子,长子包繶,今年二十有六娶崔氏,现在于潭州当官,幼子包绶,年十九。在老家居住。本来二子是准备三年前大考的。但因为三年前,包拯的嫂子没了,包拯想向为抚育他长大的嫂子守孝,但是她的皇帝表哥并未允许,于是便让二子弃了今科,在家替他守孝。 林琳此去,为的便是这个包老二。她要把包老二弄成个武功高手。让他成为展昭的同事,直接在开封任职。 看着展昭刀里来,剑里去的包拯不心疼。但那人要是换上他儿子呢。林琳就不信,他老人家还能这么稳的住。 包家自包拯祖父那里便是耕读人家。包家二子皆是读书人。别人也许没有办法,但是对于林琳却不难。她有一颗水府明珠,还可以通过魔法将一些武功招式,心法映在别人的脑海里。这个时候只要在打通任督二任,想来这世间就会又出现一位武林高手。 林琳也知道也许她这么做,可能会有些不地道。可是她毕竟是展昭的家属呀,她也只是个普通人。 她会想办法让快要出孝的包老二尽早进京城的。也会安排一场英雄救美,提一提包老二的身价。至于被救的美人? 京城里不是还有一位寡居的公主吗? 感谢陈世美的急流勇退吧。 公主今年也不过二十多些,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何况公主这种超大号的金砖呢。至于婚事能不能成,林琳倒是一点也不担心。她姨妈和表姐那么疼她,只要是她诚求想要做的事情,就没有不答应的。 而且她的那位便宜表哥,想来也更愿意看到包拯没有办法联姻其他家族吧。 而且公主妙龄,难道真的要按着这个时代,在偌大的公主府守一辈子寡不成?而且林琳相信,包家家教教养出来的孩子应该比陈世美这个前夫好上一些。 最要紧的是,人家包老二是真的没有婚配。连未婚妻都没有一个呢。公主若是嫁给了他,这回是真的不参水的原配了。 ...... 飞到包家老宅,林琳对于包家的简朴有些个意外。不过转念一想,便也明白了。看了一眼夜色,林琳知道她今天晚上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于是转身骑着扫帚在魔法的指引下找到了包老二。 看着床上熟睡深沉的包繶,林琳心中只道了句,‘别怪姐不厚道,姐也是被你那狠心的爹给逼成这样的’。 便点了他的穴道,开始实施进行了文弱书生向武将转变的过程...... 两个时辰后,天蒙蒙发亮。林琳这才将包绶平躺放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嘴角笑出一个意味深长。 笑意未落,便施展幻影移行离开了。 也许是白天经历了珠子的折腾,以及晚上用了许久的魔力。林琳在回到房间后,便睡得很沉。直到接近正午才转醒。 吃过迟来的早饭,拎着竹篮子。林琳才做着轿子去了开封府。 她准备等这件事情了了,再去公主府拜访。不然平时不怎么出京城的公主,又如何去城外的寺庙拜佛呢。 反正这事不急。 说来昨天晚上她就让人熬了牛尾骨汤。这个时候喝,营养最好。展昭虽然年轻,但现在却也是需要时时注意营养的时候了。 好几次,她去开封府都能看到包黑子在喝参茶,而她家展昭却连个坐位都没有,实在可气。 哼,她这次就带了一人份的汤。馋死他们。 此时的某人显然忘记了昨天她在开封府里放的话了。就连厨房的掌勺人,今天早饭的时候,都特意做了展昭爱吃的常州口味的饭菜。 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事情。 也是在昨天,开封府的众人,才真的想起了这位姑娘不但有着深厚的背景,还是个自己有手段的人。 当着包大人的面都敢口出狂言,其他的事情,真要是惹毛了她,还不得立马被弄死。他们算得上是什么牌面的人,就算是真的被这姑娘收拾了,估计包大人也想奈何她,也是难呀。 可无论结果如何,他们遭的罪,丢的命也回不来了。 但愿展大人能为他们之前的怠慢说上两句好话吧。以后凡是包大人有的,他们绝对不会忘记给展大人也备一份的。 这边林琳一路无阻,顺利的到达了开封府,以前至少还有人象征性地问问林琳的身份和来意,今天林琳带着云珠却是畅通无阻的直接进到了内衙。 林琳不知怎么想到了什么,轻蔑地笑了笑。 果然是人善被人欺。不发威,都把她们家展昭当成病猫了。 林琳想到除了包老二那步棋外,她还准备的一个人,心中就忍不住期待这开封府以后鸡飞狗跳的生活。 有好日子你们不想过。那就陪着你们一起折腾吧。 谁能折腾得过谁,拭目以待!   ☆、第71章 第七十一章 林琳怀中一只穿着红色衣服的长毛白猫,非常的引人注目,林琳一路抱着进入展昭所在的厅堂时,展昭一眼便看见了。 心下好笑,又觉得林琳可爱。 这是心里还有气呢,所以才故意将猫抱出来。 上前迎了几步,展昭笑着问她怎么来了。 “溜猫来了。”小下巴一扬,刁蛮的可爱。 “姑爷,小姐熬了汤,特意给您送来。”云珠看着自家小姐那个样子,于是主动上前说道。 展昭又是心下一暖,“我让人捎来了一些金华火腿,还想着晚一点送过去呢。正好你们来了,一会儿走的时候,就带回去吧。我记得你和岳父都爱吃这个。” “算你有良心。”林琳一听展昭也知道给自己东西,心下高兴。 “对了,展昭你今天有事吗?”想到了那颗水府明珠,林琳连忙问道。 展昭听了林琳的话,回头朝公孙策看去。公孙策看了包公一眼后,摇了摇头。 这一来二去,林琳自然不能再假装看不见。于是装着刚刚发现那般,笑着跟包公和公孙策见了礼,这才拉着展昭去了他的小院。 到了院子,远远的将下人们都打发了。林琳才将那颗水府明珠拿出来。并说了主要的作用。当然了,那颗水府明珠早就让林琳施了一个变形咒。在展昭看来,不过是一颗乳白色的药丸子罢了。 林琳想到她当初服用这个时,那么难受,就不太想让展昭服用。但这东西却实是好东西,它不但可以增强体质,还可以加厚内力,解百毒。正适合展昭这样的习武之人。 所以林琳将东西拿了出来,服不服用的看展昭自己的选择。 展昭是别人吗?在明知道冥河姥姥姥一旁虎视眈眈的情况下,遇到可以提升功力的事情,自然不愿意错过。当下也不犹豫,拿起来便咽了下去。 可能人与人真的不同吧。展昭服用了这东西,不过刻钟的时间,便将珠子完全消化。而且也没有出现什么难受的情况。 林琳一看,大为嫉妒。这也太区别对待了吧。让她那么遭罪,却平平让展昭毫无反应。 虽然在两个人里必须有一个人要遭罪的时候,林琳更希望那个人是自己。 林琳哪里知道,展昭只是增加了内力,而她却还增如了魔力呢。得到的越多,自然付出的也要越多了。 展昭服下了珠子,林琳一直在旁边为他护法。事毕,林琳又陪着展昭吃了一顿午饭,林琳这才回到金府。 昨天太忙了,她的时间非常的不够用。所以那只被她关起来的鲤鱼精还没有受到一定的爱的教育。 今天她有时间了。自然是要好好的招待一番。所谓来而不往非礼矣,但是林琳又不能变成鲤鱼精的样子去勾搭别人。那么想来想去,便只有教化一条路可走了。 打发走下人,林琳在空间中翻出了一颗幸运星。那颗幸运星里装着一只罪恶深重的宫中老嬷嬷。这只老鬼,还是林琳第一次去庞贵妃的宫里发现的呢。于是趁人不备的时候将其收服,以免将来伤到庞贵妃。此时正好派上用处。 轻念术语,又打了一个手势,林琳将幸运星向空中抛去。一个穿着褐色衣服的女鬼就出现了。 “你替我办件事,事成之后,我亲自送你去寺里,请德道高僧超度你。今生的罪孽,一笔勾消。” 那老鬼在宫中盘旋多年,早就对转世投胎无望了,被林琳收服后,一直呆在幸运星里,日日夜夜受其佛光洗礼,此时身上的戾气早就化解了七层。今朝又听到可以投胎转世,自然喜出望外。 “不敢推迟,但凭姑娘吩咐。” 林琳点头,笑着道了一声好。“我这有法器一枚,稍后会将你和一只被封了妖力的小妖精一起放过此器中。”林琳一边说,一边拿出一个小塔式样的东西来,这东西小小巧巧的,就被林琳托在手心中。 这件法器,还是求叔送给林琳的。说是毛家祖传的东西。这塔是仿制当年的雷锋塔所致成。里面不但有三尊佛象,还有一些消弱一切污邪的作用。 别看小小的,就跟个车钥匙似的,但里面的空间非常的大,听求叔说,里面关妖精,可是一口气关上十只。关鬼魂的话,百十来只不在话下。 “姑娘要老奴做些什么呢?” “很简单,那妖精不知礼数,不懂律法。你将我大宋律法仔仔细细地教导给她。还有一会儿,我会给你一个沙漏,沙漏一个轮回便是一天,三天后每当沙漏走一个轮回时,我就要看到一份《女诫》和《女四书》。除此之外,凡是女人家要知道的,要会的,你都仔细地教导她。嗯,重点讲一些《列女传》和那些不守妇道的下场。”林琳想了想,“若是她学不好,允许你体罚。”深宫中老嬷嬷的手段层出不穷,就不相信鲤鱼精记不任这个教育。 她可以原谅别人因为无知而犯下的错误,但是她无法原谅这种因为无知而起的下.贱不自重。 顶着别人的脸去勾搭汉子什么的,就应该知道别人的脸不是那么好借的。 唉,要学的东西太多了,也不知道她的时间够不够。 ...... 关于冥河姥姥的事情,林琳一直以为是非常难解决的。没有想到解决起来,却异常的轻松。林琳想,也许跟她爹没犯糊涂。以及将那条添乱的鲤鱼精关了起来的事情,有着很大的关系。毕竟少一个添乱的,便多了一份赢的把握。 展昭这一次并没有受伤,可以说是林琳给的装备给力,还有就是老龟为了鲤鱼精真的拿出了全力在拼吧。 数日后林琳将被老嬷嬷折磨的憔悴不堪的鲤鱼精交给了老龟,并嘱咐他千万看住了。这才算罢。 ...... 在距离婚事没有几天的时候,林琳收拾了一些礼物便进了宫。在宫里一阵撒娇,终于让仁宗同意,将御前侍卫王干暂调开封府接任展昭的工作。而展昭即刻起放假三个月,一来筹办婚事,二来回乡祭祖。 林琳总觉得包公把展昭看得太低,总是什么危险的事情,都是张嘴闭嘴的展护卫。现在将一个难搞的王干送到开封府,暂替展昭之职。也让包公等人看一看,对比一下。 没有对比,哪来的珍惜呢。 要怪也只怪包老二现在还走在前往京城的路上。 就在林琳尚在宫中接受自家姨妈和表姐的爱护时,仁宗的圣旨已经下到了开封府。 无论圣旨有多突然,但这件事情确是合情合理的。毕竟人生四大喜,娶亲生子也是一件大事,带着新婚妻子回乡祭祖本是理所应该的事情。这件事情说破天去,林琳也没错,仁宗更没错。 因为突然放假的事情,林琳和展昭的婚房便设在了尚书府展昭的院子里。至于之前在开封府小院准备的新房,只能等到婚后再去住了。 也因为放假的原因,再加上筹办婚礼,展昭自接到圣旨的那天起,便收拾了行李去了尚书府。而王干呢,人家在开封府是有房产的。自然不会住在开封府里。 再说了,包拯又不是皇上,哪来的那么大的面子,让他王干一天十二个时辰守护他的安全。 虽然王干只是在开封府里暂调三个月,但心情也是非常不好的。心情不好,对人的态度自然也不好了,还有很多之前展昭习以为常的事情,在王干这里非常的行不通。 所以不到三天,无论是包公还是公孙策对于跟王干打交道的事情,都有些心累。 这时候,众人才知道当初展昭是多么好相处的一个小伙了。 自展昭回尚书府的院子后,婚礼就进入了倒计时。而林琳也是更加的忙碌。不过就算是这么忙,林琳也还记得包绶与那位寡居公主的相亲会。 幸好包绶长的比包拯受看多了,人也俊俏肤白。不然就算是有林琳的保证,那位公主也不会同意再一次下嫁的。 两人很快就见了面,林琳一手导演的英雄救美。然后又将此事说成了段子,让京城中的茶馆酒楼去说书。 最后才在前亲的前两天,直接进了宫。将此事的前因后果,挑挑捡捡地告诉了表姐庞贵妃,然后又和庞贵妃一起由说太后将公主赐婚给包拯二子包绶。 于是就在展昭成亲的前一天,开封府又迎来的赐婚的圣旨。这一回的新娘来历可不小,人家不是皇帝表妹,而是亲妹了。 虽然这位公主在综合实力上不如林琳,但是她同样看不上包拯这个公公。所以开封府以后的日子是有热闹看了。 相较于之后会低调嫁人的公主,现在即将成亲的林琳这里就热闹多了。不过幸好的是林琳的嫁妆不需要让人抬着满街走,而展昭也不用骑马领着媳妇满街的逛。这一程序便被省了下来。 婚礼当天,太后亲自出宫,就连皇帝和庞妃也出了宫。整个婚礼非常的热闹,相信至少在庞昱成亲前都不会有人能比的上林琳的这场婚礼了。 新婚夜,你浓我深,忒煞情多。 两个有情人,又都是习武之人,于是酣战到天明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 第二天,天亮后,新婚小夫妻一起去给金宠请安。金宠看着闺女和女婿,乐的得一脸的笑容。别人嫁女儿,那是失落丢宝的心情,他嫁闺女,却是添丁进口的大喜事。 第三天,林琳和展昭进宫请安,然后才起程回展昭的老家常州。 一路行来,风光无限。小夫妻都是非常满意这场蜜月旅行的。再说常州这地界,山清水秀,自有一番风情。 祭祖,上族谱,林琳成了展家族谱中记载承认的媳妇了。 而婚后第二个月,就在两人准备起程回京城的时候,林琳顺利的有了身子,林琳小心眼一上来,那是谁也挡不了的,生生拉着展昭在展家老宅呆到了孩子满月。 展昭到是想要早点回到京城去,但林琳不但不放人,还天天的折腾他,就算是林琳没有多少强烈的孕期反应,也生生的将展昭磨成了孕夫。 不但如此,林琳在向京城中送消息的时候,还特意在给太后的信中,请求将展昭的假期延长。 说是自己怀孕辛苦,还要孤单一个留在人生地不熟的展家什么的。太后并不觉得这京城或是这开封府离了展昭会如何,自然大方的同意了。 于是本来三个月的假期,生生弄成了一年。待林琳做完了月子,夫妻俩才抱着孩子回到了京城。 这一年,开封府上到包公,下到厨房的小丫头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往常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却在这一年里发现了改变。 王干不服,凭什么都是四品官,你包黑子的伙食就要比他王干好。就算是文武有别,但也不能将他的伙食标准降到跟一个师爷一个类别。 就算是在开封府办差,但凭地什么,你包黑子不把御前侍卫当干粮,你坐着,我站着。 还有便是在人员的调配上,张龙赵虎四大校卫不是应该直属于他管辖的吗?为什么每次用人的时候,不先跟他打个招呼。 还有,你包黑子是怎么想着把御前四品带刀护卫当成普通的衙役去巡街的,你当开封府的大街是御花园了不成? 反正是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被王干挑出了毛病。一开始的时候,整个开封府上下还想着过了这三个月便好了,所以选择息事宁人。但没有想到三个月不到,又接到展昭延长假期的申请,但那个时候,再想做什么,王干早就在这开封府里扎下了根。再难轻易撼动了。 当林琳在展家老宅知道这一切的时候,乐得一颤一颤的,差点引起了早产。 见到此,展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过对于林琳的做法,虽然不赞同,但展昭也明白,她只是在为自己抱不平罢了。 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他相信包大人和公孙先生会摆平的。 待到孩子满月,夫妻两个带着下人一路抱着孩子回到了京城。林琳在家又休息了两天,便进了宫。而此时尚未有孩子的皇室,对于林琳的孩子非常的喜欢。无论是太后还是庞贵妃都希望将这个孩子留在宫中抚养。 古人常说带子带子的,也许就真的会为庞贵妃带来个孩子也说不定。 林琳倒是无所谓,在哪养着不是养呢。更何况就算是养在家里,那也是丫头奶妈子侍候着。 就在孩子过了百天的时候,襄阳王来京了。仁宗皇帝决定在宫里设宴款待襄阳王一行。 当年炸了冲霄楼后,林琳对襄阳王的关注就消失了。现在更是没有什么想法,哪知道一时的松懈却是差点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 襄阳王入宫赴宴,竟然是有备而来。夺嫡篡位,狼子野心。宫里一时间成了杀戮的战场。 而恰恰同样在今天进宫的林琳也难以置身事外。尤其是在一片血泼中看见上下翻飞的展昭时。 林琳仗着艺高人胆大,很不怕这些。所以站在太后和庞妃的面前保护着她们。而她的儿子就抱在太后的怀里。也幸好她们这边多是女眷,襄阳王并不太重视。 就在一片混乱即将结束时,云珠双手各拿一把短刃,自身后预备插在了林琳的身上。 此时的林琳早就非吴下阿蒙了。一个不会武的女人也想在背后偷袭她,怎么可能得逞。尤其是她全身心的关注着周围的一切的时候。 直接将云珠手中的刀夺了过来。顺便一个手刀将人砍晕过去。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操纵了,一双眼睛像充了血似的红着。林琳摇了摇头,直接用袖了转移了一条腰带,将晕过去的云珠绑了起来。这丫头毕竟是侍候自己多年的老人了。 做人家主子的。总不能不管她。不过出了这么件事情,她对于其他的近侍就更加的小心了。 ...... 林琳做完这些个事情,外面的战斗也停了下来。桑博带着侍卫团团将襄阳王一干人等都围了起来。 林琳眯眼向那处中心看去,发现自家的展小猫和亲爹并没有受到一丁点伤害,心下放心。也不在关注那些。 看着满地的鲜血,林琳这一刻到是有些个后悔当初没将襄阳打成傻子。不然也不会死了这么多的人。 还好,她所在意的人都活着。 在侍卫转过来的时候,林琳撤回了内里。看着抱着儿子的太后和眼中惊恐,但脸上却要装出镇定的表姐。浅浅地露出了一个笑容。 “桑将军带着人冲进来了。我们安全了。表哥也没事。襄阳王也伏法了。” 庞贵妃抚着心口慢慢地坐了下来,半晌长叹了一口气,“我还没说你呢,你怎么还冲上去了。你什么时候还会武功了?”自小一般长大的妹妹,什么时候还有这么好的身手了? “是呀,牡丹。这多危险呀。”太后在一旁抱着林琳家竟然还睡得着,并且还睡得满脸口水的儿子,心有余悸地说着。 “...我跟展昭学了一些。前些年,在外面游玩的时候,也跟人学了一些。姨妈和表姐就放心吧。就算是只学个皮毛,我也是要保护你们仨的。谁让你们是我最亲的人呢。”林琳这才想起来,她没把会武功这件事情透给面前的两个女人。不过那也不是什么大事吧。 一句话,就把两个惊魂不定的女人感动哭了。 林琳见状,却是一点愧疚之心都没有。竟然还伸手将儿子抱了过来,就怕这老太太一激动再摔着她儿子。 “姨妈不累,倒是你,刚才忙了半天,快坐下歇一歇。”太后看到林琳要接手孩子,连忙感动的张口说道。 林琳:“......”她有担心这个吗? ...................................................... 襄阳王事了,在林琳看来就没有什么大事件了。毕竟天大的事情,也没有血洗皇宫来的大。 自从此事后,林琳便发挥了一下她皇亲国戚的本色。进了一些谗言。让王干这个在开封府呆了一年多的侍卫,不要回来了。 或者说不要天天回来。林琳希望他可以和展昭轮班在开封府和御前当值。每个月个换一换。 皇帝一听,倒也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又在林琳福灵剂的作用下答应了。不但答应了这件事情,还在林琳的明示暗示等各种手段下,让那位因为错过今年大比,一直赋闲在公主府的包绶直接也成了六品护卫,供职开封府。 而其直接和间接的领导人,就是王干。 且不说林琳如何操作的。只说自从展昭回到京城后,开封府一下子就回到了温暖祥和的春天,可是等到太监去开封府宣旨时,刚刚脸上有些儿放睛的包公和开封府的众人脸色就是一黑。而王干听到这个消息,除了狠狠瞪了一眼展昭外,便只能愤愤地接旨了。 他就知道,他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果然,这个展昭娶了这么一位有背景的媳妇后一定会挤掉他的工作的。 以前是暂时的,现在是两人轮流在开封府和皇宫,等到以后谁知道会不会是他最终留在开封府。 唉,他得做最坏的打算。现在开始,他就要努力地抓住他在开封府内的权力,可不能真等到有一天被彻底调过来时,两手一抓瞎。 再一想到包黑子的儿子在自己的手下当差,王干既是想要拿捏一下,又有些忌惮他的公主媳妇。一时间又有些束手束脚。 这闹心的日子。 开封府众人鸡飞狗跳的日子就在林琳心疼自家男人的行动中开始了。展昭明知道这里面有林琳的手笔,可是心中仍是一点都不怪她。 他知道,她只是心疼他。 能够被人如此护着,这是上天对他的奖励。他如何能不珍惜呢。 他也不忍心,辜负她的一片心意。 他知道这世上再也没有一个人会如她这般对自己这么好了。他却总是让她为自己担心着。 而就在展昭心知不语的时候,林琳抱着儿子也在偷偷地笑着。 她保证,这一辈子只要不离不弃,她便护他一生一世。 恩爱两不疑。 ......   ☆、第一章 =6 第七十二章 崔敏时,十九岁。首尔江南海星医院急诊室护士。林琳一觉醒来除了接收到了这位韩国姑娘的记忆外,还收到了女主姜暮烟打来的电话。 明天就要去乌鲁克了,姜暮烟是在通知她出境前需要准备的一些琐碎的事情。 挂了电话,对于姜暮烟说的还要通知别人的事情并没有放在心上。她现在满脑子的都是这部电视剧的剧情。 她离开最初的世界时,这部电视剧也才将将更新完。不过她是没有看过多少的,只是通过电脑大略看过几集的介绍。 海星医院派医疗队去乌鲁克,15天的行程里,好像还发生了急救,地震,传染病一类的事情。具体是哪一天,林琳是不知道的,因为她压根也没有看到多少。 说起来也不能怪韩剧排出的时间太晚,只能怪她们家的网络不给力了。 对于这部电视剧,林琳也是非常期待的。而跟林琳一样的人,想来也不少。所以家里靠着网络看电视的人家,都会出现卡机的状态。 也是因此,林琳便想着等到这部戏都更新完了,她再去看。哪成想,计划没有变化快呢。 东想西想了一会儿,林琳便坐起了身,准备重新收拾行李了。 无论怎么样,根据她那少的可怜的先知,高跟鞋和裙子什么的,就不带着占行李了。 上网查了查那边的气候和地理环境后,林琳分别将行李中白色的衣服都找了出来。非棉质的衣服也找了出来。再把一些好看不实用的衣服也从收拾好的行李箱中移出来后,林琳看着只剩下几双袜子的行李箱无语了。 这姑娘是工作去了,还是走秀去呀。 叹了口气后,林琳起身去照了一回镜子。 很好,这姑娘的身材还不错。跟当初她在僵约中的身材是一样的。 仔细地找了找空间中的衣服。拿出了两套冰火蚕丝面料的长袖长裤的衣服。又从崔敏时的衣柜中找了两套运动服,再加上一件七分袖的黄色t恤配牛仔背带裤。不算两套睡衣,正好凑齐了五套外面穿的衣服。 林琳找出了一个中等的双肩包,将这五套衣服,和两套内衣及几双袜子,睡衣,放进了包里。 想了想,又装了一双平底的皮质休闲鞋放到包里。 这双鞋和林琳之前放在背包里的那两套冰火蚕丝衣服,在林琳的空间里都是有备份的。就算是脏了,坏了,也没有关系。里面还有一模一样的,可以轮换着穿。 也幸好,这姑娘的身材,脚码都跟她以前差不多,不然还真的不好找出来这么多的衣服呢。 当然了,她也可以用魔法。不过这个时代能不用还是不用吧。小心无大错。 收拾好了这些,还有化妆品,补水的,防晒的。这些淋淋总总地加起来,又是一个小化妆袋。幸好这崔敏时是短头发,至少带的洗发水可以比长头发少带五分之一。 虽然她有空间,但是在这个科技发展到今天的时代,跟魔法一样,能不用空间还是不用空间的好。 谁知道头底上的卫星会不会好巧不巧的扫到她的异常呢。 又带了一些零食放在背包里后,林琳背包空余的地方就不多了。当然了,主要的原因还是这个包并不是太大。出门在外,最重要的不就是轻手利脚的吗?大包小裹的,搬家吗? 将背包放到了门口鞋凳上。林琳又找了一个小一点的斜跨腰包出来。将钱包,证件,手表,以及一些零碎的,时不时需要用一下的小物件丢到了里面,拉上拉链,明天出行乌鲁克的行李便收拾好了。 除了手机放在了外面以外,就一套明天要出行的衣服,鞋袜摆在了房间的显眼位置。 林琳伸了个懒腰,开始坐下来运转可以在关键时刻保命的功夫来。 女人呀,无论是什么时候,还是要有自保的能力才行呢。 一夜的时间就在林琳运功练武中过去了。 一大早,睁开眼睛,林琳便感觉到一股子神清气爽。去卫浴冲了个战斗澡后,便打开了厨房的冰箱,一看到冰箱里的东西,林琳就苦笑出来。 就算是过去多少年,她对韩餐的热爱,除了烤肉外,仍是没有其他。 从空间中拿出一袋速冻饺子。烧水煮了起来。 上车饺子,下车面。这是林琳老家传了几百年的习俗了。今天就要去乌鲁克了,怎么也要吃一顿饺子不是? 猪肉,香菜,大虾仁的饺子非常的香,沾上一点辣椒油和香醋,林琳好胃口的吃了整整一盘。 因着是大袋的饺子,一袋饺子本来就很多,林琳自是吃不完。但想着也许去了国外就不可能吃的太顺口,于是便都煮了出来,又用了一顿饭的时间凉凉了。 等到什么时候饿了,偷偷放嘴里一个,应该不会被人查觉。 吃过饭,洗了碗盘,又检查了一遍家里的水电,林琳这才将一大一小两个包包都挎到了身上,锁门离开了。 人生又一次洗牌重来,一次次的轮回,林琳都不知道这种坚持还有什么意义。那么多回,她都是有父母亲人的。可是她还是忘不了她记忆深处的最初的父母。 每一次叫别人父母时,都有一种背叛的心绪堵在心口。若是爸妈知道她叫别人父母,会是什么样的心情,若是爸妈听到她也叫别人爸妈,会是如何难过呢。 可她就像是个赌徒,她不愿意放弃下一个翻盘的机会。所以,她只往前走,让自己忘记曾经经历的那些事,那些人。 她要回家去,回到她最初的家里。 锁好门,转过身来,林琳双眼闭了又睁,她是林琳,她也是崔敏时。她的人生,她接管了。 ...... 因为是以医院为单位的驻派活动,所以出发时,全员到医院集合,然后统一由医院的车送机场的。 林琳是打车去的海星医院。让她背个包去挤车,林琳可不愿意吃个苦。 她当了好几十年的千金小姐,大家主妇,就算是展昭因着年轻的时候落下了病根,没有活过六十三就撇下她早早地去了,她儿孙满堂也没有吃过什么苦头。 这人呀,有什么样的资本就过什么样的日子。林琳不是当初那个碌碌无为的林琳了,她所拥有的知识和财富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只挣死工资的可怜虫了。 虽然她手上没有韩元,也没有这个世界的流通货币。但是她脑中有知识,手上有技术。空间里还有黄金和古董。她是一点都不怕没钱花的。 再一个,崔敏时这位姑娘手上也是有些积蓄的,小姑娘一个人生活,倒也攒下了些钱财。 打几回车上下班,还真的不是什么大的开销。 不过想到崔敏时的工资,林琳便皱起了眉。 护士的工资,不如护士长的。护士长不如助理医师,而助理医师不如正式医师,正式医师的,又不如有教授职称医师的。 在这个关系链中,她竟然是工资最低的。这一点,林琳还真的有些接受不能。 别的不说,自己一手好医术,在这个韩剧中,不说比不比的上女主姜暮烟,*男配宋医生,至少要比那个姓金的女医手杀手要强百倍吧。 看来,等从乌鲁克回来后,她是一定要准备转职考试和学历进修的。 胡思乱想间,林琳所乘的出租车先按着林琳的指示去了一家书店,在林琳挑了几本书后,又载着林琳到了海星医院的门口,付了钱,下了车,抬起头便看见了挺着大肚子的张医师和这一次要去乌克鲁的李致勋正在依依惜别。看得人肉麻兮兮的。 林琳背着双肩包低眉浅笑,步伐从容地向女主暮烟走去。 皮肤真好,长得也很漂亮。跟崔敏时记忆中的一样,聪明中着一丝娇憨的气质。 点名报数,一行十好几人。在医院理事长似笑非笑的表情下,上了医院送机场的大巴车。 林琳在汽车上看着车下高抬下巴,插着兜站在那里理事长,有些想笑。 感谢男配无私的奉献吧,他终于将女主送到了男主的身边。 这得是多么深沉地爱呀! 一切为了男女主的爱情。 没有酒,也要敬他一杯。 因为这一次是有着医院和国家许可的驻派任务,所以在机场并没有花多少手续,直接上了飞机。 林琳就坐在女主的旁边,看着女主靠着窗户,神色莫明地看着外面的样子,也有了一些茫然。 和平年代的战争,疾病,地震,还有看电视剧剧情介绍的那些硝烟弥漫的事情,林琳直到这个时候才静下心来想了想。 从昨天到现在,她除了接受身份和整理行装,把自己全副武装起来,还没有静下心来想一想以后的事情呢。 纯血统的韩国首尔人,护士学校毕业的…高中生。 斜了一眼一旁的大学毕业,海星医院的明星教授医生姜暮烟美眉,林琳就觉得她有必要好好的提升一下自己的学历。 这年头,你就算是再有本事,没有文凭和学历那也是白搭。林琳记得她曾经工作的公司,就有一位技术超级棒的技工师傅,但是因为没有专业的毕业证书以及上岗证和一些职称证,工作了那么多年,工资和待遇就跟那些刚进公司的小工似的。 看得人心疼又觉得这世道艰辛。 不得不妥协的现实社会。 想到这里,林琳又不得不想到她自己上了那么多年的学后,最后却从事了一个和大学专业完全不相匹配的工作。 华夏国情的妥协。 想要改变这些,并不是几代人就可以逆袭的。 反正林琳是没有那么心态去做这个勇士了。 不过好在,她曾经系统的学习过医科的知识。今后只要努力的考上职称和相关医生证书,应该能够从事一回专业特长的工作吧。 不过海星医院? 算了,反正她也不差那点待遇。而且,林琳攥紧拳头,两只手合在一起,掰了掰,听到手指处传来的骨头轻脆响。 林琳抿嘴笑了。 哼,吃亏就是占便宜。她非常不介意让海星医院的各个层次的医院人士占自己的便宜。 上飞机的时候,因为林琳的大背包跟着其他人的行李一起托运了,幸好手中还拿着一本没放在背包里的书。 将书打开,一页一页地看了下去。林琳看得很是漫不经心,但翻书的速度却是相当地速度。 “你怎么看起这些书了?要考医师执照?”想了想,姜暮烟又问道,“看不进去吗?” 林琳一愣,她怎么不继续发呆了? 林琳点头,“是的,姜医生。我一直在练习和学习外科医疗技术,我想要成为一名医生,而不是护士。” 姜暮烟一听,便笑了。 “那你要努力了。要是让我知道你和金医生一样的技术,就咬紧牙,知道吗?” “是”挥舞着小拳头的样子,真是可爱。   ☆、第73章 第七十三章 两人就着考试范围和重点说了一会儿话,就到了飞机乘务员发放餐食的时间,两人放下书,都是一脸期待的看着。 姜暮烟这两天连气带忙的,一直饮食不定。这会上了飞机,也算是半安心了,自然是饿得狠了。 而林琳呢。由于内力运转,魔力循环,本就比常人吃得多,饿的快,再加上一上午也没有闲着,不是忙着上飞机,就是忙着学习。此时那一盘饺子早就消化了。 航空经济舱,韩式小菜、米饭和例汤......水果。典型的韩餐,这一点毫无意外。就是…量少了点。 当然相对于商务舱和头等舱的豪华配置,林琳也只能眼馋了。谁让海星医院的理事会并没有给她们这个条件呢。 估计就算是有,那位理事长也会让机务换个次一等的。在这一点上,那位理事长就没有大尉先生可爱。 更别提人长的还猥琐这一点了。姑娘爱俏,就算是她这种老到底的老妖精,估计也会选大尉吧。 至少年轻,英俊,赏心悦目。 “...可以再给我一份吗?呃,如果可以,两份。”林琳脸皮的厚度,绝对是一般人不能理解的。如果具现化,那就是长城拐角可以形容的。 之所以要两份,还是在看到自己说完这句话,姜暮烟一脸羡慕的样子,当下才又多要了一份。 在空姐诧异以及惊怔的目光下,林琳和因为出行乌鲁克而心情低落的姜暮烟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这一次的飞行是要在空中移动十二个小时呢,第一顿要是没吃饱,下一顿到来前岂不是要更饿。在飞机上这种绝对密封的空间里,难道要让她躲在卫生间吃水饺吗? ...别开玩笑了。 “噢,你们两个女人,竟然要吃双份的餐食。真真是,真真是”一旁的宋医生因为跟姜暮烟和原来的崔敏时关系很好,所以才会首先打趣起她们来。 这么大的量,他一个男人都能吃饱,这两个女人竟然还要吃双份。 可真是太能吃,太不矜持了。 “前辈,这是我今天的第一顿饭呢。昨天都没有睡着的说。”姜暮烟解释道。 宋医生就坐在她们过道的另一边。同座的是跟她们关系非常好的急诊室护士长河子爱,以及靠窗户坐着的富二代助理医生李致勋。 算上女主和林琳,他们五人算是在海星医院关系最好的了。当然还有行动不便的表医生。 五个人关系好,说话也没有什么忌讳,经常是互相打趣来着。 “宋医生难道早上吃饭了?”林琳到是没有说她自己早上吃了满满一盘盘的大水饺。只是把话题转了出来。 “当然。我顺手还给…”子爱做饭了呢。不等宋医生说完,就被河子爱打断了。林琳和姜暮烟相视一笑,也不理会,直接吃起了餐食。 至于李致勋,则是自始自终都带着耳麦不曾听到这些。 估计此时,对于乌鲁克之行,李致勋是他们几人唯一有期待之心的医生吧。 ...... 第二天,中午十二点多下了飞机,这个时辰下飞机,非常地让林琳觉得这么安排是为了要省一顿飞机餐食。 在四面荒漠的机场一侧等待联合国派遣人员来接的众人,都被晒出了火气。乌鲁克的气温非常的高。炽热的阳光,就像是要穿透衣服,直接燃烧血液一般。 林琳非常庆幸她身上穿着的是一套用冰火蚕丝制成的衣服,脚上一双平底,同材质的圆头鞋。刀枪不入,冷暖不浸。不然还真的会像宋医生那样,热得快要虚脱。 将四周围着纱巾地大沿夏帽轻轻地往下压了压后,林琳至小腰包中拿出手机玩了起来。相对于其他人大包小裹的行李,林琳那少的可怜的行李真的都不够看。 但是每一样都是非常的实用的。至少这些人里,就没有几个是想到要带个帽子来的人。 女主带了一条浅灰色的纱巾,还有一位药剂师带了一个小沿的帽子外,就只有林琳武装的够严实了。 不受外界困扰的林琳,拿着手机玩一些单机小游戏,那原剧中人品有些低劣的理事长便打电话来了。 姜暮烟以吓死人不偿命的话语再一次成功地让大家的注意力都聚焦在了她的身上。 纱帽下,林琳莞尔一笑。 人见人爱,天生的女主命呢。 话说绯闻男友,将她送到了前男友的身边,也不知道她会不会感激一下呢。 正在林琳胡思乱想间,承载着男主的飞机到了。飞机降落带来的强风让人睁不开眼睛。幸好有围帽挡了一下,不然可是要吃满嘴的沙子的。 当几位穿着军装的韩*人从飞机上走下来时,林琳抚额摇头。这要是在华夏,带墨镜,手卡腰,严重破坏军人形象。绝对是小黑屋的干活。 更别提没有站成队伍的并排前行了。 别的不敢说,就冲这一点,华夏军人就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也不敢这样做。 ...这里果然是偶像剧的世界。 少时,接过军人们递过来的绿色双肩包,林琳歪了歪头,想也不想地直接将自己的双肩包装了进去。大小竟然还有多余的地方。 “姜医生,放不下的东西,放在我这里吧。”箱子弃之不能用,姜暮烟苦恼地看着装不进去的一些衣服。有些发愁。 “噢,谢谢。不过你怎么就只带了这么一点东西?”听到林琳的话,姜暮烟高兴地将手中的几件衣服放到了林琳的双肩包上。 “这些东西就够用了。左不过就是半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够换洗就好了。再说这么热的天,衣服洗洗就干了。”林琳没有说的是她的那两三套冰火蚕丝衣服,非常的耐脏,一般情况下都是不积灰尘和污渍的。 算上她身上的这件衣服,正好是六件,已经是附和了国际要求的一周不重样着装的基本要求了。 “呀,我忘记带面膜了?你有带吗?”一边将东西收拾好,一边说着话的姜暮烟,突然大声地叫了起来。 “…我带了。带了两盒呢。我分你一盒。”本来林琳是想要一天一片的,但现在却只能隔两天用一片了。 姜暮烟一听这话,就笑着道谢。在保护美丽这方面,也没有推迟,毫不客气地收下了。 在最后行李都装好后,姜暮烟又拿出了一瓶防晒喷雾在自己的腿上喷了喷。 “都被晒红了。”姜暮烟的大腿都被乌鲁克的阳光晒的红通通。再看一眼包很严严实实的林琳,羡慕极了。早知道她也不穿短裙了。 谁让你们来之前不查一查天气预报和地理环境了。这不是自已作的嘛。 林琳兴灾乐祸毫无同情心地耸了耸肩。跟着收拾好行李的众人一起登上了军用小飞机。 下了飞机,又转了好久的汽车,一行人才跟着接人的柳时镇大尉到达了驻军地。 欢迎仪式很简单,但却透着真诚和温馨热闹。林琳看着这些离乡背景的韩*人,打心眼里敬佩。 军人,无论是什么国籍,都应该得到尊重。 只为了他们舍去了自由的守护。 欢迎进入驻地后,林琳便被分配和姜暮烟一个帐篷。林琳的东西很少,三五下就收拾好了。到是姜暮烟的东西需要一些时间。在问清楚并不需要她帮忙后,林琳便抱了本书,准备出去逛一逛。 “打扰了,我可以进来吗?”刚走到帐篷门口,一道男声突然地响了起来。 这帐篷很大,两面有小门,前面有大门。通风良好,当然视野也不错,无论是外面的还是里面的人。 也因此不等两人说什么,一个穿着军装的大男孩走了进来。林琳眯眼看了一下,想起了此人是谁。于是在这男孩说什么,直接把姜暮烟可能脱口而出的‘小偷’两字打回了原籍。 “你是金起范,那个摩托车事故的受伤者。”转头看着姜暮烟,“姜医生,他就是那天尹明珠中尉认错家属的那个病人。”林琳想着她这么说的话,姜暮烟应该能够避免说出那个难听的字眼了吧。 不是林琳好心,只是既然人家小男孩已经改邪归正了,就不要总是旧事前提的被人叫出来。 军队本来就比社会要求的严格。若是被人知道了这么一出,谁知道会不会让人拿来说嘴呢。 在生活上,也会被人侧目。到时再有什么人丢了东西,岂不是第一个要被人怀疑。 以后被人提防和另眼相待,很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而且这对一个人也不公平。 谁年轻的时候没有犯过错呢。 果然,林琳的话让呆萌的女主没有想到那个侮辱性的用词,不过还是让来人在原地跳了跳高。 过了一会儿,金起范便离开了。临走的时候,对林琳点了点头。 金起范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注意到这个崔护士,只是觉得崔护士能够记得自己,又能够准确地叫出自己的名字,有些诧异。 金起范哪里知道,林琳最大的本事就是记忆好呢。 因为金起范的到来,让林琳也没有了出去走一走的心情。一会儿驻地的军士们会组织一个小型的欢迎宴会,现在就老实地在帐篷里等一等时间的到来吧。 她之前在飞机上,已经询问过每年报考行医资格证书的时间了。就在两个月以后。 她虽然记忆好,但是也需要一些时间来看书的。没有时间看书,再好的记忆也是毫无用处。 这一次,她整整买了六本医疗考试需要的书。以她看书的速度,相信十天半个月一定能看完。等到回到首尔在买一些考试用书,相信有两个月的时间应该能够将那些考试必考点看完的。 其实,要不是林琳担心在这里的日子会非常忙,她可能还会再买几本书带着的。 在飞机上的十二个小时,除了吃就是睡的。林琳都能看完大半本医疗书,何况是在安稳的驻地了。 她记得离驻地不远就有个大本营,大本营就在一个市区的地方,如果她看完了带来的这些书,还可以请姜暮烟帮着买几本回来。 就在林琳抱着书回到自己床铺坐下来准备重新体检一把高考时,姜美女的行李也都收拾好了。一件一件衣服都整齐的码在小巧的铁皮储物柜里。 储物柜是两人合用的。一共两个可挂衣架的小衣柜,两个储物箱,和最下面一个鞋柜。 储物柜和鞋柜之间还有一处放东西的地方,那里被两人放着各自的化妆品。洗漱的物品也摆在那里。 大衣服挂在衣柜里,零碎的小东西和内衣都在放上面的那个储物柜里。相较于林琳穿一双鞋,备一双鞋的简洁,姜美女到是带了好几双鞋。 在不愿意占用林琳鞋柜的前提下,又都放在了床底下。 林琳看了一眼,有些个无语,这样的地方,泥妹地还带着什么高跟凉鞋,想到昨天崔敏时自己收拾的行李,林琳只能表示,果然是海星医院出品。 另一点,林林也非常庆幸她早来了一天。 “我要出去走走,要一起去吗?”拍拍手,姜暮烟对于终于完成的整理工作,表示非常的满意。 林琳晃晃手中的书,摇头表示拒绝。 刚才想出去,但是这会确实是一点都不想动了。 “那好吧,我出去走走,一会儿在练兵场见。”姜暮烟耸耸肩,总不好打扰别人上进不是? 林琳笑了笑,道了一声,“好”。   ☆、第74章 第七十四章 姜暮烟离开后,林琳便一直低头看着手中的书,再有一会儿功夫就要聚餐了,她希望自己可以再多看一些。争取在今天或是明天之前将手中的这本书看完。 重来一次的人生,总要做一些有挑战的事情,才能让心脏不像死寂一般没有波澜的跳动。考试,便是一项。 说实话,在林琳看来,做坏事,算是最刺激的事情了。可是这对她来说却是一件损人不利已的事情。 想到有那么一个男人,将律法刻进了骨子里,林琳就不想做任何让他不高兴的事情。虽然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她们在一起将近半个世纪那么长,他很忙,在包大人病故后,他才算是真正的清闲下来。可那个时候,他们都老了。 他许诺过她的,要一起走遍万里河山。也成了晚年最大的遗憾。 可是林琳却是高兴的。她再也不用担心男人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受伤了。...或是死在她不知道的地方。 能和他一生相伴,相扶到老,也许是她漫长的岁月里,最让她感到满足的事情了。 他走后,她又独活了十年左右。开始时每一天都在怀念着他们以前的日子。后来渐渐的她不在想起他,因为她害怕她的思念会让他在另一个世界不安心。 她把对他的思念当成一种习惯。然后慢慢地戒掉。 心中有一个愿望,她却从不敢奢望。 一生一世,已经是恩赐了。...她不能再去奢求了。 只是,寂寞却又一次席卷而来。 ...... 时间不知过去了多久,林琳早就把刚才突然间涌起的思绪压了下来。一边翻书页,一边往自己嘴里丢零食。这时,金起范的声音自帐篷外又传了过来。“崔护士,你在里面吗?练兵场那里已经开始聚餐了。” “我在里面,请稍等。” 林琳转了一下手腕,看到上面的手表。表盘上的指针确实是过了聚餐的时间,连忙将手中还有几十页的书放了下来,顺手拿出一个书签卡上。 离开床铺,穿上床脚的鞋子。稍微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琳这便拿上手机走了出去。 其实崔敏时是福利院长大的孩子,不然也不会成绩那么好的时候,却只能念到高中毕业。 手上的手机,其实还真的没有什么人会打进来。 没有亲人,没有男朋友,也没有朋友。就连医院中关系较好的同事,也都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拿不拿手机,对她来说真的不重要。 可是,手机除了打电话,他还可以拍照,还可以玩游戏不是吗? “非常对不起,我看书忘记时间了。麻烦你了。”弯腰行礼,林琳一脸的微笑,并不因为面前的这位曾经是个小偷或是只是普通的特战队一等兵而失了礼节。 “不用客气,现在就走吧。”金起范的身高至少有一米八,低头看着面前娇小的,堪堪一米六的姑娘,突然发觉军人保护家国的责任是那么的重要。 这样的姑娘,是那么的脆弱。纤细的腰肢不堪一握,白嫩的脖子,好像一使劲就会被拗断似的。 不说别的,面前的姑娘就真的需要他们军人来保护。 感谢金起范想到这些的时候,不带一丝的危险气息和侵略□□,不然以林琳凡是都要先下手为强的性格,还真的不好说这位韩国驻兵还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了。 “差不多一年没见了,你好像,好像又长高了。”林琳抬头看了一眼刚刚还不觉得,但现在却让她觉得很有高度的男生。 “是的,到了部队后,又长了两厘米。副队长说,我还有机会再长高一些的。” 强大的训练量,合理的饮食和作息,让入了部队后便觉得一身轻松的金起范,又长高了,也胖了一些。 “韩国男人到了年纪就要服兵役,真是一项值得推崇的政策。”在华夏,可没有这样的政策,华夏人多,当兵也算是一种出路。 所以每年的征兵季,就有很多的人家想方设法地将孩子送到部队去。 但在韩国却并不是这样,那是一种国民的义务和男人必须要承担的责任。有些人原意,却有很多的人不愿意。 有时候,林琳也会想,如果华夏政府也实行这一政策,会怎么样? 以人口基数来说,不但国家负担不起这么多的军人,就是联合国和整个世界也会侧目的吧。 也许联合国的秘书长还会一脸惊恐的指着华夏大叫着,华夏想要干什么?弄出来这么多的军人?发动战争吗? “崔护士,你在笑什么?”说着说着,就发现身边的护士小姐笑着发呆,金起范不解地问她。 “噢,噢,没什么。只是想到了一些好玩的事情。我们快到了吧?” “是的,马上就到了,就在前面。你看,”金起范手臂一指,手臂上的肌肉便落入了林琳的眼底。 果然,她更喜欢这种浑身充满力量的男人。白斩鸡什么的,真的是太弱了。 顺着手指,远远地林琳便看见了人群所在的位置。烤肉的香气也飘散在空中,林琳闭上眼,吸了吸味道。好正宗的韩国烤肉味。 真香。 金起范看到这里,不知为什么,突然间就想起了小时候老家养的那只狸花猫。每次家里炖了肉,都会一脸幸福地蹲在厨房。每次他都会偷偷地拿一块肉来喂它。 可惜外婆每次都会拦住自己,说是猫不能吃这些。因为盐会让它掉毛。 一直到高三那年,外婆过逝。他被无良舅舅撵了出来后,他就再也没有见到那只老的只能躺在那里晒太阳的猫了。 当时他就想,幸好舅舅只撵了他离开。 金起范的厨艺非常不错,将林琳领到了地方后,就去接手烤肉的工作。 将烤好的肉,最好的那块在分盘时,特意放到林琳的碗中,看着林琳沾着酱,吃得开心。金起范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比自己吃了还要高兴。 林琳坐在护士长河子爱的身边,吃着驻兵战士们精心准备的食物,一抬头却发现并没有姜暮烟。 “前辈,姜医生怎么不在?” 河子爱一手拍开宋医生的手,才捂着自己的盘子回她,“不知道,不过那位柳大尉也不在呢。你说,会不会?”别有意味地给了林琳一个‘你懂得’的眼神,然后自顾自的笑了起来。 那还用说,男女主必定是要找机会接触的。就算是没有机会,上天也会创造机会给他们的。 林琳点头,同样肯定了河子爱的想法。两人偷偷一笑,又开始吃起了烤肉。 果然,过了没一会儿,姜暮烟和柳时镇一前一后,神态莫明的回来了。林琳拿起一块瓜果,挑眉看了一眼,轻轻地笑了。 这种女人气哄哄,男人又一脸无措的样子,真是怎么看怎么搞笑。 聚餐尚未结束,国歌便响了起来。林琳看着刚才还神色轻松的大兵们,立即放下手中的餐具,站了起来,神色庄严地敬着军礼,心里也跟着便是一动。 默默地站了起来,跟随众人的视线,对着那飘扬的韩国国旗行起了注目礼。 国家,国家。 先有国,再有家。 国歌停了下来,林琳随着众人又恢复了之前的轻松状态。只是唯有林琳明白,她的心里,被什么触动到了。 虽然不是她记忆中的国歌,但是仍然让林琳想起了她从小听到大,听到麻木的那支曲子。 和平的岁月太过安逸,他们这代人早就忘记了那鲜血染就的旗帜。 都忘记了。 ...... 第二天,被嘹亮的军歌吵醒后,林琳便了无睡意。洗漱好后,换了一身衣服的林琳便走出了帐篷。 波西米亚风格的七分袖的长款套头上衣遮住了臀.部,下面一条直筒的九分裤一直到了脚踝处。 脚上仍是昨天的那双厚底款的平底微微露出一点脚背的休闲鞋。 林琳这一身非常的利落抢眼。 因为头发太短了,只是到了脖子左右。林琳对于这么短的头发毫无办法。只得找出一块冰纱碎花手帕,对折成三角型,包在头发上。 其他一些细碎的头发散在脸颊两旁,对应着浅色碎花头巾,样子很像是采茶女。 伸了伸腰,简单地做了几个热身动作,其他人也都相继起来了。而当一群肌肉猛男排着队向他们跑来时,就是林琳这样阅人无数的老熟女,也有些把持不住。 古铜色的,肌肉绷紧的阳刚之气扑面袭来。没有直接扑上去,都算是定力过人了。 相对于见了美男就忘记身边一切的姜大美女,林琳至少还低头查看了一下自已的穿着。 还好,起的够早。没有像姜大美女一般眼角还卧着眼屎。 有人看得眼热,自然有人看不过去。这不,男主角高大英俊的大尉先生就过来了,左挡一下,右扑一下,终于将姜大美女的视线挡了回去。 “大尉,脱了上衣,一起跑步吧。”同样被挡了视线的林琳,不怀好意地看着男女主互相瞪视。 柳时镇:“......”为什么跑步还要脱掉上衣?他好像知道了些什么。 姜暮烟:“......”不可否认,这真的是一个好主意。 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吃过早饭,林琳做为姜大美女的助手,跟着一起去了临时整理出来的驻地医院。 一天的护士生活,就这么开始了。 比她想像的要简单的很多。 因为不是主角,林琳也没有要一直跟着姜暮烟活动。再加上,这部韩剧是她第一回接触到的,没有任何具体剧情帮助的世界。所以林琳认为,她还是老实地先以安全为主,等到平安地离开这个地方后,林琳可能才会有进一步的举动。 一上午反反复复的扎针抽血结束后,林琳便回到了宿舍。 一日三餐,医疗队都是跟着部队的人一起吃的。林琳没有什么胃口,便独自回来了。 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今天在厨房帮忙的金起范一出来,并没有在医疗队的用餐人员中找到林琳,心中涌上了几分失落。 “姜医生不在,崔护士也不在营地吗?中餐要留出来吗?”金起范问着吃饭都不老实,一直在撩拨河子爱的宋医生。 “阿,噢。不用了。刚才崔护士说天太热了,她没胃口,不想吃了。”说完这句,宋医生又继续了之前的举动。 金起范叹了口气,拿着自己的那份餐食回到了坐位上。徐大荣将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抿了抿嘴。吃饭不语。 林琳手中这本看了两天的书,终于看完了。将书放在了鞋柜里,空着的双肩包内。 当然再站起身后,林琳又从上面的储物柜中拿了一本全新的,还没看过的书。 脱鞋,半靠在被子上,林琳对于这闷热的天气,有些个受不住。 虽然她的这一身,从上到下都不会让她感觉到寒冷和炽热。再加上她的内力和魔力。但是外面那下火似的太阳,却仍是让林琳感觉到了一种烦闷。来自于心理上的。 谁让她的记忆还留在大宋那个飘雪的冬季呢。 透过敞开的帐帘,热气在空中都好像具现化了一般。将头转过来,林琳将手中的书放下。 看不进去了呢。 可是又睡不着。 “崔护士在里面吗?”金起范端着一碗还飘着冰块的冷面,站在帐篷外。 “我在,请进来吧。”对于大中午的,仍有客人来往这件事情,林琳也只能将心头的火压了下去。 下床穿鞋。刚穿好鞋,便看见金起范走了进来。 “乌鲁克的天气太热了。崔护士可能不习惯吧。这是我刚刚泡的冷面。里面加了果汁冰。吃一些吧。” 林琳被面前的男生弄得一怔。 将面碗放在帐篷中间的桌子上,金起范笑的有些个腼腆。 副队长让他做一碗冷面送过来的事情,金起范并没有说出来。这种下意识的行为,让他觉得自己很是卑劣。可是他就是不想让面前的护士小姐知道这碗面还有副队长的功劳。   ☆、第75章 第七十五章 桌上一碗飘着冰块的冷面,面前一位穿着军装的大男孩,林琳只是低头轻声地道了句“谢谢”。 “这没什么,你快吃吧。”金起范看着面前的护士小姐笑呵呵地将头上的军帽摘了下来。 林琳让金起范坐了下来,然后自己去找了些零食放在他面前后,也坐了下来,低头不语地吃起了冷面。 凉凉的,酸咸中带着一点点的甜,还有一点辣白菜的爽辣。 炎炎夏日,一股清凉,很开胃。 几口下肚,林琳笑着抬头,对着一直看着自己吃面的金起范说道,“谢谢,很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些。以后不想吃饭,你就告诉我,我还给你做。” “嗯。”林琳就着面汤将那一大碗冷面快速的消灭了。吃饱后,还非常不淑女的打了个饱隔。 可这样的行为在金起范看来,却是异常的可爱。 “咦,你在看书?”金起范的视线扫到了被林琳随意放在床铺上的医师考试参考书。有些诧异地问她。 “是,我想成为一名医生,而不是护士。所以正在准备考试呢。你呢,有没有想过退伍以后的事情?” 一提起这个事情,金起范的表情便有些个茫然。“我因为不得已的原因,才躲到部队来的。说实话,我希望成为一名职业军人。”年少无知加入了黑社会,然后在交不起退会费又躲不开那些人的纠缠时,遇到了副队长的帮助。 被指导了一条离开的明路后,刚满二十岁的自己便背起行囊参军了。 军队的生活,是自外婆去世后,他从来没有感受到的温暖。可他也知道并不是他想要留在部队,便可以长长久久的留在部队。他一直很茫然。 林琳想到了初遇这个男孩时的场景,还有一次次地从医院跑出去,却被凑得鼻青脸肿的回来。结合了一下记忆中的印象,林琳便明白了眼前的男孩面对的是什么样的窘境了。 “军人的工资,相对来说并不高,不过提供食宿和保险这一点来看,还是非常不错的工作的。现在外面经济时常要崩盘一下,一份稳定的工作非常不好找。不过,你有参加过会考吗?”高中要是都没有毕业,说实话,想要留在部队还真的不好说。 金起范摇了摇头。外婆过逝后,他就没有上学了,一是学费的问题,二是他当时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没有父母的他,自小便跟着外婆和舅舅一起生活,舅舅和舅妈为人吝啬,若不是外婆一直护着自己,估计都不会让自己上高中。而事实也是如此,外婆过逝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自己便被舅舅打发了出来。 出来的时候,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因为舅舅家的表弟…缺衣服穿。 “那你还是先将会考考过去再说吧。如果将来有机会,还可以申请去陆军士官学校进修一番,这样对于你的将来是非常有好处的。” 似是想到了什么,林琳起身将床铺上的书拿了过来,“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未来负责任。任何人只要努力了,总会有收获。你看,我虽然工作了,是海星医院急诊室的一名护士,但是我更想成为一名医生。像姜医生和宋医生那样的医生。” “是的。你说的对。副队长已经为我找齐了会考要看的书,我现在每天休息后,都会认真的看的。等到回国后,就可以参加会考了,我是一定会考过去的。”像是保证,又像是誓言的话,落地有声的自那张薄唇中说出来。 “嗯,我们一起努力。”扬了扬手中的书,林琳突然升起了种想要努力奋斗的心态。 得过且过,还是等到七老八十的时候,再过吧。 相视一笑,两人对今后的生活都燃起了比这乌鲁克的天气还要炽热的热情。 用帐篷里的矿泉水简单地冲洗了一下冷面碗,林琳才送走了金起范。 说来也是好笑,她这么一个披着嫩绿外皮的老妖精,今天竟然也陪着真正的小鲜肉装起了一回嫩。 男孩眼中懵懂的情愫,她不是看不出来。可是竟然并不反感,或者说是并不忍心去打破那份朦胧。 再有半个月,他们医疗队就要回国了。不过十天半个月的,又能有什么呢。何必将话说开,徒增尴尬。 想罢,林琳用手搓了搓脸,既然不困,那就好好看书吧。难得一个清闲的下午,可不能全部浪费在这种毫无意义的无病□□.上。 可能是午饭吃的小灶,晚饭林琳并没有再搞特殊,直接在时间到了后,跟着医疗队的人去了部队用餐的地方。 在餐厅见到了金起范,微微点了点头,便跟着同事们坐到了一起。而金起范时不时地看一眼林琳这个方面,然后莫明其妙地笑一笑。 饭毕,林琳拒绝去参加宋医生的加餐活动,一个人在已经凉爽的伴晚,逛起了营地。 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万家灯火,天上的星星,也变得格外的明亮。 在营地内,随便走了走,在一处有些荒废的土墙处,林琳突然来了兴致,在地上捡起了一只不足一米的木棍舞了起来。 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林琳对于自己的身手,虽然非常自信,但是现在的这副身体,除了临时增加的内力外,却是没有任何功底的。 一套太极剑,缓慢的舞了出来。 直到此时,林琳才发现这胳膊这腿,真的是太弱了。 还没怎么伸呢,就都疼了起来。尤其是到了最后,竟然连脚腕都有些个扭伤的感觉。 丢掉木棍,林琳叹了口气,看来她是真的要好好运动一下才行呢。要不明天,跟着大兵们一起跑步? ...夹在一群古铜色的大兵中间...跑步? 那画面太美,她都有些不敢看了。 “…你没事吧?”自林琳在营地中散步开始,金起范便一直远远地看着。一直到刚刚林琳坐下来抚摸脚腕,金起范才有些担心的走过来。 世界真小,营地更小。林琳一边摇头,一边在心里感慨。 “脚…没事吧?” “没事,”林琳抬起脚,在空中转了转脚腕子。 “你刚才,在跳舞吗?很好看。” “…呵呵。”老娘刚才是在练武,好不好。 没见识,真可怕。 “我要回去了,你呢?还要在坐一会儿吗?”脚腕子已经不疼了,林琳走了两步,才想起一直呆在这里的男孩。 “…你先回去吧。我还要再等一会儿。”金起范看着林琳笑着目送她转身离开。 在看不到她的身影后,连忙蹲下,开始寻找起刚刚被林琳握在手心的木棍。 捡起来,在手中握了握,又试探地挥了挥。金起范眯着眼笑了。 本就小的眼睛,直接笑成了一条缝。 林琳慢慢地往回走,刚走到宿舍帐篷口,就接到了紧急集合的通知。 跟着从帐篷里出来的姜暮烟,加快脚步地去了营地的大门口。 vip客人要来急救,这阵容是真的可以了。林琳有些不以为然,这个时候还装谱,也不怕他们这些医生护士下黑手。 要知道这年头,最不能得罪的了除了做饭上菜的厨师和服务人员,就是让你花钱挨刀的医生护士了。 ...... 林琳从来没有想过,她在这个世界的第一起外科手术竟然是在无数只枪.口,以及剑拔弩张的情况下进行的。 在最开始的时候,林琳只是一个协助手术的护士,但是在李致勋出去取血袋回来,由于神经紧张而不小心将手指划上了林琳递过去的手术刀时,一切就都变了。 林琳虽然有崔敏时的护士记忆,但是在手术上的配合度,还是有所欠缺。再加上李致勋的紧张。这才让本就有些紧迫的手术更加的惊险。 宋医生,河子爱,都怔住了。就连女主姜暮烟也有些个心跳骤停的感觉。 “我来吧。我一直在准备考取医师资格。对于外科手术要点,也曾私下里练习过。今天这样的手术,也曾在我的练习范围内。现在由我接替李医生,暂时接手手术。请李医生去找其他的医生过来帮忙,可以吗?” 这话是问向姜暮烟的。姜暮烟心里直打突然,可是时间不等人,病人的各项指数一直在下降。这个时候,只能孤注一掷了。 “那么拜托了。”深深地看了一眼林琳,又转过头来对着手指留血的李致勋道,“你去找其他的医生过来。快去。” “这怎么可以,崔护士只是个护士。”不等李致勋说什么,宋医生立即就不同意了。 “我正在准备考取医师资格。而且我有这份能力。请相信我。”看了一眼病人的指数屏幕,林琳直接拿起一旁的手术刀便开始了手术作业。 姜暮烟一看林琳下手的动作,心下便是一松,很标准。再看力度,也很完美。 林琳的动作,不但姜暮烟看到了,就连一直持反对意见的宋医生也看到了。 他没有想到,林琳所说的会,竟然是这么的纯熟。至少比那位金教授医生强出了百倍去。 不,不,刚刚那一下,非常明确的表明了,林琳的手术能力不下于自己,或是…姜暮烟。 其实这并不值得他们诧异,林琳是专业系统的学习过外科医疗技术的。不但学习过,还曾经和卡莱尔一起主持操作了不少重大手术。 ...只是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护士工作经验。 在暮光之城,几十年的操刀经验不是假的。以前林琳还会以为自己可能比不上女主姜暮烟,但现在看来,她绝对不比姜暮烟来的差。 操刀的经验和阅历在那里罢着呢。就算是再天才,对上她这种老妖精级别的外挂人士,也是略逊一筹的。 时间一分一秒,指针滴滴答答。 手术一直在进行着,就连伤了手,准备出去找替补医生过来的李致勋也没有离开。而是在一旁自己简单地包扎了一下伤口,便在一旁紧紧地盯着林琳操作以及整个手术进程。 小白兔的大河马蜕变,难过只要割他一刀就可以完成的? 这个世界,他真的不懂了。   ☆、第76章 第七十六章 因为林琳以前一直是跟上卡莱尔做手术的。吸血鬼的动作都是相当的快,再加上一些非人类的主观因素,所以,往往进入了手术室,偌大的手术室就只有林琳和卡莱尔两个人。 也因此,林琳是不需要什么护士配合。 自己找手术刀,自己找纱布,自己找一切手术中所需要的工具。 这些在别人眼里,可能成了努力上进,克服一切困难的典型,但是实际上,林琳是真的习惯了。 虽然她没有什么高尚的医德,但对生命还有着没有超越下限的尊重。所以一接手手术,便全力以赴,全神贯注。 姜暮烟看着林琳有条不紊的一步一步进行着手术,那熟练的手法,也让姜暮烟安心了不少。于是低下头,更加认真地忙碌手上的工作。 今天的手术,是柳时镇争取的,所以她不能失败。因为她不知道失败后,等待着他们的会是什么? ...... 时针旋转,秒针滴答。 手术在几个小时后,终于结束了。因为林琳的原因,姜暮.烟为首的医生和河子爱为手的护士都非常仔细认真地检查了一遍病人的伤口整体情况,这才由姜暮烟主持缝合伤口的。 众人将这位身份背影都非常硬的vip病人抬到了观察室后,都有些虚脱。 这样的手术对于众人来说,并不是多么困难。但是最困难的是因为要在枪口下完成手术,一个弄不好,就成了韩国,甚至是整个世界的罪人。 就像是那位病人的保安人员说的那般,被她们动刀子的不是一个病人,而是十多亿的阿拉伯人的心脏。 “真没有想到,”宋医生看着林琳,眼神莫明。 “若不是害怕成为历史的罪人,我的第一台手术应该是在海星医院的高级全能最先进的外科手术室里。用着我的医师资格。”没有医师资格就动手术,也不知道会不会被处罚。 林琳想到法律上的规定,她这样的情况可是有可能被判刑的。无语望天,难过她这一次来到韩国的真实目的,其实是为了感受铁窗内的生活的? ...要不现在就开始逃亡? 反正以她的能力,想要去哪里,一般人也拦不住。现在跑,总比从监.狱里逃跑要省事的多,也方便的多。 最重要的是没有判刑,也不存在越狱。 不过,林琳转念一想。也许这种事情,也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若是让这位vip病人知道,为他动手术的人,其中有一个,还只是个护士转行,未正式考取过相关医师资格的女人。也不知道会不会恼羞成怒地向韩国政府开炮。 这可比去餐馆吃饭,厨师不能烧菜,而让上菜的服务员代炒一桌菜严重得多呢。 此时的林琳还不知道,正是因为她的原因,韩国国内差点没气吐血。 他们可以接受一个医疗技术不好的医生,但他们不愿意接受一个护士做手术。 而这种事情,却是要死死守住,不能传出去的。不然真的会引起不必要的纷争。 在手术结束,病人顺利离开后,随着尹将军到来的,还有林琳在上一个考试时间考取的医生资格。 当然,林琳当初到底有没有考过,这件事情已经不重要了。 “等到回到国内,你还需要参加一次正式的考试,你才能真正的获取医生资格。当然,这一场考试是需要保密,并且秘密进行的。在此之前,你不被允许参加任何一次的手术操作。崔敏时,你能做到吗?” “是的,我能做到。至于手术的事情,除非再一次出现不可预测的紧急事件,我不会再拿起手术刀。”她还以为韩国政府会悄悄弄死她呢。 ...果然是她的内心太阴暗了吗? 其实林琳早就预料到韩国政府一定会采取一些措施,但是好没有想到,韩国政府会直接给她发放行医的医师资格。 虽然事后,她还要进行一场能力考试,但是至少不会被吊销资格不是吗? 那天晚上的事情,被下了禁口令。谁也没有再提起。但是宋医生和其他医疗队的人看林琳的眼神,却在不知不觉得更加的尊敬了。 个人能力,决定社会地位。而社会地位决定着别人对你的身价定位。 这是林琳发现护士长河子爱很少分配她工作后感悟出来的。 虽然提前拿到了医师资格,但是林琳只要有时间就会继续地读着之前带到乌鲁克的书籍。 她还有一场考试等在前面呢。 柳大尉被关了禁闭,姜暮烟非常的担心。心不在焉的样子,真有些初恋少女的忐忑样子。林琳从书中抬起头,看了一眼在帐篷中来回走动的姜暮烟,不禁好笑。 对于柳大尉,林琳一点也不关心。人家是男主,只要这部戏不是悲剧,一定会是名利与美人双丰收的。 当然这一点,林琳也非常的坚信。谁让最后的网评没有说这部戏是悲剧,跨过重洋就是为了骗人眼泪的。 果然,在到达乌鲁克的第四天早上,被关禁闭的柳时镇就被放出来了。 说实话,乌鲁克的驻医生活并没有林琳来之前想的那么艰苦和忙碌。 严格说起来,那是相当的轻松了。 于是这一天的早上,就是柳时镇和姜暮烟一起消失,徐大荣回国后的早上,林琳悄悄地跑到了部队的餐厅,准备做一顿顺口的犒劳一下自己。 哪成想,刚把水烧上,金起范便走了进来。 “早饭没有吃饱吗?”金起范看着用锅烧水的林琳,不知道为何突然有些心疼。 这种感觉就像是当初在舅舅家,舅妈一落下脸来,他就不敢吃太多的东西。然后半夜起来,偷偷去厨房找吃的。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金起范就是感觉来到乌鲁克三四天的护士小姐,竟然瘦了好多。 “阿,是。有些饿。”林琳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有些馋。只得说是饿了。 “我来吧。”金起范从一旁的柜子里找出了一些食材,笑着接手了林琳的工作。 林琳本来就不是很喜欢做饭的女人。她讨厌一切的油烟味和油腻。 ...不喜欢做饭,不喜欢洗碗。 坐在餐桌一角,林琳双手撑着下巴,看着瘦高的男孩干净利落地做着林琳今天早上的第二顿早饭。 火腿,速食包装的酱牛肉,还有一些蔬菜干,都被下到了水锅里。然后是一包方便面。很快整个食堂就弥漫着一股食物的香气。 林琳看着男孩将面煮好,盛了出来。好大一碗面,林琳看得是有心无力,又起身拿了一个碗,分了一半给金起范。 金起范眼睛一红,外婆过逝后,已经好久没有人会想到他了。 “我听说了。” “唔,什么?”林琳咽下了一口面,有些不明所以地问着面前不好好吃饭的人。 “那天晚上的事情,我都听说了。是宋医生和李医生说话的时候,我不小心听到的。还有,还有…听说国内给你送来了医师执照。”军营太小了,想要知道点什么,都不用特意去打听。 三四天前,他们还说好了要为了各自的未来,继续努力。但是没有想到不过是区区四天的时间,他才背了几页的会考资料,而面前的护士小姐,就已经完成了护士到医生的蜕变。 有些挫败。 “嗯,是上了手术台。不过那个医师资格却只是糊弄外人的。等到回到国内,还是要参加一场考试的。毕竟让一个护士在手术台上动刀。那些‘歪果仁’可是会闹事的。” “原来是这样?不过,你已经可以做手术了,真为你高兴,很棒。” “呵呵,这不算啥,我杀过的人,可比手术台上救的人多多了,呃,呵呵,呵。口误。口误。” 林琳一时口快,就顺嘴秃噜了这么一句。看到对面的金起范那张震惊的脸,谄笑了一下。 因为这么个小插话,之后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林琳怕再说出什么不经大脑的话,而金起范则是怕再听到什么惊悚的话来。 上午十点半吃了第二顿早饭,林琳都可以想像她的午饭又要没有‘胃口’了。 悄悄地回到临时小医院,林琳便从河子爱那里听到了后天要去参观发电站的消息。 “那我们明天有什么安排?”这些天,除了给驻地官兵们抽血检查过一回身体后,就是临时救助了一个vip病人。其他的时间,好像真的是无所事事的呆着。 嗯,也不能说是干呆着,李致勋捡到了一个小黑孩,还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呢。 “能有什么安排,听说出了营地都是地雷。老实呆着吧。”河子爱也对于这种无聊的生活,有些烦闷。 落后荒芜,什么都没有的地方,还只能在营区呆着,在首尔那个商业都市过来的河子爱和其他人都有些受不了这种无聊。 林琳点头,表示明白。拿出一直再看的书,安静地看了起来。 她不是女主,没有男主保护,这满是地雷的乌克鲁,还是别乱走了。 正好,这才是第三本。她还没有将带来的书都看完呢。 这么厚的书,林琳可是拿出了当年上大学时,两天看完一本小说的毅力在看呢。 看了一天的书,林琳和往常一样在吃过晚饭后,为了不因为灯光而将蚊子招到帐篷里来,而早早的睡下了。 第二天一早,来到乌鲁克的第五天,女主姜暮烟和男主柳时镇又一起消失在了营地外面。 林琳到医院转了一圈后,又回到了帐篷里看书。其实她留在医院里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在直属上司河子爱的眼里,她都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护士了。而在姜暮烟和宋医生这些老资格的医生面前,林琳已经跨进了医生的行列。 所以,护士不是护士,医生又不是医生的林琳,理所当然的被整个医疗队的人排斥了。 不知道要怎么安排嘛。 不过幸好这些人都是人品不错的家伙,除了在工作上不知道要怎么安排林琳外,其他时候对林琳都一直在照顾着。 谁让她是这一批医疗队里年纪最小的,又是他们整个外科急诊室里年纪最小的呢。 将第三本医疗书籍放到了背包里,林琳终于迎来了外出放风的机会——参观发电站。 不过发电站里有个长相猥琐的男人,好像并不欢迎他们医疗队。 跟着护卫医疗站的驻兵中,便有金起范。见到这个情况,又看到林琳面无表情的脸,也有些个不高兴。 他知道,他的护士小姐非常的想出来走一走。可是却没有想到刚来到这里,就遇到了这么一个没有礼貌的家伙。 也许他可以请天假,带着护士小姐去市区逛一逛。只是中队长会把营地里的车借给他吗? 当然,出行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人家女孩子是否会愿意跟他一起出行。 这一点,金起范下意识的忽略了。   ☆、第77章 第七十七章 离开了发电站,医疗队一行人的放风时间也就结束了。可惜平静的时间还不等林琳再多看两页书时,李致勋前几天捡到的那个小黑孩丢了。 得了,林琳跟着医疗队的人,在营地里好一番找。也没有找到人。于是无处不在又无所不能的男主又带着女主离开了。一旁的林琳也只来的急对乌鲁克的天空使了一个白眼。 有毛病呢吧。 人家小孩都有可能回家去了。 不然整个营地还能出现人口绑架事件?就算是绑架,跑到营地就为了绑架一个难民小孩?那还不如绑架她呢。 在加上这个营地除了那个小黑孩都是韩国人,连个外国人都没有,又怎么可能出现什么危险。 人家小孩可比林琳他们这些医疗队的人知道怎么避开雷区来回奔跑疯玩呢。 林琳叹了口气,抱着书走了。她行李里还有一瓶水果罐头呢。一会儿找出来吃掉吧。 还有不到十天就可以离开乌鲁克了,以后男女主角也不会再在她面前秀恩爱了。 真开森。 这被当狗虐的日子,忒特么痛苦了。 ......................................... 林琳看书非常的快,就跟扫描的速度差不多。没两天的功夫,她带来的六本书,已经看完了五本。 来到乌鲁克的第十天,林琳看到一直在她视线里转的姜暮烟,才后知后觉的知道英俊的单眼皮大尉柳时镇先生,已经回国了。 泥玛,好开森呀! 普天同庆呀有没有! 叫你天天出去玩,叫你天天秀恩爱。 虽然不应该兴灾乐祸的看着男女主分开,但是林琳就是止不住飞扬的心情。 天天出去玩,还天天秀恩爱。这回悄停了吧。 不过,看了一眼手中的还有半本的书,林琳考虑了一下自己看书的速度。若没有意外,后天自己就没有书看了。 医疗队的归期是十五天。后天是第十二天,十二个小时的飞机,嗯,自己好像应该再买两本书回来。 只是乌鲁克这地方有没有这方面的书店呢? 林琳只好像美丽动人的姜大美女打听了一番,听到了她也不太肯定的答复后,林琳便打消了去买书的想法。 她空间里也有不少书,她还是回头找出两本来看吧。 不过林琳刚打消了出去的想法,刚跟供给官兵说好搭便车去市区的金起范便找了来。 听到可以出去,林琳自然是高兴的。虽然明天一大早跟着去市区的大本营,再在傍晚的时候跟车回来。那也有一天的时间呢。 逛逛当地的店铺,买一买当地的特色,也算是没有白来一趟。 要知道,这个地方,可是真正的只存在于这个时空呢。 和金起范约定好了之后,便跟姜暮烟请了假。本来医疗队就没有什么事情,姜暮烟也就放行了。 总不能以前她天天出去,别人一天也不行吧。 第二天,林琳将腰包的带子拉长,又将带子换了个扣眼固定。直接将小腰包变成了小小的斜挎包。 将包背上,又带上了围帽,林琳像是刚放风出来的囚犯一般,站在营地的门口和金起范汇合。 金起范比林琳来的还要早,一身军装,挺拔地站在那里。瘦瘦高高的个子,也许并不起眼,但在林琳眼里,却是可爱异常。 男孩朦胧的情愫越渐清晰,林琳看在眼里,却也不知道要如何面对。 那是一个每次给林琳开小灶都会等林琳吃完,去洗碗的男孩。 那是每次林琳给他分吃食的时候,都会笑得非常幸福的男孩。 只是对于林琳来说,真的是太嫩了。 她实在是下不了口。 反正还有两三天就要离开这里了。以后能不能再见到面,还不知道呢。何必把话挑明,把事情说开呢。 走到近前,打了招呼,两人便坐到了汽车的后斗里。山间的风,吹得林琳头上的围帽都要飞起来了。 透过朦胧的细纱,面前女孩的脸,也跟着模糊了。就像昨天夜里走近他梦里时,一样的模糊不清,可他却知道,那就是她。 “市区有书店吗?我想要买本书。”林琳两人在到了市区后便下了车,并没有跟着车进入大本营。 金起范一听林琳的问题,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有是有,不过我不知道在哪里。”虽然知道位置,但他还真的没有去过市区的书店,“不过,这里的书,可能都没有韩语的。最好估计也都是英语的。” 听到这话,林琳才反应过来。可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嘛。她现在着急看书,为的不过是回到韩国后的笔试,但这里的书店又怎么可能会有韩国医师资格的书籍资料呢。 “当我没问。我们今天要去哪玩?”既然是这样,那就不提读书的事情了,好好的玩一场,也省得白来一回。 “交给我吧。市区我以前经常来的。”这话还真的不假,每每有了假期,金起范便会和几个战友到市区来逛一逛。过去的一年里,大街小巷,就没有他们没有去过的了。 “好。不过今天出来玩的费用,要aa制。就像是昨天咱们说好的那样。” 一个入伍前是小偷,入伍后是新兵蛋子的男孩,又能有多少积蓄。 再加上韩元并不太值钱。兑换率又非常低的时候,这个男孩,是没有挥霍的资本的。 金起范的眼中升起一抹失落。不过转瞬即逝。毕竟这件事情,昨天就已经说好了的。 “好。跟我来吧。我带你好好的玩一圈。” 乌鲁克的小吃,乌鲁克的街巷,乌鲁克的鲜花,以及乌鲁克的酒吧。 两人都一一的走过,见过,尝试过。异国他乡,别有一番风味。 傍晚,来到下车的地方,两人才有些意犹未尽。 “好久都没有这么开心过了。崔护士也是吧?”金起范觉得跟着这位护士小姐一起游玩,竟然比跟着战友们出来玩更开心。 林琳点头,还不错。 说话间,回营区的车慢慢地驶了过来,金起范非常自觉地将林琳扶上了车后斗,虽然林琳表示过不需要。但金起范仍是如来时那般,非常有风度的扶着林琳上车。 这一招,还是副队长走之前教给他的呢。 要有绅士风度,要体贴,要温柔。 当时金起范还不太明白副队长的意思,但是今天在乌鲁克市区广场看着一对情侣在拥抱接吻时,金起范起初是害羞的,但是在害羞的同时,他的心中竟然是幻想着将他的护士小姐抱在怀里的。 当看到护士小姐用着粉嫩的小舌舔着冰淇淋时,他竟然想要尝一尝那丁香小口的滋味。 他羡慕被他的护士小姐舔着的冰淇淋。 那么亲密,那么零距离。 回到军营,看着林琳笑着道别,金起范心中的不舍犹然增多。 而回到宿舍,更让他不舍的是听到了战友们的谈话,大后天,医疗队就要启程回国了。 他的护士小姐,就要离开了。 今天,在外面游玩的时候,他终于知道了这位护士小姐的年纪,她比自己还要小两岁呢。 他去年入伍时就满了二十岁,可是她今年才十九岁。 按礼,她应该叫他一声哥的。 他想听到她叫自己一声哥。 ...... 两天的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医疗队在乌鲁克的医疗任务就全部结束了。 医疗队的众人在营区门口拉着条幅进行了合影。在转身上汽车的时候,林琳把自己带来的六本医疗方面的书籍送给了金起范。 她是个大俗人,俗不可耐的那种。 面前的大男孩,因为接触多了,总会让她心软,让她不自觉地替他着想。送这些书也是如此。 “其实,想要长长久久的留在部队,是有很多办法的。像是成为尹中尉那样的军医官,或是那些军医助手。既不危险,升职也快。当然了,条条大路通罗马,我只是做了一个建议。这些书,还请你收下,无事的时候看一看,也许会有用处。” 部队里也有一些后勤的官兵,这可比冲在第一线的战士们安全多了。 “嗯,我会看的。” 看到听到自己的话,转身要走的女孩,金起范着急了。伸出手就要去抓林琳的胳膊。 可惜这么多世,林琳练武之人的条件反射终于有了。所以金起范的这么一抓,直接落空了。不但落空了,还让林琳把他抓了个正着。 不过是一秒左右的时间,只见林琳迅速回身,一手抓着他的胳膊,一手伸到了他的脖子下面,五指张开,蓄势待发。 而下一瞬间,两个人都惊呆了。 金起范自小学便开始练跆拳道,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被一个女孩抓的毫无防备。 而林琳是有些不好意思自己的条件反射。以前生命攸关的时候,她一点反射都没有。现在不过是一个这么个平常的举动,她就这么草木皆兵的。 感觉有些个丢人。 “崔护士,我们要走了。”看着一手抱书,一手以奇怪的姿势被林琳抓着的金起范,和傻傻地抓着人胳膊和卡着人脖子不放的林琳,远处站着的姜暮烟大声的催促道。 两人听到了姜暮烟的话,同时动了起来。林琳匆匆地跟着金起范道别后,就像姜暮烟跑去。 而金起范则是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头。 他错过了最后的告白机会。 而林琳在登上飞机后,也想到了金起范叫住自己的用意。 他终于是想明白了。 她以为...... 不过,这也许就是命吧。 很多事情,不说出来也许是一种一辈子都会挂怀的遗憾。可是一旦说了出来,又要后悔半辈子。 幸好没有让他说出来,不然林琳都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回答他。 想到这里,林琳就转身看了一眼对着窗户看外面风景的姜暮烟。 女主就是给力,无论是面对谁的爱情。 大尉的是这样,金起范的也是这样。 别管是想要告白的人是不是一个人,都是统统一刀切呀! 林琳在心中打趣了一番姜暮烟,便也看向窗外。美好的风景,总是会让人心情舒畅的。 只是这份美好的心情,持续了不到五分钟,天崩地裂就开始了。   ☆、第78章 第七十八章 地震是比洪水还要可怕的天灾。只是那么一瞬间,便什么都没有了。 财产,生命。和你用生命守护的一切。 瞬间灰飞烟灭。 林琳知道会有地震,还有什么疫病,还会有一些冲突。可是林琳没有想到小心了半个月,在最后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地震却仍是来了。 她在今天上午坐上小飞机的时候,还以为这一次是没有地震的,可能是下一次,男主和女主都在这里的时候才会发生地震,所以毫无防备下,地震来的是那么的突然。 到了机场,女主的圣母情怀发作了。不过这话却是不准确,因为包括林琳在内的第一批医疗队工作人员,就没有有一个想要离开这里,先回韩国的。 ...都圣母了。 林琳耸耸肩,对于自已也在这圣母的行列,有些个自嘲。 以前她总想着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现在想到的则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果然人手中的资源,体现在了说话做事的底气上。 将行李拜托给其他工作人员,林琳跟着姜暮烟便回到了刚刚离开没有多久的韩军驻地。 离开飞机场的林琳不知道,她其实是躲过了一场更大的灾难。当然,是否真的躲过去了,就没有人知道了。 营地非常的混乱,所幸并无太大的人员伤亡, ...除了金起范那个家伙。 金起范抱着林琳为了减轻负担,以及其他想法送给他的六本超级厚的医学著作回到了宿舍。因为怕虫子和潮湿会弄坏书,所以金起范特意站在凳子上将书放在了高处。哪成想,没有从凳子上下来呢,地震一来,先是书被震了下来。然后放书的柜子也倒了下来。就这样,直接将他砸伤了。 好在只是骨裂,养一养就好了。 林琳检查过后,发现并无大碍,便悄悄地收起了手中的生骨药水。 伤势很轻,没有必要用上这个。 看到林琳一行人回来,金起范是惊喜中带着一些担忧的。大地震刚刚过去,现在仍是还有着余震,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危险了。 他怎么会愿意看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处在这样一个危险的环境中呢。尤其是听到姜暮烟医生组织所有医疗队的人进入受灾最严重的地区时。 “我也去。”端着只胳膊的金起范,就要站起来跟着众人出发。 林琳扫了他一眼,又看了他胳膊一眼,没有说话。 姜暮烟哪里还会想到他,她现在一门心思的想要去救援。所以在无视,漠视的情况下,金起范就跟着医疗队的人去了发电站。 入眼所见...一片狼藉。 高低起伏的惨叫声,让每一个听到的人,心都跟着颤抖。 断井颓垣,血色织就。 “崔敏时,我知道现在这样做非常的不合适。但是救人要紧,请你从现在开始履行一个外科医生的职责。”在这样的救灾现场,一个医生远比一个护士更有用一些。 林琳点头。她能跟着一起回来,便不会真的什么都不做,她毕竟是受过医护教育的人,她...责无旁贷。 生命,应该被优先对待。 在一进入发电站,金起范便和林琳分开了。林琳背着人,专挑那些伤势很重的人下手。 也许是魔药的作用,也许是林琳魔法的作用。在这一场地灾难里,林琳发挥出了极强的救援能力。 就连坚持要来帮忙的金起范,也起到了移动献血的作用。 很快,那些重伤员手上系着的那条代表了生命是否优先处理的丝带都换上了其他颜色。 救援一直持续到天黑,林琳也喝了不下三瓶营养提神剂。黑夜中一架军用直升飞机载着柳时镇和徐大荣一干人到来了。 不过在看到飞机上只下来六个人的时候,林琳当场就骂了一句脏话。 你妹呀,逗闷子呢吧。一架军用飞机就只能坐六个人?游乐园里出来的型号吗? 这是走秀还是救灾呢。 从韩国派了六个人跨过半个地球来救灾? 十二个小时的飞机呀,就派了六个人? 你行!你真行! 呵呵,林琳真的不知道要如何形容这种心情。 韩国,你真强。 看到这里,林琳只好将头看向一旁。 眼不见,心不烦。 偶像剧的世界,她真的不懂。 连最起码的逻辑都没有了...... 借着自己背包的遮掩,林琳自空间中拿出了块巧克力,狠狠地吃了起来。 这个时候,就不要想减肥的事情了。保持充足的体力才是当前最先要做的事情。 黑夜救援本就是不负责任的命令,无论是被救助的,还是去救助的。但是林琳却是没有说什么。 就算是她说了,又有谁会听呢。 “金起范,你跟我一起走吧。我怕黑。”对于半个伤残人士,还是失血过多的伤残人士,林琳倒是愿意稍微照顾一下。 “好,好。有我呢。我拿着手电。把包给我吗?”金起范一听林琳这么说,立即拿起手电,向林琳手来。同时,看着他的护士小姐竟然还背着那个硕大的包,又有些心疼。 这个大背包,可是背了将近一天了呢。 “不用,这个并不沉。我们去那边吧。”这个背包被林琳施了减重咒的。所以为了不让别人发现其中的蹊跷,林琳都是自己背着的。 顺着手指,指到了前面一处废墟,两人便离开了。 不过刚转过来,就看见男主蹲在地上给女主系鞋带的一幕。当然看到这一幕的两个人,所思所想就有了一些差异。 林琳想的是,那双鞋好像不是姜暮烟的。她记得到达发电站时,姜暮烟穿的还是她那双粗高跟的凉鞋。 而金起范呢,倒是遗憾身边的护士小姐,竟然没有穿系带的鞋子。不然他也愿意弯下腰,蹲下.身为她系鞋带。 两人都有一份自觉,并没有打扰到男女主,便悄悄地离开了。 黑夜视线受阻,并没有再找到受伤的人,走到最后,两人都有些累,林琳慢慢地找了一个看起来干净,又相对安全,不怕余震的地方坐了下来。 金起范也累了。靠着林琳做在了另一侧。 “哪,给你。”金起范坐了下来,从裤子兜里拿出来了两颗糖。 林琳拿了一颗,扒开糖衣吃了起来。“哪来的?”部队还有发糖这项福利? ...还是白巧克力包坚果的。 “白天输血的时候,尹中尉给我的。”看了一眼手心中的另一颗糖,金起范又往林琳面前递了递,示意这一块也给她吃。 林琳哪好意思吃他输血换来的糖。仍是借着自己的小包遮掩,从里面拿出了两板大板的巧克力和两袋糯米做成的甜味打糕。 幸好这两样都是不占地方的,不然林琳也没办法拿出来。 “你吃这个吧。今天输血了。总要吃一点好的补一补的。现在没有条件,只能先以吃饱为主了。”递给金起范一板巧克力和一袋打糕。 金起范看到那一袋只装了一口量的小打糕,心里甜甜的。 吃饱喝足,人就容易困。林琳想到韩国派来的六人救援小队后,毫无心理负担地靠着金起范的肩膀就睡了过去。 一直到天大亮。 第二天一早,林琳两人才回到临时休息的地方。不过此时众人都顾不上他们俩,而是一脸愤怒地看着发电站那位禽兽领导人。 人命还会比不上他的那几份资料?真应该将他也埋在废墟里去。看到时候,他是要救命,还是要救资料。 林琳看着这个人,心里反感的厉害。趁人不备,直接用内力隔空打断了这人的腿。 虽然会耗费一些医疗资源,但是比起让他感受一下来自世界的温暖,不是更合适吗? 陈姓二货被单架抬到了安全的地方去了。其他人继续展开救援活动。 不知过了多久,林琳跟着姜暮烟一起爬进了废墟里。在那里看到了上次参观发电站时热情的高班长,不过他的情况非常的不妙。 一直跟在姜暮烟身边的林琳,也终于知道了二选一时,姜暮烟的纠结和愧疚。 想到也许林琳没有来到这里的话,这位高班长可能真的就这样失去了生命,但是好巧不巧的是林琳在这里。林琳还有着魔法世界带来的金手指。 悄悄地在压着高班长的大石头上贴上减重咒和漂浮咒的小挂件。然后在军士们操作下,将高班长轻松地拉出来。 在其他人眼里,那就是巧合和机率的问题。但在林琳心里,却是非常明白这么做可能要承担的暴露危险。 所幸,因为光线和时机的原因,柳时镇为首的特种兵们并没有发现林琳的异常,不然真的要进一回研究室了。 ...... 几天的时间,灾情终于稳定了下来,虽然还有死伤,但林琳知道,这已经比原著中少了很多了。重伤的,轻伤的,都在好转。除了那个发电站的陈永寿。 先是莫名其妙断了腿,然后又在‘说话激动’的时候,伤了胳膊。在崔护士—林琳为他治疗胳膊的时候,又因为疼痛,尖叫而使下巴脱臼。 这倒霉催的人生...... 总总灾难下来,这也导致了只要他一大声说话,一激动下巴就会掉下来。可是因为一些不明原因,他还在一直要求救灾部队去他的办公室解救他的保险箱。 不过人都救不完,谁还会听他的。 下黑手收拾完了陈永寿,韩国首尔也派了飞机来这里,准备接手医疗队。 同时,林琳也接到了通知,在回国的第三天,正式参加单独为她准备的医师资格考试。 于是林琳只能坐着飞机离开了这里。 不过出发前,金起范却又找到了林琳。 “崔护士,无论如何,我今天一定要把心里话告诉你。那天,我真的害怕再也没有机会说出来了。你还不知道我的心意,我就要死在了这里。所以,在崔护士回国前,我必须要说出来,无论你是否决定要跟我在一起。我都要告诉你。” 将林琳拦了下来,噼里啪啦地一通话说完,金起范的勇气也耗尽了。不过在做了几个深呼吸后,又将在心中想了很久的话说了出来, “我会成为一个职业军人,我会很努力的参加会考,我还会通过考试去军官学校进修,我会成为一个很有出息的男人。你送给我的书,我也会全部背下来,我会让自己安全不受伤,所以请和我交往吧。” “因为你会成为有出息的人,所以才要我跟你交往?”这种告白的说词,还真的很新鲜。   ☆、第79章 第七十九章 “不,当然不是那个原因。因为我喜欢你。我会为你变成更好的男人,一个配得上你的男人。” “你今天会为我变成个好男人,一个比今天更好的男人。天知道哪一天,会不会为了别人变成更更好的。我今年十九,你才二十一,按照生物学理论来说,你的这个年纪,其实是最容易出现变数的年纪,所以我认为,现在都是我们应该奋斗的时候,我觉得这些事情,还是过两年有了资本再说吧。”又不是天道的宠儿,凭什么陪你玩养成? 林琳觉得男人年纪太小,很靠不住。因为很多的想法,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生改变。 所以,还是等到过个几年,无论是思想还是身体都成熟后,再说这些吧。等到了那个时候,是不是还想着她,都是个未知数。 “不,不是这样的,年纪跟本不是问题。那些都是借口,你是不相信我的心意。” “相信如何,不相信又如何。我可能永远都不会爱你。如果我们在一起,那也是因为寂寞。你觉得这样真的会长久吗?我没有那个美国时间跟你去试一试,看一看。你招惹不起我,也承受不起招惹我的代价。现在的你,也最好不要去奢望那些你现在还没有的东西。” 无论怎么说林琳直白的拒绝都没有打击到金起范。就算是被一口回绝,还可以重新追求,更何况是什么都没有呢。 副队长说过,活着就有希望。 留下了林琳的手机号码和通信地址,金起范这才兴高采烈地将人送走。 虽然可能在回国前都见不到面了,但是看到心爱的女孩离开这个落后而又危险的地方,还是让金起范感受由衷的满足。 从今天开始,他也有了一个可以思念的人。 只要一想到有个人,在祖国安稳安定安全的等着他,他的心都热了起来。 他将不在是第一个人了。 林琳并没有答应或是许诺他什么,金起范就可以高兴成这样,真不敢相信,如果真的有一天,林琳闭着眼睛和他在一起了,还不得把尾巴翘到天上去呀。 比来时用时少的时间回到了韩国,飞机是凌晨在首尔机场降落的。所以打车回到家,林琳修整了一夜,第二天便去了书店,准备采购一翻从姜暮烟那里得到的医师必考参考书。 为了能够一次性地通过考试,林琳是加班加点的通读着这些书籍,并且非常丧心病狂的将一些书籍通过各种手段弄成了电子版的,然后更换格式,以有声阅读小说的方式用手机播放了出来。 用眼睛看一本书,又用耳朵听一本书。一直到临考试出门的前半个小时,林琳都是这样过来的。 考试什么的,林琳并不害怕。动手操作也是她的强项,但是关于韩国医师资格这种地域国籍的书面考试,却是有些个没底的。 因为林琳进行的是特殊考试,所以考试的地点放在了首尔军医院,然后在那里的会议室进行书面考试,考试完成后,立即参加一项由她主刀的外科手术。 两项成绩综合后,便是林琳最终的考试成绩。 为了省心省事的一次成功,林琳特意在考试之前喝了一口福灵剂。 果然魔药的威力是无穷的。卷纸上的考题都是她之前看过的。 早上九点书面考试,一个小时以后,在十点十分的时候,进行外科手术。 等到两个小时的手术结束后,林琳的考试成绩也出来。 满分通过。 被恭喜了一番后,林琳这才放松心神的回到了家里,吃了一顿,又狠狠地睡了一觉。 就算是魔药也无法控制人的生理性需求。 星期一,林琳拿着自己的那份医师资格证件去了理事长办公室。 从护士变成医生,是需要医院重新聘任的。不然工资福利待遇又要算什么呢。 医院的理事长拿着林琳的那份医师资格有些个无语,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护士,到底是为什么出国一回就便成了医生的? 听说医术还非常的好。 虽然有些个接受不能,但在整个急诊室的资深工作人员都在乌鲁克的大前提下,林琳被正式聘用为海星医院的急诊科医生,就不奇怪了。 上班下班,工作环境和同事都是记忆中熟识的,除了众人看她的眼光与以前不同外,其他的都能很好的适应。 对于总是拿眼角瞧人的金医生,林琳连理她都不想理。就那技术,还不如农村杀猪的呢。 估计杀猪的人来做手术,都比她能节省两根灌血肠的血。 穿的像个交际花,用着杀猪的技术干着杀人的买卖,也是没谁了。 从林琳在海星医院主刀第一场外科手术后,质疑林琳医术的人就都悄悄地闭上了嘴。 这年头,有什么比实力更能说服人的呢。 渐渐地,通过几场手术,林琳在急诊室站稳了脚。也渐渐地被病人认可,不再因为林琳的年纪和履历而对她有所怀疑了。 数日后,姜暮烟一行人终于回来了。而海星医院的急诊室也热闹了许多。 不过有什么比亲眼看到男朋友断了一口气被送到医院,更能让医生震惊的呢。 这一天,林琳当班,正好看见被两急救车送到海星医院的柳时镇和另一个不认识的男人。 当兵,尤其是特种兵,真忒么危险了。 交往这样的男人,那得是多么强悍的心脏呀。 看着急救中的姜暮烟,林琳不合时宜的走神了。 ...幸好手术成功了! 只是这种给自己心上人做手术的滋味,一定很销.魂吧。 想到那锋利的手术刀割开心爱男友的胸堂,然后拿着小镊子在血肉和内脏中需找弹头,林琳就觉得她...一定没有姜暮烟那么冷静。 因为她知道,如果有人把展昭伤成那样,她一定不会...... 唉,唯有到此时,林琳才明白。如果没有遇到展昭,也许她那慢长的生命也不会都是寂寞了。 认识他之前,她也许会孤单,也许会寂寞。在每一次次的旅行中,都会想方设法的让自己过得舒心。可是认识他之后,她才明白,什么是寂寞。 真正的寂寞,并不是孤单...... 时间匆匆,林琳在急诊室的生活,虽然忙乱,但是也规律。这一天,林琳接到了金起范回国参加会考的消息。 想了想,仍是在会考当天去为他加油了。 这男人也许会走上一条跟柳时镇一样的路,那么在她可以给予的时候,就别让小小年纪的他有什么遗憾了。 ...... 林琳在海星医院的第三年,参加了三年一次的国际医师资格考核。并成功考上了。 那一年,金起范也通过努力进个了陆军士官学校。 又隔了二年,林琳又参加了韩国政府相关机构组织的医疗人员职称考试。 正式成为一名教授医生。 这种教授医生的职称,和姜暮烟的那种又有所区别,一个是国家认可的,一个是医院内部考核,其他机构酌情认可的。 林琳会这样考,还是因为姜暮烟辞职贷款不成,最后又回到急诊室工作的原因。 而且林琳也不愿意和一些有后台有门路的人去抢那一两个教授名额。 参加国家的统一考试,不是比那个简单轻松很多。虽然是三五年才有一次考试机会。 可一但考下来,将来就算是换家医院,换个国家,也不会被局限在这里。 不过也可能是受到了林琳的启发,包括姜暮烟在内的很多医生都开始选择另一种考试进职称的方法。这让海星医院的理事长和理事会成会相当的苦恼。 他们对医生的掌控力在逐年下降。这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就在林琳二十七岁的时候,二十九岁的金起范终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大韩民国陆军中尉。 “下个月,我可能会晋升为大尉。然后再过一个月,我就要三十岁了。” “恭喜你。正好我这个月拿到了国际医师教授级别的资格。要不一起庆祝一下吧。” 这几年,两个人一直联系着。暧昧地相处着,说不是恋人,都没有人相信。可说是恋人,两人之间的亲密又很少。 林琳不止一次的说过,“我可能不会爱上你......” 而金起范也不止一次的回过,“但我知道,你会和我在一起的。”多年的军旅生涯,让金起范早就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我可能是因为寂寞……” “…可你毕竟在寂寞的时候选择了我。” 二十岁的青涩,早就随着时间慢慢地消失在时间的轨迹中。 三十岁的成熟,也随着年龄,身份地位的增加逐年加深。 但眼中对他的护士小姐的执着,却一如从前。 丝毫没有改变。 唯有到了这个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的明白时间,也许改变了什么,也许坚持了什么...... 说开了这个话题,两人之间的关系,仿佛又进了一些。 直到今年年初的时候,两人第一次接吻。恋人的关系才正式确定下来。不过看到今天格外紧张的金起范,林琳知道他们的恋人关系,可能也不会长久了。 “…如果我晋升为大尉,我希望你能够答应我的求婚。我向你保证,我不会做伤害你的事情,包括失去我的生命。…我知道你不喜欢做饭,洗碗,打扫房间。将来这些只要我在家,都是我来做。虽然我更喜欢你做的饭。美味极了!” 仍然是无法心安理得的说些什么,林琳只有岔开话题,“那当然,我的手艺可是御膳厨房的最高尚宫手把手交的。这是一般人能比的吗?”她的韩餐,那真的不是一般人可以比的。 “我记得你是不看那些古装剧的。什么时候也喜欢上了?”林琳的话,非但没有让金起范相信,还把他逗乐了。 林琳一听这话,扬起小下巴。傲娇地说道,“韩国古代历史都没有我好,还想要我给他们捧场?美的他们,再说啦,他们那里不会有特种兵呀。就不会总是害怕有人会受到伤害。我不是姜医生,我可做不到,给自己的男朋友抢救。拿着手术刀在男朋友的身体里找子弹。” 本来还高兴的金起范在听到林琳最后的那句话,沉默了。 这一点,他永远都不能保证。 ......这些年他唯一没有做到的,便是像他的护士小姐所希望的那木羊成为一个后勤人员。 林琳不喜欢太过沉默的气氛,于是主动变了话题,两人商量了一番一会去哪里庆祝。 吃过饭,两人先是找了一家气氛不错的酒吧,喝了一些酒。然后又去跳了一会儿舞。之后又是喝酒,又是跳舞,在夜深人静的马路上东倒西歪的乐呵着。 难得的假期,自然要好好的放纵一下。 只是这放纵的结果就是乐极生悲,酒后乱性。 早上,揉着胀痛的头,慢慢地坐起了有些酸痛的身子。林琳对于自己的没下限,已经无语了。 又一次老牛啃嫩草。 不过...八块那个啥,味道还不错。 看了一眼搭在自己腰上的手臂,林琳就要下床。可是刚掀开被子,就又被拉了回来。 男人的吻,极速的落下,而那力度,好像身上到处开着的紫色花朵一般。 ……昨夜被放出来的凶兽今早又想进食了。 林琳轻轻地推了推身上的男人,男人在她的推动下,竟然更加的用力和…兴奋。 粗糙的大手,一寸一寸地抚摸着自己光滑的身子。林琳有些难为情。这种天光大亮的时候,让她有些不自在。 只是渐渐地,被男人吻的有些迷糊的林琳,除了记得没刷牙外,就再也想不到什么了。 ……食色性也,古人诚不欺人呀! ...... 又是一上午过去了,林琳才在男人餍足的神态下,离开了那张乱得不成样子的床铺。转身进入洗漱间时,又看了一眼抱着她的枕头一个人傻笑的男人,不禁摇头叹气。 ...看来,他们是真的再也分扯不清了。 从大男孩长成男人,林琳也是看着他长大的。只是没有想到那种养成的事情,竟然就这么发生了。 本来就有些不知道要如何处理的关系,这下子倒是不用再纠结了。 除了尽快举行婚礼外,林琳是非常的害怕顶着个大肚子参加婚礼。 那就难看了。 男欢女爱,很正常。只是在人命关天的时候,就要小心再小心了。 同年冬末,两人举办了一个小型的婚礼。 都是没有什么家人和朋友的。能被邀请过来的,也不过是医院和部队的同僚和同事。 婚后,两人就搬进了金起范贷款买的房子。幸好两人的工作都相对稳定,再加上大尉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都不错。倒是不用担心供楼的生活压力。   ☆、第一章 =7 第八十章 林琳现在很苦逼。 非常的苦逼。 如果让她选择,她更希望原主真的被那个金钹法王一脚踢死,也好过她在这里饿得只能啃草叶子。 “采因,你就吃一点吧。你都两天没有吃东西了。不吃东西身上的伤又怎么能好呢。”一旁的胡媚娘有些心疼。要不是她们玩笑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进入了金钹法王的领地,也不会被金钹法王踢伤了采因。 采因现在的道行还不足两百年。哪里抵抗的了那金钹法王气愤之下的一脚之力呢。若是那金钹法王踢在她身上,她尚有五百年的道行可依。也好过采因现在连人身都维持不了。 “媚娘,我不想吃草。有没有肉吃呀。”林琳都素了好久了,上顿草叶子,下顿萝卜的,实在是馋的慌。她现在兔子的形态就算是去了空间,都跳不到凳子上,打不开冰箱。 就连一直都有的魔力,林琳都能感觉得到它在体力流动的充沛。但是就是使不出来。而原主不到两百年的修行。也让她不会什么法术。 “采因,你疯了。你是兔子。怎么还能,还想着吃肉呢。要不,我去给你找根萝卜再啃啃吧。” 被媚娘这么一说,林琳愤恨地想到,她现在还是个三瓣嘴的兔子精。 “我说笑的。媚娘,我还有多久才能变成人形呀?”只要成为人类,海阔天空,再不受这窝囊气。 如果妖精的术法没有办法让自己以最快的速度变成人形,她不介意使用魔法的手段。 魔法里就有将人变成动物的魔咒。现在不过是将魔咒反过来使用......罢了。 应该不难吧? 胡媚娘有点诧异和不解。“采因,你是不是被踢傻了。一会儿要吃肉,一会儿又要变成人形的。你以前不是最讨厌变成人形后,身上没有毛毛的吗?”胡媚娘上下地看着面前的兔子,采因为什么醒过来后,就一直怪怪的。 “采因,你知道我们现在在哪里吗?”胡媚娘拿起一旁的青草,一副漫不经心地问道。 林琳心中一凛,知道自己这几天的异样,让面前精明的五百年玉兔精起了疑心。也怪自己随心所欲惯了。 以前她遇到的人再精明,也不会有几百年的阅历,但面前的人,不,或者说是兔子,就不一样了。 她若是再掉以轻心,早晚会毁在这上面的。 “你真当我被踢傻了。连自己在凤凰山都忘记了。”按着记忆中采因的说话语气,回了这么一句后,想了想,又接着说道。“这破地方,我是再也不呆了。等哪天我好了,天大地大,总有那破法王找不到的地方可去。” “胡说。你这点道行。一但出去,有点道行的都能收了你。还是快快把伤养好了吧。我已经要了些参须,估计不出三五天,你的伤就全好了。等你好了,我们再出去玩儿。” 听到这话,胡媚娘才放下了刚才怪异的想法。笑容满面的出去了。 林琳眯眼看到已经走远的胡媚娘,心里对于离开这里的想法越发的坚定了。 胡媚娘再好,可她不是采因。她也不愿意为了胡媚娘被金钹法王扒皮吃肉。而且对于这个胡媚娘,林琳也不知道心里是个什么想法。不喜欢,也不讨厌的。 自从那日醒来,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后,心里就有了一个模糊的想法。远离这个胡媚娘是保命的首要任务。 ...................................... 几日后,林琳发现身上的伤都好了。体内被踢伤的筋脉也都恢复了。按着记忆中的修炼方法试着变了变身。 心随意转,林琳就便成了一个穿着一身白衣的清秀少女。十五六岁的样子,可伶可俐。 低头从下往上看,林琳很满意自己的样子。至少比这几天一直照顾自己的胡媚娘好看多了。 伸出手,看到手中已经有七颗佛珠了。看到佛珠并没有因为这具身体是妖精血肉而失去光彩。林琳心中又安定了几分。 有了这几颗佛珠,她在这个世界也有了保命的本钱。 将空间中的魔杖取了出来。试着挥了挥,山洞中的灰尘就都不见了。这让林琳觉得也许以她现在的修行,用魔法比用妖力可能带来更多的生活上的便宜。 趁着胡媚娘不在这里,林琳从空间中拿出复制的水府明珠来。向外看了一眼,然后快速地塞到嘴里。 也不知道这东西这一回能不能给点干货。反正有总比没有强。吃了它,也让心里托个底。 ...... 待第二日天明,林琳才吸收了那颗水府明珠。 说来也是好笑,妖精的东西,果然妖精更受益。这颗水府明珠竟然直直地增加了她五百多年的道行。 运功于内,林琳了解到她现在的整体实力是不足两百年的修行,却有七百年的道行。林琳想了想,她不打家劫舍,也不强出头。想来只要安安分分地做个普通人。遇到麻烦的时候,使用一下她所学过的武功应该是能够在这个时空生活下去吧。 再加上手心中的七颗佛珠,她一身的佛光普照,想来就算是法海遇到她了,也不会轻易收了她。 看来是时候离开跟胡媚娘告别,离开这里了。 不过人家总是照顾了她多日,她加加减减其时都比五百年修行的胡媚娘要大,总不能得了人家的好处,而不回报吧。 如何回报一只五百年的玉兔精,这可是难倒了林琳。思来想去的,竟然只有在她的容貌上做文章了。 虽然林琳不曾以貌取人,但是胡媚娘的样子是真的好难看。丑的是惊天地,泣鬼神。想到胡媚娘也许会为了美貌而被金钹法王掐住软肋。心里就想到了也给她一副图的打算。 就是不知道不是白蛇的美人图会不会有那个让她变美的力量。 林琳是学过画画的。魔力也充沛。又在多次的轮回中看到过真正的美女。她想到了倚天中的赵敏。美中带着一股子英气。她也想到了大长今中的今英,美中带着一身的知性。还有红楼中的那么多的美人。 说来,那么多的人中,都是美人坯子,一时间,她竟然难以选择。最后一番抓阄。竟然抓出了晴雯。 于是利用自身的画画能力,再加上魔力的帮忙。一副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美人图就诞生了。 林琳将它放在这几天她一直卧着的石床上。然后写了封信。信中只写了一句‘我走了’。其他的就再也没写。直接按着记忆幻影移形到了山脚下。 想到这个破地方,还有那么个金钹法王在不远处。林琳从一干魔法物件中找到一件隐身斗篷穿上,又拿出魔法扫帚。一路不停地向南而去。 离开了凤凰山的地界,林琳便放松了心神。多日后,一直飞到苏州附近,林琳才从魔法扫帚上下来,然后在一个隐蔽的地方进了空间。 吃饭,洗澡,睡觉。好好的休整了几天,才在自己的一干衣服中找出了几件她比较喜欢的衣服,打包了一件,其他的都单独放在一处。 空间中金银不少,林琳跟本不愁没有银子花。所以给自己整理了行李后,林琳这才出了空间,一路非常随性地逛了起来。 古代的风景,她早就看够了。现在对她来说,就是找个安全的,风景好,民风好的地方居住才是正事。 可是这个背景的故事差不多都是围着苏杭一带来的。其他的地方,林琳还真的不知道哪里好。 是不是会有天灾,是不是会有*。 不能住在钱塘县,那里妖精多。 还有不能住在金山寺附近,谁知道哪天那位白蛇就要水漫金山了。 京城也不行,那里有高官。 可是其他的地方,林琳觉得无论是繁华还是富裕都不及这些地方。而且按照地理气候来说,林琳还是喜欢江南水乡的温润。 就在林琳纠结居住地方的时候,因为一个意外,她差点被卷入一场双蛇争冠的撕杀中。 “呵,一个才修炼几百年的兔子精也敢在这里看热闹,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我最喜欢吃兔子了。来的正好。” 打输了,一身女装的青蛇不怀好意地看向林琳。 林琳几辈子下来最怕蛇了。那么大的两条蛇在她面前打斗。吓死她了好不好。这会就算是面前站着两个大美女。她也真的跑不动了。 “又胡闹。修行不易,她好不容易有了今天这般修为。何苦吓她呢。我们走吧。”白蛇笑着摇了摇头,拉着青蛇就要走。 “姐姐,你放了我一码。我感念你的恩德,愿意给你当丫鬟。现在我放她一码,她不是应该给我当丫鬟的吗?”古灵精怪的青蛇一手拉着白蛇,一手指着林琳有些不忿。 这兔子,太不知感恩了。 “......”,被青蛇的强盗理论惊呆了的林琳无语了。 “......”,觉得青蛇的理论好像没有错的白蛇也无语了。 这年头,实力就是最根本的说话权。于是根本不用林琳再说什么,她只能收拾好了自己成为了——丫鬟的...丫鬟。 这倒霉催的命呀。 命中注定要给人家当回丫鬟!   ☆、第81章 第八十一章 “结拜?不,不,不用算我。那个,我可不跟你长命百岁活到天荒地老。我就只想像个人似的,活个百八十岁,然后睡在棺材里。”林琳对于自己无限的轮回和无限的生命早就厌倦了。 要是真的跟白蛇和青蛇结拜,那成了神仙可能就真的要活到‘老而不死’了。说真的,林琳相当佩服白蛇竟然能在深山中一蹲就是一千八百年。要是她早就疯了。 “喂,你一个妖精,有点出息好不好?”青蛇一看林琳这副没出息的样子,就想要动手。被一旁的白蛇拦了下来。 “小青,你别动不动就欺负采因。”说了她一句,又转身看林琳。“采因,你本就是修行成精的兔妖。难道不渴望大道吗?” 林琳想了想当初原主为什么要修炼,然后才认真地回她,“白姐,当初只是不想成为肉兔,才一直和同伴修炼到现在。只是后来发现我和同伴追求的东西不一样。所以才离开修炼的地方,到了这里。我想像人一样过普通人的生活。生老病死......” 白素贞虽有些不解,但也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也许这就是采因的道。不然为什么采因一个不足两百年的兔妖,身上没有一丝妖气,竟是满身的佛光呢。 “人各有志。我们也不强求。既然这红尘中相遇,那就先结伴而行吧。”说完,白蛇便对林琳和青蛇说起了此次来到红尘中的事由。 “三月三,西湖高处寻?下个月便是三月了。现在也不足一个月的日子。到时候就能找到姐姐的恩人了。” “嗯,茫茫人海终于有了一些眉目。了结了此事,我们姐妹便可以远离红尘一心修行。” 林琳撇嘴。“要是了结不了呢?” 刚刚还一脸美好憧憬的白蛇和青蛇都将视线看了过来。一脸的‘你是嘛意思’,看着林琳。 “白姐,你打算怎么报恩呢。是像那些戏文里唱的那样以身相许?还是给金子,给银子?帮着他成家立业?还有你的恩公若是个女人或是小孩呢?报恩的标准又是什么?我知道蛇都是要生蛋的。如果白姐看着那,呃,恩公长的好,人品好,再来个以身相许,将来总是要给人家留个孩子的,万一生下个蛋,怎么办?人类可是很讲究子嗣传承的。 下个蛋还不算太可怕,就怕生下半人半蛇的生物出来。到那个时候,人不容,兽不容,也怪可怜的。将来女的嫁不出去,男的娶不上媳妇,姐,亲姐,这一点你一定要考虑清楚呢。” 差点就要把许仙这个名字说出来了。林琳在心里悄悄地抹了把汗。 白蛇:“......”她说的好像真的很有道理。自己竟然无法反驳。 青蛇:“...管那么多做什么,先把人找到再说呗。” “是呀,小青说的是。我们还是先将恩公找到再说以后吧。当然,采因的话,我也会好好考虑的。” 林琳一耸肩,表示随便。突然看到她们所占的地方,还是那么个破败的地方。心下一横,又接着说道,“既然这样,我们总要有个落脚的地方。这仇王府衰败了数年。现在房契应该在衙门那里。我们先将房子买下来,然后找人修善吧。我有银子。” “买什么房子呀。就这么一处破宅子,我都住了好久。这里自然是我的。你有银子,我也有。你看?”小青说着话,直接不知从哪变出来了两锭银元宝,向林琳一抛,一脸的得意。 林琳接过,翻开底面。很好,上面就镀着四个大字,‘钱塘府衙’。“原来最近闹得那么凶的盗银案,就是你做的呀。青姐,你这银子,平时就这么往外花呀?这底下的字,你都不抹去吗?” 青蛇一听林琳的话,一脸的诧异。“咦,这底下有字?”一边说,一边又不知从哪拿出一锭银子,翻开看去。果然上面是有字的。 “是呀,官银都会刻字的。这可以证明这些银子的出处。将来就是丢了,也可以通过这些来便别。青姐,你在人间呆了多久了?怎么这些常识都不放在心上。你就是有本事,知道衙门抓不到你。可那些你花出去的银子呢。那些人挣的银子是赃银,本来就不容易,再摊上官司。怪倒霉的。” 小青被说的脸一红,有些个不好意思,不过转念一想,又笑了。“我就是偷着玩的。也没想着要花出去。所有的银子,都还好好收着呢。” “要不,还回去吧。”白素贞也是刚入世,虽然修行和道行都够深,但是还对人间的事情,仍有一些一知半解。 林琳摇头,“暂时先不用还。毕竟现在还回去了,估计也会被贫官收到自己手里。要知道这些当官的,就算是当初青姐偷了一千两,估计报损的时候,也会报上两千两。” 小青:“......”她怎么感觉自己的一场游戏,其实是给那些贫官做了帮手呢。 白素贞:“......”人间的官,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那现在要怎么办?”小青一下子就把所有的官银都倒了出来,在这废墟一般的仇王府正堂,白花花的银子就那么堆了一小堆。 林琳围在那里看了看,想道,“给我吧。我先收起来。以后,有个什么灾荒,咱们就用这笔银子做救济的费用。或是将来官府真的认真追究起来,我们再看看情况还回去?” 白素贞点头,“这样也好。” 小青一听这事有人接手,立马又恢复了生气。连忙摆手,“小兔子,这件事情就交给你了。办不好,吃了你。知道吗?” “...知道了。”吃,吃,吃,就知道吃。也不怕吃你一嘴的毛。 “我先去买房子,然后去人伢子那里买下人和雇人修宅子。这几天,你们是要找个洞修行,还是找家客栈?” 似是想到了什么,林琳又接着说道,“客栈人多嘴杂的,太闹哄了。不如去城外找个山洞呆上几天。等到三月初,你们在下来。我保证这仇王府一定收拾的漂漂亮亮的。” “哪需要那么费劲,咱们是妖精。几个幻术下来,什么不都办好了。” “可问题是那幻术都是自欺欺人。实际上还不是这么个底子吗?幻术要是能彻底的改变样子,以后都不会因为没有了法力,而保持原样。那我也认了。可问题是我们明明就是在这一片废墟上。睁着眼睛骗自己有嘛意思呀。” 林琳觉得自己是个大俗人,实在受不了自己明明呆在破败不堪的地方,却让自己想像是个干净的,华丽的地方。眼睛虽然看着是不一样的,但是心理却是怎么也过不去那个坎。 这种幻术,其实就是比皇帝的新装更高级一些罢了。那个只能骗自己,这个嘛,倒是能骗所有没有法力或是法力比较低级的生物。 这一点,不是林琳崇洋媚外,但是事实上魔法中的永久变形术就比这种幻术要好很多。她记得当初因为盗官银的案子,许仙再一次来到这里时,电视剧中可是表现出了这样失去法术后仍旧破败不堪的样子。 若是魔法,只要在最开始的时候,使用最耗费魔力的永久变形术,想来就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 “说真的。若是白姐将来真的嫁人了。然后就在这座宅子里呆到儿孙成人再离开。等到你离开的时候,这宅子岂不是还要变成现在这个破样子?” 反正不管白素贞和小青说什么,林琳非常的坚持已见。房子必须要去官府过户,下人也要买本地的人口,修房子也是如此。必须一是一,二是二。 说来这两只千年大妖,心性都是纯善的,也因此并没有因为林琳这个百年小妖的坚持而生气。反倒是真的听了林琳的意见,出去找了个山洞,准备清修几天。 林琳见此,心中也有了一些触动。她知道她不能阻止白素贞也许仙的这一份连观音大士都说的‘深情’。那么她也就只在这个陌生的时空里尽自己的一份心力。让他们的路不再那么忐忑。 虽然鄙视白蛇的眼光,但是不得不说,这也是一个成仙的好办法。 水漫金山,涂炭生灵。行医救病,造福无数。是非功过,谁又能说的清楚?不过,说真的,被关在雷峰塔下二十年,就可以得道成仙,为什么我感觉是一件占了便宜的事情呢? 两只大妖转身飞走了。林琳想了想,也拍拍走了出去。 仇王府位于双茶巷,早就空置多年。又因着小青曾长居于此,众人对此宅子都是避之唯恐不及,今见有人来此买卖,府衙书吏自是一番好言诉说。 “家主姓白,只一位小姐。从四川芙蓉城而来。想长居于此,特买上此宅。”林琳想到以后小青会给许仙介绍的说词,这会正好用上来了。 “你家小姐,怎么一个人来此?”那书吏在林琳送上了‘茶水资’态度更是相当的客气,一边将房子过于白素贞名下,一边对着林琳用魔法混淆咒弄出来的三张身份文碟进行户籍登记。 “我家老爷生前是位官老爷,官威赫赫。只可惜老爷和夫人早早地去了。家里只留下小姐一人。本来是要投靠舅舅的。后来得了信,说是舅老爷近年可能会一直驻守边防。那里环境恶劣,如何是我们家养在深闺的小姐受得了的。于是舅老爷便让我们家小姐先到钱塘暂居。等到舅老爷任期满了,再接到身边团聚。” 原来不但是位官家小姐,还有一位当大官的舅舅。书吏一听,便更加的殷勤和小心,“只不知这位舅老爷姓甚名谁?” 林琳说谎都不打草稿地笑了。“官爷,您这可是为难我了。主家的事情,再多了,可不是我能说的了。” 拿过书吏手中的地契,林琳欠了欠身,便笑着走了出去。   ☆、第82章 第八十二章 出了衙门,林琳正好与出门巡逻的李捕头碰上了。林琳向后退了一步,以示礼让。 “咦,你是哪的?我怎么没见过你?”李捕头天天在街上逛,再加上自小便是这里的人,所以钱塘县上下还真没有几个眼生的。 这年头狗仗人势的太多了。看到这人礼让自己一行人,那么身份地位上,也就不可能太高了。连大老爷的二姨太都能够不把那么放在哪里呢,更何况别人了。所以见此情景,李捕头很自然问了出来。 李公甫是个老油子,但是心地却不坏。平时爱听点好话,爱喝点小酒,吃点小炒。但是为人品性上,却是直得人尊敬的。 就以原著中,将小舅子的儿子当成亲儿子来抚养这一点,就不是别的男人能做到的。所以林琳对他的印象非常好。 “见过几位官爷。我是刚刚定居此地白家的人。双茶巷仇王府便是我家府上。” 原来是新来的,怪不得他没有见过呢。李公甫听了点了点头,也没当回事。然后便带着身后的衙役进了衙门。 这盗府银的江洋大盗还没抓着呢,哪还有闲功夫搭理新来的。 唉,一会儿又要挨骂了。 此时的林琳虽然心中敬重此人,但是这会儿自然也不会把李公甫放在心上。先将地契妥善收好,便去了之前从书吏那里打听到的,口碑甚好的人伢子家。 在那里买下了十名丫鬟,十名仆妇,十名小厮。以及厨娘,花匠等等下人若干。因为林琳要的人数非常的大,再加上她还要调.教得差不多的成手。所以可是难坏了那人伢子,不过也乐坏了她,毕竟林琳出手是相当的大方了。 除此之外,林琳又在人伢子的介绍下,买下了一房帐房和管家。 有了管家和帐房后,那么修房子和安排下人的事情,就好办多了。拿出一千两银子,做为启动资金,林琳便当起了甩手掌柜的。 说实话,这一千两在根本上是不够什么的,那么大的宅子,要修理起来,相当的费钱。但是林琳却是在之前就用魔法干了很多的事情了。 永远变形术,清理一新,初复如初等等的咒语下来,那个宅子其实就已经恢复了七.七.八.八。这一千两银子,做一些善后和买些帐布帘幔,下人衣服。厨房用具等等那也是够够的了。 ...... 也许是因为魔法的实用性和有效率,也许是大把银子在前面开路,二月末,整个仇王府,不,或者说是白府就焕然一新了。 前院正厅正堂,后院正房正院。绣楼两座立在后花园。临水轩窗,小拱桥。真真是厚重沉稳,富丽堂皇。又不失清雅,细致以及婉约。 正房正房,如果将来白素贞没顶住男色而成了亲,那就是他们的新房。而现在,林琳便将靠近正房的那座绣楼布置成了白素贞的闺房。 十个丫鬟,安排了四个在白素贞的绣楼。剩下的六人,两人在前院,两人在正房,还有两人是专门负责打扫她和小青睡的那座绣楼的。 仆妇也是如此安排。 既然当家做主的是她,那么她就不能让自己太亏着了。 真让她当下人端茶递水,下厨房烧饭,做春秋大梦去吧。 ...... 其他的,诸如小厮,花匠,采买等事,皆是新买来的管家在安排,林琳却是一点也不用操心的。 这一日,林琳将管家招了来,轻声吩咐道,“小姐这几日就要回府了。一切事务,便如之前安排便好。让绣娘做的衣服可都做好了?” “回采因姑娘,这些日子已经为小姐做了不下十套的衣服了。听姑娘说小姐喜白,衣服都是以白色为主,其他料子为辅。此时已经熨烫薰香后,送到了小姐的房间。另,姑娘吩咐的,小姐身边的青姑娘,绣娘也已经做出两套换洗衣服来,估计过两天便都得了。” 顿了顿,管家又接着说道,“因一直不知采因姑娘喜欢什么样的花色和颜色。绣娘们托老奴来问一声,也好紧着给姑娘做出来。” “我喜欢紫色的。跟绣娘们说,我的不打紧,可着两位姐姐来便好。她们出门在外的。对了,我说过,咱们府上不喜欢食蛇肉和兔肉的事情,别忘记了告诉厨下。还有,除了这两样,我也不吃狗肉,牛羊肉不吃炖的......” “您放心吧,一早老奴就吩咐下去了。保准错不了。”虽然林琳对外一直说自己和小青是白素贞的丫鬟。但是丫鬟能帮着买宅子,帮着买下人,帮着买管家吗? 所以,林琳不但给白素贞安排了身份背景,就连她和小青也都有了出处。 之前不是说莫须有的白家老爹是总镇出身吗?所以她和小青的爹,便是家将出身。因此在地位上,是仅次自家小姐一层的人物。 而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管家,或是整个白府的人,也都知道了这个白府的当家人是谁。谁是直接管着府中各项开支和生杀大权的人物。 “我要买地买铺面的事情,可有眉目了?”她空间里就是有再多的金银,也架不住个坐吃山空。不能节流的情况下,开源就是当务之急。 “城外有两百亩中等田,城东那边还有一百亩的上等田。至于铺面的事情,倒是有那么两家,不过地段都不是太好。” “先把那三百亩田买回来。至于铺面,先买下一家相对好一些的。其他的再看吧。耕地,还是少了些。再去打听打听。没有个一千亩地打底,阖家上下这么多人,还不都要喝西北风去。” 自古以来,开源都比节流更让人接受。节流节的是生活质量,而开源嘛,呃,则是改变别人的生活质量? “是。”管家一听这话,心里就有些好笑。真真是碰到了大主家了。一千亩地都当成打底的了。 ...... 三月初三,下晌。 林琳站在绣楼上,看着这一会儿晴,一会儿阴的天。摇头叹气。看来呀,再过不久,这白府就要有喜事上门了。 下了绣楼,让身边侍候的丫鬟去叫管家过来。 “今日小姐便会回府。现在打开大门,迎接小姐进府。” “今天?”管家诧异。 “嗯,我刚收到消息,就是今天。去通知厨房准备晚宴,通知小姐院中的下人,准备好小姐的换洗衣物。还有洗澡水也要备上。将前日高价买来的上好春茶也找出来。......青姐那边也是如此。万不可怠慢了。青姐不似我好性子,惹了她生气,当场就能要你半条命。” “是。”府中下人都是知道青姑娘和采因姑娘是自小跟随小姐的家将家的小姐。一身好武艺,比十个男人还要厉害。 没看见府中近日找来的那个家丁护院都是要经过采因姑娘的考核方能入府的吗? ...... 申时一刻。 远远的林琳便看到白素贞和小青相携而来,林琳示意家下人等放鞭炮和上前拜见。 只这一下,便将二人弄蒙了。 “欢迎小姐回府。小姐,洗尘之物已经准备妥当。请回绣楼洗漱,晚宴马上就好。”林琳上前半蹲了一下,便站了起来,笑着扶过白素贞的另一只手,笑眯眯地说道。 “青姐,你也回房间换身衣服吧。我让小丫鬟带你回房间可好?”说罢,不等小青反驳,直接一抬下巴,就有个长相清秀,看起来就很机灵的小丫鬟上来行礼。 “青姑娘,请随奴婢来。”小丫鬟侧身示意小青跟上。 小青看看林琳,又看看白素贞,白素贞轻声说了句‘你也去吧。’小青这才跟着小丫鬟走了。 与当过大小姐,官夫人,并时常在自己心里把自己当祖宗的林琳相比,小青和白素贞还真的没有被人这么侍候过。 ...相当的别扭。 毕竟她们俩谁也没有经历过脱个衣服,都有人在一旁围观,伸手等着侍候的时候。 ...... 白素贞和小青忍着不适,在林琳的安排下洗漱,更衣,然后坐下喝茶,等着晚宴的到来时,都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这就是人间大家小姐的生活?”小青喝着据说是今年的春茶,有些迷茫。 如果一个人类都比他们修炼千年的妖会享受生活,那么她们追求长生,追求大道的意义又都是什么? 小青突然感觉到这么些年,她...算是白在人间走一回了。 林琳早就挥退了下人,不然真让小青问出这句话,还不等让这帮子下人疑惑呀。 “可不是,小姐的身份是官家千金之后,家在四川芙蓉城。父母不在,有一舅舅在防疆驻防。你和我都是小姐家的家将之后,算是半个主子。在这府里,是一人之下,几十人之上。咱们这还算是简朴的呢,好多落魄人家的小姐,还一脚出,八脚迈的呢。” “巧了,我今天也对人说了小姐的身世,也是这样的。”难道这四川芙蓉城还专门出官家千金?不然怎么就那么巧呢。 小青哪里知道林琳这本就是顺着她说过的话,才开始往下编的。 “白姐,可找到你的恩公了?”一把破伞,当宝似的看着。这一会儿功夫还要放在眼前。真当别人不知道这伞有蹊跷似的。 听到林琳这么问,小青第一个坐不住了。“不但找到了恩公,还找到了相公呢。”小青不顾白素贞一脸的羞涩,将事情一板一眼的说了出来。 “小青,你讨打。”白素贞被小青的话,羞红了脸。 “是吗?那真是要恭喜了。不过白姐,在人间成亲可不只是点灯红蜡烛,拜个堂就是夫妻了。他还要走正规的手续,不然你们这个婚事就不会被人认可。这就跟聘者为妻,奔者为妾差不多的道理。” “快说说,说说。都有个什么讲究,咱们可不能让我姐姐吃了亏。”白素贞想问,但是羞于张口。可小青才不会不问下去呢。 “此时男女成亲,自然是要三媒六聘。一样一样的来。男人请了媒婆上门说亲,那是诚意。也是懂礼数。不然就是看轻了女方。媒人来个两次,咱们再应了。既显了女方珍贵,也能在谈话中知道一些男方的家事人品。或是这中间派人去查一查男方的品性,还有家里都有什么人。不然轻易的许了婚。那男人要是个家有妻妾的,岂不是白糟蹋了白姐的人品。” “这么麻烦?”小青听了啧舌不已。 这人类就是规矩多,不就是公的和母的要住在一起□□的事。这么一点事,弄得那么麻烦。 白素贞在一旁也觉得人间的事情,真是太麻烦了。 林琳将两人的神色看在眼里,叹了口气。“人这一辈子,是非常的短暂。所以做什么都希望能有个完美的开始和结局。对于任何事情的第一次都是万分重视的。而成亲,做为人生的一件大事,自然是不能草率了。” ...人与动物的区别便是,人类比动物更注重形式。   ☆、第83章 第八十三章 “那许仙,会来提亲吗?呃,我是说他会来取伞吗?”看到白素贞也有些不确定的样子,林琳突然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问。 “采因,你是没看到,那个许仙呀,我们分开的时候,眼珠子都不点落在姐姐身上,跟着我们回来了。”小青拿起一块刚才丫鬟上茶的时候,一道上来的茶点笑着朝林琳比划。 “...可是听你这么一说,感觉那个许仙不是有些个轻浮,就是个读书读傻了的读呆子。要是他只知道自己来,而不知道找冰人上门来,岂不是让人着恼。” “那有什么,他要是自己来,我们就把他打出去。什么时候等到媒人来了,再让他上门。” 林琳听小青这么说,都恨不得翻白眼了。“你就直接说‘哎,许仙,你要不是带着媒婆一起上门来,我就不让你进我们白家的门。’你是想让白姐成为天大的笑话吗?哪得恨嫁到什么程度才会如此呀?快罢了吧。这人要是来了,你交给我和管家办吧。不然,真能让你弄砸了。” 你弄砸了不要紧,然后弄得白素贞一个着急,自己出去会许仙。然后当天便成了亲。这算是什么事呢。 名不正,言不顺的。按着这个时代的话说就是无媒那个啥。 官盐当成了私盐卖,何苦让人瞧不起呢。 她来此一朝,还弄成原著那个样子,岂不是白忙活。所以呀,这个时候还不如不要让小青参与进来呢。 “你少瞧人了。我,” “小姐,青姑娘,采因姑娘。晚宴准备好了。请小姐吩咐摆在哪里?”小青的话,直接让门外的小丫鬟打断了。 采因在里面听了,便笑着问白素贞,“白姐,你们今天刚回府,我让厨房备了一桌接风席面,你看,是摆在绣楼的一楼,还是摆到正院去。毕竟那才是主人家应该居住的地方。因着白姐在人间是未出嫁的女儿,这才将房间安排在绣楼。” 白素贞想了想,决定将席面摆在楼下。林琳听了,高声吩咐门外的下人,下人听到,应了一声便下了绣楼。 片刻后,林琳请了白素贞和小青一起下了绣楼。绣楼一楼的正厅席面都已经摆好。安排在白素贞绣楼里的四个丫鬟,有执洗手盆的,有执毛巾的。还有拿着酒壶的。看得小青啧舌不已。 洗手后,采因便把下人们都又一次打发出去了。下人们因为早就得了林琳的吩咐,凡是她们三人或是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她们只管把茶水点心等物准备齐合下去便可,因此这个时候看到林琳挥手,便都悄声退去。 “以后一日三餐,都会有下人打点。白姐和青姐有什么想吃的,只管吩咐门外的丫鬟就行。她们就会去通知厨娘。还有要是有什么想穿的,想戴的,也只管吩咐她们,她们就会找管家去采买。对了,白姐,你们都是修了上千年的妖精,知道哪里有金矿银矿吗?咱们家现在花的都是我的私房钱。就算是有再多,也经不起坐吃山空。 前儿,我还让人买下了三百亩地,江南一年两季,倒是会有一些进项。噢,我还让人买了一个铺面回来。想着先装修一下,等到你们回来了,咱们再想想,拿这个铺面干点什么。不然家里这么多张嘴,天天都要吃饭的。” 听到林琳这么说,白素贞和小青都开始慢慢地想,她们知道的那些深山里,好像真有一些金矿银矿。 想到了,两人便说了起来。林琳一听,眼睛便是一亮,原来这招真行呀。连忙招呼两人用晚膳。 用了晚膳,林琳便又让白素贞去适应官家行金小姐的生活。而让小青带着自己去挖个金银矿。 天亮前,小青便带着林琳飞了回来。这一趟两人算是来了一个大丰收。 不过,小青也是个有意思的。她是真的不在乎这些金呀银呀的。所以竟然只是站在一旁一个劲地催林琳装金银。而自己却是一点也不拿的。 因为每个妖精都有自己的办法装东西,林琳也没有跟她客气,真真是敞开了空间使劲的装。 不过装的再多,也有装完的时候。这不,一个银矿,一个金矿就都被林琳装在了空间里。整整装了两个佛珠空间才算完事。 “有了这些金银,至少我死之前是不愁阿堵物了。” “你真的不准备修炼了吗?以你现在的道行。若是不继续修行,可能也就只有一百多年的寿命呢。” “对我来说,那就够了。”一百多年的寿命,她要是还不知足,那她还真的太贪心了。 住在她们绣楼里的两个丫鬟自始自终都不知道自己侍候的两个姑娘不在自己的房间。所以,林琳两人回来的时候,也都悄悄的。 林琳仍是保留了身为人类的基本习惯,睡觉。 而隔壁的小青,林琳就不知道了。谁知道蛇要不要在床上睡觉呢? ....... 许仙如期的来了。这一点并没有让林琳担心。倒是白素贞看着来到府里的许仙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请那位许相公到前院用茶。让大管家去做陪。”林琳按下要起身的白素贞和要去前面看热闹的小青。这才吩咐一直给白素贞梳妆打扮的丫鬟。 那小丫鬟是个有眼力见的,自然知道是要听谁的。所以行礼便退了出去。 “你们放心吧。这个时候,不是你们应该出去的时候。女儿家的矜持很重要。所以让管家应付他就可以了。想要问的话,我早就嘱咐过管家了。那许仙只要是心里有想法,自然会回去跟家人商量,如何来提亲的。” “你这死兔子,那管家能明白我们的意思吗?”小青与白蛇对视一眼,眼中都带一丝担忧。 “放心吧。这事交给纯人类,绝对万无一失。”这有啥不知道的,一个恨嫁,一个想娶嘛。 反正这种事情,走正规程序就对了。 见此,小青便也不再说话。只是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而白素贞坐在梳妆台前,拿着梳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梳着头发。担心之情,不用言表。 估计这里就只有林琳还能静得下心来,喝茶吃点心,偶尔在绣花撑子上绣上两针了。 少时,许仙离开。管家在白素贞的一楼求见。 白素贞刷的一下就站了起来。看到林琳似笑非笑的样子,又坐了下来。倒是小青不管不顾的,直接冲出了房间,奔着楼梯跑去。 林琳对着白素贞点了点头,然后也跟着小青下了绣楼。 刚下来,便听到小青不加掩饰的问管家如何。 “老奴看得出来,那许相公为人忠厚,又有些机伶。对着咱们家小姐也是倾心一片。老奴已经暗示过他小姐碧玉年华,待字闺中了。那许相公听了,欢欣鼓舞。言不及义的说是要回家请家姐遣冰人来提亲。只是,只是”说道这里,管家有些个犹豫。 “只是什么?别吞吞吐吐的,快说呀?”小青急的直接向前了一步,而躲在楼梯口的白素贞也有些个焦急。 林琳看到老管家这个样子,也就想到了他要说什么。于是不紧不慢的地接话道,“可是身家的问题?” 听到林琳一语道破,管家脸上一喜,连忙点头应是。“是,是。老奴刚才细细地寻问了一番,这位许相公,家里虽未娶妻,可却也是家无横财,自小随姐姐嫁到夫家。一直长到如今,仍是寄居在姐夫家里。不但如此,他虽有些个医术,但是现在仍是学徒弟子,并未出师。想来将来生活上,有些个艰苦拮据。” 老管家就没有好意思一直张嘴说将来许仙可能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了。 小青听到此,松了口气。“唉,你这老头,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吓我一跳。咱们有的是钱,又不是养不起他。” “可是,可是。”老管家觉得小青的话,有些个偏颇,可是又慑于小青说话时厉害的性子,不敢往下说。 “管家不用担心。咱们相中他的,也是这一点。咱们家虽有家财万贯,可家里却只有小姐一个人。舅老爷远在天边,自已都是有子女要管的人,如何顾的上咱们家小姐。找个家世简单一点的,将来也不会欺负了小姐。不是吗?” 管家一听这话,恍然大悟。可不就是这个道理。他就说嘛,面前的三位姑娘个顶个的精明,怎么会看上那么个人呢,原来是为了这个呀。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姑爷厉害些,精明些。他们这些白府的下人岂不是要难做。 “小姐的终身就在此一朝了。老管家可一定要上心。待到那个许相公家里请了冰人来,一切的步骤,一定要认真仔细,切不可让人小瞧了咱们家小姐。但是也不要太过为难许相公。毕竟他自小寄居,也不容易。聘礼什么的,咱们家也不差那点子东西。多了少了的,将来都是要给小姐当嫁妆的......。” “是,采因姑娘放心。这些老奴老理会的。保管让小姐风风光光的大嫁。” “嗯,小姐的婚事,让府里上上下下的人都精心些。待小姐出阁,每个都发三个月的月钱。管家尤为辛苦,我替小姐做主,独发你半年的月钱。” 管家一听,大乐。白府的月钱本就是这钱塘县属一属二的,刚进府不到一年,还能有这么多的赏钱,真真是大喜事。 “老奴代府里的人谢过小姐,谢过采因姑娘,谢过青姑娘。”其实管家心里也明白。通过这两天的相处,他们家小姐,或是说白府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其实都是采因姑娘作主的。 但是不管怎么说,有赏钱,这就是喜事。   ☆、第84章 第八十四章 且不说林琳带着白家上下如何收拾白素贞的嫁妆,只说许仙神思不属的回到家中,一时喜来,一时忧。 喜的是听到管家的意思,他心中的那位小姐待字闺中,并未许人。忧的是那姑娘的家世身份,又岂不是他这个穷小子配的上的。 还有这一次,他竟然并没有见到人。心中的失落可想而知。 “汉文,你这是怎么了?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你不是去那白小姐家中取伞了吗?伞呢?可是那白小姐不在家?”看到一进家的弟弟表情不太对,许娇容拿着针线笸箩,坐到了弟弟的身边,有些担心地问他。 就算是白小姐本人不在家,别人就不能还把伞了?那样的人家,还会昧下一把破伞? 直到这个时候,许仙才发现他忘记那把伞了。“白小姐在家,不过我没见着人。是管家接待的我。说了会话儿,我就把伞这事给忘了。回头我再去一趟。”也许下一次去,能见到白家小姐。 “我跟你说呀,今天早上你姐夫还跟我说呢。他在衙门里也打听了一番。你猜那白家小姐是个什么身份。”许娇容放下手中的绣活,起身给弟弟倒了一杯茶。 “什么身份?” 许仙早就听小青说过了白素贞的‘身份’,这一次去白家,更是对白家有了直观的概念。现在听姐姐这么说,也不过是随口一问。 当然许娇容也说不出什么来,不过就是衙门书吏知道那些事情罢了。但是许娇容面对自己一手带大的弟弟,还是知道一些他的心思的。 “虽然白家富贵,但白姑娘毕竟是没有长辈的人。想要嫁进高门大户,自身也没有底气。白家门坎虽然高了些,可你也不差什么。咱们家世代经商,爹娘去的时候,倒还有一些资产,姐姐都给你留着了。等到成亲的时候,聘礼给的足足的。还怕哪家姑娘不乐意。明儿,姐姐就请冰人去白府。若是同意了,咱们就抓紧把婚事办了。若是不同意,你也就别惦记了。该着不是你的缘分。你也别多想,咱们不试一试,又怎么知道人家姑娘不同意呢。” 为了让许娇容对白素贞有个好印象,林琳算是下了大功夫。许家左邻右舍的人家差不多都听说过双茶巷白家,有个心地善良,人美又贤惠的姑娘。 乐善好施,救济贫苦。钱塘县从二月份就开始施粥的寺院,就是白家出的银子。一来二去的,在许仙还没见过白素贞的时候,许娇容就满耳朵的白家姑娘了。 现在又见弟弟与那位白家姑娘在清明节有缘一见。自然是乐意让弟弟有个好妻子。 自来婆媳,姑嫂就不是那么好相处的,林琳提前做些准备,也不过是防患于未然。 ...... 许仙现在心里非常的乱,既想要请冰人上门提亲,又怕白家拒了这门亲事。许仙怕佳人无意,许娇容又怕一直眼高于顶的弟弟受到伤害。 正在姐俩都满腹心思的时候,白家的两个下人到了。 “我们是双茶巷白家的下人,我家小姐听说许相公自幼由长姐扶养长大。姐弟情深,甚是感动。我家小姐听说了李夫人的事情,很是敬佩。所以特意命小的送来些礼物,请李夫人千万笑纳。”来人非常客气,虽然只送了两匹衣料和一套首饰。但是看花色看成色都是非常不错的。 而且不等许娇容客气,白家的下人便告辞离去了。 礼物只送了许娇容一人,但是许娇容却是心里落了定。若不是白家也有意自家弟弟,又如何会送东西给自己呢。看样子,弟弟并不是单相思。 转眼打量弟弟,一表人才,相貌堂堂,知书达理,却实是难得的佳配。 “好了,这回你放心了吧。”许娇容拿着一根珠钗在头上比了比。这白家姑娘就是知礼数。 这种送大姑姐东西和送男人东西,给人的感观就是不一样的。现在许娇容就觉得趁着做晚饭前,先去前条街请钱塘县最有名的王媒波明天一早去白家提亲。然后再去买上两斤酱牛肉,晚上好好的庆祝一下。 礼物自然不是白素贞准备的,而是林琳一早就准备好的。要知道就以许仙在她心里那发黑的印象,她还真的不敢保证许仙能听懂老管家的暗示。 因着林琳在钱塘县打出了个好的开头,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 三媒六聘,礼数做得足足的。 有媒有聘,又有官邸出具的婚书。十里红妆,风光大嫁。 无论是人,还是妖,在人生大事上,都应该是光明正大,名正言顺。当初的许仙便欠了白蛇一份被这世俗认可的婚礼,今天...她愿意为她补上。 人生的每一个过程,都应该尽力去做到最好,以免留下一份遗憾。 ...... 许家是有老宅的,只是多年不住人,早就破败了。但是成亲的地点,既不能放在白府,当然就更不可能放在李家了。所以,许娇容着实是请了些人去收拾房子。在没有大价钱和魔力妖力的前提下,整个工程比收拾当初的仇王府还要麻烦。 不过好在紧赶慢赶的,好不容易在成亲前将那小小的许家老宅收拾了出来。 洞房花烛夜,有情冷水饱。小小许家老宅,还真的让白蛇的生活水平降了好几个档次。可第二天起床的白素贞,在许仙死活硬要给她画眉后,那股子甜蜜估计是吃糠也会甜到心里去。 当然,这样的日子一天两天还行。时间一长,别说白素贞还能坚持,可林琳和小青却是受够了要与人同居一室的不方便。白府那么大的宅子不住,却跑这小破屋子人挤人。隔谁心里,都不愿意。所以,经过一系列的协商,白素贞和许仙婚后的住处便被直接定在了现在白家的那座大宅里。 林琳买下来的那个地点不是太好的铺面,也变成了许仙的医馆。 虽然对于许仙的医术,林琳一直不看好。也曾经建议许仙能够再学上两年医术,再另起宝号。 不过林琳的坚持也不过是从两年变成了一年。 两人三月三见的面。三月底便确定了婚事,过了端午成的亲。然后第二年清明前后许仙便出徒了。 反正想到自己也会医术。白素贞会法术,就算是真的遇到什么难解的问题,许仙解决不了,她们两人也能顶上一时。 要是三人都解决不了,那就请换个庙拜拜去吧。 祈祷下辈子有个好身体。 ...... 都说只羡鸳鸯不羡仙。看着白素贞与许仙两人天天在自己面前秀恩爱,林琳也只能远远的避开了。 李公甫家隔壁的房子要出租。林琳听到下人说起后,便直接让管家去问了房主,卖不卖。 房主那里,只要银子给的足,还是愿意卖的。于是林琳便拿了银子,让管家买了下来,直接过户在自己的名下。三五不时的过去住几天。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白素贞与许仙成亲后,这诺大的白府,林琳突然觉得并不是自己的家了一般。 总有一种寄居于此的感觉。 没有盗府库,自然就没有了发配苏州的事情。 钱塘县是一个不小不大的地方,但是做为本地人的许仙,再加上有李公甫这个姐夫,日子倒是比在苏州的时候好过。 又是一年端午节,林琳要忙的事情,还是那么多。不过去年端午前,倒真是发生了一件大事。林琳每每想到都觉得自己的眼界太窄。 风波亭,岳飞父子就那么糊里糊涂的就给秦桧用‘莫须有’三个字给弄死了。而她呢,竟然还在想着多存点冰块好让白蛇和青蛇安全地度过端午节。 她果然...还是个小女人。 ...... 年年端午节,人都难过,何况是蛇了。 林琳用了大量的冰块,将白素贞和小青的住处团团围住。又用魔法物品刻了一些恒温咒给她们二人佩戴。 可就这样,那许仙这个吃软饭的,竟然还让人上雄黄酒来喝。林琳当场就气炸了。 这年头,自己作死,谁还拦的住他。 这样的男人,也就是白蛇还当个宝罢了。 所以说,女人一定要放宽眼界,见的多了,自然会发现这世上有比许仙更好的男人。可惜了,白活了千八百年,就眼睛脱框的找了这么一个耸货。 ...... “我说姑爷,你不知道你家娘子怀了孩子吗?怀了孩子的女人,饮食起居都要注意,你一个当大夫的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的不知道。这会了竟然还要让你家娘子喝酒,喝的还是雄黄酒。你安的是什么心?谋财害命,是不是太温柔了些? 你直接拿把刀,照着她的身子死劲的捅上几刀,那多痛快。你这天天在外面出诊,是不是看上了别的姑娘,想要再做一回新郎,不然,这心倒底是怎么做的,榆木疙瘩呀!” 本来这个孩子如果去年成亲早的话,早就来了。可是因为林琳的横插一杠子,整整比原著晚了一年,白素贞才怀上身孕。 当然可能出于剧情的不可逆转性,许娇容也晚了一年才怀上孩子。 听到林琳的指控,许仙觉得冤枉极了。“采因,你可不能胡说。这孕妇怎么就不能少量地喝点酒了。你看姐姐,就什么都没说。” “那是夫人不好下你面子。不过话说,今年在一起过节,感觉好像比往年更热了些。”小青头一回在端午的时候还留在城里。此时被热的无精打采,说起话来,都有气无力的。 去年这个时候,林琳直接将小青丢到了冰库旁边的密室里。而白素贞道行深,只要注意一些便不会有什么事。 而一天十二个时辰的冰盆一直就没有断过。就连会让人觉得燥热的绣嫁妆活计,也被林琳交到了绣娘的手里。 府中众人都只当小姐并非是江南人,所以不耐热。倒也没有什么稀奇的。 而今年因着都在钱塘县,所以白素贞便将李公甫和许娇容一起请到了家里。一起过节。这才有了今天这一出。 “你们北地的人,自然是不知道这江南的端午是最热人的。不过这府里可真是凉爽,用了不少的冰吧。”许娇容看着一旁摆着几座冰山盆景,觉得这还是她们主仆三人不习惯这里的气候的原因。 “姐姐有所不知,府里的事情,都是采因在张落。具体存了多少冰,我也是不清楚的。采因,你快来跟夫人说说。” 白素贞一副大家闺秀,贤良淑德的样子。非常的招许娇容喜欢。听到白素贞这么说,便转头对着林琳问道,“你们家这么多冰,可是怎么存的,咱们这里就是到了冬天也积不住冰的。” 林琳对许娇容就不会像对许仙那样不客气了,反倒是非常的尊敬。毕竟这个女人是个好人,心性不错,人也善良。若是将来白素贞躲不过雷峰塔,那么将来他们的孩子还要靠许娇容呢。 至于她?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她一个百来年的兔子精,估计能跑得了就不错了。还再跑回来抚养文曲星,岂不是自已往餐桌上撞? 老寿星上吊,活得不耐烦了。 虽然,她...也是真的活够了。 ...... “其实这冰并不难。不过先是用冰引子结冰。然后才渐渐多了起来。” “冰引子?”许娇容有些诧异,她只听说过药引子的,啥时候这冰也要引子了? 这今年的怪事就是多。   ☆、第85章 第八十五章 “对,冰引子。”林琳看到许娇容对这个感兴趣,便也不卖关子说了起来。 “我们从四川来的时候,带了一些硝.石。先让人将冰窖盖好。然后利用硝.石制冰的老办法,将以整个冰窖为基础,一点一点地先降低冰窖的温度,最后又用器皿将水送到冰窖里。硝.石加水,没多久,便是一地窖的冰了。又因为地窖在地深处,里面的温度又一直低,所以以后每年只要加些水进去,便能自己冻成冰了。” 许娇容这才想起硝.石的事情。因为到了夏天,冰都是非常贵的,所以许娇容从来没有买过冰。至于硝.石,那是整个夏季制冰都需要的原材料,就更不是一般人可以得到的。许娇容的生活里,自然是从来没有这东西。因此,也就没有想到了。 果然,有冰就是不一样了。 满屋子的冰盘,再加上装在大肚花瓶里的冰瓶,冰屏风。一阵夏风吹过,整个屋子竟然又凉爽了些。 当然屋中也被林琳弄了恒温咒和降温咒。 吃了一顿冷飕飕的端午宴。许娇容和李公甫在屋里屋外极大的温差下便被林琳用轿车子送走了。而小青这个热得不敢轻动的家伙,也让林琳用魔法送到了冰窖镇着。 冰镇青蛇,还能被她感激。也是让人无语了。 ...... 白素贞道行深,又没有喝酒。再加上所到之处都被林琳用冰盆降着温,身上,卧室都有恒温咒和降温咒的魔法道具。 这一回便是想要化出蛇形估计都要难了。 想到白蛇怀着身孕还到到处给许仙找救命的灵芝,林琳就想到臭揍一顿许仙这个不省心的玩意。 当然,还有就是白蛇对于许仙的纵容,也许林琳看不顺眼。 男人这种东西,是可以随便惯着的吗? ...... 安排好了小青,又一路送了孕妇白素贞回到房间,林琳这才揉了揉肩膀回到自己的房间。 回到房间,进入空间。林琳看着空间中的‘烈火神珠,时辰八卦炉,羊脂玉净瓶,神钧天奏乐图’这四样南蛮的贡品。想到了一年前一边张落白素贞的婚事,一边找了个时间去参加这个时空包拯的葬礼时,梁王对包拯不恭敬的样子。心里就气不打一处来。 那个又黑又硬的老头,这辈子虽然得罪了不少人,但是却也为这个国家和国家的人民献出了自己的一生和心力。 ...虽然这里并没有展昭,也没有白玉堂。 当然也是因为此,在没有展昭在中间的情况下,林琳对于包拯还是蛮喜欢的。 ...呵呵,其中也不排除林琳知道包拯死后会成为阎君的事情。 原著中盗了四宝的是小青,可这里却是林琳。林琳不但盗了四宝,还将梁王府的库房倒了个一干二净。 将所有的银子都弄成一两或是半两大小。然后挨家挨户的给那些贫困的人家送过去。然后又印了数万张的传单,上书梁王府库房被盗,下面又列有库房清单。 ...可想而知,事情闹得极大。 第二天,还不等梁王父子有所行动,宫中的皇帝都有听闻,于是特意招了梁王父子入宫觐见。 这事闹大了,单子上除了那四件南蛮的贡品外,还有其他各地官员以及其他番邦献给皇帝和朝廷的宝物贡品。这种事情梁王父子自然是矢口否认了。 梁王府从未失窍,怎么可能有那些东西和钱财呢。 也因着此事过了皇帝的眼,又加上梁王府在朝廷上的其他政敌,梁王父子只能投鼠弃器,暗地里不管如何,明面上别说是追查库房下落了,竟是只能强颜欢笑的当做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莫须有’的事情。 无论是谁人来问,梁王一家三口都是“我们府上,从未失窃,也没有丢过一件东西。” ...这一年,除了岳飞父子感受了一回‘莫须有’外,下半年梁王父子也步上了后尘。 前者可悲,后者可喜。 ...... 此时的林琳,对于自己频频干涉白素贞想要许仙出人头地的事情,并不后悔。 枪打出头鸟。许仙还太年轻,本来就没有多少行医的经验,勉强将他拱到高位,于人于自己都不是好事。 没有三两三,何必上梁山。将许仙架起来,并不是真的对他好。人生是需要满满充实的过程的。许仙的人生并不应该是白素贞安排好的通天大道。 ...那要是真的行的通,林琳发誓,以后的岁月,别管是蛇还是蟑螂了,她都会去救一救的,有机会要救,没机会也要制造机会去救。 这开了外挂的人生。 特别幸运的是钱塘县不比苏州地广人多。又是许仙的老家,在这里,还真的没有电视剧中的那些苏州大夫没事找事的给许仙下绊子。 白素贞说是在帮许仙立足,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许仙的自信心,让他没有主见。这一点,对于一个大夫来说,是致命的。 他会让大夫在看病的时候,变得更加的犹豫不决,进而延误救助治的时间和诊断的准确性。 在林琳将这些说了出来后,白素贞虽然有些失望,但还是听了进去。至少真的做到了这个时代对女人的要求——相夫教子。 只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 本以为会出现在苏州的那个蛤.蟆.精王道灵竟然会出现在这小小的钱塘县。 真真是始料未及的事情。 在不久后,大多数的钱塘县百姓都出现了时役的症状。 能根治的人,竟然是那个王道灵,而小小的一瓶药,竟然需要一两银子。真是让林琳不知说什么好了。 这么贪财的妖精,也没谁了。 “青姐,你修炼的功法,可不可以吸走别人的修行功力?”这一日林琳想到了一个办法,便去找了小青来问话。 小青点头,“当然可以了。也就是你这么点的道行。所以不会罢了。超过五百年的妖精都会这门本事。真是少见多怪。” 小青的大家小姐日子过得非常的舒服。已经有段日子不想着找五鬼的别扭了。这不,天气渐凉,小青就又生龙活虎了。 “白姐有孕在身,不宜劳累。我们把那个蛤.蟆.精抓住。你去吸干了他的道行。只留下一百年左右的功力,怎么样?” 林琳的计划是先把蛤.蟆.精的功力吸出来,然后不足百年的功力也根本不足以他维持人形,将他丢到深山里自去修炼,然后她们再把那些解药挨个药入水井中,岂不是比让许仙出头来的稳妥。 要知道,就算是他们真的像原剧中出面首告蛤.蟆.精害人,但在一些阴暗的人心里,也会想到许仙在这件事情中所获得的隐形利益。 小青对于林琳的主意,非常的赞同。能白得数百年的的功力,这样的好事,她怎么可能会放过。不过, “我说小兔子,你有什么办法抓住那个蛤.蟆.精?” 林琳一笑,并未回她。她能说什么,说她要用魔法还是靠着一身佛光写出来了马家驱魔符咒? “我调查过这个王道灵,正经有不少女弟子呢。”林琳挑眉看向小青。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美.人.计?”小青拍桌而起,有些恶心。“要去你去。我才不去了。他什么东西化的形,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 “欲擒故纵嘛。只要吸引住他的注意力,我就有办法制住他。到时你在出手吸他修行。”顿了顿,林琳笑得不怀好意,“你不是只想着占便宜,而不想出力罢?”这事上哪有那么好的美事。 被林琳心中心事,小青难得有了一些窘迫。不过也只在一瞬间,便又理直气壮起来。微抬下巴,刚要张嘴说些什么。林琳便又说道, “我这劳心劳力的是为了什么呢。既然你都不愿意为即将到手的数年修行使劲。我一个啥好处都没有的人,着什么急呢。” 说罢,林琳便唤了下人打水洗漱。将小青晾在那里。小青看着小丫鬟又是端盘洗脸,又是倒洗脚水的忙碌,心里也有些个不是滋味。 不过是不足两百年的小兔子,竟然还在她面前装上乔了。 待到林琳收拾妥了一切,小丫鬟也出去后。小青眼珠子一转,便想要吓吓林琳。可林琳早就防着她呢。又如何不知道她想要干什么。 正好林琳也想要杀杀小青的气焰,天天要威胁吃掉她,也不嫌咯到牙。于是握手成拳,心中默默念起佛号,待到小青将自己的人脸转变成蛇头时。林琳趁她张嘴之际,一掌拍了出去。 林琳做为人的时间太长了,她深深的记得打人不打脸的规矩。所以翻身拍掌时,是对着头以下的地方打的。 也因此,才没有对小青造成太大的伤害。 林琳也是直到这个时候,才发现佛珠不但可以驱邪。若是念着佛号打在妖魔身上,就跟刻了纹身一样。那就永远的留在了妖魔的身上。 幸好林琳手上有分寸,不然真的拍到她的脸上,岂不是要落下一圈的印迹。永生永世消不了了。 ...毁容之仇,那也是不共戴天的。 “啊!”被突然出现的佛力打着退货的小青,忍着剧痛望着半坐在床上的兔子。 被林琳伤着的小青,满脸惊骇。 什么时候,在她眼里就只能劳役的小兔妖,竟然有可以伤她性命的本事了? 那一掌,轻飘飘的。看起来没有什么修为和内力。但是被那一掌拍到的小青,却是知道它对自己的伤害有多重的。 它在吞噬自己的修为。这一下,至少损失了五十年的修为。 看着床上面无表情看着自己的小兔妖,小青这才算是明白了,什么叫艺高人胆大。 没有保命的手段,竟然还敢在她们两只蛇妖身边久呆。 是她想左了。 看着无害,其实最能伤人性命了。 “会叫人的...不会咬人?”小青想到了人类经常用来形容现在这种情况的话,可是一时间竟然记不起这句话是怎么说的了。 林琳:“......”那句话是形容她的,她是不是可以选择不告诉这只没有常识的小青蛇?   ☆、第86章 第八十六章 无论是人类世界,还是妖魔鬼怪的世界。只要有实力,有本事,那么就是可以说话的那个人。而没有实力的,或是实力不如人的,就只能是那个听话的了。 这一番无声的较量,林琳算是出其不意的小胜一局。 因此,对着那只癞.蛤.蟆使用美人计的,便是小青了。 小青虽然满心不愿,但是想到这事的最大受益人是自己,那在受益前付出点力气倒也是应该的。 谁让这天下就没有白吃的午饭呢。 ...谁让她没有吃白食的本事呢。 那只狡猾狡猾的兔子。 ...... 这一日傍晚,林琳与小青只跟白素贞说了一声要出去,便离开了府中。倒是许仙看了一眼两个一直非常有个性的小姨子。有些个纳闷。 “小青和采因都这个时候了,还要出去?两个姑娘家家的,别再让人欺负了。”将一颗酸梅子自小食碟中用小银签插了出来。一边递给自家娘子,一边不解地问她。 白素贞不在意,不过相公在等着她回话,白素贞倒也没有多说,“相公不必担心,小青和采因都是家将出身,护卫我从四川来到钱塘,身手了得,再没人欺负得了她们。我猜呀,估计又是嘴馋了,想要出去吃小吃了。” “怪不得连晚饭都不在家里吃了呢。哪天咱们也出去吃。”小青和采因都是闲不住的,经常出去到街上吃一些小吃。这一点,许仙也是知道的。所以听到自家娘子这么说,也只是笑了笑,不在理会。 “好,相公作主便好。” ...... 话说走出府后的两人,避着人群来到了那王道灵的暂居之所,四下无人,小青一个转身身上的碧绿衣裙转眼间就换成了桃红色有些个暴.露的衫裙。 “为了百姓的安康,为了数百年的功力,青姐,拿出你蛇妖一族的本事来,我看好你噢!”林琳也换了一身方便打斗的衣服,然后又穿上了一件隐形斗篷。 “喂,你想吓死我是不是?我还没有被那个癞.蛤.蟆恶心死,就要先被你吓死了。快把头也收到你那个斗篷里去。”身体全部隐在斗篷里,只有一颗人头露在外面。感觉就像是飘在空中一般,没得让人惊惧。 林琳呛了她一句,“得了吧,装什么良家宅女。当初要不是我,你们还在那个跟鬼屋差不多的仇王府里自欺欺人呢。真以为施了幻术,骷髅就不是骷髅了?” “好呀,竟然敢这样跟我说话,是不是真的以为我收拾不了你?” “光说不练假把式,你还是先对付了里面的那只,再来说我吧。可以告诉你。就算是不用这个美人计,我想要弄死他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若不是看你道行太浅,年年端午都维持不住人形,我才懒得这么费劲巴拉的做这些呢。” 林琳这话,倒不全是真的。但也不算是假话。 她身上实在是太多的杀人越货,呃,不是,是保命的宝贝了。就算是生耗,也能耗死他。不过弄死他是简单,但是如何废物利用却是有些难。 小青的道行是真的浅。林琳也是希望能给她一些帮助。就算是将来真的对上了法海,两个白素贞,应该比一个半白素贞更有胜算吧。 “哼,”小青也白了林琳一眼,推开了面前的门,走了进去。 两敌对阵,首重机智,胆量。若先气馁,便已经输了一半。小青被林琳激将法弄了进去。一副英雄就义的样子,看得林琳好笑不已。 好吧,她承认弄出个美人计来,是她有意戏弄小青的。可是这小青,也是真的很可爱。 有情有义,娇蛮又不失善良,天真又不失帅性。难得的一个让林琳打心眼里喜欢的妖精。 倏忽,一声尖叫自院里传了出来,林琳心下一紧,连忙奔了进去。 原来是那王道灵竟然色心大起,一下子就撕坏了小青的衣袖。 一段雪白的膀子就那样露了出来。王道灵两只眼珠子转都不会转了。傻傻地看着面前的春光。 林琳穿着隐身斗篷,以轻身咒慢慢地靠近,终于在魔咒的有效射程内,一个定身咒,再加上一个石化咒,彻底地在小青炸毛前将王道灵解决了。 “你怎么这么慢呀?”小青连忙将身上的衣服换了回去。 “我的姑奶奶,我要是进来早了。能这么轻松的制住他吗?别废话了,快动手吧。省得吃不上晚饭,连宵夜都吃不上,直接奔着早饭去了。” 小晴上下狐疑的看着林琳,“嗯,为什么我觉得就算不用美人计,你也可以收拾的了这只呢?” 林琳听啦,只是耸耸肩,“你想多啦!”嗯,我真的没有故意戏弄你的意思。 事情到了现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小青现在拿林琳没有办法,只能将浑身的火气都冲着王道灵发去了。最后一发狠,竟然只给王道灵留了五十年的修行。然后又指使五鬼将连人形都不能恢复的王道灵远远地丢到了山海关外。 如果没有天大的机遇,王道灵想要再化成人形,估计也要再等百八十年了。 小青在吸收功力的时候,林琳便将王道灵的住处摸了一个遍。将那些解药都收了起来,当然,林琳是个有收藏癖好的。所以连着解药,那些毒.药也被林琳收了一大包。 找到王道灵收的那两个道童,逼问出了都有哪些水井下了药,然后带着解药挨个井里解毒。 等到林琳回来,正好看见小青打发王道灵的兽身。 吸收了那么的功力,小青虽然有些想要跟林琳比试一番,可是现在却只能压下这种想法,回去慢慢炼化。 两人踏着夜色,身法极快的回到了小绣楼。到了小楼,两人才相视一笑,各自回了自己的房间。 在现代,男人间都有一起抗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下过乡,一起分过脏的革命友谊。想来女人间也是一样的。 这不,这一夜,无论小青服不服气。但是对林琳的感情却是更深了。 好姐妹,都是一起坑过人的。 ...... 一场在钱塘县百姓看来突发的一场时役,就这么无药而愈了。百姓都是稀里糊涂的。倒是白素贞知道了前后事情,只能摇头笑笑。 好在除了那个作恶的王道灵,别人都没有什么太大的损失。而小青竟然还多了数百年的功力,认真算下来,跟她自己也不差什么了。 想到自己下凡时发下的宏远,白素贞是真的有些愧对小青这个姐妹,于是白素贞又开始想到了姐妹们的终身。 在白素贞看来,采因是兔妖,本身并无多少毒性,再加之采因一身的佛光普照,想来就算是成亲,也不会出什么岔口。 但是小青则不是这样的。 她毕竟是千年毒蛇。一身毒气岂是凡人可以消解的。 白素贞想起当年下凡前,真武北极大帝曾经赐了她一颗解毒仙丹。才将她全身毒气消掉。 以前没有办法,现在凭白多了数百年的功力,想来也能够更好的控制体内的蛇毒了。尤其是白素贞最近观察小青,小青体内的蛇毒竟然在渐渐的消逝。 尤其是因为被林琳拍了一掌,所以小青身上的蛇毒,竟然消了一大半。想来长此以往,小青身上的蛇毒就会不药而解了。 其实白素贞不知道,林琳一直在用魔药中的解毒魔药和从梁王府中带出来的羊脂玉颈瓶中的水给小青服用和洗漱。虽然过程复杂了些,时间慢了些。但是谁让小青没办法得到一颗毒仙丹呢。 不过想到这里,白素贞又觉得既然小青是一定要陪着自己在这红尘中走一遭的。那何不一起度这情劫。待百年后,也可一起修行飞升。 这一下,白素贞久不操劳的心,也跟着操起来。 尤其是最近总有人上门来为小青和采因说亲。 白府这三个女人,在这小小的钱塘县还是非常的有名的。 虽然名为主仆,但是整个钱塘县虽不知道道她们三个是姐妹情深。而且人家也不是正经的下人,而是出身家将之家。在普通人看来,那也算是半个官家小姐呢。 虽然三人的家人都不在了,但是这样的家庭出身的姑娘,自然是一干有儿子的人家求娶的对象。 再说说,三人在钱塘县众人眼里的印象吧。 三个女人都长得非常漂亮,一看就是那种教养良好的家庭出来的姑娘。 白家正经的主人白素贞温柔贤惠,对人从来都是不笑不说话,心地善良经常在自家的小诊所里和自已夫君进行义诊。 排行老二的岑碧青,娇俏伶俐,神采飞扬,武将家的姑娘,身形矫健,武艺非凡。一看就是好生养的。...就是脾气急躁了些。 到是排行最小的林采因,竟是管家理事,样样来得,听说府中上下都是她在操持。正是众位婆婆心中的好儿媳人选。 城南张家的老夫人就有些个不知所措。按理来说,她应该向采因提亲。可是又想到自家儿子的性子。她又觉得找个厉害的媳妇将来他们二老百年后,也不担心儿子会被人欺负。 小青率直坦然,娇憨可人。两相比较起来,林采因的心思就要深得多了。 千百年的婆媳大战,做婆婆的自然要选一个一看就好对付的儿媳妇了。于是在小青还没有见过张玉堂的时候,张家老夫人请来的媒婆就到了白素贞的面前。 白素贞恰指一算,便知道两人有一段姻缘。想到那张玉堂本是上界的捡香童子,因为那一笑,便被贬下凡间。 也应该是两人的缘份了。 “姐姐先不要应下,我要先看看那人再说。”说到自己的婚事,再爽朗的性子,也有些扭捏。 小青撇下白素贞和林琳,一个蹦跳就跑回了自己的绣楼。 看得白素贞和小青好笑不已。 “采因,你有什么打算?”   ☆、第87章 第八十七章 早就在白素贞张落小青婚事的时候,林琳就知道迟早有这一问。她心里也有些想法。只是这个世上,一直到现在,也没有见过哪个让她心动的人。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缘份还没到吧。”在这个时间段,能被林林看在眼里的雄性,就只有法海和金钵法王了。 只是这两个雄性生物,林琳实在没眼缘。一个秃驴,一个黑.社.会。林琳觉得自己还是不能自甘堕落的。 “你一直都有自己的想法。从决定不修炼,决定在这红尘中走完一生。我就知道,你是个有大主意的。这一点,你比懵懂的小青要让人放心。” “你与许仙的这一世情缘,既然是在观音菩萨那里备了案。那就好好的过日子吧。千万别让有心人抓到话把,不然好好的一世情缘再起波澜。” 白素贞点头。她积德行善,除了本性如此,也是为了一份善缘。“说起这个,之前大姑还说要指腹为婚呢。当时因着钱塘县发生了时疫,这才打断了。你说这门亲事怎么样?” 在白素贞心里,林琳算是个人间通了。一些人间的人情.事故,事俗律法,白素贞是一知半解,小青是懵懵懂懂,唯有林琳算是精通的。 尤其是对人心的把握上面,更是精准极了。就好比王道灵的事情,白素贞就想要借此为夫君许仙牟个好处。可林琳却能看出这件事情隐藏的危机。 “说真话,我倒是觉得这门亲事,不算是好亲。且不说两个孩子血缘太近,容易骨血倒流。只说结亲是结两姓之好。两家人本就是至亲,何必如此再亲上加亲呢。而且也没个亲戚帮衬不是。”顿了顿,又笑着揶揄她, “父母亲是自由恋爱,虽然也有着前世报恩的纠葛在里面,但是不得不说,是有了情谊,才会结成了连理。不然白姐能报恩报到这份上?”挑眉笑着打趣,“虽然世人都讲究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将来你儿子要是遇上了心爱之人” 其实林琳最怕的都不是这些,而是在她的想法里,将来许仙的半妖半人的血统儿子和外甥女成亲,一定会生出畸形儿的。 白素贞听到林琳的话,心下也思虑了一番,想着还是等孩子将来长大了顺其自然吧。若到那个时候,两个孩子有情,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也是一段佳话。 ...... 这一边两人还在说着家长里短,而小青在那一头,直接到了城南的张家。张玉堂拿着本书,在那里想着数日前有着一面之缘的青衣姑娘。 灵气逼人,娇艳俏丽,顽皮可爱,狡黠慧捷,既有南方女儿的心思灵动,又兼北国女子的率直坦然,让人见之难忘。 “嗨,呆子,再往前就要掉到湖里去了。”真是个呆子,小青倚在一颗树下看着面前的男人。心里有着说不出来的呆气。 “姑娘,怎么是你?”张玉堂看到来人,满目惊喜。 “怎么不能是我?你娘让人到我们家来提亲。我都还知道你长的是圆是匾。当然要来看看。喂,你见过我?” 张玉堂听到小青的话,心下狂喜。 这真是亲娘。 拱手行礼,“是,那日在迎宾楼外,曾与姑娘有过一面之缘。小生还不知道姑娘芳名?”顿了顿,张玉堂才想起要问小青来此的目的。 小青掐腰,“说你是个呆子,你还真呆下去了。好了,我已经看完了。那我走了。”这人看起来还很顺眼的。呆呆的蛮可爱的。 在府里一直被姐姐和许仙秀恩爱。所以对于夫妻生活早就已经从最开如始的不以为然到现在的期待了。尤其是来之前,姐姐卜算到的,自己与这个呆书生还有那一段情缘。心里也就接受了这一桩婚事。 尤其是人家好好的一个上界的捡香童子,就因为对自己笑了笑,就被贬低下凡,也怪倒霉的了。 自张府回来后,小青便总是一个人或是发呆,或是低眉傻笑。林琳见此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悄悄地吩咐人去准备小青的嫁妆去了。 小青虽然没说什么,但女儿怀春的样子是表露无疑了。白素贞自然也是明白那种待嫁女儿的心情。在张家请来的媒婆再次上门时,便同意了小青与那张玉堂的婚事。 而自从小青知道婚事被定了下来,倒是对去见张玉堂有了难得的羞涩。可是有些事情,却是一定要说个明白的。 “喂,呆子。我可不会拿针绣什么花。你要是想要我给你绣什么荷包,可趁早换人吧。”天天被人逼着绣嫁妆,绣荷包的。小青早就厌烦了。正好今天监工头采因大姐大下班早,小青才有功夫出来逛逛,喘口气。 这一逛就逛到了城南,然后就跳了进来。 小青与张玉堂这间小儿女亲亲我我。白素贞与许仙又在抱着肚子展望未来,最后弄得林琳一个孤家寡人只能拿着玉萧,站在花园里吹着碧海潮生曲。 “什么人在那里?”花园里竟然还有别人,一瞬间林琳便警惕起来。 “阿弥陀佛,老纳法海。”暗处一老么卡擦的老和尚带着法器走了出来。 “你是法海?道友此来,是来要回那六颗金丹的吗?还是还你当年捕蛇取胆,造下的孽债?”林琳说话总是打人脸,此时虽然有意避开这一情况,但是一张嘴,还是让法海尴尬了。 “阿弥陀佛,道友此言差已,老纳此来并非如此。只是途经此地,发现这里妖气冲天。故而前来查看。只是不知道道友如何知道老纳的?”而且还是那么多年的旧事。 法海站在这里也有一会儿了。听着面前的兔妖吹出来的萧声,竟一时分不清面前的兔妖了。 那满身便是黑夜也无法遮挡的佛光,还有萧声中大开大合,大彻大悟的世间道理。这让法海一时间也摸不清林琳的来历。 “佛祖每一个佛途都要经历一场人间轮回。凤凰每五百年都要涅槃.欲.火重生。世间事,人,佛,仙,妖,最怕的便是一念成痴以及...过执成魔。”林琳说了一段装逼格的话后,看到法海真如自己之前想的那般...懞了。 她就知道她身上的佛光,再加上兔妖的身份,可以让法海看不清她的来历。 “那白蛇经观音大士指点,来此报恩了结这百年的世俗之事。青蛇与上届下凡的捡香香童子虽然也是一段夙缘。但两人毕竟是妖类。虽有真武北极大帝赐下解毒仙丹,但一日未得道,都极有可能引发妖性。我佛慈悲,佛旨谕言。我会一直镇守在此。直到尘缘尽了。” 自古以为都是官商勾结,官匪一家的。做贼的喊抓贼,林琳今天也是如此的豪赌了一把。就是不知道法海信不信了。 “还不知道友是?”您老是谁呀?这估计是法海在听林琳这段话时,心中最大的想法了吧。 林琳轻轻摇头,笑得一脸的圣洁。“...佛曰‘不可说’。不过你此时倒是可以把我当成——兔妖”。 “哈哈,道友说笑了。”除了这话,法海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不瞒道友,那白蛇下凡,还有一项重要的使命。所以,道友与那白蛇之前的恩怨纠葛,不妨等到他日道友与那白蛇一起证道之时,再行讨还。”在电视剧中,林琳实在看不上法海的为人。 都说出家人不打诳语,但是法海在分离许仙和白蛇这件事情上,却是没少打诳语。原著中白蛇救夫心切,这才引起水漫金山之祸。 但这责任,白素贞有七成。这法海便有三层。 苍天不仁,但苍天也有其怜悯之心。人间的事情,皆是先以因果而起,再以因果而灭。其实说正经的,若不是水漫金山的事情,法海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出师有名。 心黑手狠,不下土匪呀。 “证道?”法海一听,有些怔。 林琳点头。“是的,证道。你与她本是下一批成仙之人中悟性最高的。但愿他日,可以在三十三重天外,再与道友相聚。道友若是想要停留,西湖畔的雷峰塔倒是个好去处。”林琳坏心眼地想要让法海也感受下雷峰塔内的幸福生活,于是继续忽悠着。 “多谢道友指点迷津。”法海看着一脸真诚的林琳,真心道谢。 林琳知道多说多错的道理,于是露出一脸高深的笑容后,便又吹起玉萧,示意法海谢客了。 法海念了一声佛,便如来时那般消失了。 林琳今夜能够成功忽悠住法海。其实还是要归功于林琳身上的矛盾特质。 一个一眼就能看出修为的兔妖,竟然还有着深厚的佛光护身。这样矛盾的个体,才是让法海心生动摇的根本原因。 然后,又在第一面的时候,说出了那些前世与今朝久远的纠葛。这一点,又如何能不让人相信。 满嘴的观音,佛祖,真武大帝。又是证道,又是装格调的。虽然没有大道行和修行。但是没有现代走一朝,没经过现代多种多样的骗子洗礼的法海,还是天真了。 亲,你真的太天真了。 咱们的目的不是忽悠瘸他,而是忽悠傻他。   ☆、第88章 第八十八章 看着法海离开,林琳心下一松。萧声就变了个调。林琳皱媚,连忙借此换了一首曲子。就怕让那个法海再吹出不对来。 直到又吹了两首曲子,林琳在发现附近是真的没有任何人时,才真正的放下了心神。 忽悠走了法海。林琳觉得当务之急,还是要叮嘱一下白蛇和青蛇的。总要心下小心一些,才能够避免那些悲剧。 林琳说实话,没有去苏州,她也不知道白素贞肚子里的这个男娃,是不是文曲星。若是的话,那还好,毕竟是文曲星之母。若不是,那真的要缩着尾巴做人了,毕竟出了事,可就没有做状元郎的儿子‘劈山救母’。 将玉萧收起,林琳转身回房。刚到绣楼下,就看见小青一脸喜色的自外面跑回来。林琳摇头笑了笑。突然没了打趣她的心思。 曾几何时,她也如小青这般。 可是人生太长,经历的又太多。早就失了最初的那份心情了。 但愿小青能够一直如此。 不知人间疾苦。 ...... 第二日,将法海来过,以及各中细由都一一道了出来。那之后,就算是有些骄傲张扬的小青,心里也有了害怕。 行善积德,修桥铺路。施粥义诊,劝人为善。一时间三人的善举,竟然是十里八乡都有耳闻的。不说那些受到恩惠的黎民百姓,就是一直关注白素贞的观音大士在白素贞遇到困难的时候也多有相助。 等到白素贞产下文曲星时,法海就更不敢轻举妄动了。人家一没作恶,二没犯奸。又是文曲星的生母。本来还有一丝的不甘,也只能暂时放下了。 心中对于林琳的身份更是讳莫如深了。 那位道友所说的大使命,难道就是诞下文曲星? 哼,确实是个大造化。 心中耿耿于怀当年那几颗金丹的事情,法海知道自己这是还没有放下。长叹一口气,继续念起经书来。 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瞋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时间如梭,白驹过隙。一转眼起名为许仕林的白素贞与许仙的儿子,已经过了满月。而小青的婚事也提上了日程。 小青对于能够早一点成亲,心情是非常的期待的。明面上,是受够了采因列的那个婚前培训课程表。其实心里面,对于能够和那个书呆子日日相对,也是瞒期待的。 原著中,林琳就觉得张家的父母对于门当户对非常的讲究。所以,林琳便想着要把小青的嫁妆置办的丰丰厚厚。婚礼弄得风风光光的。 在成亲前,林琳还特意去了一趟京城,找了一张空白的圣旨,在那上面用皇帝老儿的笔迹,写下了一份祝贺新婚以及赏赐文书。 圣旨的日期就写在了月前。 林琳是在成亲前最后两天去的张家。当时林琳是坐轿子,带着下人家丁一起去的。她和小青在白府是同等的身份。她的排场若是小了,一定会被人小瞧了去。小瞧了她不要紧,但不能让张家人小瞧了小青。 所以带着排场去,是非常有必要的。 到了张家,林琳避嫌并未见张玉堂。而是要求避开下人,单独和张家老爷夫人说了两句。拿出那张盗版的圣旨和一盒子紫水晶首饰出来。 “青姐的身份,并不是那么单纯的家将遗孤。但是具体的我确是不能再说了。”指了指圣旨,“这东西,就留在张家。而那套首饰”林琳又指了指圣旨一旁的紫檀木雕盒,“这一套首饰,是贵人送给青姐的,还请张夫人在敬茶的时候转交青姐。青姐并不知道她自已的真实身份,以及这个中曲直。还请张老爷和张夫人能够保守秘密。” 青蛇的性子太直了,也太真了。林琳真怕她受不了这内宅后院的生活。再在不知不觉中吃了亏,暴露了身份。 ……话说为什么她要操心这千年蛇妖在婆家的生活呢? 张家老爷和夫人看到圣旨和圣旨的日期都惊了。等到再看到那套首饰时,张家夫人连忙收起想要给儿媳妇下马威的念头。 这么一套首饰,不但是价值连城,更是世间难寻。这一回娶了这么一个身世复杂的儿媳妇,看来他们全家都要供着了。 也幸好这位儿媳妇的性格娇憨单纯,不像刚刚离开的那位采因姑娘心思深沉复杂。 因为林琳婚前大事小事的忙碌,道是让性子直爽的小青在张家过上了人人捧着的少奶奶生活。 ...................................................................................... 春去秋来,南雁北飞。 转眼间,许仕林便七岁了。这一年,钱塘县便发生了命案。死的还都是未长成的小女孩。 白素贞通过李公甫提供的线索知道了那可能是修炼邪术蜈.蚣.精在作怪。 “此事,不是咱们应该插手的。我有更好的人选。”林琳拦下了想要强出头的白素贞和小青。毕竟此时两人都有了身孕,可不能再过多的劳累。 林琳一直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个专门抓小女孩的蜈.蚣.精的事情可能已经被蝴蝶掉了,哪里想到竟然还会再出现,在事隔了七年之后。 最让林琳有八卦想法的却是金钵法王的儿子,竟然是只蜈.蚣.精。那么也就是说那么威武霸气的妖王本体竟然是蜈蚣。 忒特么让人难以接受了。 看电视剧的时候,还以为是只老鹰呢。虽然儿子先出来,被白素贞和小青杀掉。然后老子才出来让只整过容的兔子去给儿子报仇。 但是不管怎么说,杀了儿子引了老子的事情,却是不能让他们来干的。 “采因肿什么办法,还可以请到什么参爱?”小青对于许仙给白素贞腌制的酸梅情有独衷。所以满嘴都塞满了,说起话来,都有些个口齿不清了。 小青生第一胎的时候,因为林琳提供了生产魔药,所以并没有招太多的罪。也是这样,三年抱俩的小青,对于生产并没有太大的抵触。 这不,事隔六七年,白素贞才生二胎,而小青都在生自己第五个孩子了。也因着小青能生,所以在张家的地位,那是越来越稳当了。 这不,就算是怀孕了,想要回娘家小住,张家的老爷夫人也没有二话,毕竟小青回娘家也会受到妥善的照顾。他们只要在家里照看好其他的孙子和孙女便好了。 林琳一笑,双手向上摊,“还能有谁,你们忘记了,我们每年送到雷峰塔的那些米面,以及布料了。” 白素贞和小青想了想,然后眼睛一亮,异口同声地道,“法海。” 林琳点头,“没错,就是他。他还缺少一些功德。出家人也是需要修行完满,才能位列仙班。”那老头实是在有耐性。这么多年了一直呆在雷峰塔里。 一面监视着她们三人的一举一动。一面清修。这么多年,还真的是一点没变。 现在林琳想到了他,自然是要继续忽悠他一番了。 没有了收服白蛇的功德,现在送他只蜈.蚣.精。想来聊胜于无也是好的。 三人商量完了,林琳便起身去了西湖畔的雷峰塔。在那里法海正好刚刚讲完一回经。 当知道林琳是让他收妖时,法海都觉得是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当知道林琳是希望他能够以此事多挣些功德时,又觉得自己刚才的想法有些小人之心,内心羞愧。 ...佛海无边,他还是修行不够。 林琳走后,法海便带着自己的金钵离开了雷峰塔。通过一番推算终于找到了那蜈.蚣.精,法海与白素贞和小青的作法自是不一样的。就连林琳这种专门下黑手的也是不一样的。 法海将那蜈.蚣.精收到了金钵中,然后一路带回了雷峰塔。早晚念经,日日超度。把那蜈.蚣.精,直念的它是身娇体软,眼冒金星。 知道了法海的作法,第一个害怕的不是别人,而是小青。 这老和尚,手段了得倒也罢了。但是这啰里啰嗦,唠唠叨叨的劲,却是让人害怕胆怯。 这种活法,她要是那蜈.蚣.精,那还不如拼个鱼死网破呢。也好过日夜煎熬。 小青的想法不错。那蜈.蚣.精在被法海念得心烦意乱,不得出路之时,用了特殊方法将家中老父亲金钵法王找了来。 那金钵法王又如何是法海的对手。毕竟法海的金钵法力无边,原著中的白素贞也是吃了大亏的。 打了小的,引来了老的。买一送一的买卖,对于法海来说,是非常的合算的。 一对蜈.蚣父子就这样落到了法海的手里。父子双双享受了一把得道高僧日夜诵经的单程票。 自古恶人自有恶人磨,古人诚不欺也。 …… 林琳不知道,她的一个误打误中,竟然真的给法海带来了一份机缘。同时也为金拨法王这对父子,留下一条生路。 收了这两只大小妖精后,法海的功德算是变相圆满了。 而林琳呢,在最后的……最初,也因着此呴种种受益无穷。   ☆、第89章 第八十九章 自从出了县上的小女孩无故失踪死亡的事情,心里一直把许娇容一家当成家人的白素贞,便让林琳安排老管家派了下人,抬着轿子去把许娇容和起名为碧莲的李家表小姐接到了府中。 李公甫还没下衙回家,林琳派去的小厮便将许娇容母女要小住白府的事情一一说了。并请李公甫下衙后直接过去。 小厮说话慢条细理的。刚说到许娇容娘俩去了白府,李公甫心下放心了女儿的安危,但同时又操心起自己以后的早晚饭。 等到最后小厮说让李公甫下了衙也去白府时,李公甫就笑了。他早就嘴馋了。可自家媳妇总说要给闺女攒嫁妆,用度消减,吃穿要节省。 上次吃肉,仿佛还是半个月前的事情呢。昨个晚上他做梦,都能闻到肉腥味。 这回好了,可以打打节祭。 他小舅子家的伙食多年如一日的好。 仕林与碧莲是表兄妹,感情一直不错。再加上虽然比两人小,但是也一样活泼可爱的小青的四个孩子。这些孩子都以仕林为长,常常玩成一片。 白素贞尤其喜欢碧莲这个小丫头,长的好看,嘴也甜。小青的女儿今年才三岁。因着三子一女,所以女儿也非常的吃香,经常被张老爷和夫人留在张府逗笑解闷。所以,在只有一个小人精的儿子后,白素贞更喜欢天真活泼的碧莲。 天天姨姨,姨姨地在林琳身后叫着,林琳也喜欢她,所以手握管家大权的林琳,经常派人给她送吃的喝的。漂亮的女装也是一套一套做出来送她穿。 话说自从小青出嫁后,林琳就搬到了原来白素贞出嫁前住的那栋绣楼,而那之后凡是许娇容一家小住都会林琳和小青原来居住的绣楼。 那楼上正好有两间房。李公甫和许娇容一间,碧连再一间。住在独立的小楼里,一家人也有了*。 此时也是如此。 林琳那个小楼是有驻守的小丫鬟的,里面属于碧连的房间,又是之前林琳居住过的那间,所以摆设都非常的精致。碧莲也非常的喜欢这间闺房。 因为知道不是亲兄妹,两家的父母又经常拿这对小儿女开玩笑,小小年纪的两个人还不知道情爱的时候便在心里有了一个‘属于彼此’意识。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感情,待到将来长成,相知相恋便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而没有了金钵法王,也就没有了胡记绣庄的胡媚娘。想来这一段情缘,就不在出现任何岔口。 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看到碧莲,林琳都会想起那个面目丑陋的玉兔精媚娘来。她知道她对那只玉兔不太喜欢。主要还是因为胡媚娘对原著中采因的态度。 白素贞与小青之间的姐妹情深,虽名为主仆,但其中的姐妹情却是谁都能感受到的。但是胡媚娘对于采因,却真真是应了金钵法王的那句主仆身份。 原剧中,采因对于胡媚娘那真是真情实意的贴心贴肺。可胡媚娘却从来没有真正的把采因放在心里,时常喝叱。 人家小青和白素贞认识才多久,姐妹之情就可以那样深厚。可是采因和胡媚娘呢。至少也是百十年的交情了,可是那个态度,那又算得了什么呢。 林琳想起电视剧里有一集采因担心胡媚娘最近的变化,特意跑到庙里为好求个平安签。可是看到胡媚娘那不以为意的样子,林琳都觉得心冷。 用心换不来真心,又何必继续纠缠呢。 此生不复相见,也算是一种解脱。 直到许仕林与碧莲为了百年都难得的一见个成亲的好日子而去合了八字,准备提前成亲时,来到这里多年的林琳也没有再见过胡媚娘这只玉兔精。 想来没有见过许仕林或是就是见过了许仕林,也因为貌丑而龟缩在山上了。没了这一段情缘,想来那胡媚娘也能专心修炼了。 哎,林琳也是最近才知道就算是有画像,没有相应的法术和法力,那也只能只是一幅画。 在山上专心修炼的可不止胡媚娘。凤凰山上的总瓢把子金钵法王与其独子蜈.蚣.精被法海捉到日夜摧残。根本顾不上凤凰山这个老窝。 一直慑于金钵法王的凤凰山众妖们,可算是迎来了一个小春天。 ...... 自从林琳将五鬼从小青那里要来后,林琳对于这五个有情有义的义鬼,相当的看重。让他们化成人形,凡是有什么积德行善的好事,都让他们五个人去凑一份功德。 近年来,五鬼身形越加的凝实,想来上苍也会在一定方面给他们一份奖励。无论是做人还是以鬼修入道。 都说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遁去其一。没有水漫金山,却多了数年的积德行善。白素贞的修行也算是圆满了。 不过小青好像就没有那个机缘了。拖家带口的,就是天道允她飞升,估计她也是尘缘未了。 白素贞二胎生了个闺女。长的那叫一个漂亮。自小便被小青家的护食老大盯上了。看得那叫一个紧,别说外面的野小子了,就是自家的兄弟也不允许靠近半步。 小青这些年,一直没有管过家。不过不说林琳在她出嫁前后的装神弄鬼,只说她这争气的肚子,就够让张家二老另眼相待,高高供起来了。 张玉堂读书还真的是不开窍,张家老爷对他早就不报什么希望了。幸好几个孙子都是聪慧的,自小教养起来,几个孙子总有一个能考上功名。 所以,在张家老爷的心里,张玉堂的最大功用便是多生孙子了。 等到白素贞的女儿按着林琳的教养计划被培养成了宫斗小能手时,一个小小的张家还真是不够她玩的。 于是...小青幸福了。 出嫁前有白素贞和林琳为她操心前后,忙里忙外。出嫁后,夫君是个对她情根深种的男人,公婆又对她敬重有佳。 等到大儿子娶了媳妇,小青的日子过得更是如鱼得水。虽然姐姐白素贞飞升,小伙伴采因凭空失踪,但是看着有着姐姐相貌,采因性情的儿媳妇,小青也觉得她受到了一点安慰。 小青有着这些孩子陪伴,得到了一点安慰。而飞升的白素贞,也因为小青尚在人间逗留,对于她的一对儿女,也稍微放下了心。 古人都云先成家,后立业。先成亲的许仕林一边读书,一边与小娇妻恩恩爱爱,红袖添香。 待到大考之时,开明的白素贞,直接安排了小夫妻一起去京城。反正在京城里,林琳早就让人买了个小四合院。 无论是居住,还是赶考,都再也不必住客栈了。 既安全,又清静。家里人也能更放心。 而这个时候,众人才发觉让林琳管家所带来的好处了。 ...竟然早早的在京城买下了一套不小的房产,以备将来子弟备考之需。 不过,林琳管家十数年。早就不耐烦了。现在许仕林成了家,以后这个家自然是要交给碧莲来管了。 想来碧莲绝对不会像她的那对喜欢散财的公婆那样,挣两个花三个的。 而将来白素贞飞升,整个府里也不会再人觉得是散财府邸了。 这一场因着林琳的原因,避免了生灵涂炭。所以在许仕林成了亲,然后考上状元后。在白素贞等人飞升的时候,林琳竟然也提前离开了新白娘子传奇的世界。 只是离开的太早,竟然一点都不知道许仙是否跟着一起飞升了。 在林琳的心理,林琳对于那个耳根子软的许仙实在是看不惯。不过一直安慰自己,那不是自己的男人,是好是歹也不用自己日夜相对。 这年头姐弟恋算什么,白素贞这种千年道行的妖精和个二十来岁人类相恋那才叫有看头呢。 白素贞一味的包容许仙,把他当成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在照顾。这一点林琳最看不惯。不过谁让一个愿打,愿挨呢。 在林琳幸灾乐祸的心理下,她是非常希望许仙被留在人世间的。让这个长不大的老男孩,也能过一段受苦的日子。 也许这个世上最受林琳帮助的要数法海了。白素贞是骊山老母的弟子,整个报恩都是在观音大士的提点和指示下进行的。 这一路,又是观音,又是真武大帝,还有各路的神仙保驾。所以说,白素贞飞升是众望所归。但是在这一路为白素贞添堵的法海,就不那么着人喜欢了。 神仙的世界,其实跟人间也差不多。各种人情.世故往来。这一回没把白素贞逼上绝路的飞升,其实也让法海在仙佛界的路走的更顺畅。 当在机缘巧合下,法海顿悟仙机,知道了林琳在此间的作用后,还特别诚心诚意地为林琳念了一回经文。 这段经文和因着林琳而受益的百姓们,虽然只是这个小世界的一段插曲。可也让林琳受益颇多。 虽然已经离开的林琳不知道,虽然就算是她知道了,也不会在意这份功德。可是这世间都是有因果的,早早晩晚都会应验。 谁欠谁的,总是要还的。 他日在相遇,那时的林琳也不会在是孤单一人了。 面对不公平的待遇,也会有人为她出头了。   ☆、第一章 =8 第九十章 做为一只有魔力,有妖法,身体寿命达到两百年的兔妖,林琳表示,就算是这样,她也没有办法在天塌地陷的末日中生活下去。当然现在的林琳却是不知道她将来要面对的是什么。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同样也是一阵白光扫过,林琳在白素贞等人飞升之前就离开了新白娘子传奇的世界。 林琳在白光过后的第一时间睁开眼睛,然后她便发现她又离开了熟悉的世界。一身浅色衣裙的林琳,幸好落脚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不然着实引人注意。 这是在美国的一个小镇。 看着角落堆积的报纸,应该是现代2010年左右的时间。 回到空间换了一身衣服,又将一头黑密的头发整个盘了起来。林琳才离开了那个角落。 2010年2月20日,美国.华盛顿。 对于华盛顿,林琳以前来过几回,但是每次呆的时间都不长,但是华盛顿的基础生活指南倒是都还记得。 利用魔法和妖力为自己办了一份身份证明,林琳就成了某福利院出来的单身小姑娘。 虽然极度不想承认小姑娘这个用词,但是林琳真的是驻颜有术。看起来真像是一个不足双十年华的少女。 虽然这少女,浑身都带着刺。 在现代社会,有什么不能有病,没什么不能没钱。但在林琳看来,还要再加上一条。 那就是没什么不能没身份证。 这不,林琳有了身份证后,其他的事情就都好办了。 先是去银行兑换一些黄金和美元。然后先租下一套小一点的公寓。 等到这些都安顿好以后,林琳又开始想到自己以后要干些什么?她不愿意修炼,也不可能天天宅在家里,虽然每到一回现代,她都要抱着wifi亲亲热热好几天。 ...... 几天后,当网络的热度消退后。 林琳便通过报纸和网络上的宣传来到了华盛顿最大的一家拍卖机构。 在那里,林琳拍卖了一幅她自己闲来无事时绣的《八骏图》以及两件自己一点一点通过古式老法制作出来的金首饰。 林琳的绣工经过数年的磨练早就已经自成一派,湘绣,顾绣,京绣等等的绣法她那些年都有学习过。 所以这一幅绣品的艺术价值是非常高的。只要是懂货的人都应该知道林琳这幅绣品是多么的可贵。 而林琳的那两件金首饰,样式古典,制做复杂,做功精细,也是难得一件的手工制品。 果然,林琳的这幅绣品拍出了同类拍卖品的高价。而林琳的那两件首饰也同样卖出了两价钱。 虽然不如绣品得到的多,但是单比林琳用黄金兑换美元却是高出了数倍。 当这两笔资金到位时,林琳就在考虑是不是要换套房子了。华盛顿寸土寸金,当初林琳不愿意住酒店,是因为酒店没有什么*。这才花了双倍的中介费租下这套房子的。 她也不是没钱在华盛顿买一套大房子,只是一想到自己将来不知何去何从,就不愿意购置固定资产。 她现在租住的公寓,面积有些小。这对于在古代呆过很多年的林琳有些个承受不来。 没有花园,也没有池塘。…也没有随传随到的下人。 由奢由俭,不是一般的难适应。 公寓很小,一室一厅的格局。整个房间的使用面积才五十平米左右,除去卫生间和厨房,可想而知了。 林琳租下来之后,直接将卧室和客厅打通了。然后只用一块磨砂玻璃做了一下里外间的视线隔断。可就算是这样,客厅也不大。 客厅的一角,让林琳当成了自己的写字台。而在阳台附近的地方,林琳才摆上了自己的绣架。 想要住的清静和舒适,那就要去市区外的地方。然后还得买上一房子,按着自己的心意装修。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到这里,有什么目的。她也不知道她所在的世界是哪一部电视剧或是电影。 所以思来想去,林琳觉得她还是暂时不要动的好。 …… 这一天,林琳出门去超市采购,在路过一家宠物店时,正好看到一只刚刚出生没多久的布偶猫。心下喜欢,便买了回来。 林琳现在,还是采因的那只兔妖的身体。这些年来,因为种族妖力的压制,林琳很不得动物们的喜欢。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蚊子也不喜欢她了。 但是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林琳便发现体内的妖精内丹,在一点点变浅和凝实。但是体力的妖力却一直在一点一点的退化。原来身体里的魔力与妖力是呈一比一的趋势的。但现在林琳却能清楚的知道妖力在消咸,魔力在添补妖力退去后留下的空间。 此消彼长下,林琳觉得不出两年她的妖力就会全部消失。而妖力消退的明显表示便是她可以正常的养小动物了。 没看怀中的这只布偶猫一点也没有受到惊吓的样子吗? 将布偶猫放在了猫笼子里,林琳一手拎着笼子,一手提着从超市买回来的新鲜水果菜蔬。 “嗨,琳达。你要养猫?”邻居考斯迪.富林在电梯里遇到了大包小包的林琳,有些诧异地问道。 考斯迪.富林是在美国白宫工作的一个小小的科员。算的上是年轻有为。人也长的非常的精神,帅气。是个让人眼前一亮的小伙。 他和林琳一样,都是居住在这栋公寓里的房客,两人的区别在于,考斯迪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于一年前卖掉了自己的房产而搬到这里的。而林琳是数月前才突然到了这个时空,临时决定暂时落脚在这里的。 两人住在一个楼层的ab两间房子里。阳台挨着阳台,时常都会说上两句话。一来二去的,便有了些熟悉。 今天,林琳从一楼大堂等电梯,而考斯迪从地下一层的车库上电梯。此时在电梯里,美国男人的风度还是可以见到的。一边说着话,一边向林琳手中的购物袋接了过去。 “谢谢你,考斯迪。我真的是累坏了。是的,想要养只小伙伴,你知道的,我一个人生活。”没有动用魔力和妖力的一路提出来,林琳这副身板在走了几条街后也有些受不住了。 考斯迪对面前的华裔女孩非常的有好感。但是他一直知道华国人非常的含蓄,是不喜欢太热情的男人的。所以,考斯迪一直不知道要怎么追求面前的心上人。 他送她花,她看起来并不喜欢。 他请她看电影,可是她从来不接受邀约。 他请她去吃饭,呃,…至今还没有成行过。 “我听说,你的作品在这个月里又卖出了高价,恭喜你。”考斯迪对于林琳的关注,比他自己认为的还要深一些。 他知道林琳是靠卖手工绣品生活的。所以时常关注这方面的消息。他非常的希望,林琳的作品可以让全世界都知道,成为全世界都能够想要争取的人才。 “谢谢。”自从核算过成本后,林琳发现绣品的成本是最低的,但收获却是比手工制作金首饰还要高。于是林琳便不在出售金首饰,而是单独的卖绣品。 “琳达,有了钱,你会搬离这里吗?我是说你会在富人区置产吗?” 林琳摇头,“不会。我暂时先住在这里。”房间大了,还要打扫卫生。忒麻烦了些。她现在住的小房子,她专门设了魔法阵。这才不用时时的打扫房间。等到房子大了,就不可能这样了。 自己是个懒人,那个时候一定会要雇人清扫的。家里住个陌生人,总会发现自己的秘密的。 这里不像是古代,没有什么监控设备。这里也不像是古代,没有什么人权。所以,林琳思来想去的,觉得还是暂时先不搬家了。 而且她一个单身女人,也更容易引人注意。 考斯迪松了一口气,可是马上松下来了的那口气又提了上来。前两天刚刚结束的英属哥伦比亚,八国集团首脑会议。 这比他在半年前,他知道的那个让人震惊的消息还要让他震撼。他没有想到,那小说故事里说的事情是要真实发生了。 今天下班前,他们这些白宫的工作人员都被招集到了一起,开了一个秘密会议。这个会议让人惊喜,也让人忧虑。 考斯迪的父母早早的亡故了,他也没有什么兄弟姐妹,这世上他也只有一个人。若是半年前的他,可能还不会如此的犹豫和纠结。但是现在的他,却是真的有些不知所措了。 这些情绪却都是因为面前的美丽少女而产生的。 而这些情绪他却一个字都不能吐露出来。 半年前的一天早晨,他刚刚起床,还没有走到阳台处时,便看到一幕让人一生都难以忘记的‘一幅画’。 相连的阳台那边,一个穿着大红色波西米亚风格连衣裙的美丽的东方女孩,微抬着脸,冲着阳光张开双手的样子。 白瓷一般的肌肤,太阳下,好好在闪闪发着柔和的光。 风吹起裙摆向一侧,纤细的腰肢,比例完美的身材一下子就映在了考斯迪的眼里。 纯真中带着诱.惑。 美好的像天使一般。 那一刻,考斯迪清楚地听到了心脏要蹦出身体的声音。 那一刻,浑身的血液都好像要涌出来一般。 那一刻,他知道,这是注定的沉沦。 ...... “最近工作很忙吧。我听说刚刚结束了个国际会议。你们这些政府官员应该也能松口气了。”林琳看着今天说话数度愣神的美国男人笑着问道。 往常这人可不是这样的态度,今天这样,想来应该是累到了吧。 面前的美国男人,那点小心思,林琳如何不知。那眼底的火热,也常常让林琳感觉到羞涩。只是看到自己的小身板以及身高超过一米八的高壮男人,她觉得还是要认真考虑一下才好。 邻居了这么长时间,男人天天在阳台上守着她的事情,她一早就知道了。只是她有她的担心和顾虑。所以一直没有给他一个回复。 “噢,噢,是的。最近工作有点忙。” 林琳笑着点头,表示明白。“谢谢你帮我提上来,既然你今天这么累了,我就不邀请你进来喝杯咖啡了。” 听了林琳的话,考斯迪就是一怔。他能收回之前的话吗?要知道这喝杯咖啡在某处意义上,是非常有含义的。 所以,今天喝了这杯‘咖啡’,他们俩人的关系就可能捅破那层华夏人常说的‘窗户纸’。 看着面前男人神色不停变幻的脸,林琳笑得像一只偷到鸡的狐狸,就连笼子里不怎么爱叫的布偶猫也颤抖的轻轻地叫了出来。   ☆、第91章 第九十一章 林琳打开房门,先将手中的猫笼子提进去,然后转身接过考斯迪的手中的购物袋。 刚要关门,考斯迪便一手按在了门板上。 “我其实并不是那么累,喝杯咖啡的时间还是有的。真的。”就怕林琳将他敢出去,考斯迪还特意将本来就大的眼睛,睁得老大。 “噗嗤”林琳便笑了出来。 听到林琳的笑声,考斯迪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干了什么。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发。 “进来吧。”林琳让开门口,请考斯迪进来。考斯迪这才兴奋难掩的挤了进来。 林琳换上拖鞋,又从鞋架里面掏出了一双新的男士拖鞋,将包装袋撕开,递给还在伸脖子打量自己房间的男人。 中西合璧的室内布置,非常的典雅温馨。房间中养着几盆绿色的植摆,还有客厅与门厅之间一个落地的圆形鱼缸。里面的红尾金鱼,可能是感觉到了猫咪的专注视线,而有些个慌乱。 “随便坐,我去煮咖啡。”林琳将人引到了沙发处后,便去了洗手间。 洗了洗手,又去厨房烧水煮咖啡。说话时,购物袋已经让林琳拿到厨房了。里面正好有几样小点心,可以配着咖啡吃。 将点心切块装盘,盛下的蔬菜放到冰箱里,水果洗净也装在了果盘里。 将点心和水果端到客厅中的茶几上,林琳这才笑着对考斯迪说道,“吃点东西吧。如果你不介意,我要把猫放出来。”她准备散养她的布偶猫,所以就不想要将猫长时间的关在笼子里。 考斯迪在林琳去了厨房后,便一直打量着面前的单人公寓。和他那间差不多的结构。但是看起来却是非常的宽敞。 打通的卧室,隔着摩擦玻璃屏风,还能隐隐看到女孩床头的抱枕和靠墙的大衣柜。 客厅不大,但是家俱却是非常的少。只有一个l型沙发,一个圆形的茶几,一个软皮凳。沙发对面的墙上一台液间电视。阳台附近一张绣架,角落一张小写字台。房间里除了一台笔记本电脑随手放在沙发上外,其他的东西都非常的整齐。 非常的简洁,明亮。 两层纱的窗帘,在微微敞开的窗户处,随风摇摆。浅色的窗帘和米色的沙发竟然该死的好看。 “谢谢。我不介意。你随便。”考斯迪坐在沙发上,拿起一块点心,一边吃一边看着林琳交布偶猫从笼子里放出来。 怎么办?越来越喜欢了。 也不知道面前的少女喜欢不喜欢外国人。他可是听说了一些传统的华夏人都是不喜欢和外国人结婚的。 琳达是做华夏传统手工制品的,她会不会也是这样的想法呢? 一会儿,厨房里就弥漫着咖啡的香味。林琳随手端了两杯就出来了。 “咖啡很香,谢谢。呃,我,呃,我。”考斯迪考虑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什么来,一紧张,直接将满杯咖啡整个倒入自己的口中。 “呀,快吐出来。”林琳被这一情况吓了一跳,连忙拉着考斯迪去了卫生间。 见过自虐的,就没有见过这么自虐的。那咖啡可是刚煮出来,滚烫滚烫的。 将咖啡整个灌进去后,考斯迪就知道要遭。在林琳一把拉住他,将他带到卫生间后,考斯迪不假思索地将口中的咖啡都吐了出来。 可就是这样,也是将嘴烫破了。林琳随即倒给他的一杯冰水,也无法缓解那种烧膛的痛感。 这么个蠢萌的男人,到底是如何在白官那个地方生存下来的? 忒特么不可思议了。 不过行为蠢萌的人,在有豆腐可吃的时候,也做不到柳下惠。 “可以松开手了吗?”林琳刚才给这男人送冰水的时候,便被这男人抓住了手腕。 此时,水都喝光了,这男人还不打算松开。这是在跟她装傻呢吧。 虽然她也不反感就是了。 在面对林琳的时候,从来都有些笨拙的考斯迪,难得机灵了一回。在林琳说完话后,直接一使劲,将人拉到了自己的怀里。 刚吐过水蒙蒙的大眼睛,直直的瞅着林琳。那其中林琳竟然还可以看见几丝委屈。 男人的胸堂很宽阔。男人勒在她腰上的手,也非常的火热。小小的卫生间里,一时间竟有些渐渐地升温。 一个人的旅行,最害怕的便是寂寞。最不愿意看到的便是别人在她的面前秀恩爱。 也许是寂莫,也许是别的什么。在考斯迪低下头时,林琳并没有躲开他的吻。 先是浅浅的触碰,然后是一点一点的尝试。最后考斯迪收紧手臂,吻的激烈而又狂野。将人抵在卫生间的墙上,考斯迪早就被心里和身上的火热燃烧没了理智。 慢慢的,林琳也动了情。开始回应他。 然后,便是一发不可收拾。 ...... 美国男人的开放和热情,让林琳这一夜都在起起浮浮中度过。 考斯迪的技术还不够纯熟,但是那种带着粗鲁,带着急切,带着安抚,又带着明显珍惜的样子,却让林琳意外的安全。 ...... 第二天,林琳还有些个酸软的身子,在男人一脸的餍足下,翻了个身,继续睡了下去。 好久不做这种体力活了,一时间真的有些受不了。 而自从爱上了林琳,便一直洁身自好的考斯迪,也是难得吃了一顿饱饭。 这一夜的滋味,都够他回味很久了。 只是这样的日子,以后还有多少,考斯迪自己都不知道。转身在林琳露在被外面的肩膀上亲了又亲。然后自她的身后,将人抱到怀里。 亲亲她的头发,再亲亲她的肩。 原来他以为他可以割舍,可是这一夜过后,他才知道。他根本就割舍不下。 怎么办?他只有一张船票。 怎么办?这样来历不明的姑娘,他要怎么才能帮她拿到一张船票呢。 十亿欧元。 他拿不出来。 ...... 早知道如此,他不应该招惹她的。这让他如何舍得再一次失去她,远离她。 又亲了又亲,考斯迪才翻身起床。今天不是休息日,他还得去上班。就算今天是休息日,在那一天到达前,他也不能再有休息日了。 穿上自己昨天的那身衣服。考斯迪才离开林琳家中。只是在马上就要走出去的时候,考斯迪又悄悄地走了回来。蹲在林琳那边的床边,仔细地看了看女孩宁静的睡颜。 轻轻地伸出手,摸了摸那张粉嫩的,不见一丝毛孔的脸。 吻,落在额头,落在脸颊,落在唇角。 “真是个妖精。”因为此时此刻,考斯迪竟然想的是要将那张船票让出去。 他真的是疯了。 这回再站起身来,考斯迪没有犹豫。一鼓作气的离开了这里,回到隔壁洗漱换衣,上班去了。 而在房间门彻底关闭以后,林琳睁开了眼睛。 “哪里来的茅山道士。竟然一猜一个准。”打了一个哈欠,林琳又翻了个身,这一回是彻底的睡了过去。 一觉睡到中午,林琳这才起来去喂猫。现在和以前已经不一样了。她可不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 幸好布偶猫温顺,就是饿着肚子,也不会吵闹。它只会委委屈屈地那它那双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你。 林琳突然感觉,她这不是买回来一个宠物,而是供了一位祖宗回来。 …… 午后的阳光,非常的温暖。林琳喂过猫,又喂过自己后,这才坐在绣架那里,有一下,没一下的绣了起来。 她手上的这幅绣品,是闻名古今中外的《大观园夜宴图》,人物服装,以及表情摆设,林琳有着贾迎春的记忆,竟然可以分毫不差的描述出来红楼中这一幅图像来。 先将脑海中的图画出来。然后再扩到绣布上。闲时绣上两针。以林琳的速度,这种宽幅的绣品也不过是一两个月便绣完了。下个月,这幅绣品就可以完工了。算上这一幅绣品,林琳总共卖了五个绣品了。 自从有了第一次拍卖的经历,林琳几乎一个月或是两个月便会拍卖一幅绣品。 也因此,她在这拍卖界也算是有了一点小知名度。可惜这点知名度,还只是小范围内的传播。 打开电视,随便找了一个台,一边听着电视里发出来的声音,一边刺绣。林琳便一直绣到了太阳西沉,光线不在适合刺绣为止。 这一下午,林琳满耳朵的不是这里地震了,就是那里火山不稳定了的。或是哪哪个航班又失联了。 “…无知其实也是一种福气。”知道的多了,心中的畏惧也就多了。将最后一针锁死,林琳伸了伸懒腰。准备再休息上两天,然后接着绣,毕竟今天绣的时间有点长了。 “叮咚”,房门外的门铃声响了起来。同时也打断了林琳的思绪。 她居住到这里,一直没有访客,就连房东太太,都是在第一回见面后,通过网络汇款交的房租。其他的物业收费,也是以年为单位,签了转帐协议,自动从帐户中扣除的。 那么,这个时间,会是谁来了呢。 林琳一个魔咒便打到了门上,然后便笑了。   ☆、第92章 第九十二章 还没有到下班的时间,他怎么过来了?真是登堂入室了,也不在阳台那里死守着了。两家的阳台是相挨着,考斯迪总是出现在阳台那里,没话找话说的事情,林琳依然清晰地记得。 起身去开门,考斯迪一身西装,带着公文包就站在门口。 “亲爱的,你就是个妖精。我不可自拔的爱上了你。这一天的工作效率,几乎为零。”将公文包往林琳房间的地上一丢,考斯迪就上前抱住了林琳。 大手一只放在林琳的腰上,一只固定在林琳的后脑处,使劲的拉向自己,然后迫不及待的吻了上去。一边吻,一边浓重的喘着气,身体还时不时的向前.挺.去。 考斯迪一边吻,一边倒退的向屋中走去。刚过了门厅,考斯迪就用腿将开着的房门一脚踢上。 房门瞬间自动落锁。 而林琳的居家服,也在房门锁上的瞬间自身上被人剥了下来。 …… “亲爱的,我一天比一天更爱你。噢,亲爱的,我要死了。快帮帮我。帮帮我。”考斯迪求助又压抑的对着林琳轻喃。 他真想死在她的温柔乡里一样,一刻都不想分离。 做功考究的西服,此时也成了碍事的存在。衬衫的扣子,根本等不急一颗一颗的解开,就被粗鲁的拉开。 林琳还有些个怔神,就是昨天也没有见到这人如此的迫不及待。怎么才分开不到一天,这人就‘禽兽’了呢。 从太阳西沉,要落不落,到华盛顿的路灯一一被亮起,又一一熄灭。 从卧室与客厅的隔断玻璃,到沙发,到那张昨夜曾经留恋不已过的大床。满室麝香的味道,满地的衣服…… 许久,方歇。 “亲爱的,我爱你。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来爱你。”事后,考斯迪躺在林琳身侧,然后将林琳又抱回了自己的怀中。 林琳软成面条一般的身子,无力的靠在他的怀里。最近妖力越来越少,弄得她的身体也有些个虚弱。 看来她还需要一段时间适应没有妖力的生活。 “甜言蜜语。我要你的命做什么。”都是饮食男女,合则聚,不合则散。弄得那么严肃做什么。再说了,老祖宗可是说过了,这个时候,要是相信男人的话,母猪都在树上玩远眺了。 男女在一起,无论是分手还是什么。只要不在有主的时候出轨,那么就都可以酌情原谅。 当然,特殊事,就得特殊办。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灭他满门。 林琳从来都不是吃亏的性子,就连与考斯迪发生关系,也不过是觉得暧昧了半年,这人又合她眼缘。工作,人品都不错。这才决定进一步发展的。 只是没有想到发展的过于快了些,不过,她并不后悔。 “不,不。我说的是真的。”之前在没有得到林琳的时候,考斯迪都苦苦守了半年多。 那时候,他以为他只是很喜欢她。可是自从昨夜过后,他才明白自己的心意。 从第一次见到她,到慢慢的喜欢,深深的喜欢,然后便是无可救药的爱了。 他早就在不知不觉间爱上了她。不然又怎么可能如此的徘徊纠结与举步不前呢。 就在今天早上他醒来的时候,他将她抱满怀。那种满足的感觉,就好像是拥有了全世界。 当想到在未来,他看不到的地方,她会和那些普通人一样,悄悄地死他不知道的地方,他的心,在那一刻,是停止跳动后的绞痛。 上班后,在白宫的办公室里,他仍是放不开,于是他想要赌一把。他找到了安休斯。 他向他申请多要一张船票。他将林琳的优秀,将她如此年轻就有的成果反复的说了又说。 可惜安休斯这个老政客,并不愿意将一张船票浪费在这里。他拒绝了他的请求。 他记得当时安休斯说过,“既然她如此的优秀,你为什么不把你的上船资格让给她。”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是的,他爱上了她。是真的深深地爱上了她。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竟然不觉得难堪,被羞辱和拒绝的难堪。有的,竟然是一种豁然开朗。 “亲爱的琳达,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从看到你的第一眼,我便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你。然后,每一天的早晨,你倚在阳台上,微微抬头晒着太阳的时候,我都觉得此情此景,是一种享受。”亲了亲林琳的头发,考斯迪继续往下说, “去年艾德里安从印度回来后,带回来了一个非常可怕的消息。安休斯这个老政客竟然要封锁消息,害怕民众们闹事。可是我可怜的琳达要怎么办?我只有一张船票。我恳求了安休斯,可是他就是不同意多给我一张船票。不过他倒是给我出了个主意,如果我愿意将自己的上船资格让出来,他会同意让你上方舟的……” 林琳半睡半醒间,皱着眉听到考斯迪听到‘艾德里安’,‘安休斯’,‘印度’,‘方舟’这些词,感觉自己好像知道了她来到了什么世界。 “地球要毁灭了,是吗?”真希望这里不是电影《2012》的世界。 千万不要。 听到林琳的话,考斯迪的身体本能的一颤。然后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林琳,“亲爱的,你为什么不去买彩票呢,你一定会中大奖的。”随便猜猜,准确率就这么逆天了。 “如果我没记错,你刚刚说的那个艾德里安,是姓赫姆斯利的地理博士吧。安休斯是谁,半数生活在美国的人都不会陌生。”真是乌鸦嘴,一猜一个准。 将怀里的小人,向上提了提,死劲的亲了一下。然后将人又重新安置在怀中。 将滑落的被子,重新盖上。 “没有记错。你猜的也完全正确。这个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终于发脾气了。他想要翻翻身,他还想要撒泼尿,他再也不会管我们的死活了。不过好在,在遥远的华夏,举世界之力开始建诺亚方舟,可惜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上船的资格。这真是一个让人高兴又让人悲伤的事情, 我可怜又幸运的琳达。要是没有遇见到我,你该怎么办?”只要一想到怀里的人会消无声息的死在他不知道的角落里,考斯迪就觉得心脏都是紧紧的抽搐着。 “…那个时候,我们可能还不认识呢。”既然不认识,又哪来的那么些情绪?林琳回忆脑海中的那部电影,然后也明白了跟自己发生关系的男人,在这部电视剧中扮演的角色。 在宴会厅借艾德里安西服外套的白宫职员。 将男人的手从自己的身上移了下去,然后林琳又开始回想那部她看了两遍的电影。 一回是二d的,一回是三d的。然后她发现,她其实就连躲到空间中等待风平浪静以后再出来的可能性都没有。 她的空间,是在哪里进去,就会在哪里出去。末日到来后,地壳运动过大,所有的陆地板块和海洋板块都要重新组合。如果她进去的地方,在那之后,变成了海底要怎么办? 当然,这一点倒是好解决。但是要是不幸的变成了深山地底呢。她又要如何从那里爬出来。 如果再再不幸的是在火山底,或是火山口呢。 以她自渐消退的妖力和魔力,也是无法安全的,好吧。 此时的林琳,突然觉得她都已经强大的很了,怎么在这种自然天灾面前,仍是那么的弱小呢。 看到林琳沉默不许,考斯迪安慰她。“你不要害怕,安休斯已经说过了,他同意我把船票让给你。你会活下来的。” “…那么你呢?值得吗?这么草率的决定,你难道不会后悔吗?也许现在不会,但真的等那一天的到来时,一定会后悔的。一定会的。”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而他们呢。暧昧了小半年,然后突然捅破了窗户纸,成了一对关系‘非浅’的…邻居。 能活着,谁愿意去死呢。考斯迪自然也是如此。可是只要一想到怀里的女人已经被预定了死亡,他竟然就无法忍受。 可能是已知的恐惧在刺激着他,刚刚已经疲.软的身体,此时又亢奋了。 就着现在的姿势,轻轻地将林琳抱到了身上…… “呃,我也想要活着。可是我,呃,嗯,却没有,没有办法看着你去死。我,呃,呃,要你活着。啊!”渐渐地考斯迪就无法思考了…… 人在死时,真想活。林琳也不例外。听到这个在她面前总是有些笨拙的傻大个,竟然能够说出这些话来,在那一瞬间,林琳是感动的。 林琳知道他本来可以不说的。林琳同样也知道,他本来可以带着希望,庆幸和怜悯地度过地球最后的平稳时光的。 若是他昨天,在他们发生关系之前说出这一切,林琳也许还会怀疑他的别有用心。 可是他却是在今天,在他们已经如此靠近的时候,说出这些话,并做出这样的决定,林琳心中唯有感谢上苍,让她在对的时间里,遇到对的人。   ☆、第93章 第九十三章 一场*的感观盛宴,一场男人真心的献祭。这一次,林琳竟然毫无阻拦和保留。 那部电影中,凡是泄密的人都被处死了。林琳不知道考斯迪冒着多大的风险才会将此事告诉她。 且不说,那张船票的事情,会不会落在她的身上。只是这份直言相告,林琳感动得无以复加。 她虽然没有拯救世界的能力,也没有独善其身的方法。但是想要混进诺亚方舟,对于林琳来说,却是轻而一举的事情。 她怕的,就是时间来不及…… 极致的亲密后,两人的关系更加的稳定了。而可能是受到末日的影响,在征得林琳同意后,考斯迪退掉了房子,带着行李搬到了林琳的房子里。 因着懒得收拾,林琳的衣服,也只是放在了外面几件,正好空旷的衣柜方便了考斯迪那成打的西装。 林琳客厅一角的小写字台也变成了考斯迪回家办公的专属位置。 两个人开始正式同居了。 这对于林琳来说,可能有了一些不方便。不过好在考斯迪是个上班族,白天不在家的时候非常的多,所以并不会发现林琳打扫卫生的方法可能和别人不一样。 在一次谈话中,考斯迪听到林琳谈起,在华夏,男人的工资都是要上交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将工资卡和存款都交给了林琳。 于是从那以后,林琳便买了很多考斯迪可以穿的休闲衣服和鞋子。 末日后,活下来的人,都不超过一百万。到了那个时候,很多的生活物资都成了奢侈品。 估计现在满街的姨妈巾,都难以弄到了。 两个人都有心对另一方好,又在末日紧迫的情况下,每一天过得都像是最后一天那样。 吃饭,说话,睡觉,抵死缠绵。 这样的日子一直到了2012年的秋天。 “亲爱的,你为什么给我买这么多的衣服。其实可能也用不上了。你应该给你自己买一些的。嗯,多买一些。”对于有人操持自己的生活起居,考斯迪非常的高兴,但是一想到不久之后的末日,这种心情又低落了下去。 其实,钱若不花,估计以后也没有机会花了。 “考斯迪,末日后,这些东西都很难买到了。所以多买一些,等到下船了,也方便一些。”林琳将一些小巧的东西,洗干净,整齐地叠在一个小行李箱里。然后又在上面放上耐穿耐磨的衣服,以及鞋子。 说实话,林琳也知道自己有些个厚此薄彼,当年恨不得将所有的好东西都用在展昭的身上,而现在呢,却只是花钱去买一些生活所需。 展昭于她,于任何她遇到的人都是不同的。那是她心底最温暖的彼岸。 就像白月光,又像朱砂痣。 想到这里,林琳摇头笑了笑,继续用她在网上学到的方法,仔仔细细地装着小箱子。 就在上个月,她的妖力彻底的消失了。从今以后,她就再也无法使用妖力了。 好在她还有魔力,不然在这末日既将到来的日子里,她又要如何生存呢。 拉住林琳忙碌的双手,考斯迪皱眉看她。“琳达,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们当初不是说好了吗?你上船,我留下。为什么你却要如此准备呢?” 虽然自从那天之后,他们俩人再也没有提起这末日的事情,但是林琳却对于考斯迪的退让,并未想要接受。 “考斯迪。你听我说。我们都会上船的。我有我的办法,真的。” “什么办法?”考斯迪不相信,在这种时候,林琳还能有什么办法弄到船票。 “偷/渡。” “偷/渡?不,不,这不可能。你一定不知道它的防守有多么的严密。船建在华夏,那里的驻军,比我们想像的还要多的多,非常的多。” 觉得面前的小女人,真的是异想天开了,末日的保密工作做得有多严密,通过那些被谋杀的泄密人员就可以看得出来。他虽然不知道他是如何在说出那件事情后,仍不被人知道的。但是他却不会因为这种侥幸心理,便觉得偷/渡这种事情,是可以操作的。 华夏的保卫力量,他这个白宫的工作人员非常清楚,前些年,所有进入华夏的特工们,都神秘消失了。那还只是普通的时候。 现在全球都进入了紧急备战之时,他可不想让他的女人以身试法,在她名义上的祖国感受一把华夏武装力量的力度。 林琳好笑的瞪了他一眼,她不去偷/渡,难道要让他去?就他那两下子,都没办法在她手上过上十招。 而且,林琳身上没了妖力,却仍然有些魔法和武功。在关键的时候,用魔法也能为自己找到一条生路。 她这个开了外挂的人,又怎么可能连托家带口的那对电影中的主人公还不如呢。 将林琳拉向自己,让身体紧紧相贴。“不过,这也是个办法。你到时候就拿着船票跟着艾德里安一起上船。噢,我已经将这件事情拜托给艾德里安了。他答应我以后会好好的照顾你。” 将林琳盘头的玉搔头摘了下来,任满头青丝自然落下,考斯迪迷恋的闻了闻发上的香味。 两年了,他对她仍然迷恋如昔。他仍然希望她可以好好的活着,哪怕他再也看不到,哪怕她再也不会属于他。 “我舍不得你。我会尝试着活下去。也许偷/渡真的是一个好办法。”虽然他的心中并不抱任何希望,但总是比坐以待毙要强。 “你应该相信我的。考拉先生。难道你还要尝试一下被摔出去的体验吗?”每一次林琳这么叫考斯迪的时候,考斯迪都会更加的兴奋和亢奋。 有一次考斯迪在林琳不注意的时候偷袭林琳,就被林琳下意识地直接摔出了几米远的墙上,差点挂在那里当画看了。 “不,这件事情我坚持。”抱住女人的臀,向自己使劲按了按。 这一次,他绝不妥协。虽然每次两人去健身时,他都打不过她。 林琳耸肩,这事可由不得你了。 确实,这件事情在具体的操作时,不但由不得考斯迪,也由不得林琳。 十二月二十日,林琳和不知情的考斯迪缠绵了一夜,至第二天天大亮方歇。 考斯迪见到林琳难得如此热情,自然更是用尽全力。等到天亮了,到了上班的时间,考斯迪这个被林琳经常食补的男人,也有些个腿软。 和往常每一天的早晨一样,考斯迪在亲过林琳后去了白宫。而和往常又不一样的是,前脚离开的的考斯迪并没有看见应该睡在床上的女人,在门关上的那一刻坐起了身子。 时间不等人,她今天除了要收拾自己的行李外,还要将考斯迪的行李一半放到空间里,一半同城快递到白宫。 ……最后洗了一个热水澡,将梳妆台上的化妆品都收起来,又将家中所有的食物都做成熟食装到空间里,再将上门取快递的人员送走。 林琳回身时才把金鱼缸送到空间小屋中,又将她早早就准备好的双肩包拿了出来。 家中衣柜里的衣服,林琳全都收了起来。当然考斯迪那一打的西服林琳一件也没有带。 从两年前,她就开始收拾行李。她的佛珠空间,因为她一直不停的穿越已经累积到了一定的数量。 粮食,百货,日用品,还有小孩子会用到的东西,林琳都不嫌烦的,一次一次的买了回来。当然连避孕方面的东西,也买了不少。 林琳知道,因为考斯迪的原因,她可能也受到一定高科技的监视。所以,买东西的时候都非常的注意次数和每次的量。 也幸好,林琳是有收集癖好的,几个佛珠里,都有不少的生活用品。再加上她还有魔药,喝了几次复方汤剂,倒是差不多将几口之家一辈子所需要的物品都买全了。 末日来了,她将她能挣到的所有钱和考斯迪的财产都花了出去。呃,也包括上个月考斯迪上交的工资。 现在考斯迪的钱包里还不超过五百美元,而她的钱包,林琳已经准备留下基本的路费后,其他的全部花出去。 背上双肩包,挎上便携式猫咪外出包。林琳回首望了一眼这个她生活了两年左右的房子,大步离开了。 她不是不能提前到达华夏西藏,只是到了那里,如果没有主角领路,她还不知道要如何进入基地。 就算是她提前进入了,她要如何出现在众人面前呢。等到那一大波人一起进入的时候? 太晚了。 虽然电影中他们所在的那艘方舟平安的度过了危机,但是大水冲了进来,谁又能知道会不会有死伤呢。 她救不了别人,救不了大多数人,但是她可以选择在她力所能及的时候,救救那些最后死在方舟里的人。 他给考斯迪写了一封信,告诉他,她会在今天去中国。她希望他能登上方舟,因为他们一定会在方舟上重逢。如果他不上方舟,那么他们就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她让他相信,相信自己可以顺利的登上方舟,带着他们的孩子。 是的,林琳怀孕了。还不到两个月。小小的一团,你不注意根本就不会知道他的存在。 她一直不敢告诉斯考迪,就怕他会拼命的寻找自己。就连昨夜的疯狂,都是她事先服了魔药,以防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什么伤害。 那个男人对于家人和孩子有着异常的执着。这两年的生活,让林琳了解到,他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纯粹的美国人。 这个男人的家庭观念和对家庭的重视,倒有一些像华夏男人。 抬腕看了看手表,林琳不敢多做停留。她必须在考斯迪找到她之前离开华盛顿。 她要到拉斯维加斯的飞机场,等待主角们的到来。 她学了两年的多引擎飞机操作,应该到了可以无证驾驶的时候了。   ☆、第94章 第九十四章 十二月二十一日,加州南部,一座大型超市在强烈的地震中,被从中间裂开的地缝,一分为二。 十二月二十二日,黄石公园火山爆发,加州沉没。 林琳倚坐在拉斯维加斯的豪华候机厅里,面无表情地看着电影中的场景被一一的呈现。 拉斯维加斯,做为这个世界数一数二的豪赌之地,他的机场也修建的相当豪华,以及难以想像的富丽堂皇。 林琳所在的豪华候机厅,说是厅,其实不过是这一档候机厅中的一个小包间。 林琳利用魔咒,让人以为她拿出来的那张卡片就是这拉斯维加斯机场的高级vip,所以被礼遇有佳的请了进来。 “小姐,您的午餐和牛奶。”包间门口的侍应生,将林琳需要的食物用托盘送了进来。 “谢谢。打听到了吗?”林琳只知道主角们会在这里换乘卖汽车的大飞机。但是什么时候过来,什么时候离开,电影中却没有明确的说出来。于是只能略微花了些钱,让服务生去打听哪架飞机里有装着宾利车了。 “在机场的另一侧,停了一架装有汽车的运输机。”在拉斯维加斯生活和工作,这些侍应生很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有钱拿的时候,就拿。没钱拿的时候,就将头转向另一边。 所以在听到客人想要打听的事情后,侍应生也不过是接了钱,然后悄悄地去打听了一番,连客人为什么要打听这些,他都没有多问一句。 林琳点头,将身上最后的一点钱全都给了那侍应生。然后打发他出去。飞快的吃起了午餐。 半个小时后,天色渐渐变了,烟灰既将要笼罩整个机场的时候,林琳背起包,拎上装猫的包。给自己施了一个忽略咒后,靠着墙角,快速地离开了候机厅。 找到飞机,悄悄地登了上去。机舱里空无一人。 一共两排数量不少的高级跑车,林琳见了心喜。想到这些跑车的最后下场,林琳便将靠里的跑车都收到了空间里。只在飞机上留下两辆逃跑用的宾利车后,便通过铁梯子上到二层飞行员驾驶室。 既然已经到了这里,那么接下来,她就可以慢慢地等待主角们的到来了。 2012年12月22日,晚上九点,拉斯维加斯机场。 林琳在一阵吵杂声中醒来。 搓了搓脸让自己清醒一些。最近怀孕了,她非常的嗜睡。虽然副驾驶座在施了魔咒后,比主驾驶座还要舒服百倍。但在这样的时候,还能睡得这么沉,也是让她无语了。 她能保证她可以活着登上四号方舟,但是她却没有办法保证孩子的爸爸也可以顺利的登上去。 她不能让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爸爸。 所以她只能放弃安逸的生活,独自奋斗。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看着一个穿着长靴,带帽连体衣的女人,站在驾驶舱的门口,萨沙有些吃惊地脱口问道。 林琳知道之后他们将会遇到什么,所以衣服自然是以舒适,保暖,便于行动为主。也因此,她的这身衣服,仍是出自空间。 “我是这架飞机的副驾驶。你们是谁?为什么到这里来?” “你是副驾驶?太好了,萨沙,她可以帮助你开飞机。我根本不行。我只上过几节单引擎驾驶课。”戈登放心地露出容笑脸来。 萨沙皱眉想了一下,再听到下面舱室,以及机场的警报后,才下定决心的说道,“听着,女人。我们要去华夏。那里有让我们脱离危险的大船。若是你要跟着我们一起去,那么你就可以留下来,成为我的副手。若是不愿意去,现在就可以下飞机。” “我跟你们走,事实上那也是我的目的地。”林琳一歪头,伸出一只手,指了指仪表盘,“请吧。我们没有多少时间了。” 林琳话落,二人也不推迟。一个坐上了主驾驶座,一个转身下了驾驶室。 对不起,主角大人,我把你的情敌送下去了。 戈登的存在,真的非常破坏人家夫妻感情。可惜了,谁让戈登没有像林琳学习如何操作飞机的心思呢。 因为林琳这个熟手,飞机很快的起飞了。也因为林琳的存在,根本不用担心汽油够不够用的问题。 因为林琳在上飞机前,就在飞机油箱那里刻了魔咒。等到油箱中的油使用到一定程度时,汽油便会以一种不被人察觉的速度,一点一点地增加汽油。 这一魔咒可以保证飞机可以安全的飞到华夏西藏去。 当然了,林琳更希望引擎可以坏的更慢一些。因为林琳不知道‘恢复如初’咒,会在引擎坏的时候,将引擎变好,还是变成一堆原材料。 ...... 因为地壳运动,他们一行比预想的时间还要早的进入西藏的版图。 而引擎也没有听到林琳的祈祷,一如原著般的坏掉了。 这让人蛋疼的忧伤。 没蛋也疼。 不过好在,因为林琳的存在,他们在离邱明谷不足两百公里的地方被迫下降。 为了让帅气的飞行员萨沙不死于空难。林琳使用了浑身的魔力才将飞机稳稳地停在悬崖边上。 “快点,我们要下飞机了。”驾驶舱的视野非常好。所以顺着窗户,就能看见机头是悬空停置在那里。 身上一丝魔力都没有,这对于习惯用妖力和魔力的林琳非常的不适应。 也幸好,她还有一些魔法物件。双肩包再大,猫箱子再沉都还可以轻松拎起来。 ...当初二万美元买的布偶猫绝对不能丢在这里。 两人飞快的下了驾驶舱,然后又快速地离开飞机。就在两人前脚踏上冰雪的路面时,身后的飞机受到地心的引力,飞出了悬崖。 不久后,崖下便传来了爆炸声和烈火焚烧的声音。 “天呀,我的上帝。这太惊险了。真不敢相信,若是他们晚出来一步,会是如何。”戈登将眼睛睁得大大的,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设想。 怀孕,再加上魔力耗尽。林琳非常的不舒服。借着衣服兜从空间中取出一瓶魔药,林琳也不嫌弃魔药的味道和那不能直观的原材料,一口气灌了下去。 以前,她也有魔力耗尽的时候,可是喝上喝药后,身体里的魔力就算不能恢复十成十,也会恢复七八层。可是这一回,林琳感觉了一下,这比当初十一二岁的佩妮还不如呢。 估计一个照明咒语都发不出来。想到这高度浓缩的魔药,是斯内普出品,所以林琳并不怀疑他的效果。 摸了摸小腹,难道是因为这块肉的原因? 她最大的希望就是不要生出三瓣嘴的孩子,能不能有魔力,还真的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林琳明白,她这是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飞机的发动引力。 看着突然出现在头顶上的飞机群,林琳连用魔法复制几张船票的可能都没有了。 这真是计划中的一大败笔。 暴富土豪带着儿子们走了。留下了有私情的小蜜塔玛拉和司机兼保镖的萨沙。 萨沙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想来就算是到了末日重组的时候,凭着他的本事,应该也能养活他自己和他的女人吧。 林琳对于这一对,毫无爱心可言。她倒是对那边的三角恋,更感兴趣一些。 如果戈登不死? 林琳挑眉不怀好意的想到。 冰雪连天飞过,林琳非常庆幸自己的穿着有着先见之明。等到又行了几个小时,天渐渐亮起来的时候,林琳已经恢复了一些魔力。 而此时的他们也成功的搭上了那辆小和尚开过来的大卡车。 布偶猫被这一切的举动吓坏了。缩成一团,好不可怜。 林琳其实在最开始的时候就想过将它也放在空间小屋中的。 但是那样一来,布偶猫的一生,就只能呆在那间屋子,再也不能出来了。 所以思前想去,林琳还是将它放在了外面。虽然为自己增加了一项行李,但是布偶猫却可以名正言顺的活在众人的视线里。 腾金的不同意,并不能改变什么。因为无论他同不同意带上几个人一起上船,他的那位思维与众不同的奶奶,也不会同意丢下这些人的。 果然,奶奶不过两句话,腾金再不高兴,也带着众人离开了。 一路穿过不知名的走道和甲板,一行数人终于来到了登船的小通气口处。 被塔玛拉一个哨声叫过来的小狗也算是命大。不然谁知道会不会在之后的混乱中被疯狂的众人踩死呢。 感谢萨沙的生存没有影响到原著。 这些人里,好像除了林琳外,其他人有的没有带行李,有的也只是带了少少的一点行李。所以老好人似的戈登准备帮林琳拿行李的时候,林琳才反应过来,面前的一家人是多么的狼狈。 “不用了,这并不沉。我自己可以的。你注意脚下的路。”千万要活着呀。 虽然林琳有心理准备,但是轴承突然的转动还是杀了她一个措手不及。 不过好在,在下一瞬间林琳成功的将戈登用鞭子抽了回来。 而那个注定会卡在轴承里的电钻机,也被林琳在千钧一发之际用了‘清理一空’。 因为没有受伤,也没有死亡,一行人老的老,少的少,抱猫牵狗的都顺利的进入了船舱。 比那些正经拿着船票的人,还要早一步进入。 林琳拦下了一位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语气有些急切。“请问,您知道考斯迪富林在哪里吗?” “琳达?真的是你。天呀,我真的害怕你做不到。”就在林琳刚刚问完,自另一侧,便传来了斯考迪惊喜的声音。   ☆、第95章 第九十五章 琳达失踪的这两天,考斯迪担心的无以复加。就害怕琳达做不到她的承诺。可是在知道琳达走后,他回家看过。又通过身份找过她,但是遗憾的是,他都没有找到。 当年她刚刚出现在他的心上时,他就利用自己的身份和人脉偷偷地查过她的背景。背景太干净了,除了身份,什么都没有查到。 ...就像是凭空出现的人一般。 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越久,他就越担心她会如突然出现那般,在突然消失。 而这一天,他一进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幸好上帝听到了他的祈祷,她并不是一去不还,她说...她会来找自己。 那个时候,他就只能祈祷上帝会带着他的小女人来到这里,让他们今生还有再重逢的机会。 没有想到,她真的做到了。当他从舰桥的监控系统看到琳达所有的一行人顺利的进入方舟时,那种激动和喜悦,差点让他去亲吻安休斯那张满是肥肉的脸。 飞快的离开舰桥,来到琳达会路经的过道。正好听到琳达正在向工作人员询问自己的下落。 三步并两步的小跑过去,然后在琳达转身的时候,便将人抱到怀里。紧紧的抱住,珍惜的亲吻她的脸颊。 此时的考斯迪应该庆幸的是,他是在林琳转身之际上前去拥抱,不然突然出身后上前...... ...林琳并不想谋杀亲夫。 “亲爱的,我真的好害怕。亲爱的,你怎么能这么狠心。”高大男人的样子,一下子就让林琳心软了。这一路的疲惫,好像在见到来人的时候,就都消散了。 “我答应过你的。你看。万水千山,我毕竟是来了。”话落主动在一群人面前亲吻男人的唇。 考斯迪像是受到了鼓励一般,同样热情的回吻着林琳。 一吻方罢,两人皆是气喘吁吁。而过道两旁的人,却纷纷鼓起了掌。 就连知道事情始末的安休斯,也用着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看着考斯迪。 两年前,考斯迪像是发了疯一样的找自己要船票时,自己还在嘲笑他不自量力。当今年秋天,考斯迪再一次跟自己确认让出船票,让他更有才华的女朋友上船时,他还在心里暗暗地想着,考斯迪就是个大傻帽。 两天前,当知道考斯迪那位同居多时的女朋友留书出走时,他还在笑那个没有见过面的女人,浅薄的常识,无知的天真。 一个被爱情小说弄成傻逼的蠢女人。 但是在一刻钟前,当他听到考斯迪大叫着上帝时,他都不敢相信,那对老的老,小的小,拖家带口,抱猫牵狗的偷渡小队会穿过层层封锁和防卫就这样进入了他心中不可一世的方舟时,安休斯是彻底的无语了。 这个世上,连只家猫都能够幸运的登上救命的方舟,他还有什么不能相信的。 看着面前与考斯迪相拥相吻的女人,安休斯第一次在心里正视了她。 她宁愿放弃原有的资格,如此艰辛而来,可见她是把生的希望和机会留给了考斯迪。而她自己也没有放弃生的希望和资格。 这两天地球是个什么样子,他这个国家高级领导人,是一清二楚的。她们竟然只花了两天的时间从大洋那一边的美国赶到华夏的邱明谷,并且成功登上方舟。 他敬佩这些有能力的人。 虽然他们都没有购买船票,并且是非.法.偷.渡。 …… 他们一行多人,虽然老的老,小的小,但是不管怎么说,都平安的进来了。既然进来了,也就不会将她们再撵下去。于是方舟上的管理人员便将他们安排在了与绿色船票客人一起进入的中国工人的暂居地。 林琳与考斯迪相遇后,考斯迪就不会让林琳再离开他的视线,去那些工人们的混居地了。林琳自然是要跟着自家男人走的,所以在走廊跟着众人互相道别,并留下了联系方式,这才被考斯迪带到了他的临时居所。 虽然他和艾德里安的级别不一样,但是考斯迪的临时居所和电影中艾德里安的是一样大小的。 就连格局也是一样的。 除了去卫生间需要去外面的公共卫生间外,其他的都非常的不错。林琳在小小的房间里,只是转了转圈,便一屁股坐到了床上。 终于成功的到达目的地了。 “亲爱的,我非常的累,我想要先睡一下。你,呃。去忙吧。”现在四号方舟刚刚起航,还有很多的事情和工作,需要安排。林琳心想考斯迪是没有办法陪她一起睡个觉了。 考斯迪半蹲在林琳的脚边,双手抱着她的腰,轻轻地咬着林琳的唇,似是亲吻,却带着一些轻微的刺痛。“你一定累坏了。现在安全了。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嗯。”林琳双手环上考斯迪的脖子,轻轻地点头。 将人抱起,安置在床上,又将鞋脱掉,帮着林琳脱掉外衣,这才盖上被子。“祝你有个好梦。我一会就回来。”他确实是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去做,所以考斯迪不得不离开。 “一会儿见!”林琳轻轻地扯出了一个笑容,便闭上了眼睛。 而看着林琳瞬间便入睡后,考斯迪只是亲了亲她的额头。然后转身出去了。 现在开始,是他的责任了。 末日了,世界将重新组合,他要努力向上爬。再也不会卑微的祈求别人的施舍。 再也不会让他心爱的女人带着他们的孩子冒一丝危险。 他再也不会让他的女人放弃生的机会了。 再也不会。 ………………………………………………………………………………………… 林琳这一觉,睡得很沉。就连考斯迪回来她都不知道。就算是考斯迪请来了方舟上的医生为她做了一个简单的检查,林琳都没有醒过来。 听到林琳和孩子都没有问题的时候,考斯迪除了拥抱医生以外,就想着静静地守在她的身边。 幸好方舟上的人,都已经安置妥当了。而在经过一次一千五百米高的海啸后,方舟已经正常行驶了。 相信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不会有太多的事情可以做。 他可以好好的陪陪面前的小女人了。 噢,还有他们的孩子。 第二天上午,林琳终于在长时间的睡眠中清醒过来了。一醒来便看见一脸胡子的考斯迪侧睡在他的身旁,两只健壮的胳膊一只被她枕在脑下,一只搭在她的腰上。 昨天睡着前,对于房间也只是粗粗地打量了一番。今天躺在考斯迪的怀里,倒是可以慢慢地看了。 床尾竟然还有一张床那么宽的台子。放些书籍和小东西,现在那里还放着她这两天一直背着的双肩包。 室内的灯光有些昏暗,但是林琳较好的视力还是在那里看到了一个小小的电插座。 想到她放在背包最下面的一个小电锅,心里就有些满意。虽然她只带了几斤的米和咸菜,肉干和蔬菜干,但是她还是可以隔三差五的给自己煮点粥吃。 就在林琳还在想着之后在方舟上的生活时,腰间的手臂突然勒紧,身侧男人的呼吸声,也变得杂乱起来。 “早,富林先生。” “早,富林太太。” 林琳听到考斯迪的话,摇头笑了笑。这男人,怎么动不动就要宣誓一下主权呢。 “我的猫呢?”这两天太累了,对于一个孕妇来说,有些吃不消。所以,林琳才会将猫的事情给忘记了。 “喵……”考斯迪在昨天林琳睡着后,便将猫抱到动物区请人代为照顾了。此时听到林琳如此问。非常自然,而又风趣的学着布偶猫的声音叫了一声。 “呵呵。”林琳见此,笑得前仰后扑的。薄薄一层的睡衣,也在起起浮浮着,春光无限…… 刚刚睡醒的男人,眼神也变得幽深起来。搭在林琳腰上的手,也不老实的开始摩擦,探索。 带着暗哑的声音,就响在林琳的耳边。“可以吗?”他不知道怀孕了,是不是可以做那种事。但是他又想到他们分别的那一夜却是做得非常疯狂。 林琳想了想自己的身体状况,觉得只要不要太劳累,应该没有什么。于是也不回话,只是主动的往考斯迪怀里靠了靠。 这种无声的邀请和默许,本身就是对考斯迪莫大的鼓舞。一个翻身,将林琳压在身下。 林琳的双臂怀上男人宽阔的肩膀,咬住男人的下巴,“你温柔些,就不会伤到他。” …… 一场迟来的,带着安抚的亲密在晚餐前便结束了。结束后,林琳非常想要洗个热水澡,但是想到方舟上比预计多出来的人,用水便不会一如原著那么方便了。所以只是让考斯迪去水房打了一盆热水,在房间里简单地擦洗了一下。 “晚餐是在负二层的餐厅中取用,需要我打回来喂你吗?”考斯迪一边整理床铺,一边看着林琳梳头。 将长发系好,林琳笑着从背包里拿东西,“晚餐一般是几点到几点?”她的背包,昨天考斯迪并没有去整理。所以今天她心里核算面积,然后一样一样的将她能用到的东西,从空间中取了出来。 “餐厅是全天开放的。不过一天只有四个时间段会提供免费的餐食。其他时间,只提供饮料和热水。不过餐厅全天二十四小时,为孕妇服务。”说着考斯迪示意的挑了挑眉。 “有人知道我怀孕吗?” “当然,方舟上的医生已经在昨天为你检查过身体了。你和孩子的状态都的非常好。”走过去,将空了的双肩包从林琳手中拿过来。伸成胳膊,比林琳轻松不少的将背包放到了顶柜里。 “这床下有四个大抽屉,把你和我的衣服都分别放在上面的两个抽屉里,左边下面的那个放那些小衣服。噢,你和我的鞋,都放在右边下面的抽屉。”上船的这两天林琳在休息,而考斯迪也没有闲着,所以两人的行李这个时候才真正的开始收拾起来。 考斯迪听到林琳的话,敬了一个军礼,便将林琳摆在床铺上的衣服,几件几件的往抽屉里放。 林琳见此,回身又去收拾她那些零碎的东西。一直到晚餐的提示音乐在房间里响了起来,林琳这才被考斯迪揽在怀里,像是保护稀有珍宝一样的向负二层走去。   ☆、第96章 第九十六章 一路行来,走廊上的人很多。行.行.色.色的穿着,可以让你看出他们在上船前都是什么样的身份。 不过林琳的穿着却与他们有些个不同。她的衣服,是方舟发放的。 是一件绿色的连体衣。有醒目和防辐射功能。绿色代表着生机,所以这种绿色的连体衣只发给孕妇穿着。林琳这件,是医生检查确认过后,由卡斯迪去后勤部门挑捡的。 当然,做为人类存在这个星球上的火种,除了林琳这种受到优待的孕妇会特别的被照顾,还有不满十二周岁的小孩,也在进行过骨龄检测后,一一发放了代表希望的红色连体衣。 偌大的地球就存活了不到百万的人口,他们现在要做的除了在地壳运动结束后,发展科技,建设家园外,最重要的便是让生命得到延续。 在面对那样的灾难,谁都不敢保证方舟外面是否还有人存活,那种希望渺茫的事情,很多人都不愿意去思考。 大自然的残酷,是因为被辜负。 但愿经过这一场灭族之重的浩劫,人类能够对他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再多一些了解和认真吧。 因为方舟上早就颁布了孕妇特殊保护条例,所以林琳虽然去的有些晚,但是仍然不用像其他人那样排队领餐。不但她如此,对于要照顾孕妇的家属,考斯迪也受到了一定的优待。 当然这种优待只限于孕妇外的一个家属,多出来的人,也都要像其他人一样对待。 饭食还算可口,林琳本就饿了,再加上晚餐前还进行了一场深度交流,这会满满一大盘子的饭菜,她竟然吃得一点不剩。 “还需要用一些吗?”因为是四号方舟唯一的孕妇,所以林琳在吃饭的时候一直受到其他用餐的客人的关注。在看到林琳如此好胃口时,都有些黑线地看着考斯边只吃了一半的饭菜。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一个人吃,两个人饱腹。 “不,我吃饱了。谢谢!”面对餐厅负责人的询问,林琳带着微笑,非常有礼貌的回绝了。 ...暴饮暴食不好,晚餐就少吃些吧。 虽然林琳拒绝了,但是餐厅的负责人还是给林琳送上来了一杯鲜果汁。 这一回不但林琳道谢,就连考斯迪也连连谢过。他是知道的,孕妇需要补充维生素,不然对孩子非常的不好。 虽然林琳有说,她买了很多种钙片,维生素片,但是考斯迪却总是担心不够用。 更担心如果保留时间太长,会不会失了药效。毕竟他和林琳可不准备只生一个孩子。 晚饭时,凡是认识考斯迪的人都恭喜他要做爸爸了。就连艾德里安也带着以亡故的前美国总统之女劳拉博士也过来了。 他们四个人坐在一起,真的有一种在开联合国会议的感觉。白人,黑人,巧克力人,黄种人。 “你是学习华夏传统刺绣的?天呀,那个太美了。不过我去华夏的时候,看过那里的绣艺工作者在工作,那实在是太难了。噢,考斯迪你真幸运。” “是的,我想上帝一定给我开了一扇门。你不知道琳达有多么的优秀,她卖一幅绣品挣的钱,比我一年的工资还要多。她的那些绣品美的就像是一幅画,远远看过去,你都找不到是用很多的线缝上去的。” “在白宫的时候,我就时常听考斯迪向我炫耀他的女朋友是多么的优秀。当我在舰桥的监视器中看到你和你的那些同伴一起闯过警戒线,抵达方舟时,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事情。”喝了一口水,艾德里安继续发问, “我能知道,你是怎么在两天的时间里顺利的到达这里,并成功的上船的吗?” 考斯迪举起林琳带着戒指的手,向艾德里安宣告道,“不,不,不。艾德里安你错了。琳达现在是我的妻子,我求婚成功了。所以你的称呼错了。”下午情.事过后,考斯迪又一次提起了求婚的事情。 这一回,林琳便非常爽快的同意了。经历了这一场,谁还会愿意带着遗憾活在这个有今天没明天的世界呢。 艾德里安见状,连忙大声的恭喜他。就连一旁不怎么说话的劳拉也微笑说恭喜他们。 考斯迪大方的接受了,看着他洋洋自得的样子,林琳心中既是好笑,又是甜蜜。 ...直白的,让人心疼。 许久,林琳想了想,然后才将刚刚艾德里安的问题,娓娓道来。众人听到林琳这一路的惊险和奇遇,都是惊叹连连。 这其中的巧合,实在是上帝也难以如此安排的这样精细。 若是没有在路上碰到华夏的祖孙三人,林琳他们指定是赶不及在开船前登上方舟的。 若不是那位年轻的华夏工人带路,林琳一行可能都走不进登船候船大厅。 “上帝呀,我应该好好的感谢他们的。以上帝的名义,我一会定好好的报答他们的。他们救了我的妻子和孩子。” 林琳点头,并告诉他,以后有的是机会。 考斯迪听过,这才罢了。 四人在餐厅又说了一会儿话,这才各自散去。 除了舰桥,其他地方是没有窗户的。他们居住的小小房间也是如此。天黑天亮靠的都是房间里那个有着外放喇叭功能的电字设备。 林琳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就特意带了一个很大的移动硬盘。将移动硬盘和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相连,就算是早就没有了网络功能,林琳也不觉得寂寞。 当然对于外人来说,林琳就只带了一个移动硬盘。毕竟林琳是有空间的。想要带什么书籍都是非常的简单。 只是林琳想的都不错。她唯独忘记了孕妇是不能长时间的对着这种电子设备的。再加上方舟外面的海啸和时不时的撞击都让林琳无法认真地将从艾德里安那里借来的书看进去。 一时间,林琳的生活,便成了吃饭,睡觉,祈祷孩子不是三瓣嘴之间度过了。 有一个兔妖妈妈,孩子不是三瓣嘴的可能性还真不小...... 再一个原因他们的房间非常的小,为了让布偶猫等到充分的照顾,林琳还是决定将它寄养在动物区更好一些。 时不时的,林琳都会在饭后散步过去看看它。看到布偶猫还记得自己这个主人的情况下,林琳也会偷偷喂它吃一些她偷藏的好料。 因为地球是在2012年年底发生的地壳运动。所以在2012年结束以后,从元旦那天开始,人类实行新的纪年。新的纪年从0000年开始。 林琳知道后,有些感慨,又有些不是滋味。公元前,公元后。现在又是新历年。人类为什么总是要做这样的决定呢。 这样的思考本就不是林琳擅长的,所以在纠结了两天后,又恢复了孕妇的生活。 这一日半夜,林琳在睡梦中醒来,发现考斯迪才从舰桥回来。 “出了什么事情?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林琳慢慢以坐了起来。看着换睡衣的考斯迪不解地发问。 “亲爱的,是我吵醒你了吗?十分钟之前,我们四号方舟终于和六号方舟与七号方舟联系上了。这对于我们来说,真的是天大的好消息。”由于地球灾难来的太快,导致六号和七号方舟并没有完全竣工,在第一波高达一千五百米的海啸到来时,六号和七号方舟便被海水冲走了。 方舟运行了一个月,终于在今天晚间十一点四十五分时联系上了。 这样本就不报任何希望的其他四座方舟的人都高兴的不能自己。 那是生的希望。 林琳听到这里,也由衷的感到高兴。上苍总是在把人逼入绝境时,又给人们留下了一扇窗户,一点生机。 带着好消息入睡,考斯迪和林琳都做了一个非常美好的梦。 而第二天一早,方舟外面便迎来了自他们起航后,难得的一个大睛天。 方舟的指挥官迈克尔斯船长就下令打开船舱的大门,让被关了一个多月的人们去甲板上吹吹风。 方舟上的众人都高兴坏了,就是林琳也忍不住翘首以待打开船舱甲板大门的时刻到来。 一月二十七日,再加上十二月末的那几天。他们整整在这不见天日的地方呆了一个多月。 没有风,没有阳光。 像仓皇逃到地下室的老鼠一般。 这就是地球发生灾难时的人类,冷漠残酷的破坏大自然,在面对自然灾害的时候,又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到了甲板上,林琳看到了很多熟人。上船时,失去了爸爸尤理的双胞胎看起来也成熟长大了一些。 萨沙拥着塔玛拉站在甲板另一侧,亲亲我我,时不时的低声细语一番。而最让林琳好奇的便是凯特和她的两个男人之是的事情了。 这种三角恋情,因为戈登的活着,而出现了。也不知道心中一直有前夫的凯特会如何选择呢。 林琳的非常的好奇。 “有件事情,我想你需要知道。”因为林琳孕妇的身份,林琳被安排在一处高处吹海风。身后的考斯迪轻轻地环住她的腰,语气有些低落和压抑。 “出了什么事情?你是劈腿了还是出柜了?”林琳一听考斯迪这个话,这个语料,眼睛便是一眯。 最好别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不然就休怪她不顾往日情份,学一把潘金莲谋杀亲夫了。 不过,刚共患过难,就要面对这样的选择,林琳一时间还真的有些下不了手。 “噢,亲爱的。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对你的心,日月可表。那是比钻石还要真。”考斯迪在林琳话音一落,双眼瞪圆,不满的大叫了起来。 他是那种败家爷们吗? 媳妇儿这么说,他真伤心。   ☆、第97章 第九十七章 林琳见此,也明白是自己误会了。连忙转过身子,一脸委屈地娇娇糯糯地说道,“亲爱的,你难道不知道在我的心里,只有你是最重要的吗?我时时刻刻都害怕失去你。上帝知道的最清楚。那么现在,你能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吗?” 反正她不信上帝。信口雌黄那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的。 “我刚刚得到消息,海水退去后,喜马拉雅山不再是世界屋脊,末日后,尼泊尔夸祖鲁的德拉肯斯堡山脉。整个非洲大陆上升7000英尺。” “……可是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就这破事,至于说的这么郑重其事吗?害得好连谋杀亲夫这种事情,都想到了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操作细节。 这太不利于家庭和谐了。 她这一天天的,不但要担心生产时生出个兔子来,还要担心生个正常的人类小孩,却会带着三瓣嘴。已经让她焦虑难安了。 她男人还样的不省心。 “算是有些关系吧。不过关系不大,但是结果却是非常严峻的。” 低头看见自家太太有些不耐烦的神情,连忙把之前在舰桥处得来的另一个重要消息告诉了自家太太。 “虽然地壳运动已经差不多结束了。那些在地壳运动前所有会污染的工厂和核电站都被埋在了地底下。但是污染没了,但是在这地球上的辐射却是高高低低的都出现了。这种辐射至少会持续十年,甚至是更久。” 辐射这种东西,对于人类是非常有危害的。就拿当年日本东京被‘走礼’送过去的原.子.弹,它让几代东京人都或多或少的受到了影响。 那时最多的发病症状便是白血病。 现在整个地球都被这种辐射被覆盖,可想而知,人们连逃跑和躲避的地方都没有了。 还是有些不解,怀孕让林琳的脑子有些秀逗,所以继续歪着头,看向自家的蠢男人。“…然后呢?” 考斯迪一愣,“什么然后?” “你说这些事情的结论是什么呢?难道你被选出来去测试哪里辐射大,哪里辐射小了?” 对于林琳的话,考斯迪诧异极了。这都哪跟哪呀。“不,不是这样的。琳达,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将来都要活在这满是辐射的地球上,我们的子孙后代,都是如此。噢,我更担心你肚子里的孩子,若是真的在怀孕其受到外界的影响,可怎么好?” 无力的向上翻了个白眼,“比起那些死去的人,你是愿意接受辐射,还是后悔登上方舟。要知道,我们能顺利的登上方舟,并且成功的活下来,便是天天接受辐射,也是一种幸运。至少我们还活着。” 顿了顿,林琳有些感伤。“以后的日子,我们虽然要饱受辐射的危险,可是我们毕竟是活了下来。而活着,就代表着希望。人只有活着,才有明天,才会为更好的日子去奋斗。考斯迪,能活着和你相守,我已经很满足了。你的上帝和我的佛祖一定在时刻保佑着我们。我们要知道感恩。” 将女人紧紧的抱在怀里。珍惜爱怜的亲吻着她额头。考斯迪才有些疑惑的问道,“什么是我的上帝,你的佛祖?”刚刚不是还说什么上帝知道的话吗? 林琳:“……”遭了,顺嘴秃噜了。 …… 从这一日起,海上便一直风平浪静。在三月份到来之前,几座方舟上的人,已经陆续上岸了。 而因为辐射的问题,几座方舟上的小孩和孕妇,却被要求先留在方舟上,等待之后的迁移。 没有人是不知道好歹的,这一命令非常的人性化,至少林琳是这么看待的。 于是,做为孕妇家属的考斯迪虽然下船去了。但是也被特殊照顾的分配了一个比较好一点的工作。 再加上他本来就是美国白宫的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上,很多的好职位都是以他们这批最早的工作人员先挑选的。 这年头,资历,人脉,自已本身过硬的能力都是让一个人在社会上立足的根本。 而这些考斯迪都不缺。以前他一个人,得过且过。后来因为船票的事情,突然间像是开了窍一般,有了野心,就想要努力的向上爬。 这一点,也让他比别人更加的忙碌。 时间易逝,匆匆数月过去了。因为辐射的问题,便是在方舟里,很多的孕妇还是受到了影响,有的流掉了孩子,有的胎死腹中。还有的,直接生出了畸形儿。 而林琳算是比较幸运的了。因为她的儿子非常的健康,只是天生的三瓣嘴而已。 林琳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可是相较于林琳那没蛋也疼的忧桑,所有认识他们夫妻俩的人都带着满满的祝福,恭喜他们生出了一个健康的男孩。 这个男孩是新世纪的第一个新生儿,他的出生对于人类历史是有着一定的影响的。 因为他的出生,让绝望的人类又重新看到了希望。人类繁衍延续的希望。 只要有火种,他们人类就不会灭亡。 被人恭喜生出了一个三瓣嘴的儿子,林琳真的不知道要用什么心情来面对,尤其是每每看到考斯迪满怀深情,感激的神色,林琳就忍不住的想要高声大骂。 她这副身体的本体是兔妖,虽然她不明白为什么她已经妖力尽失了,却还是维持着人形,但是生出来的孩子有兔子的形态基因,其实真的和辐射没有任何关系。 她一天天都穿着防辐射服。浑身都带着隔离咒的小魔法物件,这种层层的保护下还能被辐射侵扰,那就只能说是人品问题在作怪了。 这一点,真心不想承认。 ............................. 生下了头一胎,林琳在刚刚过了抚乳期后,又怀孕了。这一次,林琳的祈祷仍是没有实现,因为她的第二个孩子仍是兔唇。 这让林琳都绝望了。可是这个时候那些科学研究人员还在认为是她这个母亲受到了辐射,改变了身体内的基因,这才导致了孩子出现这样的情况。 而这个时候,通过层层保护,也有一些孕妇平安生下了孩子。虽然仍是因为辐射的问题,或多或少都有些问题。但是人类好像已经能够用正常的心态去接受这个事实了。 就连拥有两个兔唇孩子的爸爸考斯迪都经常骄傲自得的拿自家孩子出去跟别人家的孩子比比这里,比比那里的。 有了这两个孩子,林琳是不打算再生下去了。第二个孩子都是意外,她怎么可能还会要第三个孩子。 坚决坚定的给考斯迪悄悄地坐了绝育设施。华夏武术博大精深,只要银针刺穴,就可以轻松解决。 不用手术,不用担心复发。实乃居家必备之。 ....................... 一晃数年过去,当林琳也白发苍苍时,整个地球的人口虽然还是没有增长多少,但是却早就在数年前恢复了发展和生机。 因为人口的急剧下降,所以所有国家的领导人,都同意成立联邦共和国,分区自治。而联邦共和国,每个国家的领导人都是他的委员,凡是大事都必须经过全体委员的投票才能决定。 这一点,其实也跟当初的现代社会没有什么区别。不过,那个时候是为了国家的利益,而这个时候,却是人类的生存,但是等到人类的人口基数发展到一定数量时,因为利益,矛盾仍是会慢慢的出现。 而现在,所有人的念头,便是尽快将新家园建立起来。而那些在最开始便收入在方舟中的各类生活器具,都被广范的制作和使用起来。 辐射的危害已经在末日后的几年里陆续的消失了。人们早就恢复了正常的作息。 整个活下来的人中,除了那些花了十亿欧元买票上船的土豪们,在新纪年过得有些凄惨外,其他的人都是各界各有所长的业界精英。 那些土豪的经营手段和管理能力,在这刚刚安稳的新社会是没有办法体现的。 可是除了这些,这些土豪们却是连一点的生存技能都没有,这一批人,着实让联邦政府好生为难。 最后各国管各国的,都安排在国立工厂中,做着简单的工作,以维持生计。 这些土豪们,看着那些他们曾经看不起的穷鬼,那些只知道埋头苦干的华夏工人们,一个个穿着崭新的工作服,行走于需要他们的地方时,心中涌现出了大量的羡慕。 当初拥有的再多,也不如一技在手。 这些年,林琳在两个孩子两岁的时候,分别送到了联邦幼儿托养机构。现在的孩子,是整个星球的希望,那些孩子的父母,都必须要将孩子送过来,以防他们照顾不周。 而林琳也因为对于古文明有着深入的了解和对华夏刺绣行业有着指南针的作用,而被要求教导一批人学习刺绣。 这一生,林琳能够如此清闲的呆在家里,继续绣她的花,这还要归功于考斯迪一步一步,成功的走进美国分区政治核心。 考斯迪以林琳是华夏人身份而借口说华夏是林琳的娘家人。拉近华夏和美国的距离,又让众人都知道他有一个新世元第一个出生的希望儿子,所以考斯迪在选举时,成功的高出了第二位候选人十多票。 在三十九岁那年,成功的成为了美国区的主要领导人。 “我终于做到了。”现在的他终于为自己的女人争取到了一张船票。 ……   ☆、第一章 =9 第九十八章 “雨凤,这种故事,以后不要再说了。那会教坏小孩子的。你们三个,把今天雨凤的话都忘掉,谁也不许再记在心里。也不许问。”林琳一进房间,便听到雨凤在讲此身父母的身世来历。心里就有些个不高兴。 “雨鹃,你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不能说爹娘以前的事情,还有什么是教坏小孩子?”雨凤有些不解地看着自从娘过世后,就有些个不太对劲的妹妹。 “私奔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吗?娘是王府的格格,但她与爹私奔这样的事情,对得起谁?外公养育娘长大成人,娘可有为外公想过?外婆帮着娘跟爹逃跑,可有想过事后外婆的处境? 外公一片爱女之心,请了爹进府授课,难道就是为了让娘私奔的吗?王府并不是只有娘一个孩子,你想过其他姑娘在娘私奔后会有的下场吗? 将心比心,若是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姐妹之间,爹会不会伤心难过?还有,人无信不立,既然当初许下婚约,就应该去尊重这份承诺。”礼义廉耻都不知道,也不知道萧家是怎么教养孩子的,父母私奔这样的事情,不以为耻,还当成传奇,真真是够了。 看到听了自己的话,有些脸色不好的雨凤,林琳也没有什么想要安抚的心思,直接对她说道,“好了,雨凤,家里的情况,我也已经跟你说过了。小五还小,但是你和三妹都不小了,有这个功夫,还不如绣上两朵花,贴补家用呢。” 萧氏淑涵刚刚过逝,但是这个时候的萧家也已经没有任何钱财了。当初淑涵看病花了不少,还连家里的地都卖了。姐弟五人加上萧鸣远想要生活的话,除了自己动手,便是借高.利.贷。 这个想法萧鸣远刚升起,就遭到了林琳的反对。拿这套郊区的房子借钱?然后呢,引来展云翔放火杀人吗? 可是林琳没有想到的是萧鸣远最后还是去借了。气得林琳杀人的心都有了。 一群不省心的。 林琳手里还有一些黄金,所以准备回屋子收拾一下,换身衣服,便去展家的铺子先将那笔钱还上。然后再想其他,但她没有想到,刚走到门口,就听到萧雨凤在那里讲什么为爱私奔的事情。 这一家老小,就没有一个懂事的。 “雨鹃,你不要担心。生活会好起来的。”萧雨凤以为林琳的反常是因为家里的生活才会如此的,因此特别心大的安抚着她。 叹了口气,林琳有些无奈,“我知道了,雨凤,我要出去一趟。你在家看着他们吧。小五还小,不要让她碰针线,我怕扎到她。就让她打络子吧。” “我知道了,你放心吧。你刚刚说要出去,你是要去哪?”母亲过逝后,雨鹃一下子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但也同样让人感觉更可靠了。 虽然雨凤是长姐,但是也被林琳不知不觉间散发的强大气场压制住了。这几个月来,林琳说的话,萧雨凤都不会反驳。 “我去城里看看,有没有适合咱们租住的房子,小四不小了,应该去上学了。天天跟着咱们这些女孩子在一起,时间长了,我怕会移了性情。”变成娘娘腔,萧家就真的没有儿子了。 桐城就两所学校,但都离他们家很远。最近的那所也要二十多公里,所以林琳的意思便是搬家到城里去。 说来这个时代的人还算是纯补,就算是郊外,治安也不算太坏,萧家住在这里这么多年,就那破门破篱笆墙的,也没有出现盗匪事情,可见…真是主角命呢。 就为了等待展云飞和萧雨凤相见,然后再被展云翔杀人放火? 这神奇的世界。 “住到城里去?那需要很多的钱吧。咱们家还有多余的钱吗?”雨凤别的不知道,还是知道自家的经济情况的。虽然她对于住到城里也有些欢喜,但是一想到自家的情况,那点欢喜,就微不足道了。 “钱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我会想办法。住到城里去,衣食住行都要钱。但是住在这里,我们除了住不要钱以外,其他的都一样。家里的地被爹卖掉了。我们留在寄傲山庄生活也是没有着落的。” 这寄傲山庄四邻不靠的,难道真的得到两年后,再将萧雨凤嫁出去?算了吧,萧雨凤都这么大了,她还是尽快将她嫁出去省心。到了城里,也好给萧雨凤找个婆家。 “嗯,那雨鹃你自己小心一些。家里有我呢。”萧雨凤柔柔地朝林琳笑着保证。 林琳脸上的表情一僵,...有她自己才不放心的好吧。 算了,谁让她倒霉的穿越到了这么个身份上了呢。 换了件盖住臀部的外套,林琳便走了出去。一路内力运转,飞快地向城里奔去。 她要先去展家的铺子,将借的钱还上。然后还要在城里找个小院子,或买或租下来。地点嘛,最好是离学堂近一些的。 再去城里的绣庄接些活计,勉强有个糊口的营生。 最后,还要看看如果一家进城的话,能找到什么样的工作。至于开什么酒馆,饭店的。都不在林琳的考虑范围。 那种需要抛头漏面的事情,萧家人还是避一避的好,毕竟都是事故体。 但是单干绣活也不能真的解决温饱问题不是吗?这一家老的老,小的小,除了识几个字,会唱上两句小曲,还真的没什么特长。 她空间里,黄金堆成山。但那不代表可以随便取用。受人以渔,不如授人以渔。救急不救穷,萧家人的出路,应该在其他的地方。 林琳从没有进过城,记忆中的萧雨鹃,对城里也没有多少概念。 所以一路打听,终于找到了昨天借钱给萧鸣远的展家铺子。 “请问掌柜在吗?”铺子里今天还有不少人,都在那里说着话,林琳见此,只好走向一旁伙计模样的人问了起来。 那伙计一看来人是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笑眯眯地问道,“姑娘找我们掌柜的,是有什么事情吗?” 林琳点头,“我是城外寄傲山庄萧鸣远的次女,我来还家父昨天借的钱。” 林琳一句话完说,伙计就是一愣。而那边说得热火朝天的几个人也都是一怔。 “你是萧鸣远的女儿?来还钱的?”一个四五十岁的矮胖男人自那群人中走了过来。一边走还一边问林琳。 林琳看了一眼伙计,见伙计的眼里对着来人有着一丝尊敬,便试探着说道,“您是掌柜?” 那男人点了点头,“没错,老夫就是。萧姑娘是来还钱的?你爹虽是昨天才借了钱,但是一天的利息却也是不少的。” “我知道。家里还有一些银子。所以我都带了过来。就是希望将这笔帐消了。”说完林琳将出了山林便背在身上的布包举了举。同时拿出来的,还有从萧鸣远那里要来的借条。 “现在都民国六年了,谁还用银子呀。这银子换银元,汇率可不高。” “桐城展家占半城,想来童叟无欺,店大不欺客。当初我爹二选一,选了展家。自然是相信展家有过人之处的。因此,再不会为难一个弱女子的。这一点,我坚信。” 想要欺负她,也要她愿不愿意。她都多少年没有被人欺负过了,要是真的有人想要试一试,她也不介意让他花钱买个教训。 “哈哈哈,你这姑娘倒是会说话。掌柜的,给这姑娘把帐结了。”展云翔难得见到一个姑娘家,能把话说的这么通透的,心下喜欢,也就不想着为难她了。 当然,展云翔是不会承认这跟林琳此身的这具皮囊有着一定的直接或是间接的关系的。 美丽的女人,总有受到一定的优待。 这在个到处都是柔弱女人的年代,一个有个性的女人,非常的吸引人。 “既然二少如此说了,伙计去将萧鸣远的帐找来。姑娘还不谢谢我们二少。”那掌柜的本来还想要再杀杀价,不过听到展云翔如此说,便只吩咐伙计拿了帐册进行核算。 林琳顺着声音本就望向了刚刚说话的年轻男人那里,等到掌柜的话一落,林琳眼睛就更不受控制地看向男人了。 这个长的非常帅气,英武的男人就是展云翔?那个因嫉妒而生恨,然后放下一切出家的男人? 那个因为不是主角,就可以不被原谅的展云翔? ...怪可怜的。 娶个媳妇,还是自小喜欢长兄的。 好不容易嫡子出走,眼看着要熬出头了。可突然间嫡子又回来了。然后到手的一切,都成不泡影。 还有不过是因为要个债,就逼出了人命。不过是因为是姨娘所出的庶出子,所有的努力都在嫡子回来后,被妖魔化。 这年头,因着要债而生仇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所以林琳那个年代,就都说过,千万别借钱给别人,也不要向别人借钱。 “二少,西口那块地,不是要盖纺织厂的吗?”纪天尧看到展云翔如此说,皱着眉毛提醒他。 林琳一听,眼睛一眯,“大丈夫一言九鼎,雨鹃多谢展二少通融。不过,展二少原来是计划在我们西口盖纺织厂的吗?现在国内国外都在打仗,纺织厂盖起来后,会有生意上门吗?这种书生义气的主意,感觉不像是二少这样的人会出的。”千万不要有什么变故,那样...太麻烦了些。 展云翔听到林琳的话,眼前便是一亮。 “何以见得这主意不是我出的。”   ☆、第99章 第九十九章 林琳低眉浅笑,虽然没有办法告诉别人,这是电视剧告诉她的,但是她却也知道用什么话能让展云翔高兴。 “虽然是头一回见展二少,但展二少相貌堂堂,仪表不凡,一看便是务实的人。与那些满嘴空谈的书生就是不一样呀。咱们桐城不过是一个北方小城,既不产纱,又不养蚕,耗费人力物力,建上一个纺织厂,且不说成本那么高,值不值得,就算这些都值得,为了合的上成本,将来的布料一定比南方的那些纺织厂要贵一些。那么销售市场又怎么可能会有好前景? 展家这两年发展的非常迅猛,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到。桐城上下谁不知道这是展二少的功劳。所以,一看这个不接地气的主意便不像是展二少想得出来的。像展二少这样的人,可是想不出来这么稳赔不赚的主意的。” 其实在林琳看来,如果对面的男人最后还是逃不开宿命,那还不如这会少折腾一些,省得为他人做嫁衣。 纪天尧见到面前的小姑娘舌灿莲花,不过三两句话,就捎到了展云飞的痛处。不禁有些皱眉。 他有预感,这个姓萧,叫什么雨鹃的姑娘,一定是个大.麻.烦。纪天尧低下头,心中却在想着是不是真的应该放弃西口那块地,如果放弃了,那么他们就不会再跟面前的女人有交集了。 “书生吗?哈哈,还真是书生的主意。”他也是脑子进了水,怎么会拼命去实现一个书生的想法。 他展云飞提出来的想法,自己又不是他的小卒子,凭什么为他忙前忙后。 展云飞大笑过后,看见面前的小姑娘仍是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不禁有些意外。 难道这姑娘不知道自己就是那个展夜枭吗? 夜枭止啼。 当初刚刚接手展家的家业,外面多少人不服他年轻不经事,还有他…庶子的身份。 虽然手段激烈了些,但是效果却是最明显的。你看,现在展家上下,桐城内外谁不知道夜枭展云飞。 只是…谁见谁怕。 这姑娘不怕她吗?天虹可是每次见到他,都吓得不得了呢。 ...真是的,他怎么越看这姑娘,越顺眼呢? “喂,掌柜的。萧家的帐,会好了吗?”不知怎么回事,展云飞在这姑娘的视线下,突然有了一些不好意思。 林琳眼中闪过一抹笑意,轻轻欠了欠身。转到柜台那里,将手中的布包放到了柜台上。 ‘哐当’一声,上百两的银子就放在了柜台上。发出来的声音,都能听出这布包的重量。 屋中的几个男人通知咧了咧嘴,没有想到这柔柔弱弱的姑娘,竟然还是个大力气的。 众人一想到,萧家在城外二十里的郊外,再一想到这姑娘提着这么重的银子来到这里,而且还是脸不红气不喘的样子,心里都有些个怪异。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姑娘,威武霸气。 “已经算好了,虽然是昨儿个过晌后来借的钱,但是到今天,也得算是两天,所以这连本带利,一共是xxx。姑娘兑换成银子就是一百七十九两八钱。” 林琳点头,拿出一百八十两银子。然后笑着接过萧鸣远借钱时写下的底联借据。 林琳并没有撕掉,而是转手丢到了空间里。这里可比撕掉更安全。 “别的地方,我也信不过。可以麻烦掌柜的将剩于的银子兑换成银元或者更小的面额吗?”带着银子却实是有些个不方便。 那掌柜的看林琳拿出来的银子成色非常好。于是也非常好说话的帮忙兑换了。 毕竟他们钱庄也有这项生意在这里。有生意上门,哪能往外推呢。于是相当痛快地帮林琳兑换了。 少时,事毕。林琳准备离开。 “麻烦掌柜的”对掌柜的说完,又对伙计点了点头,表示谢意。转身又朝着展云翔笑着道谢,这才在那个纪天尧不善的目光下,离开了展家的钱庄。 无债一身轻呢。 离开钱庄,林琳又去了学堂附近。她想看看这附近有没有现成的房子。最好是那种独立的小院。 一个个胡同走下来,林琳随意地向着路边的百姓打听着房子的事情。因为在出门前特意服用了一滴福灵剂,所以很快便在离学堂两街的地方找到了一个要卖掉的小院子。 院子不大,不过一口水井和一颗果子树。靠门的地方,几个支起来晾衣服的竹杆子。就再无他物了。 这里算上厨房,不过三五间的房子。正房三间,中间待客,左右两间可以住人。 与厨房对着的还有一间屋子,不算太大,倒是也能住下他们四个姐妹。 与房主商量了一会儿房价,便在半个时辰后,将房子过户,买了过来。 房主留下了不少家俱,但是都有些个破旧。林琳也不嫌弃。直接用魔法做了更新。 一番打扫后,从空间里拿出一把锁,仔细地将院门锁上后,林琳这才去了学校。 到了学堂,问清楚了学费和入学需知。林琳又问了学堂是否招收校工。 学堂里的活,想来萧家老爹和萧家姐妹倒是都能干。而且这学堂还不是那种年纪太大的人会上的学堂。正好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姑娘来的正巧,我们学堂原来那个看大门的,因为年纪大了,被子女接走了。现在正要招一个呢。姑娘家里可是有能干的?” “这看大门,是白天上工,还是晚上上工?” “咱们这里,不过就是个学堂。晚上其实也是不需要人的。就是白天的时候,看着点人,不要让那些调皮捣蛋的孩子们跑出去就行。”他们这学堂招看大门的,还真的不是防贼的。主要还是防止小孩子半路逃课的。 晚上没有人上课,自然是关上大门,不用理会的。毕竟也没有哪个小偷不长眼的来偷他们这穷兮兮的学堂。 林琳一听校长的话,便笑了。“真是太好了,校长。我爹年纪正好,想要找一份工作,我弟弟在这里上学。再合适不过了。” 如果萧鸣远在这里上工的话,以后小四上下学都不用别人接送了。这省了多少事情。 校长也觉得可行,不过,“但是学校却是不能减免的。”校工的孩子上学,也不能减免学校。这是学校的规定。 “没有问题。我们能理解。能有一份工作,我们就很满足了。我爹读书识字,以后学校里有什么需要抄写的工作,也可以交给他,或是我们姐妹。”不过,那样的话,可就要多算工钱了。 林琳的言下之意,也不知道校长听没听出来。不过那都不要紧,至少今天一天,她已经超额完成了计划。 又与校长确定了明天带萧老爹和小四来面试的时间后,林琳这才离开学校。 看头看了一眼天色,已经接近正午了。林琳忙了一上午,倒是真的有些饿了。于是在街边找了一家小馆子。点了一碗馄饨,便吃了起来。 吃饭的时候,又遇到了展云翔。但是这一回展云翔却给林琳留下了坏印象。 大街上纵马狂奔,就算是没有伤到他人性命,但是飞溅起来的灰尘,也让她的馄饨没法吃了。 “作的紧,死的快。怪不得让纪家人算计呢。”那纪天尧满眼的算计,也就展云翔这个小时缺爱,大了缺钙的人看不见吧。 设计妹妹嫁进展家,从展家的下人,便是展家的姻亲。然后扶持展云翔继承展家的家业。最后…… 看着还剩下小半碗的馄饨,林琳叹了口气的放下了汤勺。 …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福灵剂过了有效时间?只要一想到福灵剂失效后,她各种各样的倒霉,她就对福灵剂有一种深深的恐惧。 不过接下来,还要去绣庄和伢行。为了一次性解决问题,林琳想了又想,最后还是咬牙又服了一滴福灵剂。 尽快办完事,她就跑回家躺着,她就不相信,她还能倒霉到哪里。 将馄饨钱结了,林琳便去了离新家最近的那家绣庄,在那里向老板讨了份绣活。当然,林琳是拿出来了她和雨凤的绣品,又交了一点点押金,这才接到了绣活。 以后,只要她们按时将绣活做好交上去,按着绣活的大小,样子等等来结算工钱,也是一份收入。 最后林琳去了伢行。在那里买了桐城乡下的十亩地。土地的地契是每两亩一张的。林琳是把这些当成了除了自己以外的萧家姐妹的嫁妆,以及萧老头将来的老养钱。 因为相信福灵剂的作用,林琳连地都没有看,收到了地契就往家赶去了。 因为在绣庄挑绣活用了时间多了一些,如果再晚一点,她非常害怕福灵剂就失效了。 那各式各样的花样倒霉,林琳是真的不想再经历了。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越怕什么就来什么。林琳刚走进林子,想要利用魔法回到家附近,便一脚踩住了之前猎户设下的陷阱。 林琳机警,连忙使出轻功连忙向上纵去。一把抓住前面的高树树岔,想要一跃跳到树干横岔上。只是在半空中,林琳就听到了‘咔嚓’一声,树岔自树干处断裂了。 身.下是猎人设下的捕杀大猎物的陷阱,手中的树枝又断了开来。千均一发之即,林琳只能扭身向后一掌,借着发掌时的后座力向前扑去。 躲过了前面一难,林琳一个跟头在地上翻了个圈。松了一口气的林琳正要站起来时,意外又发生了。 人在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塞牙。 林琳‘啊’的一声,跪倒在地上,无语极了。 ...... 隔着千山万水,数年时光,梅林也没有放过她。 梅林,霉林。   ☆、第100章 第一百章 林琳朝天坚起了个中指,然后才不得不低头看向脚下。她竟然一脚踩进了兔子洞里。 好嘛,她不崴脚谁崴脚。 “呵呵,见过倒霉的,就没有见过这么倒霉的。萧姑娘,你这是干了什么坏事,老天都不放过你。” 展云飞在纪天尧的故意怂恿下,又去纪天虹那里碰了个软钉子。心里气不顺,便甩开了跟班跑马出了城。 这一下午,在城外肆意放马狂奔,展云翔的心情也好了不少。 天虹,那个从小都是跟在展云飞身后的小姑娘。她为什么就是不看自己一眼呢。自己哪里比不上展云飞。 自己对她多好呀,她喜欢的东西,就是再难,他都会想办法找来。可是为什么自己就比不上那个展云飞。 展云飞哪里好?不过是个读书读傻的伪君子罢了。要死要活的离家出走。他有什么好? 纪天虹,我一定要得到你。 展云飞的一切,我都要抢过来, 就在展云翔还在狠狠地发泄着因为展云飞而起的烦闷时,由远而近传来了一阵脚步声,他以为是天尧找过来了,哪成想一回头,便看见了上午才见到的那个很会说话的萧家次女萧雨鹃。 就在他泛眼之间,那萧雨鹃连出意外,看得他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 这得倒霉成啥样,才能遇到这样的事情。 最后看到小姑娘一脚崴到了兔子洞时,展云飞是想也不想的笑了起来。 要是早点遇到她,估计自己的心情也能更早一些平复。 林琳抬头,看着倚在一颗大树下的展云翔,突起坏心,大叫了一声,“有蛇”。一边叫,还一边用手指向展云翔的身后。 展云翔一听,大惊。连忙向前扑,扑后还不放心,又连忙在地上滚了滚。 “哈哈哈哈…,”林琳看着展云翔狼狈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 而听到林琳的笑声,展云翔才渐渐明白过来自己是被她戏弄了。一时间,看着林琳的眼神都带着很明显的恼怒。 半晌,林琳坐在地上,抬头看着面前站着的展云翔。 这个角度看男人,果然是高出了新高度。 “你这女人,还坐在那里干什么?”不知道怎么回事,每每对上面前的女人,展云翔就有些个不好意思。 此时也是如此,被林琳闪闪发亮的眼睛一看,展云翔连他一直觉得漂亮的脸蛋也忽略了。 “我崴脚了。”挺疼的,要不是面前的男人,她就拿出魔药处理了。 上前一步,将林琳扶了起来。“女人就是麻烦。”展云翔一脸的不耐烦,嘴角如此说着,但手上的动作倒是挺轻柔的。 ...心还不算是太坏。 “二少怎么在这里?还是一个人,是遇到烦心事了还是被那个纪天虹拒绝了?” 扶着展云翔的手,林琳自地上站了起来。看到展云翔因为自己的靠近而不太自在的样子,难得好心肠的问他。 “你怎么知道我是因为天虹…才来到这里的?”展云翔吃惊,又有些意外。 林琳摆出一副心知肚明,大家都知道的样子,“谁不知道你痴恋你家管家的女儿纪天虹。不过人家小姐心中一直记挂着展家大少爷。纪天虹的身份够不上做人家展大少爷的原配,这才没被展老爷看上眼。不过配你的话,想来展老爷不会说什么。人家小姐的兄长和父亲都希望能通过这样婚事提高门楣呢。 展家的姻亲,可比展家的下人要体面得多。而且还有人说,你也不是真心痴恋纪天虹,不过是因为纪管家的原因,想要在兄弟争产的这件事情中,占据更有利的条件罢了。不然如果让纪天虹嫁给了展云飞,那展家的财产,可能就真的跟你无缘了。 为了赌口气以及展家的财产,你希望掉自己的婚姻,也是蛮拼的。还有人说,呃,你干嘛那么看我?这些事情,你不会没有想过吧?” “还有什么?”他难道都要成为这桐城的笑话了? “说你不太聪明,性格冲动。若是真的娶了纪天虹,估计这展家的家产也会渐渐变成纪家的。纪天尧父子可不是吃素的。眼界太窄,半个桐城的财富,虽然是万贯家财。但是外面还在战乱,谁知道战火会不会波及到桐城。还不如出去闯一闯,乱世出枭雄,有了兵权,还怕没有财富?” 林琳说完,发现展云翔的脸是彻底的黑了。松开展云翔的胳膊,自已向前蹦跶了一下。 虽然对于展云飞,她更喜欢展云翔。但是这了不代表她会愿意承受这人的怒火。 “诶,你这女人。受了伤也不老实。我送你回去。”林琳向前蹦跶时,踩到了地上的树枝,正好惊醒了因为林琳的话,而开始反思的展云翔。 让展夜枭送自己回家?会吓死萧老爹的, 一定会的。 可是还不等林琳说出拒绝的话,展云翔就走到林琳身前,半蹲了下来。 “磨蹭什么,还不快点上来。”展云翔没好气地对着林琳喊了一句。 又不是我让你背的,你这不是有毛病嘛。 没有你在这里,我回家更快,伤…好的也快。 不过形势比人强,林琳也没有拒绝。她自己刚才都提点过他了,怎么说也是要交学费的不是吗? 男人的背,到是很宽广。林琳趴上去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展云翔身体的紧绷。 “我家在…” “我知道,是寄傲山庄。”展云翔打断了林琳的话,沉声闷气的向着萧家走去。 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林琳是不知道要说什么好,而展云翔还在想着林琳刚才说的话。 在遇到萧玉鹃之前,他还想着要抢走所有属于展云飞的一切。可是为什么在遇到他之后,他就动摇了呢。 尤其是关于天虹的事情。 他为什么会有一种心虚的感觉? 想不明白。 “二姐,你怎么了?爹,爹,大姐,大姐快出来,二姐回来了。二姐出事了。”萧三妹一看到林琳被展云翔背回来,大惊失色地叫了起来。 林琳对于萧家人动不动就大惊小怪,自说自话已经无语到了极点。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那是我三妹。”林琳对着也被萧三姐的叫声弄懞的展云翔介绍道。 “萧姑娘的这个妹妹,倒是挺特别的。”嗓门真高。 听说展云翔的打趣,林琳抿了下嘴,“其实......我所有的家人都挺特别的。” “雨鹃,你怎么了?怎么会被人背回来?”萧雨凤第一个跑出来,然后便问着还在展云翔背上的萧雨鹃。 “你是,你是展二少爷。”萧鸣远自主屋出来后,一眼便认出了被着自己二女儿的男人是谁,当即吓了一跳。 林琳见到萧鸣远的样子,就怕他说出什么难听得让人下不来台的话,连忙对着院子里的人喊道,“我回来的时候,崴了脚,是展二少好心,送我回来的。爹,你们快帮我谢谢人家吧。” 就讨厌那些个女主吞吞吐吐,一件事情半天说不明白。 “呃,谢谢展二少爷。”被林琳的话噎住的萧鸣远,只能喃喃地向展云翔道谢。 “嗯,”看着这一家老小,展云翔突然觉得他那个家估计和这萧姑娘的家人有的一拼。 都忒么不正常的多。 “你房间在哪?我送你进去。” “那边。”林琳用手指了一下他们左边的屋子。毫不客气的指使展云翔送自己进去。 萧雨凤见此,连忙带着弟妹跟上。萧鸣远也有些个不知所措地跟了进来。 展云翔将林琳放在屋中的大炕上,然后才直起身。居高临下地看了两眼林琳。什么也没说的走了出去。 一见到这姑娘,自己就便得好奇怪。 出门的时候,正好跟站在门口的萧鸣远走了个对脸。看着萧鸣远,展云翔什么也没说的走了出去。 走到了离寄傲山庄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展云翔才扭了扭腰,甩了甩肩膀。 真是有够重的,他怎么就脑子进水的非要背她回来呢。 吹了一声口哨,自远处传来了一阵马啼声。 放着好好的马他不骑,竟然让人骑...... 展云翔对于林琳的话,倒是听了进去。他觉得他应该好好想一想了。 他的人生不能总是围绕着展云飞而旋转。 而另一边,林琳也把今天的收获挑挑捡捡地告诉了萧家人。当然房子是买来的这件事情,被林琳说着租的了。 租房子,买耕地。给老爹找活干,给姐妹们领绣活,给小四找学校。林琳这一天,是真的没白跑。 虽然事后非常的倒霉,但是福灵剂的作用此时看来,真的是非常有效果。 “雨凤,我们真的要搬到城里去住吗?那寄傲山庄怎么办?”萧父听到林琳的话,首先想到了山庄的问题。 “爹,小四的前程要紧。娘生前最不放心的就是小四了。我们说什么也要让小四去念书。咱们不搬到城里住。小四上学就是个问题。现在小四都八岁了。再不上学就晚了。 而且咱们全家搬去城里,一家人守在一起,总比分居两地,两相牵挂的要强。我拿着娘剩下的最后一点钱,买了十亩好地。娘说那些地,我们五人一人两亩。地就在城东。都是上等田,就是离咱们这是两个方向。雨凤只比我大一年,今年十八了,也不小了,娘一直惦记着这件事。 树挪死,人挪活。咱们死守在寄傲山庄,那就是等死呢。爹,我在城里都给大家找到了活,有了生活的进项,咱们在城里也能安家落户。这寄傲山庄,我们可以等到小四放假的时候,再回来住两天呀。”林琳看到萧鸣远的样子,就知道他要说什么,所以直接将话都说明白了。 “买了地,家里还有钱?”萧鸣远想到林琳出门前从他手里拿走的银元,有些不放心地问。 “还有一些,不过那些钱却是不能再动了。那是要留下来做过河钱的。以后,我们每个月的花销,都从我们几个人的绣活里出。爹的工钱攒起来,给小四交学费。剩下的再贴补家用。地里每年出产得的收益,却是都要存起来的。” 听了林琳的话,萧家这些平时扎扎呼呼,关键时刻没有主意的人,都下意识的没有反驳。 最后在吃过晚饭后,听从林琳命令各自负责一些事情,开始收拾行李。 而萧鸣远却悄悄地找到了林琳。   ☆、第101章 第一百零一章 “爹,您找我有什么事吗?”因为崴伤了脚,全家都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只有林琳坐在炕上,整理一些衣服,然后打成包裹。 “是这样的。刚刚你说的事情。爹想着,以后爹也有工钱可拿了,白天没有什么事情的时候,爹还可以抄写些东西或是干点别的什么。所以你们姐妹做绣活的钱,就留给你们自己攒嫁妆吧。爹…的工钱要是不够,还有地里的出息的。” 他们家闺女多,儿子少。而且闺女都大了。家里的情况已经没有办法再为她们姐妹攒嫁妆了。想要过得好,就只能靠她们自己了。 林琳一怔,有些个不可思议。“爹,您过来就是为了说这个呀?”她还以为萧鸣远文艺人当太久已经傻了呢。 “嗯,所以爹才来找你商量。你娘把这个家交给你,爹信你娘,也信你。” “爹既然这样说了,那就听爹的。反正咱们家虽然到了城里,但是寄傲山庄还是咱们家的。我们可以在这里种一些蔬菜瓜果,还能省下一些买菜的钱。城东外的地,我们家也没有办法自己种,到时候赁出去让别人种。每年收些粮食和钱。也够我们生活的。不过,雨凤越来越大了,她的那两亩地,就先咱们家自己种,爹您说呢。” 萧鸣远点头,确实是这样的。雨凤那么大了,得尽快给她找个人家。 这不但是萧鸣远心心念念的事情,也是林琳的想法。萧雨凤虽然二了些,脑子里尽是一些不着边际的花花月月。所以尽早让她嫁出去,可比两年后见到那个展云飞来的要好一些。 她是真的不看好那个动不动就说大话的展云飞。不过这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以展家的情况,将来是一定会被批.斗的。再加上文人相轻,展云飞的性子,一定会得罪人而不自知。 林琳不愿意本就是弱势的萧家跟着展云飞一起颠覆。 她也知道想这些都有些太早了。毕竟现在才是民国六年,一九一七年。 等到一九六几的时候,他们这些人还不一定能够活到那个时候都是个未知数。 可是军阀割据,内战,侵略。马上就要席卷整个中华大地。在这种时候,林琳不愿意让萧雨凤嫁给展云飞这样的男人。 萧雨凤有多漂亮,长眼睛的人都能看见。她不认为展云飞能保护得了她。 靠那个阿超吗? 林琳也知道这些都是她的一厢情愿。真要是爱情来了,谁知道会不会明知不可为而偏要去到的呢。她连她自己都无法保证,又何必说萧雨凤这种典型的女主角呢。 有些事情,可能是上天注定的。 她以为的好,难道对当事人就真的好? 这些事情,她都明白。可是她就是想要去试一试。 “雨凤,唉,是爹耽误了你们姐俩。”萧鸣远想到婷婷玉立,早就到了花嫁之年的长女,心有戚戚。 “爹说的是什么呢。娘可是说了,这个家以后归我管。小五才五岁,我可不放心。爹,家里的大牲口,有人买吗?还有鸡鸭什么的,爹你先别卖。回头装到笼子里,咱们装笼子里带到城里去。” 那鸡鸭现在都能下蛋,至少比天天出去买要强一些。而且…年底的时候,就可以杀了吃肉了。 因为这是故事开始的前两年,所以寄傲山庄附近还有不少百姓落居于此。所以林琳还真的不愁家里的牲口要牵到城里去卖。 ...虽然她更想杀了吃肉。 “家里的牛卖给了村头你李叔家。”幸好鸡鸭还没有卖掉。 “李叔家要娶儿媳妇了。爹你回头去说一声,等到人家成亲的时候,通知咱们一声,也好回来喝杯喜酒,乡里乡亲的,平时还要大家帮着看护一下寄傲山庄呢。” 想到这一茬,林琳就想要捂心口。一个乡下汉子娶媳妇,人家李婶都没有想过要近水楼台聘娶萧家的姑娘。 萧家姑娘漂亮,聪明,能干。心地善良,一切的美好都可以在她们的身上找到。 但是就是不得婆婆的喜欢。左右多少人家,宁愿大老远的娶媳妇,也没有到萧家提亲的。 这一点,之前的萧雨鹃看不明白,不放在心里。但是现在的林琳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不就是嫌弃萧家的姑娘不接地气嘛。 这也怪萧家父母,把孩子教养的有些飘了。 算了,这也不是她能改变的。好在去了城里。一切都不算是问题。萧家姑娘身上的问题,离开乡下,到了城里,那就真的不成问题。 一群乡下姑娘,却养成了城里姑娘的毛病。也怪不得在这个地方有些个格格不入了。 这一夜,萧家众人睡的都比较晚。 但是搬家也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完成的。萧家在寄傲山庄安居二十多年,自然有不少的东西要收拾。 不过幸好很多的东西,都不适合带到城里去,他们的行李也轻便了不少。 从村子里借了一辆马车,全家人把衣服被褥,锅碗瓢盆都装了进去。 马车很大,是那种露天的平板车样子。所以在没有搬大家俱的情况下,这一车,算是全都装了进去。 当然除了林琳以外,其他人都是步行二十多里去城里的。 现在这个时候的人都没有条件去娇气,矫情。也因此一行人不过三个小时就到了林琳前一天置下的院子。 “李叔,李大哥成亲的时候,可一定要来告诉我们一声呀。我爹老早就说要喝喜酒呢。”林琳笑着对来帮忙的李叔说道。 被林琳叫做李叔的老汉,笑得好不开心。“一定,一定。这一回也知道你们住哪了。以后进城呀,也能有个落脚的地方。”李叔虽然这么说,但是看到萧家这挤挤巴巴三间房的样子,倒是真的没有当真。 这城里就是不比他们乡下,那房子想盖多大就盖多大。瞧瞧这院子,再瞧瞧这房子,也忒小了些。 说笑着送走了帮着搬家的乡邻。林琳这才转身让萧雨凤在行李里找出两件看起来比较好的衣服,给萧鸣远和小四换上。 又吩咐萧三妹去打水,给爷俩去洗漱。 乡下人起的早,现在还不到上午九点。正好可以带他们爷俩去学堂面试。 萧雨凤虽然是长姐,但是林琳气场太强了,所以两人的身份正好调换了个。 非常听话的找出了两件衣服,然后分别递给了刚刚洗过手脸的爹和弟弟。 林琳因为是坐车来的,身上并没有多少灰尘,所以并没有再换洗。在两个人都换好后,便带着他们出门了。 虽然走路还有些瘸,但是慢慢的走,已经没有多少的事情了。若不是时间太短,昨天看到的人太多,她早就自己用药治好了。 “给我两张饼子,”在街口的小食铺子,林琳要了两张芝麻饼,早上起的太早,她怕这爷俩饿着。 “爹,小四,你们现在就吃了吧。一会儿去了学堂,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时间?若是今天就上工上课的,再吃饭就要等到中午了。”小孩子不经饿,萧鸣远今天早上就喝了一碗粥,估计这会早就消化了。 萧鸣远看到就买了两张饼,就没有伸手去接。“爹还不饿,雨鹃你吃吧。” “怎么可能会不饿呢。你们一人一张吃吧。送你们去学校后,我就回家吃饭去。雨凤在家,一定会把饭做好的。”林琳手劲大,直接将油纸包裹的饼塞到了萧鸣远的手上。 萧鸣远看着已经大口吃起来的儿子,便将大饼掰成两半,又递了半张给林琳。 女儿在那里看着,他这个做爹的可干不出来吃白食的事情。 林琳知道自己不吃的话,萧鸣远一定不吃。于是接过来,也咬了起来。 爷三个就站在街边吃了饼,林琳又花了两分钱买了两杯粗茶,让爹俩顺顺肠胃。这才去了学校。 父女三人离开后,展云翔才从街对面走了过来。 “去,给二爷买张饼回来。”看着爷仨站在那里吃饼,那香甜的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多好吃呢。 想到那个萧玉鹃吃起东西来,鼓鼓的脸颊,特别像林子里的小松鼠。尤其是两只手捧着饼的样子,就更像了。 “是,二爷。”那下人看了一眼展云翔,觉得二爷今天一定又是哪里气不顺了。 那街边上大饼有什么好吃的。二爷啥时候吃过了? ...... 因为昨天就已经说好了的,所以校长一见到林琳三人,便开始打量了起来。 林琳且不说,那七八岁的小男孩,看起来就是个机灵的。而那个萧老爹,看起来一副文人气质,倒是很和眼缘。 问了一些简单的情况,又说了一些学堂的制度,林琳给小四交了学费,领了书本,便被校长找来的先生领到学堂了。 而萧鸣远也被留了下来,他从今天开始就要上工了。 幸好林琳出门的时候,就有想到这种情况。所以背了个小布包。 布包里面,有一个水杯,一本书及两个煮鸡蛋,一块土布。“爹,这些给你。我先回家了。中午我们给你和小四送饭来。”看门,是有独立的门房的,那里面,有烧水炉子,有椅子,还有个木头板子搭的简单床铺。 中午给他们爹俩送饭过来,吃过后,小四也能在这里睡个午觉。虽然离家近,但是林琳却觉得没有必要回家去了。 “俟,爹知道了。你回去小心些。”虽然萧鸣远也发现了学堂离家很近,但是还是会忍不住的要叮嘱几句。 “我知道了,爹。”林琳不以为然,但还是笑着挥了挥手,便走出了学校大门。 林琳一路并不着急赶路,走走停停,见到什么家里缺的就会买上一些。不过,刚走到买饼的那条街上,就被人撞了一下。   ☆、第102章 第一百零二章 “你没事吧?”林琳因为抱着东西,再加上腿脚不便,一个没留神,就被撞倒在地。 展云翔是真的没有想到他追个债还能碰上她。再看到他不过是将那欠债的人甩到了一边去,竟然还能砸到她。 这也太,太,...,不对,她在这里多久了?她看到了多少? “你在这里干什么?”刚刚还有些心虚的展云翔,虽然手上扶起林琳的手依然轻柔,但是嘴里吐出来的话,却不复刚才。带着一丝恼羞成怒。 林琳觉得好真的是倒霉透了。好好的走个路,还能让人撞倒。这会碰到展云翔恶狠狠的语气,当下就急了,“我在这里干什么?这是路呀,我当然是走的呀。我好好的走在路上,就让你们给撞了。本来就要好的脚,这会一定又伤到了。你知道不知道这会给我带来多大的不方便?” “你这女人凶什么凶,我又不是故意的。而且是他撞的你,是我将你扶起来的。” 林琳眼睛一瞪,“他是怎么撞上我的?还不是因为你。昨天你在路上纵马狂奔,害得我半碗馄饨里都是灰,今天呢,你看看,你看看,浑身上下都是灰了。呀,我的东西。我告诉你,坏了你赔我。”林琳说到这里,突然想起她刚才买的东西了,连忙又蹲下查看。 “…昨天还是我背你回家的呢。”回家晚了,他还挨他爹说了一顿呢。林琳气势汹汹的样子,也不知道为什么展云翔就是看得喜欢,而且被林琳大声吼了一顿后,竟然一点了不生气,倒是还有些个委屈。 林琳被他这么一说,好像也有点忘恩负义的样子。“看来,你今天还要送我回家了。”这会脚疼的有些动不了了。 她的脚看来是一时半会都好不了。 皱着眉看着面前的女人,展云翔不知怎么地又有了点不高兴。“我还没说你呢,你的脚都这样了,怎么不在家里好好休息,还跑到桐城里来了。你家到桐城二十多里地呢。你这女人怎么这么麻烦?” 林琳一扬头,非常明确地告诉展云翔,“什么二十多里路呀,我们家就在胡同里,哪,就是那家。”林琳用手指向胡同里关着门的那家。 “你们昨天不是还在那个寄傲山庄的吗?怎么?”展云翔拿出怀表看了看时间,这会还不到十一点吧。 “今天起早搬过来的。速度吧。”林姐出马,一个顶三。 展云翔点头,是够速度的。刚要张嘴说些什么,纪天尧就走了过来,“二少爷,这人要怎么处置?”怎么又是这个女人? “给我死死的揍一顿,告诉他三天之内交不出钱来,就别怪他二爷不客气了。”展云翔想也不想地就对纪天尧吩咐道。 林琳在一边听得那叫一个无语。“他欠你钱?” “对,欠了我们展家钱庄的钱。” “你是要他还钱还是想要他命呀。你狠狠地打了他一顿,伤得重了,然后他要是没钱看病,一病死掉了,谁还能还你钱?”这人脑子是不是出生的时候就忘记一起带出来了呀。 展云翔觉得女人就是心软,所以非常不以为意。“怕呀,他要是还不起钱,我就收了他家的房子。”真当他们展家的钱是那么好借的。不拿东西抵押,是不可能借出钱来的。 “既然这样,那你还打他干什么?吃饱撑的?还是没别的事可干了?”除了让自己的名声更坏以外,还真的不见得有什么好处吧。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情。没钱拿抵押物充值,也是正常的。但是你要债跟要命似的,至于嘛。 “呃...”展云翔一下子就被林琳的理论噎住了。他这个时候也发现了,他这事好像真的没有什么道理。 还不上钱,到日子就收房子。所以当初他是怎么想不开的要成立什么夜枭队,然后…… …好像是天尧说的,要让别人都怕自己? 当初的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桐城里外那些不把自己当回事的人,也不是被自己渐渐地收服了吗? 可是…到底是哪里不对了呢? “算了,天尧。二爷今天心情好。懒得搭理他。让他走吧。通知掌柜的,到了日子就来收房子。”对纪天尧吩咐完,展云翔又转头看着林琳,“还能自己走吗?用不用我背你?” “不要了,我自己走,让你背,我以后还嫁不嫁人了?你要是方便的话,去我们家帮我把我大姐和三妹叫出来呗。” …我昨天不是你背你了吗? 但昨天也没有这么多人呀。 展云翔和林琳对视了一眼,两人眼神中的意思,竟然都能够明白。这样对展云翔了解甚深的纪天尧都有些个皱眉。 “二少,布庄进了一批货,您早上的时候不是说要给天虹挑块料子?” 听到纪天尧的话,林琳将头转过来,然后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最后又把视线转回展云翔的身上,那眼神别有深意,就是个瞎子都能看出来。 展云翔心里有些个烦躁,在天尧说出天虹的时候。展云翔本就不是个喜欢压抑自己脾气的人,于是见到林琳的神色,非常不耐烦,“不去,不去。你要去你去。我还有事,你们都走吧。”说完还挥挥马鞭。 纪天尧还想要说些什么,但转念一想,觉得这件事情,他应该尽早的跟他爹说一说,以免到嘴的鸭子飞走了。 深深地看了一眼林琳,纪天尧才带着马队的人离开了。只是他不知道,他满满是恶意的一眼,让林琳突然间对他有了关注。 也不知道这对于纪天尧是好是坏了。 要知道鳄鱼留眼泪的时候少,笑的时候就更少了。做为标准老妖婆的林琳,可不是什么善心人士。 引起了她的关注,一般都不会是什么愉快的事情。 见到纪天尧带人走了,看热闹百姓也散了。林琳看着还有些不懂事的,像个大男孩一样不知道控制脾气的展天翔,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憨憨大狗熊的感觉。 就这性格,也怪不得最后落个出家的下场了。 “你去我家找我姐妹来吧,我在这里等你。”说完,看了一下身边的东西,又对他说道,“你别空手去,这些东西你帮我拿回家。” 对于面前女人的不客气,展云翔抿了抿嘴。并不言语。 这个女人对他真的是不客气。 她凭什么呢? ...可为什么自己就要听她的话? 抱着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展云翔像是泄愤似的捶着紧闭大门,屋中的女人都在干什么,为什么要让一个腿脚不好使的人在外面走来走去。 听到敲门的声音,萧雨凤这才从里屋走出来。这气势汹汹的敲门声,直接吓到了这姑娘脆弱的神经。 “谁,谁呀?”萧雨凤颤抖的声音在门的那边传来。身后萧三妹和小五也紧紧地抓着她的衣服下摆。 “开门,雨,萧雨鹃在外面受伤了。”展云翔想到自己这两年的名声,下意识的没有报出自己的名字。 萧雨凤一听,连忙打开门,发现门外站着的男人竟然是昨天送雨鹃回家的人。 “是你?雨鹃怎么样了?她在哪?为什么会受伤?” 展云翔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看萧雨凤不顺眼。别看她长得比雨鹃还要漂亮,但是展云翔就是能从她身上闻到一股酸味。 跟展云飞身上的味还真像。 “她在巷子口,你们去扶她回来。唉,那个小的,这是你姐买回来的东西。接过去。”展云翔略过萧雨凤,直接把东西给了萧三妹。 “还傻站着这里干什么,还不快把人扶回来。”吼了一句萧雨凤,然后又对着接过东西还傻站着的萧三妹,喊道,“将东西送到屋里去,要是再摔着了,还让你二姐托着条脚上街买呀?哭什么哭,再哭,再哭”看着被这一切变化惊吓哭泣的小五,展云翔威胁的话,就是怎么也说不出口。 他妈的,他真是急糊涂了。竟然会威胁个四五岁的小娃娃。 “唉”,叹了口气展云翔又转身出去了。对于那个扎扎呼呼的萧家大姐,他还真的有些不放心。 果然,萧雨凤看着倚墙站立那里的林琳,先是尖叫一声,然后就冲了过来。 “把嘴闭上,我头疼。先扶我回去吧。”于是萧雨凤要托口而出的话都被林琳噎了回去。嘎巴嘎巴嘴,一言不发的把一瘸一拐的林琳往胡同里扶。 左手握拳,抵在嘴边。将嘴里沁出来的笑意压了下去。原因对付这种叽里呱啦的人,还可以这样‘先下手为强’。 “我去请大夫过来,你们还回去吧。”走到两姐妹身边,展云翔认真地看了一眼林琳,跩个二五八万的走了。 回到家,林琳在萧雨凤的帮助下,换了身衣服,又洗了脸和脚,这才躺在了新家的床上。 这屋子是和厨房对称的。一间房,分成了里外屋。就像是厨房一间房,里面有个小仓房。 “雨凤,你怎么样了?要不要紧?” “我没事,不过是又崴了一下。”有事的是崴的是同一只脚。 “雨鹃,你的脚怎么又伤到了?这下子可就难好了。对了,房间我都收拾出来。这房子很干净,都不用太费心打扫。小五和三妹住里面,我们住外面这间。” 林琳早就睡够了萧家的大通铺。所以昨天在收拾房间的时候,就在外面的这间弄出来了两个架子床,在里间也弄了一张大一点的架子床。林琳的这张床靠近门口,萧雨凤的那边却是靠近里面的。毕竟靠近里面,离里面的那两个小的就太近了。 三妹睡觉呲牙,而小五睡觉...说梦话。 “二姐,喝口水吧。”三妹看到二姐安稳下来了,就去厨房倒了杯水给她端过来。 “爹和小四的房间收拾好了吗?厨房也收拾好了吗?马上就要中午了,你们两谁去把饭做了。一会儿给爹和小四送去。” 萧雨凤看了三妹一眼,道了句她做,看了眼林琳,不放心地离开了房间。 而这时,展云翔也带着大夫来到了萧家。   ☆、第103章 第一百零三章 大夫来了,仔细地看了林琳肿成馒头样的脚腕子,说了句半个月内不要下地的话后,也没有开什么药就离开了。 大夫是萧三妹送走的,小五又跟着萧雨凤在厨房做饭。于是这个屋子就只剩下林琳和展云翔。 展云翔头一回去小姑娘的房间,看着这间比他们家下人的房间还要简陋的屋子,展云翔一脸的嫌弃。 “又脏又破的,哪天二爷给你们换个地方住。这哪是人呆的地方呀。”弹了弹林琳床帐的布幔,扬眉等着听到他这么说的林琳对自己表示感激。 但他没有想到林琳传送这他一个白眼。 “展二少,咱们也就是比萍水相逢多见了两次。你这话让人听着怎么这么难听呢?” 幸好看见这人眼神清明,不是想要包.养她们的意思。 “俟,你这女人。二爷我好心好意的想要给你们换个住处。你不领情就算了,还这么说。” “展云翔,哪家正经人家会接受陌生男人的帮助?” 展云翔一听,立马不服气的大叫,“我是陌生人?昨天你还让我背你了呢。今天就说自己的恩人是陌生人?” 林琳突然间,不知道要对面前的展云翔说什么了。要么坏个彻底,要么好个彻底。这种半好半坏,懵懵懂懂的人,她还真的没有办法。 头一回遇到这种需要回炉再教育的男人。 ...好想要先扁一顿再说,怎么办? “非亲非故接受一个成年男人的馈赠,对于我们姐妹的名声非常的不好。这会影响家里姐妹将来的姻缘的。二少的好意,我自然是只能心领了。” 听到林琳这么说,感觉面子又回来了。展云翔用空着的那只手,呵了一下马鞭,装做不在意的问林琳,为什么要搬到桐城里。 “我弟弟要上学,我姐也要找婆家。我们在郊外确实是不方便。这才搬到城里来。二少,你平时催帐就像是今天这样吗?喊打喊杀的,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是你展二少在要帐。” 展云翔撇了下嘴,对于这个问题,他不太想在林琳面前谈。 “你也觉得我这样做不对?”但他还是希望得到面前姑娘的认可。 林琳点头,“我觉得你很笨。催帐的方法有很多种,干嘛偏偏要用这一种呢?你是展家庶出子,我听说展家老爷是个喜欢原配嫡子的。就算是那个展家大少爷现在离家出走了。难道以后就不会回来。你弄坏了自己的名声,等他回来的时候,家里的下人和桐城的人,会希望你当家,还是他当家?” “哼,他还会回来?有本事一走了之,就有本事别回来。就算是他回来了,那个时候展家都是我的了,还怕他什么。” “给我倒杯水,然后你坐下来。我跟你仔细说说。”说得口渴,林琳觉得她应该仔细跟他说说当前的形势。 展云翔看着面前有些嚣张的姑娘,好笑的给她递了杯水。 一屁股坐在了林琳的床尾,展云翔抱着肩膀看着面前的乡下姑娘,看她能说出什么一二三来。 “俟,你把脚拿下去,和着是你不洗衣服是吧。”看着展云翔要将脚横放在她的床边。连忙拍了下去。 “嘶,你这女人怎么那么大的劲。” “…打疼你了?”林琳看到展云翔呲牙,才反应过来,自己可能在不知觉的时候,使了大力气。 “笑话,我一爷们,还能让你打疼了。行了,有啥想说的。说吧。我还忙着呢。”扭了扭被打了得有麻的腿脚,展云翔催促着林琳快说话。 “我也没啥好说的。只是给你分析一下你们家的形势罢了。你们展家是桐城大户,有些小事都能传得沸沸扬扬,这个我不说,你也知道。所以了,你也就别问我为什么知道这些吧。” 这个没错,展云翔点头。 “你爹有多偏心长子,这个事情桐城半数的人都知道。再加上远的香,近的臭。你在桐城的名声又不是那么好。在你爹的心里,地位是不可能及的上展云飞的。再说你娘和展云飞的娘。一个是普通人家的姑娘,一个也是大户人家。若是让你继承家业,魏家那边估计也不会同意的。 当然了,他们同不同意,你不放在心上。但是他们在血缘基础上,是一定会站在了展云飞那边的。除此之外,还有展云飞原配家里的那点香火情。只要展云飞是一个人回来的,估计那家人都不会与他交恶。” “就这些?” “除了你们自身的性格,为人处事的方法外,还有纪管家一家三口。这一家三口,如果你真的娶到了纪天虹,估计这份力量就是你的了。但是整个桐城谁不知道那位纪天虹小姐心里想的是谁。 娶个心不在你身上的媳妇,等着她和展云飞里应外合?还有纪管家父子就真的没有私心了吗?谁不想往上爬,谁想当一辈子的下人。要知道纪管家在你们展家相近三十年了。这三十年里,他已经把整个展家渗透尽了。这一股力量,若是落在了展云飞手里,你是完败的。 看过三国吗?曹操的鸡肋之说,留之无用,弃之可惜。这位纪天虹小姐,在我的眼里,就跟这鸡肋差不多。一个弄不好,是直接将纪家父子推到展云飞的阵营。 所以我个人可以给你一个忠告,纪天虹,如果你不是真的很爱她,就不要娶回家。” 半晌,展云飞才问道,“你不希望我娶天虹?” 林琳摇头,“不希望,你们不合适。展家的财产,你是不可能得到全部的,所以你还不如找一些你觉得不错的产业,直接接手过来,慢慢地在那里换上自己的人。等到分家的时候,若是分到了自己手上,倒是便宜。若是不能,你还可以让展云飞吃个闷亏。 其实呀,华夏那么大。还不如走出去看一看呢。我将来是一定不会留在桐城这个小地方的。你其实真的可以出去走一走,看一看。展家在桐城,是半个城。但离了桐城,谁还知道展家呢。你把展家看得太重了。” 林琳的话,落了又有了一小会儿,展云翔才开了尊口,“你说我和天虹不合适,那么谁合适?我们吗?所以,你喜欢我?你暗恋我?” 瞬间,林琳就被展云翔的神结论又得目瞪口呆。 “我,我,喜欢你?” 展云翔点头。没错,不然为什么一直提起天虹呢,这一定是嫉妒吧。 唉,女人的嫉妒心呀。 “我,我暗恋你了?” 展云翔再点头。 深呼吸,再深呼吸。林琳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我说了这么半天,你就得出这么个结论?” 猪脑子吧。跟那只白老鼠一样的自恋。 “我做了什么,让你这样误会?你告诉我,我一定改。” 林琳不过就是觉得他姓展,又觉得他的性格很像那只白耗子,这才出手帮忙的。当然这也不外乎是他先帮过她。 所以,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呢? “你不用改。这样就很好。你既然喜欢上我了,嗯,二爷,允许你继续喜欢下去。” 林琳缓缓地看了一眼窗外,又缓缓地将头转了过来。“…要我说谢谢你允许吗?” 看到林琳的这个反应,展云翔觉得有趣。下前倾身,摸了一把林琳的脸。笑得调皮。“不用谢。” 每次见面都提到纪家和天虹,对他的事情那么关心。还不知道这姑娘关注他多久了。果然,这个世界上能发现他好的人,还是有的。 这姑娘,就是比天虹有眼光。 对了,她叫萧雨鹃。 ...... 少时,就在两人大眼瞪小眼的时候,萧三妹推开了门。“二姐,大姐做好饭了。她要带着我和小五去给爹送饭。大姐说,谢谢这位大哥送二姐回来,请务必留在家里吃顿便饭。” 小三手中正好有个托盘。上面四个盘子,两碗米饭。 “你们吃了吗?能找得到地方吗?”林琳不放心她们三个出去。 萧三妹点头,“能找到的。二姐放心吧。这位大哥,你和二姐吃饭吧。我们一会儿回来再吃。” 妹子,将你腿脚不好的姐姐和一个神经不正常的男人留在家真的好吗?还有,展二少,她们家都是粗茶淡饭,大中午的,您老还是回家吃去吧。就算是出去下馆子也成呀。 可惜了谁也没有听到林琳的心声,一个出门去,一个走到了桌边看起了菜色。 “你们家这是喂兔子呢,怎么一点肉都没有。”四盘菜,一个炒鸡蛋,一个拌凉菜,还有两个都是这里常见的两种青菜炒的。 "我们什么样的人家,哪能天天大鱼大肉的。再说了,我们今天才搬进来,城里卖菜的地方门朝哪开,我们还不知道呢。今天这顿已经不错了。“林琳还真的有些饿了,于是一边说,一边慢慢地下床。 展云翔看到林琳要下床,连忙拦住他,他一个爷们,好大的力气,直接将地中央的方桌推到了林琳的床边。 “就这么吃吧。大夫不是说你半个月内不要下床的吗?”将米饭和筷子递给林琳。展云翔也拿了碗坐在林琳旁边吃了起来。 ...之份自来熟,也没谁了? “还别说,你姐手艺还不错。我还以为她就知道哭哭啼啼呢。就冲这手艺,嗯,应该能够嫁得出去。” “吃饭都堵不住你的嘴,”林琳挟了一筷子鸡蛋到他碗里,便低头继续吃起了饭。 饭毕,在林琳的指挥下,展云翔又将桌子推到了一边。并特别自然地给林琳倒了杯水。 “说说,你是啥时候喜欢上你二爷的?” “噗,咳咳。”林琳因展云翔的话直接喷了茶。 这种事情,她也好想知道。   ☆、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 “这个问题,我觉得我有必要更正一下。真的,非常有必要。”林琳可不想让误会继续下去。 但是她的想法可不代表展云翔自己的想法,因为展云翔是压根不想听她说什么,“你是不是想说,你没有喜欢我,甚至爱上我?算了吧,我知道你们姑娘家就喜欢这种口是心非的话。这些话,在你二爷面前就省了吧。女人呀,就是麻烦。” 林琳:“……”展云翔,你真强! 这种自说自话,自欺欺人的本事,一定是蓝翔出来的吧。 “唉,时辰不早了。二少也应该回家了。纪家小姐还等着你去给她挑布料呢。”林琳听到门外有脚步声,细听应该是雨凤她们的,也就没有在意。 展云翔也听到了,看到她家里人回来了,他也要离开了。“看在你喜欢我的份上,你以后可以叫我云翔。我确实是要回家了。但却不是去给天虹挑料子。不过,你这嘛。”展云翔想着一会儿去自家的铺子,让人送点东西过来。瞧瞧这屋子,瞧瞧那床铺,还有……这不就是嫉妒吗?不然怎么又提起天虹了。 “你随意就好。”林琳她是真的有些累了。再没力气陪他玩了。小男孩的游戏估计过两天,新鲜劲过去了,也就好了。 展云翔看着林琳这个样子,手指头痒痒的。总想要去摸摸她的头。不过他还知道一点礼数,没敢真的再上手。不然,他相信,面前的女人一定会炸毛的。 起身离开,展云翔在院子里跟雨凤点了点头。也没说话就走了。萧雨凤看到展云翔离开,连忙将大门关了。准备去问问雨鹃,展云翔的事情。 可是一进来,便看到林琳歪坐在床上,打着哈欠。一时间倒也问不出口了。 “雨凤,我困了。先睡一会儿。爹他们回来了,你记得叫我。” “好,好,好。你快睡吧。这两天你一定累坏了。现在脚又伤着了。更是辛苦。家里有我呢。你放心睡吧。” “嗯。”林琳彻底躺了下来,往上拉了拉被子。似是又想到了什么,连忙对着刚走到房门口的雨凤叮嘱道,“我昨天接了一些绣活。绣样和料子针线我都拿回来了。就在那个褐色的包袱里。你们要是没事,就分一分动手做了吧。我和爹已经商量过了。谁过的绣活,挣来的钱,谁就自己收着。不用再交到家里了。嗯,还有,鸡窝上面的板子,一会儿你记得合起来。院子不大,再不能让它满院子逛了。”然后弄得一院子鸡粪便。 听到林琳的话,雨凤还想要说一下关于绣活钱的分配,可是林琳没给她机会,人家直接闭上眼睛睡着了。 无法,只得先将那个包袱找出来。然后拿着包袱去了堂屋里,带着两个妹妹一起坐了起来。 ...... 第二天,展云翔真的让人送了一些吃食和布料过来。林琳本不想收,但是送东西来的人,可不敢带着东西回去。将东西丢到院子,人就跑了。 “雨鹃,这两天来咱们家的那位少爷是谁呀?”雨凤终于问出来了这两天一直想问的问题。 林琳这会吃着展云翔送来的蜜饯,自然是要为展云翔说话了。“他呀。就是个傻子。” “傻子?” “二姐,你骗人,我才不相信呢。” “真的,姐不骗人。”因为姐骗的都不是人。 “雨鹃!”萧雨凤觉得林琳在敷衍她,有些不高兴的叫了她一声。 “好吧。那我就跟你们说吧。这人的爹成亲多年没有孩子,就又娶了她娘当二房。谁知道当年就怀上了她,可就在她娘怀上他的时候,大房的太太也诊出了身子。虽然两人的月份差不多,但是大房太太用了些手段,就把肚子里的孩子提前生了出来。于是他就变成了二少爷。 大房太太大家出身,有心机有手腕。他娘呢,就跟咱们似的,普通小老百姓,两人教育出来的孩子,自然就是不一样的了。他比较单纯,说话冲动。做事也容易冲动。大房的长子往往几句话,就把没礼的事情变成了有礼的事情。然后他一个不愤,就跟大房长子起冲突, 而起冲突的时候,人家知道他不能被激,人家就故意激怒他,让他出手伤人。往往这个时候,他那个偏心长子的爹就要训斥他。没办法,谁让他傻呢。人家动动嘴,他就要动拳头。无论是谁看见这样,都会以为他嚣张跋扈,目中无人,欺负长兄。” “那…他不能好好跟人说吗?”雨凤都一回听到这样的事情,根本无法想像是个什么情况。 林琳耸肩,“他那个人呀。做好事都能弄成做坏事的样子。就说这两回吧。我受伤了,他帮忙。可你看看,若不是咱们知道他是要帮忙的。还以为是打家劫舍的呢。就那态度,那说话的语气。好事都能办成坏事,别的就更别提了。 他们家挺有钱的。开了家钱庄,可以让别人抵押借款。他爹觉得要债是个得罪人的活,就让他哥去读书,让他去要帐。就说这个事吧。本来挺好解决的。还不上钱来,拿抵押房产或是东西抵就行了。可他哪,偏偏还跑去告诉人家,到日期了,我再给你几天时间,还不上钱,我就收东西了。弄得满城的人都骂他不是好人。” “二姐,...你说的人,不会是夜枭展云翔吧。”萧三妹是知道一些世情的。对着自家二姐的形容,参照了一下桐城的人家。越听越觉得是那个展夜枭。 “是他。但你看他像是坏人吗?我倒是觉得他的那个大哥太有心机了。读书人的心眼子就是多。” 林琳其实并不是吃人嘴短真的要美化展云翔,而是故意在雨凤面前抹黑展云飞。有什么比抬一个打一个更让人印象深刻的呢。 虽然世间万物皆是天注定。但有的时候,人也可以胜天。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 如果她没有办法在一年内将雨凤成功嫁出去,那么她就要在他们相遇前,死劲地抹黑那位‘苏慕白’。 谁没有听到夜枭展云翔的名号,但是听到自家姐妹如此形容。雨凤和萧三妹突然间觉得其实这个展云翔也不是那么可恶的坏人。 而在萧家大门外,准备来串个门,让某个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女人看看自己一解相思的展二少,彻底的呆住了。 原来他是这么的‘可怜’,‘无辜’?这女人,还说不喜欢自己,难道连情人眼里出西施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知道吗? 女人呀,就是嘴硬。 算了,他今天就不进去了。省得那女人又要不好意思的嘴硬说不喜欢自己。 昨天这女人的话,一直在自己脑子里转。他是应该好好想想了。 关于纪家,关于天虹,关于展云飞,关于展家。 ...... 日子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因为知道现在这个时代,国家马上就要乱了起来。所以,林琳便准备教导萧家所有孩子防身术。 雨凤和三妹已经大了,练什么都有些晚了。所以林琳将一些武功连上女子防身术的招式,编了一套更全面,更有效的女子防身术教给她们俩。 而小四,这个男孩子,不过才八岁,自然是系统地学习一下男人能用到的拳脚功夫。 至少小五,那就更好办了。虽然林琳不准备教导她内力。但是她能学习的东西,却比前面两个姐姐多多了。 萧家人也曾好奇问过林琳是怎么会这些的?林琳只说以前在山上乱跑的时候认了个师傅学到的。当然,为了让萧家人不在追问,也为了省下以后的事情,林琳说这些话,都是用了魔法道具的。 萧家搬到城里以后,生活非常的规律。自从家里的地赁了出去后,生活也上了轨道。平日里男人上学堂,女人留在家里做针线和家务。学堂放假的时候,全家人就会回到山上的寄傲山庄一起生活一段时间。 林琳每隔三五天就会骑上展云翔‘淘汰’的自行车去山里摘上一回青菜。有的时候,还会特意打些野味回来打打牙祭。 展云翔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反正竟然说动了纪管家,让纪天尧带着纪天虹出去寻找展云飞。 将纪家父子分了开来。在林琳眼里,却是真的发现原来展云翔也不如自己想的那么‘单蠢’嘛。 而林琳‘暗恋’‘明恋’展云翔的事情,也在展云翔口不遮拦的情况下,弄得小范围内都知道了。 这让本来想要上门提亲的人,都打了退堂鼓。虽然现在展云翔自不半夜出动夜枭队了。但是曾经的恶名,至今还能止小儿放啼呢。 谁敢跟他抢女人呀。 又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被以这种方法和展云翔牵连在一起的林琳,自然是不太高兴。可是当林琳看到展云翔眼底那深深的期待时,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也默认了这种说法。 眼底那一抹期待,带着单纯的认可。 以至于萧鸣远也开始不把展云翔当外人。 不过随着接触的时间越来越多,萧家人也渐渐地对展云翔有了一定的了解。那就是个顺毛撸的倔驴。相处起来,尤其的简单。至少小五就非常的喜欢和展云翔一起玩。 话说回来,每每看到展云翔和小四小五能够玩到一起的时候,林琳都深刻的怀疑他的智商。跟小孩子玩,竟然还会耍赖。 不过在林琳颠倒是非黑白的解说下和平时的接触,萧家人都有些担心脾气有些火爆冲动,性格简单的展云翔,同时心中期盼那个已经被林琳黑出翔的展云飞死在外面,永远都不要回来。 ..... 就在萧家人数着日子期待新年的到来时,家里到是来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这让林琳都有些吃惊不已。   ☆、第105章 第八章 来人林琳并没有见过,不过她倒是听说过。 来人姓张,是他们这片最有名的媒婆。四十多岁的年纪,一张巧嘴那是说得人天花乱坠。 这不,这张媒婆进屋就开始说。夸完这个,夸那个,将萧家姐妹夸得差点都认不出说的是自己来。最后林琳嫌她聒噪,将她打断,让她进入正题,这才知道是为谁来的。 “学堂的吕先生,托我来下你们家雨凤姑娘提亲来了。”说完这句话,那张媒婆又开始夸吕先生。 “张大娘,这学堂有几位吕先生呀?听您老这么一说,我怎么感觉可能不是我们家认识的那位吕先生。您是不是搞错了?” “呃,呵呵,雨鹃姑娘真是会开玩笑。”张媒婆被林琳一打断,这才想起来,人家两边都有在学堂上工的,自然是见过面的。那吕先生啥样,还真的不用她给吹。 “张大妈,您看虽然现在是民国了。但是人家吕先生请您过来,那就表示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我爹不在家,这样的事情,我们姐妹又怎么好意思说什么呢。要不,您先回去?等我爹回来了,我再告诉他?” 看到一旁因为一句‘吕先生向雨凤姑娘提亲’而脸上一红,去了东屋的雨凤,林琳觉得她非常有必要追问一下这个吕先生是个什么来历。 怪不得,雨凤现在给爹和小四送饭,都会送那么多。不但如此,每次回家的时间都越来越晚。 不过,学堂的老师感觉也不错。工作稳定,收入固定。而且工作体面,也受人尊敬。倒是难得的好人选。 于是林琳这边又说了两句话,再送走了张媒婆后,便将雨凤一番拷问。 原来,两个人是通过日复一日的送饭之旅相识的。 最开始是因为林琳伤了脚没有办法出门,所以便由雨凤给萧鸣远和小四送饭。再后来,林琳的脚好了,但是也没有想过要在大中午的时候出去送饭。 一来二去的,送饭的活就一直被雨凤接管着。 门房是有大烧水炉子的。吕先生单身一人。家里也没有什么亲人。每每都是早上两个馒头或是包子带到学堂,中午的时候去门房接上一碗热水对付着吃了。 雨凤善良心软,见到吕先生如此,便会多带一些饭菜过来,请吕先生一起用。吕先生开始还会不好意思,但是在萧家三口人一起热情的相请下,便也一起用了。 后来,吕先生想要跟着萧家一起开伙,便主动说要交饭钱。萧鸣远和萧雨凤都不肯收。于是吕先生便会买些布料什么的送给雨凤。 因为做绣活的钱,都是个人收着,所以雨凤和小五做新衣服什么的,林琳也没有在意。 再加上雨凤和萧三妹都有绣活的收入,小五太小,小四上学,萧鸣远是长辈的原因,大家也都会拿出挣的钱,给他们三人置办一些衣服。 这也是林琳没有发现的原因。 其实说白了,林琳一不做饭,二不买菜。是很难发现什么的。 雨凤的文学素养非常高,吕先生又是知识分子,两人很能说得到一块去。再加上一个年轻貌美,一个不到而立之年,却是成熟稳重。 接触的多了,感情也就慢慢的滋生了。 在林琳经常被展云翔拌住的时候,雨凤是经常跟着吕先生逛逛公园,爬爬山的。 一九一八年的新年,两人终于捅破了那层窗户纸,这不,媒婆就上门来了。 知道了事情始末,又见到萧老爹也没有反对。林琳便知道这件婚事差不多就是了。 按着古礼走了六礼,婚礼定在了三月里。林琳这个一家之主,便开始为雨凤操办嫁妆。 托展云翔的关系,在他们家的铺子里买了六匹花样鲜艳,质量不错的布。又买了两匹料子不错的可以做长大褂的料子。 将家里属于雨凤的两亩地进行了更名过户,又去弹棉花的铺子,定了六床被褥。 回程的时候,再去木匠铺子打了九只大红木箱子。取意长长久久。又打了一只小巧的手捧匣子,合在一起就是十全十美。 小门小户人家成亲,自然是不能跟大户人家相比,又是打家俱,又是几十抬嫁妆,下人仆从数人的。 林琳想到吕先生家虽然也离学校和他们家不远,但是总的来说,平时雨凤一个人住,也不安全。 就算是教了雨凤防身术,但是她自己都明白,那种危机时刻的条件反射却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练出来的。 于是又让展云翔帮忙抱了两只狗崽子。 展云翔乐不得林琳有事没事就找他呢。现在林琳因为雨凤成亲的事情,找了他两回,把他美的不得了。 每天都要去萧家小院问问林琳有没有需要的? 林琳看着展云翔这么个大狗样,也是好笑。每每来了,都会故意打压他的身手一番。 倒是没有想到一来二去的,展云翔的身手也练了出来。 雨凤出嫁前一晚,林琳又拿了二十块银元,一条样式古仆的黄金项链当成私房交给了雨凤。 雨凤坚持不收,但林琳表示这是母亲留下来的,除了小四没有外,每个人都有一条。这才眼泪汪汪的收下了。 盛世的古董,乱世的黄金。现在的情况,黄金是最有保持价值的东西了。说真心话,林琳对于将萧雨凤嫁给吕先生,总是有一种嫁祸的感觉。 自从搬到了城里,萧雨凤的行情看涨。这也让林琳对于当初执意搬到城里的事情,感到满意。城外乡下那地方,对于萧雨凤来说,想要嫁出去太难了。 一是她看不上人家,二是人家也看不上她这种。等到老大不小了,思春年纪遇上展云飞,那还真的是不上心都不成了呢。 成亲当天,展云翔早早地就来帮忙了。不过因为是嫁女儿,所以他的用处也是有限的。 吉时到了,花轿抬着怀抱一个小小木匣子的雨凤开始了一段新的生活。 木匣子里,是二十块银行,一张地契以及萧雨凤自己的私房钱。 花轿后面跟着的是九只红木箱子。里面装着林琳为雨凤置办的嫁妆。 有成衣,有布料。有绣好的帐子帘幔;有文房四宝,有成册的书籍,也有新上架的上好纸张;也有一些小巧精致,零零碎碎的东西。 这一份嫁妆着实是体面的,对于他们这样的人家来说是这样的。 对于他们所居住的这个胡同来说,也是如此。 三天后,雨凤回门。看着两人夫妻恩爱的样子,也让林琳放心不少。 说来吕家就他们小俩口,再无近亲。生活安静也寂寞。所以雨凤和吕先生对于萧家就非常的亲近,走动的也近。 生活平静的到了端午节没两天,雨凤就被诊出了身孕。 而这个时候,萧老爹才一脸难色的寻问林琳,展云翔什么时候来提亲?毕竟林琳今年也18了。 “成亲?我和展云翔?爹,这种事情一个巴掌拍不响,我们的事情,还有得磨了。“林琳将给雨凤未出生的孩子做得小衣服放到一边,非常淡定的对萧老爹回道。 “可…你今年都18岁了呀。女孩子的年华耽误不得。“萧老爹看着自己都不上心的二闺女彻底上起了火。 “爹,三妹才十四岁。如何撑起这个家。小四九岁,小五六岁。我怎么也要等到三妹嫁了再考虑自己的事情吧。“ “可是,可是三丫头才十四呀。“ 若是三丫头十八嫁人,那不是还要等上四年,到那个时候,二丫头岂不是都二十有二了。 太大了些。 “爹,我的事先不着急。我心里有数呢。还是说说小四吧。我想着过两年送他出国念书去。您觉得怎么样?“ “出国?这也太远了吧。那外国人一个个长的那么吓人。咋还想把小四送到老毛子堆里去呢。“ “现在民国了,也不指望小四将来考状元了。现在国内就那么几家大学。学的东西都不差,但是问题是,民国后,各地军阀割据,内战是早早晚晚的。还有那些列强,估计也在等着我们华夏内战,然后借机分一杯羹呢。 小四是咱们家的根,国内这样的情况,我想着,还是让他出国去更稳妥些。当然,小四还太小,怎么说也十.八.九岁的样子再出去。地方我都想好了,就去英国。” “那小四要啥时候回来呀?”既然国内不好,那出国去了是一条出路。 “这些就要小四自己拿主意了。出国还是回国,这些都是我的想法,怎么说也要小四自己同意。” 萧鸣远点头,确实是二闺女说的那样。“对了,雨凤那边,你白天去看了吗?” “去了,我已经跟三妹说了,以后白天,都是让她去雨凤那边,省得她一个人在家,咱们都不放心。等到晚上了再回来。不过等到雨凤生产后,我准备给她请了老婆子,专门侍候她的月子,毕竟这些东西,我们姐妹也不懂。咱们现在条件好了,请人照顾她一个月,也费不了什么,最重要的是还能让她好好养养身子。” “诶,那就好。那就好。也不知道雨凤这一胎是男是女?这要是生个女娃,也不知道你姐夫会不会有想法。” 林琳一听萧老爹的担心,就是一声冷笑。“哼,他敢有想法。” 萧老爹一听二闺女这狠赳赳的话,又是一阵叹气。 二闺女这样,也不知道那展家二少爷知不知道? 但愿…不知道吧。 萧老爹这边刚想到展云翔,展云翔那边正好也说起了萧家老少。 “云翔,你说什么。你要成亲?”展祖望看着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二儿子,有些个吃不准自己刚才听到的话。 “儿子呀,你不是喜欢天虹吗?你不等她了?”二姨太看着自家的宝贝疙瘩有些个诧异。 自家儿子自小就喜欢天虹,可天虹那个死丫头却是喜欢云飞。这云飞一走三年多,去年竟然让天尧护着追了出去。 “爹,娘,有一个女人爱我爱得死去活来,没有我就活不下去了。儿子觉得这样也不错。所以就想着娶她回来。” “哎呦,这姑娘就是有眼光。儿子呀,这姑娘是哪家的?出身差点也没什么,娘不求别的,只要一心对你好就行。”展祖望听到自家二儿子和姨太太这么说,着实大吃一惊,慢了半拍地也同问那姑娘是何人? 展云翔特别骄傲地扬起下巴,清楚地回道,“她叫萧雨鹃,萧家二女。”以后就是我家的了。   ☆、第106章 第一百零六章 “萧雨鹃?这是哪家的姑娘?我好像没有听说过?“二姨太听儿子说完,便皱起眉毛想了起来。 “她家原来住在城外的寄傲山庄。是后来才搬到城里来的。她爹和她姐夫都是学堂里教书的。噢,爹,你还记得之前在郑老板寿宴上见到的那个代表学堂去拜寿的吕先生吗?那人就是她姐夫。” 说起这个,就要说一下萧老爹了。萧老爹年轻的时候,能成功地把王府里的格格拐跑,他的样貌和知识底蕴也绝对不会低了的。 再看萧雨凤的知识基础,就可以知道萧老爹的本事了。于是在校长深度了解后,就聘了萧老爹做了学堂的先生。 不过萧老爹毕竟年纪大了,再加上所学的东西又都是帝制时所用。所以就安排了初级启蒙的班级教学。 但别管怎么说,工种变了,薪水也随之增加了。而社会地步也渐渐地受到了一定尊重。 “什么?一个教书匠的女儿?”二姨太一听,就不干了。要钱没钱,要势没势的。将来怎么帮助云翔挣家产呀。 “教书匠怎么了。看起来这姑娘也是书本网。只要她真心待云翔,我倒是觉得没什么不好的。咱们展家什么样的人家,娶媳妇还在乎那点子嫁妆,说出去都会让人笑话呢。老爷,您说呢?”直接把身份问题弄到了嫁妆多寡上面,偷换概念,一直是大太太的强项。 大太太,也就是展祖望的大老婆,倒是觉得展云翔娶个这样的老婆,是非常不错的一件事情。没有了妻族的助力,这展家的一切,还不是她儿子的。 “你自己看呢?”展祖望不可置否,直接将问题丢给了云翔。 展云翔哈哈一笑,“爹,我就要她。您回头就安排人提亲吧。”别说老爹是什么穷教书匠了,就是个种地的,在展云翔眼里,都不会减少一分萧雨鹃的魅力。 二姨太一听儿子这么说,便也知道他是拿定主意了。虽然愤恨,但是至少在现在不会当众反驳儿子的话了。 “嗯,既然是你自己要娶的。娶回来后,一定要好好对人家。知道吗?” “我知道。”似是想到了什么,回完话,展云翔垂眉笑了一下。 辣椒那么辣,他哪敢对她不好呢。 别管展祖望怎么想,也别管二太太怎么想,大太太魏梦娴却是相当的积极。 虽然知道大太太是别有用心,但是展云翔还是非常满意的地看着她为自己张落婚事。 要知道大太太好名声,操办庶子婚事的时候,一定会弄得尽善尽美。不然别说面子上不好看,就是自己的亲娘也不会答应。 这一天,二姨太对着自家儿子说要见见未来的儿媳妇,展云翔一听,就连忙打住了她这个念头。 他可就这一个亲妈,那小辣椒收拾人的手段多的是,谁知道他娘哪句话说的不中听,她就下黑手收拾亲娘呀。就算是不收拾亲娘,也一定会收拾他的,好吧。 “娘,大太太不是说要挑个吉日请媒人上门呢吗,现在咱家还没提亲呢,您就再等等,等到了媳妇娶进门,咱们再见也是一样的。到时候,她不还得给您敬茶的。” “哎呦,这还没进门,你就护上她了。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娘。怎么滴,让你娘看一眼,还能少块肉不成?” 娘,我怕您老少块肉。 儿子心里苦呀,自从儿子看上她了,就没少受她磋磨。陪她上山,她都故意把儿子往沟里带,吃果子时,也会把不甜的,酸掉牙的给儿子。那又水灵灵的大眼睛一瞪,你儿子是又喜欢又害怕的。 小嘴巴巴的,损起人来,那是都不耽误吃馅饼的。当然,夸起人来,也让人美的找不着北。 可是,可是,无论她怎么样故意使坏,儿子心里竟然还特乐意。 也是见了鬼了。 “娘,你别惹她。她手黑着呢。你们要是闹起来了,亲者痛,仇者快。”顿了顿,“而且,你也斗不过她,你儿子还在人家手上攥着呢。” 二姨太越听儿子的话,越不是滋味。合着她这不是娶回个媳妇,而是供了尊菩萨回来。 “云翔呀,要不,咱...换个人?”二姨太知道自家儿子从小就是驴脾气,那是头撞南墙都不回头的主。 展云翔非常想要来一句‘儿子已经是她的人了’,但是一想到如果真的这么说了,让那小辣椒知道他又败坏她的名声,一定不会轻饶了自己。 于是越渐逗逼性格的展云翔只是对老娘摇了摇头,便离开了。至于老娘要怎么脑补,就不关他的事情了。 对于展云翔的这件婚事,大太太是比二太太这个亲妈还要着急的。在了解过萧家的情况后,那是迫不及待的打了了媒人上门提亲。 媒人来的时候,展云翔是知道的,于是怕那小辣椒又有什么想法生出什么变故,直接提前将林琳叫了出去。 两人也经常出去玩,不过每次都会带着小五。三妹今年都十四了,到底是半大的姑娘了,不再适合跟着出去。而小五年纪小,在小四上学以后,带她出去玩,也没有什么。 展云翔名声再不好,也不会影响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的。 而且林琳一肚子坏水,展云翔也不差什么,自从纪天尧带着纪天虹去找展云飞以后,展云翔就悄悄地派心腹传了一些夜枭出城的流言。 而自从纪天尧走后,展云翔再也没有干出什么不好的事情,一来二去的,这黑锅就被在了纪天尧身上。 至于林琳自已,反正名声都让展云翔弄成那样了,跟着展云翔出去,任何人都不会有什么想法了。 毕竟他们的想法都已经快被展云翔弄成了‘事实’。 这一天,三人带着赶马车的车夫,也没有去哪里。而是去了离桐城二十多里路的寄傲山庄。 这个车夫,是纪天尧离开后,展云翔亲自挑的跟班。无父无母,老哥一个。看起来不够机灵,但是人却是非常的忠心。 跟着展云翔去萧家见林琳的时候,林琳也看过了。看起来私心没有那么重,至少比往常她在展云翔身边看到的人要好很多。 而且还是练家子。 展云飞身边有一个阿超,展云翔身边自然也可以有另一个阿跃。 对,没错。这个名字还是林琳帮着起的呢。至于这人以前的名字,呵呵。太污了,不提也罢。 反正就算是为了面子,展云翔也是要给跟班改名字的。让林琳起,也是展云翔的一点子私心作祟。 话说回来,几人到了寄傲山庄,采了一些青菜和野果。林间套了几只笨兔子,又去溪间抓了些鱼。中午就在寄傲山庄吃了一顿野餐,下午又睡了午觉,这才在傍晚时回了城。 回城后,展云翔一反常态的只送她们姐妹到了胡同口,便离开了。林琳无察,等回到家,进了院子,才知道这人先斩后奏了什么。 不过,看着萧老爹一脸欣慰的样子,林琳也没有说什么扫兴和反对的话。她明白她的婚姻代表着什么,如果不能圆满解决,不但三妹和小五的亲事会受到影响,就是已经出嫁的雨凤也会因此受到闲言碎语。 只是她就真的那么不通情理吗?也不知道这展云翔是怎么想的,至于兜这么大的圈子还把她调出去。 问明白了提亲的具体事情后,又在萧老爹高兴的言词中知道了解这一天,竟然连婚期都合好了。 哪一天订婚,哪一天过礼,哪一天成亲,竟然都列出了单子请萧老爹提选。 果然是大太太办事,手段了得。 婚礼就定在年底,正好应了那句娶个媳妇过大年的说法。 而林琳也从这一天起,开始忙碌了起来。先是绣嫁衣,然后自己给自己操办嫁妆。最后还要教导萧三妹如何操持一个家。 “你十四了,有些东西,你也可以自己保管了。我先将你的那一部分嫁妆交给你。至于小五的,就先放在我这里,毕竟我已经跟爹说好了,我成亲后,小五跟我一起住。至于小四的那部分,嗯,我就交给爹了。由他替小四保管。” 这一日傍晚,林琳将萧三妹叫到了房间,细细叮嘱着。 听到自家二姐的话,萧三妹脸上浮起了一抹担心,“二姐,小五我也可以带着的。若是你带到了展家,展家人要是不高兴怎么办?” “他们爱高兴不高兴的,我又没靠着他们活着。我和小五有自己的嫁妆,我还养不了一个小姑娘了。”小五太小了,应该教导她的东西,都还没有教她。把她留给三妹,有些牵强。 而且萧三妹也不过是十四岁大的孩子,虽然这个年纪孩子都早熟。但是萧三妹还要照顾一个小四和萧老爹。本身担子也不轻。 而萧雨凤呢。林琳摇摇头,人家五月份才查出两个月的身孕,上个月就生了个儿子出来。这会正在坐月子呢。幸好吕先生收入稳定,雨凤自己也会绣一些东西卖,还有成亲时分给好的两亩嫁妆田,家里就算是多了一张嘴,也不会拉低生活水平。这会子小两口已经决定一直雇佣这位现在侍候萧雨凤做月子,林琳替她请的帮佣呢。 “那...要是二姐夫也不高兴呢?” 林琳听萧三妹提到展云翔,呲牙一笑。 “他会非常高兴的。”谅他也不敢。 萧三妹:“......”她这话就是多余问,那位未来的二姐夫早就让她二姐攥手里了。   ☆、第107章 第一百零七章 决定了小五的事情后,林琳是真的静下心来备嫁了。 当初雨凤出嫁前,林琳是把‘家中’所有的银钱当着全家人的面,进行过分配的。 姐妹四人,每人一条黄金项链,二十块银元,两亩地。因为雨凤当时出嫁在即,所以她的就自己保管。其他人的,暂时仍由林琳保管。 林琳保管着地契,而姐妹三人六亩嫁妆田以及小四的两亩地中的出息,便都交给萧老爹存起来。 一来是将来养老,二来是为小四成亲用。当然了,林琳也给小四留了二十块银行将来成亲用。那二十块银元,林琳同样是交给了萧老爹管着。 那是萧家传宗接代娶媳妇用的,想来萧老爹一定不会乱花的。 再来平时他们家的花销,有萧老爹教书的工钱,就绰绰有余了。 等到女儿嫁人,儿子娶亲时,在按着前例拿出一定的钱财来置办嫁妆。 萧雨凤的嫁妆里,除了那些林琳给她当做私房的东西外,还是花了一些钱。而萧雨凤花了多少,林琳也会花多少,将来萧三妹和小五也是同样的例子。 若是嫌少,就是自己的事情了。 因为这个规定,是林琳自己亲自定下来的。 就像是之前说的,这些嫁妆在这个小城里,已经算是非常非厚的嫁妆了。 比如说萧雨凤。 萧雨凤的那份嫁妆左邻右舍谁不羡慕。 可她嫁的人和萧雨凤嫁的人又是不同的。所以就是嫁妆的置办也是不能同日而语。 萧老爹以及萧家众人都知道林琳手中有些个银钱,但是具体有多少,却是一点也不知道的。 就说姐妹们卖绣品,林琳的绣品永远是绣的最好,速度最快,而且卖价最高的。 因为林琳的手艺好,绣坊的老板总会隔上一段时间就会出高叫让林琳绣上一幅绣品卖出去。 就这样,林琳手中光是卖绣品的钱,就是姐妹中挣得最多的。再加上林琳动不动回山庄的时候,就会打些兔子狐狸什么的,卖了皮毛也是一笔收入。 这些猎物的肉,萧家吃了,而这些皮毛卖出的收入自然都归林琳自已所有。 自从萧雨凤出嫁时,林琳在木匠那里定了九只箱子后,林琳就非常的后悔自己坐拥那么一座无主的山,为什么还要花大价钱去买木头呢。 于是非常有意识的找了一些长年大树,砍了下来。木头都被林琳放在了寄傲山庄里,这一回成亲。林琳自然是要用这些木头打箱子了。 林琳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手中的资源就是办上几千几万抬的嫁妆都是绰绰有余的,但是有那个必要吗? 像是古礼中的家俱这一项,这几年早就没有人让女方打了。所以林琳也不会真的做太出格的事情。 但是她嫁到展家,嫁妆却是不能含糊的。所以,林琳准备多打几只箱子。 大户人家的生活,她又不是没有经历过,不说那些主人怎么样,就是那些下人,一个个的也是势力眼,见风使舵的人。 最重要的是如果是她自己,那怎么样都无所谓。可是她还准备带着小五一起生活呢。那她就不能让小五受到一丝一毫的委屈。 …… 这一天,林琳跟家里人说了一声,便去了寄傲山庄。准备将那些木头用魔法都打成箱子,时间太紧,请木匠来打,也不一定能完成,而且…还要花钱。 到了寄傲山庄,林琳用魔法将保存在那里的木头取了四分之三,截成七十段木头。 然后在脑子里构思了一下箱子的样子后,便狂甩魔杖,在一片刺眼的光芒后,六十只箱子首先被制作了出来。 林琳想了想,又觉得六十只箱子,以萧家的家世来说,实在是太打眼了。再一个也太多了一些。毕竟除了她,萧家的其他女儿都不会有这么多的嫁妆。 林琳想了想,便一挥手,将其中三十一只箱子装到了佛珠空间里。留下二十九只大箱子在外面。 之后,林琳闭上眼睛在空间里又找了一个两个巴掌那么大的,紫檀描金镶翡翠的小匣子。 这个小匣子是手捧匣子。因为按着置办嫁妆的说法,嫁妆箱装,论抬算。一般都是双数的。 但是有一些贵重的小物件,却是需要装在一个手捧匣子里的。这个匣子,是新娘一直在进入新房前都要捧着的。 所以匣子的好坏,一般参加婚礼的人和婆家的女眷都会认真打量的。毕竟所有人都知道嫁妆里的私房和贵重物品都被锁在那个小匣子里。 林琳的这个匣子那可是个古董,那可是前几次穿越得来的呢。 自己的这些都弄好了,林琳又在心中挑了一个箱子样子,将地上剩下的十段木头,用魔法制成九大一小十个箱子。 这是给萧三妹准备的。现在弄出来,也省得她以后再花钱找木匠了。 至于剩下的大根木头,林琳是没有动的。那是留给小四将来娶媳妇时打家俱的。 小四今年才九岁,最快也要十年后,现在把家俱打出来,十年后,那不早就坏了呀。 萧三妹就不同了,过完年十五岁。离出嫁就两三年的事情,而且林琳相信,等到自己成了亲,上门为萧三妹提亲的人就一定不少了。 林琳想到,如果萧三妹都出嫁了,那么以现在家里的生活条件,她应该会给萧老爹和小四雇个帮佣,平时负责洗洗涮涮。 将萧三妹的箱子从装木头的地方移出来,放在了之前她们姐妹们住的房间里屋,又找了一块上好的油布盖上,在那附近又设了防虫防水防潮防火等等一系列的魔咒。这才放心。 而自己的那三十个大小箱子,林琳只把那个小匣子拿在了手里,其他的,准备一会离开的时候,让村里的乡亲帮着运到城里去。 这些东西,她要是一个人带回去。呵呵,就算是这个世界没有监控什么的,人家也会知道她有问题了。 现在嘛,她可以说这些东西在上个假期的时候雇了外来的木匠做出来的。反正她们家除了她经常回寄傲山庄外,其他人都是在小四放假的时候才会回来住上一两天。 少时,林琳便请了村民帮忙。将这些箱子运到城里的萧家小院去。之后便跟着村民一起回了城里。 回到城里,先请人拆了雨凤的那张床,然后才将箱子一一摆在房间里。可就是这样,二十九只箱子也没有摆下。最后又摆到了萧三妹和小五住的里屋,这才全都摆了下来。 谢过了村民,又拿了些钱,让萧老爹请这些村民去饭铺简单地吃了一顿饭后,这些来帮忙的村民才回了山上。 而送走村民后,萧老爹看着这么多的箱子,就有了些头疼,这要多少东西,才能全部添满呀。 “怎么打了这么多的箱子?” “这些都是我的。给三妹也打了些,跟雨凤一样数量的箱子,因为想着家里装不下,就没有一起拉回来。等到过完年,再请人把三妹的箱子也弄回来。至于给小四留的打家俱的木头,就先放在那里吧。等到小四再大些,再请人打就来的及。” “二姐,我也有呀?”三妹是个心细的人,这会正拿着抹布挨个箱子擦灰呢。 “自然有,那是二姐送你的。若是你嫌少,剩下的就自己打吧。” 三妹摇头,“我还是觉得银元更实在一些,买那么些个东西就为了装满箱子,我才不要呢。” 林琳摇头一笑,这种想法还真的很对。至少不会羡慕虚荣。 姐妹俩看着箱子正说着话呢,萧老爹一拍额头,“瞧我这记性,今儿你前脚走,后脚云翔就来了。给了我一个信封,说是给你的。他说有事,就不等你回来。还说这两天,他要出门一趟,要说的话,他都写在信里了。让你自己看呢。” 萧老爹一边说,一边从衣服兜里拿出了一个牛皮纸的信封。 林琳接过,转身坐到了床边,慢慢撕开。 里面就有三张纸,一张是信纸,一张是桐城有名的绸缎庄的价值100银元的提货单。还有一张,竟然是桐城一家首饰店五两金的兑换凭证。 林琳仔细地看了两眼这两张纸,心中明悟。抿唇一笑,复又拿起那张信纸看了下去。 信上说他有急事,要去一趟安庆。他有一个军校的同学遇到了一些麻烦。这会正被困在安庆。他说,他最多五六天就会回来。让她自己去绸缎庄和首饰店挑自己相中的东西。 若是还有喜欢的,就跟老板说。老板会记在他的帐上…… 还知道给媳妇置办嫁妆,看来这头笨熊还没笨到家。嗯,看他现在的表现,以后老了,牙都丢光的时候,伙食标准每顿再涨五毛钱。 林琳将信折上,轻轻地叹了口气。他当年是上过军校的。这一点展云翔是跟她说过的。话语中的遗憾,她至今天还记得。只是这一切都被展云飞的出走破坏了。 林琳想到她的计划,她是真的希望展云翔离开这个小镇,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而不是为了展家那点家财,为了展祖望心中谁最重,而困死在这个北方小镇上。 想到那个说走就走,抛家弃亲的展云飞。林琳护短的心理就怎么也压不下要去报复他的心。 眼珠子一转,林琳便想到了一个办法。   ☆、第108章 第一百零八章 想到了要如何坑死展云飞。林琳便准备到了时候在行动。反正展云飞在原著中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林琳是记得一清二楚。 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还是展云翔在展云飞回来的第二天早饭时,清清楚楚说出来的呢。民国八年,四月四号。 “爹,这回你不用担心了吧,云翔送的东西,至少可以装十个箱子了。”林琳朝萧老爹挥了挥那张绸缎庄的提货单。 萧老爹见此,倒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放心的走了。 因为这一天,林琳用了一天的魔法,有些个透支,所以早早就睡了。 第二天,林琳一早就起来了。她准备去书店买上一些书籍,笔墨纸砚。 虽然这些东西,她空间里都有,但是总要少少的买上一些,然后再将空间中的拿出来充数不是。 二十九只箱子,现在至少有十箱子是装了布料子,剩下的十九只箱子,林琳准备装上六只箱子的书籍字画和笔墨纸砚。 然后做为新娘子,总不能不做新衣服,新鞋子吧。一年四季总要每季做上几套衣服带到婆家去的。 这些衣服,里里外外的,大大小小的衣服,再加上配套的鞋子,帕子等一共又装了八只箱子。 其实林琳在打这些箱子的时候,也是留了心眼的。箱子底是非常厚的,不但如此,箱子里壁也比当初萧雨凤出嫁时的嫁妆箱子相厚上一些。虽然肉眼看不明显。但是箱子底口到箱子底,却是越来越厚的。 ...反正晒嫁妆的时候,也不会有人上手去翻箱子,看箱子底。 剩下的五只箱子,又分成了两类东西。一类是林琳空间里一些以前在韩国和世界各地买的或是玻璃的,或是磁器的茶具。这些东西装了两个箱子。而每个箱子里,其实就装了两套罢了。 这些东西的来历,萧家人以为是展云翔置办的。展家人以为是萧家的底蕴。而展云翔又不太关注这些事情,其他人也不会拿来当正经事情去追问。倒是让林琳省了一些口水。 第二类便是一箱子成亲时嫁妆里必须有的针头线脑,胭脂水粉,梳子等物。 另外两箱子里的东西,倒是值得一看,竟然都是簪子和对钗。簪子有金质的,银质的,玉质的,木质的,牛角的,翡翠的,金镶玉的,镶珠的等等。 对钗也是如此,不过花样更繁琐更精致一些。其中还有两对是小步摇式样的。个个雅致,只只精巧。 共有簪十八只,共有对钗十二对。 虽然单看着,都不像是多贵重的首饰,但是这么多放在一起,却也让人眼前一亮。 而更让人惊讶的,是这一份心思。 将这些分别装在两只箱子里,而每只簪子都是单独放在一个考究的首饰盒里。而每一对对钗也是放在一个精致的钗匣里。 说来,就是那些这些小首饰的盒子,匣子都是做功精细,巧夺天工。 ...这也是林琳魔力透支的主要证据。 幸好林琳是开了外挂的,就算是一边操持嫁妆,一边绣嫁衣,也是轻轻松松的过着日子。 主要也是因为萧家没有成家的女眷,再加上林琳自己做主惯了。就是萧雨凤抱着孩子回家来帮忙,也没有她能够伸手的地方。 而林琳这边忙得热火朝天,那边展云翔也是忙得顾前不顾后。 他以为三五天就可以回到桐城,哪里想到到了安庆才发现事情并不如自己想像的那么简单。 安庆这地方,地头混乱。很多事情都不像表面那样平静。再加上他军校的同学又是因为得罪了五毒张三多,从军队里跑了出来,算得上是个逃兵了。 这一路被人追杀至此,身疲力尽,不说伤口化浓危不危机性命,就是现在身体备棒,估计也难走出这安庆了。 谁让安庆上最大的势力就是那张三多的姻亲呢。 思来想去,展云翔知道是没有办法将重伤的同学送出安庆地界了。最后牙一咬,竟然趁人不备,将人送回了寄傲山庄。 这藏身之地也算隐蔽了。谁又能想到这人不但没有离开,而是又往腹地而去了呢。 不过差一点就吓死了来回山庄摘菜喂猪的萧三妹。 花开两朵,各表半边。 萧三妹如何与年轻有为的姐夫前同学‘互助友爱’,已经不是我们现在要关心的事情了。 腊月十六,林琳带着自己还看得过眼的嫁妆,吹吹打打的坐着花嫁被抬进了展家。 大太太魏氏看着林琳的嫁妆,脸色就有些个不好。她是真的没有想到以萧家那样的家境竟然还出得起这样像样的嫁妆。 而和大太太心情截然相反的却是二姨太品慧却是非常满意。 那种因为之前的种种自己遐想出来的穷酸,也因为这一份嫁妆而消失不少。 挎火盆,拜天地,送入洞房。林琳沉稳的听着指示一步一步做着,毫无慌乱和羞怯的样子,倒是让来参加婚礼的人不敢小瞧。 笑话,又不是头一回当新娘子了,林琳在来个羞羞答答,那就是连她自己都要骂自己是矫情了。 大姑娘上花嫁,...还真的不是头一遭。 进了新房,掀开了盖头。林琳一脸的现代.裸.妆,那叫一个清新自然,清水出芙蓉。瓷白的皮肤,美好的唇形,带着水润的光泽。 身上的香水味道,更是让人怡然自得。 萧雨鹃的身子很美,在林琳到来后,又因为相由心生,让她整个人就更美了。 这不,展云翔这个经常与新娘见面的新郎官也被今天不同的风情煞到了。 心不在焉的敬了一回酒,便装醉回了新房。 “雨鹃,你今天真美。”此时的雨鹃早就换下了嫁衣,一件宽袖收腰的斜襟小袄,一条大红织金绣百合的百褶裙。 一头秀发只用两根玉簪子松松夸夸的盘在脑后,一张脸,在烛光下,引引发着光。 “...我平时就不美了吗?”林琳歪着头,小模样似是在勾人一般。 展云翔咽了一口口水,双眼不停地盯着林琳,两只手像是不受人控制一般,顺着两人坐在一起的地方,一点一点的向林琳探去。 “美,你一直都是美的。”就像是他第一次见到她,站在门口,身后的阳光打在她的身上,闪闪发着光。让昏暗的室内,一下子便亮了起来。 ...像是从天而降的仙子。 红烛高燃,罗帐轻颤。 刚刚换上的衣服,也被一件一件的脱了下来,急切的丢出了帐子外,落下来的吉祥绣花帐子,正好掩去了一室的旖旎风情。 ...... 清早起床,对镜理红妆。 因为是新婚的第一天,所以林琳对于自己的妆容非常的在意。先是在自己众多的簪子对钗中挑了一对翡翠钗身,红色丝线中国结钗头的对钗插.在发鬓左右两侧,红色的中国结正好垂下耳朵处。上面红色的绦坠在转动间自然的摇摆。 然后又在匣子里找了一对对钗戴了。这对对钗,应该算是展云翔送她的吧。 牡丹花开的钗头,看着就富贵吉祥,样子是林琳自己选的。虽然与她喜欢的那些淡雅的不太相同,但是成亲总要有些好意头的东西。 不过这两只对钗,林琳却是都放在了发鬓的后面,就是中国结对钗的上面一点位置。虽然不对称,却有着别样的风情。 画好淡妆,又最后整理了下头发,林琳这才在站起身来。 林琳今天还是一身喜气的红色衣裙。毕竟是新妇。 修身大宽袖的大红上衣,上面绣满了石榴花。一条红色镶黄边的百褶裙。 林琳非常喜欢宽袖的衣服。因为这样的衣袖,她的手上做些小动作,一般人都是看不到的。 将自己都收拾好了,林琳才听到床上的男人嘟囔的声音。 “云翔,时辰不早,再不起床,我就要请大夫来帮你看看了。新婚第一天,就要进补的男人,嗯?”这么大的人了,还爱赖床,林琳其实早就知道自己起床没多久这男人便醒了。可是就算是醒了,这男人都不愿意起床,可见这位的性子了。 现在时辰不早了,再不起床,就要让人笑话,林琳这才准备叫他起床的。 “诶,你这女人。真是太不知羞了。幸好是嫁给了我。”一听林琳的打趣话,展云翔只得乖乖的起床了。 美人梳妆,他还没有看够呢。 展云翔起身后,也没有指望林琳会侍候他穿戴。所以非常自觉的自己找衣服换上。 当然他的衣服,林琳早就准备好了。毕竟今天是要穿她从娘家给他做的衣服。 “一会儿要是大太太难为你,你也不用管她。”一边整理衣襟,展云翔一边不放心地叮嘱林琳,“我娘才是你的正经婆婆,所以她说什么,你就当她是在放屁。要摆婆婆谱,找自己儿媳妇去。” 展云翔之所以这么说,是想起来了大太太魏梦娴曾经让展云飞难产的原配在吃饭的时候给她夹菜来着。 又不是没有长手,还让人家站着侍候。摆的什么谱。人家没进门的那几十年,你还不吃菜了? 他媳妇,他可舍不得。 他连他老娘都打了预防针,又怎么可能让个外八路的女人在自己面前充大头蒜。 “你一个爷们,整天就想着这个呀?”林琳看着那衣领怎么也弄不平的样子,上前挥开展云翔的手,自己弄了起来。 “说的什么浑话,我一天到晚忙的要死。还不是怕你吃亏?” “真的要对上我,谁吃亏还不一定呢。她今天要是敢让我不痛快,明天我就送她一份大礼。” 展云翔:“......”他咋就忘记她是个什么性格的人了呢。 真是关心则乱。   ☆、第109章 第一百零九章 本来展云翔还有些担心自家新过门的媳妇会吃什么暗亏。可现在看来,他应该担心的不是自已媳妇,也不是大太太,而是他亲娘了。 他一早就跟他娘说过,别招惹雨鹃,也不知道他娘有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这要是就范了,他都不敢想像他本就有些刻薄势力的老娘会受到什么打的打击报复。 绝对是秋风打落叶似的。 “你也知道的,其他的都还好,我这人就是小心眼。” 展云翔一听这话,就是一抽嘴角。说的跟真的似的,他可是知道的,面前的女人,除了小心眼,她还护短,记仇,不讲道理,心黑手狠,胡搅蛮缠…… “别人我不管,但是我娘那里。你要是对我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一定要先跟我说,我去跟我娘谈。成吗?”他就只有一个娘了。 林琳斜了展云翔一眼,“我们是夫妻,你娘就是我娘。瞧你这话说的,好像我有多不孝顺似的。让人听了,还不得指着我爹的脊梁骨呀。我三妹和五妹还要嫁人呢。” “雨鹃,…你说的对。只是这大冬天的。我怎么听了怪渗的慌的。” “瞧你那傻样,过来,我把衣领给你翻过来。”白了展云翔一眼,林琳身手对着展云翔的衣领弄去。 新婚夫妻刚刚开始,正是你浓我浓的时候。就算是林琳没有那个感觉,好不容易将‘爱他爱得要死要活’的佳人娶进门了,也会变成绕指柔的。 小夫妻两个在房间里自是一番追逐打闹,一直到房间外的下人来提醒两人到了时辰,两人这才重新整理了衣襟,走了出去。 一路到了展家的正堂,展祖望与两位太太都已经到了。 看着一左一右坐在展祖望身边的两个徐娘半老的女人,林琳也只能道了一句齐人之福。 别怪林琳心里不尊敬他们,只是以林琳的年纪来算,还真的没有觉得什么。 下人拿过蒲团,林琳便和展云翔一起跪了下来。 展祖望到没有对林琳说什么,毕竟也没有哪个公婆会对新进门的儿媳妇长篇大论的。 递上茶,改了口,收了红包。林琳与展云翔就对着大夫人跪了下去。 大太太魏梦娴倒也是个人物,满口的和睦,慈爱,让人一点都看不出来心中对展云翔两口子的鄙夷。 可惜了,大多数没有看出来,但并不代表林琳也看不出来。 还有便是,既然不是正经的婆婆,为什么还要表现出比正经亲婆婆还要亲热呢。话里话外,对于自家婆婆的轻视,男人粗心可能听不出来,但是女人呢。 若是此时二姨太闹了起来,或是说话难听了。别人会怎么想她?又会怎么想自己呢? 看来,是应该想个办法让大太太更消停一些了。 在心思各异的敬茶礼后,林琳便跟着众人一起去了早餐桌附近。 也不知道是谁的安排,饭桌上竟然没有林琳的位置和碗筷。林琳打眼扫了一眼纪管家,然后便又看了一眼展云翔。 怎么地,还想要让她立规矩? “纪管家,你是怎么办事的?真是越老赵糊涂了。”展云翔看着林琳扫了自己一眼,又扫了餐桌一眼。立马不悦的对着纪管家吼道。 “云翔,大早上的不要发脾气。纪管家上了年纪,做事难免有些个丢三落四。这原也不是什么大事。让下人们添置起来就是了。纪管家在展家几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虽然是没有用心地将主家都记在心里,但要是认真追究起来又值得什么呢。 这桐城内外谁不知道展家,且不说家大业大,只说是门风作派就是一等一的人家。老爷睿智儒雅,人人敬仰。太太们都是善良贤惠,温柔可亲,怜老惜弱的。所以,快别生气了。这一清早的,知道的是纪管家事多给忙忘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奴大欺主了。这都民国了,万不可让人误会呢。 咱们家上上下下多少下人呢,难道别人就不能干了?这活又不是没了下人,就要主家来干的,多大的事呢。你要是还不高兴,赶明儿个我去雇上几个人回来,无论是端茶倒水,还是夹菜添羹,都不是问题。我爹给了足足的嫁妆,万不会委屈了他闺女和女婿的。 都说家和万事兴,爹娘和太太都在那里看着呢。总不好让长辈也跟着咱们操心不是。若真成了那样,岂不是我们的不孝。再一个,想来是我刚进门,纪管家还有别的想法,也未可知呢。你就算是不看在纪天尧的份上,也要看天虹姑娘的面子呀。” 卖女求荣,没求成。总会有点小情绪。这个,咱们得理解不是?说完最后一句话,凡是知道展云翔和纪天虹过去的人,都有了点别的想头。看向纪管家的眼神,也有些个莫名。 林琳一脸温柔贤惠地压着展云翔,不让他发火。这一幕,看在其他人眼里,意义都是不同的。 大太太看着林琳这个样子,有些皱眉。毕竟在餐桌上不给林琳摆碗筷,也是自己默许的,毕竟哪个儿媳妇娶进来,不得立上几天规矩。 虽然现在是民国了。但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也不能就全都摆开不提。可是让这老二媳妇一番话说完,她的那些心思,倒是不好在露出来了。 而二太太,则是对于林琳刚才的那句‘爹娘和太太’,这话有了些欢喜。她和老爷是爹娘,而压了她一辈子的大夫人就是太太。 这话越听越是对心思,而看林琳的眼神也越温柔。 果然是自己的亲儿媳妇,就是比那个纪天虹会看眼色。 这媳妇一看就不是那种胳膊肘儿往外拐的劣货。 而展祖望和纪管家对于林琳的印象则是正好相反,一个直线升高,而另一个,就是直线下跌。 至于是谁升,是谁落。不用说出来,也是人人都知道的。 ...... 早餐就在纪管家承认错误,林琳一脸‘大度’不计较下完美的进行了。早餐后,林琳便跟着展云翔回房间了。 “你坐下,我有个事要问你。”一进房间,林琳便几步走到了一旁的圆桌处。 展云翔一见林琳这个样子,就知道可能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或是哪些事情让她觉得不顺心了。 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一脸的讨好。“雨鹃,有什么事你说。我听着呢。” “对于展家的家业,你是怎么想的?还有对于未来,又是怎么想的?是想一辈子老死在桐城,还是想去外面走一走,看一看?” 展云翔想也没想地回道,“我也是展家的儿子,展家的家产自然有我的一半。凭什么都要便宜给展云飞。” 林琳点头,是这个道理没错。 “然后呢?” “然后呀,出去走走,看一看。当年我听说过西点军校,可惜根本没有机会就读。还有好多的地方,我都想去看一看。可是展云飞不回来,我就哪里也不能去。我得守着展家。”但是展云飞要是回来了,他也是哪里也都不去的。毕竟,他要看着展云飞。省得爹偏心。 林琳想到再有四五个月,那个展云飞就要回来的事情,展云翔是不可能知道的。桐城虽然哪里都好,可惜的是,林琳并不想要在里定居。 好不容易来到这个时代,她可要好好地看一看这个时代的特色。 就是那独属于这个时代的旗袍,她也要做上百八十件,天天换着穿。 “常言道,好儿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嫁妆衣。至少展云飞还是展家大少一天,展家的家业就有他的一份。这个事实无论你想不想承认,都是必然会发生的。而且,你最应该担心的是纪天虹找到了展云飞,并且顺利的成了亲。那么整个展家,除了娘与我外,其他的人便都是大房的人了。也因此,这个纪管家,确实是要动一动的了。” 倒了杯茶递了林琳,然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这才有些懊恼的说道,“我也知道纪管家是关键。但是爹那么信任他。又怎么可能说换就换呢。” 林琳觉得面前的男人,也就对着她的时候,那脑子才会动一动。平时的时候,就跟了进了水一样。 “爹不愿意换,纪管家不愿意走人。但不是还有很多的办法让他不得不离开吗?比如说出门找儿子,或是续弦,再比如说摔断胳膊腿。” 林琳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说出来,她已经想好的怎么处理大太太一脉的人。 她想到了一个缺德的办法,釜底抽薪。 “嘶,雨鹃。这样会不会太狠了些?”不就是早上的时候怠慢了你一回嘛,至于往死里整人。 桐城的人就是大惊小怪,多大点的事,就要弄断人家的腿,自己跟雨鹃比起来,真是大巫见小巫。雨鹃这下手是不是太那个啥了。   ☆、第110章 第一百一十章 新婚夫妻就展家财产以及未来生活去向两个方面进行了一次武力和智力的双重沟通,协调后,展云翔彻底臣服于自家小妻子的‘聪慧’下,此次就有了盖棺定论的最后结果。 两口子准备带着二姨太和展家三分之二的财产离开桐城去外面。如果展祖望愿意离开,那就一起带着,若是不愿意,那她也管不了了。 林琳走的时候,也会带上小五。毕竟那个孩子还太小,这两年她也带出了些感情,既然这样,还不如一直带着呢。 小五算得上是她们萧家姐妹中长的最普通的孩子了,而且也因为林琳一直有意识的隔开萧雨凤对她的影响,现在骨子里是没有那些情情爱爱的。 这样一个好孩子,林琳可不能把她留下,再让萧家那不靠普的基因给毁了。 自于萧三妹,林琳是没有什么别的打算的。 一来她的年纪也大了,这两年就要相看人家了。二来,萧雨凤和萧老爹都在桐城,她留在这里也不会孤单。 最重要的是萧三妹在林琳的影响下,性子中带着一股子泼辣。有她在,无论是萧雨凤还是萧老爹,林琳都会比较放心一些。 说实话,因为萧雨凤出嫁的比较早,林琳教给她的防身术,也不过是堪堪与个男人打个平手。逃跑是不成问题,若是想要彻底的想赢,那就无法预期后果了。 但是萧三妹就不一样了,筋骨软,人又肯吃苦,最重要的是她也愿意听话。所以别看只是两年的时间,但是要是让萧三妹与人打架,两三个男人都不是她的对手。 萧三妹最让林琳满意的便是,她告诉过她,打架的时候要下狠手,怎么狠怎么来,怎么打阴怎么打。好多下三路的手段,林琳都教给了她。 这不,前阵子萧三妹回寄傲山庄的路上,就碰到了两个有名的地痞。见萧三妹一个女孩子,便想要占便宜。 却没有想到,萧三妹一出手就是狠招,下三路的地方先是用脚踹,然后还用腿踢。两人没有想到最后竟被萧三妹反打劫了。衣兜里仅有的两块钱都被萧三妹收刮了出去。 等到两人好不容易趴起来的时候,又被回家报信找来的展云翔的打手给带回去好是一顿收拾。 也是因此,林琳是非常放心让萧三妹留在桐城的。 手上有功夫,出门反打劫。在外面欺负了人,还知道回家告状,这样的妹子留在桐城,其实是对外面世界的一种保护。 ...现在这个年代,人们还是很纯朴的。 萧三妹的未来女婿,必须找一个老实性子的。 .................................................................. 对于未来,林琳也是茫然的。她不想留在国内,但是她也知道离乡弃土是一条非常难走的路。 而且这一走,再回来已经是遥遥无期的事情。姐妹想要再相见,也许这一生都不会有机会。 她不是没有想过要带她们一走。可是萧雨凤毕竟是嫁人了。她的离开已经不是她一个人的事情了。 萧老爹也老了,心中已经没了要出去走一走的念头。 小四到是还小,可是他是一个爷们,他若是离开了,谁又能给家里的姐妹撑腰,给老爹养老呢。 此时的林琳却忘记了,她此时想的再多,也挡不住事情发展不按着计划来。 ...... 成亲后的日子,一如既往的过着。林琳除了换个房间睡觉,身边再多了个人外,并没有感觉有什么不同和不自在的。 每天早晚全家人一起吃饭,然后中午的时候各吃各的。 亲婆婆二姨太,是个欺软怕硬的。在林琳‘失手’将手中的一个木质手捶掰断后,就再也不敢让林琳近身侍候婆婆了。 想摆婆婆的谱,那也要看自己的骨头有没有那木手捶结实。 至于大太太,林琳压根就没有将她看在眼里。毕竟她现在已经自顾不暇了。 原因嘛,呵呵。这就要归功于林琳的义务帮忙了。 林琳趁人不备拿了展祖望和厨房一丑厨娘一人一根头发。又半夜三更地喝了复方汤剂。 林琳自从嫁过来后,就暗搓搓地调查过展祖望平时的作息时间。 展祖望每天早上起床后,都会起早打上一套太极拳,吃过早饭,如果不外出,就会在书房里查查帐。午饭后,会小睡一会儿,之后做什么的没准。不过雷打不动的是,晚饭后,展祖望会在书房呆到亥时初,才会回房间。 林琳的计划就是在展祖望从书房出来的路上,设了一个套。 那一日,因着是刚出正月,桐城的夜晚仍有些个冷。所以展祖望出来的时候比较早。而林琳则是在喝了有丑厨娘头发的复方汤剂后,悄悄地在花园的一角烧纸钱。 “姐姐,今天是你的生辰,自从那年你与老爷春风一度后,谁能想到却是一命呜呼。当年你长的还没有我七分漂亮,却可以在老爷酒后爬上老爷的床,并成功生下大少爷。我这心里是多么的羡慕。可这人呀,都是命。当初你脸上四颗斗大的黑痣,我才三颗,那时候都以为我会比你先嫁出去。谁想到我到今天还没有嫁出去,你儿子都已经那么大了。 姐姐呀,我左脸上的斑好像又浅了一些。想当年,你左脸碗大的黑斑,右脸一排四颗长毛黑痣,就这样,老爷都愿意和你春风一度,可见老爷对你也是有情的。若不是太太嫉妒,趁着老爷酒睡未醒之际,将你弄走,也许展家就不只二姨太一个姨娘了。唉,不说了,不说了,若是你还有灵,就保护大少爷能够早点回来,不然展家的一切,就都没有他的份了。也幸好太太的儿子一出生就没了,不然我那大外甥也不能顺理成章的成为大少爷......” 说完这句话,林琳版的丑厨娘还似模似样的抬起头,看了看天。以火光的亮度,以及她所在的位置角度,正好可以让展祖望看清楚她的脸。 而展祖望也在林琳说到‘与老爷春风一度’这句话时,停住了脚步。这个时候,正好看到林琳的脸,那张脸差点把展祖望的胆都给吓出来。 那是一张怎么样的脸呢。 如一张发面饼似的大胖脸,有小铜盘那么大。左脸一块饭碗那么大的青紫色的斑,右脸从上至下排成三颗大黑痣,而每个黑痣上还有一根长长的黑毛。嘴是龅牙,眼睛也是一大一小的突出着。还有那体型...... 展祖望想到这人说是比她脸脸漂亮七成,那她的姐姐得长得多奇葩呀。 而当年,...他真的和这样的女人有过‘春风一度’?他喝多了...所以一定是被强迫的吧,一定是吧。 确定展祖望看清了自己的脸,一大篇子话也说完了,林琳这才慢慢悠悠地扶着腰一步一步地离开了。倒是展祖望,站在春夜的寒风里,心中五味杂陈,不一而足。 他好像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虽然那丑八怪说的不清不楚,但是他就是有感觉这话里的孩子指的是他的嫡长子展云飞。 什么是太太的孩子生下来就没了,什么是老爷的姨太。 淑娴自来贤惠温柔,应该不是自己想的那样。还有云飞,云飞怎么会...... 本来准备去二姨太房里过夜的展祖望,一时间管不住自己的腿,有些急切,又有些胆怯地去了大太太的房间。 可大太太呢,她又在干什么? 无独有偶,林琳一直喜欢双数。所以了,在恶心展祖望之前,林琳其实是先找了大太太。 今天之前,林琳喝了复方汤剂弄成展祖望的样子,然后溜达到了大太太常去的地方,然后拿出一只女式发钗,睹物思人。 “月牙儿呀,我是你的天神,祖望啊!你在天上一定要保护我们的云飞。他只身在外,一定要顺顺利利,平平安安。不然我还有什么面目去见你呢。当初淑娴难产,孩子没活过几个时辰便去了。为了给我们的儿子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这才抱到了淑娴那里。却没有想到会让你,抑郁而亡。这些年来,我既不敢告诉淑娴实情,又是愧对你和云飞。若是让人知道云飞只是外室子,而非嫡子,那么云飞更没有办法继承更多的产业,而淑娴又要如何面对丧子之痛以及儿子不是亲生的痛苦......” 然后,林琳版展祖望便珍重地把发钗收到怀里,一脸忧伤的离开了。 留在原地的大太太整个就愣在当场,什么都不会了。 半晌后,大太太来不及悲伤时,便做了一个决定。不能去问老爷,这件事情谁都不能告诉。这件事情必须像曾经的二三十年一样,永远的不被人发现。 尤其是不能让云飞知道,...那是她下半辈子的依靠。 就这样子,展云飞好好的嫡子被成功换了个妈。无论是展祖望还是魏淑娴因为心中的恐惧,都不敢去证实和询问。 但彼此心中都留下了一个疙瘩。 “老爷来了,来人,快上热茶来。夜里冷,老爷喝点热茶暖暖身子。”大太太看到展祖望进来,连忙自座位上站起来。由齐妈扶着向门口走去。 展祖望看了两眼面前的两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微不可查地皱了下眉。 “这么晚了,这是说什么呢?”不动声色地坐在了东边的背椅上,喝了一口茶,一副漫不经心地样子问道。 大太太魏梦娴温婉一笑,笑容中有些无奈...以及不自在。“还不是说云飞那孩子嘛。这一走就是三四年,竟是连封信都没有。儿行千里母担忧,云飞若是有了孩子,估计也就能体会到咱们这做父母的心了。若是当初那个孩子生了下来,这会儿也能跑能跳了。” 大太太现在非常后悔给儿子娶了这么一个媳妇回来,身体不好,竟然还勾搭着她儿子远走他乡。 想到那个叫映华的女人,大太太就又想起了纪天虹。 以展家现在的形势,看样子只有云飞娶了天虹,这展家的财产,云飞才会有了助力。不然,二房就彻底了上风。 “说那些做什么,云飞这孩子心里就没有这个家。我老了,指望不上他了。好在云翔还算懂事,雨鹃也孝顺。将来有了孩子,我们也就能安心养老了。” 林琳是个会做面子活的女人。再加上女红绣工精湛,隔三差五的就会给公公婆婆做些个衣服鞋袜。 冬天到了,上了年纪的人都会怕冷,林琳还特意在衣服上绣了保温咒的魔纹。所以衣服穿在身上,就特别的暖和。人一暖和,心情就会好。一来二去的对林琳的印象也就更好了。 右手转了转展云翔特意国他淘来的两个大黑核桃,展祖望对于成亲后的云翔越来越满意。 这男人呀,真是成了家就懂事了。刚高兴了一下,就又想起了那个因为媳妇难产而离家出走的嫡长子展云飞。 这儿子的个性还真的不像是他生的,难道像他那丑如钟馗的亲妈? 哪像是云翔,跟...自家老爹长的一模一样。 仔细地看了看面前的发妻,再想想自己的脸,好像云飞还真的跟他们两人长的不相像呢。 不过就算是云飞长的不像他们夫妻,性格也不像他们展家人,但是展祖望此时静下心来,却还是不愿意相信展云飞的亲妈另有其人。 那太恶心了。 想脑中残存着的那副尊容,展祖望就有些反胃。 不过,刚刚在花园里的所听所见的事情,也要好好的查一查了。 林琳做那些事情,其实不过是想要在展祖望偏心的时候,留下一抹痕迹。 若是真的想要制造冤假错案,她也就不会在丑厨娘的脸上又动了一点手脚,让其看起来更恶心了。电视剧中,展祖望可不是一丁点的偏心,遇到这样的长辈,那就要采取一些非常手段。 心里多了一个梗。那么在以后,云飞云翔两兄弟起矛盾的时候,想来也不会一边倒了。 都是庶出子,那么比起来,自然是看生子的姨娘了。其中一个立志于貌美如花,而另一个,却有一个比本尊‘美上七分’的奇葩小姨子。 且不说,林琳这边恶心了一把老展夫妇,又开始忙着萧三妹的婚事,那边展祖望寻根问底二三十年的旧事。这时间便慢慢悠悠地走到了四月初。 展云飞归家的日子。   ☆、第111章 第一百一十一章 四月四,本来是春日里最普通也最平凡的日子。展家也好,萧家也好,都是平凡中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可就在这一天的傍晚,林琳还在教导小五功课的时候,门外一阵嘈杂声。 林琳眯着眼睛一听,便听到了家中下人口中不绝于耳的‘大少爷回来了’。 轻轻冷哼了一声,林琳拍了拍小五的头,让她自己学习,转身换了套衣服就出去了。 刚走到门口,便碰到了急行而来的云翔。“展云飞回来了,爹让我们都去大厅呢。”展云翔回房来,其实就是为了叫林琳。可是当云翔看到林琳的时候,突然间就涌上来一股委屈。 爹见到云飞高兴的那个样子,就是让他感觉到心酸。自小爹对云飞的重视就比他要来的多得多。 那个时候大清还在,爹时常会说云飞一定会考上状元,科举出仕,光耀展家门楣。 后来大清朝没有的时候,没有人知道他有多高兴。 从小先生就总是在爹面前夸奖云飞,说自己顽劣。小的时候,他还会不忿。可长到了,心里也就明白了。 大太太娘家魏家帮着请来的先生,又怎么可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呢。 自己的亲爹都做不到,何况别人呢。 年少的自己就是太天真了。 再后来,云飞娶妻生子。映华难产,一尸两命,远走他乡。那个时候,自己是希望他再也不要回来的。 恍恍惚惚四年过去了,与云飞同岁的他,也成亲了。 成亲的这些日子,他也明白了。云飞是一定会回来了。因为展家是他的家。 刚刚在前厅,爹的那个高兴劲。云翔心里明白,他再如何努力,只要有云飞在,爹都会觉得云飞比自己好。 “回来就回来了呗。我刚刚在屋里,就听到外面吵闹的声音。这展云飞难不成是三头六臂,回来了,还要像东门大街上卖杂耍的一般,需要人捧场?一般需要几毛钱?我也好有个准备,不然谁在家里呆着,还揣零钱呀。”不以为然的说完,又看到云翔那脸上的表情,心下好笑。 这真的是一个挣糖吃的小孩呢。 “你既然回房了,就去换身衣服。我们一起去前面。”穿了近一天了,云翔身上的衣服,早就弄出了一身的褶子。 “嗯。”牵起林琳的手,转身进了屋子。云翔也觉得自己应该收拾的更体面一些。 “二姐夫。”小五正在屋子的花厅里,见到云翔进来,连忙站起来,笑着冲云翔打招呼。 云翔冲着小五做了一个鬼脸,就拉着林琳去里屋卧室了。边走还边羡慕地对林琳说道,“雨鹃,真羡慕你,有这些个省心的弟弟妹妹。” 林琳:“…还好吧。我的弟妹,难道就不是你的弟妹了。”要不是她来了,省心的兄弟姐妹就没有一个是省心的。 “这倒也是,虽然我更希望我的大哥,不是你的大哥。”接过林琳递过来的一件青色绣吉纹的长袍,抖了抖。毫不犹豫的换了上来。 “云翔,在爹的面前,或是在除了我以外的人面前,千万不要跟那个展云飞起冲突。” “为什么?难道我怕他?”笑话,那就身上没有二两肉的家伙。 林琳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说你傻,你是不是真的傻呀。他打不过你,就会任你打。到时候,爹在一旁看着,爹会怎么想?他一个会动嘴的文人,说起话来,哪句都比你会做花样。说,你说不过他,打,他又打不过你。这事有解吗?亏你还是什么展夜枭呢,套麻袋,打闷棍都不知道吗?” 原著中,林琳是记得有一集云翔将云飞打了。本来是云飞的错,又变成了云翔理亏。 云翔有些个不服气,但是转眼又想到小时候,他就是常常吃这些个暗亏。 “对了,天尧和天虹也跟着一起回来了。”华夏这么大,他还真的没有想到这兄妹俩能找到展云飞。 林琳点头,“二管家那里,可准备好了?” 过年的时候,天气太冷,地面上都结了一层冰。正月十五,展家人吃过晚饭出门看灯会,纪管家便一个‘不小心’摔断了腿。 至那之后,纪管家需要静养一年半载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而二管家,云翔和林琳培养出来的心腹那就更是名正言顺的接管了展家的管家一职。 “放心吧。自从年前开始,我就有意重用二管家了。二管家也在下面笼络了不少人。现在虽然还没有把纪管家架空,但是别说分庭抗礼是稳赢的事儿。就是真的...,哼,也不是问题。” 虽是这么说,但是展云翔还是希望不要有那么一天。 “那就好。稍后通知二管家,让他表面上继续保持中立。”这样一来,大太太一方才不会警惕。 “我明白。雨鹃,娘真的会和我们走吗?”云翔想到自家媳妇的计划,就有些担心自家老娘会不会舍不得自己的亲爹。 “呵呵,放心吧。在娘心里,你可比你爹重要多了。”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还以为二姨太多么的喜欢展祖望呢。可是来到这里后,林琳多年的阅历还是一眼就看了出来,二姨太品慧压根就没有将展祖望着放在心里。 她将自己打扮得年轻漂亮,其实为的还不是展云翔的未来。她知道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也知道她们娘俩的短板,于是紧紧地巴着展祖望。 事实上,若不是展云飞的突然出走,她可能永远也做不到展家今天这样的局面。 还让他儿子娶了一个…非常护短,不讲理的媳妇。 “二管家非常能干,等咱们走的时候,就把他也带上。”林琳觉得无论到哪里,以这个时代的特色来说,还是带上几个下人,生活才能更方便。 “二管家娶了娘身边的丫头夏娘。这么多年老两口也没有个孩子。前儿我还看见夏娘又给小五做了件衣服呢。”夏娘来送衣服的时候,云翔正好从外面回来。 “小五七岁了,长的倒像是五岁大的样子。我之前在街上看人家七岁的孩子,都比小五高出一头来。雨鹃,你天天让小五早晚喝牛奶,是不是那玩意给耽误了?” 林琳:“......”大兄弟,你还真敢说。 林琳一边帮着展云飞整理衣领和衣袖,一边没好气地回道,“胡说什么,我还头一回听说喝牛奶给喝成这样的呢。我娘生小五的时候,年纪太大了,身子也不好。这才让小五先天就弱于其他同龄人的。这两年学武,身子也渐渐好了,不过就是看着单薄了一些罢了。”她还是头一回听说喝牛奶让人不长个头的。 最后弹了弹衣襟,“好了,我们去前面吧。”换个衣服,虽然也用不上太长的时间,但是去晚了,总是不太好。 上前一步,将林琳抱到怀里,“雨鹃,我真的不想去前面。” 用手拍拍云翔的背,“逃避是没有用的。最好的防守便是进攻。他展云飞就算是有三头六臂,我也能把他砍成人棍,淹在咸菜缸子里。到时候,咸口的还是酸甜口的,任你挑总行了吧。好了,现在呀,你就放心吧,就当是去看看热闹。他要是敢欺负你,也要看我同不同意。” 听说自家媳妇话中的狠厉,云翔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冷颤。他媳妇一般不出手,但是一出手,那绝对是非死既伤,不死不休。 他还是听媳妇的话吧。不然自家媳妇那发.泄不出来的过盛的精力,谁知道会不会让自己赶上呢。 媳妇威武! 呃,毕竟是兄弟一场,若是媳妇真的要弄残展云飞,他是不是要冒着让媳妇生气的危险拦一拦呢? 这问题,太忒么有必要想一想了。 被自家媳妇两句话安抚了情绪的展云翔,便带着对招惹自己两口子的人的同情拉着林琳去了前面大厅。 “云飞,你还不认识吧。这是云翔的媳妇雨鹃。雨鹃,这是云飞。”大太太魏氏一见到云翔两口子进来,还不得人说话,便抢先说道。 林琳朝魏氏笑着点了点头,又悄悄地拉了拉云翔,这才一脸温柔贤惠地上前,先给展祖望,品慧行礼问安。然后才转过身去,微微一福身。 “见过大哥。大哥一走四五年,可算是平安回来了,爹娘都担心坏了。古人常道,父母在,不远行。大哥下次要不可再不声不响的离开了。”顿了顿,又接着往下说道, “我一个做弟媳妇的,这话本不是我应该说的。可是爹娘年迈,日日夜夜盼着你能早日回来,不说承欢膝下,也盼着早晚得见。大哥走时,爹娘可有现在这般苍老?还请大哥体谅一回他们为人父母的一颗心。瞧我,大哥见谅,是我逾越了。”说完又赶紧行了一礼。 展云飞从来没有想过,这个弟媳妇,刚一见面就给自己扣了这么一顶不孝的大帽子。可是这话,他却是真的不知道如何反驳。 “弟妹说的是,当初一走了之,是欠考虑了。弟妹与云翔成亲,我也没有回来。回头再补一份见面礼给你们。”看着自进了厅,就一直没有说话的云翔,云飞上前两步,笑着对他说道,“云翔也长大了,出息了,再不像以前那么顽劣了。” “呵呵,大哥真是会说笑,云翔和大哥同岁,若不是当初太太早产,也许大哥还要叫云翔一声兄长呢。这么些日子来,云翔一直跟我说,小时候多亏了太太大度,让魏家请来的夫子一起教导他读书识字,不然哪有今天呢。” 本来坐在正位椅子里的展祖望还一脸笑容的听着三人说话叙旧,可是越往下听,越觉得哪里不对。 品慧还没有反应过来,但是大太太魏氏越是听出来了话音。毕竟话中带陷阱可是魏氏的看家本领。 “云翔,雨鹃。这一次不但云飞回来了,天尧和天虹也回来了。雨鹃一直没有见过天虹呢吧。” 林琳顺着大太太的话,转头看向了另一边站着的一位未婚打扮的姑娘。看清那姑娘的面容后,又飞快地转头看向一旁的展云翔。 这就是纪天虹?这真的是纪天虹? 展云翔,你的眼睛是脱框了吗?这就是你曾经的白月光? 难道在收拾展云飞之前,还要先帮你治治眼睛?   ☆、第112章 第一百一十二章 纪天虹,她一直以为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柔弱中带着一丝无助。应该是那种美的让人心生怜意的姑娘。 白莲花气质透到骨子里的女人。 可是面前的姑娘,五官...也就清秀吧。但是皮肤黝黑,憔悴难掩。一身灰尘带着风尘仆仆。 最重要的是那张脸上,毫无生机。双眼中带着一丝茫然,一丝凄苦。 人都找到了,为什么还会变成这样呢? “原来这位便是…天虹姑娘。头一回相见,失礼之处还望海涵。” “不,不,二少奶奶。是天虹应该给您行礼的。”说完不等林琳反应,骨头一软,人就跪了下来。 这是嘛毛病呀?说跪就跪的。 深知这个故事体系的林琳,哪里敢让这剧中的女人就这么跪下来。连忙使出了浑身的劲,硬是将纪天虹拉了起来。 纪天虹没有想到面前清瘦的女人会这么有力气,于是被动的被扶了起来。 “你们兄妹在展家长大,纪管家又是咱们展家的老人。实在不用如此客气。虽然主仆有别,但是法理不外乎人情不是吗?说来,你们兄妹回来的也好,纪管家正月里摔断了腿,正是思亲的时候,你们回来了,他也能放些心。” 别在这里靠着了,快回家看看你那受伤的爹是正经。 “什么?我爹受伤了?”不等天虹说什么,一旁的天尧就跳了起来,大叫出声。 “谁说不是呢。十五灯会,咱们全府出去看灯。哪成想,纪管家一个不留神,竟是踩在了冰面上。当时城里人多,拥挤之下,伤势就更重了。不过咱们家老爷慈悲,不但请了桐城最好的大夫,还特意放了纪管家的假,让他安心养伤。怎么?你们回来半天了,还不知道这事?” 天尧摇头,“我们兄妹一回来,便跟着大少爷到这里了。” 自从进来叫了一声‘大哥’外,便一直没有说话的云翔,看着展祖望问道,“爹,若是没什么事,就让天尧他们回家看看纪管家吧。” 展家一家团聚,能有纪家兄妹什么事情。展祖望不肖说,自然是让他们兄妹二人回家去了。 这一回外人都走了。整个大厅就只剩下展家这几口子人。说起话来,正是轻松。 可是大太太可能也是看出来了林琳对于展云飞的不怀好意,所以,便直接吩咐下人准备宴席,好为展云飞接风。 林琳对二姨太品慧有着一定的影响力,所以只要是林琳使眼色,品慧就会自发的跟着林琳的意思走。 这不,吃饭的时候,品慧就顺着林琳饭前对她的耳语,问起了展云飞的亲事。 “云飞比我们云翔还要大上两个月呢。现在我们云翔也成亲了。云飞的亲事可是要张落起来了。老爷太太,你们可有什么想法?我看天虹那丫头就不错。不说对云飞一往情深,又千里迢迢的追着云飞,等了云飞那么多年,这年纪又是这般大了,怎么说也应该给人家姑娘一个名份了。” 品慧是知道儿子儿媳妇利用二管家架空纪管家的事情,同时也知道只有让云飞娶了纪天虹,这大房就会少一份助力。 再想想自家儿媳妇的手段,品慧一点也不担心娶了纪天虹的展云飞能够抢了自家儿子应有的那份财产。 说实话,对于品慧的话,大太太心里也是很矛盾的。纪天虹这个孩子是她自小看着长大的。她本来就想着让纪天虹给自家儿子做二房。 娶个名门望族的女人做嫡妻,在纳了管家的女儿做二房,这将来展家的一切,还不都是自已儿子的。 可她没有想到,映华竟然是个福短的,而她儿子竟然会丢家舍业的一走了之。最重要的是现在民国,国家规定是不能再娶二房了。 之前,云飞不在家,为了保护儿子的财产,她更是心了不少心思在天虹身上。但是在纪管家生病后,天虹这个丫头,她就有些鸡肋了。 虽然继弦,是娶不到家世更好的女人了,但是天虹这孩子的身份,还是太低了一些。比二房的萧雨鹃还要低很多。而且性子上,也太软了些。 现在儿子回来了,亲事是要提上来了。可是倒底要选谁,却是个老大难的问题。 至于天虹?…再看吧。 “品慧说的,也正是我想要说的。云飞是长子,他的亲事,总是要慎重的。这事呀,我们妇道人家又能知道什么,还是要老爷做主呢。” 展祖望点头,“晚饭后,云飞跟我去书房。” 展云飞本来还想要说的话,在听到展祖望的话后,都咽了下去。 他…是不会娶天虹的。 没有爱情的婚姻,和行尸走兽又有什么区别呢。 “是,爹。” 一顿饭,吃得展云飞食不知味。到是吃得展云翔胃口大开。果然听媳妇的话就是对的,他以前只会用蛮力,现在看着媳妇和老娘几句话的功夫就让那对虚伪的母子吃憋,这心中别提多高兴了。期间看到席上有一道干炸肉,还特意吩咐厨房再做一份给小五送去。 大太太魏氏看着展云翔那个小人得志的样子,眼珠子一转,便笑着对林琳说道,“你进门也有小半年了,是时候要个孩子了。” 林琳听到大太太的话,心下冷哼。脸上却做出一副娇羞的样子,“这样的喜事,本来想到等着明天再说的。只是太太既然问了,再不敢瞒着太太的。这孩子来的也是时候,已经满了两个月了。说来也巧,大哥就回来了。” 林琳怀孕的事情,其实早早就告诉了云翔和品慧。本来是想着等到过了三个月,再公布出来的。但是没有想到大太太会在这个时候问起来。 云翔的性子还不会演戏,但是品慧会呀。听到林琳这么说,连忙把惊喜,高兴,意外的神情和动作做了出来。 “什么?竟然已经有了身子?你这孩子怎么不早说呢。有什么想吃的,想用的,只管告诉我。咱们展家还有什么是没有的。对了,老爷,雨鹃有了身子,你看能不能在他们院子里单独开个厨房出来。这有了身子的人呀,胃口都不一样,嘴也刁着呢。雨鹃性子腼腆,想吃什么再不好意思让人去做,岂不是要亏着了肚子里的孩子。” 大厨房人多手杂,再着了什么道,就坏了。反正儿子的院子也够大。 听到既然有孙子出生,这么一点小小的要求,展祖望还有什么不答应的。 也不等吃完饭,坐在席上就喊了二管家来,让他用心操办小厨房的事情。 二管家自然是责无旁贷的点头应下。 其实小厨房的事情,林琳早就想好了。只是也在等着怀孕的事情曝出来,然后就立起来。 所以小厨房的东西和人手早早就已经备了下来。这个时候,不过就是名正言顺而已。 林琳想到,若还是纪管家当家,那么她们做什么都不会太方便,可见,在关键的位置上有自己的人,还是至关重要的。 而大太太魏氏却没有想到这萧雨鹃竟然会在这个时候说出怀孕的事情。心下有些个懊恼。 早知道就不问了。 这一顿饭,虽然是展云飞回来的接风宴,但是很明显,席上最高兴的是展祖望,其次是二房的三人。至于展云飞和大太太心中里的阴影面积,就只能自己就核算了。 宴毕,展祖望先让云翔扶着媳妇,护送回房。又打发了大小两个老婆,这才带着长子去了书房。 展家六口人,分了四个地方。二姨太高高兴兴地回房睡觉。大太太由齐妈陪着说长道短,而林琳呢,和云翔看完小五后,这才回房洗漱休息。 只是这一份宁静却没有传染给书房的展家父子。 展家世代居于桐城,虽是满口仁德,却也是无奸不商的典范。 这年头,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若真是光明正大,本本分分,展家也不会是桐半城了。 所以展祖望的性格和展云飞的理想理论那就是主要的矛盾。再加上自从认识了林琳,越来越出息懂事的展云翔珠玉在前,这抛家舍业,不顾双亲的展云飞就少了一份稳重。 且不说展祖望心里的疙瘩,只是说展云飞为表清高说的那些个把月就走的话。就让他血压升高,心脏狂跳。 而展云飞呢,自小就是有心计的人。虽然有些个理想主义,但是自小到大一直压着展云翔不得出头的优越感却在这一次回来后,悄失的荡然无存。 心理的落差极大。 最后,两父子又提到了纪天虹。展祖望心中还记挂着纪管家三十年的劳苦功高。又想到纪天虹这把年纪,又在外面跑了多时,若是不嫁给展云飞就真的嫁不出去的事情,希望展云飞能够取天虹。 可展云飞要是想娶天虹老早就娶了,也不会等到现在。 于是两个人因为家业,婚姻等等事情,起了纷争。然后展云飞就吵着嘴说要明天就离开家。展祖望着气得不得了,一把抓了块镇纸就丢了过去。 文人的战斗力一直为渣,展云飞更是个中翘楚。毕竟身边一直有一个很能打的阿超。 于是这一镇纸不要紧,直接拍在了展云飞的头上。一丝血丝就留了出来。 那毕竟是自己自小疼爱长大的儿子,见此也是后悔,连忙上前去查看。可展云飞以为老爹还要揍他,一个死劲就把展祖望推倒了。 好巧不巧的,这一回展祖望同他儿子一样,也是伤了额头。只是倒霉催的是,他伤的更重一些。 那额头刚好磕在了一旁的大理石茶几上。 鲜血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这一夜,本是萧老爹驾鹤西去的日子。没有想到,却变成了展老爷。   ☆、第113章 第一百一十三章 教坏闺女,坑害别人。教坏儿子,坑害的就是自己了。萧老爹便是个中翘楚,成功的案例便是萧雨鹃。 ...虽然这闺女是半路出家的便宜货。但这闺女,至少保证了他没有在命中注定的时候驾鹤西去,还将萧雨凤的人生变了一个样,同时教导出了萧三妹这个劣货。 而展老爹便是别一种代言了,生命中不可受之重,便是展云飞了。回来前,让他不舍心。回来后,直接让他没了心。 生儿生女,在教养上,真的都是个大问题。所以在林琳看来,展老爷若是泉下有知,也不用太过于消极。 没看古今多少皇帝,也没将自己的儿子教育得多优秀吗?那还是举全国之力去教养呢。 ...... 那一夜,非常的混乱。林琳因为有了身孕,所以无论是品慧还是云翔都不让她出面。 展云飞归家当夜便将失手错伤了展祖望,致其谇死的事情,一夜之间便传遍了大街小巷。 “二姐,听说前面灵堂又闹起来了。”萧三妹端着一盘果子快速地走了进来。 展家现在非常的乱,云翔担心林琳,所以便去萧家接了萧三妹过来陪伴林琳。 虽然小五也在这里,但是小五长的太小了,七岁的孩子看起来也不过五岁的样子。但是萧三妹就不同了。 且不说性子中的那种泼辣和站在那里就有一种横刀立马的样子,只说那股子机灵劲,就让人放下不少心。 其实在展云翔母子看来,最好的陪伴对象是生过一胎,又怀着一胎的萧雨凤。可是萧雨凤现在顶着的肚子,别说照顾陪伴别人了,就是她自己,她都需要别人照顾。 “这一次又是因为什么?不到七天就闹了七.八场了。这会儿子,大太太是不嫌丢人了。” 林琳哪里不知道在大太太的心理,现在没了当家的男人,这‘便宜’儿子便是她的主心骨了。能不尽力争取? “哼,能是为了啥。娘家来人了呗。”嫌弃地把咬了一口才发现的酸死人的果子丢到一旁,萧三妹满不自乎的嘲讽。 展祖望去的太意外了,很多的后手都还没开始,就失去了用武之地。不过好在二管家这步棋是早早就安排好了的。不然有着娘家支持的大房,也不是好对付的。 二月份的时候,林琳就把展家帐上的金银细软都了解清楚。三月份仔细地做了一套假帐将展家一半的财产都打包放到了自己的嫁妆里。 三月中旬,林琳便让云翔身边可靠的人运到了上海,存在了花旗银行中。 没有□□的年代,支票什么的总比成箱的金银方便,安全得多。 当然支票什么的怕湿怕折,林琳拿到的第一时间,就存在了空间里。 那地方保险得很。 当然,林琳是知道这个时代的特色的,所以除了真金白银以外的东西都没有要。 古董字画?呵呵,林琳还会缺这些?再一个展家还真的没有什么太出名的东西。 所以在有了展家一半家产打底,无论是林琳还是云翔母子,都很淡定。 剩下的财产,无论是怎么分,展云飞娘俩都不会有什么二房多了。 只要比她们娘俩多,云翔娘俩就高兴。其他的他们才不管呢。 这心愿,真是简单得太容易满足了。 展云飞杀父的事情虽然传得满城风雨,但是魏家却是来了不少人。 展氏族人在魏家人面前,虽然有些势弱。但是在利益上面,你来我往的也走了几个回合。 再一个,很多的时候就算是舆论说的再怎么样,其实对于当事人,也是无论痛痒的。 这世上又真的有几个人会真的为人言可畏放弃生命,放弃到手的利益呢。 于是在宗族和魏家等等多重的‘沟通’下,最终的结果便是,云翔放弃展家的继承权,带着老娘和媳妇离开展家大宅。 两口子是早就不想呆在桐城了,自然是顺坡下的放弃了那如同鸡肋的继承权。既然放弃了继承权,就没有意义还要跟那些恶心的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这个结果,不管别人怎么看,至少她们二房心里是满意的。 云翔只得到了展家四层的产业。当然云翔放弃的是展家的商铺和银庄一类的产业。而这些产业却是必须兑换上成货币给云翔的。 展祖望百天后,林琳便开始收拾行李了。在五七的时候,林琳便在省城租了一套房子。所以这个时候,林琳便准备去那里备产。待孩子生下来以后,再去上海一些繁华的地方看一看。 生孩子是个体力活,做月子更是个磨人的活计。为了省事,林琳喝了魔药,所以肚子里的是一对双胞胎儿子,这样,遭一回罪,解决回来麻烦。也因此百天后,将近六个月的身子,肚子相当的可观。 林琳的嫁妆非常的多,光是布料就十箱子。虽然成亲这半年用了一些,但是因为成亲时间短,也就没有用上多少。于是林琳便将这些布料分送了雨凤三箱子。 又给萧三妹五箱子当嫁妆,剩下的一箱半,一箱给了小五,半箱自己留着。毕竟成亲时做的新衣服,新鞋子还有好多套没上身呢。 另外,嫁妆中六只箱子的书籍字画和笔墨纸砚,也给了萧三妹。 剩下的五只箱子,‘仔细归整’了一下,里面的东西,一只箱子就装满了。 她出嫁时,还陪嫁了一点地。这点地,林琳都给了萧三妹。萧三妹别看今年才十五,但是婚事也已经定了下来。 定的还不是别人,正是展云翔的那个同窗。 自从见到了萧三妹,这位同窗一下子惊为天人。那是使了浑身解数去追求。 那位同学,和云翔一样都庶出子。比云翔还不如的是他的亲生母亲早早就去逝了。虽然脑子精明,但是因为自小被欺负冷落,为人性子极为老实。 也因着这个性子,林琳对这个妹夫,倒是极为满意。加之这人在桐城的书院也找到了一份工作,想来婚后要生活在桐城。所以林琳也就不反对这门亲事了。 而婚事,就定在了明年三月。 有了林琳送给萧三妹的十来箱嫁妆,想来再稍稍置办一些,便可以风光大嫁了。 她,也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 林琳收拾行李,是一边收拾一边送人。所以她的行李越收拾,东西就越少。来来去去的,加上展云翔的行李,两口子竟然也只有六七个箱子的东西。再加上展云翔分家得来的金银,总共才堪堪十只箱子。 虽然也是满满当当的,但是让不知情的人看着,就觉得蛮可怜的。 小五的东西就只有两只箱子,倒是品慧的东西装了不少。品慧不但装了自己的细软,竟然连她院中的大小摆设都打包了起来。一面哭着展老爷丢下她们孤儿寡母让人欺负,一面又说被撵出去了,什么东西都没有。 一天一出戏的,那唱的那叫一个好听。听得大太太一房更是有苦说不出。 二姨太这样,二管家更是打脸。在分家后,便以老爷是被大少爷害死这件事情,带着媳妇离开了桐城。至于去了哪里,呵呵,省城的宅子不是还没有人收拾呢嘛。 林琳为了打展云飞的脸,就让人先护送一批不太重要的行李去省城。留下暂时用的和贵重细软不过五六只箱子在百天的时候,跟着他们一起去省城。 一身素服,大肚便便的林琳,一手牵着小五,一手还拿着帕子抹眼泪。品慧更是哭倒在丫头身上,徐娘半老,楚楚可怜。三两个下人护送着这老的老,小的小。展家大宅前,桐城百姓的唾沫差点没淹死展云飞。 而此时的展云飞又在干什么呢? 他一早起床就发现床上多了一个软软,热热的东西。再一想到昨天晚上送汤过来的事情,瞬间一个头两个大。 …… 离开了展家,自此海阔天空。再也不用面对那些事事非非,品慧心里是怅然的。一日夫妻百日恩,虽然展祖望活着的时候,对她们娘俩并不上心,但是几十年过去了,就算是石头,也捂热了。 更何况…她并不是无心之人。 展云翔和他的护卫阿跃,林琳和小五,品慧,还有一对愿意跟着他们二房离开的双胞胎姐妹。一行七人,除了展云翔二人骑马,其他人分成两辆马车向省城驶去。 因为二房走的早,所以在下午便到了省城。一到省城,便被等在城门口的二管家接到了城中的院子里。 那是一个两进的小四合院。后院除了展云翔在林琳生产前还住在这里外,其他的都是女眷。 前院则住着展云翔的护卫和二管家两口子。 因为要在这里住到孩子满半岁,所以一些生活用品都准备齐全了。 不过这宅子并没有请厨娘,夏娘和跟着他们来的两个丫头都会做些饭菜,家里一共九个人,实在是没有必要再多请个人来做饭。 一时间,侍卫做些粗使活计,夏娘做一日三餐,两个丫头打扫卫生,洗洗衣服外,也在饭时帮着夏娘做饭。 “雨鹃呀,你说咱们这也从桐城出来了,天天这么做吃山空的也不是个事,总要想点营生干。”这一日,品慧和林琳一起做在屋子里做针线,一边执针,一边跟林琳唠家常。 “娘说的是。不过,我和云翔想着等到孩子生下来,咱们就举家去国外。国内马上就要乱起来了,现在不走,以后就走不了了。” 明年便是1920年了,这个时期的华夏是个什么样子,林琳已经没有任何想要旁观的愿望了。 民国到了,军阀割据,民不聊生。然后政党之间的纷争又将整个国家拖入更为可怕的深渊。 不待喘息,侵略者的铁骑又会将这片饱受磨难的土地再一次血洗而过。 这样的地方,她又何会让自己和自己的家人孩子留下来呢。 她不是不能改变这一切,可这是历史的必然走向。新时代的华夏,是多么的美好。还不是因为此时的磨难铸就明日的辉煌。 “去国外?就是那些绿眼睛黄头发的人呆的地方?我可是听说了,他们都是吃人肉的,血淋淋怪可怕的。” 林琳看着品慧那生动形象的样子,嘴角就是一抽。“娘,你别听那些人胡说。咱们这里还会吃些生海鲜呢,怎么咱们吃得,别人就吃不得了。都说是人言可畏,那些人以讹传讹的话,如何能信?” 品慧一想,好像还真的是这样。 “国外那么大,咱们要去哪?我听说美什么的地方,去的人可多了。” “您说的是美国吧。咱们不去那里。咱们去瑞典。” “瑞典?”品慧疑惑的反问她,这个名字,自己是听都没有听说过。 “对,瑞典。”那里是林琳知道的,唯一没有参加两次世界大战并且生活水准很高的国家。   ☆、第114章 第一百一十四章 品慧知道了自家的打算后,也就安下了心。林琳并不是无知新妇,所以对于如何保养身子很有自己的一套心得。 都说是十月怀胎,挂熟蒂落。但是林琳在怀他们不到九个月的时候,一对白白胖胖的双胞胎儿子就出生了。孩子出生了,品慧的生活重心也转移了。 林琳从来都不怕孩子交给祖母养,而和自己不亲。…那就是打的轻了。 将孩子交给了品慧和夏娘照顾,林琳日常除了喂奶以外,就是安心的做月子。 品慧开始的时候,是想要请个奶娘来的。但是让林琳回绝了。过了来年三月,他们就要举家去上海。在上海坐船去瑞典。弄个奶娘来,人家也不会愿意跟着他们走的。 还好自己奶水足,喂两个孩子一点问题都没有。更何况她是不怕孩子亲祖母,但是她怕孩子亲奶娘。 时间一恍而过,很快萧三妹成亲的日子就到了。此时的两个孩子都已经开始吃辅食了。林琳特意弄来了一些上好的大小米,弄成了米粉,每日里,米粉,蛋羹,再加上一点母乳,两个孩子长的飞快。 婚礼的前一天,林琳将奶水提前挤出来,这才带着小五和展云翔回了桐城。 他们三人赶着一辆小马车,用了小一天的时间,这才到了桐城。 到了桐城,三人也没客气,直接回了萧家。萧家虽然不大,但是住下他们三人,却是绰绰有余的。 到了萧家,萧雨凤早就抱着孩子过来帮忙了。小四也从学校里请了几天假。做为唯一的兄弟,忙前忙后。 几人互相见过,道了别后之情。林琳这才带着小五去了萧家女儿出嫁前的屋子。 萧三妹就在那里待嫁。 “这嫁妆是怎么置办的?怎么这么少?”她的嫁妆且不算,就是跟萧雨凤当时比,也差了一些。只说萧三妹的嫁妆,竟然是除了她给她的那十一个箱子后,其他的一点都没有添置。 这十一个箱子又因着凑成九大一小的嫁妆整数,竟是生生挤成了九只箱子。 “二姐,这些就够了。其他的东西我都没买。举家过日子,处处要钱。现在我们成亲要住的院子,还是租的呢。等将来有了自己的房子,再说吧。”她男人是个穷教书匠,一个月就那么点子工钱,哪还买的起房子。 她现在少置办点东西,多带点现钱出门子,不用两年,他们就能买上自己的小院了。 “你手里还有几亩地,年年都会有收成。想来过几年就好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日子要过,她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林琳在知道了萧三妹的想法后,送了一份特别实在的添妆给萧三妹后,就被萧老爹拉到了屋里去说话。 原来是萧老爹想要送小四去外面上学,可是又不知道送到哪里去。因为听说林琳一行人过完展祖望的周年就去上海,想要问问林琳能不能带着小四一起走。 “爹,国内即将要乱起来了。国内的学校,学生早晚要停课。不如送到国外去吧。这事,咱们之前也说起过。我的意思是我们这一回去国外定居,就让小四跟着我们一起去那里好了。上完大学,他若是想回来,就回来。若是不想回来。我们姐弟在那里也有个照应。” 看了一眼萧老爹,林琳又接着说道,“爹若是不放心,就跟我们一起走。出去了也好有个照应。不然云翔还年轻,我们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呢。” 听到这句,萧老爹白了自家二姑娘一眼,她啥时候跟别人商量过事情了,哪一回不是她说了算。 “小四是咱们家的根,可你大姐和三妹都嫁到了这桐城。留下她们姐俩,爹也不放心。” “手心手背都是肉,你自己看吧。我们下个月初六起程,要是想好了,让人稍个信,我让云翔赶马车来接你们。” “成,你让爹考虑一下。” 第二日,萧三妹出嫁。林琳多呆了一会儿,便又回了省城。 不是她不想多呆,只是家里的两个孩子还太小,她实在是放心不下。 哪像萧雨凤呀。家里离的近,直接将两个孩子抱来了。再加上她家里常年雇佣的那个婆子,看着两个孩子,一点也不费事。 生产过的萧雨凤越加的娇美,人虽然比成亲前稍微圆润了些,可身材和样貌却是一点也没有变。 可能是生活幸福的原因,萧雨凤身上还有着少女的甜美,再混和着少妇的风情,极为吸引人。 这不,在林琳等人祭拜过了展祖望,还不等派人稍信给萧老爹的时候,萧雨凤一家,萧三妹一家,连带着萧老爹和小四便一起到了省城。 来省城的目的,只有一个。跟着林琳一起离开这个地方。 原来就在萧三妹成亲不久,萧雨凤在一次外出的时候碰上了展云飞。 展云飞一时惊为天人,便对雨凤穷追不舍。在知道雨凤已经嫁人生子后,还非要说雨凤的婚姻没有爱情。 弄得雨凤俩口子一口老血如哽在喉。 烦不胜烦。 而又因为展云飞仍是不愿意娶纪天虹过门,纪天尧在知道了萧雨凤的事情后,多般为难萧家。 萧老爹和萧家的两个在学堂教书的女婿都因为纪天尧借着展家的势力而失了业。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几人一商量。便决定卖掉房子地,跟着林琳一行人一起离开桐城。 本来是九个大人两个婴儿的队伍,一下子又加进来了六大两小。一时间众人都非常的高兴。以前他们的队伍是女多男少,现在好了,男人多了,出门在外也有了照应。 至于心黑手狠的林琳会如何回报纪天尧对萧家的照顾,那就不在这里一一细述了。 …… 路上岁月不知凡已,一行人终于在盛夏时节到了上海。在上海做了简单的停顿休整后,又在又一个月初登上了前往瑞典的游轮。 在这一个月里,林琳也成功地送出了一份生子魔药,那是送给一个受到全世界尊重的两口子的。 他们一生没有存款,没有孩子。 而林琳能做的,就是给他们一个孩子。 ...... 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瑞典的东海岸,林琳以前旅行的时候便去过那里,非常的适合举家生活。 她们这一次出来,几乎都按林琳的要求将家中的财产换成了黄金。 到了瑞典,这些便是生活的最低保障。 瑞典语,他们这些人中,就只有林琳会说。毕竟林琳这种开了外挂的人,想要学一门外语那是非常的简单。 不过感谢林琳外挂够强,所以在上船没多久后,林琳便用魔法将瑞典语印在了每个人的大脑里,包括小五。 异国他乡,最怕的便是语言不通,其他的倒都是其次。 虽然第二天大家醒来发现脑中多了一份语言,都有些个奇怪,但是林琳都用忽略咒了,自然是没有任何人会把这件事情当上一回事情。 船行的很慢。一直到双胞胎满周岁,一行人才到了瑞典。 下了船,先是找了一家旅馆住了下来。之后便按着林琳之前说的那样,买下了斯德哥尔摩其中的一座小岛屿。 斯德哥尔摩的市区分布在14座岛屿和一个半岛上,70余座桥梁将这些岛屿联为一体,算上郊区的岛屿,共有24000个岛屿,被称为“北方威尼斯”。 所以在这样的环境下,买下一座岛,对于林琳来说,真的不算是什么事情。 现在的人口基数还是非常小的,人少了,地自然便宜。就连萧雨凤和萧三妹看到林琳一家买下一座岛时,都在合计手中的资产够不够买下一座岛的。 林琳为了圈地计划,还真的借钱给自家姐妹,让他们去买岛。 现在不买,将来死贵死贵,还不一定买不着。 她虽然不是温州人,但是温州炒房团可是给她留下了一个深刻直观的记忆。 就这样,陆陆续续林琳又买了两座岛屿,一座是给二儿子的,一座是给小五的。 而萧家呢,也在林琳的资助下,为小四买下了一座岛。 不过为了让品慧的晚.娘.脸好看一些,林琳也说了,小岛五年内的收入都归展家。品慧这才多云转晴了。 其他的姐妹,自然是不甘落后,纷纷添置了起来。 岛买了下来。但是这些人却没有分开居住,而是都住在了林琳最初买下的岛上。 每个小岛,物产都是非常丰富的。也有着不小的耕地面积。在这个气候宜人的地方,丰收是必然的。 但是他们一家人就没有一个是下地种田的能手,这件事情,还是要招收工人,才能解决。 雇佣劳动力,种田,采果子,打渔,生活变得忙忙碌碌,多滋多彩。 而日子也过得越来越富足。 ...... 后话暂且不提,到了瑞典后,林琳就将小四小五送去了学校。而其他人,在将自家的小岛忙完后,也陆续的找了一份工作。 致于林琳,却开始忙活起了品慧和萧老爹的婚事。 通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品慧心仪萧老爹许久,但是萧老爹一直放不下已经故去的亡妻。对于亲娘再嫁,老爹续娶这件事情,儿女们都没有什么意见。 国外本就比国内少了一份规矩。所以这件婚事的问题还出在萧老爹的身上。 最后品慧一不做,二不休的直接将人推倒了。这一回萧老爹是想不负责任都不行了。 两个未亡人,就这样重新组成一个家。 至此,一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在这几座小岛上,而国内的纷纷扰扰,就在也没有打扰过这一家人的宁静。 都说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幸福!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林琳一家远离是非过的宁静悠闲生活,而国内的展家就不一那么平静了。 因为展祖望的突然离世,林琳的恶作剧。大太太对于自己的亲生儿子总有一种隔阂。 云飞到底是不是她亲生的?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她。 没没展云飞不听话的时候,大太太对这个疑问就深信不己。 展云飞最终还是娶了纪天虹。因为那个生在孝期的孩子。 大太太不是不想为展云飞娶个身份好一些的,名门望族的媳妇儿。可是碍于展云飞的‘身世’,大太太害怕自己的未来出现变数。思来想去,还不如娶了从小看着长大的纪天虹。 不过,……纪天虹的父兄却是个问题,大太太准备在展云飞成亲前解决了他们。 展云飞书生意气,又如何抵的过,自小从不防备的来自母亲的算计呢。终此一生,便被困在了桐城。 就这样防备算计,展云飞一直不知道与母亲疏远的原因。而大太太也永远不知道展云飞真正的‘身世’。 一对儿亲生母子……毁在了恶作剧上。 可怜,可悲。 可悲,可叹! ..................................................................... 在九重天外,两位神界大佬看着林琳一次又一次的历练,都有些摇头。 “那串佛心珠,她已经拿到几颗了?” 掐指一算,抚须淡道,“算上这一颗正好十颗了。” “历练过去一大半了。” “是呀。” “......” 作者有话要说:  想不想要这种土豪人生?其实我也想要一座小岛……   ☆、第115章 =10 第一百一十五章 再一次醒来,成为一个韩国十二岁的少女。全贤珠,孤儿院长大,无父无母。 孤儿院是韩国国立的慈善机构,很多的大财团都会为了所在集团的名誉和国民声望,对其定期的捐助。所以就算这里的小孩子非常多,生活条件也非常的不错。 再有几天便是小学升中学的考试,林琳通过记忆知道若是考的好,会拿到帝国集团奖励的高额奖学金。 韩国小学升中学的考试,对于林琳来说,真的不难。课本也非常的薄,趁着早起的功夫,就能将小学的课本都看一遍。 林琳想要拿到那笔奖学金,有了这笔奖学金,她空间中的韩元也就可以顺理成章的使用了。 提起空间中的韩元,林琳也有些个哭笑不得,难道在韩剧里,韩元都不需要防伪的吗?拿出来,就可以正常的通过验钞机。这也太不科学了吧。 不过想到她自己的‘工作性质’,这也就不稀奇了。 当初看电视剧的时候,林琳就不喜欢帝国集国的金会长,一个父亲,对着两个儿子却做出那样的举动来。对于别人岂不是更是如此。 虽然这副身子只有十二岁,但是林琳却并不想按部就班的过着学生生涯。但是她也知道年纪小,很多的事情就要受到限制。 比如说自己租房子离开到处都是小屁孩的孤儿院。 孩子太多了,一会儿他把她打了,一会儿她抢了她的娃娃。弄条小毛毛虫都能尖叫着玩半天。一天天的这么闹腾,吵得林琳脑门疼。 这还不是那种小学或是幼儿园的闹法。这是一天24小时候不停的闹。 尤其是睡觉的时候,还是那种多人间的大通铺。...不可避免,这些孩子里还有尿床的。 ...... 反正这孤儿院的生活,林琳是真的一天也呆不下去了。 ...... 事情的发展正如林琳所预想的那般,她以满分的成绩考上了中学,同时也拿到了帝国集团的高额奖学金。 这笔钱真的不少,不但够她在首尔租下一套小公寓,还够支付她中学第一年的学费。 “全贤珠同学,你真的拒绝帝国集团的支助吗?”尹载镐温柔地问着这个不比自家儿子大多少的小姑娘。 林琳点头,“是的。我非常感谢帝国集团支付的这一笔奖学金,但是之后的学费,我自己可以挣着。所以并不需要帝国集团的帮助了。还请尹室长将它们留给更需要帮助的人。” 林琳对于帝国是没有任何好感的,但是拿人手软,林琳也准备在将来有机会的时候,用这件事情为帝国集团做个活广告。 反正帝国集团要的不也是这个吗?如此一来,就两不相欠了。 尹载镐摇头一笑,对于面前小女孩的话,并不赞同。“那么全贤珠同学能告诉我,你要怎么挣到学费以及你离开孤儿院的生活费吗?” “我会外语,通过网络接了一些简单短小的翻译工作。我钢琴弹得不错,已经跟一家咖啡屋的老板讲好了,每天在那里弹上三个小时的琴,每个小时支付一万韩元。我还会刺绣,您看。” 林琳将自己绣的一块小手帕递给了尹载镐,那小手帕是用韩国传统刺绣的无穷花,针脚细密,颜色鲜艳。 “感谢金会长和尹室长对贤珠的爱护和帮助,贤珠绣了两块帕子,想要送给您和金会长,礼物减薄,还请您收下。” 尹载镐接过两块帕子,看着林琳的眼神,有些个莫名。 小小年纪,可算是多才多艺了。这个年纪便是那些财团之女也不一定会有她的优秀。他知道会长之所以会关注这些个孤儿,为的不定是帝国集团可以在国民心中的名声罢了。 只是在这韩国,孤儿的身份注定了她一生的路。 “那么,我还能为你做些什么呢?”一时的恻隐之心,让尹载镐问出了一句连他自己都非常惊讶的话来。 不过林琳想了想,可能还真的需要他的帮助。“我觉得生命不能浪费,若是都用于学习那些简单的知识就是对生命的一种亵渎。如果可以,我想要在全面的学习了中学课程知识后,跳级上高中,只是那个时候若是遇到了问题,可以向尹室长寻求帮助吗?” 被林琳的话说得一愣,尹载镐好半天才点了点头。表示愿意帮忙。 这得多大的自信才能说出这么一番话来。还有这脸皮...是不是太厚了些? 送走了尹载镐,林琳拿着全贤珠为数不多的几件行李,离开了孤儿院。 她需要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一个保证**的空间。 通过手段在江南区租下了一间小套房。房子很少,但是冲着它是独立的厨房和卫浴这一点,林琳也就觉得很满意。 打量了一眼简单的小套房,林琳歪头一笑,她想,她知道她以后要干什么了。她会在这里买上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的。她想要成为那些继承者们仰望的存在。 打定了主意后,林琳便积极地开始查找资料。在中学开学的前,竟然报了好几个不限年纪的特长比赛。 乐器的,书画的,刺绣的,语言的,数学的,物理的,武术类的等等。一个来月的假期,林琳忙着比赛的结果是非常显注的,除了那些个人喜好评定的比赛,林琳都拿了第一名。 林琳年纪小,又因为报了那么多的比赛。很是引人注目。金会长在家里看电视和报纸,竟然几次看到关于林琳的报导,心下好奇,特意在尹载镐来家时,寻问了林琳的事情。 在知道林琳就是那个拒绝了帝国集团支助的孤儿后,心里就特别关注起了林琳。 而林琳呢,因为她报的各种比赛都是有奖金的。在这个假期竟是让她赚了个盆满。 除了这些外,她的高调也吸引了一部分人的注意力。其中就包大她两三岁的金元。 可能是蝴蝶效应,本来差个五六岁的两人,在这里竟然只差了两三岁。 一个孤儿又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又是如何将自己培养的这么优秀的?金元好奇,更多的人也在疑惑。 林琳当初所在的孤儿院频繁的被人提起,那里的孩子和院长阿姨也被人反复的寻问着。 可是这就像是千古迷题一般,没有人知道真相。 而这些也曾经问过林琳,而林琳却只回答了一句,“天才的世界,普通人是不会明白的。”当场就把人噎在了那里。 也因为林琳高调张扬的个性,让人在背后说她没有家教什么的。但是林琳却是没有当做一回事的。 谁人不被人说,背后谁人不说人。 有本事你就比我强,没本事,也就只能发发牢骚了。 假期大挣了一笔后,林琳就利用自己的先知将钱都投到了股市里。希望能够再挣一笔。 开学了,林琳去中学报到,因为考试成绩被分到了靠前的班级。 还十二三岁的中学生,都是懵懂的年纪。对于林琳,有好奇,有崇拜。当然也有不怀好意。 跟一群小孩子有什么好计较的。于是在林琳用武力威慑了一帮子想要欺负人的小孩后,一帮人见到了林琳都是绕道走的。 为了奖金,也为了没事找事,就算是上了中学,林琳只要有比赛都会报名去参加。 中学的课程,林琳在上学后,通过老师借了全套的书籍。在花了几天的时间就全部学完了。剩下的时间,林琳便全身心的投入股市和代表学校或是个人参加韩国或是一些国际比赛。 只用了一年,林琳就成了为韩国的小偶像,国民小天才。名声大噪。 一年后,林琳十三岁,中学一年级结束。林琳想要参加高中考试,但是学校有着自己的考虑,并未允许。 没有学校的允许,她是没有办法参加高中升学考试的。这个时候林琳又想起了尹载镐。 于是打电话问尹载镐有没有办法帮助她参加高中升学考试。而恰恰此时,尹载镐正和金会长在一起。 于是金会长就想到了林琳现在在韩国的知名度和帝国集国的帝国高中。 “让她参加帝国高中的入学考试。成绩优秀,可以减免全部学费。” 尹载镐明白金会长这么做的意义,但是他相信聪慧异常的林琳也能明白。 回拨电话,将金会长的意思说了出来,林琳笑笑并没有拒绝。 正好,她也好想让那些天之娇子们看看,谁才是上天的宠儿。 在拼爹拼妈的那群人里,还有什么比靠自己来的可稳妥的呢。 都是开外挂,那就看一看谁的外挂更能让人骄傲到狂妄了。 接受了金会长的好意。林琳便开始准备起了入学考试。可是准备了没两天,林琳就发现,她因为好记忆的原因,学习起来,真的是事半功倍。 人家需要努力记住的事情,她却只需要扫一眼。若是被别人知道了,估计都要气吐血了。 林琳觉得她进入帝国高中是十拿九稳的事情,于是也就不复习了。直接在帝国高中附近找起了房子。 这一年股市行情非常好,挣来的钱,足够她在帝国高中附近买一套使用面积在五六十平的小公寓了。 买房子,挑房子是个细致辛苦的活计,林琳为了图省事,直接喝了口福灵剂。 于是在运气加成的情况下,直接在帝国高中大门左边一条街的地方挑到了合心的房子。步行上学也不过十五分钟左右的路程。 房子不大,但是楼层很高。楼层高的好处便是正对着帝国高中的阳台,可以很好的看到帝国高中的操场。 拿出身份证件和□□,林琳非常痛快地办了买房手续。 当天晚上,通过幻影移行到了房子,进行了大规模的清洁和装修改造工程。 三天后,非常迷信的林琳挑了一个适合搬家的日子就住进了新家。 ......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大家可能都已经认识了。但是做为老师的我,却还不认识大家。所以,请同学们依次上来做一下自我介绍。”开学第一天,带班老师便对着包括林琳在内的二十个学生这样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  剧情需要的原因,原著中金元比全贤珠大六岁的事情,变成了金元比金叹大六岁左右。这里是金元比全贤珠大两三岁,全贤珠又比金叹一干人等到两三岁。   ☆、第116章 第一百一十六章 听了年轻教师的话,班级的学生在老师的示意下,开始一个一个站起来做自我介绍。 林琳看着一个一个小少年站起来一边做着自我介绍,一边为自家集团做着广告,心里是真的觉得家庭熏陶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抓住一切机会不放过。 “帝国集团,金元。”靠墙坐着的一位十五六岁左右的男生第九个站起来。 一脸冷漠,又目空一切。简单的六个字,就结束了自己的自我介绍。 比起其他人介绍自己,介绍家族企业,真的是毫无特色,又简单的不得了。可是这些人,却又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好像任何事情发生在他的身上都是可以这么解释。 他应该冷漠,他应该高傲。 真是什么位置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情吗?若金元不是出生在那样一个家庭,就他这个性格和说话的语气,就是推销纸抽估计都没人买。 林琳垂下眼,将头轻轻地转到了窗外。窗外的景色比那些公园还要美上三分。 …果然是整个韩国最好的贵族学校。 因为入学的成绩,再加林琳十三岁的身高,所以林琳坐在靠窗第一排,也是最后站起来做自我介绍的人。 “我是全贤珠。孤儿院走出来的,你们口中所说的——社会关爱人士,少女家长。没有父亲的财团要我掌舵,也没有母亲的股份要我继承。但是这些,我都可以为自己挣来。我只自为我自己代言——我就是豪门。” 林琳的话,很狂,很霸道。也很震撼人心,但是更多的却是嗤之以鼻。 “你凭什么认为你能做到而不是…哗众取宠?”林琳没有想到的是,整个教室的学生都在交头接耳,但是第一个向林琳发问的竟然是金元。 林琳听了,轻轻笑了一下。“因为,我足够优秀呀。父母可以给你,同样的也可以收回去。只有牢牢地攥在自己手里,属于自己的,那才真的是你的。帝国集团的金会长再婚,又生下了二子,虽然年岁相差很多,但是金会长身体健康,谁又能知道这未来的帝国集团的主人是谁呢?若是天不随人愿,三子,四子也不是没有可能。” 林琳对于原著中让全贤珠等待,然后又与别人结婚的金元很看不上。既然给不起,当初就不要给人希望。 别管是有什么理由和有多么的不得已,没做到就是没做到。再多的解释都是掩饰。 不等金元或是其他人说什么,林琳又继续说道,“长幼,嫡庶,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毫无用处。纵观古今历史,都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因此本着同校情谊,友情提醒你一下,对于帝国集团,你并没有多少优势,现在...”猖狂自满,是不是有些个早? “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像是不曾听到林琳的这一番话,金元再次将话题转到了林琳的身上。 林琳挑眉,“OK,言归正转。我认为我能成功,是因为我足够的优秀,至少比在坐的众人要优秀。你们也不用反驳,事实胜于雄辩。我从孤儿院出来,自幼接触的教育除了学校外,便是为了生活和零用钱,做些手工和兼职。以及去书店看书自学。 而在座的众人,在别人牙牙学语的时候,就已经请了最好的家庭老师来学习。在这样的对比强烈的生活,学习环境下,我精通八种外语,汉,英,法,德,俄,日,西班牙以及瑞典语。我会钢琴,古琴,古筝与横萧等乐器。 我精通韩国传统刺绣以及中国刺绣。毛笔书画以及武术。我十二岁带着一份帝国集国奖励的奖学金离开孤儿院,一年的时间,我不但存够上大学的钱,还买下了第一套属于自己的小公寓。而我今年才十三岁。 企业管理,这一点是我没有接触到的,但是‘能者治人,仁者治于人,治于人者失命’亲力亲为和无为而治。都是一种管理方法。再一个” 林琳歪头一笑,笑得像一只偷了鸡的狐狸,“有人劳心劳力的管理公司,为我挣钱,也没有什么不好。 言归正转,至于你们呢,除了有钱的父母,有背景的祖父辈,又有什么能拿来和我比。华夏有句古语‘王候将相宁有种呼’,华夏还有一句谚语‘莫欺少年穷’。拿着祖辈积累的财富,与别人比较,也不算是什么本事。创业难,守业更难。我能为自己和后代子孙创业一份家业,而你们,有自信守得住祖上传下来的产业吗? 在你们骄傲的时候,还是想想你们是因为什么骄傲吧。披着别人送的外衣,也值得?若有不服气的,随时欢迎来战。”林琳扬起小下巴,笑得好不张扬,“专.治.各.种.不.服。” 她就拿几百岁的年纪和阅历欺负面前这些小娃娃了,谁又能拿她怎么地?到头来,在世人的眼里,还不是她被挑衅? “我不相信,财团所积累的财富,又岂是你这种社会关爱人士比的上的。”这一句话,是一个女同学用德语问出来的。 林琳同样用德语回她了一句,“财富是靠时间来积累,一夜至富,那是爆发户。当然爆发户与贵族的区别还是在时间。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诗书,而第六代才算是真正的贵族。” “你会的再多,可你仍就是个穷人。”一句西班牙语响起。 “通过各种手段积累财富,然后购买股份。是一条渠道。通过掌握的数种外语,进入外交界。也是一种成功的渠道。当然,也可以抓紧时机在大财团重整的时候,加大市面散股的购买力度。当然这些都是合法的手段。”言下之意,自然还有一些非法的手段在里面。 “飞上枝头,嫁入豪门?”英语。好多心思复杂的寒门女人都会选择这条路。 林琳摇头,“不,那不是我的选择。”仰人鼻息的生活,不适合她。 …杀人越货,打家劫舍的事,她倒是还能提起几分兴趣。嫁入豪门,然后…成为黑寡妇? “为什么?”汉语。 听到这句为什么,林琳就笑了。用非常标准的普通话回答她,“如果一个男人在继承了自家的产业后,再没有任何让人感觉到敬佩的地方,那么那个男人配不上我。哎呀,怎么说起这个了,人家还小呢。” 众人:“……”。刚才的霸道御姐范和现在的娇羞邻家小妹,让众人有些个适应不了。 不过回答了这个问题后,林琳就回到座位上去了。其他人就是想要再问上一些,林琳也没有给她们机会。 她今天能骄傲的站在这里,还都是因为不停的穿越带来的福利。可这些福利,却不是她能够选择的。 如果过目不忘记的记忆可以随心所欲的调整一下就好了。 只记住那些知识,忘记那些…人和事。 ...... 因为林琳的霸气宣言,林琳成了整个高一的名星人物。再加上林琳这一年所积累的知名度,倒是让这些贵族小孩们都关注起她来。 倒是有几个女生因为林琳过于狂傲霸气跩,想要收拾林琳一番,可是林琳的武术也不是白练的。 几次之后,这些人也就老实了。武力镇压不了人家后,人家考试还能拿第一,学校的各项运动也都不是盖的。 她们最不喜欢的马术课,人家骑上马都能飞快的跑起来,最可恨的是那上马下马的姿态,潇洒极了。 渐渐地,林琳真向她当初开学时说的那样,专治各种不服。 而身边也渐渐笼络了一批对她臣服的继承者们。 毕竟强者,在哪里都会受到崇拜和追随。 “全贤珠,为什么不去?”金元在周日的一大早就堵上了林琳的家门。 林琳打了个哈欠,满不在乎的说道,“为什么要去?” 周五的时候,金元脑子发抽地约林琳周六去看电影,林琳理都没理他,转身就走了。哪想到金元竟然会在今天找上门来。 “金元哥,人家忙着呢。难道你就不忙吗?”现在是高三了,林琳一边忙着高考,一边忙着挣钱。 前两天,卖了几只不太看好的股票,买了两个楼盘。哪有功夫理这人呢。 金元眼睛一眯,“你瞧不起我?” 金元很早就注意到了林琳。在她十二岁左右的时候,从父亲的口中知道有这么一个小姑娘的存在。 十五岁上高中的第一天,他终于见到了那个他一直好奇的小女孩。 她长的真小,是班上个子最矮的女生。不过,年纪也是最小的。 她霸气直白的宣言,他至今还记得。那个时候,他是羡慕她的。 她的张扬肆意,她的自由自在。 她的话,给了他很大的启发。于是他利用自己的零花钱,也开始进行投资。 他可以支配的零花钱,自然比林琳那点奖学金和奖金要多得多。 而收获自然也是高于林琳数倍。 按着林琳幼稚的收购办法,他竟然真的在两年间收购了不少的散股。 今年年初的时候,父亲给出他帝国8%股份,再加上这两年他收集的在市面上的散股,相信不出两年,他就会拥有10%股份,到了那个时候,帝国的继承权就真的在他的手上了。 “你不知道吗?为了保证个人**安全,我觉得跟你保持一定的距离是非常有必要的。你爸爸一直在派人跟踪你,你不会一点感觉都没有吧。” 林琳只要想到金会长做的这些事情,林琳就反感。跟个变态似的。不但派人跟踪调查自己的儿子,还要对自己的秘书兼得力下属这么做,这就已经不是变态可以形容的了。 金元听了林琳的话,也想起来了两人第一次在校外偶遇时,被林琳打掉下巴的男人。 当时气愤,懊恼,委屈,不敢自信等等的情绪一一在金元的脑中浮细。可是到了今天,脑子中就只有面前的女孩凶悍地一脚将人踢出去的样子。 那么强悍,那么闪亮。 他一直记得,她的话,‘别人给的,总会有收回去的一天。只有自己挣来的,才是属于自己的。’ 他也记得,她说过,‘如果一个男人在继承了家业后,再没有一点让她敬佩的地方,那么那个男人就配不上她。’ 他不想承认那个可能......   ☆、第117章 第一百一十七章 金元一直觉得在全贤珠出现之前,自己的眼界太窄了。他一直希望敌人变得弱小,却从来没有想过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更加的无坚不摧。 他的双眼都注视着父亲手中给予他的继承权,却又时刻担心着弟弟金叹会夺走它们。 可现在他不这样想了。他应该让自己更优秀,优秀到父亲只能选择他。就算是父亲不选择他,他也能干出一番自己的事业来。 比起守业,他更喜欢创业。 那个女孩,永远不知道她其实早早地就走进了自己的生活。先是报纸,网络,电视,然后是坐在观众席上看她比赛。 一点一点的走近,又怕想到她。从不敢靠近,又从不愿意离去。 就像是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永不相交,却从不离弃。 一直到那一日从家里跑出来,下意识的走到了她所居住的大楼下。看到她站在窗边吹萧,看她倚着玻璃墙,在玻璃墙上随手画着什么。再看她拿着一个粉嫩的大肚杯在喝着什么。然后...看着她房间的灯悄声地熄灭。 他才明白,原来只是看着她,就能让他的心静下来。再枯燥的事情,因为是她,他也不觉得厌烦。 这世上从来都没有无缘无故的讨厌,自然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喜欢。 随着时间一点一滴地走过,金元的心里在逐渐摸清自己对林琳的喜欢后,又生出了一股幽怨。 他那么那么的喜欢她,可她...却不知道。 于是便有了后来入学时的那场问话。 他要她知道自己,记住自己。 ...... 以前对弟弟金叹,他总是怨恨防备大于亲近。可自从听了那似是而非的理论,又在学校的接触中,金元知道那个女孩更喜欢华夏文化,便悄悄地利用课余时间努力的学习汉语,然后为了可以有共同语言,又自学华夏历史后,他才知道曾经的自己多么的幼稚。 如果把帝国集团的继承权比喻成皇位的话,他的手段...过于浅白了些。别说与那些成功登上皇座的人相比,只是那些争权夺利的失败者眼里,他都微末到不足一提。 “不请我进去吗?”公寓的走廊是公用的,这个时候有邻居进出,金元见此,皱着眉看着林琳说道。 这两三年来,林琳的名声已经是家喻户晓,那是韩国有名的天才少女。国民女神当之无愧。 而此时的林琳,在帝国高中的声望也不低于那些继承者们。无论在哪里,有实力的人都会受到尊重。 林琳白手起家,在投资方面更是让人叹为观止。无论是股票,还是郊区荒地,或是楼盘,都在短短时日里看到了成效。 这些财产也隐隐让林琳跻身了暴发户的行列。 再加上林琳在其他方面展现出来的能力,整个韩国都将林琳当成励志女神来看待。 林琳不是第一次来韩国,也不是第一次成为韩国人,对于韩国未来的经济走向,不说了然于胸,也差不多了。再加上近距离和那些继承者们接触,韩国的一些集团经济走向,更是在言谈中被林琳所知道。只要有本钱,发财就不再是难事。 每一次的生活,林琳都会为自己找一个奋斗的目标,这一回也是如此。林琳这一次的目标便是挣得足够的财富。 很显然,她做到了。而今年她还不到十六岁。 她的成功,带着一定的偶然性。但是不可否认,她将来的婚姻却是不会受到什么阻碍。 因为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投资。 这一点,林琳心理明白。金元也明白。 可是这种在不知道金元感情的时候,算计利益得失后的追求,林琳却是敬谢不敏的。就算是知道了金元是真的喜欢自己,林琳对于那个曾经放弃全贤珠的金元,也是不敢相信的。 林琳摇了摇头,“失礼了,金元哥”这在韩剧以及继承者们的世界就是见人就叫哥哥,真是神烦。“房子太小,不太方便。小区左边有个咖啡厅,金元哥可以先去那里坐一坐吗?”林琳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衣服,意有所指。 金元也看到了林琳一身家居服,确实是不适合待客。又想到自家父亲派人跟踪的事情,想了想,便同意了林琳的提议。 “既是这样,我便去咖啡厅等贤珠了?” “嗯。”林琳一笑,看着转身去等电梯的金元关上了家里的门。 因为知道有人在等着自己,所以林琳非常迅速地洗漱化妆换衣服。穿了一身非常舒服自在的衣服,林琳拿起手包便走了出去。 刚走到咖啡厅门口时,林琳的手机便响了起来。拿出来一看,是自己聘请的那位助理的电话。 自从林琳上了高中后,由于课业和其他事情将她的摊子越铺越大,所以林琳思考再三决定聘请一位职业助理,帮助自己打理日常琐事和联络其他事宜。 一般情况下,若是无意外。周六日这位助理是不会给自己打电话的。可是这个日子,这个时间点,助理却给自己打电话,想来应该是很重要的事情了。 “你好,我是全贤珠。” “你好,贤珠小姐。我是东旭升。打扰到你,非常抱歉。”助理大叔语气非常恭敬,但是林琳却在里面听出了一丝焦急。 “出了什么事情?”这位可是职业助理兼经济人。职业能力可是杠杠地,现在说话这个语调,应该是什么非常棘手的事情。 东旭升组织了一下语言,将来龙去脉一一道来。“去年扬言是贤珠小姐亲生父母的那对男女,又找到了有利的证据。说是贤珠小姐后背有块菱形胎记,而孤儿院的院长女士也证实了这一点。” 林琳垂眉,心下有些不郁。 出名就是这点不好,当初被丢在孤儿院十几年,一朝出名,上杆子给她当爸妈的都可以跨过雪岳山,趟过汉江了。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道。原来这韩国还有这么多丢掉孩子的渣父母。这些人也许有一部分人是假的,但是不可否认还是一部分是真的做过那样的事情。 不可否认,林琳都惊了。 其中最值得一提的,便是一对非常年轻的男女,各自都有家庭的男女。他们非说是自己的亲生父母。 没错,林琳用魔法做过对比,他们之间确实是有着血缘关系的。但那又如何,全贤珠本就是你们当初年少疯狂后留下的产物。丢掉了,不要了。 现在看着她风光了,有钱了,小小年纪,被国民形容成传统文化的传承者了,就来句当年多么的无奈,想要让她认回去。 哼,真当她是病猫了吗? 林琳为了一次性解决这种天天有父母出现的日子,特意用魔法改变了自己的血液中DNA数据。之后特意将这份数据报告送到了公正机关,然后告诉所有想要认回‘亲闺女’的父母们,先去公正处对比DNA,对比成功了,再说然后。 因为林琳做的手脚,至今为止,还真的没有人对得上那份报告。 可是有人却是不信邪,对不上报告还要另找途径。 这对父母便是其一了。 “东助理,请你转告他们,我身上没有任何胎记,就是连一颗痣都没有。稍后,请帮我安排专业的医疗机构。还有,正式向法院提出诉讼,他们的行为严重地干扰了我的日常生活。这之后,再帮我发一份通告,所有想要认亲的人,都必须先确认了DNA,否则都会起诉他们是诈骗。” 东旭升没有想到这样的事情,还可以用这么强硬的办法解决,难道贤珠小姐不怕舆论的压力吗? “可是那样一来,贤珠小姐的名声将会受到影响。” 林琳轻轻地无声哼笑了一下,“你是说道德绑架?之前首尔电视台不是邀请我去做一期节目吗?东助理不妨答应下来。我会在电视直播中,透露想要寻找亲生父母的决定。” 大家不是都要让她去找亲生父母吗?那她就去找。只是必须对得上那份DNA报告,不然,就免谈。 说来,林琳之所以有恃无恐,还是因为那份DNA数据在这个时空没人能够配得上,不然也不会如此大张其鼓了。 那份被送到医疗机构提取DNA的鲜血,其实并不是林琳的,而是...李碧莲的。 当初在新白娘子传奇的世界,林琳好奇白素贞和许仙的半人半妖儿子许仕林和人类李碧莲会不会再生于有妖精基因的孩子,而特意收集了一些人的血液。 之前想要让医院验DNA时,李碧莲的血型正好和全贤珠的吻合,林琳这才李代桃僵了一回。 跟一个宋朝神话故事里的女人DNA做对比,林琳不相信这个世上真的有人能成功。 ...就算是有,也应该是华国人吧。 “是出了什么事情吗?”金元问着点了奶茶和甜点的林琳。 林琳站在咖啡厅门口打电话的时间有些长,所以金元早就看见了林琳脸上不同往日的笑容。挂了电话后,林琳转头朝着一侧的太阳笑得别有深意,这让金元觉得不同寻常。 “没什么,出名了,一下子就多了好多好多的‘亲生父母’,让我太激动了。你知道的。”林琳的语气有些个漫不经心。 金元一听,脸色就是一黑。因为他想起了之前竟然还有人去帝国高中寻亲的事情。 那哭哭闹闹的样子,太丢人了。 “这件事情,一定要认真对待,尽快解决。”贤珠还未成年,如果让那些心怀叵测的人拿到了她的监护权,这对贤珠是非常不利的。 与其那样,还不如维持现在的......少女家长身份。 林琳非常不淑女的一耸肩,“除非找到理想中的父母,不然这事永远解决不了。不是吗?”哼,她是那些人能够随便摆弄的吗? 不过,只要一天她没有父母,那么那些想要捡便宜闺女的人就会无休止的闯进她的生活。 金元本就有些冰山向的脸,听到林琳的话,又低了几度。 “你...对于亲生父母,是怎么想的?”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我早就不期待了。”这话说得深沉,但话中的感情,估计也就只有林琳一个人懂了。 “需要我帮忙吗?” 林琳呵呵一笑,挑眉看他,“哥哥已经有了自己的人?” “......”金元被林琳的话,噎得半天无语。 “马上就要毕业了,大学的事情,你是怎么考虑的?我,我...会去留学。” 林琳叹了一口气,有些烦恼。 “我不知道大学要学什么?语言类的,我并不太想学了。法律什么的,我没有兴趣。医学,以前有兴趣,我也去自学过。艺术类的,说实话,没有多大兴趣。自从上了高三,我就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到底要学什么才好呢。” 金元眼中闪过一抹亮色,试探着说道,“企业管理或是金融理财呢?” 一窍通,窍窍通。管理企业其实跟管理府务差不多。这些东西都是殊途同归的,林琳并不觉得她还有去专门学这些的必要。 虽然她可能把企业管理想的太简单了。但是对于她来说,这就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倒是金融理财,好像还有些个意思。 前儿买的股票,刚卖掉,就又涨了。早知道就晚几天抛了。 “金融理财,在哪里学更好一些呢?”美国吗? “美国,美国的金融理财不但有学习的专业学校,还有实习的地方。”说到最后一句,金元的尾声都有些个颤抖。 “哥哥,你要去哪里留学?”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金元没有想到林琳会问这个,心思有些复杂,“...美国。” 呵呵,这是要拐着她去私奔吗? 金元大兄弟,你这么做可是有点不厚道呀。   ☆、第118章 第一百一十八章 林琳听到这里,终于正视了面前的应该称之为男人的金元。 认识三年多了,两人的沟通其实非常的有限。倒是暗中较量了几回,林琳胜多于负。 金元无论是身份,相貌,学识,都是整个韩国的佼佼者。就以颜值来说,这位单眼皮的男生,林琳觉得还不错。 不过心理就是有道砍过不去。 一起度过了难关,本以为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却在电视上看到了男朋友要结婚了,新娘不是自己的消息。 林琳不知道为什么,每每想起这件事情,对于金元的好感度就会降到地平线以下。 可是金元的优秀却是有目前共睹的。 那介于男人和男孩之间的气息也非常的吸引人。至少林琳觉得除了李宝娜的那位哥哥可以和金元有的一比外,整个韩国上流社会还真的没有见过谁有这种风采。 果然,国家太小,眼光太有局限性了。 “金元哥,有没有想过服兵役的事情?” 韩国就这一点比较让林琳喜欢,那就是全民服兵役。啥时候她的祖国华夏也实行这一政策,那就世界大同,再无挑衅了吧。 那些天天没事找事,叽叽歪歪的岛国也就不敢在放肆了。谁要是再敢跑到华夏的土地上,指着这里是他们的,那里也是他们的,华夏的那些义务兵们,就能像是城管大队一般,打的他们满脸桃花开。 “兵役?”金元皱眉,这件事情,他还真的想过。他想等到他真正的掌握了帝国集团后,再去服兵役。但是无论怎么做,那两年的时间,却是白白浪费了。 “金元哥是准备一切尘埃落定后再去服兵役是吗?” 金元点头,“正有此意。” “我却觉得越往后推,得失的变数以及不可操控的事情就会越大。而你年纪上的有利条件也会越小。” “...那贤珠认为什么时间是服兵役最好的时间呢?” “高中毕业后,金元哥先去服兵役,然后再出国留学。以金元哥的能力,提前修完学分,也可以早些回国。那之后,便再没有什么非离开不可的理由了。” 不然发展到了最关键时候,却要放弃手中的大好形势去当兵,想想就觉得太难抉择了。 金元点点头,如果压缩在美国求学的时间,那么两年的兵役确实可以在去美国之前完成。 之前他想在美国完成两个学位的计划,倒是要放弃一个了。不过也不是不能两者兼者。抬头看着面前的少女,如果是她的话,在学业方面应该不会选择放弃吧。 “那么贤珠呢,你还没有说过你会不会去美国留学?” 如果贤珠选择去美国留学,那么在时间上,又有了一定的距离。 林琳点头,“我会考虑金元哥的建议的。如果这之后仍是没有什么特别想要去学的专业,我可能会去美国留学。” 听到林琳的话,金元心中也有了数。 “贤珠” “嗯,什么?” “我们...在一起吧。”看着面前的少女,那样闪闪发光,优秀到发丝的少女。金元压抑不住满心的被吸引去的心神,像林琳提出了要求。 林琳举着咖啡杯手的,就是一顿,然后若无其事地喝了一口咖啡。将杯子放下,抬眼看着金元,满脸严肃。 “我们不合适。”非常肯定,非常坚定。 “哪里不合适?难道是我不够优秀?”金元接受不了林琳给的答案。 林琳听到这话,竟然大言不惭的点了点头,“确实是有这方面的原因。但另一方面,你让我无法信任。全身心地托付后背。”这么多年,金元的精力,能力,注意力都在企业管理和继承权上,若金元没争到帝国集团的继承权,他真的能放下身段去听别人指挥吗? “...我不明白?” 金元从不认为自己就是完美的人,但是他相信,也自信在林琳的身边,没有另外一个人比自己更优秀。 “你是一个利益至上的人。这一点你根本无需反驳。也反驳不了。而当我和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便是那个最先被舍弃的一方。如果跟你在一起,我会时刻处在不知什么时候会被分手,不知什么时候会接到离婚协议的地步。那样的生活,我不认为是我想要的。” “你这是不自信吗?” 林琳摇头,“这不是自信不自信的问题。是你没办法让我全身心的信赖。”看着双手中的十颗佛珠,林琳轻浅地一笑。 她穿越了那么多世,遇到的男人,有展昭那样的不可抹去的存在,也有展云翔那样的傲娇逗逼,更有除了打斗,没什么气质特长的大兵金起范,当然更有脑回路诡异的宋青书,可是这些人,有一部分人在综合素质上是不如金元优秀的,但是林琳愿意一起搭伙过日子是因为她知道这些人的底限在哪里。 不愿意和金元在一起,也同样是因为知道金元的追求。 金元把利益得失看得比她重。 就算她不是原来的全贤珠,但是这种会被舍弃的观念,却是一直挥之不去。 生活在随时会被舍弃的爱情里,她的骄傲不允许她将自己置于那样可怜的环境中。 而金元,何德何能呢? “这不是自信的问题,又是什么问题?” “如果这真的是自信的问题,那么这份不自信也是你带来的。如果这不是自信的问题,那么这问题的关键也是在金元哥的身上。你何不自己去找一找呢?” 金元叹了口气,他觉得这些都不是理由,而真的决定他们能不能再一起的理由,便是,“你不喜欢我?” 林琳沉默,拿起一旁的帐单缓缓地站了起来,“这跟喜欢没有关系。喜欢的人,也不一定会在一起。不喜欢的人,照样可以组成一个家庭。我还有事,要先离开。失礼了。”轻轻鞠躬,林琳拿着帐单便去了吧台。 是她提议在这里说话的,理应由她来买单。 结过帐,转身戴上墨镜,林琳拎着小手包便离开了这家咖啡馆。 伤害了一颗纯纯的少男心,林琳也只是耸耸肩。 这世上,没了谁太阳都会照样自东边升起来。更何况金元这种欧巴了。 提出让金元现在去服兵役的主意,并不是随便说的。林琳在听到金元建议她去美国留学的时候,便想到了。 她有自信两年时间拿到美国那边的学历。两年后金元也退役了。退役后的金元去美国,她回韩国。再加上今天的话题,和金元错开时间在美国,也不错。 ...毕竟怪尴尬的。 而且不是林琳心理阴暗,以她现在在韩国民众间的影响力,若是让人知道她与金元同一时间出国,谁知道会不会被人拿出来当作提升企业知名度和提高股票金额的手段。 电话联系了一下自己的那位助理。确定了一下首尔电视台的节目录制时间,因为电视台的人也想尽快录好林琳这位国民人气非常高的个人专辑,同时又怕林琳会改变主意,所以在接到林琳那位助理的电话后,便将录制时间放在了今天下午。 林琳知道后,算了一下自己的行程,发现若是不接受这档节目前的录制,她下午也不过是发呆睡大觉。 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服装,发现并不是太随便,也就没有回家换衣服的打算,时间已经不早了,去找个地方吃顿午饭,再去电视台,刚刚好。 吃了一顿不好不坏的午餐,喝了一杯饭后消食的茶,一点半左右,林琳便接到了助理的电话,他开车过来接林琳去电视台。 韩国在某些方面是个等级比较森严的国度,当然,在社会上很多的地方,都存在着森严的等级。韩国这样,华夏更是如此。 有背景,有地位,有能力的人在哪里都会受到优待。现在的金元属于前者,而现在的林琳,属于后者。 至于中间的人,则是金元和林琳都在努力到达到的目标。 到了电视台,在简单地介绍了一番,林琳和助理便被专栏的节目主持人迎了进去。 林琳来这里录节目,有一个专门的小化妆间兼休息室。在一路向电视台为她安排的房间走去时,林琳看到了很多在韩国民众眼里的大明星。 那些明星或是单独一个化妆间,或是一群人挤在一起化妆。或是有专门的化妆团队,或是自己对着镜子一笔一划的在脸上画上精致的妆容。 也许这些人里,除了自己外,就没有一个不想通过电视台的宣传力度成名的吧。 作为帮自己寻找‘父母’的电视台,林琳将一缕被吹到脸前的头发别在脑后时,不禁好笑的想着,自己是不是应该心怀感激呢。 世间万物,就算是突然间发生的事情,都会很好的整理出数套应急措施,何况这种并非是现场录制的节目。 所以当林琳手中拿到了一份一会录制节目时,会被问到的问题和节目进程时,并未感到意外。 若是没有这些,她才要感觉到意外呢。 “我想我的助理之间已经跟贵台沟通过了。贵台的节目以及整体的收视率都是韩国之最,我希望可以通节这期节目找到我的亲身父母。希望能够得到贵台的帮助。” 主持人李恩敏是一位四十出头,却保养非常好的女士。家里有两个可爱的宝宝,而这两个宝玉又都是林琳的小粉丝,所以对于林琳本能的有一种亲近之感。 谁会对努力上进,又自尊自爱,多才多艺的女孩子不欣赏呢。 “是的,之前东先生已经跟我们联系了。不过我还是要问一下您,您身上可有什么亲生父母留下的东西?”   ☆、第119章 第一百一十九章 听到主持人的问题,林琳只是摇头苦笑,“自我有记忆以来,便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一日三餐是政府为我们这些孤儿提供的营养餐食。身上穿的衣服不但有政府提供的,还有社会上好心人士的捐助。若说是真的有留下什么,我相信我离开孤儿院的时候,院长妈妈也会交给我的。” 主持人听到了,心里很是同情。于是代表电视台单方面答应了林琳的请求便离开了。 化妆师在主持人离开后,便着手为林琳化妆。 “全小姐,你的皮肤非常好。”化妆师看着林琳瓷白细腻的皮肤,不禁赞叹。他给很多人都化这妆,但是像林琳这么好的嘉宾却是非常少见的。 “我年纪小并不用什么化妆品,不过倒是有一个秘方。可以告诉你。” 化妆师好奇,“是什么秘方?” “我长年用洗米水洗脸。所以脸越洗越白呢。”这话绝对是假的。当然这事倒是不假,以前林琳是真的用过这种护肤的方法,效果也非常的不错。不然也不会现在告诉给别人了。 “哇,这个秘方我也知道,可是总是坚持不下来,没有想到真的有这么大的效果。”原来这个秘方化妆师也听过。只是一般人习惯早晚洗澡时直接洗脸,很少有人再费二遍劲,久而久之,便坚持不下来了。 “我一般都会在洗米时,将洗米水倒入一个专门盛水的盆中。等到米饭下锅了,再将水盆拿手洗浴间去。” “全小姐也自己做饭吗?”虽然是孤儿出身,但是整个韩国谁不知道这位小姐理财天份极高,挣了不少钱。 林琳抬头方便化妆师化眉毛,无所谓的说道,“是呀,如果专门请人照顾我的生活,那份工资都可以够孤儿院的孩子们人手一个新书包了。所以,我希望可以通过一些小事,节约一份支出,好帮助那些和我一样没有父母的孩子。” 当然这话,也是假话。虽然钱捐了,但是理由却不止是这个。 林琳非常注重个人**。在现代是绝对不允许非家人的外来人士进入她的私人领域的。 你可以在她在的时候来她的家里做客,但是却不允许拿着她家的钥匙,随意进出。 “全小姐真的是非常有爱心的人呢。”化妆师听到林琳这么说,一下子就被感动了。 有多少人成名后,会愿意提起当初落魄时的事情,可这位全小姐却完全不同。 “哪有你说的那么好,我不过是感同身受罢了。” 少时,化好了妆,化妆师要了一份林琳的签名便离开了这间房间。留下林琳和助理在这里一边看剧本,一边说着话。 因为不是直播节目,等到林琳看完剧本了解了问题和安排后,助理便和主持人联系了一番,表示可以录制节目了。 ...... 节目录制的轻松,林琳全程都感觉不错。一直到最后,主持人话带话地引出了林琳寻找亲生父母的事情。 “我从小最大的愿望,便是希望能够像学校其他的同学一样,都一对疼爱自己的父母。再大一些,便想着,就算是不疼爱自己,也没关系,只是像其他同学那样,在学校开家长会的时候,可以在老师点名时,说句是就好。 后来,我知道这样的愿望是非常奢侈的,所以那个时候,就想着,就算是只拥有妈妈,或是爸爸也行。就算是在单亲家庭里,我也有一份亲人在这个世上。 有的时候,我总想着,是不是我不够优秀,不够努力,所以我才会没有家人。所以那时的我,拼命的读书,学习各种技能。就是希望老天能够看在我努力的份上,将迷路的父母还给我。 虽然现在我已经高中毕业了,到了可以独立的年纪。但是我仍然希望能够找到我的父母家人。”说到这里,林琳微微抬头向上,让眼中的泪水不要流出来。 这个仰望星空的姿势一下子就让整个录制现场的人一起难受了起来。 到底是需要怎么样的坚强,才能不让眼泪向下流。 又到底是怎么样的倔强,才可以咽下眼泪,继续微笑。 其实这些人都想多了,林琳之所以抬头不让眼泪流下来,也不过是怕花了妆容。 至于眼泪,...环境需要罢了。 眼泪已经不会有流下来的感觉了,林琳将头低下,又淡淡地哽咽了一下,这才接着说道,“时至今日,我虽然还需要继续努力。但在一些人看来,我已经足够优秀了。” 主持人听到这里,带着一脸包容的微笑,“是的,在我们看来,你是真的很优秀。一个女孩,年纪轻轻,能够有这样的成绩,这样还不算是优秀的话,我是真的不知道什么才算是优秀。” 林琳摇头,“我除了继续努力,其实已经不知道还能做什么了。可就是这样,好多跟我DVA对不上的陌生人来认亲,我的亲生父母也没有出现。一次次的失望,已经让我再也不敢接收这样的消息了。 但我仍然在国立的鉴定机构做了一份DNA鉴定和体表鉴定。我希望我的父母能够来找到我。哪怕当初是恶意丢弃,我也愿意接受他们。我现在有了一定的经济条件,可以赡养自己的父母了。 所以,我希望我的亲生父母不要心存顾虑和羞愧,我希望能够早一点一家团聚。” 主持人李恩敏抬头看了一眼导演在下面举起的牌子,思考了两秒,感慨地问道,“贤珠现在已经算是少有的成功人士了,如果你的父母是社会的底层,这会影响你认回父母吗?” 林琳摇头轻笑,样子有些不可思议,“狗不嫌家穷,儿不嫌母丑。不瞒你们说,不说我小的时候,见到个人便想着这人是不是我的父母,就是现在长大的了,有的时候,看见餐厅的厨师,街上收走垃圾的清洁人员,或是工地里的工人,我都会想,我的父母是不是他们中的一员。 如果我的父母不是那种成功人士也不要紧,因为我可以呀。我可以让别人羡慕地指着他们说,这是全贤珠的父母。...所以,那些对于我来说,从来都不是问题。我只是想要找到我的爸爸妈妈,其他的外在条件,我可以为自己挣来,我也可以为他们挣来。” 林琳就是来煽情的,所以怎么说会让人心里软成一片,就会怎么说。不过是短短几句话,就让李恩敏感动的眼泪汪汪了。 李恩敏刚刚感动的想要说些什么,就看到他们这个节目组的导演对举起了小白板,那上面明晃晃写着,问,有没有假冒她父母的事情? 官大一级压死人,李恩敏虽然极度的不想问,但是这个时候,也只能小心地问了出来。 也不知道好的这个问题问出来,那些喜欢全贤珠的人会不会开始讨厌她。 谁让面前的少女,已经成为了韩国新一代的代言人了呢。 果然,听到主持人的问题后,林琳的脸上就浮现了几分难过的神色。 “...这样的情况,一直存在着。它打扰了我的生活,同时也困扰了我的心神。不过幸好现在我们大韩民国的科技非常的发达。不过是验个血便能知道真假了。对于这一点,我做为大韩民国的国民,感到由衷的骄傲。” 节目录制马上就要进入尾声了,林琳又说了句,希望那些别有目的人在DNA配型不成功后不要再打扰她的生活了。如果因此造成她真实的亲生父母不敢相认,她会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之后整台节目就进入了尾声。当主持人问林琳将来学习和就业打算的时候,林琳仍是按着套路地说了一段,希望多学习一些知识,好回报给与她庇护的祖国。 ...... 整个节目录制花了小半天的时间,林琳才离开电视台。 其实整个节目播出来时,并不会占用那么长的时间,现在录这么多,也不过是为了后期的剪辑。 “我问过了,这台节目将会在本周五晚上在首尔三套节目中首播。”助理先生说完这话,又抬腕看了看手表,“时间已经过了晚饭时间,我送您去哪?” 林琳想了想,实在是对面的吃食没啥感兴趣的,再加上中午已经在外面吃了一顿了。晚餐还是回家吃吧。家里有她前两天买的海鲜,还有一片羊肉片,倒是可以煮个锅子吃。嗯,青菜和面条空间里都有,倒是不用再去买了。 果然有了佛珠空间就是好,看到什么就买什么,买多了就丢到空间里,既不用担心变质,也不用担心过期。 “直接送我回家吧。鉴定机构是否已经联系好了,我希望在这期节目播出来前便将体外鉴定做出来。”刚刚录制节目的时候,林琳是打了提前量,其实只有DNA做过鉴定。 助理一边将车开出电视台的地下车库,一边回道,“已经联系过了,随时都可以过去做鉴定。” “那就明天吧。” “好的,我明天一早便过来接你。” 林琳没有异议,便不再说话。助理见此,也认真地开起了车。 他是知道林琳的喜好的,开车的时候,是坚决不会跟驾驶员说话的。 他记得,她说过,这是对生命的尊重。   ☆、第120章 第一百二十章 在公寓楼前下了助理的车,林琳才一步一步向公寓楼走去。 抬头看着万家灯火的景象,林琳在这一瞬间感到一丝寂寥。 很多的时候,她都想大声地告诉枕边人,她的秘密。很多的时候,她都想不顾一切的做些什么,好让这个世界的人知道,她曾经来过。 就连这一次的高调人生,不也是想要一种被别人记住的想法在作祟吗? 她手中的佛珠记录了她比别人多出了数次的人生。那些情感,那些记忆,总会时不时的出现在她的生活里。 都说最痛的悲伤,总是掉不出来半滴眼泪。最深的孤独,是千万人中,你依然只能感觉到自己。 还有便是面对面的,哑口无言。 摇头轻笑,当初的那些事情,又算得了什么呢。 人呀,就是经历的太少,才会拿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当成要命的大事。想到自己走这一程的原因,真真是不值得一提。 更不好意思拿出来说事。 杀人放火的事情,都做了不知多少了。 所以说做人,真的是要放得开才行。 就在林琳一边感慨,一边进入公寓楼时,手中的电话却想了起来。 咦,这个时间,会是谁打来的呢。 自手包中拿出手机,林琳疑惑了一秒后,便接了起来。 “你好,我是全贤珠。” “贤珠,我是尹叔叔。”尹载镐声音和气,一边打电话,一边用眼角扫过金会长。 “尹叔叔,有什么事情吗?”林琳的手机里存过尹载镐的手机号码。 其实尹载镐和林琳在私下里就有过接触。他们家的尹灿荣,还借过林琳上学时做过的比笔呢。 那话电边的尹载镐回头看了一眼金会长,语气认真,“贤珠,明天有时间吗?我们帝国集团的金会长想要跟你见一面。” 金元长?见面? 林琳勾起嘴角,想不明白那个老奸商为什么要见自己,是因为金元? “明天上午要去鉴定机构做一份鉴定。如果不着急的话,我下午有时间。”自己又不吃帝国集团的饭,所以,也不用上赶子巴结讨好。 她所有的产业,也不过是一些股票和楼盘以及未开发的荒地。 帝国集团就是想打压她,也没有出手的余地。 是否开发那些荒地,那要等到卖出去后,开发商的事情。是否打压股票,损失的又不是她一个人的问题。 毕竟她手上的股票可不止一家大企业的。 而那几个楼盘,林琳却是没有卖出去的打算。现在也不过是整层整层的出租给一些没有办公楼的小公司罢了。 至于楼盘的物业管理,也不在林琳的名下,而是全部包给了专业的物业公司。 这样一个两手空空的自己,林琳实在是想不到还有什么可以用来威胁自己的。 尹载镐将电话声筒盖上,转身询问金会长明天下午的事情是否可以。金会长虽然觉得林琳的态度不够恭敬,但是想到自己的目的,倒也压下了心中的不满。 金会长点心,尹载镐便与电话另一边的林琳定下了午餐之约。 挂断电话,林琳挑眉一笑。对于金会长的邀约并未放在心上。回到自己的家,换了身衣服,便进了厨房。先是将火锅底料用高汤稀释,然后放到电磁炉上烧开。 打开冰箱,将里面一会要用的食材一一拿了出来,摆在餐桌上。 同时挥舞魔杖将要洗,要切的涮品一一处理好。 而这时,火锅也开锅了。 ...... 一个人美美地吃了一斤羊肉以及一些其他的配菜,撑得实在是难受,林琳的那些消极情绪也都消失了。 人就是不能太饿或是太闲了,一但到了这个情况,就会胡思乱想。 洗澡,又换了身衣服后,林琳也不管什么养身的计划,直接倒头睡去。 至于餐桌上需要清洗的碗筷,不是还有魔法呢嘛。 没有做梦,一夜入睡。 洗漱一番后,吃了一点早餐,便跟着来接自己的助理去了鉴定机构。 林琳多爱美的一个人呀,一瓶魔药的事情,身上自然是没有任何的瑕疵了。 所以鉴定结果出来后,给林琳做体表鉴定的人,都震惊了。 啥是白玉无暇,她们这一回算是真正见识到了。 对于鉴定人员的心理波动,林琳一早就知道。可是她这又不是天生的,也没啥好骄傲的。 鉴定做完不过十点左右,午餐约在十二点。中间还有两个小时,林琳便准备去逛逛街。她现在正在长身体,内衣外衣什么的都是一段时间就要更换一批。 再加上,她这人是越来越懒了,早就懒得动手自己做衣服穿了。空间里放着那么多的好料子,也不过是白放着。 也幸好空间中有很多早前就制作好的成衣。想要穿的时候,挥挥魔杖,大小就正好了。 不过也别说,纯手工的刺绣和自己设计的独一无二的衣服,在某些场合确是非常的提人气。 有钱人家的女人,眼睛利着呢。穿什么牌子的衣服,哪季新品的鞋子,拎着什么牌子的包包,人家一打眼便能看得一清二楚。 也因此,林琳一般情况下,都不会穿这个时代的品牌服装。 谁喜欢让人从头到脚的品头论足呢。 吃饭的附近有一家高档百货大楼,而她正好有这座商场的贵宾卡。 上高中后,认识了很多富二代,这家百货大楼的贵宾打折卡就是那个时候同学送的。 林琳收下后,没把那同学乐疯过去。 这年头,韩国人就是比别的地方更喜欢追星呢。 逛了几圈,买了几套护肤品。又挑了两件内衣。林琳便去了家居区域。 她喜欢韩国的餐具,每次逛商场总会买上一套两套。说白了,她其实是喜欢餐具。别管是不是在韩国了,只要进入商场,看到卖餐具的,她都会买上一两套回去收藏。 从床品区路过时,又买了两套床上用品。这一下,林琳手中的东西,便有些个拿不住。大包小包的也就没有什么想要逛下去的欲.望了。 到了商场服务台处,拿出那张贵宾卡,希望商场安排送货。因为家里没有人收货,林琳便请公寓楼下的安保室帮忙收货。 商场的人看到林琳拿出那张限量级别的贵宾卡后,态度就好的不得了。等到林琳说了送货地址时,虽然心中诧异,但是仍没有表现出来什么。 离开了服务台,林琳在商场的一个拐角,撞了一个人。 虽然说是林琳撞到了人,但其实并没有撞到。林琳是练过武的,很好的闪躲过去了。但面前的小闺女却是没有那么好的反射神经,在想要避开,又没有避开的情况下,很狼狈的摔在了地上。 “呀,你没事吧?”这小姑娘一身的名牌,又瘦瘦小小的。别再摔出个好歹。林琳一边抬头看向这个角落可以看得见的摄像头,一边弯腰扶起她。 刘Rachel跟母亲吵了一架,便从家里跑了出来。走路有些急,也没有注意情况,这才出了意外。 心中虽然恼怒自己这么狼狈,但是生性高傲的她,还做不出迁怒别人的事情。 十二岁的刘Rachel,一直对母亲存有心结。一是母亲对事业方面的关注。二是在父亲生意失败时,带着七位律师离婚的事情。 可就算是这样,她也没有想到母亲不但将自己的婚姻当成一种投资,还对她说,她未来的婚姻也是一种利益下的投资工具。 她怎么可以? 此时此刻,她还清楚地记得,刚刚母亲冰冷高傲的话,“你是公司的继承人。你将来会继承我所有的一切。但是这些都不是白来的。就像是你曾经和以后都在享受的高人一等的生活。这是等价交换而来的。没有人可以不付出便可以得到这世上的一切。就算你是我的女儿,也不能......。” “小姐,你没事吧?要不要叫救护车?”林琳一个大力便将面前的小姑娘提了起来。帮着拍打了一下身上不可见的灰尘。 刘Rachel转了转脚腕,这才抬头看向一旁的人。这一看,大为惊奇。 “你是全贤珠?”当年林琳入学帝国高中时说的话,早就在上流社会传开了。虽然有些人认为林琳的话非常的狂妄,但是也有些人认为林琳的话并没有错。认为林琳狂妄的,一般都是上了年纪的人。而认为林琳的事话特别有个性的,则是那些家族中的小年轻们。 但不得不承认,林琳是他们见过的,最有才华的人的,并且是用最短的时间致富的人。 刘Rachel就清楚地记得林琳的一切,她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情,已经至今为止,所以财富累积的手段和过程。 她崇拜这个人,比自己的那位从父亲名下抠走一半家产致富的母亲,更加的崇拜。 “嗯,我是全贤珠。你好。”看到小姑娘没啥事,林琳也就放心了。不过这姑娘小小的年纪怎么就穿上高跟鞋了?这家的家长,也真够负责任的了。 刘Rachel听到面前的人承认自己就是全贤珠,一直间有些个紧张。这位可是自己的偶像呢。 “您,您好。我是RS国际的刘Rachel。” 作者有话要说:  我就特别喜欢那些餐具,每次商场或是网上打折都要买上一套,不买总觉得亏了。   ☆、第121章 第一百二十一章 林琳在听到面前小姑娘的自我介绍后便是一笑,“原来是RS国际的刘Rachel呀。我是全贤珠,刚刚失礼了。” 刘Rachel见到林琳,激动的满脸通红。有些高傲的小姑娘,现在却有些个手足无措。“不,是我刚刚不小心。” 刘Rachel对于林琳能够懂得那么多的知识很好奇。所以也曾经让管家帮自己找一些家庭教师来,可是因为多方面的学习,让她跟本没有办法做到林琳那样好。 而且时间总是觉得不够用。 她刚背完了英语单词,便要背日语的。背完了日语,还要背德语。一天下来,什么不干的情况下,她还是能将几种外语单词弄混了。 想到人家不但要学习这些外语,还要学习其他的技能。刘Rachel在尝试过后,便知道,在个人能力上,她是不如这个人的。 等到拿到全贤珠的个人发家史时,刘Rachel整个都惊呆了。 这还是人吗? 都快成神了。 她买的股票几乎没有赔钱的。她买下的地皮,几乎都翻翻了。她参加的比赛,除了最开始有些评委根据主观会给她一些低分外,在之后,无论是什么比赛都是包揽了冠军。 研究股票,学习外语,还有各项技能。参加比赛,还有越级上高中,这种种的一切,她倒底是怎么做到的。 刘Rachel想到,调查的背后,被人特意圈出来的一段话。 全贤珠的书房到了夜间几乎从来不熄灯。 一天的时间就那么多,真不知道她有没有睡过觉。 林琳当然是有睡觉的。而且要是让林琳说,她可以保证她上床睡觉的时间比很多人都要早很多。 林琳也知道自己的高调会引来别人的关注,所以她自从有了自己房子后,便弄出来了一个书房,而书房里的灯,是成宿成宿的开着的。 让人以为她一直在学习。 就连去超市,她都会买上很多的咖啡,让人以为她是天天靠咖啡来提神。 这样一来,再加上别人都知道的,她的记忆力非常好这一点。所有人对于她有今天,都有了一点基本的概念。 想要有本事,你也可以付出这么多的时间在学习上呀。 人家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除了上学,去书店和超市,就没有出过家门。书房的灯就没见黑过,这样的人,能够有今天的成就,一点也不稀奇。 现在虽然只是个小小的暴发户,但是年纪在那里呢。早晚有一天,她会成长到一定的高度。 不出意外,几十年后,她会让她们仰望。 没有人是不敬佩有能力的人。高傲于刘Rachel,也是如此。 “我,我一直很想要认识你。中午可以与我一起午餐吗?”刘Rachel提出邀请。 “午餐?今天吗?”林琳脸上露出了一丝遗憾的表情。“如果是今天,那就太遗憾了。我今天已经有约了。” 刘Rachel一听,抿了下嘴。说道,“是明天。我今天...也有约了。” 小小的刘Rachel,还不太会掩饰自己的情感,林琳一听她这话,心里便明白了。看着面前漂亮的小姑娘,那带着婴儿肥的脸上,摆出一副我很高傲的样子,心里就觉得萌。 “明天吗?我非常高兴明天能够和刘Rachel一起共进午餐。” 之后,两人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和明天用餐的地点这才分开。 分开时,林琳下意识地转头看。正好看见刘Rachel还站在分手的地方,呆呆地看着她上电梯。 林琳轻轻一笑,用空着的一只手在耳边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刘Rachel看见了下意识地也做了个同样的手势。 等到林琳转过头不再看她,她才发现自己偷偷看别人,还让别人发现了。 不过......她喜欢这个全贤珠。 不清高,也不...高傲。不献媚,也不自卑。 她们这些有钱人家的小姐,在她的面前,竟是一点优势都没有。反而常常让人觉得自己不够努力。 这座商场与林琳和与金会长用餐的餐厅有一道空中玻璃通道。所以林琳到了商场的五楼,又通过五楼与对面餐厅相连的空中玻璃通道进入餐厅区域 餐厅门口的礼仪见到有客人过来,连忙上前询问。 林琳询问了一下,帝国集团是否在这里有定位后,便请餐厅礼仪送自己去金会长的包间了。 到了包间,金会长还没有到。林琳点了杯饮料,便拿出手机刷起了时时消息。 帝国集团的股票又长了两个百分点,而RS国际的股票一直在稳定而缓慢的上升中。想到自己手中持有的这两家股票,心里就有了一个计较。 这年头,让别人帮自己挣钱的事情,其实还是挺轻省的。 不过关键还是要看集团掌舵的人是谁。 林琳看了一下表,距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十五分钟了,金会长还没有到。心下有些个索然无味。她提前十五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是出于礼貌。这金会长又是以什么姿态做出这样的举动。 如果真的是事出有因,难道连一个电话都不打过来吗? 不吃他家的饭,不拿他家的工钱,那么她又有什么理由要惯着他呢。 林琳呲笑了一下,拿起手包便准备起身离开这间包厢。刚走到门口,便看见尹载镐陪同一个男人走了过来。 这走在前面,又上了岁数的男人便是帝国集团的金会长。 林琳认识他,通过各大报纸和网络传媒。 因为林琳的位置和姿态很像是专门迎接他们。走在前面的金会长脸上露出了一个满意的表情。 林琳双眼都是标准视力,再加上距离又不远。金会长脸上的表情,林琳一览无余。 “中午好,金会长。”林琳微微弯腰,行了一个见面礼。 “嗯。”金会长打量了一下面前的少女,便非常有气势的走了进去。 林琳直起身,视线正好与尹载镐撞上。尹载镐给了林琳一个微笑后,也跟着走了进去。 老而不死谓之...... 进了包间,尹载镐示意侍应生上菜,侍应生出去时便随手将房门关上。 “坐吧。”包间中也只有他们三人,金会长这句话明显是对着林琳说的。 林琳看着面前的金会长,心里说不出的乏味。 坐下后,金会长和尹载镐并未对迟到的事情说些什么,林琳垂下眼,笑着说道,“以为今天金会长可能不会过来,正要离开,却没有想到在门口遇到了金会长。心下真是惶恐,若是早两分钟离开,岂不是要失礼了。”说完林琳还郑重其事地向着金会长深深地低头表示自己的失礼。 金会长嘴角抽搐了一下。为自己刚刚的自作多情有些个难堪。幸好并未表现出来,不然就更没脸了。 倒是尹载镐的眼中闪过一抹笑意。 餐厅上菜很快,林琳刚气了气金会长,不等金会长说什么,侍应生就把先前点好的餐食一一推送了进来。 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倒是让人食指大动,胃口大开。 林琳看着面前全完用餐意思的金会长,有些个为难。 难道他请自己过来,就是为了馋自己? “很早之前,我就知道你。” 这不废话嘛,不然她是怎么去的帝国高中。 “说起这个,我一直想要当面对您表达感谢。当初若不是帝国集团的那份奖学金,我是没有办法离开孤儿院的。尤其后来金会长推荐我去就读帝国高中。您的帮助,非常的及时。非常感谢。之前一直没有机会亲自向您道谢,心里一直过意不去。虽然贤珠也知道,我的感谢与否,对于会长来说并不重要。但还是希望让世人知道会长的好心和慷慨。在接受报导的时候,说了一些感激的话,若是有什么不当之处,还请您不要介怀。” 所以做为等价交换,无论谁采访她时,她都会将这些经历不厌其烦的讲一遍。 林琳的言下之意,面前的两个男人都听明白了。 他们帮助了她,她心里也记挂着这件事情。但是她也用自己的方式进行了感激。今天坐在这里,就别想着挟恩图报了。 你们给的那点钱,还真的不够林琳次次给你们打广告的费用呢。 金会长听明白了,眼神暗了暗。对于面前的小姑娘也有了一些了解。别看只是个孤儿,倒是异常的精明。 “对于帝国集团提供给你的帮助,你无需放在心上。”说着口是心非的话,金会长却是面不改色,不过想到自己本来还想以次当做开场白的事情,却少了几分必胜的把握。“这此约你过来,是为了另一件事情。” “您请说,愿闻其详。”废话真多,到底让不让吃饭呀。 金会长推了推眼镜,双眼直视林琳,“是关于高中毕业后,你以后的求学问题。” “...恕我冒昧地问一下,这跟帝国集团有什么关系吗?”   ☆、第122章 第一百二十二章 当林琳问出这跟帝国集团有什么关系时,尹载镐好像都能看到自家会长那已经实质具现化的黑色怒火。 在今天见面之前,金会长一直以为会看见一个自强自立,却有些个自卑出身的少女。可是他没有想到,面前的少女,不但自信极了,还滑的像只泥鳅。 自家对她的帮助,她心存感激,但是已经用自己的方式报答过他们了。话里话外的意思,竟然是两不相欠。 自已晚来了一小会儿,人家不担不愿意等,还在话里暗示自己这一方过于不守时和失礼的地方。 现在倒好,自己直奔主题,人家直接问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金会长已经很多年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人和事了。 “不,是我的冒昧。因为想知道全贤珠小姐对将来的打算,是否对帝国以后的发展有一定的关系。” 林琳略一思索,满脸不解地问道,“您是说我手中积累的帝国集团的股票?”好像是真的听明白了金会长的意思,林琳面不敢色的承诺着,“这一点请您放心。我暂时没有向外兜售帝国集团股票的想法。其实这一点你并不需要担心的,我手中的这些股票换算成股份,其实也不过占了0.6%的股份。” 他还真不担心这个。不过既然说起这个来,他还真的好奇面前这丫头是靠什么来选择股票的,竟然从来没有赔过。 “我听说你不但长期持有帝国集团的股票,还拥有RS国际0.3%的股份以及其他几家大财阀。虽然相对来说,都不算太多。但是做为持有大量股票的小股东来说,是什么让你没有选择宙斯酒店呢?” 最近的调查结果让金会长有些个不解。要知道宙斯酒店在韩国可也是数一数二的大财阀。 对于金会长知道的这些,林琳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崔代表这个人吧。我在购买股票的时候,会考虑集团掌门人的一些个人情况。在我的调查中,发现崔代表的管理方针和理念与我追求的合法合理以及公正公平有着一定的差异,因此,我才会没有考虑宙斯酒店。”说白了,就是崔代表这人是个不讲规则的人。 没看那个电视剧中后段时,崔代表都要接受审查了吗?到时候宙斯酒店的股份一定会下滑,那个时候再买入,才是最低价呢。 林琳现在手中的股票和股份还是太少了些。当然这是跟这些大财阀比起来的。 都说是趁你病,要你命。宙斯酒店的崔代表出事,正是一个全面收购宙斯酒店股票的崛起机会。 这样的好事,林琳又如何能放弃。不过是时间早晚的事情罢了。 一但全面收购大量宙斯集团的股票,林琳都可以想像她那些一直瞧不起自己的同学会是什么嘴脸了。 顿了顿,林琳收回思绪又接着说道,“其实相对于崔代表和宙斯酒店,我更好奇金会长您?” “我?”金会长不解。 林琳点头,“是的。我很好奇金会长常年雇佣一些私人侦探,跟踪调查包括自己亲生儿子在内的其他人。不知这笔费用是否已经超出了相关预算?” 金会长:“......”他不但要支付一笔调查费,还要多支付一笔由面前的小姑娘引起的医药费。 尹载镐:“......”虽然这件事情,他也非常的不满,但是这话怎么可以放在台面上说呢。这样他连假装不知道都没有办法了呢。 这回是真的没办法愉快的玩耍了。 这打脸啪啪的。 不过老狐狸金会长虽然被林琳不礼貌的问题问得很是尴尬。但是还是很快的调节了自身的情绪。似是没有听到林琳的问题,继续说道,“听说长子金元,似是对全贤珠小姐起了爱慕之心。我此次过来,也是为了这件事情。” 林琳听到后,直接看了一眼尹载镐,“这,算是您的家务事吧?” 您老竟然还带着集团的秘书室长见你儿子的绯闻女友,这是不是有点公私不分呀? “金元少爷,做为帝国集团的二位继承者之一,他的恋爱情况,对于帝国集团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情。”这已经不但但是家事的问题了。 “尹室长说的,也正是我想要说的。阿元的身份决定了他的婚姻和恋爱不是一件小事。更不可能是一件可以随心所欲的事情。今天我约你过来,就是为了谈谈你和阿元的事情。” 林琳垂下头,有些伤感的样子。“非常遗憾,做为整个韩国都皆知的少女家长,这样的事情,却不能有长辈出席与您进行商讨,我感到非常的抱歉。请您原谅我这不得已的失礼。” 打了一张可怜牌后,林琳抬起头,满脸坚强中带着柔弱地对着面前的两个男人接着说道,“对于金元哥的感情问题,我帮不了什么忙。我还是个十五岁的未成年人呢。恋爱结婚都不在我现阶段的人生计划中。 我想先找到我的亲生父母,然后再由他们为我安排那些事情。”最后一句,林琳略有些羞涩。 尹载镐之前是跟林琳有接触的。但是那时候的林琳说话语气可没有这么噎人。他们今天的本意,出发点是好的。是不是会长的一些举动,让她感觉到了不友善。这才坚起保护壳? 想到此,尹载镐向会长微微点头,示意接下来的话由自己来说。 金会长眯着眼睛点了点头。他现在有些怀疑之前做的决定对不对了。 “贤珠,你可能误会了我们今天约你来此的目的。金会长非常的欣赏你。听说金元少爷对你也有着不错的好印象。因此会长想要以金元女朋友的身份,送你和金元少爷一起去美国留学。” “呃?”林琳有些不敢相信她听到的是什么。一脸迷茫地看着尹载镐。 这是几个意思,不是来下马威,棒打鸳鸯的吗? 本来林琳还想着,如果金会长是拿支票砸人,让她离开金元的。那她就大大方方的收了支票。若是支票金额太小,那她就鄙视一下金会长的吝啬,然后讨价还价一番。 等兑了支票后,再告诉金元这件事情。破坏一下他们父子本就不好的关系。 现在倒好,竟然是主动来给她的名份的。 可问题是,金元在她这里,就压根不会有名份。 “和金元哥一起出国?以金元哥的女朋友?”林琳又一次确认到。 “是的。会长非常的欣赏你。”除了欣赏你理财的本事,还有就是国民支持率。这对一个集团的发展非常有帮助。 林琳呵呵一笑,摇头不已。“金会长,您可能误会了。我与金元哥不是那种关系。现在不是,以后也不会是的。” 林琳的话,让对面的两个男人都是愣。两人面面相视,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不敢置信。金元对面前少女的喜欢,他们都看在眼里。而且两人在一起的样子,也不像是没有感情的样子呀。 “婚姻讲的是门当户对。这一点是我在上帝国高中时就知道的事情。我的家世,”林琳顿了顿并未说下去,只是摇头轻笑,“我和金元哥在一起,并不是我们双方最好的选择。” “我们金元还不是你最好的选择?那么谁才是你最好的选择?”金会长听到这里,不禁冷笑,笑林琳的眼高于顶。 林琳点头,歪头想了想,“家教良好的富二代或是富三代。有一门技术在手或是其他专业的。就算是有一天我们都破产了,他也可以养活一家人的那种。帝国集团的金元哥,祖上多少代的有钱人,我们之是存在着极大的代沟。” “为什么是富二代或是富三代呢?”家教良好,倒是可以解释。毕竟没人喜欢一个借纨绔子弟。 “因为在生活观念上,我们会因为生活相近而更有共同爱好和话题。除此之外,这也是不降低我现有生活水准的最好选择。” 找一个条件不如自己的人,难道要自己去养他,还是迁就他那已经让自己无法承受的生活标准? 由俭入奢易,由奢过俭难呀! “你和我们阿元是同学。又怎么可能没有共同的话题。”金会长对于林琳的理由嗤之以鼻,这难道不是一种自卑的表现。 “可能在一定程定上,我们都能够说到一起去,但那也仅限做为朋友。说句不怕您生气的话,商人重利轻别离。我现在能够创造财富,让您看到了我的价值。但是这一份价值,就算是我在努力,也不一定在关键的时候就能帮助帝国集团。 RS国际的李代表,为什么会离婚?您又为什么选择再婚对象的时候,不选择金叹的妈妈?”林琳这话是在明确的告诉金会长她知道金叹的妈妈另有其人。 “如果有一天,有更大的利益放在您或是金元面前,我相信就算是我们彼此相爱,就算是我们已经结婚,孕育了子嗣,离婚追求更高的利益这种事情,也是会发生的。”说到这里林琳又笑了, “若是要跟金元哥在一起,我觉得我会很累。我要时刻不能停歇的向前努力,要保证我的国民支持度,要维护我的国民形象。还要附和有钱人的行为。最重要的是我的投资永远不能失败,我不能破产。那样,真的好辛苦。我不知道破产后,我会不会是下一个刘先生。我的儿女会不会是下一个刘Rachel。 您觉得在这样可能出现的后果摆在前面,我还敢和金元哥在一起吗?和金元哥在一起,嫁入您家。那样的生活,我自己也可以提供给自己。可是其他的,金元哥又能给我什么呢?” 尹载镐听了林琳的话,算是真的明白了林琳的考虑和理智。但是同样的,他也有了一个疑问。 “就算不是金元,别的人也有可能做这样的事情不是吗?” 林琳:……她就是随口一说。不过当她真不知道金会长此举意在什么。金元渐势大,金叹还小,这个时候就开始找平衡了。 真是亲爹!人干事儿?   ☆、第123章 第一百二十三章 林琳低头轻轻笑了,“是呀,别人也有可能。可是金元的可能更大一些。”那可是有前科的男人。让人如何能够相信呢。 不是林琳内心阴暗,谁知道事到临头,金元会不会给她买份保险,然后制造个意外,成为她遗产的唯一受益人。当然了,就是她的那份遗产,就算是不买保险,也是一笔不菲的资产。 然后带着她的财产嫁个白富美。不对,是娶个白富美。 人生赢家呀,有木有? 林琳只要想到这里,就觉得她的生命受到了一定的威胁。 别说林琳会武术,会魔法。但是你要知道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一起生活久了,警惕心也就降下来了。那到个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一面对着全贤珠说什么等他,支持他,一起度过难关。一面对着有钱人家的女人,发出了结婚的邀请函,这也是没谁了。 最让林琳看不惯的是,既然已经到了非那样不可的地步了。那就先告诉全贤珠一声不行吗?偏偏托到全贤珠看到了新闻消息然后让全贤珠主动提出来。 弄得好像自己多么情非得已似的。 是男人,就不应该做那样的事情。不过没本事,又有野心的男人,也不能对他们要求太高。 还有就是魔法这件事情,她是可以用魔法或是魔药,让金元永远爱她,永远也伤不了她,那她跟黑魔王的母亲又有什么区别? 而且她的骄傲也不允许她这么做。 金会长眯着眼睛问林琳,“你在质疑我们金元的品格。” 林琳摇头,“并不算是质疑,而是一种肯定。而让我做出这种肯定的,是会长您。” 尹载镐听了林琳的话,侧头去看身旁的会长,而金会长则是皱着眉毛看向对面的林琳。 “在会长的心里,其实现在还没有决定帝国集团由谁来继承吧。金元哥优秀,金叹也很聪明。两个儿子各有各的好,真是让人难以选择。最重要的是您尚在壮年,两个儿子却已经到了羽翼丰满的年纪。他们想要夺走您手中的帝国集团,而您此时,却没有做好准备。您可能在五年后,或是十年后,也许更久以后才想要将权利推出去。可是不等待的时间里,再短暂的时间都是漫长的。 人心异变,权利的影响又是那么让人防不胜防。这么长的时间,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呢。若是金元哥找到了一个拥有更多帝国集团股份的女人结合,岂不是像是多买了一只保险单?毕竟相较于在理事长名长的金叹,金元哥平民出身的母亲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优势。虽然他是嫡子。 想到了这些,我便觉得我并不是金元哥最好的选择。国民支持度这各东西,靠的是保鲜得宜,过了期便什么都不是。但是实实在在的股份,权利,是每一个有野心的男人都想要牢牢抓在手心里的。不是吗? 再一个,若是我和金元哥在一起了,其实是无形中让金元哥失去了一定的隐形力量。而这个时候,或是过个一两年,金会长再给金叹找一门家世相当的未婚妻,比如RS国际的那位李代表的唯一继承人。 到了那个时候,金元和金叹两兄弟其实在各个方面都已经处于平衡的状态了。而金会长的支持就成了至关重要的了,不是吗?”说到这里,林琳摇笑轻笑,“事情发展到那一天,也不知道金元长会不会后悔,怨不怨我?” 说白了,不是她不自信。而是不想不自力量的去赌一把。 她不是赌不起,而是...没必要。 她不愿意。 不是不能,而是不愿。 她终究只是一个普通人,也只是希望自己过得好一些罢了。 林琳直白的话,彻底干灭火了对面的两个男人。 谁也没有想到林琳是这样想着她和金元的事情。 相爱容易,相守太难。 这么理智,真的好吗? “我自卑自己不是金元哥最好的选择,但我也自信于我会是别人最好的选择。与其到时两相牵挂,还不如就此放手。永不走近。”林琳看着桌上一筷子都没有动过的饭菜,有些可惜。 林琳说的可能,他们都没有办法反驳。可是也正因为林琳的理智,让金会长觉得错失了林琳是金元一生最大的损失。 离开了那个尴尬的饭局,林琳漫无目的的向前走着。 说出那番话,做出那样的决定,并不是林琳的一时冲动。而是此时虽然不曾感觉到后悔,但是多多少少还是有些遗憾。 非常有阿Q精神的林琳又想了一回也就放下了。伸出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便准备重新找个地方去吃饭。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那是真的饿的慌。 再说了,再好的男人,她也不是没有遇见过,金元这样的,小毛毛雨了。 “需要我送你一程吗?”林琳的手刚抬起来,一辆低调玛莎拉蒂就停在了林琳的面前,后车窗的玻璃被慢慢摇了下来,一张刚刚还见过的小萝莉脸蛋就那么露了出来。 “刘Rachel?”林琳有些诧异,她和这姑娘分开已经差不多有一个半小时了,可是这里距离分开的商场也不过百十来米。 刘Rachel将车门打开,自己在车里向另一边移了移,“我逛街,刚巧逛完,要回来了。” 林琳见此便也没客气地上了车,车里的香水味道倒是很好闻,清新淡雅,让人很舒服。 “一直在逛街?那中午有吃东西吗?我正好中午也没,吃好。不如你送我回家,我请你去我家吃东西,怎么样?”看到面前的小姑娘那种‘我好想接近你,可是我拉不下脸来过去’的神情,林琳觉得很有意思,便顺着自己的心思提出了邀请。 “盛情难却?” 林琳抿了下嘴,“嗯,是的。诚心邀请刘Rachel与寒舍一起共进下午茶。”忍着笑,转头不去看面前的这只傲娇的二哈,直接对着前面的司机报了一个地址。 司机见自家小姐没有反对,直接在下一个路门拐向了林琳所居的方向。 ...... “请进。噢,麻烦换拖鞋。”林琳笑着给刘Rachel拿了一双未拆封的新拖鞋。 刘Rachel接过,看着那拖鞋上的小兔耳朵,撇了一下嘴,“真是幼稚。”这么幼稚的东西,只有小孩子才会穿吧。 “所以才要给你穿呀”,将手机从包里拿出来,然后把包丢在了门厅处。林琳非常自然的接话。 刘Rachel瞪圆了眼睛,不敢相信这人怎么可以这么理直气状的说出这样的话来。可是看到林琳只是随手指了指沙发,便去洗手间洗手了。刘Rachel也只能气嘟嘟的换上拖鞋,开始参观起这个只有她卧室大的小套房。 很小,很紧凑。也很温馨。像是...一个家。 “要吃什么?有什么忌口的吗?”洗过手,林琳一边用毛巾擦试,一边问那个一直在打量她小窝的小女孩。 “随便吧。也不可能更糟糕了。”这沙发看起来就很穷酸的样子。刘Rachel在犹豫是不是要坐下来。 林琳歪头一笑,“稍等片刻,一会儿就好。对了,那边是书房,右边是卧室。你随便看吧。” 林琳说完便去了厨房。心里却开始想着两次的菜单。 冰箱里有两块雪鱼,再将超市里买的大虾仁拿出一把,一会儿用油煎了当主菜。还有一碗剩米饭,加些芝士,培根,乳酪用烤箱转上半圈,主食就有了。 再开一瓶水果罐头,分两个玻璃碗装上,看着也好看,吃着也清爽。 林琳一边想着,一边从冰箱里往外拿出食材来。当米饭放入烤箱,林琳这才开始煎刚刚腌制的雪鱼和虾仁。 可是煎着煎着,她就发现少了点什么。虽然实际上是午饭,名义上是下午茶。可是这些东西,还是少了一些。少了什么呢? 对了,是青菜。 一点绿色都没有,怪不得感觉很奇怪呢。 将炉火调小,林琳又去冰箱里找出了一包青笋,切成大小适中的小条,又在空间里找了一根胡萝卜,一根山药,都切成和青笋差多的小条后,这才在将洗好的菜,丢到了脱水的菜蓝子里。 素炒这三样,其实非常的简单,不过林琳爱吃蒜味肉肠,也许在锅里放了些油和蒜味肉肠条,之后依次放下这三种菜也就罢了。 因为是两个锅同时使用,那边文火上的鱼和虾煎好了,这边的烧什锦也做好了。 林琳从碗柜里拿出了两个大一点的盘子,分别把做好的食物放了进去。烧什锦放左边,雪鱼和虾放右边,下面的地方就放切成几块的焗米饭。 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弄,林琳会告诉你,这样可以少洗几个碗。 将餐食摆在厨房门口的餐桌上,林琳这才回身对着不远处的刘Rachel笑道,“国民女神亲手烹饪,你可是第一个吃到的噢。” 刘Rachel走过来,一脸这有什么的样子,。随便选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林琳拿了两罐果汁也坐了下来。 餐桌是个小小的圆桌,两个人面对面坐了下来。就那么不说话的吃了起来 还别说,这味道还真不错。再加上林琳和刘Rachel是真的饿了,吃起来就更觉得美味了。 饭毕,林琳也没有想过要洗碗,只是领着刘Rachel去了卧室。 “你,你这是做什么?”刘Rachel看着当着自己的面拿了两套睡衣的林琳有些吃惊的问道。 “你没看见吗?当然是换衣服了。”说完也不看刘Rachel的脸,去了洗手间将睡衣换了下来。 等到回来的时候,发现刘Rachel还是刚刚那个姿势一动不动。 “喂,不换衣服,是不可以上我的床的。” “你在说什么?喂,你在做什么?”刘Rachel看着非常自然的当然她的面就躺在床上的林琳大声地叫道。 “平胃。”没见识真可怕。林琳闭上眼再不搭理面前的问题少女。 刘Rachel:刚吃完饭就躺下来,这是平胃? 这是什么坏习惯?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不会告诉你们,这个平胃的习惯我也有。   ☆、第124章 第一百二十四章 自从那一日认识了刘Rachel,林琳的生活中就不在是一个人了。小姑娘总是一脸嫌弃地出现在林琳的生活中。 不是嫌弃林琳的生活品味,便是嫌弃林琳的生活习惯。不过...这种不痛不痒的话,对于林琳的伤害,还没有一只蚊子来的大呢。 养成一个习惯,只需要短短的几天,但是要戒掉一个习惯,却是要用很久。林琳的很多习惯都几百年了,想要让她改掉,还不如试着去驾驶神七来得更快呢。 “我妈妈要我跟帝国集团的金叹订婚。”提着一兜进口水果过来窜门子的刘Rachel一进屋就坐到了她之前一直嫌弃穷酸的沙发上。 “帝国集团的金叹?你妈妈这是想要什么?”将水果放到一边,林琳将手中的开心果递了过去。 “两大财阀的联盟,还不是为了利益。”将林琳剥好的开心果抢过来丢到嘴里,一副我都不当一回事的样子,跟林琳解说了一下如果她和金叹订婚,RS国际会得到的好处和利益。 林琳垂下眼,想了想,“能不订婚的话,还是不要订婚了。如果非要订婚,倒是可以考虑一下宙期酒店的崔英道。” “崔英道?为什么是他?” “一是崔英道是独子。二是崔英道非常讨厌小三,反感别人破坏他的家庭。这样的男人,在婚姻上应该是能给人安全感的。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崔代表做事过于诡辩,若是抓住机遇,宙斯酒店可比帝国集团更容易钻人空子,得到的利益也更大。” “...那么我呢?我的幸福呢?从我懂事以后,我就知道我的婚姻不是我自己可以决定的。我们这个圈子就是这个样子。可是我仍然希望我能够得到一份真心。” 林琳听到刘Rachel的话,有些心疼她。 普通人有着普通人的烦恼,而有钱人就着有钱人的烦恼和规矩。 “想要得到什么,就总要放弃一些什么。刘Rachel你现在想想你最想要什么,还有你拥有什么。一样一样的用笔写下来。把这些东西妥善放好,等到一年或是两年后,你再拿出来看一看,或是再添加,或是再减少。然后再过一两年,你再看。到了那个时候,最后剩下的,才是你内心最想要的东西。之后抛下你不想要的,全身心地进追求自己想要的。只是现在,你还太小了。” ...... “你呢?你想要什么?一直听从政府的安排,在国内学习政治,毕业后当一名政府官员吗?” 本来林琳是想要去美国留学的,可是就在前不久,韩国政府的某位领导人找到了她,希望她能够听从祖国的安排,进入政府法校,然后出来进入政府机关工府,将来能够成为一位优秀的政府官员。 林琳知道韩国政府为什么这么做,对于韩国政府的这种安排也没有排斥。这一点让刘Rachel很意外。 “我本来就没有什么安排。”别人帮自己安排好了,也没什么不好。 于是之后,林琳正式进入了政府学校,为成为一颗韩国明日的政坛之星而做着努力。 不过课业还算轻松,所以今天才有时间听刘Rachel说这些。 “我不想说别人家的是非,如果李代表非要让你跟金叹订婚的话,我还是希望李代表派人好好的调查一下金会长家的事情。也许会改变主意也不一定。” 金叹跟她无冤无仇的,她实在不想说出她的身世。而刘Rachel也算是她的小朋友了。总不能看着她订婚再退婚。 所以林琳只能变向地要求她们家再调查调查,然后再做结论。 “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刘Rachel一个翻身从沙发上坐了起来,看着林琳狐疑地问道。 林琳点头,“是知道一些□□。不过这些事情,你还是请人帮你查吧。我不能说。” 刘Rachel眼神扫向另一侧,然后眼珠子转了转,“是因为金元哥?”一定是金家的丑闻了,不然贤珠是不可能不告诉她的。 金元喜欢贤珠这件事情,已经在小范围内流传出来了。虽然贤珠一直否认这件事情,但是刘Rachel却觉得金元哥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早晚贤珠都会拜倒在金元的西装裤下。也因此,才会猜到是不是因为金元,贤珠才不直言相告的。 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金元,贤珠不希望自己与金叹订婚。 摇头轻笑,“不全是因为他。只是不愿意道人是非罢了。我和金元之间是真的不可能的。” 刘Rachel听了林琳这话,冷哼一声,表示她的无法理解,“你竟然拒绝金元哥,你知道你拒绝的是什么嘛。真是没脑子的女人。” “没脑子是种病,你小心我传染你。”林琳话落,一个小抱枕就轻轻地朝刘Rachel砸了过去。 刘Rachel的运动神经可没有林琳好,当场被砸了个满怀。当下就不干了,气得跳起来就扑到林琳身上闹了起来。 笑闹了一阵,刘Rachel便被李代表的电话叫走了。而林琳却一直维持着刘Rachel离开时的姿势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发呆。 因为韩国政府的介入,她的未来基本算是被设定了,之前对未来的设想和烦恼也都不用自己再琢磨了。 可是,这样的人生却是真的很无聊。 ...................................................................... 林琳虽然觉得无聊,但是可能是习惯了的原因。倒也没再出现什么波澜。 无论是金元还是金会长在知道了林琳的拒绝后并没有死缠烂打。毕竟话说透了,也就没有必要再继续纠缠了。 时间一点一滴向前走着,刘Rachel和其他一些小林琳两三岁的继承者们都陆续上了帝国高中时,而林琳也差不多要大学毕业了。不过为了履历好看,她正在积极准备考研。 车恩尚的母亲也通过尹载镐的介绍去了金家做家佣。而车恩尚这个打工皇后,却阴差阳错的成了林琳的生活助理。 林琳的生活和学习以及政府安排的门面工作,让她越来越没有时间处理一些生活上的小事,例如去超市采购,去商场购物等。 时间总是有的,但是随着曝光率的不断增多,林琳走到哪里都会被人认出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也只能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原来的那位助理则是被林琳当成了经济人使用。凡是和经济有关的事情,都是那位助理在做着。而林琳身边却是还缺少一位女性助理。 林琳也不需要车恩尚做什么,只是每天定时将她需要的东西买回来,再帮她把需要送到洗衣店干洗的衣服送去,或是取回来即可。不过都是一些生活琐事。 她将工资给的高高的,所以车恩尚也非常的看好这份工作。 一来二去的,刘Rachel和车恩尚到也见过面,相互的熟悉了起来。 在长时间的接触中刘Rachel她知道了车恩尚家里的情况,对于母女二人只知道挣死工资还债的事情,有些个瞧不上。 趁着车恩尚不注意抢下林琳刚发给她的月薪,要帮她买了股票。 “呵,就你那点钱,我还看不上呢。不过是看你可怜,帮你理财。”看到车恩尚想要抢回去的样子,刘Rachel非常不客气的毒舌着。 “喂,你把钱还给我。要是赔了怎么办?”那种事情车恩尚也只是听说过,哪里愿意把钱投到那里去呢。 “放心,都是短线股。赔不了。”赔了她补给车恩尚就是了。 ...... 林琳看着两个小丫头在那里你来我往的,有些好笑,但也没有阻止。 她自己的财产,这两年也在收口中。众人也知道她将来可能从政,所以收缩财产,在众人看来也是正常的事情。现在,除了两座楼盘就只剩下现在居住的这套小房子了。 至于她曾经买的那些个股票,林琳都贱卖给了刘Rachel和尹载镐。 说真心话,刚来的时候,那种义气风发的情绪早就没有了。留着那些个股票,林琳觉得毫无意义。毕竟她不知道自己哪一天会离开,还不如卖掉省心呢。 卖掉那些股票得来的资产,有现金,有黄金,也有首饰和古董。 刘Rachel是背着自家母亲,想要自己除了将来继承母亲的财产外,还有一些别的财产。而尹载镐则是为了儿子。 刘Rachel的零花钱,非常的多。名贵的首饰也有不少。还有从小到大别人送她的昂贵礼物,以及刘家留给她的一些古董,这些东西,估了估价,欠林琳收购股票的钱,就还上了三分之二。剩下的就要用股票转证后,抵押到银行里来支付了。 至于两人都不要的其他一些集团的散股,林琳放到了股市里。 很多人都对林琳的这一行为表示不解,让钱生钱,难道不好吗? 这一点,当然好。可是钱太多了,对她来说,是真的没有什么用处,还竟跟着操心。 就在林琳转手那些股票时,手中的那块荒地也通过拍卖会卖了出去。这样一来,林琳的产业都不需要再专门雇佣经济助理了。 ...... 就读帝国高中的第二年,刘Rachel和金叹的订婚在林琳的影响下,变成了和金元的订婚。 这一点让林琳有些个始料未及。就连刘Rachel也无法接爱这样的安排。 金元心里有谁,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这从中间插一脚,算是怎么回事。 “你不用觉得不好意思,金元不是也同意了吗?人家金元都不介意你是我的好朋友,你介意什么呢。”看吧,这就是金元。在利益面前,一直在附和的男人。 李代表在女儿的要求下只得请人调查了一下金家,这一调查不要紧,金叹竟然是庶子。这太出乎李代表的意外了。 不过这也让李代表看到了更高的利益。 让女儿和金元订婚,然后在适当的时候爆出金叹的身世。那个时候帝国集团的股票一定会有大起伏,一方面加大自己一方对帝国集团股票的收购,一方面还可以让金元稳座帝国集团继承人的位置。 于是精明的李代表自然知道要做出什么样的选择,这也是为什么刘Rachel是和金元订婚了。 ...... 刘Rachel来到这里就是向林琳说着订婚的事情,可看林琳这个态度,刘Rachel就更纠结,可是林琳却没给她那个时间。 她虽然还没有毕业,但是专业能力已经得到了政府的认可,时常会陪着国家领导人出席一些国际会议或是出访一些国家。 毕竟她这种国民女神可比那些娱乐圈的国民女神男神更有正面形象。对于政府来说,也更容易接受。 这一次也是一样,林琳收拾好了行李箱,准备去政府大楼一起出国参加一个国际会议,此时也不管赖在家里的刘Rachel,直接将家中的钥匙丢给了她,自己拉着行李离开了。 以前她还矫情地不愿意有别人在自己不在的时候呆在家里,这两年倒是改了不少。可能...是因为她们都是剧情人物的原因吧。 “你呆着吧。一会儿打电话让你家司机送我去机场,我先走了,下周再见吧。”说完头也不回的关上的房间门。 正好刘Rachel过来,她家司机一定会在外面等着接她的。搭个顺风车也不错。 “喂,怎么可以这样?”看到林琳头也不回的走了,刘Rachel气得丢了一个抱枕砸在了关闭的房门上。她还有好多话要说呢,怎么可以说走就走。刘Rachel气愤不已地拿出手机,翻找着司机的电话号码。 车恩尚低头看了一眼股票曲线谱,没有说话。 有钱人就是喜欢玩这种心跳,涨涨跌跌的,车恩尚觉得自己的心脏都有些个不好了。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挣够还债的钱,然后去美国找姐姐。   ☆、第125章 =11 第一百二十五章 林琳版凯瑟琳宾利看着瘦高的便宜姐姐穿着洁白的婚纱嫁给了怎么看都不符合审美标准的矮胖黑挫的家伙。就觉得这个社会的女人特别的现实。 以前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就特别喜欢里面的灰姑娘爱情故事。那么的完美,那么的让人心动。凯瑟琳这个一直横插在男女主之间的跳梁小丑,一直不怎么遭人喜欢。林琳也不喜欢她。 当时年少,特别不喜欢她那副刻薄的样子,尤其是自作聪明的邀请伊丽沙白散步,真的有一种华纵取宠的感觉。 真像那句话说的一般,每个女主背后,都有一个非常给力的女配在推着她前进。 但现在自己成了这么一个不讨喜的人物,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至于男主达西先生,呵呵,他们的第一次见面还要等到下个月。而与班内特一家的缘份,估计还要等到几年后。 变化来得太快,真的有些承受不来。 说来林琳已经好久没有这么懞逼的时候了,林琳还记得她是跟着韩国政府的高官们一起登上了出访的专机。因为是长途飞行,林琳特意在午膳之后在飞机上闭目养神了一会儿,可是等到再次睁开眼睛时,就在这里了。 靠,她还有两座楼盘,一套公寓没有脱手。最最重要的是,她还没有写下遗嘱呢。想到那张尚未购买金钱和提现的银.行.卡,林琳心疼的都抽抽了。 再悲伤,伤不过一顿饭的功夫后,林琳便开始做好准备在这个时空好好生活了。 虽然心里还是有些个小小地遗憾,不过这并不妨碍林琳对氧气的摄取和对二氧化碳的排放。 按着原主的生活轨迹,林琳先在女校继续正常的学习贵族女子教育,然后刚从女校毕业回来,就先是参加了姐姐路易莎的婚礼,再然后跟着自家不太让人放心的热情包子哥哥一起去了伦敦,顺便在路上检查家族的产业。 不是第一次成为外国人,也不是第一见来英国。林琳的适应能力相当迅速。别的还好,不过在这么多的餐食上,林琳其实是不太喜欢韩餐的。不过韩氏烤肉什么的,林琳倒是蛮喜欢的。 ...虽然不想承认,只要是肉类的吃食,她都喜欢。 英氏的餐点,除了那个哈吉斯,别的倒还能适应的了。宾利家的厨师,也很让林琳满意。 而且就算是不满意,也没什么。反正她在空间里储备了不少吃食。调换着样吃,也能吃好久。 虽然空间里有的是物资,但是到了现代没有来的及采购物资,真真是一大败笔。 ...... 在到了伦敦后,宾利先生就正式下了拜帖,要拜访那位让他一见倾心,二见衷情的,颇为欣赏的达西先生。 达西先生可能是很少见到这么可爱的呆瓜,所以在收到拜帖的当天就送来了回帖,邀请宾利兄妹和出嫁的路易莎夫妇去做客。 宾利很高兴,也将这份喜悦传给了林琳及路易莎。 林琳现在还不到十八岁,正是粉嫩的年纪。又因为来了这一两年一直习武的原因,身材非常的标准,不但标准,还匀称有肉,凹凸有致。 所以在穿衣服上,也非常的好看。为了见一见年幼,呃,几百年前自己年幼时的男神,林琳很是费心思的挑选了一翻首饰和裙子。 裙子是暖黄色的缎子。大大的衣领被改小了一圈。圆型的衣领,白色纱质长袖的款式。衣领和纱质袖口都绣着一圈浅紫色的刺绣。整条裙子在裙角处还绣着一圈与上衣同样的花纹外,便再无其他。 淡雅,却又带着一丝少女的芬芳。卡腰的墨绿呢子外套正好将林琳纤细的蛮腰露了出来。好看又带着天真的魅惑。 林琳看过九五版的傲慢与偏见,此时英国服装正和那部电视剧中的一样。所以,这让林琳很怀疑一会儿去拜访的那个达西先生会不会也帅到跟九五版男神一样出浴,呃不,是出水时煞到万千少女呢。 真心期待。 “亲爱的,你这一身真的是太棒了。等到今年你正式进入社交界,一定会是整个伦敦最美的姑娘。”路易莎在林琳的衣柜里找出一条轻薄适中的长围巾搭在林琳的脖子上。 一会进了室内,是可以搭在手臂上的。既好看,又可以保暖。说到没有话可说时,还可以假借整理手臂上的围巾,低头想一想可说的话。 “亲爱的路易莎,你今天也很漂亮。”转头对着她笑了笑,林琳又将视线转到了镜子里。 轻轻抿了抿嘴,确实是很漂亮。大眼,琼鼻,殷虹的小嘴,在巴掌大的脸上,特别的好看。再加上人白三分俏。 不说别的,凯瑟琳确实是个美人。 头发是不太标准的黑色,是林琳可以接受的发色。如果是像宾利那个金灿灿,估计林琳会有一阵子不敢照镜子呢。 暗夜色的长卷发被盘了起来,脸颊边的碎发,和蓬松的头发都看起来是那么美好,本就颇为自恋的林琳,一下子就被自己美呆了。 说来,论起家世。自己现在的这个身份其实并没有比女主好多少。一个是小地主家的,不能继承产业,只有一千英镑嫁妆的漂亮姑娘。一个是有着两万英镑嫁妆的商人家的小姐。 墙里墙外的区别。 一千和两万,确实是一个很大的现实差价。但是不得不说,这钱确实是可以让凯瑟琳嫁个比女主伊丽沙白更好人家。 当然了,嫁妆在三万英镑的达西小姐,也会比凯瑟琳嫁的更好就是了。前提是没有人知道她曾经有过私奔这码事。 林琳歪了歪头,今年她还不到十八岁,达西小姐此时应该还是个小丫头片子吧。 咦,不对。 她的年纪和那个女主伊丽沙白的差不多大。而女主二十一岁时,达西先生是二十八岁。而达西小姐比哥哥小十岁。现在她不到十八岁,那么也就是说,今年达西先生是二十五岁上下,而那个达西小姐是十五岁,私奔未遂好像也是十五岁来着…… 搞不好,这会已经结束了一个小地图呢。 想到电视剧中达西小姐那可爱萌萌的小样子,林琳也觉得惋惜。将来的人生和婚姻中,时刻会出现这么一个渣男。 尤其是回娘家的时候,自家嫂子的妹妹的丈夫曾经和自己商量过私奔这种事情,真真是让人不能直视。 这么一件事情,要是被达西小姐未来的丈夫知道了...... 唉,社交圈子太窄了。 亲爱的达西小姐,不是姐姐没爱心。主要还是你哥哥办事不靠谱。对付这种人,这种事情,难道只是给点封口费就可以解决的吗? 谁不知道你们老派的英国贵族都是在印度开过公司的。这会充什么良民。 当然,更不可否认的是,你哥哥还给你娶了一位那样关系复杂的嫂子。 将项链和手链一一戴上后,才在路易莎不满的眼神下,出了房间去了楼下的餐厅。 林琳带着珍珠的项链和配套的手链,这一点没有错。但是林琳自从来了就从不戴有十字架的东西,这一点就让路易莎不高兴了。 说了几回,林琳都没有听,路易莎也就不在提了。不过每每在周末做礼拜时,都会为叛逆的妹妹在上帝面前忏悔她的不虔诚。 早餐桌上,那位不得林琳眼缘的姐夫赫斯先生无一例外的,第一个坐到了餐桌上。 这对结了婚的夫妻为什么要一直在她面前碍眼呢? 说来也真的是让林琳弄不懂,路易莎为什么要在前一天还说要找个英俊优雅的绅士结婚,却在几天后,答应了赫斯先生的求婚。 然后结婚了,不回到自己的家里,却是要天天的和弟弟妹妹住在一起? 外国人,真奇怪。 “你们要回到南边去?为什么这么突然?”正吃着早餐,赫斯先生突然出要带着妻子回到自己的庄园去。这让宾利非常的不解和震惊。 “家里管家来的信,说是我的哥哥生病了。我的侄子也有些个不好,所以让我赶回去处理一下家里的事情。” 做为家族的次子,除了那个姓氏,其实并不能获得多少财产。但是若是哥哥和侄子都生病没了,家里的产业和庄园,次子是有优先继承权的。 “这太突然了。”林琳看着路易莎说道。 能不突然嘛,早饭前她还想着这两口子为什么不回自己家里,现在早饭还没吃完一个煎蛋呢,便宜姐夫就要回家去了。难道是她真的表现出来了一副不好客的样子? 可问题是,这也不是她的家呀。准确的说,这里只是宾利的家。她们两姐妹无论是出嫁的,还是没出嫁的,其实都送是借住的客人而已。 区别只在于没出嫁的,更理直气壮一些罢了。 “是的,是的。非常的突然。亲爱的凯瑟琳,就在你和路易莎还在楼上房间的时候,我收到的信。更让人接受不了的,是我必须在早饭后马上起程。就连行李,”将视线转到妻子身上,“只能拜托路易莎了。我知道你是最棒的。” “当然亲爱的,我保证早餐后一个小时,我们就能出发了。”路易莎听到了丈夫的话,虽然很震惊,但是相对于丈夫话中的深意,她更是觉得惊喜。 那可是一笔很可观的财产呢。 因为立场不同,就算是天真善良的宾利先生都没有说出让上帝保佑赫斯先生哥哥和侄子的话来。更别提林琳这个对着面前的夫妇懒得说场面话的人了。 不过也因为这件插曲,早饭被很快的结束了。路易莎带着几个女佣人开始整理行李,赫斯先生则是准备马车和去书房写了几封信。 林琳见状,只得吩咐厨房准备一些点心和吃食,等一下给路易莎带走路上吃。 九点半,一共两辆马车。林琳自己和一个女佣人卡西米一辆马车。路易莎和她的女佣人一辆,分别在宾利和赫斯先生的护卫下,一个离开了伦敦,一个驶向达西家在伦敦的居所。 且不说路易莎和赫斯先生如何,这一边,宾利骑马,林琳做车,走走停停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左右,才到了达西兄妹的住所。 正如来之前林琳所想的那样,此时的达西小姐人生中的第一次私奔已经被自己的哥哥腰斩了。这会其实还在羞愧中。 不过此事毕竟鲜为人知,所以就算是心中再怎么不好意思,此时也跟着哥哥来到了门前,迎接哥哥邀请过府的客人们。 十五岁的少女带着好奇和羞怯,抬头看过来的样子,就萌住了林琳。 一下子,林琳仿佛看到了活着的,现实版的小鹿斑比。 一时到了近处,两对兄妹,互相见了礼。林琳便在达西小姐的招待下,跟着宾利进入了府邸。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先甜后苦,呃......, ——————这算是预防针了噢!   ☆、第126章 第一百二十六章 林琳版凯瑟琳宾利对于截胡女主伊丽沙白小姐的好婚姻是没有什么兴趣的。 原因倒不是自己有多高尚的情操,只是因为她曾经看过一本傲慢与偏见的续书。书里面的内容,让林琳对于前一本的唯美爱情有了一些抵触。 那个续书,就好像让林琳想到了曾经在现代被人说的关于灰姑娘的故事。三十年后的灰姑娘的生活。 生活中哪来那么多的童话故事呢。 而且这不同于在暮光之城中,截胡爱德华的事情。爱德华的年纪在那里摆着呢。她虽然不反对老少配,但是差了几十年,就有些太大了。 那少女是真的十七岁的少女,而爱德华呢。快百岁了。两个人的思想和经历阅历都让人觉得有差异。林琳并不认为两个人真的适合在一起。 当然了,她也没觉得自己适合就是了。可是人都是自私的。她也不例外,她几百岁的经历和阅历除了找爱德华这种有年纪,有阅历还有颜值的,又能找谁呢? 而恰好她出现了,而恰好他喜欢上了她。所以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不是吗? 可是此时,虽然她一如原著般先于女主认识了达西先生。但是对于长相英俊,看起来有些冷漠成熟的达西先生,林琳却真真是没有啥想法。 就算是记忆深处的男神。可言语间不脱离这个时代的言谈和用词,也让林琳感觉到了思想上的差异。 真的是很多年的差异。 从见面到坐到达西家的待客厅里,林琳除了最开始的时候关注过达西以外,其他时候并未将注意力转到她的身边。因为坐在她身旁的达西小姐更能吸引她的注意力。 娇娇糯糯易推倒的样子,很符合林琳心中对于女儿的联想。林琳现在好想将达西小姐扭到一起的小爪子握到手心来,看着小姑娘紧张的样子,林琳心里升起一股特别兴奋的感觉。 小乖乖,真心萌。 “达西小姐,平时都喜欢做些什么呢?”看着白嫩嫩的小肉爪子,笑眯眯地问她。 乔治安娜虽然不是头一次接待客人,但还是有些紧张,不过面前的小姐笑着好不温柔的样子,倒是减少了一丝不自在。 “我喜欢画画和弹钢琴。宾利小姐,你呢?”最后一句‘你呢’问的有些小心翼翼。看得林琳不禁好笑了。 这小妞真真是太胆小了。 “我平时也跟你差不多呢,达西小姐,平时练琴的时间很长吧。我看到你的手指到现在都是红的呢。”不但红,还有些轻微的发抖。 乔治安娜一听林琳的话,下意识地下将手握了一下拳,然后发现有些反应有些过激。脸又悄悄地红了起来。 “我每天早上都会练两个小时的琴。”今天早上吃过早饭,乔治安娜就开始练琴了,一直到林琳和宾利上门的前一刻钟。 “原来是这样呢。若是达西小姐不觉得我冒昧,我可以看看您的手吗?我会一些按摩的小技巧,每次练完琴都会自己揉一揉,按一按。若是您不嫌弃,我可以教给您。” 乔治安娜听了一愣,有些个无措。不过还是不知道要怎么拒绝别人的,点了点头,小声的说道,“当然不,谢谢您,宾利小姐。” 于是正大光明下,林琳抻出了手,直接将乔治安娜的一双白嫩的小爪子握到了手里。 软软的,嫩嫩的。就是有些个瘦。不过想到乔治安娜的本就有些清瘦的身材,再加上经常运动的手指,就没有什么疑惑了。 左捏一下,右搓一下的,说是教导乔治安娜什么按摩手的小方法,其实不过是吃了一顿嫩豆腐。 不过林琳怪阿姨活的久了,自然也知道怎么跟小姑娘说话。一会问一句,今年多大了,一会又问一句,生日是什么时候的。过了一会儿,再说说自己的,然后继续逗着小姑娘说话。 不知不觉间,乔治安娜就放下了紧张,自然而然的谈起了感兴趣的话题。 “我更喜欢画山水画,人物画嘛,嗯,画得不是太好。你呢凯瑟琳?”乔治安娜不喜欢画人物画的主要原因还是不太敢看人的眼睛和脸。 “都不太喜欢。不过你知道的,淑女总是要学这学那的,”给了一个‘你懂的’眼神,“相较于那些事情,我更喜欢骑着马,感受风的速度。” 突然有一种发现在了小秘密的样子,乔治安娜也顺着林琳的话,小小声的说道,“可是我不喜欢侧着坐在马背上,总感觉会掉下来。” 林琳眼睛一亮,“我也是呢,感觉怪怪的。总要掉下来的样子。对了,哪天我们去买东西吧。我今年要进入社交界,需要定做一些礼服和买一些首饰。哪天我们一起去吧。” “真的吗?可是我都没有买过东西?” “你没有零花钱吗?”不是吧,男神竟然这么刻薄亲妹妹? “有,哥哥有让管家按月给我零花钱,可是我没有花过。我的衣服首饰都是,从小到大,一直到现在都是管家太太管着的。” 说到这个,乔治安娜才发现自己活到这么大,还真的没有出去买过东西。所有的事情,哥哥和家里的管家都会准备好。 衣服,首饰,画纸,凡是她生活中会用的东西,都不会少。可是在上学的时候,她也常常听到学校的同学去了哪家的商店买了什么东西。或是挑到了什么合心意的礼物。而这些,竟然离她那么遥远。 “有就行了。我都不知道伦敦哪里有卖东西的地方,不如哪天我们去找一找,以前都是路易莎给我参考的,噢,路易莎是我的姐姐,她嫁给了赫斯先生,本来她们今天也是要一起来拜访的,不过赫斯先生的家里有些事情,他们便离开了。以后有机会,介绍你们认识。路易莎非常的会搭配衣服。” “...我也不知道伦敦哪里有商店。不过,我可以问管家太太,她一定知道。” 林琳点头,拉着乔治安娜的手,也说个不停。虽然她的本意是想让这个内向腼腆的女孩,多说说话,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但在说话的时候,林琳却发现这个女孩真的好博学,知识的储备量和阅读量是那么的丰富。 言之有物,并非是那些她以前接触的小姐们的无病呻.吟。这让林琳更加的喜欢她了。 这一刻,她竟然开始嫉妒起有一个这样妹妹的达西先生了。 从钢琴说到逛街,从逛街说到了衣服,再到首饰,再到搭配。两个女孩像是有说不完的话一般。 一直有说有笑的样子。看得达西先生既欣慰又担心。 相较于一旁说的眉飞色舞的宾利,达西到还在一心二用地看着女士这边。 妹妹最近的心情,非常的不好。他这个做哥哥的,也没有办法更好的开解他。 想到自己只能用增加妹妹的零花钱来让妹妹开心的办法较果并不明显,心里就有一些低落。不过今天看到宾利的妹妹带着一脸让人不舒服的笑容和妹妹说话的样子,却让妹妹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怪异却又让人高兴。 那件事情,可能自己真的吓到妹妹了。妹妹那么小,他不应该说话那么严厉的。 达西从这位小姐下马车便看出来林琳对他并不热情,相反的,还隐隐有点无视的样子。所以进来这么久,除了基本的礼仪招呼外,并没有再多说什么。 不过在他看来,她倒是更能自愉自乐,尤其是逗着妹妹说话时笑眯眯的样子。 没错,是逗。像是在逗只小猫,想要看她舔毛伸爪子。 而妹妹从最开始的拘谨到现在自然交谈,真的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妹妹有多么的腼腆,达西是知道的。她非常的害怕生人。对于一个第一见面的小姐,竟然可以这么自然的交谈,这是达西从来没有看见过的。 要知道就连表妹安娜都不能做到呢。 不自不觉中,达西对林琳倒有了一些好感,这是林琳始料未及的事情。不过现在说什么都太早了些。 午饭的时间到了,兄妹俩个自然而然地留了下来。毕竟他们就是为了来吃午饭的不是吗? 饭后,按例林琳都是要小睡一下的。不过今天坐客在达西家里,这种想法是没有办法实现了。于是林琳便与乔治安娜一起去了与达西和宾利相隔一墙的另一个书房,准备找本书消磨一下午饭后的时光。 毕竟不可能吃了午饭就起来离开,而且先生们好像还有些话没有说完。 各自坐在沙发的一角,两个小姑娘各自找了本书,静静地看了起来。 也许是气氛太好的缘故,林琳的头一点一点地低了下去。然后身子一歪就睡着了。 不知过去了多久,乔治安娜抬起头,正好看见林琳睡着的样子。 看了一眼壁炉中的火,感觉不会冻着自己新结交的朋友,乔治安娜便没有打扰林琳,准备让林琳继续睡下去。 不过午后的阳光洒在林琳的脸上,竟然意外的有一种非常圣洁的样子,看得乔治安娜有些愣神。 拿起一旁茶几上的素描本,轻轻地画了起来。 乔治安娜并不喜欢画人物像,是因为她能感觉到一种侵略。但此时的林琳,睡着的样子,就像个天使。美好的样子,让乔治安娜想要保留下这一瞬间。 林琳在浅眠,乔治安娜在画画,一室的静怡和美好。 这是推开两间书房相连的门后,达西与宾利共同的想法。 当然在正常的情况下,男人们都会分泌一下过剩的荷尔蒙,可惜了,此情此景,不说达西没有心生什么,就连一直不断被爱神之箭射中的宾利,也没有对乔治安娜产生点男女之间别样的情感。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灰姑娘的后续,是上大学的时候,听同学们提起的。 说是十几二十年后,王子成国王,变成了秃顶大肚的中年男人,沉迷于酒色之中。毕竟当初王子相中灰姑娘也是因为灰姑娘的美色。 而成为皇后的灰姑娘,因为自幼没有怎么学习教育,渐渐被贵族所瞧不起。然后又因为个人的素养问题以及生活上的不顺心,经常跟王子吵架。 再后来生了孩子后,极度的溺爱。 而灰姑娘生的王子和公主,在这样的环境下,难免不成长纨绔子弟。而儿子更是继承了父亲的好色...... 原来就是傲慢与偏见,我是真的有看过相关的续书。大家有兴趣,也可以去找找。   ☆、第127章 第一百二十七章 先生们还算有些绅士风度,进来后并未吵醒酣睡的林琳和沉浸在作画之中的乔治安娜。 一如来时般,静悄悄地退回了另一间书房里。 “真是打扰了。”对于妹妹在别人家做客的时候睡着在书房的事情,宾利有些不好意思地向达西道歉。 “你无需这样说,事实上,我很感谢令妹陪伴了乔治安娜。虽然很冒昧,但我仍是想要请求你,答应让令妹与舍妹交往。乔治安娜没有朋友。我很担心。” 达西的话,让宾利有些意外。他认识的达西是最重视这些礼仪的,今天的凯瑟琳是有些失礼的。但他没有想到,达西竟然还会希望让她与自己的妹妹来往。 “当然,当然。我相信能和达西小姐交朋友,也是凯瑟琳愿意的。你不知道,我也在担心凯瑟琳,这一回她从学校回来后,越来越不愿意说话了。平时她连路易莎都不愿意搭理。这让我非常担心。” 要是林琳在这里,一定要喊冤了。之前的凯瑟琳到是愿意说话,可是那都说的是什么。不是巴结这家小姐,就是鄙视那家小妞的。 这样的事情,打死林琳都是不会干的。活了这么几辈子,她怎么可能低声下气的去做那些献媚的事情。当然了,去鄙视去打压小姑娘的事情,林琳也是不会干的。 ...她早就不那么幼稚了。 还有,之前没有正式进入社交圈。这也让林琳懒得去应付那些挑剔的眼光。 在林琳看来,这时候的英国社交圈。其实不过就是一些未婚男女,或是已婚男女在舞会上,挑一个下家罢了。 这种事情,无论是让人挑,还是她挑人,她都是没有兴趣的。别的且不提,只说她有两万英镑的嫁妆,便是不嫁人,每月吃利息,也是能过一生的。虽然不能大鱼大肉的过。但她有空间呀,卖上一两只元朝的咸菜坛子,或是直接将她手中的金子换成英镑,都可以富裕的过一辈子的。 所以在林琳的想法里,将来宾利结婚了,她就在不远处买上一套小房子搬出来。到时无论嫁与不嫁人,都不会像书中班内特姐妹那样为了不过得穷困潦倒.而拼命嫁人。 也因着种种考虑,所以自从林琳来到这里,便慢慢地改变了原来的凯瑟琳的一些习惯和作风。 再说到平时里,跟姐姐路易莎说话的时候,也是东家长西家短,谁家的姑娘教养不好,谁家的姑娘长的寒碜了。谁家姑娘的嫁妆多了,谁家的少了。谁家的小姐穿的衣服好看,首饰贵重等等...... 这种话题,一天两天的,林琳还能有个新鲜度,但是时间长了,本来社交圈就窄的情况下,所说的话,就便成了一直在重复。这种事情,见过了‘大世面’的林琳,能听得下去,那才怪了。 于是一般的情况下,林琳都会躲在自己的房间里,看之前在现代社会买的那些光碟,或是练练功,睡睡觉。 两个兄长对着各自的妹妹都有着一份关心,再加之两人朋友的关系,也更让他们的关系贴近。 都对自家妹妹有着一份自信,他们并不相信自己的妹妹会不招人喜欢。所以谁也没有担心两个小姑娘的关系会不好。 当然,事实上也证明了两位先生的决定是对的。自那天起林琳和乔治安娜就走的非常近。 小姑娘不喜欢说人是非,也不会瞧不起身家不如自己的人。再加上小姑娘天真,胆小的样子,很让林琳有保护的欲.望。所以越走越渐。 到了最后,林琳或是乔治安娜都可以随便住在彼此的卧室里。像好闺蜜一样谈天说地。 “这是路易莎的信?”这一日,乔治安娜带着女仆来到了宾利家在伦敦的府邸。一进来,便看见林琳在起居室里看信。 林琳抬头一看是她,就笑了。“怎么今天过来了?身体好些了吗?我还想今天去看你呢。你就来了。”前两天,天冷,乔治安娜又病了,于是林琳一见她进来,连忙吩咐佣人将起居室的壁炉烧的更旺一些。然后又让人上了热茶。 “红茶?我还以为你要喝咖啡呢?”乔治安娜看到佣人上了一样的茶,便笑着问林琳。 林琳晚上睡的晚,一般早上都起来。所以上午的时候,都是要喝一杯咖啡来提神。此时正是上午,所以乔治安娜才会有所问。 “陪你呗。”林琳摸了一下小肚子,对着乔治安娜挑了挑眉。 “是在看路易莎的信吗?”指了一下自她进来就被林琳放在一旁小桌子上的信件。 林琳点头,“是的,是路易莎的信。她在赫斯先生的家乡。不过,”林琳耸了耸肩,非常不淑女,“她非常的忙,要管理田庄,还要帮助赫斯先生处理一些家族事情,所以她信中说,这两年是没办法离开那里了。” 林琳在当初路易莎和赫斯先生离开的时候,悄悄地送了一个带着好运和幸运的小魔法道具。 只是很多的时候,有人幸运便会有人不幸运。路易莎夫妻一路安全地回到了家乡,一路顺利的等到了兄长和侄子死亡,然后又一路幸运,一路顺利的继承了财产。 于是这份幸运就让路易莎和赫斯先生有别于原著中,时刻路随宾利和达西去女主的家乡谈恋爱了。 “那真的是太遗憾了。我还没有见过路易莎呢。不过这么说,秋天的时候,她也没办法路我们一起去乡下度假了。” 林琳点头,“是的。看起来是这样。”不去也好,省得路易莎那个性子再做出什么丢人或是尴尬的事情。 剧情就要开始了。就在明年的秋天。 林琳到想这里,抬头看着对面抱着茶杯喝茶的乔治安娜。这两年的相处,两人的关系那么好。去年的时候,乔治安娜便悄悄地将她曾经打算要和威翰先生私奔的事情告诉了她。 她记得她告诉乔治安娜的说法,让她忘记当初的事实。小姑娘虽然对于说谎有些不太自在,但也知道林琳是为了她好,所以劳劳地将林琳的话记在了心里。 当初她并没有要与威翰私奔。是威翰报复达西先生所以与当时的女家庭教师串通好了,要绑架她。之所以没有成功,是因为哥哥达西先生的突然到来,才解救了她。 而当时说好的私奔地点,就是威翰骗她说的哥哥让她去度假的地方。 毕竟威翰是他们达西家的管家之子,他以受达西先生嘱托送乔治安娜去某地,乔治安娜和其他下人并不会怀疑。再加上有个女教师帮忙的时候。 林琳告诉乔治安娜无论对谁,无论是谁问起,都要打死不承认,也许会让人觉得高傲,但用这套说词这么说却是对她最好的保护。林琳让她以上帝的名义发誓。 林琳记得乔治安娜听到后,流着眼泪扑到了林琳的怀里。 当初的那件事情,她是真的吓坏了。她也知道自己做错了。哥哥虽然只是说了她两句,可是她却也知道自己当初做的都是错误的。 一但被别人知道,为了不影响达西家族的荣誉,哥哥也只能将她送到修道院去。 就算是将来,她找到了一位良好的绅士在上帝的见证下结为伴侣,但是若是让他知道了这件事情,她的人生也将变成黑暗。 哥哥拿钱打发了威翰,可是只要想到这个人还生活在英国的某个角落,乔治安娜那颗时常脆弱的心脏便会感受到一种恐惧。 ...来自看不见的地狱深渊。 只是换了一种说法,却将她在心中扮演的角色完全的弱化了。将来无论是谁知道了这件事情,她都可以以受害者的身份将事情说出来。 她并没有违背上帝的教导,做出有违淑女的事情来。 她没有。 ...真的没有。 她只是...... 她感谢凯瑟琳,虽然她在教唆自己说谎。 她也感谢哥哥,对她尽了最大努力的包容。 那天晚上,林琳在卧室里逼着乔治安娜大声地说了一百二十遍,然后再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又让她说了二十二遍。 林琳相信,无论是古代皇子的读书方法,还是疯狂的李洋英语学习法,都应该能够派上用场。 这件事情弄到最后,乔治安娜都会条件反射性地想起林琳教给她的说词。 神态自然,不卑不亢。 被人突然间问起,又能如此回答,这让一旁担心的达西先生都愣住了。 等到达西先生看到一旁娇笑的小妻子时,心下明白,轻轻地摇头微笑。 他捡到了一个宝。 当然那些都是后话,现在回到当下,两位年轻的小姐,就着衣裙上的绣花讨论了一番圣诞舞会的事情后,宾利和达西就都过来了。 两位先生上午去了伦敦的一家工厂。在听到佣人提到乔治安娜今天过来找林琳后,便一道过来了。 午饭的时候,仍然是林琳和达西先生错一位的面对面坐着。但自始自终林琳都没有抬头看过达西先生一眼。 林琳没有看达西,但是达西却时不时地抬头看林琳一眼。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达西最近在社交舞会上,总会想起林琳。 虽然林琳没说,但是达西就是能感觉到林琳同他一样,都是不喜欢舞会的人。 就算是林琳什么也没有做,但是达西仍是能知道林琳是个与他在思想上有着很多相同点的姑娘。 每每见过她,达西都会揽镜自照,脸依然英俊,身材依然挺拔。可为什么面前的小姐,总是会无视他呢。 作者有话要说:  好热的天呀! 胖人在夏天感觉就是遭罪来了。 如果办公室里人,两个不怕热,一个注重养生。坚决不让开空调时,你也只能受着了。   ☆、第128章 第一百二十八章 有一日,两人在书房偶遇,达西正好看到林琳对着一本莎士比亚做出一副远离和不敢苟同的样子。不禁好奇问她对莎士比亚是什么看法。 林琳也没藏着掖着,直接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谁谈一场恋爱像书中写的这么波折,哪还有坚持下来的信念。这种不是死了都要爱,或是把人往死里爱的爱情,要么抛弃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要么就是放弃自己的生命和信仰,这种爱法,跟那些让人上瘾的毒.药又有什么区别?敬谢不敏了。” 能把莎士比亚式的爱情说得这么血淋淋,干巴巴的,达西还真的是头一回听见。不过,却该死的有道理。 “...那么你想要的爱情又是什么样的呢?” “相濡以沫,日久生情,门当户对,真心相待那种吧。达西先生呢?” 达西深深地看了林琳一眼,“同你一样。”日久生情? 也许...真的会日久生情吧。 .................................................................. 查理斯宾利,林琳的哥哥,抽疯似的在乡下租了套房子。这间接让林琳对于查理斯的理财能力和智商都有了一种极度的不信任。 不用林琳邀请,和林琳相交一直很好的乔治安娜便跟着哥哥一起答应了宾利的邀请。 乡下小镇的自然风光,对于林琳来说,并没有多么的吸引人。只是空气却是比伦敦好了太多。 做为贵族或是有钱人家的小姐,都会有随身女仆的。所以整理行李这种事情,从来都不需要林琳或是乔治安娜来操心。到了地方,两人换了一身衣服,便牵着手出去玩了。 男人们看着各自的妹妹,都是会心一笑,当然一直表现的很沉稳的达西先生,并没有告诉任何人,他除了看自己的妹妹,还看了别人的妹妹。 尼日斐庄园,非常漂亮的一座庄园。 林琳与乔治安娜看着面前有别于伦敦的风景,心情都是极好。 “可爱的凯瑟琳,宾利先生的这个决定真是太正确了。我喜欢这里。你看,这天空多蓝呀。”乔治安娜在路边摘下了朵野玫瑰,非常高兴的朝着一旁的林琳说道。 林琳笑着点了点头,“可是我更希望他能够买一座自己的庄园。租房子的费用其实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你说的对。我哥哥也是这么说的。不过这里可真美。” 这里更美的不是天空,也不是鲜花,庄园。而是不远处的一班内特一家。 做为一个妹妹,林琳对于既将迎来的嫂子,还是比较满意的。别的不说,若那位简班内班大小姐是跟她的母亲一样的性格,林琳可就要头疼死了。 都说歹竹出好笋,有些神经质的母亲,不太负责任的父亲,有些小聪明,诙谐幽默,却偏听偏信,仍然只是英国乡下姑娘的二妹妹,读书读傻的三妹妹,以及时刻花痴,随时进入癫狂状态的两个小妹妹们。简班内特真的是将全家的优点都集中在了自己的身上。 小的时候,林琳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心中是非常喜欢女主角伊丽沙白的。后来...可能是心中的嫉妒,还是真的本身不喜欢她的性格,林琳就对她没有什么感觉了。 一直到后来工作,达西先生都是她们那个年代小女生心中的男神。可是那毕竟太遥远不。遥远的只存在于梦中。 说真心话,霸道总裁谁不爱呢?那种天凉王破,陪你旅游送你买鱼塘的霸道总裁更是容易让人疯狂的迷恋。达西先生就具备这种特质,这是最近林琳发现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转过头,看向乔治安娜的左侧,那个方向就是朗伯恩吧。 似有所感,林琳收回视线,又看向身后。 费茨威廉.达西 他站在那里做什么? 抬头看了一眼天色,还没到吃饭的时间吧? 林琳不解,但还是礼貌地提起裙摆微微行了一礼。而一直站在那里不出声的达西看着林琳优雅的行礼,眼中更是划过一抹深意。 回了一个英国男人经常用到的伸士之礼,达西便一步一步向林琳走去。 步伐很慢,每一步都好像踩到了心跳上。 达西很帅,五官深邃。双腿修长,穿着这个时代的衣服,更显迷人。林琳看着越走越近的达西,情不自禁地捂了一下心口。 那里好像跳动的不符合规律。 这看脸的世界呀,人都是视觉的动物。 天天这么秀,万一自己一个没忍住,将人扑倒,又算是谁的责任呢。 达西走到近前,看着面前的女孩,眼神凿凿地说道,“凯瑟琳,乔治安娜。我接你们回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林琳就是觉得他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自己。 她是练武之人,这种感觉她知道不是错觉。 不但现在不是错觉,林琳知道最近达西男神一直都是怪怪的。尤其是看自己的眼神,都透着一股子怪异。 林琳最开始的时候,还以为这位男神发现了她优秀的内在美,然后突然发现爱上了自己了?那她是推倒他,还是半推半就地被推倒呢。可是问题是这位男神是越看自己,眼神越怪。不但怪,还透着一股子说不上来的感觉。 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林琳虽然也不想纠结这件事情。可是任谁被人一天天这么盯着,都会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 难过是自己教唆乔治安娜说谎的事情被他知道了? 不,不,难道是自己偷偷用魔法,让他发现了? 林琳哪里知道,这是达西先生正在仔细计算如何将她这只小猫收到自己的窝中呢。 十月份的英国乡下,其实已经有些冷意了。林琳在听到达西的话后,便跟着达西兄妹回到了室内。 英国人都会有互相拜访新邻居的习惯。宾利虽然今天才到,可是就有人上门来拜访了。林琳不愿意从正门进去,再跟人寒暄。看了一眼乔治安娜,悄悄地比了一个后门的手势。然后不约而同地看向达西先生。 自己最亲的妹妹,自己上心的姑娘。都用一双水蒙蒙的大眼睛看着自己,达西的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想要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要说什么。对自己的不擅言辞有些不满,达西的眉头皱得更深了。而那张本就冰块向的脸,也更加的寒气四溢。 乔治安娜见了,有些个害怕。拉了拉林琳的裙摆。 要不,还是从正门进去吧。 林琳想了想,觉得她毕竟是半个主人,若是这个时候惹达西不高兴了,估计接下来的度假时间大家都不会太好过。 “走吧。”达西看到面前的两个姑娘这副表情,便知道是自己吓到了她们。想了想,便直接带着人去了后院。 至于一直接待来访邻居的宾利那里,反正他也不是主人。出不出现无所谓。 真是莫名其妙。 “乔治安娜,你哥哥最近怎么了,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被人逼良为娼了似的。 乔治安娜看了一眼走在前的哥哥,轻轻地摇头。“我也不知道?嗯,凯瑟琳,是不是你惹我哥哥了?”乔治安娜觉得哥哥平时还是好的,只是在面对凯瑟琳的时候怪怪的。 林琳瞬间睁大了眼睛,“咦,这怎么可能?我平时都离你哥哥能有多远就有多远的。” 真是冤枉死她了,有木有? 林琳在上一个世界一个人过日子过得还挺舒心的。所以在这个世界压根就没有想过去强求一份感情。什么事情顺其自然,水到渠成也就罢了。 再说了,男神这种东西,就是用来远观的。 若是走近了,......特别地毁三观。 再帅的男人,感冒的时候,也是大鼻涕啦擦的。再高大上的男神,拖下穿了一天鞋,照样能熏死人。 早起的眼屎,睡醒后的口气,挠痒时的扭摆,其实真的跟普通人没啥两样。 再加上对于那本续书的心结,她对达西先生是真的敬而远之的。虽然有的时候,被美色所误,总想着将人扑倒。 “噢。”那会不会就是因为凯瑟琳的躲避而让哥哥生气了呢。 直觉告诉乔治安娜这话不要说出来,不然会发生很可怕的事情。 而走在前面听着身后的两个少女小声谈话的达西,是真的对林琳没有办法了。 他学着书中说的,用那种专注的,深邃的眼神看着她。为什么她还会说自己奇怪呢?难道她真的没有感觉到自己在对她散发着求偶的信号吗? 幸好这段达西先生心里的自白,没有被林琳知道。不然就不知道会囧成什么样了。 那真真是天空飘过一行字——我了个去。 还求偶的信号? 敢问达西先生,您老究竟看的是什么书? 这书的描述咋跟动物世界似的呢? 还真的别说,这还真的是一本跟养殖培育有关的书籍。 一位农场主的发家史。 ................................. 在乡下的时间过得非常的快,转眼间她们来到这里已经有个两个星期了。明天便有一个舞会。 林琳在听到宾利这么说的时候,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达西。 她记得这是达西先生第一次见到女主伊丽沙白的舞会。 想到达西先生当初用刻薄的话形容伊丽沙白,林琳就要为面前的达西先生点上一排蜡。 活该,直接点燃了女主那颗偏见的心。 不过现在是十月末了,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威翰是十一月下旬出现在麦里屯的。 于是林琳刚用同情的眼神看完了达西先生,又用同样的眼神看向了达西小姐。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真是一对难兄难妹呀。 她能说,真不愧是亲兄妹吗? 达西小妞那么萌,那么可爱。这威翰却像是一个□□一般的存在。 不,像臭虫。 怎么看怎么恶心人。 一起私奔未遂,还不至于要人命。毕竟人家亲哥哥也很是‘良善’的奖励了人家一笔钱吗? 可是这样的人要是不收拾他一番总觉得会错过一个棒打落水狗的机会。 嗯?她记得她好像还收藏了几支打隔药水。 那是斯内普的改良版。一支下去,如果没有解药,五年内只要说话就会打隔。而且每次打隔,嘴里都会往外喷口水和气泡。 不如就用那个?反正威翰也就是那张嘴会搬弄是非,道人长短了。 林琳想到这里,就被自己描绘的场面逗笑了。 “凯瑟琳宾利小姐,我可以知道是什么使你发笑吗?”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看的版本里,有叫尼日斐庄园的,也有叫内瑟非尔德庄园的。懒作者就选了一个五笔好打的。 . 最近出差,和同事一起住。同事说我晚上睡觉打呼噜。回家后,问我家老太(我家老太睡眠浅,晚上爱起夜),老太也说,不是天天打,我是差不多隔个几天就会打一回呼噜。 弄不明白为什么不是天天打或是为什么会打? 只要一想到这个样子,以后出门玩就会觉得好尴尬呀。 这是鼻炎还是睡觉不老实窝着了呀? 难道我以后出门都要多出一份房钱睡单间? . 蠢作者嘴贱没治了,昨天对着我家老太说,“紫薇和花千骨的师傅白子画结婚了,婚礼就定在今天。”至于为什么要这么称呼这两人,是因为我家老头老太只记得这两个名字。 然后,我家老太就说了,“前单元的老李老太太给你介绍个对象,你去看看呗。” 蠢作者恨不得当时就给自己两巴掌。   ☆、第129章 第一百二十九章 达西其实注意林琳很久了。面前的小姐不好好吃饭,一会儿看自己一眼,一会儿又看妹妹一眼,一会儿又是沉思,一会儿眼中就露出奇怪的眼神来。 以自己对这位小姐的了解,平时都是很能装出一副淑女的样子的,今天这是怎么了?难道是突然不想在他面前装样子了吗? 是不是她感觉到了自己的心意了? 这么大年纪了,竟然还能笑出声来。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林琳对于自己非常的不满意,可是再不满意,面对餐桌上的三人,也只能给处答案出来。 “刚刚不是在说舞会的事情,我只是想到了我和乔治安娜还没有舞伴而已。” 宾利:“......”舞伴不是要在舞会上找的吗?还有,没有舞伴竟然还可以高兴的笑出来?凯瑟琳,这样真的没有问题吗?感觉...真的好假。 达西:“...若是宾利小姐不介意,我倒是愿意成为小姐今天的舞伴。”小骗子,这种谎话也能面不改色的编出来。 乔治安娜看看哥哥,又看看林琳。有些个不好意思。 连她都听出来凯瑟琳说的是敷衍的话,为什么哥哥还要这么说呢? “谢谢,自然不会。”她能说她好嫌弃的吗? 她一点都不喜欢跳舞的好不好?若是后世的那种交际舞她还勉强可以接受。可是现在这种跟集体舞似的交际舞,她还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 达西满意了,点点头。继续低头吃早饭。 林琳泛巴了两下眼睛,实在不明白对面的达西先生又抽什么风,不过这个话题总算是过去了。她也不在说什么。倒是宾利和乔治安娜互相看了看,总觉得有哪里不对的样子。 这女人就不能像其他女人那样吗? 达西眼角余光看了一眼又淡定吃饭的林琳,心下郁闷。 每年像狂风浪蝶一下围在自己的身边的女人不计其数,当时自己烦不胜烦。现在真心上心一位小姐了。可这小姐愣是无视了他的存在。 倒底是什么才能够吸引她呢? 达西想到了那个在女人上有些建树的威翰,当下脸就黑了。 难道她喜欢这样的? 不,不,他绝不允许她那样‘自暴自弃’的审美。 面瘫着一张脸,谁也不知道达西在哪些什么。不过,在坐的三个人,好像也真的没有谁会想到达西在想什么吧。 饭毕,仍是两两组队,各玩各的。 最近闲来无事,林琳准备绣点荷包。所以这会正在阳光室里一针一线地绣着。乔治安娜早就知道林琳绣工了得,此时仍是觉得惊奇。 那小小的东西上,竟然还可以绣上那么繁琐的花纹。 “那里面装了什么?感觉不像以前的味道?”以前林琳也绣过荷包送给乔治安娜。 “是驱虫的一些药草。”就算是在英国乡下,这些也是避免不了的。她虽然没有妖力了,但是那颗兔子精的妖丹却一直留在她这里。 因为妖丹还是种族天性的压制,林琳倒是不怕这些。可是看着乔治安娜小妞脖子上被咬出来的包,林琳觉得她还是有些办法的。 手中的十一颗佛珠,再加上其中一颗妖丹,也不知道是怎么和.谐地留在她手心的。 左手心里,九颗金色的佛珠,一粒红色的妖丹。偶尔闪过的光茫,让林琳知道它们都有着自己的运动轨迹。 而右手上,现在只有两颗佛珠。林琳知道想要添满这个手心,她的路还有一半呢。 “凯瑟琳,可不可以多弄一个这样的荷包?”乔治安娜想到哥哥看到自己身上佩戴的荷包,那眼底时而闪过的羡慕,便有些难为情地开口要求道。 “多做一个?你要送人吗?”一般林琳做荷包只会做两个,她一个,乔治安娜一个。至于包括宾利在内的其他人,是没有那个福利的。 乔治安娜点头,“嗯,我想送给哥哥一个。可以吗?” 真是国民好妹妹。做为同样是别人妹妹的林琳,都有些个不好意思了。 “我正好也要给查理斯做一个,那就再给达西先生做一个吧。哪,你看这个颜色怎么样?”人家的妹妹要送给哥哥,她这个同样是人家的妹妹就不能真的不给宾利做一个了。 乔治安娜拿起林琳说的那个块布,仔细地看了看了。浅青色的绸缎,上面隐隐有一线银色在流动。看起来非常的华丽大气。 “那要什么颜色的绣线和图案呢?”这个颜色的布料,她不太会配色。 随便啥颜色呗,这又不是她佩戴。“深蓝色的就差不多了。绣个松树吧。”省事省时。 乔治安娜一听,便笑了。“凯瑟琳,你真好。” “那当然。” “呵呵。”两人说话了一会儿后,就又开始安静下来。 午餐后,又各自休息了一会儿。及至下午三点左右,两人才开始准备起晚上舞会的事情。 绣花精致的长手套,一双舒适的皮鞋还有一把小扇子。这差不多是这个时代女了参加舞会的具备的东西了。 林琳还多准备了一个精致的小手袋。里面装了一块帕子,以及一些其他女人用的东西。 浅紫色的连衣裙,裙角是立体的黄.色蔷薇花,腰线下拉,有别于这个时代的女性衣服是在胸下处,直接固定在了纤细的小蛮腰处。 绣着蔷薇花的白色宽腰带,差不多有十厘米那么宽。在腰上转了一圈后,便在身后系了一个蝴蝶结。腰带的末端一直长到膝盖处。带尾的珍珠在走动间发着柔和的光芒。 上面仍是大领的裁剪,不过与裙角相互应的是,胸前也有一圈黄.色蔷薇花。不过相对于裙角,上面的个头都比较小一些。 耳朵上是一对长链耳链,上面镶嵌了一颗珍珠,一直垂了下来。 脖子上也带了一条有一颗珍珠做扣了长链。珍珠扣别在了脖子下方,细细的长链直接顺着方面隐进了双峰之间。 若隐若现。 穿着黑色礼服的达西先生,就那么看着这个妖精似的女孩一步一步从楼梯处走下来。心就开始不规则的跳动着。 深色的碎发走动间起伏,一丝调皮的发丝竟然沾在了抹了口红的唇上。 及至近前,弯腰行礼。达西先生吻着林琳的手背,有些情不自禁。“你今天很美,宾利小姐。”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说得她好像平时不美似的。 真不含蓄! 眼中一抹笑意闪过,达西将手臂轻抬,林琳顺势挽了上去。优雅同步地转身,两人便向大门处走去。 留下身后的宾利,有些疑惑这两人到底有没有看到他。 同样被无视的还有跟在林琳身后下楼的乔治安娜,乔治安娜越来越觉得自家哥哥可能爱慕凯瑟琳了。 只是让她纠结的是为什么哥哥总是用一副凯瑟琳欠他钱还不还的的眼神看着凯瑟琳呢。 上前挽住宾利的胳膊,乔治安娜一脸不解地跟着出去了。 幸好两人还知道等她们一起出发。不然......就没有不然了。 其实一直到马车旁,林琳才反应过来,自己被达西的男色给诱惑了。 不过今天的达西却实比往日更有魅力。难道是灯下看美人的英国版吗? 不过感觉还真不坏。 提裙上马车,林琳尴尬地看着想要伸手扶自己的达西,半晌,艰难地说道,“达西先生的这对袖扣非常的精致,只是不知是哪里订做的?” 面前的小姐,转身干净利落的上了马车,达西紧抿了一下嘴角,坚决不承认是自己伸手伸慢了。 面前的小姐在上了马车后,竟然还顾左右而言他,达西差点被她气笑了。 “宾利小姐,请允许我叫您凯瑟琳。关于刚刚的问题,恕我不能回答。” 林琳泛眼,这是几个情况?这样就生气了? 男人,你不是应该大度一些的吗? 不等林琳心里腹诽完,达西又接着说道,“事实上,这对袖扣是达西家族传下来的。具体传了几代,已经无人知晓了。” “这样呀,那真是非常遗憾了。”其实一点都不遗憾。 林琳说话时下意识地抬头,看着一直看着自己的达西,心里有些个发毛。 她知道自己挺有魅力的,被人爱慕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达西先生看自己的眼神为什么既不像爱慕也不像反感。到是非常地像...像是下一秒就会被解剖,也或是被扑倒? 反正林琳觉得怪渗人的。 在林琳看来,达西先生要是对她有什么想法,直说就行。看在综合条件上,她也不会有什么顾忌,保证扑倒,呃,娇羞地让他扑倒。 不过,最基本的套路,怎么地也要走一下吧。 此时的达西还不知道自己拿错了剧本呢。 他因为身份的原因,身边从来都是围着热情的姑娘们。这主动去追求一个姑娘的事情,他还真的没有经验。 他不愿意想威翰那样无耻地说些轻浮的话,也做不到像宾利那样讨人喜欢。所以只能跟据以前看书的时候知道的事情,来表达自己对面前姑娘的喜欢。 不过,他发现这根本就没有任何进展。 已经不想在继续温吞行动的达西,准备在今天向面前的小姐求婚。 他必须要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意。 就没有这么折磨人的。 这磨人的小妖精!   ☆、第130章 第一百三十章 舞会一般都是在晚上举行,而参加舞会的话,一般时候先生们是不会骑马的。 乡间小路灰那么大,骑马参加舞会,那还能看吗? 若是路上再泥泞,若是再下点小雨什么的,脸是一定要丢的了。 所以等到乔治安娜上了马车,达西和宾利也坐上了马车。 马车很大,林琳和乔治安娜坐在一边,达西和宾利坐在另一边。两边坐下后,中间还有一点距离,到也不至于碰到彼此的膝盖。 不过如果这个时候达西先生还看着林琳的话,那就太明显了。所以达西先生虽然是面对面与林琳相对而坐的,便却是把脸转向了车窗外。 顺着车壁上不明显的灯光,达西可以从窗户那里看到林琳的影子。这样倒也满足了。 什么时候才能名正言顺的看着她呢? 少时,马车便到了举办舞会的庄园。被主人迎了进去,又是一番介绍后,舞会也算是正式开始了。 “这里的人,挺热情的。”乔治安娜看了一眼那边围着几个军官高声大笑的姑娘们,有些不适应这种豪放的表达方式。 如果那里只有两个姑娘,林琳一定会认为那是班内特家最小的两个女儿,可是那里却围着不少小姑娘,林琳就不知道了。 难道在读者眼里或是达西眼里非常不得体的行为,其实是这里的乡下姑娘都会做的事情?而班内特家的两个小姑娘如此做,不过是因为漂亮而更引人注目? 想到这个时代,女人对婚姻的要求,再想到能够参加舞会的军官们,姑娘们热情些,其实也可以理解。 按照她的理解,那可都是有正经工作的公务员呢。 虽是这么想,但是林琳还是想要看一看,传说中的丽迪亚。 不停的看着屋中的美丽姑娘,但因为中西方审美的差距,林琳还真的没有发现哪个姑娘是这个舞会里最漂亮的。 不过这个时代的姑娘们,发育的都还不错。林琳低头看了自己一眼,嗯,精致小巧也是一种美。 一时第一只舞就要开始了,达西向一旁的林琳伸出了手,林琳看着那只手,轻轻地向自己的放了进去。 而另一侧,宾利也准备先请乔治安娜跳只舞。然后再去请举办这个舞会的主人家的小姐跳。 宾利一进入这里,便觉得这里虽然是英国乡下,但是漂亮可爱的姑娘却是那么多。 ...... 东一下,西一下,然后前走再转圈,林琳掩下心中对于此时交际舞的无语,继续跟着达西在这里晃悠。 “凯瑟琳小姐,不喜欢跳舞?”还是不喜欢跟你跳舞的人。 “若是我没有记错的话,达西先生好像也不喜欢跳舞。”半斤八两而已。 “事实上,确实如此。不过有佳人作伴就另当别论了。”话落,两人就着音乐又拉远了一点距离。 “这么说来,到是我的荣幸了。” 达西看到说这话的林琳有眼角眉梢的俏皮,心下不由自主的回道,“如果您愿意,您可以一直荣幸下去。” 林琳歪头有些不敢相信听到的这句话,这人是不是比自己还自恋呀。 被达西的这句话震住后,林琳就再也没有什么兴趣聊天了。一曲终了,林琳行礼离开了舞池。正好与乔治安娜走到了一起。 达西护送两位小姐去了窗户一侧休息。然后便站在另一侧的壁炉处一边漫不经心地打量着舞会的情况。一边看着小声说话的两位小姐。 今天的男女宾比例明显失调,女宾更多一些。不过这样也好,他还真怕自家的两只兔子被狼盯上。 林琳接触到达西的视线,达西并没有回避。而是直直地望过来。 “乔治安娜,你哥哥最近没什么事情吧?”其实林琳是想问这达西先生最近没犯啥不为人知的毛病吧。 乔治安娜顺着林琳的目光看向自家哥哥,然后又看回来。两相打量了一下,乔治安娜才小小声地说道,“凯瑟琳,我哥哥是不是爱慕你呀?” 林琳飞快地转过头,有些不敢置信。“你哥哥就是这么爱慕人的呀?” 呃,眼神是略凶狠了些。如果哥哥都是以这种眼神看着爱慕者的话,也怪不得哥哥这个年纪还一直单身了。 “那是不是你最近做了什么事?” 林琳摇头。 “没有呀。”除了逗着达西先生的猎犬拉了一回狗车外,真的啥也没干。而且她非常肯定她玩那几只猎犬时,达西正陪着宾利去拜访邻居去了。 那真是奇了大怪了。 ...... 伊丽沙白看着与姐姐翩翩起舞的那位宾利先生,心中也为简的魅力而折服。 简是他们这里最漂亮的姑娘了。 性子又是那么的温柔。 这位新搬来的宾利先生听说是没有结婚的单身汉。若是简能够嫁给这样的人物,母亲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家里没有兄弟,父亲去后,家里所有的家产都会被远亲继承。自从莉迪亚长大后,母亲一直在为她们姐几个的婚事担心着。 看着第二次邀请简跳舞的宾利先生,伊丽沙白是真心希望两人能走到一起去的。 班内特家的五姐妹,是方圆百里出了名的美人。从就被人攀比着,心气就高了起来。 简是这样,伊丽沙白也是这样。 可是她们这个乡下小镇资源有限,可以供她们姐妹挑选的实在是太少了。虽然每年她与简都差不多会去一次伦敦,希望在那里可以找到好的结婚对象。 可是舅舅一家能够接触的也不过是一些小商人。这些商人或是商人家的继承人,不是没有挑中嫁妆微薄的班内特姐妹,就是两姐妹没有挑中他们。 一来二去年纪就大了起来。 一直到今年,莉迪亚也进入了社交圈。 母亲的担心,她不是不知道。可是她不愿意找一个自己都瞧不起的男人做丈夫。如果婚姻没有爱情,如果丈夫不能被真心敬服。那她知道她的婚后生活是不会幸福的。 好友夏绿蒂却对此呲之以鼻。可是她却不能改变她的想法。只是因为......年纪,以及容貌。 做为好朋友,她们的理念是如此的不合。可是她们却依然成为了好朋友。 因为彼此都在需要着彼此。 她需要在夏绿蒂那里找到优越感,以及衬托。 而夏绿蒂却是存着捡漏的心态。 就在伊丽沙白还在因为突然多出两个单身汉而引发着长久以来的思绪时,舞曲停了下来。简去了班内特夫人那里,而宾利则走向了她们不远处的达西先生。 “噢,我的朋友。一整个晚上,你都没有怎么跳舞,这真的是太可惜了。来吧,我们一起去跳舞。” “不,你妹妹并不喜欢跳舞,所以我只能呆在这里。”拒绝了宾利邀请的同时,达西还非常友好地递了一杯香槟给宾利。 “这跟凯瑟琳有什么关系?你看今天的舞会,竟然会有这么多可爱的姑娘。你既然来了,就应该好好地享受舞会才是。你看那边,还有几个漂亮的姑娘呢。” 达西眼角扫了一眼那边,然后视线大部分对准不知道在说乔治安娜说什么的林琳,余下一点视线施舍给了面前聒噪的男人。 “还算过得去吧。不过不及某人。”向前一举香宾杯,达西面无表情地用着他那低沉的声线说道,“恭喜你有一个这么漂亮可爱的妹妹。” 呆萌的宾利先生先是习惯性的喝了一口香槟,然后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好朋友在说什么。 “达西,你在夸凯瑟琳,是吗?”宾利先生看着达西酷酷的表情确认道。 仍是那副‘别人都欠我钱’的表情,仍是那副低沉的声线,“不。你听错了。我爱慕你的妹妹凯瑟琳宾利小姐,所以在我眼中她是唯二称得上可爱,漂亮的女人。这不是夸奖,而是事实。” “咳咳,咳咳。达西,这怎么可能?你在开什么玩笑?”快速地回头看了一眼跟着人家妹妹说笑的自家妹妹。 达西的眼神从林琳身上转到宾利脸上时,尤然变得锐利起来。 “你在质疑我的感情?是什么原因让你如此认为?” 宾利:“......”,你经常用挑剔的目光看着我妹妹,还看着看着就皱眉头。噢,对了,最近你看我妹妹的眼光,都让他怀疑你是不是忍无可忍要对我妹妹下杀手了。 今天又突然听你这么说,是个人都不会相信的,好不好?上帝作证,他妹妹估计也是这么想的。 伊丽沙白听到面前的两个新来的单身汉如此对话,忍着笑走到了一旁去。她害怕再听下去,她会笑出来。 她真的不是有意要偷听的。 不过离开的时候,还是没忍住看了看先生们话题中的那位姑娘。 一脸冷漠,高傲,眼神犀利的说着爱慕谁谁谁的话,想来这位先生也就是这样的性格了。那么她原谅刚刚这位先生对她们使用的刻薄的话语,挑剔的眼神。 这位先生也不容易,当然被她爱慕的那位小姐,更不容易。 ...... 自从宾利跳完舞,林琳的注意力就分了一大半给他。想到今天这一场可是非常有名的事件,林琳就悄悄对自己的耳朵使了一个放大咒。 她是真的想要听听达西先生是怎么说那位伊丽沙白的。而伊丽沙白小妞又是怎么将这段这么刻薄的话当成笑话说给别人听的。 要知道在她的心里,简会是她的嫂子,而简的妹妹伊丽沙白却是和简关系最好的。不但如此,将来还会嫁给达西先生。 做为宾利的便宜妹妹以及达西先生妹妹的好朋友,她自然是想要看看这位伊丽沙白小姐的一举一动了。 她承认她非常的好奇。 然后继自家便宜哥哥之后,她也囧在了那里。 被人暗恋很开心。被达西先生爱慕也感觉好开心。 可是这种‘爱你就要弄死你’的眼神,她活了这么多年,请别怪她眼拙,真的没有看出来。 然后正在她囧得不得了的时候,女主伊丽沙白还在用稀奇的,同情的眼光看了自己一眼。 知道原著中的情节,林琳一看这眼神便想到了伊丽沙白是听到了刚刚两位哥哥的谈话的。 林琳觉得,他们这些人所信奉的上帝,一定不知道被雷成焦炭的感觉是啥样的。 真忒特么雷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有亲留言说,也有同样被逼婚的经历,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 哈哈哈,我不好过。还有跟我一样的人。 本座就是要熬成斗战圣佛,谁能怎么地吧。 我不结婚,又不是养活不了我自己。凭地什么去别人家当小媳妇。 ...... . 天太热了,一动一身汗,不动都热得受不了。看文的亲们,一定要注意防暑防晒防色狼呀。   ☆、第131章 第一百三十一章 被官配女主听到这话,林琳觉得达西先生也不用再做什么了。 至少她认为这对官配想要在一起,前路真的很艰难。 差不多被人当面告白,林琳内心还是感到了一点点小喜悦。 虽然这告白有些个另类。 ...... 被人囧了一把的林琳,在之后的时间里一直坐在那里陪着乔治安娜聊天。说真的,第二天早上回想到昨天的一切时,林琳都觉得那时的气氛实在是太诡异了。 宾利就像一只哈士奇,好像是整个晚上就没有离开过舞池。这一度让林琳担心他的皮鞋或是脚裸会不会承受不了。 而她和乔治安娜就坐在那里,聊东聊西一个晚上。 至于达西先生,这位更狠,竟然整整看了她一个晚上。 还是各种角度的。 到了舞会后半场,林琳都觉得再让他这么看下去,自己一定会被烤糊的。 两千瓦总是有的吧? 好不容易熬到了舞会结束,众人告辞离开。马车上,可能是已经破罐子破摔,已经没啥顾忌了,达西先生这一回那是直接看了林琳一路。 这一回就连还不太懂这些事情的乔治安娜也察觉出不对劲来了。 “你们先进去吧,我和凯瑟琳小姐有些话要说。”马车停了下来,坐在外侧的宾利先下了马车,然后回身将乔治安娜引了下来,再伸走去接妹妹的时候,就听到达西这么说。 林琳看了达西一眼,又看了宾利一眼,坐在那里没有动。 见人都走了,男仆又将马车门关上了。达西才深吸了一口气,准备好好声讨一下面前的小姐,为什么没有回应自己的爱慕。 “凯瑟琳小姐,你的迟钝,让我非常的苦恼。我对您的爱慕,您竟然毫无所觉。......” “感谢达西先生的看重,您刚刚说的事情,我需要慎重地考虑一下。毕竟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您会如此,呃,所以有些突然和意外。”真的,今天之前她是真的没有想过他会是这样的心态。 她虽然自恋,却还没有自大到人见人爱的地步。那些穿越女一朝穿越,是个男人都爱慕的事情,她是想都不敢想的。 就连被剧情人物喜欢,林琳都是在自己是被喜欢的那个剧情人物时,才会相信被人真心的喜欢。 可现在,她并不是女主。而今天女主就在男主的面前出现了。这种时候,是个人都不会再自恋到那个地步吧。 泥媒呀,这也太意外了。好不好。 “那么现在考虑好了吗?” “啥?”好像是没听清达西先生的话,林琳双眼瞪圆反问他。 “你刚刚说要考虑,现在我问你考虑好了没有?” 林琳:“......”,你也说是刚刚呀。 达西看到林琳这个样子,就能想像她在心里是怎么骂他的,“什么时候,你考虑好了,我们就出去。”达西似模似样的拿出怀表看了看,“不着急,离天亮还有好几个小时呢。”而离尼日斐的租期还有大半年。 林琳纠结极了。看了一眼马车外,又看了一眼站在马车外的男仆。觉得达西先生实在是太不绅士了。 林琳显然忘记了,在英国,有很大一批贵族和有钱人,都是靠海上生意发家的。若是绅士了,海盗这种英国特产一定会绝产的。 ...... 达西却觉得对于某个女人来说,太绅士的结果就是让自己去纠结。 今天晚上,他必须要个结果。 “如果我考虑后的答案并不如您所想,您会怎么做?” 达西的冰块脸,难得挤出了一丝笑容,“不,我不会做什么的。这一点请您放心。不过,您可能需要继续考虑。直到考虑出一个我们都满意的答案。” 靠,今天是要跟她死磕到底了是不是? 虽然他是自己几百年前的男神,虽然他长的非常符合自己的审美,虽然她对于结不结婚没有什么太强烈的想法,但有个人陪着也是好的。虽然...... 好吧,他赢了。不过, “您的求婚,我不能答应。我认为这件事情,您同样需要慎重的考虑。如果您不介意,现在是十月末,如果圣诞节时,您还没有改变主意,那么您的求婚,我答应。” 林琳想,她应该表现的矜持一些的。或是再表现的稳重一些。可是...她竟然还有一些迫不及待? 若不是考虑到女主伊丽沙白刚刚出现,不知道达西会不会后悔的情况。她可能会真的现在就答应达西的要求。 虽然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但是达西也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在马车里执起林琳的手,轻轻地落下了一手吻。 “我不会改变主意的。也请你认真对待这件事情。晚安,我的...凯瑟琳。” 感觉好浪漫的样子,这种吻手礼,以前虽然也有人这么做过,可那个时候只是有些个别扭。现在却是真正的体会到了这种吻手礼的魅力。 她,并不讨厌。 马车并不隔音,林琳想到坐在前面驾驶坐位的马车夫,以及一直站在马车三步远外的仆人们,一下子就不好意思起来。 这是被围观了吧。 被达西体贴地扶出马车,林琳道了句晚安,便提起裙角飞快地进了宅子,跑回自己的房间去了。 看着落慌而逃的小背景,达西摇头轻笑,原来你也有这样的时候呀。 ...................................................................................... 早起,洗漱,下意识地化了个淡妆,挑了一套自己比较喜欢的裙子,披上羊毛披肩去了餐厅。 达西早就已经到了。就连乔治安娜也已经下楼了。 众人看着明显打扮过的林琳后,达西面上的表情慢慢转变,而宾利和乔治安娜也都下意识地去看达西。 也许热恋中的人,都有一些小冲动吧。达西也不例外。在林琳还有几节台阶时,起身走了过去。 “早安,凯瑟琳。” “早安,达西先生。” 一听到林琳仍是叫自己达西先生,达西便觉得不受听。 “你可以像宾利那样,叫我达西,也可以叫我的名字,费兹威廉。” 林琳对于达西火辣轼的视线,也有些个不好意思,听到达西的话,才后知后觉的想起原来这人也是有名字的。 一两百年来,所有人想到他的时候,都是达西先生。几乎没有人叫过他的全名。 一个被写出来的小说人物,其实在他们的世界里,就是一个完整的存在。 她在电视剧和小说中反复地穿行,其实是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而今天,竟然有了一丝心疼他的感觉。 说开后,两人的相处倒是比之前多了一丝和.谐。时而一起看书,时而一起散步。时间不过几天,乔治安娜明显感觉到了孤单。 她觉得是哥哥抢走了自己的朋友。 林琳见此,便提议向班内特家的大小姐提出邀请。 宾利眼睛一亮,他早就有这个想法了。 通过后来的两场舞会,宾利已经不可自拔的迷恋上了简班内特小姐了。 星期一,林琳向简班内特提出了邀请。邀请她来尼日斐小住。 星期二,林琳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有意无意地竟然派了一辆马车去接人。而这也让简班内特小姐避免了淋雨生病。 简班内特是个性格看起来很温柔的女人,和她乔治安娜到是可以说到一起去。 简是长姐,对于比自己年幼的姑娘都会习惯性的照顾和礼让。而乔治安娜是个容易害羞的姑娘,跟着林琳接触时间长了,倒也开朗了很多。现在遇上这样的简,两人可以说是一见如故。 “班内特小姐与宾利的事情,你好像是赞同的?”这一日早上,林琳和达西一起散步时,达西想到了这两天林琳对待那位班内特小姐的态度,有些不理解地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扶着达西的手,避开了一个小水洼。林琳才停了下来,正色对达西道,“为什么要反对。那毕竟是宾利喜欢的人,不是吗?” “可是班内特小姐的身世,太过于低,呃。我是说她并不适合宾利。”看到自家小女人露出了不善的眼神,达西从善如流地改了原本要说的贬低的话语。 “不就是律师的姨父,商人的舅舅。还有不得体的父母,轻狂的妹妹吗?噢,还有那所有人都知道的,只有一千英镑的嫁妆。达西,如果我是简这样的出生,你是不是就要远远的避开我?难道个人的优秀都没办法让人忽视这些吗?达西,异位而处,我不敢想像。” 其实没有人比林琳更希望宾利离班内特家的人远远的。这样以后可能就会再有接触了。 伊丽沙白这个女人,不知道为什么,她无论怎么看,都挺鼓劲她的。虽然她也有着这个时代和年纪的女孩特有的天真和无知。可是不可否认,她确实有着招人喜欢的本钱。 她不想把达西让出去了。在短短的几天里,她和他越走越近,越近越了解。然后渐渐地被吸引。 她不知道在这个时空还会不会遇到第一个这么吸引她的男人了,她...舍不得了。 但是再舍不得,也不能去乱打鸳鸯不是。 毕竟男人要是想变心,就算对面是头母猪,你都没折。 听了林琳的话,达西发现他也做不到放手。如果面前的小姐是那样的身世,他想,他还是会爱上她的。 然后带着她脱离那样的环境。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看微博,发现一个小三开车撞了正室,害得正室重度昏迷,子宫摘除,双胞胎胎死腹中。而有人要打小三,渣男还挺身而出保护真爱了。当时小三还说,‘装什么装,我又不是故意的。’ 真不敢相信现在的人怎么都变成这样了? 真心疼那对双胞胎。 躺在床上刷微博,就想着如果这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会如何。然后就发现了蠢作者还挺心狠的。 我一定会杀了那渣男贱女的。然后大卸八块,用水泥将尸块弄成大小不一的或长方型,或正方型的水泥块。丢到天南地北去。 一个女人愿意跟你过苦日子,陪着你奋斗,为你十月怀胎生儿育女,而你竟然一发家就干出这么没人性的事情。真是天都难容呀。 不过通过这件事情,也让众人有了一个直观的想法。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这男人变心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一但察觉,还是早做准备的好。 . . 我特意将这事跟我家老太太说了,让她也看看,这婚呀,可不是随便就能结的。结不好,那是要出人命地。   ☆、第132章 第一百三十二章 “但是以我的观察,简班内特小姐好像并未如宾利喜欢她那样喜欢他。”又走过了一个岔路口,达西想了想才说了这么一句话。 “姑娘家都会有些矜持的。”顿了顿,林琳并无恶意地说道,“当初我还以为达西先生看我不顺眼呢。” 您还是位爷们呢,不也没让人看出来你的心意。 达西:“......”,某个女人迟钝,怪他喽? 不过达西先生转念一想,也许这位简班内特真的只是太过于含蓄了呢。 虽然不是太满意简班内特的身份,但是达西也在和林琳的通话中知道她是不反对的。 想到自身的立场,再想到心上人的想法,达西也就把自己的那份关心放下了。 ...... 星期日,简班内特在尼日斐庄园住到了星期日,这才在乔治安娜依依不舍中坐上了回家的马车。 这期间,简班内特与宾利的感情直线升温。已经到了你侬我侬的地步。林琳偶尔见了都会在心里默默算计一下,这一回没有了波折,两人什么时候能够步入教堂。 星期一,经受了一天一夜的相思,宾利先生终于决定吃过早饭便去班内特家与心上人见面。 “凯瑟琳,如果我今天就向简求婚,她会答应吗?”临出门前,宾利转身回来问着坐在一旁做手工的妹妹。 放下手中打发无聊时间的东西,林琳抬头笑着肯定,“放心吧,她一定会同意的。”班内特家的女人,都恨嫁。 “真的?” “真的,我肯定,以及非常的确定.” 听到满意的答案,宾利又抬头看向乔治安娜,然后又向目光转向达西。 “达西,你也这样认为吗?” “凯瑟琳说的便是我的意思。求婚后,你将拥有一大群性格各异,身份复杂的亲戚了。但愿你不会后悔。”最后还是没忍住。达西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可是听到这里,也不知道宾利是怎么想的,竟然来了句,“噢,我的朋友,请祝福我吧。” 达西脸上一僵,林琳也连忙低头掩饰一脸笑意。 祝福你什么?是祝福一段他并不看好的婚姻?还是祝福好朋友会有一群身份低下的亲戚? 天然呆的宾利成功噎了一把朋友后,便带着雀跃的心情去了班内特家。 在那里,他到是得偿所愿的求婚成功了。 下午在与心上人耳鬓厮磨了一番后,达西先生早上的提醒应验了。 我们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宾利先生见到了从外地赶过来的班内特家的继承人——柯林斯先生。 这位先生的言谈举止,以及那猥琐的长相都给宾利先生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恭维别人的话,都可以在心中打一回草稿,然后再看临场发挥? 这是什么奇葩的思维。 不过看着餐桌上,一脸羞愧,难为情样子的班内特家两位姑娘,宾利非常完美地将脸上的鄙夷和诧异掩饰了下去。 晚饭后,宾利回尼日斐时,还特别体贴地告诉简别多想。 简班内特感动极了,看着宾利先生的背影久久都没有出到屋子里去。 早上出门,晚上才回来的宾利,此时在林琳的心里彻底成了哈士奇。 为啥是哈士奇,那是因为哈士奇还有一个外号,叫做——撒手没。 几人在宾利说出好消息后,相继恭喜了他一番。然后在宾利说到柯林斯先生时,达西一脸‘他就知道会这样’的神情,而林琳却下意识地看向乔治安娜。 若是她没有记错的话,明天,就应该是私奔专业户威翰露面的时候了。 悄悄地查看了一下那一小瓶打隔魔药。林琳放心地拍了拍。 她截胡了达西先生,那么班内特家的姐妹最大的危机就不会有便宜凯子帮忙解决了。一但班内特家的姑娘真的再闹出私奔的丑事,那么做为长姐的简班内特也会受到影响。 别管那个时候这姑娘嫁没嫁人。 万事都是一饮一啄,她也应该回馈一份结果给班内特家。 虽然她并不认为她自己有错。 闺女没教养好,是父母家庭的原因,跟她这个男主的现女友应该没有多大关系吧? 她只是抢了最后一根稻草...而已。 ...... 夜半三更,林琳换了一身夜行衣,踏着月色去了军营。 此时的英国驻军军营,虽然并不大,但是人却也非常的多。林琳打晕了七八个大长腿男军官,才找到被传得帅掉天的威翰。 于是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一瓶魔药灌了下去。转身也不看结果,拍拍手走了。 至于第二天醒来,发现只要一说话就打隔的威翰是个什么心情,这就不是林琳会关心的问题了。 宾利每天都会去浪伯恩,林琳和达西几乎天天腻在一起。而可怜的乔治安娜同学,便有了些孤单。 林琳觉得自己不能有异性,没人性。所以毅然决然的让宾利带着乔治安娜去浪伯恩。 班内特家的姐妹性格都不相同,相信总有一款是适合乔治安娜的。 像是想要验证什么,林琳在最开始的时候是经常拉着达西一起过去的。 后来经过观察,现在达西是对伊丽沙白真的无感,这才放了心。只是放任乔治安娜找伊丽沙白玩。 乔治安娜出现的早,还有他哥表白前的那起逗逼事件,倒是没有让伊丽沙白对这兄妹有什么误解。 再加上两人的性子都非常的好,通过接触后,都觉得可以进一步交往。一来二去,到也成了蜜友。 不过有件事,两人也是非常苦恼的。就是柯林斯先生知道了乔治安娜是他恩主的外甥女后,那真真是卑躬屈膝到了极点。 这样的柯林斯先生,伊丽沙白不嫌丢人就不错了,又怎么可能会看得上眼呢。 于是一个追,一个躲,弄得伊丽沙白为了躲避柯林斯经常带着乔治安娜去镇上。 “莉齐,军营里来了个一说话就打隔的军官,噢,他的样子真的是太迷人了,太英俊了,只是可惜不知道怎么会得了这么一个怪病。”这一天,姐妹几个再加上乔治安娜一起去镇上逛街,走到一个路口时,莉迪亚突然这么说。 “那真的是太不幸了。愿上帝保佑他。”伊丽沙白对于莉迪亚的话,从来都是半信半疑的。毕竟里面的主观意识和夸张形容不是一点点。 “真的,真的是一说话就打隔。我和凯蒂都试过了。” 伊丽沙白和乔治安娜听了不由面面相视。这俩姑娘咋这么缺德呢。竟往人家伤口上撒盐。 这个时候的乔治安娜还觉得班内特家的两位小妹妹忒不厚道了。可是当她到了镇上,顺着莉迪亚看那个被戏耍的倒霉蛋时,当场先是受到了惊吓,然后便在心里大骂了一句‘活该’! 乔治安娜是彻底被林琳洗脑的成功案例。 她现在早就不记得当初是什么事情了。她只记得面前那个猥琐的男人,因为自己不上进,又跟自家哥哥有矛盾,竟然窜通了家庭教师想要绑架她。 这样的人,是怎么混进军队的? 就在乔治安娜看到威翰时,威翰也看到了乔治安娜。因为突然得了这么个怪病,威翰本就不多的积蓄早就已经花了个干净。 现在他握着乔治安娜那么大一个把柄,又怎么可能不激动呢。 可惜理想很丰满,但是现实却骨感到了没有一丝肉的地步。 “隔,隔,隔隔。”威翰一张嘴,就便开始打隔。一着急,打隔的频率就更快。声音也更大。 另一位军官见此,也只得尴尬地向几位女士走去。互相问好后,几人看到威翰双眼瞪着老大地看着乔治安娜拼命的打隔,都有些个好奇。 而乔治安娜却是一脸气愤地鄙夷着面前的威翰。 伊丽沙白互相看了一眼,心下明白这两人一定是之前认识的,不然不会如此表现。 “乔治安娜,你认识这位威翰先生是吗?” 乔治安娜冷哼一声,“当然认识。他是达西家上任管家的儿子。自小接受我父亲的资助,却狠子野心,想要计划绑架我好勒索哥哥。幸好哥哥及时出现打破了他们的计划,不然我可能早就见上帝了。” “我的上帝呀!”女士们听到乔治安娜的话,都瞬间睁大了眼睛。而那位带着威翰而来的军官,则是向后退了一步。 ‘真相’过于残酷,威翰听得目瞪口呆,他有些个承受不来。 “隔,隔。”不是这样的,事实根本不是这样的。 乔治安娜想到了林琳曾经说过的话,趁你病,要你命。 所以又非常认真地转过头来对伊丽沙白说道,“他这个打隔的毛病,小的时候就有。现在不过是复发罢了。”瞧现在威翰的猥琐劲,乔治安娜心里就有一种恶心的感觉。 “隔,隔,隔。”威翰想到这两天他想到的办法,连忙从衣服里拿出纸笔来。刷刷几下,写下一行字。 写好后,先是给了那位军官看,然后又转过来给对面的女士们看。 众人看着纸上的内容,再看看因为生了怪病着急上火,脸上起痘,并且连话都不能说的威翰。然后又看了一眼看到纸条表情变得冰冻的乔治安娜。 对于字条上的话,本能的选择了不相信。毕竟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哼,我曾心悦于你?你这做的是什么梦?”乔治安娜举着那张字条,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作者有话要说:  我妈昨天出去买水果,然后卖水果那人看到我妈兜里都是零钱。就跟我妈换了三百块钱的零钱。为了买东西方便什么的,我妈那钱包里头五十的二十的十块的一块的都有,我妈看人卖水果的,大老远外地过来,就跟他换了。当然,这不排除他便宜卖我妈水果了。说到这里,你们就应该知道了,其中有100块钱是□□。 回来发现的时候都已经好久好久以后的事了,开车卖水果的早离开我们家小区了。这么大热的天儿,我妈就上火了,她一直也没说出来,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今天难受她才说出来。 我有啥办法?直接把钱拿出来了,趁我妈没注意,给她换了一张。然后理直气壮的说,那张钱是真的。那不是废话吗? 然后我妈就觉得冤枉人家了,然后就说挺不好意思骂了人一天一夜。还说下次见了再买他的东西。 我这心情呀……   ☆、第133章 第一百三十三章 乔治安娜说完这句话,看到众人的眼神,想到了一直在脑海里出现的话,便直接说了出来,“一个身无长物,没有正经工作,又一事无成的管家的儿子,人品低劣到上帝都不愿救赎了,你还有什么是值得包括我在内的,其他小姐心生爱慕的?噢,还要加上时不时会犯的老毛病。” 众人一听,还真的是那样。这下子看威翰的眼神那就更加的鄙夷了。就连莉迪亚和凯蒂这对军装颜值控看威翰的眼神都变了味。 真没有想到,长得人模人样的,竟然是这样的为人。 伊丽沙白与家里的姐妹都是先接触了乔治安娜,也知道乔治安娜是个什么样的为人,先入为主的观念,三姐妹一下子便觉得是对面的男人在攀扯。 被乔治安娜一番连消带打,威翰的脸涨得通红。他知道他现在吃亏就吃亏在这不能正经说话。 除此之外,他也没有想到当初那个胆小羞怯的乔治安娜会变成这副样子。 真和她的那位好哥哥一样讨人厌。 “伊丽沙白,我想回尼日斐了。我要告诉我哥哥和凯瑟琳一个人品如此低劣的人现在混进了部队。”凯瑟琳说的对,受了委屈和受了气,都要回家打报告去。 伊丽沙白见此,也觉得再留下来也是尴尬,便点头同意了,“我陪你一起回去,莉迪亚你们呢?是要一起回去还是要去姨妈家?” 刚到镇上就离开,莉迪亚两人明显不愿意。于是四位小姐,一分为二,两两向着各自的目的地走去。 伊丽沙白将乔治安娜送回来后,林琳看着天色有些阴沉,怕路上下雨,便特意让家里的马车送伊丽沙白回去。 伊丽沙白笑着谢过,也没有推辞。毕竟她也是真的走得有点累了。 而且她对于达西和林琳印象非常好。再加上林琳是她姐夫的妹妹,关系自然又亲近了几分。 这之后,乔治安娜便将在大街上看到威翰,以及威翰进了军队,得了怪病的事情也都告诉了自家哥哥和未来的嫂子。 达西听了,眼眯微眯,沉声夸了一句乔治安娜做得好,便去处理后续事情了。他不能再因为年少的感情而忽视这份可能在未来会影响到自己妹妹幸福生活的因素。 父母将妹妹将给自己,自己便有义务保证她的幸福。年少无知时候的糊涂事情,只能怪自己没有把她保护好。 “放心吧,这些事情有你哥哥呢。他不会让别人来伤害你的。”就算达西没有安排好,还有她呢。 “嗯,我今天说谎了。上帝一定是听见了。”乔治安娜想了想今天的言词,小声的说道。 “那是善意的谎言。上帝是支持的。他知道这是为了更多人的幸福。相信我,好姑娘。”林琳掌握着说话的节奏,一边将仍是有些忐忑的乔治安娜揽在怀里,轻轻地拍打安慰。 这件事情,终会在这姑娘的心理留下一丝阴影,...无论她做什么。 都说做事留一线,将来好相见。林琳并没有去管达西先生是怎么安排威翰先生的。她想着,只要有她在,威翰对于乔治安娜来说,就不是威胁。 ......................................................... 解决了威翰的事情,时间也就到了伊丽沙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了。林琳非常想要去围观一下,可是考虑到亲嫂子的面子问题。嫂子娘家的热闹还是忍痛舍弃了。 哪知道月末,柯林斯先生竟然跟夏绿蒂订婚了。这实在是太出人意外。当然,除了林琳。 不过也因为这件事情,班内特夫人的头痛病更加的严重了,见到伊丽沙白,都恨不得大骂一顿。她真的害怕极了,她会在班内特先生死后,被赶出浪伯恩,而卢卡斯一家将会搬进她生活了一辈子的家。 而这个罪魁祸首,便是她那个一直桀骜不驯的二女儿。 于是,伊丽沙白在家中过得越发的艰难。后来,林琳看着都觉得闹心,便在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诞节的时候让宾利邀请简和伊丽沙白一起到尼日斐来过节了。 当然,宾利审时度势,直接在之后的时间确定了明年与简的婚礼日期,这便是后话了。 六人一起过节,说实话,感觉非常的新奇。不过两对未婚男女加上两个妹妹,倒也过得开心。 饭后一起打了一会儿牌,林琳便跟着达西去了书房。 到了书房,达西一步上前牵起林琳的手。一起走到了大落地窗前的榻上。 扶着林琳坐好,达西才半抱着手臂倚着窗框,看着林琳说道,“今天是圣诞节了。我们约定的时间到了。” 林琳歪头看他,故作不知。“什么约定?你在说什么呢?” 达西看着林琳,不再说话。一双眼睛迷人而又深邃。就那么看着你,眼中的渴望,深情向是水泄一般出来。 “我有什么好?”她是会很多,懂得也很多。可是她不认为自己好到可以让达西家的大冰块倾心如此的地步。 “哪都好。”在他的眼里,心里。 就像是她用德语写在书上的那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不知不觉间,便将心落在了她的身上。 达西看人的时候,很专注。每每接触到达西的眼神,林琳都会不由自主的移开目光。 火辣辣的,怪让人难为情的。 避开达西的视线,林琳走到窗户旁,看着满天的星辰,想要从中找到一颗她曾经在其他时空里遇见过的。 达西将一块披肩搭在林琳的身上,自身后抱住她,想到刚刚在楼下,几人谈到的柯林斯与夏绿蒂的婚事,此时找星星无果的林琳,玩味的建议,“其实如果班内特家的人愿意,那位班内特家的三姑娘其实更适合这位柯林斯先生。”就算是将来老班内特先生去了,她们一家也可以在自己的房子里生活。 轻轻地将林琳按到自己身上,达西摇头笑道,“我也认为这是个好主意。” 达西用下巴蹭了蹭林琳的发顶,心满意足的轻叹一声。 怎么就那么那么喜欢她呢? “宾利跟我说,他想明年初就举行婚礼。我们呢?要不要一起结婚?” 林琳在达西的怀里扭了扭,然后抬头看向身后的男人,“终身大事,还是要好好考虑一下才好呢。省得将来达西先生再后悔。” 将怀中的小人转过来,一下咬住她的嘴唇。 先是轻轻的撕咬,然后便开始寻求本能的吻...... 半晌,达西放开她的唇,“我不会后悔。也许世界上比你好的女人有很多,但在我的眼中,只会有你一人。再好,与我也没有任何关系。” 林琳听了,倚在达西的肩头轻轻地笑了。 这话,她爱听。 一月十日,宾利离开了浪伯恩,带着妹妹跟着达西兄妹回了达西的家——彭伯里庄园。 是的,没有看错。几人确实去了彭伯里。 因为林琳会先于宾利结婚,然后再一同参加宾利和简的婚礼。 至于为什么这样安排,是因为达西的那位好姨妈对于除了自家女儿以外的女人嫁给达西先生都不满意。 别管是一千英镑还是两万英镑了。 不满意,就是不满意。 不过她的这一不满意,倒是成功地激起了林琳的叛逆。也别管别的了,她要求尽快结婚,以便以达西夫人的身份去拜访那位捎信来骂达西的老太婆。 作为晚辈,她不去孝(恐)顺(吓)一番又如何对得起那位贵夫人的殷殷期待呢。 要知道,她就一个闺女,她那么大的年纪,若不好好的讨好一下她们夫妻,在她去后,看谁会帮她照顾病弱的女儿。 ...... 对于林琳的感情,达西一直有些个患得患失。他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心悦于自己,还是只是因为他出现的时机太好了。 可是无论是什么原因,达西都知道,自己是不会放开她的。 爱也好,不爱也罢。他们始终要在一起的。 他从来没有像这样,爱一个人。爱到...没有自我。爱到不愿放手。 ...... 一路行来,并未用时多少。林琳一行到了彭伯里,达西兄妹先是带着宾利和林琳彻底参观了一下彭伯里,而林琳也带着视查的心思,巡视了一遍自己将来的领地,然后才开始直接闭关自己做婚纱去了。 二月二十二日,这年春天最温暖的一日。 林琳穿上自己缝纫绣制的婚纱,嫁给了一脸喜色遮也遮不住的达西。 婚后达西先生也和暖了很多,两人真的是如娇似膝,你侬我侬。林琳有的时候都要怀疑,面前的男人会不会从此君王不早朝了。 清晨在早安吻中,他们一起起床,深夜在激情后相拥而眠。一起散步,一起看书,一起讨论那些时事和历史。一起处理着外面的生意,和家里产业。 一起为乔治安娜的未来操心着。一起为尚未出生的孩子期许着未来...... 他们总有很多的话要说,他们也有相视而笑,默默无言的依靠在一起。他们也会骑着一匹在达西家族的领地里到处走走看看,他们也会为了一件小事而互不相让。 ...... 真的,和达西在一起的生活,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甜蜜,让林琳都有些个沉醉。 这一日,林琳迷迷糊糊承受着来自达西的早安吻。 可是让林琳觉得不对劲的是达西那每天早上独有的磁性嗓音好像突然变了。于是慢慢慢地挣开眼睛,刚看清面前的的人时,吓得死劲将身上的人推了下去。 怎么会是他? 怎么会是他?他怎么在这里? 转头打量自己所在的居所,林琳双眼呈现一丝不确定的迷茫。 这么个小破屋子,是哪呀? 还有这人是怎么把她从彭伯里弄出来的。她家达西先生睡死过去了吗?还有佣人呢?眼睁睁地看着主母被绑架吗? “莉迪亚,你做什么?你疯了吗?”地下的男人非常生气,大声呵斥林琳。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涨了好多的营养液,今天忒激动了。准备一会包饺子庆祝一下。 . 马上就要入秋了,感觉真是太激动了。晒得却黑,热得喘不上气的日子终于要过去了。再也不用挤公交车的时候,将别人的汗打包带走了。 感谢大东北的地理优势吧。我竟然觉得交一次包烧费,可以供暖半年,是一项那么好的福利。尤其是这份包烧费,单位还可以按比例报销。 说起地理优势,十多年前去西安,发现那里的冬天,屋里比外面冷。而且有条件的人家安空调,没条件的人家烧蜂窝煤,冬天太阳好的时候,一排晒太阳的人坐在外面。这景象,在东北就没有。要知道零下二三十度的室外,时间长了会把人冻成冰棍的。 所以,别看东北的冬天冷,也不是家家都有空调。但是我们有这个世界最伟大的发明——暖器和地热。 感觉特幸福,像是得了天大的便宜似的。 ........... . . . . . ‘俺们大东北呀,好多的傻狍子呀’一句被篡改的歌词。   ☆、第134章 第一百三十四章 有什么比一睁开眼睛看到和自己亲近的不是自己男人更让人惊悚的? 有什么比一缓过神来,发现自己疑视被绑架更让人惊恐的? 当然,还有什么是比知道自己成为一个名声抄地,浪荡形骸,跟着渣男与其私奔的蠢货更让人绝望的? 尤其那个渣男还刚刚被她踹下床。 想到刚刚被吻的地方,再看看身上睡衣并未全部遮住的欢爱后的痕迹,林琳就打心眼里感觉到恶心,反胃。 并不理会床下男人的责问,林琳快速地冲去洗漱间,大声的呕吐起来。 一时,再也吐不出来什么,林琳才有些个虚弱地靠坐在了洗漱间的墙壁处。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她为什么会成为莉迪亚? 她不是应该在庄西家那间向阳的主卧室享受着达西先生的爱怜,过着幸福美满,让人羡慕的生活吗? 她还记得达西沉默的温柔,宠溺的眼神。还有她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可是现在呢,她成了莉迪亚,达西的小姨子。 还是个没有脑子,跟人私奔的风流女人。 一想到达西看她的眼神从爱恋变成了鄙视和漠然。林琳这心里就接受不能。 这样的事情,能怪谁呢。 记忆中,这里的达西,至今还是单身。简此时也还没有嫁给宾利。 而看过书的林琳却是知道此时的达西已经爱上了伊丽沙白,并且完成了第一次的求婚。 ......虽然惨遭滑铁卢。 虽然不愿意去想,可是林琳却也明白,几个小时前还和她相亲相爱,你侬我侬的达西,此时此刻心中却恋着此身的姐姐伊丽沙白班内特。 呵呵,她又算是什么呢? “莉迪亚,你没事吧?”威翰以为刚刚将自己粗鲁推下床的林琳,是因为想要呕吐才会如此的。虽然此时已经暴漏了渣男的本性,但是威翰还是过来问了问林琳的情况。 别是什么会传染的疾病? 林琳毫无机质的双眼抬头看向威翰,此时的林琳浑身没有一丝力气,便是想要抬起胳膊给威翰来一记昏迷咒都不得。 艳丽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林琳闭上眼,从空间中拿出一根银针来,掐在手心之中朝着威翰轻轻地说了一声,“过来一点,扶我起来”。 威翰见此,倒也没有多想,竟然真的向林琳走去。 威翰伸手扶起林琳,林琳半靠在他怀里时,便是最好的下手机会。眼睛一眯,飞快地向银针插.威翰的穴道里。 威翰只来得及闷哼一声,便代替林琳倒在了洗漱间里。 看着和记忆中一模一样的脸,林琳的心,又难过起来。 曾经恩爱转眼成空,从此相见不相识。 若早知道会如此,当初她也不会放纵自己投入感情,认真去对待。 “痴儿,是否要结束收集之旅?”脑海中又一次浮现了那个每个故事开始时都会出现的声音。 而这一次,林琳竟然犹豫了。 一次次的轮回,一次次的投入,可是却又一次次的离开。她真的有些累了。 记忆中那些鲜明的一幕幕,从不曾褪色。 往往看到一样东西的时候,就会想到很久以前曾经看过的,用过的,玩过的,以及陪伴在自己身边的人。 她想回家,她想要回到她那全部使用面积只有六十平的家里。 她想要回到那个贴满海报的,只有十多平的小卧室。 她想要...再吃一顿妈妈做的饭菜。 她...不想再走下去了。 可是她也知道,若是现在停下来,她就只能留在这个让人深感世事无常的世界。 顶着莉迪亚这副让她恶心的身体和身份活在...达西的记忆里。 她回不到她想回的那个家。 过了好久,久到地上的威翰又要恢复知觉时,林琳才含着眼泪,咬着牙说了句‘继续,我坚持。’ 话落,一脚抬起,又将威翰踢晕了过去。 双手向上举,将散在身后的头发拢了拢。 然后看了一眼这旮旯的小屋子,转身心念一动便回了空间小屋。 看着这里熟悉的一切,林琳才想起来,她这是进入这个世界后,头一回回到这里。 赤脚走到洗漱室,林琳开始清理自己。 闭上眼睛,都是刚刚那恶心的一幕。林琳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 若是她所料不差,几天之后,达西就会找到他们。 想到与她相恋的达西,再想到现在倾心伊利沙白的达西先生,林琳就苦笑不已,当初自己截胡达西时,心中每每升起的得意都成了笑话。 她不能怪任何人,更不能怪达西。因为达西并没有对不起她。 他们只是在错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 此时此刻,一切都回归了原有的轨迹,可是她呢,却是这么一个不堪的身份。 当初......就跟一场笑话似的。 任热水烫红肌肤,林琳心中应是有些个不舒服,找出一瓶修复肌肤方面的魔药,也不嫌难喝的一口饮尽。 虽然鄙弃这副身体,但是林琳仍不想在身体上看到一点威翰留下的痕迹。 靠,真是日了狗了。 .................................................................. 哭过了一场,林琳的心情也好了很多。虽然这样的情况她头一回遇到,可是再难走的路,总会有方向。 出了浴室,林琳在衣柜里找出了一件昨天才做好的衣裙。 是的,昨天才做好的,达西家族世代聘用的专业裁缝。 这件衣服,因为林琳想要再修改一下,所以顺手丢到了空间小屋里。现在看来,真的是一场笑话。 没了再动手的心情,林琳直接挥舞魔杖,让它变得大小正合适她现在的身材尺寸。 衣服典雅,低调而又华丽。 可是现在,林琳却再也早不到初次试穿这件衣服时的好心情了。 都说上车饺子,下车面。林琳知道再出空间小屋时,会遇到什么,于是又拿出了一袋水饺,煮了起来。 沾上辣椒油和醋,林琳就算是再没有胃口,也强迫自己吃了小一盘。 饭毕,漱口。找出了一双鞋换上,林琳深吸一口气,转身出了空间。 小旅店还是刚刚林琳进去的那个样子,而睡在洗漱间的威翰,依就在沉睡着。 林琳看着满屋子的狼藉,眉毛都皱得可以挟死蚊子了。 拿出魔杖,一顿飞舞。 那厚重的窗帘被林琳直接分开,一室的阳光便照了进来。 带着围幔的大床,林琳一眼都不想看到,直接来了一个消失咒。 梳妆台被移到了靠窗那侧的墙角,上面的东西,也是清理一空。然后改成了写字台的式样。 屋中唯二的两杷椅子和小柜,林琳直接便成了两个大沙发和茶几。 一番布置,屋中便只剩下地上的一摊衣物和两只皮箱子。 林琳看不上丽迪亚的东西,可却也知道不能什么都没有。于是除了那两个箱子外,其他的东西都被林琳丢掉了。 又是一打清理一新甩了出去,屋子才看起来像是那么回事。 而这时,洗漱间也传来了威翰的声音。 林琳此时最不想见到的人,就是他。隔空一挥,洗手间的门便被关上了。不过转头之际又看到了地上的箱子,林琳不想让达西看到威翰衣衫不整的样子,顺手也把箱子丢了进去。 “将自己收拾得像个人以后,再出来。” 也不管威翰的叫骂声,林琳一个魔咒下去,整个世界都清静了。 现在,她要好好想想,这以后要怎么办了。? 按着剧情和那个混蛋结婚? 不,不,这不可能。打死她,都不会愿意在和那混蛋呆在一起的。 可是若是不结婚,那么班内特家的丑闻,又要如何消弭? ...班内特家过得好不好,又跟她有什么关系。只要达西在,只要他还喜欢伊丽沙白,那么班内特家就不会沦为一个笑话。 “当,当,当。”有规律的敲门声自门外响起,林琳的心也跟着一颤。 想到昨天与自己相爱的男人,今天找到自己的目的,竟然是让自己嫁给另外一个男人,林琳就心痛的无法呼吸。 迟疑了一秒,林琳强迫自己面对。站起身,一步一步走向门口。 深吸一口气,猛的将门打开。 “丽迪亚班内特小姐?”门外的达西对于能够找到这位轻浮的东西,感到庆幸。 果然是他,他真的来了。为了另一个女人的名声和幸福。 “达西先生,日安。”让出门口,林琳请达西入室内叙谈。 达西点头,抬脚走了进去。而林琳稳了稳心神,这才关门转身。 “这里比较简陋,请这里坐吧。”林琳指了一处沙发示意达西坐在那里。然后也不敢抬头看达西,直接去了写字台处。那里有她刚刚拿出来的一块茶具和两碟点心。 忙了这几天,想必...他也是又累又渴的。 用托盘将东西拿到沙发旁的茶几上,林琳按着达西喝下午茶的习惯,只少少加了一点奶和糖。 “辛苦你了,请慢用。” 达西看着短短几日,就变得有些个不同的班内特家五小姐,虽然有些吃惊,但是之前糟糕的印象,以及这一次私奔前留下的字条等等蠢事,仍是让达西无法不鄙夷。 轻浮,粗鄙,不自重。 ...... “请问班内特小姐,威翰在哪里?为什么这里只有你在?” 作者有话要说:  改了一些,果然是做不得后妈。 . 刚刚陪我爸看比赛,我正在那里大说特说,说国际形势,会影响一些比赛的评分。因为很多的分数都不是一是一,二是二那么来的。所以人为因素也有很多。 然后我爸就让我别说了,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我当时就无语了,难道我说话,还能影响国手比赛? 我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了,我爸竟然说我没有集体荣誉感。 若没有集体荣誉感,我会反水站在你这边不让太后看电视剧? 八月里,我竟然体会了一把窦娥的冤狱......   ☆、第135章 =12 第一百三十五章 林琳低眉端起茶杯,轻轻地抿了一口。然后像是无可耐何一般,遥头漏出一丝苦笑。 “被我关在了洗漱间里。” 听到这样的答复,达西大吃一惊,“你将他关起来了,就是那里”达西不敢置信地用手指了指对面的那间明显是洗漱间的门问道。 “是的,就在那里。”除了那里,还有别的门吗? 面前的达西,没有她的达西有智商。 分开看,他们...是两个人。 达西被这样简短的回答,一时间弄得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这位不是前几天还兴高采烈的跟着威翰私奔的吗?这才短短数日,就可以平静地说出人被她关起来的话。 达西是真的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丽迪亚小姐,您的家人都非常的担心你。现在既然找到了你,是否要跟我回去。” 林琳想了想,然后摇头。那样的家,她不想回。回去后面对你们天天在她面前秀恩爱吗? 林琳不想对达西说谎,于是直言说道,“我不可能跟威翰结婚的,这样的我如果回到浪伯恩,家里的姐妹又要如何嫁人。我,准备四处走走。” 达西满头黑线,既然当初不准备和威翰结婚,你倒是别私奔呀。 难道你只是想要享受一下私奔的感觉? 不敢置信,鄙夷,歧视,不满的的情绪一直在达西的眼底,林琳看了一眼,便将头扭下他处。 他...怎么会忍心如此伤她。 呵呵,他又如何不能呢。 他不是她的达西,她的达西不会伤她的。 ...... “...请恕我冒昧地问一句,丽迪亚小姐是如何将威翰关起来的吗?” 林琳也知道他会好奇,于是拿起茶几上的一个旅馆备的木质小碗,两手合拢,不过喘息之间,那小碗就一点一点被挤成了粉末。 达西瞬间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林琳。 “威翰跟我说了些事情,关于达西家的,也有关于达西小姐的。我想着再用钱来封口可能已经不合适了。既然今天达西先生来了,这威翰是我来料理了他,还是达西先生处置?在遥远的华夏,那里人的信奉只有死人才能保住秘密。当然那样的做法也许并不附合英国国情。 不过,我还是建议达西先生可以妥善地处置了威翰,让他永远都不会说出不应该说的话。”想到她还是凯瑟琳的时候,偶尔听到达西说起他是如何处置威翰的事情,林琳又接着建议道,“达西家族在巴西和印度都有生意往来,我想那里应该是一个定居的好地方。” “是的,你说的话,我会考虑的。只是丽迪亚小姐真的不准备跟我一起回去吗?据我所知,另父已经到了伦敦。” “就让他们当我死了吧。”她不是没脸回去,而是她没必要因为别人的过错,而跟着丢脸,接受别人鄙夷的目光。 ...最重要的是,看着达西向伊利沙白求婚吗? 看着伊利沙白睡进自己的卧室吗? 那样对于她来说,实在是过于残忍了。 “稍后,我会将威翰带走。至于丽迪亚小姐的去留问题,我想您的家人更有权利向您提出善意的建议。” 达西觉得面前的姑娘实在是太不懂事了。再和她呆一分钟,都是一种遭罪。 他想像不到他的伊丽沙白小姐是怎么和这位姑娘生活在同一间屋子里十几年的。 似是知道达西现在是怎么想的,林琳也不反驳。只是点头表示会在这里帮忙看着威翰。一直到达西派来的人将人接走为止。 这件事情达成了共识,达西便站起来,拿着手中的帽子向林琳告辞。 至始至终也没有想过要见一见威翰。 林琳送他到门口。 关上房门,将门口的行李箱收到空间中。拿出笔墨,按着丽迪亚的笔迹写了一封告辞的信。 信写好后,放在显眼的位置。上面多套了一个信封。 最外面的是达西先生亲启,里面则是班内特先生收。 做好这一切,林琳披了件隐身斗篷,骑着飞天扫把从窗户飞了出去。 ......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宾丽小姐,您是怎么看待莎士比亚的?’举着莎士比亚集的达西。 “我与宾丽小姐想的一样......” ......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凯瑟琳,原来你早就准备好了要送我的礼物?”捏着小荷包高兴的眉眼柔和的达西。 ......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我愿意,我爱你,凯瑟琳。”在上帝面前认真而又虔诚许下一生诺言的达西。 ......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能够娶到你,真好。每当太阳辉煌照耀;我们在一起。每当月亮在黑夜抖动彩笔,我的怀中始终有你。”新婚夜说着情话,温柔缠绵的达西。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一幕幕的情景在林琳的脑中闪现,越是想要忘怀,却越是鲜明。 眼泪不停的涌出来,林琳趴伏在扫把上,哭得不能自己。 ....... ...................................................................... 林琳自那日离开了旅店,便一路飞行到了码头。找了一艘客轮便准备免费蹭个船,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在这个时空,林琳去了很多地方。最后选择了在这个时空的华夏落脚。 她是纯粹的西方人面孔,在这个时候的华夏还算安全。在上海的租界买下了一栋小洋楼,又雇佣了一对老夫妻照顾自己的生活后,林琳竟然再也没有出门家门,一直到寿终正寝。 这一世对于林琳来说,先是甜如蜜,然后又是苦到不自知。最后才慢慢归于平静。 再一次睁开眼睛时,看了看手中那多出来的佛珠,心中是平静的,也是迷茫的。 她当成一场一场游戏的穿越寻找,最终还是不可避免的伤了心。 她以为她可以潇洒的放弃,洒脱的来去,可是事实上,她仍是无法坐到来去自如,心随意动。 ...... “老头子,你说这姑娘要是醒过来,咱们留给峰儿做媳妇,你看怎么样?”一个苍老女人的声音。 先是斧头砍断木头的声音,然后一个明显便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的声音响了起来。 “林家丫头也是个可怜的,若是真的醒过来。就给峰儿留下吧。只是那药铺的大夫不是说,这丫头?唉,峰儿那么大了,领着一群要饭的,竟是到了现在也没成家。当初要是知道这样,再不叫他练什么武功的。” “谁说不是呢。”乔大娘又将一碗杂粮皮子丢到院里,一边丢还一边“咕咕咕”的叫了几声,“咱们村像峰儿那么大的,不说都当爹了,那也是都成亲了。就咱们峰儿,老大不小的,还没个着落。” 几只扑着翅膀的家鸡,飞快的跑过来,一只雄赳赳的大花公鸡,也晃悠着跟在后面。 “这林家也是大户人家,往常去他们家卖柴,都比别家多给两文钱呢。林家丫头心也善,每次碰到了都会让人给咱倒水喝。唉,真是家贼难防呀。”乔老爹想到屋里躺着的姑娘,心里就一阵不落忍。 林家是他们这一带出了名的大户人家,谁能想到管家竟然会在男主人三七的时候,勾结山贼土匪血洗了林家呢。 若不是林家这丫头心善,经常拿些家里的饭菜给后门的乞丐,在山贼血洗林家时,恰好逃得及时,还指不定有没有命在呢。可就算是这样,也被追得滚下了山坡。 幸好他上山砍柴,不然呀,就可能被狼叼了去。 “唉,老头子,我听峰儿说,老帮主有意传他帮主之位。那将来咱儿子就是乞丐头了。这林家姑娘会不会嫌弃咱们儿子呀。” 乔老爹一寻思,拍了拍脑门。自己也有些个拿不准,“应该不能吧。不是说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吗?咱好歹救了她的命不是?再一个,林家都没了,她一个姑娘家,若是不嫁人,又怎么活呢。” “他爹,你说这官府就不管了?咱们这一片,可都是林家的地呢?要是把地都要回来,林家丫头也能有些个傍身的。” 乔老爹摇了摇头,“晚喽!若是林家刚灭门的前两天,还有可能。现在呀,县令大人是不会将吃到嘴里的田吐出来的。幸好林家丫头一直在咱们家,不然这命呀,难保不会...” 官商勾结,官官相护,官匪一窝的,林家这样的大案,保不准后面还不定几方参与了进去呢。 林琳迷迷糊糊地摸了摸头,死劲地回想着这姑娘的记忆和生平。然后就发现也就不过是个小县城的姑娘罢了。 原来家里有些资产,她再有些容貌罢了。 可一夕之前家破人亡,成了一个马上就要十五岁的少女。 还是个要面临不成亲就没有出入的处境。 嫁个陌生人,当一世农家妇。好像她还真的没有尝试过。 不过刚才那老大娘说的是什么? 她儿子是个要饭的? 放着好好的庄稼汉子不做,竟然去要饭,难道真的是一身懒骨头? 这可不行。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夜一只不正经的蚊子咬了一口某的香臀,然后今天某就一直猥琐的挠呀挠。 真心没谁了。 . 马上就是情人节了。我是真心祝福那些有情人,都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真心实意,不掺假的的祝福。 如果真的有雷同结果,那纯属巧合。 . 每到情人节,单身狗会受到一万点的伤害。 虽然周二不放假,也不是半天班,但是我同事已经让我帮忙了,她说她下午要和男朋友约会去,要是有事帮她顶一下。 我表面笑呵呵的答应了,然后在周一下班前去找我们领导了,部门好久都没有开会了呢...... 哼,叫你在单身狗面前秀恩爱。 . 咦,突然发现这个故事结束的正是时候呢。 . 最怕过今天这样的日子,回家早了,老太太一定要唠唠叨叨。回家晚了,那一定是严刑逼供,比如说去哪啦?和谁在一起了? 在外被虐狗,在家受这待遇。怨念特别深,人家牛郎织女一年一次的见面,乃们就不能消停点吗? 这么高调,难道就不怕步入什么后尘?比如说找个当兵的……   ☆、第136章 第一百三十六章 老夫妻说了回话,便进屋来。正好看到林琳不但醒了,还自己坐了起来。 “哎呦,你这丫头总算是醒了。老天保佑呀。”乔大娘看到内定的儿媳妇能够清醒过来,喜不自尽,连忙上去,又是倒水,又是摸头的。 乔老爹也高兴的说道,“醒来就好,醒来就好。老婆子我去杀鸡,给林家丫头好好补一补。”说完就出屋去寻刚刚吃饱饭的公鸡去了。 公鸡不下蛋,有一只领头就行。其他的杀了也不心疼,养着浪费粮食。 “我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多谢二老的救命之恩。”刚刚醒来就从空间中拿出药来吃过了,此时的身体正在高速的恢复中。 都说中医治本,西医治标。但是这魔药却真的是立竿见影的好东西。 “谢啥,这不过是赶巧遇上了。一直林家丫头,林家丫头的叫着,还不知道你叫啥呢?” “我姓林,单名一个琳字,林琳。大娘叫我林琳便好。请问这里是哪里呢?”林琳接受到的记忆,都是一些这姑娘从小的生活起居之事,对于这个世界,却知之甚少。而这对老夫妻,除了那位乔老爹有些个面熟外,其实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这是少林寺后山,我们家老头子,经常去城里卖柴。倒是去过你们家几回。也见过你。那日在山里见到你,便将你背了回来。放心吧,到了这里就安全了。”乔大娘一脸慈爱的摸了摸林琳的头发。 别的不提,自从儿子加了那个要饭的团伙,家里竟然都不招贼了,就连以前总是丢鸡的现象也没有了。 林琳垂下眼,声音低沉,“敢问大娘,我家里,可还有其他人?” 乔大娘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听咱们请来看诊的老大夫说,都没了,那些恶人,竟是一把火将林家都烧了。” 虽然心中并不感到悲伤,但是林琳还是适时地留下了眼泪。毕竟不能让面前的老太太感觉自己是个冷血之人。 “...姑娘以后可有什么打算?”想到刚刚在院子里与自家老头子想的那个事情,乔大娘就有些个迫不及待,虽然有些趁人之危,可是她家峰儿也是一表人才,武功盖世的好男儿。 不说林琳几百年的阅历,再加上刚刚醒来听到的言语,林琳又有什么不知的。“家遭横祸,我却仍要为罔死的家人尽一份孝心。感谢二老危难之时,伸出援手。大恩大德,自当倾命报答。”就姐这格调,一般人她可看不上。 报恩的方法千千万,以身相报什么的,还是先看看再说吧。 乔大娘一听这话,好呀。人家姑娘要守孝,还要报咱们的救命之恩。这真真是太好了。 “大娘有个儿子,单名一个峰字,今年二十有二,尚未婚配。自小受教于少林寺的玄苦大师。之后又被丐帮的汪帮主收在门下。林丫头若是不嫌弃......” 越听面前的大娘往下说,林琳心里就越想呵呵。 老俩口姓乔,有个儿子叫乔峰,二十多岁,没成亲。有个师父叫玄苦,现在在丐帮汪帮主那里。 这要是再不知道自己来到了什么世界,那林琳也就不用混了。 天龙八部呗。 再一想想前后联系,若是自己醒不来,那乔家两老就是到死也没有见到儿子娶媳妇。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乔峰的媳妇,真的是那么好当的? 还有乔峰那个性子,真的能给女人一份幸福? 乔峰是个好男人,顶天立地的汉子。可是他却给不了一个女人想要的幸福。当然也不是说不能,而是情势总会让他不得消停。 那样的一个汉子,被那一串的阴谋诡计逼死的时候,多少人潸然泪下。 多少女人羡慕阿珠,就算是死了,也有个男人记了他一辈子。 多少人恨康敏,毁了那个男人最后的幸福。 现在,她来了,在乔峰还没有成为丐帮帮主的时候。 天龙八部开始的时候,应该是乔峰三十岁的时候。那这也就是八年前的时间了? 因为是乔峰,林琳心中倒是不排斥这以身相报的报恩方式了。 ...... 点头许下婚姻,林琳并未觉得后悔。八年后乔峰才会在杏子林中偶遇阿珠。而这八年,却是她的时间。 八年时间,她还想试一试,乔峰会不会抛妻弃子。而她还会不会守不住自己的幸福。 乔大娘看到林琳点头,当下就乐得双手在大腿上拍了拍。将林琳又扶着趟了下去,便急急去找乔老爹。 乔老爹听了也是大乐。不过一想到守孝差不多都是三年,三年变数太大了。不如,“老婆子,要不,在林家百日里,先让他们把亲成了。等到一年后,再圆房,你看这样合适吗?咱儿子那岁数可不小了。” 古时,也有儿女在热孝之中成亲的。但是那多是为了让家中去了的人,安心投胎。不过就算是如此,但是圆房什么的,却都要按着出嫁女,守上一年的孝才可以。 乔大娘也觉得夜长梦多,这个主意也可以。便搭了把手,开始炖鸡。“一会儿,我问问林琳那孩子,若是不反对,你就让人捎口信给峰儿。咱们先拜了堂来。” 乔老爹往灶里添了一把柴,笑道,“自从峰儿进了丐帮,捎口信倒是方便了。只要上大街上找个小乞丐,保管啥事都齐了。” “瞧你那点出息,前两年镇上的镖局还说请咱们峰儿当个镖头呢,你偏说什么走镖危险,现在好了,成了江湖人。那江湖人打打杀杀的,就不危险了?”最重要的是镖局后来请的那个镖头娶了老镖主的女儿,现在还生了个大胖小子。 “哎呦,你还说我。你不是也一听说危险,就不让峰儿去了吗?现在还怪我。”乔老爹听到老妻这么说,不服的驳了一句。 声音刚落,就被老妻抬脚给踢了。 乔老爹畏妻如虎,缩了缩脖子,再不敢说什么。 厨房离房子很近,林琳听着两人的话,摇头笑了笑。一年后成亲,还是三年后成亲,于林琳来说,都无差别。 而差别在于——乔峰会不会娶她? 林琳抿唇一笑,如果乔峰不同意,那也没什么,她就去把现在六.七岁阿珠绑了来,给他当童养媳。 就是不知道在错的时间里,遇到对的人,这两人还能不能擦出爱情的火花。 林琳有自信,只要她活着,乔峰就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若是乔峰不娶她,那么等到乔峰真的出事的时候,她虽然也会出手相助。但那力度就不一样,一个是帮自己家人,一个是帮外人。 别怪她自私,就算是雷.峰做好事,还有记日记的习惯呢。 ...... 山里农家的生活,林琳头一回接触。待能下地后,她才正式打量起这个乔家小院。 院里有个驴棚,里面一头老驴懒洋洋地。对面是一个极为简单的厨房加柴房的半屋半厅的棚子。院子里一左一右还有两颗果子树,一颗是枣树,一颗是苹果树。 还有一群散养在院里的鸡鸭,一个个活蹦乱跳,极有精神。院里还有一口井,和一个用篱笆围起来的小菜园子。 噢,忘记提了。家里还有一只土黄皮毛的土狗。不过那狗明显是刚出生不久,只有个把月的狗龄。 看过了外面,再回头看屋子。很典型的三间茅草屋。 中间一个堂屋吃饭待客。左右卧室居人,左边那间便是乔家二老的居所,而右边,是乔峰的屋子,也是林琳暂时居住的房间。 自伤好后,林琳每天早上早早的起床跟着乔大娘做家务,然后送乔老爹下地或是上山砍柴。 乔家是没有自己的田地的,自乔老爹父亲那代便是租凭了少林寺的土地。虽然有些积蓄,但是两老都没有买地的打算。 一来,他们可能都知道自家的儿子是不可能成为一个庄嫁汉的。二来,便是这个年代,好地都被人垄断了。 与其花光积蓄买下一块不好的地,还不如少少的交一些租子种少林寺名下的地呢。 再加上儿子受教于玄苦大师,也算是少林的俗家弟子,他不在家的时候,少林寺的那些个僧人,若是看到乔老爹下地,碰上了都会帮帮忙。 来到这个时空,有十来天了,林琳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自然不会像王语嫣那位大家闺秀,空有一肚子武学典范,却无一丝自保的能力。靠山山倒,靠水水枯,唯有靠自己,才不会被人抛弃。时刻等着人去救,若人家不救呢? ...... 吃着这世间难寻的宝贝,林琳根本不需要多少时间和精力,便将武功恢复了。 在一日晚间,林琳特意对乔家二老说自己家还有一些财产,藏于山中一隐秘之处。想要取回来。 乔家二老很是诧异。他们没有想到这位儿媳妇的娘家还有东西留下来。第二天,天还蒙蒙亮,林琳便带着不放心她一个人出门的乔老爹去了前一天夜里她藏东西的地方。 一个大木箱子被林琳藏在了地底下,两人挖了两刻钟,才将箱子挖出来。 箱子里有金银若干,还有几色首饰,以及一些书籍布料。当然为了让自己的生活过得舒服一些,里面还有几套成衣。 乔家老夫妻能穿的,林琳自己能穿的,还有林琳特意拿的几件乔峰差不多能穿的衣服。 这几天,一直穿着乔大娘年轻时的衣服,林琳一直觉得不舒服,这才想了这么一个办法出来。 将东西弄回家,乔大娘连忙过去帮忙。 先是将箱子抬到林琳现在居住的房间,然后两老才出来。林琳将厢子里的金银拿出三分之一,又将特意给两人准备的衣服都抱上,这才出了房间。 “先祖想着,若是家道中落,便要低调行事,所以衣服都是棉布的,这几套都是二老能穿的。”说完又将那金银拿出来交与两人。 两人开始拒绝不收,但架不住林琳坚持。 “收下吧,正好峰们他们成亲,咱们也不用做新衣服了。”最后还是乔大娘笑着对乔老爹决定了这些物拾的去留。 林琳听了露出一抹‘娇羞’的笑容,对于这场婚事,她也放在了心上,没看箱子里还有一块已经绣了吉祥花样的大红料子? 乡下生活很平静,一家三口的日子也很平稳。老俩口虽然节俭,但是却不会苛刻林琳,时常都会买些肉回来。而且林琳平时晚上也会去空间打个牙祭。倒也不觉得粗茶淡饭过不得。 乔峰终于完成了汪帮主交给他的任务,正在接受众人恭喜成为丐帮帮主时,外围的小乞丐就传回来了乔老爹让乔峰回家成亲的消息。 乔峰握着手中的信,哭笑不得,他爹说给他捡了个媳妇,让他尽快动身回家成亲。 这样趁人之危得来的媳妇,乔峰实不敢受。 只是一时众人却是不论内中情由,道贺不已,“乔帮主,你这媳妇旺夫呀。” 作者有话要说:  拳击比赛的时候,看得火气大起,中国队的那个选手为什么不回身给那裁判一拳头呢?那个伪赢的,又怎么好意思上前去拥抱呢? . 前两天儿我家老太过生日,家里的饭桌就摆在了客厅里。吃饭的时候,我爸就把电视打开了,打开就打开吧。正好看到某台某个选秀节目。 看了三五个选手,没有把我恶心死。 打开电视看到的第一个选手,说是她多么多么热闹唱歌,可是家里父亲不同意。然后几度想要放弃,主持人当场给她爸打电话,然后嘉宾又由说好久,她爸终于同意了。 第二个选手,生活多么多么的不容易,母亲过逝了,然后遗愿就是想要让她登上舞台什么的。 第三个选手,说是亲爹丢了,想要通过这个平日亲爹喜欢的节目,找到亲爹。 ...... 这是选秀吗?这是道德绑架。别人的同情就真的是可以利用在这里吗? 比赛就应该是公平公正的,一切的理由都不应该成为决定比赛成绩的因素。 . 可能有些个不通情达理,但是我就是鄙视这样的人。   ☆、第137章 第一百三十七章 乔峰一路快马加鞭往家中赶,到了家门口,却又不敢进去。 原来是林琳正坐在院子里做绣活,背后虽是茅草破屋,乡野之地,但却遮不了那一室的芳华。 少女虽是半低着头,但是娇怯怯、俏生生、小巧玲珑的样子,却是一点没少的进入了乔峰的视线里。 此时的乔峰正是二十出头,少年慕爱的年纪。而林琳虽是全身缟素,却眉目清秀,相貌颇美。本不是乔峰日常所见。 林琳突然抬起头来,瞧向乔峰。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毫不遮拦的看过去。乔峰的呼吸便是一乱。 来人呼吸吐气,走路的身法都不似常人,再加上一脸的刚正之气,林琳心中略一寻思,便也知道此人是谁。 “可是大哥回来了?”起身,离开绣架。林琳浅笑莹莹,慢步轻移向前去开那虚掩着的篱笆门。 “...你是林姑娘?”很快从面前的旖旎景致之中回过神来,乔峰粗声粗气地问道。 林琳先是一脑门子的黑线,然后仍是点了点头。她最讨厌别人叫她林姑娘了。虽然她曾经当过林姑娘。 “爹,娘,大哥回来了。”不等乔峰再说什么,林琳先是转头朝屋里喊了一声,然后又笑着转头让乔峰进院子。 乔峰被林琳这句爹娘叫得心里一动,原本回来前想的那些想头,一时之间却又不愿意再想。 他爹娘都是老实本份之人,若不是面前的姑娘也同意,又怎么可能许下婚约。这种你情我愿的事情,又怎么能是趁人之危呢。 听到是儿子回来,乔家老两口忙出堂屋出来。 原来是最近是真得好天气,林琳说他们乔家虽然不是山里,但也是近山的山脚下。冬日来了,尤其寒冷。不如现在就将家里的房子砌上两道火墙,一张火炕。 这个时代的人,都是干活的一把好手。这活计乔老爹就能干,而且都不用别人帮忙。 当然乔大娘非要在一旁临工的话,也不是不能搭把手。 本来林琳也是要帮忙的。但是老俩口却不让她伸手,说她细皮嫩肉的,干不来这些活。 再加上林琳请乔大娘帮忙去镇子里接了一些绣活回来,于是便在院子里绣了起来。 这就是乔峰回来时看到的景像。 虽然不是乔家二老的亲生儿子,但是两人一直没有孩子,那真的是把乔峰当宝一样的捧在了手心里。 林琳看着一家三口,亲亲热热的进屋去。心中却是对那个萧远山更为不耻。人家帮你养大了孩子,你竟然还能如此恩将仇报。 真是个畜生。 这些日子乔家老俩口的品性,林琳也深知,虽然有些个市井小民的毛病,但却不是大奸大恶之徒。对于乔峰的疼爱也是有目共睹,林琳觉得与其让乔峰知道自己是契丹人,还有一个那样只知报仇的亲爹。还不如就让他这样生活下去呢。 想到此,林琳便在心中计算了一下,需要动手整理的东西和人。 一是乔峰身上的纹身,二是将来马大全会收藏的那封信,三是与萧远山相似的容貌和身上的记号。 做为本就是颜值控的林琳,自然是不可能对乔峰动手了。那么她能做的就是去少林寺的藏经阁找那位萧远山了。至于身上少林寺掌门做的那个记号,林琳轻轻一笑,那还不简单。 普通人去个伤痕胎记很困难,但是对她这个拥有魔法的人来说,那还是问题吗? 她用手里的东西给萧远山整个容,给乔峰整个局部祛疤,却是非常简单的。 至于慕容博和带头大哥,随他们折腾去吧。林琳只会非常不小心地将慕容博还活着的消息传播出去而已。 喝了两口茶,乔峰便帮着老爹在堂屋弄火炕和火墙。而乔大娘便一脸满容的守着他们爷俩,一会给擦擦汗,一会给递递水。 林琳除了在最开始互相介绍的时候呆在了屋里,之后便去院里做绣活了。 晚上,林琳亲自下厨。用现有的食材弄了四菜一汤,以及一锅杂粮饭。 “快尝尝,你媳妇的手艺可好了。不过一把子山野菜,也能做出不同的味来。”因为是夏初的季节,所以一家人也没有在屋里吃饭,而是将四角方桌放在了院子里。 太阳尚未落下,满天的红霞,再加晚风徐徐,竟让人心旷神怡。 桌上四道菜,一道肉沫蒸蛋,一道白灼小青菜,一道红烧兔肉,再加上一碟子炒花生米,一道紫菜虾皮汤,看起来就非常的有食欲。 “尝尝这兔肉,是咱们家屋后面,你爹自己挖的陷井套的。那么大一只,肥滋滋的。我们仨吃了一顿,还剩下一半。” 乔大娘将红烧兔肉看起来卖相最好的一块夹到了乔峰的碗里。一边夹还一边说着这些家常话。 乔峰夹起肉,大口地吃了起来。那味道真的不比在大馆子里吃的差。这么好吃的菜,竟然没酒,真是遗憾。 “上次交绣活时,我买了些酒,准备泡些药材。一时间药材还没有凑齐。今天大哥远归,不如先且拿来吃吧?” 林琳一说这话,乔峰的眼睛便是一亮。也不因着不好意思不敢看林琳了,直直的抬头,眼中满是对这个主意的赞同。 林琳没理坐在对面的乔峰,而是看向乔大娘。 这位才是真正的一家之主呢。 乔大娘点头,林琳这才去厨房取酒。 不过五斤多的纯粮食酒,乔峰就着桌上的菜,竟然独饮了四斤半。 看着喝了半斤酒就有些个醉熏熏的乔老爹,乔大娘吃过饭便扶着人去屋里休息了。而饭桌便只留下乔峰和林琳。 “...你的事,我听爹娘说了。你若是不愿意,这婚事便做罢。”虽然说出这话时,乔峰心头涌上了不舍,可是他却不愿意在这种事情上,做出不丈夫的事情来。 “大哥不愿意娶我?”林琳不答反问。 乔峰摇头,“当然不是。”他...愿意。 不说面前少女美好的容貌,只说这上得厅堂,出得厨房的手艺,就让他欣喜不已。可是配他这个江湖武人,却是,却是...... “呵呵,当初许下婚约时,我并不是真的走投无路。后来知道是你,”剩下的话,林琳却没有说出来。 因为是他,所以她愿意。 林琳最后的那半句声音实在是小,乔峰内力就是再深厚,也没有听清楚。但是前面的话,却是清楚明白的表示,她是愿意的。 那就好。 “爹说,婚礼会尽快举行。在那之前,我会为你找到灭门的凶手。”她的事,便是他的事,他的责任。 林琳点头,她认为这也是应该的。 将最后一滴酒饮进,林琳便站了起来,准备收拾桌子。这个时候,乔峰却突然问了一句话, “你...会武功?” 林琳知道这瞒不住乔峰,而也没有打算瞒住乔峰。 “是,年幼时曾经有缘学过一招半式,后来大了,便荒废了。不过也幸好有了这么一丝底子,若不然,也没办法活到今天。后来养好了伤,便将小时候学的武功一一捡了起来。不求报仇,只为自保。” 乔峰听了,便也不再说什么。在他的想法里,应该也不是什么高深的武功。心里想着,若是她爱这个,回头给她找一些上层的武功秘籍和心法来。 毕竟是未婚夫妻,所以收拾完了厨房,林琳便回房休息了。而原来的房主却只能在堂屋里用木板搭建的简易小床上将就了。 趟在床上,隔着房门,乔峰仿佛都能闻到林琳身上的那股子芳香。 ...... 一夜春.梦无边的乔峰,早起有些个不自在,悄悄地起床练了会功夫,将昨夜弄张的衣服打水洗了。 赤着上身在院里打了套拳,林琳便起来了。 内力充沛,魔力充足,林琳根本不需要多少睡眠就可以精神满满。 起床,洗漱,然后做饭,喂鸡鸭,庄嫁人的生活,简单而又忙碌,充实又而平静。林琳非常的享受。 而自从林琳出来,便打拳打的有些心不在焉的乔峰,看着林琳干活的麻利劲,再想到她千金小姐的身份。对于那群山贼更加的深恶痛绝。 饭桌昨天晚上并没有移进去,此时仍在院子中。林琳想着最近几天趁乔峰在,让他弄一套石头的桌椅放到院子里。 明年接几根葡萄秧子,既能吃葡萄,又吃纳凉。 将剩饭熬着粥,粥里放了一点猪肉油和盐;从墙角的咸菜坛子里捞了两根黄瓜,洗干净,切成丁,用蒜和辣椒油拌了。 昨天吃到最后,其实什么也没有剩下来,林琳是不喜欢吃剩菜的,所以做菜的时候都是可丁可卯的,昨天晚上也就只剩下了一些花生米,想到乔峰毕竟是个年纪轻的壮汉,于是又起了一个炉灶,准备再炒个鸡蛋,以及用家里腌过的肉,切成肉丁,加上花生米,胡萝卜块,以及土豆丁,一块炒了。 在林琳张落早饭的时候,乔家两俩口都已经起床,打扫院子,浇过菜园了。 不一时,早饭就得了。而这个时候乔峰也不好意思在偷偷盯着林琳瞧了,收拾了一下自己,便坐在了餐桌上。 四人吃了早饭,乔老爹便带着乔峰进了镇上,准备采买成亲用的物件。   ☆、第138章 第一百三十八章 成亲要采购的东西,也就那么几样,这之前乔老爹早就置办的差不多了,这个时候领儿子出去,还有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 “林琳活着的这件事情,咱们一直没敢告诉人。现在要成亲了,总要去官府的。这事,可啥整呢?”乔老爹在路上便将他一直惦记的事,跟儿子说了。 乔峰一听,倒不觉得是什么大事。只说交给他来办。 乔老爹也是心大了,一听这话,还真的不管了。“我请人打了两个箱子,一个柜子,差不多已经好了。咱们爷俩去看看。要是好了,就雇个车弄回去。” 乔峰没意见,直接听话跟着乔老爹走了。 一路上碰到熟人,乔老爹都会跟人唠两句,所说的话,不外乎就是儿子回来了,儿子要成亲了,有空过来喝杯喜酒啥的。 乔峰一直耐心地听着,时不时地还会顺着乔老爹的话,叫上一声叔伯。 晌半,乔峰父子便带着家俱回家了。一同被带回来的,还有乔峰特意给乔大娘和林琳买的点心。 乔大娘笑不拢嘴,直说乔峰从小就孝顺。“你不知道,我们峰儿自小就孝顺,有了什么好东西,都想我和他爹。” 林琳点头,笑着扫了一眼乔峰,便也顺着乔大娘的话夸了乔峰两句。 乔峰本来还能绷得住,被林琳那一眼,那一句弄得脸上就红了起来。 午饭毕,乔身稍做休息,便去了少林寺,他要去拜见他的师傅。 他七岁被玄苦大师收入门下,十六岁以后才被汪帮主带在身边。这些年,一直在外奔波,现在终于要成亲了。总是要告诉师傅一声的。 进了寺院,看到一些昔日的师兄弟们,乔峰一一问好。然后才去玄苦大师的禅房,那之后,一直到黄昏,乔峰才走出来。 当乔峰走到家,站在门外便可以闻到到那份菜香,或家中的小土狗围着桌子转那着急的样子。 这一下午,乔峰没闲着,乔老爹没也闲着,他特意去村子里请了位算命先生给了卜了个吉日,说是五天后便是最利子嗣的成亲日子。 乔大娘一听,便将家里弹好的棉花拿了出来,一下午竟然也做了两床被子。 “这方法好是好,就是太废布了。”乔大娘一边缝被里,一边对着坐在一旁给乔峰缝鞋面的林琳嘀咕。 林琳提出了被里缝一层布,包住弹好的棉花胚子,然后在外面套一层被套。就像是现代那样的可以直接拆下来清洗的。 但是这样在乔大娘看来,就是多费了一层布,还是里外两块布。 不过乔大娘也知道这过日子呀,就得你敬着我,我敬着你。虽然是娶进来的儿媳妇,但毕竟以后要长久相处。 再一个,这被子本来就是做给他们小俩口的,这一薄一厚两床被子,又能费到哪里去呢。 人家儿媳妇又没花他们的钱,想要过得舒服一些,他们也不能拦着不是。 毕竟儿媳妇的嫁妆想要怎么花,婆家是没有资格说什么的。 “娘,被套要总洗。要是不用这个,动不动就拆被子,多麻烦呢。而且被里咱们也可以用一些普通的料子,并没有费几个字的。”向外看了看时辰,林琳将针钱放下,起身道,“天都暗下来了,我去烧饭。娘也歇歇,剩下的活明天再做吧。太暗会熬坏眼睛的。” “还有两针就收了,我不忙完,也静不下心来。” 林琳听了一笑,并未多劝。掀了帘子出去了。 ...... 时间一晃而过,很快便到了林琳与乔峰成亲的日子。林琳穿上了大红嫁衣,坐在新房里仔细地梳妆。 这可能是她成过亲里,最简陋的婚礼了吧。 没有娘家,没有闺房。没有耀街的嫁妆,也没有凤冠霞披,就连头上的首饰,也不过是两朵绢花,一支金钗,再加上一根珍珠额链。 披上盖头被村里来凑热闹的乡亲牵领着去了堂屋,然后跪拜,掀开盖头,去院子里的两桌客人敬酒。 是夜,乔峰回房。虽然不能有夫妻之时,却也终于没有再睡在堂屋了。 新婚三日,别人回门。林琳却是上坟。 新婚十日,乔峰背起行囊,再次离开了家。而这一次家里又多了一个让他牵挂的人。 可能真的是温柔乡,英雄冢。几年不回家过年的乔峰竟然回来过年了。 “我在洛阳买了处宅子,想要接你们去那里过活。”大年三十,乔峰躺在靠火墙的木榻上,轻声着对睡在另里头架子床里的林琳说道。 林琳皱眉,并不太想去洛阳。她在这里生活的真的很好。 不过,这里离少林寺实在是太近了。最近她总是感觉到有人再看着她。 她知道,她因为生活平稳而忘记去找萧远山,现在萧远山竟是在暗处盯上了她。还有一件事情,便是前任丐帮的汪帮主可能会交给马大全的那封信,她必须搞到手。 “大哥,我一直很好奇,你们丐帮发不发薪资?若是不发,你这个帮主,还有其他一些丐帮的长老们,都是靠什么维生,又是靠什么养家糊口?”不会也上街去乞讨吧。 乔峰听出了林琳未尽之语,摇头笑道,“帮里有产业,每个丐帮帮众都会按着入帮的年限和职位得一份银钱。以前,因为我只是以普通弟子和汪帮主弟子的身份在丐帮,所以得的银钱并不多。今年我成了帮主,就有余钱买下宅子了。” 乔峰没有说的是,虽然是帮主弟子,但是那份银钱真的很少,乔峰自己都不够活。再加上每年还要走的人情,送的礼。乔峰不说不能稍钱回家,还要接一些朝.廷发下来的赏金通告。 现在有了更好的收入,乔峰才买下了一处小小的院子,想要接父母妻子一起过去。 “...如果没有我,大哥也会接爹娘去洛阳吗?” 乔峰摇了摇头,后来发现屋子太暗,林琳根本看不见,这才张嘴说道,“应该不会,爹娘老了,若是去了洛阳,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我又总是各处跑,将爹娘安置在洛阳,爹娘也不见得会高兴。 现在有了你,我很高兴。这样爹娘便是两边住着,我也放了不少心。若是平日里能够多相见,心中甚是喜悦。” 说白了就是,他忙,将二老接到城里去,也顾不上二老,然后二老孤单,还不如在这少室山下居住呢。 但现在他娶媳妇了,媳妇还有点身手,陪着二老说话或是护着二老两边住着,也使得。 林琳听了,也觉得乔峰不是娶了媳妇就忘记娘的人。这才说道,“都听大哥的吧。大哥一人在外奔波,回到家里,竟然还没个人洗衣做饭,也是委屈。大哥在洛阳时,我们就在洛阳守着大哥过日子,大哥若不在洛阳,或是归期时久,我们便回山里来。” “对了,洛阳城里的宅子,大小是多少呢?若是能有个地方种些花花草草或是一些食蔬,想来爹日常也能有个消遣。” “两进的院子,前面有个练武场,后面有个小花园。不算厨房,差不多有十间房呢。” 林琳听了,便在心里开始归划起以后的生活。 想着想着,林琳便睡着了,而乔峰听到林琳平稳的呼吸声,也渐渐地睡沉了过去。 第二天,大年初一,一早醒来,乔峰便给了林琳一串佛珠,佛珠光滑整洁,非常好看,很有诚意一份新年礼物。林琳心里甜甜的,转身给了乔峰一个护腕。 那是添加了防护魔文,以及一组小刀片的护腕,颜色较深,跟乔峰日常穿的衣服色系到是能配得上。 相视一笑,夫妻俩默契地给对方准备了礼物,心情都非常不错,乔峰更是如此,还伸手帮林琳正了正发上的绢花。 出了房间,林琳便将给二老做的衣服鞋袜都拿了出来。乔家二老也给两人包了红包。 乔峰给两老的是两块布料,二老一看,便觉得没有儿媳妇给的好,但毕竟是儿子给的,也都欢天喜地地收了。 早饭后,一家人在堂屋取暖说话,乔峰便将接三人去城里的事情说了。 乔家二老寻思了一番,才决定冬天的时候在城里,春耕了还要回山里。啥时候地里不忙了,再去城里住一阵。 乔峰听了,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林琳。觉得真让她说着了。 都说七不出,八不进,正月除五破一破。 于是正月初五那天,乔峰便带着林琳一行人去了洛阳城里的小宅子。 因为不算是正式搬家,倒也不讲究那些说道。 不过丐帮众人在知道现任乔帮主的父母妻子进城了,都纷纷上门拜访。林琳见此,只能叫了一个小乞丐,让她领着自己去买了些酒菜回来招待。 席上众人见到乔峰之妻竟然如此年轻貌美,温柔体贴,都是羡慕。尤其是做得一手好酒菜,更是让众人嫉妒乔峰的好运道。 “明天,我带你去拜访汪帮主,他是我的恩师。”这夜回房,乔峰看着络子的林琳说道。 虽然宅子里房间多了,但是乔峰还是装傻地去了林琳所居的屋子。   ☆、第139章 第一百三十九章 林琳想到明日要见汪帮主,心里便想到了那封信。做为一个师傅,汪帮主的做法实在让人心寒。但是做为天下第一帮的帮主,他心有顾虑却是人之常情。只是他却托付借了人。 康敏这个人,真真是个祸害。 林琳心中虽然好奇在书中的康敏样成什么样子,但是那前提却是要先解决了她。 她与段正淳有一段情,林琳想着,不如就将她送到段正淳身边去。就算是段正淳不想负责任,那个时候康敏也已经在大理了。想要再回到洛阳,她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又岂是那么简单的。 想到这里,林琳又想到她现在还不认识康敏呢。而且康敏到底是哪一年嫁给了马大全,她也不知道。 难道每年的洛阳花会,她都要紧迫去盯人不成? “在想什么?怎么一直不说话?”在自己说完话后,乔峰就在看着林琳,发现林琳略微歪了歪头,不知道想什么,想得入深。 “没什么,只是明天要去见师傅,总不能两手空空的去。汪帮主可有什么喜好忌讳没有?” 乔峰摇头,“师傅和我一样都喜好美酒,明天我们路过酒庄时,买上两坛子酒就好。” “那也太减薄了,若是你一个人去便也罢了。这毕竟是我们成亲后第一次拜见,总要慎重一些。买上两坛酒,再买两包点心。我那里还有两块料子,一并带去吧。” “好,都听你的。” 乔峰左右看了看,发现此处并无他人,便悄悄地伸出了手,握了握林琳的。粗糙的大手握上白嫩的小手上,竟然意外的和谐。 再有半年,就要出孝了。乔峰想到这里,心口就是一热。离得近了,林琳身上的脂粉香气都仿佛拼命的往他的鼻子里钻,身上越发的热,像是一把火,要爆发出来一般。 有了媳妇,却还是看得到吃不着。乔峰觉得心里跟长草了似的。 20岁出头的乔峰,可没有那种美人在怀,而心不乱的定力。 林琳笑眯眯看着现在还年轻,但是用不了多久,还会名扬整个天下的南乔峰,心里有些幸灾乐祸。 活该看得着,吃不着。 不过转念一想,林琳又觉得娶了自己的乔峰是捡了大便宜,不然等到三十好几时,还一直是个老光棍呢。 “你瞅瞅,这烧个柴,还要花钱买。赶明个,套上驴,咱回山里拉上一车,就够使个把月了。”城里就不如山里方便,吃什么用什么都要花钱买。幸好几人过来时,将家里的吃食都带了出来。不然乔大娘就更要心疼钱了。 “幸好听了林琳的,不然真听峰儿说的,只带上两件衣服就过来,还不得心疼死我。”当初出来时,乔峰就会那边宅子都是现成的,带上两件衣服就成。 林琳又不是没有在古代生活过,哪是那种带上□□就可以全程无忧的现代。所以也没听乔身的话,当二老犹豫不决时,便提出了把能带的走带上。 吃的,喝的,用的。毕竟前者时间长了放在家里会坏,后者需要花银子买。二老都是精打细算会过日子的小老百姓,一听这话,自然是比听儿子的更觉稳妥,于是本来只是载人的驴车,不但载了人,还载了少大的东西。 “他娘说的是,咱还得再抱几只鸡仔。回头我就把后面的花园都拔了。那么好的地,不种些吃食,竟然就种那些能看不能吃的,真是糟蹋了好地。” “对,谁说不是呢。城里人就是会作妖。没事做什么柳树,杨树。都是树,咋不种点果子树,又好看,又能结果子”,乔大娘一边点头还一边说道,“你看前面那么大个场子,比咱家晒粮食的地方都大,峰儿平时练武也用不了那么大的地方,回头都圈起来,把鸡和鸭都养在前面。” 老俩口在那里合计着将来的日子,乔峰和林琳站在一起微笑的看着听着,这便是天下最朴实的生活了。 生活本就是这些个琐事组成的,但有人为了你过得好,如此的上心,还有什么不让人心满意足的。 ...... 第二天,仍是吃过早饭,乔峰带着林琳去拜访汪帮主。乔老爹则是带着乔大娘准备在洛阳城里走一走。 洛阳城非常的繁华,以前乔老爹得了什么山货便会过来这里。现在给乔大娘当个向导,倒还够格。 虽是这么说,但是乔峰仍是有些不放心自家爹娘,出了门,看到一个小乞丐,便让他悄悄地跟上,若是有了什么事,便来找他。 林琳从身上拿出来两个钱袋子,里面各有三两银子,五十个铜板。“爹娘拿着,看到什么也别心疼钱。这钱挣来便就给人花的。若是有什么相中的,钱不凑手,且留下一些钱,或是领人回家取来。” “这是你的嫁妆钱吧。这我们可不能要。” 林琳笑着摇头,“这是年前卖绣品得的。我们成亲了,便是大人了。给爹娘银钱,岂不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我绣活快,娘是知道的。且别为我省钱了。这钱若是不花光,可不许回家噢。”三两银子,那可不是小数目,这些钱,至少够买下不少东西了。 老俩口走了,林琳才和乔峰步行着去了汪帮主的居处。 到了汪帮主的居处,林琳后退一步,并未再与乔峰同行。毕竟这个时代的女人,所受的教育都不是与男人平起平坐。 哼,不但没有地位,竟然连名字都没了。因为乔峰将她介绍给汪帮主时,说的‘这是林氏。’ 连名字都不能有了的可怜时代。 当然林琳也知道,这主要是林琳并非江湖人。自然不像那些江湖女人一般抛头露面。说话做事仍然遵循着普通百姓的规矩。 林琳看了一眼汪帮主,便不在瞅她,准备啥时候乔峰不在家的时候,帮助汪帮主的大脑减轻一些来自记忆的负担。 听着两人左一句帮务,右一句天下的。林琳不禁感到搞笑。 都说侠以武犯禁,最是不服管教。现在看来,这些侠客要操心的事情还挺多。 什么西夏,什么大辽。林琳听了并不感兴趣。不过仍是老老实实地坐在那里做样子。而心中早就不知道想到哪里去了。 这一次的拜访汪帮主和乔峰都很满意,有了这个结果,林琳也就不关注了。三月初,北方出现异常,乔峰得到消息就只身前往了。 而林琳也在这个时候,找到了汪帮主。先是一番打斗,然后查看了汪帮主的记忆,发现这个时候,汪帮主还没有找马副帮主保管信件,林琳心中一松,又用魔法抽出了关于乔峰身世的记忆,将这些记忆装在一个水晶瓶里,然后丢到了专门装一些永远不会见天的一只箱子里。 那个箱子里,装了很多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林琳是不会让他们在他们的世界暴露出来的。 解决了汪帮主,林琳对于剩下的几人,倒也不担心了。 四月份,刚过了清明,就是春耕的时候。乔老爹非要回山上种地去,乔大娘自然是要跟着走。林琳不愿意一个人留在这个宅子里,便也收拾了行李,给丐帮留了口信,便赶着驴车回了山里。 种地这种活计,乔老爹自己就能行。毕竟家里也没有两亩地。林琳仍然是做些绣活拿去卖,因为有绣活,又是挣钱的活计,家里的家务事,除了早饭外,乔大娘是从来不让林琳动手的。 毕竟乔大娘听说,绣活是个精巧的东西,有些个绣布,非常的挑手,手上要是有糨子,就会把布磨托丝了。 再一个,干家务活也用不上两个人,而且家务活也不给钱。还不如让儿媳妇好好挣钱呢。 一直到五月,乔峰才捎信说他已经回到洛阳城了。 而那个时候,林琳已经将成功地将萧远山,慕容博以及那位方丈在大师的关于乔身的记忆抽了出来。同时,又给萧远山做了面部微整形。 不但抽了那些人的记忆,林琳竟然特别坏心的将这些人的记忆给改了。比如说慕容复的身世。 以虚足为蓝本,在萧远山的记忆里,慕容复才是他的儿子。是他偷偷将自己的儿子换到了慕容家。而真正的慕容复早就被他丢到山里喂了狼。 当然方丈大师那里呢,他只知道当初的那个孩子被不小心弄丢了,听说被大理段氏皇族的人抱了去。 而慕容复,在他的记忆里,儿子慕容复是复国的工具,而少林寺的小和尚虚足才是他与真爱的儿子。 ...... 于是在林琳的瞎胡闹下,在几个知情人中,那个山中农户乔家的儿子,就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 一个天资极高,为人又勤奋上进的大宋子民。 去了一次少林寺,林琳不但解决了乔峰的身世问题,还将少林寺藏经阁里的书,全部用照相机拍了一遍。之后用空间中的电脑和打印机打印成册,填充她的佛珠图书馆里。 解决了乔峰身世的问题,林琳便不担心谁还能在此事上伤害他。至于剩下的事情,其实一念生,一念灭。蝴蝶效应总会给人们既定的人生带来各种意想不到的可能。至少林琳再也不关担心萧远山会掌毙乔家老俩口了。 七月,林琳出孝。八月,林琳便被乔峰接到了洛阳城里的那个宅子里。 一夜芙蓉帐暖,**苦短。 林琳与乔峰之间成了真正的夫妻。成了夫妻,男女双方防备的便少了,林琳对乔峰身上的那个纹身施了魔法,它会一点一点便浅,直至消失。 还有那位方丈做下的印记,以及乔峰身上一些明显的胎记什么的,都被林琳做了手脚。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十一月,林琳明显出现了妊娠反应,而这个时候正好秋收结束,乔老爹又带着乔大娘回了城里。 因为不是第一次怀孕,林琳在这方面有自己的心得,对于什么时候进补,是否进补这一点,非常的清楚。 所以乔大娘侍候起来着为省心。 转年端午节前后,林琳为乔峰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 乔大娘别提多高兴了。侍候月子的时候,恨不得天天杀只鸡去。 乔老爹也是高兴的直乐呵,逢人见夸他孙子长得多好多好,看得多伶俐,多聪明。 乔峰亲吻着林琳的脸,有些心疼她。 “辛苦你了。”他在外面听着里面林琳的惨叫声,他都能够明白那是种怎么样的痛。 “嗯,既然知道我辛苦,那可不许在外面弄个小的回来。” “我不是那样的人,这辈子我只守着你过。”乔峰一听这话,便知道林琳是在说谁了。最近丐帮的一位长老,竟然吃花酒,还将花楼里的姑娘接回了家。 “再过几年,我人老珠黄。大哥还能记得这话吗?” “先贤说过,糟糠之妻,不可弃。我乔峰自认还算明理,自然不会做出那般丑行。” 乔峰说得斩钉截铁,林琳听了却是眉毛不住的跳动。 咬着牙问乔峰,“...我是糟糠?”会不会说话,这是什么比喻? 如果这世上,她都是糟糠了,那不糟糠的人得是什么样呀? 林琳还真的想见识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原书中记载,汪帮主是在乔峰接任丐帮帮主那天将写有乔峰身世的信交给了马大全的。所以,别考究,考究你就输了。 毕竟是......同人小说。   ☆、第140章 第一百四十章 就算乔峰的承诺很让人的心动,但林琳对于被说成糟糠这件事还是非常的生气。而最让林琳生气的事情是乔峰竟然在她还没有出月子的时候,离开了洛阳了。 压着气,林琳强忍着出了月子。一出月子,林琳便请了个奶娘帮着喂养宝贝儿子,而她则是对乔家二老说了句她有了亲生妹子的消息,要去把亲妹妹找回来,便只身南下了。 林琳会魔法,日夜赶路自然是极轻省方便的。 不出三日,林琳便在偌大的水域里找找到了姑苏慕容氏的燕子坞。 是夜,林琳一身黑衣,又套着隐身斗篷,悄悄地来到了慕容家侍女的院子。 在那里,林琳看到了六岁到十几岁不等到的小女孩,一时间林琳就有了些头疼。这么多的小姑娘,不会是让她挨个去拔衣服吧? 那得多猥琐的人,才能干出来这样的事情呀。 眼睛闭上又睁开,林琳抿嘴一笑。轻轻地喝了一声,“阿朱的锁片飞来。” 因为锁片是从南方那种多格子的窗户缝里飞出来的,所以在这寂静的夜里,并未发出什么声响。 林琳伸手接到飞来的锁片,在手中轻轻一抹,一片相似,但并不相同的锁片便出现在了自己的手里。 抬脚去了那间飞出锁片的房间,房子里面只有两个小女孩。林琳施了魔法,让两人继续沉睡,然后走向左侧的小女孩。 八.九岁的样子,模样倒是很可爱。 轻轻地抱起来,在肩上看到了那个刻字。心中对于阮星竹很是不耻。 都是未婚生女,唯有她是将亲生女儿丢弃的。留个字,留个破锁片又能怎么样? 真不配做个母亲。 因为要用魔法做太精细的活,所以林琳从空间中拿出魔杖,对着小姑娘背上的刻字,便开始划了起来。 一番操作下,阿朱身上的字直接变成了琅字。 通过魔法,林琳查看了阿朱的记忆,发现她自有记忆以来便一直在慕容家。林琳轻笑,将锁片重新戴在阿朱身上,又悄微更改了阿朱对刻字和锁片的记忆,然后整理了一下她存在的痕迹,便幻影移行地消失了。 曼陀山庄也在这片水域里,林琳一路骑着扫把一路飞驰。 林琳是知道曼陀山庄里也有个武功秘籍库的。既然她路过这里,不复制一份收藏岂不是可惜。 根据书中的线索,林琳一路畅通无阻地找到了地方。挥动魔杖便开始了复印这满屋子的东西。 之前在少林寺,又是佛家圣地,林琳不敢使用魔杖,怕亵渎了佛祖。但现在不一样了,这些跟逍遥派有关的秘籍以及其他门派的武学,可没有什么让林琳忌讳的。 三更左右,林琳忙完了这些。又一次在原地幻影移行离开了。 ...... 第二日,林琳捎做打扮,以一个朴素的小妇人形象来到了慕容家。 “小妇人夫家姓乔,世居北方。小妇人有一胞妹,多年前被歹人所抢,后来家逢巨变,也无力再寻找......那日听人说府上有一侍婢长得极肖家母,所以特千里迢迢过来相看。” 林琳并未打出自己是乔峰媳妇的名号,所以也不被人重视。再加上找的还是一个丫头下人,那慕容家的管家便直接接待了。 “我慕容家光是侍女,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只不知夫人话中所指是何人?可有什么信物?” 林琳点头,从怀中拿起一片锁片,递给那管家,“我妹妹身上也有这样一块金镶玉的锁片,我的上面是‘莫失莫忘,仙寿恒昌’,我妹妹的那块上刻着的是‘不离不弃,芳龄永继’。还有我娘家都会在女儿身上刻上名字,我那位妹妹的身上也是有刻字的。” 那管家接过金锁片,上下打理了一番,心中却想起他曾听说的府中还真的有小丫头身上是有个金锁片的。好像是叫什么阿朱。 想罢,吩咐下人去将阿朱叫来。又笑着对林琳说道,“也不知道是不是夫人要找的人,且让人领了来,夫人且看看吧。” “多谢大管家。若是我那妹妹,我想要替我妹妹赎身出去。请问需要银两是几何呢?” 那大管家只是一笑,摇头摆手。“若真是夫人的妹妹,我们慕容家自然不会再要什么银子。只要那丫头愿意,不妨直接回家去。只怕是会让夫人失望。” 一时,阿朱被人领了过来。林琳唱做俱佳的站了起来。看着阿朱的脸,那激动无语,怀念,思念,感慨的样子,别提大管家相信了,就连被匆匆告知一句的阿朱都相信面前这人可能是自己的血亲了。 对了对身上的刻字,发现正是林琳所说的那个字,这一下,阿朱便激动的抱住了林琳,“阿姐,你怎么才来呀?” “林琅乖,咱们家找了你好多年,一直不得消息。后来管家勾结山贼血洗咱们林家,阿姐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阿朱通过‘认亲’,终于知道原来她姓林,单名一个琅字。有个姐姐,叫林琳。家中原是少室山下一大户。周岁被歹人拐跑,后来便流落到了江南。 认亲成功后,慕容家的管家不但没有要阿朱的赎身银子,还额外送了阿朱征仪,这才送了她们姐俩离开。 而跟着林琳离开的阿朱,在一路回洛阳的路上,才知道了自已的姐夫竟然是丐帮的帮主。 当时知道的时候,那小嘴巴都可以放下一个鸡蛋了。 到了洛阳,众人相见,林琳将阿朱安排在了后院一处厢房里。平日时常带在身边教养。 林琳会的东西,无论是文还是武都是这个时代的人无法比拟的,所以阿朱所受的教育也是相当的全面。 而林琳特意将阿朱带回来后,乔峰也从外面回来了。虽然对于自己多了一个小姨子有些个意外。不过媳妇的妹妹,就是他的妹妹。 对待八.九岁的小姨子倒也不错。 虽然那态度就跟对待自己不满周岁的儿子似的。说话的语气神态就像是哄自己的另一个闺女一般。 而每每看到乔峰对待阿朱和儿子的样子,及阿朱看乔峰如同看父兄的眼神,林琳内心都要囧一把。 虽然在最开始想要接阿朱回来的时候,就知道以两人的人品不坐做出太极品的事情。可是见到两人这么相处,林琳还是觉得欣慰放心之余,有些个囧然。 果然相遇一定要在最美好的时光里,早了,晚了,都不好。 阿朱的一生其实最让人心疼,生命中最美的时光便是和乔峰短暂的相处,而生命也是在那个时候消逝的。 林琳对于阿朱自然是喜欢,她知道认阿朱为妹,会让阿朱错失与真正的父母相认的机会。可是林琳却觉得她有能力给阿朱一份新的生活,而长到很多的生命。 阿朱也是聪慧可人,对于林琳这个姐姐也是真心喜欢和敬重。平日里时常陪着林琳做些绣活,或是在林琳的教导下学一些简单的功夫。 因为有乔峰这样的姐夫,林琳全力的教导,阿朱长到十五岁,求亲者无数。而林琳也对阿朱的亲事,千挑万选起来。 年纪大的不要,品性不好的不要,纯江湖人士的不要...... 那真的是又当姐,又当妈。 ...... 话说回来,自从有了孩子,林琳与乔峰之间更是亲密。感情也更好了,这让林琳时常觉得如果一直这么下去,也不枉费自己为了费劲心机,改变命运。 孩子长到一岁的时候,林琳便将孩子送回了山里陪伴乔家老俩口。 说实话,乔家二老一直不适应城里的,所以在林琳出了月子后,便回了山里。每年过年的时候,才会被乔峰再接过来。可不等出正月,老俩口就着急着离开。 在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是篱笆门,喊一嗓子,谁家听不见。没事说说话,窜窜门一天的时间打发了。 哪像这城里呀,家家都是关的严严实实的大黑门,进城那么久,他们连左邻右舍都姓啥干什么的都不知道。 而且人老了,就喜欢跟着人比一比儿子,比一比孙子。 在城里,乔家二老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上哪去炫耀儿子出息,儿媳妇孝顺,孙子可爱呢? 再加上衣食住行都不比在家里舒心,所以在乔家二老心里,这城里还真的不是好呆的地方。 可是老俩口却是想孙子,三五不时的就要赶着驴车进城里来。林琳看着也是心疼俩老来回奔波,于是便决定将孩子送回去。 反正在哪个年代,爷爷奶奶带孙子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再加上林琳将乔家的田地,以及乔家的宅子都用了魔咒,所以对于安全上的担心,倒是少了很多。 而且林琳也做了一定的防护措施,一定那两老一小出了什么事情,林琳也可以第一时间幻影移行过去。 而自从孩子送回去后,这二老就很少进城了。每每都是过节的时候,才会想起来儿子和儿媳妇。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生活有了奔头,身体也好了,胃口也好了。就是...把她儿子养的太胖了些。 她是真心不想看到她儿子成为那种纨绔子弟身材的侠二代。 乔峰二十八岁那年,林琳又生下了一个儿子。同样的,孩子满了周岁,便被林琳送到了老家去。 两个儿子相差四岁,长相的倒是很相近。 而将儿子送走的这一年,林琳也看到了那个艳媚入骨的康敏。 此时的她,正因为段正淳的失约而失神落魄,如一朵凋零的花,好不可怜。 林琳见此,虽不至于心生怜悯,但也不愿意袖手旁观。 易容改装后,特意请了一个镖局送康敏去大理找段正淳。 “我家王爷有要事在身,无法赴约。若是姑娘方便,请姑娘去大理一叙。我家王府愿为姑娘种下一室茉莉......” 康敏一听,哪里还能坐得住。连忙跟着镖局去了大理。 那个只知道祸害女人的男人,还是让康敏去相爱相杀吧。 天上一对贱狗,地上一堆杂草。 林琳就觉得两人真的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 送走了康敏,林琳心中担忧的事情,又少了一项。 她觉得她当初选择嫁给乔峰,真的是乔峰不知道几辈子积下来的福德。 瞅瞅他的一生,这么多人都会在他的人生里让他的人生拐个弯,然后跌像更深的谷底。 都不知道要如何形容乔峰这倒霉的体质了。 自从生了二子,林琳便选择了给乔峰避孕,毕竟避孕这种事情,男人比女人更适合一些。 乔峰对于林琳会武功这件事情,是持赞成票的。尤其是喜欢在床上与林琳切磋武功。那样的情趣,是乔峰难得表现出来的率性。 乔峰三十岁的时候,林琳才二十三四。仍然是女人最美好的时光。 而乔峰对林琳的喜爱,也越是随着年纪,越来越浓,越来越炙热。 林琳一直注重保养美容。无论是身份,还是容貌,再不像一个生过两个孩子的女人。平时又注重生活质量,然后还会讲究一些小情调。这样的的生活经营下来,又怎么会不让乔峰一直迷恋呢。 毕竟她不想成为黄脸婆,更不想成为——糟糠。 这一日林琳将院中一株牡丹轻轻抚了抚,心中叹了口气。 时间到了,剧情就要开始了。   ☆、第141章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上月初,马大元和陈长老刺杀西夏元帅失败,乔峰率人前去救援。众人撤退之际,乔峰以一己之力对阵投靠西夏一品堂的四大恶人。 那一仗打的尤为久了些。而乔峰也受了不小的伤。 上药之际,林琳尤为心伤。不过想到四大恶人,除了那位老四云中鹤,其他人她还真的有办法治服。 穷凶极恶云中鹤,她觉得她没有必要用爱和正义感化他。这样的人,必须受到惩罚。 “我明日要离开洛阳一阵子,归期不定,你是回山上还是留在这里?若是回山上,也热闹一些。”林琳给乔峰上完药,便听到乔峰如此说。 林琳有自己的计划,摇头表示,“我留在这里,正好接了一副绣品,赶着要。” “那你在家,一定要小心门户。对了,听说小姨子已经有了身孕,回头你要是想去瞧她,记得早去早回。注意安全。”他想到了四大恶人,但又想到他们应该找不到自己的家。便也不在多说,以免吓到林琳。 年初阿朱就嫁了,只是嫁给了一个普通人家。男方是洛阳城里的一个小乡绅,家里是开窑厂的,有些资产,却是无父无母,这是林琳推了慕容家的亲事,又推了全冠清的提亲后,千挑万选出来的人选。 慕容家去年派人过来提亲,本来是为慕容复提亲的。但是没有想到丐帮帮主北乔峰的妻妹竟然曾经是他们慕容家的侍女,于是便改成了给四大家臣之一提亲了。 林琳知道慕容家为什么要向阿朱提亲,直接拒绝了。 为此慕容家上下都非常的生气,认为林琳姐妹忘恩负义。 “我妹妹不是任何人复国的工具,我们夫妻也不会为了消逝多少年的前前前朝的复辟去卖命和联姻。我林家欠慕容家一个人情,但是如何还,什么还,我们自会斟酌。至于女儿家一辈子一次的婚嫁之事,却不是不必再提的。毕竟只有男人没有本事,才会想着靠裙带关系。” “夫人此言差已,我慕容家上下一心复国,这确实不假.但却没有夫人说的那么不堪。” 林琳听了不可置否,轻蔑一笑。“慕容家想要复国,可有复国的兵马?可有三军未动的粮草?可有富可敌军的物资军响?这些都没有,也不过是...”跳梁小丑罢了。 林琳一番话,彻底激怒了慕容家的人,这都不用想,以后北乔峰和南慕容之间会是如何的关系了。 林琳并不在意,毕竟慕容复早就是摆在茶几上大写的杯具了。 而拒绝全冠清,这不用林琳说,凡是看过八龙八间的人都不会答应吧。 “我妹妹可不嫁给一个要饭花子,或是什么不着调的江湖人。”就这一句话,林琳是整个丐帮和江湖求亲的人一杆子打尽了。 阿朱对于自己的婚事,那是全权相信林琳的。 姐姐说慕容家的人不靠谱,天天想着没影的事情,做春秋大梦。阿朱在林琳的教养和影响下,已经深深地相信这一理论了。 想要复国,不自己培养自己的军马,不努力积累财富,却天天带着那三五个人在江湖上解决这个分争,那个纠纷的。不是有毛病是什么。 还有那些个东游西晃的江湖人,居无定所,无以谋生养家的,嫁给那样的男人,以后吃喝都要靠自己,有什么意思? 至于丐帮的人,阿朱觉得姐姐虽然说的有些个以偏概全,但是阿朱自己也不喜欢丐帮的那些人。别管是净衣派还是污衣派的。 于是在碰到了一个和自己眼缘,又附和姐姐条件的人,阿朱是毫不犹豫地将自己嫁了。 就算是到了乱世,这样的男人可能不会有太好的武功保护自己,但是总比嫁给一个武功好的人,天天提心吊胆不知道哪天被人寻上门来要强出百倍不是吗? 嫁人了,自然会怀孕。派人回家报喜后,乔峰也就知道了。 “放心吧。我知道呢。洛阳是丐帮总部所在,我这个帮主夫人又怎么可能在自己的地盘上出事呢。” 乔峰一笑,也觉得自己多虑了。 乔峰放下了心,安心地离开了洛阳。却不知道他压根就没有多虑,四大恶人是真的找到了他的家,并在家中成功的堵住了林琳。 林琳看着非常有个人特色的四人,不由笑道,“竟然找到了这里,真是省了我不少事呢。”本来她还想着有时间去把这四人找一找,灭一灭,没有想到这四人竟然找到了自己。` “喝,这小娘子倒是有意思,竟然不怕咱们。妙极,妙极,正好先占其妻,再杀其人。人生快哉。”云中鹤一双色眼毫不客气地上下打量面前美艳不可方物的丐帮帮主夫人。心中色心大起,恨不得现在就冲过去做些什么。 林琳摇笑轻哼,“没有金钢钻也别揽那瓷器活。就以你的身手,我动一动嘴,就能要你的命。现在若是你能够自废武功,我便饶了你性命。不然绝对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成。”好像大话谁不会说似的。 林琳已经跟洛阳城附近的小官馆商谈好了,卖掉个年青男子就给林琳十两银子。年纪越小,越值钱。 超过三十,人家就不要了。林琳看着云中鹤的样子,应该是不到三十,不然人家不要了,她就真的只能宰了包包子了。 最讨厌这种色狼了。有本事你去强武大腰粗的男人呀,天天对付那些没有反抗能力的弱女子算是什么本事。 一言不合,便是大打出手。先是云中鹤动起了手,然后渐渐地发现云中鹤跟本不是林琳的对手,四大恶人剩下的三人也加入了战局。 林琳身法了得,内功又是高绝,四人一并上阵也不是林琳的对手,一时,林琳一腿将最后站着的人也扫到了墙上,段延庆才阴狠地看着林琳说道,“真没有想到,乔峰都不是我四人的对手,他婆娘竟然好生厉害。” “我夫君有顾忌,我却没有。今日若不全力以赴,死的必竟是我。人在最绝望的时候所爆发出来的力量,又岂是一般时候可比?不过人的心中还是要有希望才好呢。就像是那夜的白衣观音?” “白衣观音?”段延庆眼睛一眯,看着林琳的眼神,满是阴嚎。 “嗯,白衣观音,然后是一夜露水姻缘,那孩子今年...二十几了呢?”林琳做出一副‘我得好好想想’的样子。 段延庆听到这里,是真的明白了林琳是知道一些事情的。可是看样子,她并不想要告诉自己。 打又打不过,段延庆心中飞快转着各种想法。 “留下云中鹤,请段先生与叶二娘明天错开了时间再来寒舍拜访。” “哼,我无恶不作叶二娘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还没听过谁跟我提这样的要求。” “你可以来,也可以不来。你若是不来,不用等后日,我明日便将你儿子和云中鹤一起送到小官倌里挂牌接客去。” 叶二娘一听这话,气血上涌,这还是一个女人能说的话吗?她竟然知道自己一直在找儿子,难道是丐帮里传出来的消息。 岳老三左右看看,不明所以,不过他向来是听老大的话,见老大不吱声,便向老大又走了两步。 四大恶人之间本就没有什么感情。也就是岳老三看着憨厚一些,心眼子少了一些,这才让段延庆格外亲近了些。 段延庆有多想知道白衣观音的下落,没有人能够知道。自然也就没有人体会到那种相思煎熬的心情。 而叶二娘呢,她这一生,一直在寻找和压抑中度过。现在好不容易听到有人可能知道自己儿子的消息,她又怎么愿意放弃呢。 叶二娘看了段延庆一眼,而段延庆同时也看了她一眼。心中都在瞬时明了了彼此的选择。 最后段延庆看了一眼云中鹤,又看了一眼林琳,对着岳老三和叶二娘低喝了一声‘走’,便飞快地离开了宅子。 云中鹤自负轻功了得,以为打不过,逃却是不成问题的,于是向上一越,便要跳出墙外。 哪知寂静的夜里,突然传出一声奇怪的声音,然后他便浑身酸软无力的从进两米的半空中落了下来。 林琳也不管云中鹤惊恐的样子,直接手指快速点过相害穴道,将云中鹤一身的武功废掉。之后又挑了云中鹤的四肢筋脉。 “小妇人独自一人在家,劝你还是不要大声叫骂了。”之后林琳也不管躺在院子里的云中鹤,之间回房换了衣服和装束,又将拿了一个超大的麻袋才出来。 将云中鹤装进麻袋,然后扛着就幻影移行云了千里之外的小官倌。将人讨价还价卖了八两银子后,林琳还特意交待老板,“此人皮粗肉厚,放心使唤接客吧”。然后才拿着银子准备回家去。 至于云中鹤怨怼的眼神,林琳压根就没有放在心上。进了这里,想要再出去,除非是被抬着出去。 那个时候,直接丢到乱葬岗了。还谈什么报复。 你当初强了人家姑娘的时候,可想到那些人如何怨怼不甘? 一报还一报,报应迟早到。 回到家,洗漱休息。 林琳毫无心理负担。不就是卖了个人,还是个男人嘛。 第二天,天刚刚亮,林琳就听见了大门被敲响的声音。   ☆、第142章 第一百四十二章 先来的是段延庆,一进来啥也不说只是阴狠不改的盯着林琳。林琳见了也没惯着他,直接告诉他,想要早到那位白衣观音和儿子,先去少林寺扫上十年地或是一年内灭掉五十个土匪窝再说吧。 段延庆眼中留露出杀意,看着林琳恨不得食之而又快。 “乔夫人昨天是故意如此说,只为了让我们将老四留下?” “当然不是,你那白衣观间现在正在修道呢。本就是有夫之妇,却因为男人太花心,出来报复他,这才找了你玩了一回深夜那啥。你现在去找她,她必是身败名裂。而你和她的儿子嘛,本来做为家族唯一的儿子,是要继承家业的。不过,以后就难说了......” “我不相信?” 林琳非常不淑女的耸肩,“信不信随你。” 沉思半晌,段延庆还是提出想要见一见她的要求。 “你要是确定要见,我也不拦着。反正最后会闹出什么血雨腥来,你可要有心理准备。那家可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 “...我要见。” “真要见?” “是” “...哎呀,我还是说不出口。” “不如你回大理,走走亲戚,看看谁家就只有一个儿子,继承家业。那儿子的亲生母亲便是了。” 段延庆眼睛微眯,大理,亲戚,独子。 下一瞬间,段延庆本就极为难看的脸,便得更加的恐怖。 林琳看到段延庆那本就恐怖的脸,扭曲出新的高度。一副做作的拍着胸口,一副自己被吓到的样子。 段延庆见此,心里没由来的恶心到了。 这乔峰也是条汉子,怎么就娶了这么个媳妇。 不过听说乔峰的媳妇是个好生养的,现在看来这心眼子也不少。 还有就是那深不可测的功夫...... 段延庆在答应了林琳灭掉五十个土匪窝的要求后,便离开了。 离开的林琳没把段延庆的话当回事,而段延庆的心里自然是也没有把对林琳的承诺当一回事。 他是谁?四大恶人之首。 他的承诺? 谁信谁是傻子。 当然了,段延庆却忘记了能把云中鹤卖到小官倌的女人,又能是什么善茬。一年后的今天,某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女人真的干出了让段延庆后悔莫及的事情。 某女人竟然公开声明支持段正淳侧妃康敏之子为大理段氏血统最为纯正的继承人。 段延庆走出去没多久,叶二娘便飞身进来了。 林琳站在廊下看着自家的大门,以及高度。心里想了想,便将在上面施魔法的想法放下了。 毕竟乔峰有的时候回来晚了,也喜欢从上面走。 “你儿子吧,怎么说呢。性格木讷老实、但记性甚好。相貌丑陋,但也是浓眉大眼、鼻孔上翻,双耳招风、嘴唇甚厚,又不善于词令。但为人忠厚善良,待人坦诚。还有那九点香疤......” “我儿子在哪?求求夫人,告诉我,我儿子在哪?我叶二娘便是做牛做马也愿报答夫人的大恩大德。” 林琳点头,她压根就不是什么好人,你以为她真的会无条件地帮别人? 天黑了,就洗洗睡吧。 “...你儿子丢了的这件事情,可去少林,呃,告诉你夫君知道?” 听到林琳这半吐半露的话,叶二娘算是知道了,这位夫人不但知道自己儿子的事情,还知道她那情郎的消息。 心中叹了口气,叶二娘看着林琳的眼神也更正式了许多。“夫人说吧,需要我做什么?” 心中只有这两个男人,一个是找不到,一个是不能找。 现在两个男人就是她的逆鳞,也是她的命脉。 打蛇打七寸,这位丐帮帮主夫人算是真真掐住了她的命门。 “我要你做两件事情,一是算一算这些年你究竟害了多少个孩子,然后去找到那些孩子的家人,看看他们需要什么补偿。虽然失去儿子,你也过得不好。可是这并不是你添加在别人身上痛苦的理由。 二是我需要件东西,在无量山的“琅环福地”中,洞中一尊玉像下的蒲团里藏有两部武功秘籍,即“凌波微步”和“北冥神功”。夫人若是能帮我取来,我必然告诉夫人我知道的,同时也会帮夫人忘记夫人不想让世人知道的。当然,夫人若是力所不及取不来那些东西,保重身体,我们在从长计议。” 对于凌波微步和北冥神功这两样武功,林琳没有在王夫人那里找到,但是对于林琳来说,也是可有可无的。对于这个有着可恨之处的可怜人,林琳还是有着一定的同情心的。 虽然只是一咪咪。 毕竟当做母亲,她知道失去孩子是怎么样的痛彻心扉。虽然她没有经历过,但是只要想想,她都受不了,何况是找了那许多年,仍不放弃希望的叶二娘呢。 再一个,遇人不淑,所托非人。生子被偷,性情大变。这些虽然有叶二娘自己的原因在,可是这个世道对叶二娘又何其残忍。 那些丢了孩子的家庭,痛苦不堪。可是这些罪孽却不应该让叶二娘一个人来承担。 所以林琳设了一个较低的门槛,然后告诉叶二娘现在仍是一个单纯小和尚的儿子在哪里。 “那里守卫如何?可有什么机关陷井?” 林琳嘴角不由一抽,笑得有些个僵。“...那里没有什么守卫。不过进入的方法倒是很难寻。你到了那里先......” 在林琳看来,去那里还真的没有什么危险性。若不是不想为难叶二娘,林琳其实更感兴趣的还是那尊玉雕像。 待叶二娘走了以后,林琳看着早就升到了正空中的太阳,摇头叹了一句时间真忒么地太快了。 她还没吃早饭,这会就要准备午饭了。 林琳伸了伸腰,她觉得她其实还是可以在收拾一下行李,然后幻影移行回山里乔家老院的蹭上一顿午饭,然后小住两天,再去看看阿朱的。 想到哪就去做,一直是林琳的好习惯,于是回房略微收拾了两件衣服,拿布包了包,林琳直接在卧室幻影移行到了城外的少室山下。 然后自树林中走出来,一步一步向乔家走去。所用时间不过一刻钟就看到了乔家院子里,围着一只老狗转的两个儿子。 想当年她来时,那狗才几个月,现在已经到了暮年。以前淘气的围着你打转,现在却只是懒洋洋的趴在那里。 时间,对谁都是公平的。 林琳去跟儿子团聚去了。而跳进洛阳城乔家的岳老三却是摸了个空。 岳老三摸了摸那没几根毛的头顶,有些个不明白为什么老大和老二一进一出,就都撒丫子跑了。 他被丢在这里,实在好奇的紧了,这才想着进来看看。 前前后后都没个人影,难道老大和老二也扑了空? 扑空了,所以觉得丢人了,就各自走开? 那他怎么办? ...... 段延庆至那一日离开了洛阳后,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没有在江湖上出现。 有是隔数月,叶二娘竟然真的拿着林琳要的那两件东西回到了洛阳。 “小妇人去晚了,这两样东西已经提前被一后生拿手了。幸好一路追踪,终于抢了回来,只是让那人逃脱了。” 林琳僵笑地接到两样武功秘籍,心中却想着原来叶二娘竟然还存了宰杀段誉的念头,心里就一阵怪异。 也不知道当时段延庆在不在附近? “少林寺有个叫虚竹的小和尚,尘缘未了。” 段誉已经出现了,也不知道虚竹还在不在少林寺。 “夫人是说,我儿子这些年一直在少林寺?”叶二娘瞪大双眼,不敢置信。 林琳点头,确实是这样。 当初萧远山想得还挺有意思。 叶二娘苦笑了两声,她哪都找遍了,就是没有找到那里去。 “他不知道。”林琳看到叶二娘的神色,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一般,轻轻地给出了这么一句话。 叶二娘点头,又一次谢过林琳。这才转头要离开。 “且慢走。” “夫人还有何事?” 林琳想了想,笑着摇头,“没什么,二娘且去吧。”林琳本来是想要让叶二娘隐瞒自己便是四大恶人之二的无恶不做叶二娘。可是一想,无论怎么样,那些事情都与她无关,她还是尊重别人的选择吧。 ...在没有涉及到自己和身边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她尊重别人的选择。 反之,她只能让别人尊重她的选择了。 ....................... 因为乔峰的身世问题和康敏的问题都解决了,所以也就没有了杏子林事件。这年,乔峰仍是天下第一帮的帮主。 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北乔峰。 可是丐帮上还是有些人有了异心,这些事情乔峰知道,林琳自然也知道。可是这也算是古代版的办公室升职记了。 林琳不认为乔峰在此事上需要自己的帮助,于是仍是留在家里,接接绣活,做做家务。或是去少林寺山下看看儿子。 或是围观一只怎么也不肯听母亲劝说而还俗的小和尚的热闹。 这一日,林琳又回到少林寺山脚下看儿子,乔峰也一同随行。 原来最近江湖上有不少人死在了慕容家的成名绝技之上,因为没有丐帮的人,所以乔峰并未在杏子林召开丐帮大会。 但是巧遇了慕容复的乔峰,却被慕容复的那表现给迷惑了。竟然建议慕容复去少林,请少林寺为其主持公道。 也不知道慕容复是怎么想的,竟然还真的赞同了乔峰的提议。 而几天后,便是江湖各路人马齐聚少林的日子。 “这么多人,在少林吃住,费用怎么算呢?”   ☆、第143章 第一百四十三章 乔峰对于自家媳妇经常问出来的这种稀奇古怪的问题,都有些个习以为常了。 “每每事后,有条件的江湖朋友都会或多或少地留下一些香油钱。”毕竟一般人的脸皮还没有那么厚,干出那种白吃白喝或是蹭吃蹭喝这种厚脸皮的事情。 林琳眯头,“嗯,地主家也没有余粮。要是回回有事都要找少林,那少林寺的负担也太重了。” 就算是成为了帮主,乔峰也没有想过这些事情,不过对于自家媳妇的说法,他虽然理解,但还是满头黑线。 “...我一直想问你,你是怎么认识叶二娘的?”乔峰想到那日他出外面回来,竟然发现四大恶人之一的叶二娘在自己家里,乔峰当时就吓得一身冷汗。 同时心中非常庆幸两个孩子都不在身边。 “我一天天呆在家里,哪会认识你们那些江湖人呀。那叶二娘也是个命苦的,自己的孩子被人偷了,这才性情大变,像是得了失心疯一般。前儿听说找到儿子了,这是上门特意为以前的事情赔罪的。没想到你没在家,倒是和我说了一车轱辘的话。” 叶二娘按着林琳的要求按着记忆挨家挨户地去找这些年被她抱走孩子的人家。有的人家已经又生下了孩子,有的人家妻离子散,还有的人家,早就不存在了。 叶二娘上门,被打骂,被勒索,被唾泣,被撕咬,看着那些或是体弱,或是疯狂的女人,叶二娘是真的悔不当初。 她的无能为力,别人的无能为力,都是一样一样的。那些能力,都不应该是伤害别人的手段。当初的她撕心裂肺,别人丢了孩子何尝不是如此。 那些孩子的母亲,让自己把孩子还回来,可是她又能上哪去还。因为......她不敢告诉那些母亲,她们的孩子早就不在人世了。 “我将孩子卖给了那些没有孩子的大户人家,他们过着少爷一般的生活。” 之后叶二娘便仓皇逃到了林琳这里。 林琳同情她,却也厌恶她。可是毕竟站在事不关已的角度,也会可怜她。 “去做好事吧,去做所有你力所能及的好事,希望能够在有生之年赎清这一世的罪孽。” ...... 乔峰从来不会把人想的太坏,一听林琳这个说词,虽然仍是无法原谅叶二娘为恶时做下的恶事,但也愿意不做追究。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只是可怜那些已经成为亡魂的可怜娃娃。”四大恶人为恶多年,死在他们手里的人,不计其数。 “嗯,以杀止杀其实是最好的警示后来人的做法。不能谁做错了事,忏悔上两句,再哭上两滴眼泪,就可以既往不咎。那这世上还要律法做什么。叶二娘因是女子,不可没有武功,所以自愿余生都在少林寺帮着做饭打扫。”当然前提是将那些她做下的恶事,全部赎清了的。 乔峰听后点头,不再说什么。 是日,辰时三刻。乔峰带着一定要去看热闹的林琳便从山中小路去了少林。可是没有想到刚到少林便听到了一阵吵闹声。 “啊!啊!啊!我是谁,我到底是谁?”慕容复想到自己的一生竟然是个笑话,就有些痛苦不堪。 今天他早早就带着表妹以及慕容家的家将来到了少林。却没有想到自家早就死了好多年的父亲竟然还活着,不但还活着,他竟然还弄出了一个私生子。 他口口生生说那个丑到天际的蠢和尚是他与心爱的女人生下的孩子,而那位曾经的四大恶人之一的叶二娘竟然说那是她的儿子。 父亲竟然和叶二娘搞到了一起,他将母亲置于何地?又将他置于何地? 虽然后来知道父亲心爱之人是另有其人,但这份委屈却仍留在了心里。 就在慕容复拦住父亲之际,父亲却说他生下自己的意义就是为了复国。慕容复伤心难过的无以复加,可这么多年,他一直以复国为使命,也早就习惯了。 可是这个时候,却又蹦出来一个黑衣大汉,他竟然说自己是辽人,是他的儿子。他根本就不是慕容家的公子,大燕后人。 说他认贼做父,现在应该幡然醒悟。斩杀了那个自己叫了二三十年父亲的男人。 那他这么多年的坚持又是什么?而他又算得了什么? “表哥,表哥,你不要这样。”王语嫣看着自小爱慕的表哥露出如此痛苦的神色,心都疼了。 “我不是你表哥,不是。我从来都不是你表哥。”慕容复一把推开扶着自己的王语嫣,大声的吼叫着。 姑妈一直不喜欢她,她知道是因为和母亲不合的原因。可是表哥一直对自己很好,为什么要这么说?是一时的伤心过度? “表哥,你不要这样。”王语嫣看着状态疯癫的慕容复又一次扑了过去。 慕容复又一把推开王语嫣,语带不屑,“你娘婚前不检,嫁给了舅舅不足七月便生下了你。你根本不是王家的女儿,你不配叫我表哥。” 这么多年,虽然王语嫣长得越来越美丽,人也越来越聪明,对自己也是百依百顺,可是自小母亲便在耳边说的那些话,慕容复一直不曾忘怀。 他不会娶王语嫣的。 “混帐东西,老夫将你送到慕容家,便是让你受尽最好的教育和生活,将来为了我和你娘,我们家的悲剧报伤雪恨。却没有想到你尽然如此软弱可欺。实在是让为父失望至极。”萧远山看着不过是知道自己身世就承受不了的慕容复,有些个恨铁不成钢。 “萧远山,你个老匹夫,还我儿命来。”刚刚还追着虚竹认爹的慕容博大喝一声就向萧远山冲了过去。 少林寺的方丈玄慈也被眼前的事情弄迷糊了,叶二娘说虚竹是她的儿子,那他知道这个小和尚便是自己的骨肉。 可是慕容博为什么说这是他心爱之人用生命产下的孩子呢?既然是心爱之人为他所出的孩子,又为什么让这个孩出家来僧呢。 萧远山说慕容复是当年的那个孩子,而真正的慕容复已经被丢去喂狼了。可是他记得那个孩子已经被大理的段氏一族收养了。 “阿弥陀佛,萧施主,慕容施主,请不要再打了。萧施主,你的儿子此时正在大理段氏,镇南王府。” 老和尚的话,非常的有威力。不但萧远山和慕容博停了手,连跟着父亲和家臣一起来少林寺看热闹的段誉也傻住了。 “...都,都看着我做什么?我今年才二十岁。王姑娘,你千万不要误会。”段誉说完,便想到了在场的王语嫣,于是连忙解释了一句。 “阿弥陀佛,老纳记得,当年的那个孩子确实是在被人带到了大理,再详加打听时,也只打听到了大理镇南王府,其他再无线索。” “不,不,这不可能,我是亲手将儿子送到了慕容家,并将慕容家的小少爷丢到了山里去喂狼。” “你个老匹夫,我要为我儿报仇。”慕容博再一次听到萧远山的话,气得眼睛都红了。 “哼,你不是还有一个儿子在身边。要说狠,谁又能狠得过你。哈哈哈,没想到呀,你慕容博竟然让自己的亲生儿子从小当和尚长大。” 因为林琳做的手脚,所以萧远山倒是根本不记得虚竹真正的来历。因此才会听了慕容博的话,同样以为这小和尚是慕容博的儿子。 “胡说,这分明是我的儿子。我有印记为证。”看到说话间自家儿子眼看着变成了别人的,叶二娘一甩手中的兵器,毫不退让。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如让所有人都拿出证剧来,岂不便宜。”林琳眼中一抹笑意,好不热心的建议。 玄慈点头,同样认为有道理。毕竟内心深处他也想知道这里面有没有自己的亲身儿子。“阿弥陀佛,乔夫人所言极是。各位不妨拿出证剧来。” 有时候真相真的很残酷。 慕容复身上有一个狼头刺青——林琳有情赞助的。 虚竹身上有九点香疤,这跟林琳没有关系。 而段誉身上则是和虚竹同样的九点香疤。再一个,因为林琳做的手脚,无论段誉身上有什么,慕容复都会认为他是自己的儿子。 “不对,不对,全都乱了。年纪都对不上。”这一场本是为了南慕容而招开的小型武林大会,自然来了不少人。赵钱孙也来凑了个热闹,却没有想到热闹变成了惊吓。 “那萧远山的儿子若是活着,年纪也应该如,如丐帮乔帮主这般年纪。这三个娃娃实在是太小了些。” 萧远山一怔,是呀,他儿子若是活到现在,至少也是三十岁上下。不,不对,慕容复就是自己的儿子。是他亲自抱着送到慕容家的。 他身前的那个狼头刺青,便是最好的证明。 而林琳则是心里大骂了一句,她怎么就把这人给忘记了呢。 不过转念一想,林琳倒也不担心了。毕竟乔峰身上所有可能是记号的印记,都被她弄没了。 所以就算是想要认亲,也要看看有没有刺青什么的。 乔峰也没有想到为什么说被人提起。不过乔峰觉得自己没有什么不可对人说的。当众便将衣服拖到了腰间。 原地转了圈后,便被林琳一把将衣服拉了起来。 “这么冷的天,小心冻坏了。人家自己的孩子,还能认错了。你快把衣服穿上,小心着凉。” 乔峰身前身后连块胎记都没有,更别说什么刺青呀,香疤呀。那上面除了一些刀伤剑伤外,还真的是什么都没有。 “乔帮主误会了,老夫只是说年纪上相像。并不是在说你就是。”虽然赵钱孙同样觉得长相上也神似几十年前的萧远山。 但是他再傻也知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这场认儿事件,已经牵扯得太多了,若是再把丐帮帮主牵扯进来,那不真的不好收场了。 慕容复看到身上的刺青,就算是再不相信自己的身世,也只能承认了。 慕容复身上的刺青还是当年林琳去燕子坞认妹时,给慕容复留下的纪念品。为了不显得太突兀,林琳还特意在上面用了忽略咒。 一看之下没有什么,再一看,却发现那上面竟然真的有个狼头刺青。 慕容复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最后大叫了一声便跑下了山,王语嫣是真心喜欢慕容复的,所以根本没有在乎他究竟是什么身份,也跟着跑下了山。 倒是阿碧和四大家降,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都将目光看向了慕容博。 他们是慕容家的人,自然要守在慕容家真正的主人身边。 慕容博看了一眼突然发现丑得可以的虚竹,再看一眼长相不凡,英俊雅致的段誉,心下同样认为他慕容复的儿子就应该是这样的。 而段誉那是真的懵逼了,看着一脸‘我很欣慰,我儿长大了,我儿不是丑逼’神情的慕容博,啥也没犹豫直接跳到了段正淳的身后。 爹,求保护。 段正淳年轻的时候,那真真是荒唐到了极致的人。给别人带绿帽子这种事情,干得次数,他自己是数也数不过来的。 可现在看着明显有他段氏血脉长相的儿子,被别人认亲,心中一下子便有了些咯应。 小康刚给自己生了一个儿子,这个长子,要不就过继给兄长吧。 而面对同样有着九点香疤的两个人,叶二娘也有些不知所措。 她记得当年她只生了一个孩子呀! 虚竹此时左看又看,最后仍是走到了玄慈身后,表示自己想要当和尚的强烈愿望。   ☆、第144章 =13 第一百四十四章 康敏的心思和手段,那真的不是半江湖半皇室的大理段氏能降得住的。刀白凤这位镇南王妃,心思更是简单。 康敏到了大理,发现来接自己的根本不是段正淳,心下便是惶恐不安,恐中了歹人奸计。但是想到腹中的骨肉,便又安下了心。 那日若不是被人找到,送到镖局,她也许真的会不顾一切坠了这块肉。现在这块肉正好是她的护身符。 进到镇南王府,发现段正淳和王妃刀白凤都不在,只有一个十几岁的世子被留在皇宫中教养。 康敏立时便心计上涌,留在了王府安胎。大理皇宫中收到消息后,再加上段正淳本来就风流的性子,那是啥也没有怀疑。 几个月后,康敏产下一男婴,举国高兴。当段正淳又结束一段风流韵事回到大理时,正好赶上康敏儿子的满月。 而本就将段誉视如已出的大理皇帝和皇后心中更是起了要过继段誉的念头。而这件事情,也被段正淳的兄长透给了段正淳。 段正淳本来就是个薄情的人,若段誉不是他唯一的儿子,段正淳估计也不会如此上心,可就算是心中看重段誉,也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没看这些年,段誉的教养都是段氏皇帝和皇后在负责吗? 被女人找到家里来,也不是头一回。虽然段正淳心中不悦,但对于又有了一个儿子来说,这些都是细枝末节的小事。 他们大理段氏,近些年是真的太缺儿子了。 康敏想要荣华富贵,想要名份,想要华衣美食,这些简单,段正淳都能给他。但是他想要正妃的位置,想要世子的身份却再是不能了。 就算是正妃长年不在家,也不能给她。 但是看到眼前的这一团乱局,段正淳却觉得长子其实还是过继给兄长一家也不错。 长子的长相有他们段氏一族的特性,也有着发妻刀白凤的影子。他是不相信自己的儿子是面前那个慕容博的私生子的。 可是想到他的好几个红颜知已都带着他的骨肉嫁给别人,他虽然不想怀疑发妻的操守,但是心里还是存了疙瘩。 这一场本是为了江湖上那些死于非命的豪杰而来的英雄齐聚,却是没有想到碰上了本年度最大的一场狗血认亲。 虽然挺有意思,但众人还是有些个意兴阑珊。 将自家男人摘出来的林琳,在下山的时候,那是越走越开心。 管他以后山崩地裂,也跟她家的人没有关系了。 “乔夫人,请稍等一下。”叶二娘喊住了跟着乔峰牵手下山的林琳。 林琳回头望向一脸急切的叶二娘,心中知道她要说什么,问什么。林琳微微一笑,将食指轻轻地按在唇上,笑着摇了摇头。 当娘的,还是自己去分辨自己的儿子吧。她林琳很少有送佛送到西的概念。 拉着乔峰的手,两人便下了山。叶二娘虽然非常的失望,但是至少两个后生里面一定有一个是自己的儿子,那她也就知道要怎么做了。 而自从见了刀白凤,便化去一身恶念的段延庆,则是化身为一个可怜的外乡逃难人,请求道观的人暂时收留。 道观的人,看着段延庆又老又残疾的样子,着实可怜他。于是便收留他在道观里居住,平时再做些杂活。 至此日夜守着自己的白衣观音的段延庆,心中是即满足又骄傲。 尤其是每每看到段誉过来看望母亲的时候,段延庆都有一种一家三口在一起的感觉。 当知道段正淳为康敏请封侧妃时,没有人知道段延庆心中是多么的高兴,因为他的白玉观音终于对段正淳死了心。 但是当叶二娘认子和慕容博也认子的消息传来时,段延庆的心中就像是吃了苍蝇一般恶心。 其实在段延庆心里,就算是段誉不是他的儿子,只要他是凤凰的儿子,他也会当成宝一般看待的。 ...... 日子一日一日地过着,林琳的生活一直很平静,乔峰虽然也仍是天南地北的东奔西跑,可是没有了身世的问题,好像曾经的那些苦难都变成了微不足道的事情。 也是在这个时候,林琳明白一个人的身份,在世人的眼里,是可以决定他的立场的。 别管他曾经为那个立场做过多少不容易达成的事情。 乔峰没有离开中原,自然也就没有结识辽国的君主。而辽国内乱,正好也让大宋有了喘息的时间,当然也让那些没事忙的武林人士都能歇一歇了。 三国时有桃园三结义,天龙里也有乔峰,虚竹,段誉三人结成异性兄弟。可是自从那日少林寺认亲后,三人竟是再没有瓜葛。 也不知道分走了乔峰霉运的两个人,今后的生活会不会缺少了主角光环。 有了亲娘亲爹和伪娘伪爹的两个人,还会不会在磨难中走上一条属于他们的路。 ...... 几年后,孩子们渐渐长大,林琳为了让乔峰不再一生总是奔波,故意在每一天夜里都给他吃一些让人虚弱的药。 没多久,乔峰便察觉了自己的身体状况。 在遍寻名医也无法自愈的情况下,乔峰自知无法再担任丐帮帮主后,便将帮主之位让贤了。 之后带着林琳离开了洛阳,回到了少室山下的那座农家院。 此生,林琳知道乔峰四十多岁便退休,有些壮士未酬。可是她也知道在这个男人的心里,国比家重,任何人都比他自己更重要。 她只是个小女人,她只想过一点平凡的普通人生活。所以...... ............. 没有了阿朱的遗言,没有了乔峰的保驾护航,阿紫竟然是在这江湖上连个水漂都没打起来,就沉了底。 段誉最终被过继给了段正明,而康敏在知道段誉从和她儿子一样的王子身份,变成了皇子时,那内心是极度嫉妒的。 曾多次下黑手准备暗害段誉,但可能是段誉真的是主角吧。百毒不侵的段誉,还真的躲过了几次康敏的几次暗害。 不过好好的大理皇室,也让康敏弄得乌烟瘴气。 不过这些人和他们的事情,林琳在忙着给大儿子说媳妇,是真的没有闲心再去管了。 段誉她没心思管,不想还俗的虚竹,林琳也没心思管。谁让他们还真的跟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呢。 还好这个时空的大宋很坚强,没有让乔峰和林琳经受战乱。 只是乔峰在临终前,还是问出了心里藏了多年的疑问,他问林琳到底是怎么做到的?竟然连江湖有名的神医,都没有办法治好乔峰一动内力便会浑身发软的毛病。 而那个时候的林琳早就老的满脸都是褶子了。笑起来,也没有了美丽可言。可林琳仍是像年轻时那么调皮的笑了,一边笑,一边指了指天。 天意如此,你待如何? 天意吗? 乔峰脸上露出一抹笑意,然后闭上了眼睛。 天意将她送到自己身边,那么自己何必再去强求其他呢。 而林琳看着寿终正寝的乔峰,再看看身边的孝子贤孙,满意极了,也觉得这一生值了。 ...................................... 香港,麻油地。 林琳从来没有当过女警,对于这一世,能够穿到这种警察世家,也有些个感兴趣。不过大学却是不能不上的。在林琳看来在现代学历可以代表很多的东西。 只要一张大学文凭,别管你的大学是考上去的,还是花钱买的,也别管你的大学是真的学习,还是去混日子了。 所以林琳十八岁的时候,仍是参加了会考。 “小丽呀,你大哥和二哥都当了警察,咱们警察世家就不会断在这一代了。你大学想要考哪里?隔壁的丫头,听说去美国留学呢。要不小丽,你也去吧。” 没错,林琳有个现代人很熟悉的名字,小丽。 这个名字,就跟小明,小强似的。林琳都觉得这俗得不能再俗了。可是一想到这个身份的那两个同胞兄长的名字,林琳就觉得完满了。 徐国安,徐国良。 “...不去,香港就挺好的。而且将来我也想当警察呢。” 老妈梁秀娥一听,连忙劝道,“你一个女孩子,当什么警察。你大哥和二哥都当警察还不够吗?” 当初大儿子还有点血压高,却没有想到在选拨的前几天,竟然降了下来。血压降下来的大儿子,顺利地在全家人和自己的期望下进入了警校,成为一名香港警察。 而小了大儿子两岁的小儿子国良,也在过了发育期后,还长了几公分的身高,成功地在两年后挤进了警察的队伍。 在两个儿子都成为警察后,飞sir和梁秀娥便对小女儿小丽是否当警察,没有了那么强烈的愿望。 “老妈,你闻闻是什么味?”林琳笑着打断了梁秀娥的话,指了指厨房问道。 梁秀娥闻了闻,然后哎呀一声叫了起来。“我的汤。” 林琳看着急忙向厨房跑去的老妈,笑得好不得意。 一人一剂魔药下去,就让本来当餐厅服务生和水果店卖水果的售货员都实现了少时的愿望,林琳心中是极骄傲的。 这种科学都无法解决的事情,果然还是要用非科学的手段。   ☆、第145章 第一百四十五章 心中其实对于飞sir一生的坚持还是会非常的敬佩的。平日里对儿女的教养,也多是以正能量为主的。所以徐家三个子女都长得很正。 可惜了,是非观严重扭曲林琳却来到了这个道德观笔直笔直的家庭,也不知是福是祸。 徐国安当上了警察,社交圈子也就与原来不同了。工作没多久,便认识了一位叫安妮的中英混血美女。这位同样是警察的中英混血美女,非常喜欢徐国安的魁梧,也喜欢他憨厚的性格.混血美女非常的热情,女追男又只隔着一层纱,闷骚的徐家大哥,最终也没挺过两天,就忘记飞sir说过的徐家长媳妇不要洋妞的那条新出炉的家规。 电视剧中没有出现的人物,林琳也不知道要如何评论这位热情开朗的洋大嫂。不过总的来说,林琳并不讨厌。 在香港,警察的工资和福利是非常好的。飞sir有一笔不菲的退休金,再加上这些年的积累,倒是可以在东区买一套房子。 油麻地的生活环境确实有些个不太好,林琳也非常的不喜欢这个有些吵闹的地方。徐国安结婚前,林琳鼓吹全家人,卖掉在油麻地的三套房子,然后在东区一处新开的楼盘买上三套相连的房子。 其实全家人早就想要搬离油麻地了。若不是徐国安和徐国良两兄弟都成为了香港皇家警察,家里的条件立时变得更好了。搬出油麻地,是以前他们想都不敢想的。要知道香港房贵到了一个非常离谱的价位了。 虽然除了飞sir的那套房子是全款买下来的,其他的都是申请了警察购房基金,增加了生活负担,但是同样的生活质量也提高了不少。 中英混血的大嫂,在很多事情上,都比较看得开。无论是对孩子的教育还是对经济的观念上。就算是知道大哥徐国安的房子还有房贷要还,也没有其他想法。 众所周知在香港警察的工资和福利是最好的。一家两个警察,可以申请到更好的福利待遇,于是在小家希出生没多久,两人竟然真的将房款全部还清了。倒是可怜了徐家二哥徐国良一个人慢慢的还房贷了。 ...... 结婚,生子,按部就班的一样一来。没多久,就算是换了妈,也同样是徐家子的徐家希出生了。 不过也许是母亲不同了,父母都是在职警察的小家希一出生便被送到了飞sir和老妈梁秀娥身边照顾。而飞sir的警察世家论,又以洗.脑的方式灌输给了小家希。 小家希出生的时候,林琳正好在上大学,众所周知大学的日子其实是非常轻松的,再加上林琳的好记忆和几世积累的学识,课余的时间也就比别人更多了些。 林琳那些年有系统地学过油画的。所以对于家里的那幅画也临摹过一两幅。想到这个传承了几代的警察世家,林琳还是感到敬佩的。 林琳的国画和油画都非常的拿手,也许意境上,天份有限。但是在临摹上早就无人能及了。 洋大嫂安妮建议林琳办一个画展,画展里面所有的画,除了林琳自己画的那些各种各样的画外,还可以画上十幅一模一样的画来吸引人的眼珠。 “小妹,你真的不改变一下主意吗?当警察实在是太屈才了。”徐家二哥想到小妹不但画画的好,还自学了几门外语,以及很多高大上的课程,心里对小妹坚定不移的准备大学毕业后当警察有些个不理解。 “难道你不觉得托枪师姐很威风?”林琳说着时,还做了一个动手开枪的动作。 关于画画和其他的技能,林琳只得动用魔法让家里人知道这些她从小都学习过。不然突然间就会了,还会得那么好,岂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这里面有鬼吗? 徐小丽有些零用钱,林琳来了以后,就用这些钱做了一些小投资。渐渐的这两年倒也攒下了不少钱。 听了洋大嫂的建议,林琳便准备可以试着办个画展来热闹热闹。 想到那幅景家要买回去的画,如果自己画上了十几幅,到时候景家要是知道了,还不得被气死。 呵呵,她最喜欢的就是专治各种不服了。 花了些钱,在大学附近租了一间教室,签了一个月的合同。之后林琳便开始将家中和空间中她没事画的画拿出来,找人镶框,按着一定的比例和角度,内容质感摆在室内。 之后利用广播和网络做了一下宣传,在租下教室的第十九天,正式打开了画展的大门。 做为一个在校的大学生,还是一个学习世界历史学的学生,竟然就办起了画展,这让很多人都有些个好奇。 因为画展是开放式的,里面并不要什么门票,所以大家都会好奇地进去看一看。这一看便被那一墙一模一样的画给吸引了过去。 之后没多久,景家人就因为这一墙的画找到了林琳。 景然在看了林琳展示厅里所有的画后,非常的欣赏林琳小小年纪,便有这样深的功底。之后开门见山的问林琳,那幅油画的真迹在哪里。他想要买下来,并且同时还要买下这幅画的版权。 他要求以后林琳不能再临摹这幅画。 林琳摇头,表示拒绝,“非常抱歉,景先生。那幅画是我徐家太爷留下来的传家之物。也是我徐氏一门自开埠以来便是警察世家的最好证明。祖上有训,后辈子孙不可外传。”道德,正义,公道,心胸可不是用钱来买来的。 洋大嫂的价值观跟国人不太一样。徐家人又都是飞sir教导出来的,无论景家出多少钱,就是没有卖掉。 当然了,小小年纪的家希小朋友倒是愿意一根棒棒糖换掉那个不能吃的方方的板子,可惜他的话,却是最不会被考虑的了。 “不瞒景先生,我家太爷当年也留了话说,若是后世子孙家里条件允许,尽可能的将那幅画收购回来。可惜我们家一直没有那幅画的消息。既然到了今天,不知景先生是否愿意成人之美,割爱那幅画呢?至于价钱,景先生刚刚给出来的那个数,倒也合适。” 景然:“......” 与景然美大叔相识后,虽然是因为那幅油画的问题,可后来,倒是渐渐地因为别的画。 林琳虽然不是名师大家,但是画画的功底却不是一样的的大师可比的。毕竟大师才几十岁,而林琳的实际年龄又多少了呢。 景家有一家画廊,林琳有几幅画便寄卖在那里。 一来二去,倒也与蒋慧珠相识。 因为林琳的年纪,再加上谈吐气质以及在画画领域的能力,倒也让两人非常的惜才。 只是后来在林琳大学毕业后,坚持考入警察学校时,有些个惋惜。在他们夫妻看来,像林琳这样在画画上有天赋的女孩,就应该在画画上更用心,就像是他们喜欢物理的儿子一样。 不过这个时候景然夫妻对于徐家到是没有鄙视的心情。毕竟人家虽然没有什么钱,但却是从开埠到现在四代警察的警察世家。 这样一个家族,是让人尊敬的。 若是按着原著,退休的父母,当侍应生的大哥,服务员的大嫂,卖水果的二哥,继续住在油麻地那个地龙蛇混杂的旧洋楼区。估计就不会如此另眼相看了。 毕竟那个徐小丽可不是什么世界历史学的高材生。又画得一手好画,懂得几门外语的林琳。 但是在接触中,林琳却发现她并不怎么喜欢景家人,尤其是和她有一面之缘的景致。 这个世上竟然还有比她还刻薄的人,林琳也算是开了眼界了。 ...... 林琳在大学修了很多的学分,也自学了其他的课程。拿了几个学历。大学毕业之后,直接以硕士的学历参加了警校的考试,以综合成绩第一名的好成绩考入警校。 在警校,林琳各项成绩都名列前茅,又常常打破各项纪录,虽然性格圆滑,但是‘犀利妹’这个称呼还是落在了林琳的头上。 对此,林琳感觉非常的无奈。但也平常心的接受了。 从警校毕业后,直接被总区重案组要了去。这与林琳的高学分,高情商自然是分不开的。 林琳的骨子里就不是原来的徐小丽那种非黑既白的概念。所以在为人处事上更加的圆滑。 香港还有廉政公署呢。但是贪污受贿的事情,却一直没有杜绝过。 无论是徐国安的上司,还是徐国良的领导,逢年过节或是生日什么的,都会收到林琳邮寄过去的一些小礼物,有时是购物卡,有的时候是代金劵,有的时候是一些特产。 这些东西的价值很好的把握在了一定的数值上,而东西又都是不记名的。一般还都是邮寄到家里,一来二去,再加上枕头风什么的,两兄弟俩的在警察的队伍里一直混得不错。 不过徐国安和徐国良两个人的性格其实都是存在着一定的缺陷的。为了他们好,林琳其时是知道不应该让他们进入警察的队伍的。 可那毕竟是一家人都希望看到的事情。 想来想去,林琳便利用长期交下的人脉,将两兄弟一个弄到了警校当教官,一人弄到了交通部门。 只要披着警察的皮,那么飞sir就不会有任何的想法,而在安全上,也有了一定的保障,老妈也会放些心。 再加上在公共关系科的大嫂,整个家里四个警察,竟然只有林琳一个是在总区重案组这种高危险的部门。 可是大家是知道林琳的身手和智商的,竟然也不会太担心就是了。 去报道之前,林琳便知道了自己的上司和同事都有谁,命中注定的那几个人,林琳的到来,也没有发生改变。 提着一盒从超市买来的小点心,林琳轻快地去走向了办公室。 同事间互相介绍,然后又分吃了林琳带来的小点心。气氛便熟悉了很多。不一时,接到线报,卢天恒便准备带着大家一起去。在看到林琳也要跟上的时候,有心想要留下林琳。 林琳见此,微笑点头。表示会留守办公室,随时接听电话,等待卢sir的进一步指示。 反正她对于要暴胎的汽车以及逃跑的罪犯还真的没啥想法。 不让她去,她就不去。反正抓不着人,也跟她没有关系。 她的觉悟可没那么高。   ☆、第146章 第一百四十六章 办公室很大,不过办公室的卫生就不好说了。 林琳觉得自己毕竟是个新人,留守办公室,总要做出一点成绩,好让很有可能灰头土脑回来的几人有个好心情。 找到抹布,水盆。林琳似模似样的做出打水打扫房间的样子,之后关上房门,快速甩了一通魔杖。见到房间里窗明桌净后,又特意拿了一块抹布和水盆放到了办公室里那张不大的会议桌上面摆着。 林琳前几天在空间里找到了一个魔法道具,带上这个道具使用魔法时,会屏蔽魔法使用时出现的各中光线。所以就算是在香港这种楼与楼之间非常密集的地方使用魔法,林琳也不怕会穿帮了。 将水盆里的水,弄得浑一些,再将抹布丢到桌上。摆出一份正在使用的样子。男人们都粗心,谁知道他们回来有没有发现干净了很多的办公室呢。若是没有发现,她不是白干了。 还是那句话,雷峰做好事,还要记个日记本呢。她既然干了这么多的活,自然要让别人看见。 在办公室门口施了一条警戒线,无论谁进来,都会有提示的那种。之后林琳便从空间中弄出一张贵妃椅放在了会议桌后面与窗户中间的地方。 窗户并不是那种落地式的,所以就算是凭空出现或是消失一件摆在窗户底下不足墙壁高的贵妃椅,也不会有人看得见。 ...尤其是整间办公室的门窗都被施了恶意驱逐咒和忽略咒。 半躺在上面拿起了下载的电子版小说看了起来。时不时的,还会往嘴里送上一口零食,舒服的赛过神仙。 抬起手表,看了看时间。林琳觉得卢天恒他们那帮人,中午之前可能赶不回来,于是林琳收拾妥当便去了办公楼里的餐厅。 警察是可以免费在餐厅里用三餐的。不过提供的食物,味道却只是一般。点了一份餐蛋面和纯味的红茶,林琳才离开吧台。左右找位置的时候,正好碰到了交警队的徐家二哥。 “犀利妹,这里。”徐国良抬了抬没拿筷子的左手,向拿着餐盘的妹妹一边喊一连挥手。 林琳回眸,见是自家二哥,笑着走了过去。“二哥,你今天也在总部呀?”徐家良所在的交警部门隶属于分区,所以一般是不到总部这边来的。 徐国良将自己餐盘里的一块叉烧肉夹给妹妹,然后又将妹妹碗里不喜欢吃的香菜葱花夹出来,这才高兴地对妹妹说道,“我借调到总区交警部门了,为期不定。以后上下班,二哥送你过来,就不用辛苦挤地铁了。对了,你今天第一天上班,怎么没有看到你和同事们一起过来吃饭?” 徐国良其实是担心妹妹,这才申请借调到总区交警部门一段日子的。没有想到竟然在食堂碰到妹妹,而妹妹竟然只一个人过来吃饭,难道是被排挤了吗? 早知道他就不等着下班的时候给妹妹个惊喜出现了。他应该在今天早上来总区的时候,就过来给妹妹撑腰的。 知道面前的二哥在担心什么,林琳将嘴里的饭菜咽下去,这才告诉自家二哥,别人都出任务了,整个部门就她一个人,所以就一个人过来吃饭了。 “我上司带着其他人出去了。我刚来,卢sir又看我是个女孩子,就让我留在办公室看看文件,写写报告了。二哥放心吧。我们组的几个人都对我很热情,很友善呢。” 徐二哥放下了心,又提到了今天是林琳第一天上班,家里人想要为她庆祝一下的事情。“晚上老妈炖了牛楠,飞sir说会去买你爱吃的辣炒海鲜回来,大哥和大嫂也会回家来庆祝你第一天上班,怎么样?有什么想要的,二哥送你。先说好了,二哥还有房贷没还完呢,太贵得我现在可买不起。” 徐家的两个儿子都非常的孝顺,自从工作以后,每个月都会给飞sir和老妈一定数额的生活费。这些年来,一直都没有断过。从下个月开工资以后,林琳也会比照着前面两个哥哥向家里交生活费了。 以前在油麻地,徐家有三套房子,都是飞sir和老妈这些年来辛辛苦苦挣下来的。也幸好因为飞sir是警察,警察的子女上学在国立的学校是不需要什么费用的。不然家里的负担会更重,而老妈也不会当那么多年的专业家庭主妇。 现在全家人都搬到了东区,而在买房子的时候,飞sir和老妈就说过,家里可能没有多余的钱给林琳当嫁妆了,所以他们百年后,这套房子就让林琳来继承,三兄妹也有可能再住在一起。 对于飞sir和老妈的决定,徐家的两个哥哥都没有提出反对的意见,不但没有意见,竟然连一点不高兴都没有。这让林琳对于徐家人非常的喜欢。 做过小市民,林琳一直知道一套在有钱人眼里很普通的小套房,在普通人眼里会是多么大的诱惑和财富。 但徐家的两个哥哥竟然毫不犹豫的将房产的继承权给了林琳,这让林琳很感动。也打心里决定对他们要更好一些。 现在因为自己第一天上班,全家人都这样大张旗鼓的准备庆祝,林琳听了心里暖暖的,徐家的人都非常的友爱家人。这一点林琳一直觉得这是她的幸运。 幸好来到这里,成为犀利妹。就算只是个草根出生的白天鹅,也比成为景家那种有钱人家的小姐要好几倍。 “二哥,你那房子不是上个月才收了租金吗?现在哭穷可没道理。”以前徐家二哥的房子也被租了出去,毕竟徐家还是很传统,没有结婚的孩子是都要住在家里的,所以那套房子自买回来便一直租出去。 徐二哥房子的租金都是一年一付的。每年拿到这笔钱,徐二哥便会在老妈的叮嘱下,拿去先还一部分房贷。这样一来,不但可以减少还房贷的月供还可以减少还房贷的年限。 徐家人一直本本分分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这种脚踏实地的生活态度,让一直心中飘忽不定的林琳又一次有了安定下来的感觉。 徐二哥嘿嘿一笑,“你又不是不知道那笔钱是干什么的,哪年老妈不是要我再添一笔,凑成个整数再还给银行。所以啦,小妹,手下留情噢!”徐二哥还做了一个求饶的搞笑样子给林琳看。 林琳心里也明白,只是一副娇蛮的点头,表示接受这个说法,“其他的也没有什么想要的,我那台电脑旧了,二哥给我买台笔记本吧。”这类东西对于月薪两三万港币的徐二哥来说,应该不是什么大的负担和开销。再加上电子产品在香港的价位并不算太高,所以林琳也没有跟他客气。 却没有想到徐二哥却摇了摇头,“大哥和大嫂已经给你买了,你再想想。” 林琳歪头想了想,然后笑了。“二哥,我要一台单反相机.要那种小巧一些,不要太笨重的。” 林琳想着既然当了警察,出门办案什么的,还是带个相机比较实用和方便。毕竟手机的相素和照像功能还要过几年才能达到当初她来时的那个后世的效果。 比如说这个时期的香港数码市场还没有那个缺了一口的苹果。 徐二哥一听妹妹的要求,觉得妹妹很是体贴。于是笑得没心没肺,“成,一会下班二哥先领你去买相机,然后咱们再回家。” 上班后,便先买了车的徐家二哥,生活上非常的方便。在妹妹还没有买车的前提下,徐家二哥已经准备每天接送妹妹上班了。 “对了,小妹,你要不要买辆车?”徐家二哥突然想起,小妹上班后,应酬也会多起来,平时上下班,他倒是可以接送。但是若是他不在家,或是不方便的时候,妹妹岂不是很不方便。 买车呀?林琳想了想,然后摇头。“开车最讨厌的就是找停车位了。咱们家买房子时,配套的三个车位,你和大哥大嫂一人占了一个。我再买车也没地方停。而且警局这边也不好停车,再说了养车很麻烦的。你不方便的时候我就搭大嫂的车来上班。 以后上下班,若是跟大嫂时间合拍,我就坐她的车。当然了,二哥要是愿意天天接送我,我就更开心了。不过老妈可能就要着急上火了。” 天天按时上下班,岂不就是在说没有女朋友吗? “大嫂在公共关系科,你在总区重案组。时间上能合得来才怪了呢。至于你二哥嘛,你二哥这么帅,还怕找不到女朋友。等到哪一天我做到高级督察,工资再翻一番时,再找女朋友吧。” 其实徐二哥是个非常现实的人,他知道他不会像大哥那样好运气,碰到一个什么都不计较的大嫂。所以他准备还完房贷月供再想着找女朋友的事情。 毕竟找女朋友的花销真的是非常的多,吃饭,送花,送礼物等等的费用。去年他交了一个女朋友,相处的几个月,他连还月供都非常的艰难。 要不是最后从同事那里借了笔钱,他还不知道被家里人知道后,又要被老妈念多久呢。可他都这样了,那女朋友还不满足。所以自从和上一任女朋友分手后,徐二哥便明白了小妹时常说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交女朋友,还是要等到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的时候再打算吧。 “二哥,你还是相信缘份吧。缘份到了谁也挡不住。一切顺其自然吧。哪,我吃不了,给,别浪费了。”其实二哥出现经济赤字的时候,她一直是知道的。不过这种事情,林琳并没有在徐二哥没要求帮忙的时候便主动说出来,男人嘛,都是要面子的。 林琳将餐盘向前推了推,示意胃口很好的二哥将她没动过的那半盘面都吃了。而自己则是拿了刚刚买的那杯纯红茶喝了起来。 什么鸳鸯不鸳鸯的,她还是喜欢这种纯粹的感觉。 口中红茶的香味,让林琳满意的眯起了眼睛。而这时,滴滴答答的手机声音响了起来,林琳放下茶杯,拿出了手机。   ☆、第147章 第一百四十七章 电话是景然打来的,林琳皱着眉毛想了想,觉得可能是寄放在景家画廊的画卖出去了。 当然也可能是景家的那位三叔公又要磨着她买那幅油画了。 想到景家的那位三叔公,林琳就牙疼。张嘴闭嘴上等人,下等人的。好像他真的比别人高贵多少似的。 于是第一次景家三叔公在林琳面前装大头蒜的时候,就让林琳狠狠地震了一把。别说什么礼仪规矩,文化知识,底蕴气质,林琳都可以让面前几十岁的老头感受到来自宇宙深处的深深恶意。 不过自那以后,景家三叔公差不多就老实了。跟林琳说话也不会摆出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而是客气有礼了。 毕竟有能力的人,在哪里都会受到尊重。 成为徐小丽,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走向的林琳,一直没有把景博这个男主放在心上,可能是因为电视剧中对他那不算太好的印象吧。 你说在一起就在一起。说分手就分手。一句自己算错了,就可以这么渣的当做分手的理由,这也没谁这么不要脸了。 到最后人家徐小丽都放弃了,这景博想要复合,竟然还逼着徐小丽不得不复合。这手段就有点太卑鄙了。 在那么多社会名流,同事上司家人的面前,逼着人家徐小丽复合,这若是不复合,岂不是让人觉得轻狂,下了所有人的面子。 可是阶级不同,两个家庭的教养文化以及他们两人自小所习惯的生活方式都不相同,在热恋的时候,那是有情饮水饱,可是一但那个什么‘苯胺基丙酸’浓度降低,生活可不是爱情那么简单。 林琳的想法一直比较现实和悲观,所以在她看来,两人以后的婚姻生活也不会像是童话那般美好。 一个理性,一个冲动。那注定要磕绊的生活,会消磨当初一切的美好。 现在想想,她倒是羡慕原来的徐小丽,最开始的自己,至少那个时候,她还会时不时的冲动一把。 林琳穿越这么多世,是当过贵族,也站在过食物琏的顶端。她也曾对于社会地位不如她的人,做过高高在上的举动。 自从有了武功,她对于自己的自保能力有了一定的把握,很多时候,她都不会再像个普通人那样,遇到不平的事情假装自己是个高素质,高涵养的人,所以不去计较那些让自己委屈的事情。 等到会了魔法,林琳又觉得自己可以将腰站了更笔直。因为会了魔法的林琳,更觉得自己不用再委屈自己去妥协了。 之后是妖力,时灵时不灵的术法,让林琳有了傲视普通人的能力。 可是拥有了这些,林琳觉得自己都没有像景家人那样拽得二五八万似的,突然间便觉得自己真的挺纯良的。 “喂,我是琳达。”接起电话,林琳便将徐小丽的英文名字报了出来。 噢,要提一句的是,徐小丽的英文名字,是自己取的。她过来的时候徐小丽还没有考大学,在填报个人信息的时候,便在英文名字那一栏填了琳达这个名字。 说实话,林琳是个严于律人,宽以待已的典型。 她非常的不喜欢在这个电视剧里,好多人有中文名字不用,天天叫自己的英文名字,虽然这也可以理解成香港原来是双语的地方,但这还是让林琳非常的反感。可是自从别人叫她小丽或是犀利妹时,她还是希望别人叫她琳达。 本来这个名字虽然有那么一眯眯的俗气,但是倒也不至于让人无法接受。可是在一干人都叫着英文名字的时候,这个名字就变得非常的土肥圆。 幸好是小丽,而不是美丽或是翠花什么的。 “琳达,我是景叔叔。你现在说话方便吗?”景然温和的声音自电话那头传过来。 “景叔叔,我现在说话方便,请问有什么事情吗?”景然算得上是林琳为数不多喜欢的景家人,所以平日里倒也不会太生份。 “是这样的,我知道你在鉴定古董上很有一套,我最近想要高价收购一套元青花,但是有些个细节拿不准,想要你帮着掌掌眼。不知你明天有没有空到我的画廊来一趟?” 因为有景博这样的少年天才在,所以林琳精通一些古董鉴定在景家人看来,也算是正常。虽然对于一个警察世家出身的姑娘会懂这些,有些个意外,不过世人都相信那句歹竹出好笋那句话。 在加上,林琳坚持读大学,修多个学历的事情,都让人下意识的认为林琳是个天赋极佳,又喜欢上进的女孩子。 景博请林琳帮着鉴定古董,倒不是没有什么人可找,而是他是真实见识过林琳鉴定古董时的样子的。 那种侃侃而谈的自信,还有如数家珍的典故,都被林琳一一道来。就算是一件赝品,也会被林琳将其工艺上的优缺点讲得生动有趣。 也许别人的鉴定更加的专业,但是林琳的鉴定却是一种享受。所以这几年,凡是景家人或是三叔公等人想要买什么古董,都会叫林琳过来帮着鉴定一番。 鉴定古董,是世家贵女的必修课。林琳穿越那么多世,这些个东西都有涉猎。又因为那让人嫉妒的好记性,很多时候,对于古董都可以一眼便发现是真是假。 林琳对这样的事情,并没有推拒,或者说已经习以为常。直接笑着对电话那一头的景然回道,“景叔叔我已经正式到警署报告了,明天可能要晚一些才能过去,这个不要紧吗?”她又不是雷峰,为了帮别人而旷工。 景然对于林琳从警一直保持着一定的惋惜心态,在听到林琳仍是进入警署工作,也只能将心中对于这丫头浪费天赋而去干这么粗鲁的工作的可惜压了下去,“没有问题,晚一点过来,我们鉴定完,还可以一起去吃个晚饭。我儿子从英国回来了,正好我们想要办个小餐会庆祝一下,这样吧,明天你就不要去画廊了,直接到我家来吧。” 景然的儿子?林琳微眯了一下眼睛,原来是那个景博回来了呀。只是这样的日子去景家,估计一定会碰到那个景致和三叔公了。 真是影响胃口的存在。 “好的,没有问题。我明天下了班就直接过去。” 林琳无所谓地答应下了邀约,然后对着手机功能还不太多的手机笑了笑,这才将注意力转回自家二哥身上,而这个时候徐家二哥已经将林琳推过去的那半盘面吃光了。 “犀利妹,你明天下班后去哪呀?”徐二哥刚刚听到妹妹的电话,知道是那个想要买他们家祖传油画的人来的电话,只是却没听到他们在说什么? “没什么,明天我要去半山的景家,帮着景先生看点东西。二哥明天下班能送我过去吗?” 徐二哥表示,这不是什么大事,喝了一口鸳鸯直接答应了。 林琳看着将两种味道不同的饮料按着一定的比例混和在一起的新饮品,就觉得接受不能。这两种饮品,单喝她都爱喝,可是混在一起? 谢谢,她无爱。 中午吃过饭,又和自家二哥说了两句,便回了办公室。毕竟午睡这种事情,一但养成习惯,就很难改变。 差不多下午两点左右的时候,卢天恒就回来了,见到他们进来,林琳笑着迎上去,因为知道可能会有的结果,所以林琳也没有不识趣的问什么,只是将从餐厅打包上来的下午茶和点心放到了她‘刚刚’擦拭干净的小会议桌上。 PC笑着夸了林琳一句太贴心了,然后就着下午茶吃了一个小餐包。 阿笨和阿占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哪还顾得上和林琳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地点头说好。 “今天上午有什么事情吗?”卢天恒看着被林琳丢到一旁的水盆和抹布,着重打量了一下似乎变得有些干净的办公室问林琳。 “今天一天,连个电话都没接到。呆着也是呆着,所以就打扫了一下办公室。” “嗯。我刚刚回来的时候收到一份文件,你把这份文件送到大学去补个签字。下班前送出去。” 林琳抬腕看了一下手表,有些为难。“知道了,卢sir”以香港这交通,这事还真的不好办。 拿着文件袋,林琳直接打车去了大学。到了大学,林琳并没有直接去物理系,而是去大学的餐厅买了一份下午茶,安静地吃了起来。 三点多钟,正好是下午茶的时间。林琳从来都不会亏了自己。 半个小时后,来到物理系的实验室前,直接给卢天恒打了个电话. “卢sir,我是林琳。原来的那位教授已经离开大学了。现在大学聘请了一位从英国回来的景博景教授,不过他还在上课,我可能没有办法在下班前将文件送出去了。请问现在怎么办?直接冲进去吗?不过我担心那样做了,这位不知脾气秉性的景教授会对警方产生反感。” 卢天恒刚要给林琳打电话,便接到了林琳的电话,本来他就是想要问问文件送出去了没有,但却没有想到竟然得到了好友回国的消息。 “你不要冲进去,只在外面等一等吧。我会给公署那边打电话,如果下班前送不过去,你明天早上上班时直接送过去。” 相对于打扰好友的课,卢天恒更认为他可以打个电话,利用一下美男计,让公署那边通融通融。 林琳挂了电话,歪头一笑。她不是犀利妹,为了完成任务,就让自己委屈狼狈。看,一个电话不就都解决了吗?有什么事情,还有领导在前面顶着呢。 “喂,二哥,是我。我这会在大学呢。你下班转个弯,到这来接我吧。”她今天最大的事情就按时下班拉着二哥去买相机呢。   ☆、第148章 第一百四十八章 四点二十,就在林琳想要找个地方坐着等的时候,景博大教授的课终于结束了。 林琳逆着出门的学生,不紧不慢地走进了实验室,直接来到景博面前,将文件递了过去,“你好,景教授,我是总区重案组的徐小丽,你也可以叫我琳达。我的上司高级督察卢天恒卢sir让我将这份文件送过来,请您补个签字。” “你好,我是景博,很高兴见到你。”礼貌的握手,然后接过文件。对于刚刚林琳话中所说的那个高级督察有些好奇,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人。 不过景博看了一下自己手中的文件,他觉得还是先将公事办完,再说私事比较好。于是打开文件,认真地看了起来。 景博是那种一看起来就有老式英国绅士的彬彬有礼的绅士,这种风姿她曾经见识过。景博的长相也非常的出众,应该算得上是后世人所说的那种大长腿男神了。 高学历,又有能力的高富帅,果然有让人迷恋的资本。也许也是因为这样,所以对待感情和女朋友上面,就有些个自以为是和凉薄。 因为并不想着在今天晚上送文件,所以林琳并没有催促景博快速签字,而是退后几步,给景博留下一个相对安静的空间让他慢慢地看文件。 景博这类经常做实验的人,在很多时候都是非常的严谨,所以也如原著般认真地看起了文件,时不时的还要计算一番。 徐家二哥最快也要五点十五左右才会到达大学门口,现在差不多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呢。 先让景博慢慢看,等到签过字了,再给卢天恒打电话,那个时候差不多就近五点。 要是卢天恒想要跟老朋友说两句,她是一点也不介意被占用临界下班的那点工作时间的。 果然,在没有林琳的催促下,景博花了二十分钟将文件都看完了。林琳抬腕看了一下时间,感觉时间正正好,离下班还有十五分钟,而实验室到大学大门还需要步行十分钟,想来自己那位善解人意的上司应该不会要求自己在五分钟之内去送文件了吧。 “耽误您的时间了,非常感谢景教授的配合。”接过文件,看到上面已经签好了名字,林琳笑得一脸公式化。 景博温文一笑,并没有说什么。 “如果景教授不介意,我想给我的上司打个电话,问他是否还有别的事情没有,若是没有,我便不打扰景教授了。” “请随意。” 转身从衣兜里拿出电话,向窗户那边走了两步,电话接通,将这里的情况告诉卢天恒,卢天恒仍是说让林琳明天早上先去送文件,之后再去警局上班,公事说完便让林琳将手机交给景博。 景博接过电话,两人很是说了一通话。这才将电话还给林琳。 温文尔雅,风度翩翩,都说贵族要三代富贵,六代努力才会体现在子孙教养上。现在看来,景博这一举一动间,确实是不错,只是可惜那性格太软弱了些。 她...比较喜欢强悍一点的男人。 与景博告别,也没提她与他家人相识,以及明天可能的还会再见面的事情,林琳直接将文件抱在怀里,离开了大学。 徐家二哥是在林琳的预估时间里到达的。 上了车,两人直奔数码电子城。在那里林琳挑了一款小巧的,性价比也非常不错的相机,然后又敲诈了一只录音笔,这才心满意足的坐着徐二哥的车回了家。 徐家老妈做得一手好菜,那牛楠做得相当的地道。香酥软烂,入口即化。飞sir也担心今天第一天上班的小女儿会不会跟同事们处不来,一个晚上,一直在说着与同事之间如何友善相处的小窍门。 林琳一边感受着徐家人对自己的关爱和体贴,一边认真地说着今天一天发生的事情。 小闺女做事手段圆滑,飞sir和老妈一直是知道的,但是今天关于送文件这么一件小事,就可以让闺女做成这样,心中都在猜想,是不是徐家也可以出一任警司什么的大人物了。 “姑姑,我们老师今天问我有没有兴趣去她办的兴趣班上课?爸爸妈妈让我自己决定,爷爷奶奶说问问姑姑。姑姑,我去吗?”吃饭的时候,小家希将今天晚饭前一直困扰他的问题丢给了姑姑。 林琳咽下口中的饭菜,摆出一副‘小希是大人,我应该同等对待’的样子,认真地问小希,“你们老师办的是什么兴趣班?一班都是什么时候上课” “是数学兴趣班,一般都是下午放学后,去兴趣学校上。一周三节课,一节课是一个小时。老师说学费也不会太贵。” “那小希的意思呢?” 小家希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林琳见了,歪头想了想,一分钟后表示自己有认真想过,这才笑着对小希说,“本来我就想着从明年开始给你增加一些课外课程,比如说武术,音乐,以及礼仪和画画。现在老师既然想要你去念数学兴趣班,一定是因为你在数学方面也有一定的天赋。如果小希喜欢数学的话,倒是可以去尝试一下。” 还不等小家希说什么,小家希的洋妈妈就先于众人问道,“琳达,小希给我说过他将来也要做警察,学习武术我理解,为什么还要学习音乐和其他的呢?” 洋大嫂非常的开通,就算是儿子想要当警察,她都不会反对。不过,是人都会有好奇心的,对于丈夫的妹妹对儿子的这些想法,她非常的想知道为什么。 “要做为一名合格的香港警察,武术是必不可少的。画画是因为它可以锻炼一个人的观察能力,这对破案非常的有帮助。音乐,则是可以在长期紧张的工作中,缓解工作压力和提高生活情趣。而最后的礼仪,则是为了我们小希有一天做到警务处长时和特首见面的时候不会太失礼而做的准备。” 飞sir:“......”小闺女的野心还真大,他也就只觉得家里能出个警司都是祖宗保佑了,没有想到小闺女的想法竟然这么高。 洋大嫂直接被林琳画的蓝图弄无语了,不过徐家两兄弟却都为这希望中的明天弄得兴致昂扬,已经你一句我一句地开始幻想家着家里出个警务处长是怎么样的风光了。 小家希的脸也兴奋的通红,他好像已经找到了自己将来要奋斗的方向。 林琳看着这样简单快乐,单纯的只为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就乐得不知方向的家人,心里再一次认为成为徐小丽,便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最大的幸福。 ...... 第二天一早,是由在公共关系科的大嫂送林琳去交文件,然后又一起开车回的警局。 一路上姑嫂有说有笑,洋大嫂的中文非常好,带着一股林琳怀念的东北味。 这可能跟她的母亲是东北姑娘有关系吧。 洋大嫂很美丽,性格也很强势,但是这并不代表她不会听取别人的意见。想较于原著中那个望子成龙到有些卑微的女人,林琳更喜欢这个自立自强,尊重儿子意愿的女人做自己的大嫂。 人都是往高处走的,无论是脚下的路还是思想。一个妻子如果过于短视,那会对一个家庭乃至一个家族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所以,大哥换掉原来的大嫂,林琳心理是庆幸的。 虽然也会有遗憾,毕竟那也是个善良的好女人。 林琳上班前,特意拿个了袋子,装了一件连衣裙子和配套的高跟鞋。 毕竟去参加那样家庭的餐会,穿一身方便行动的衣服总会有些个隔隔不入。 四点钟,知道剧情的林琳提前跟卢天恒请了一个小时的假,在卢天恒不知道一会儿下班前几分钟可能还会出现场的情况下,林琳非常顺利地拿到了一个小时的早退假。 去洗手间换了衣服,坐着徐家二哥开的车离开了警局。林琳那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至于徐家二哥为什么会提前离开,其实这很好理解,谁让徐家二哥是交警呢。 在不当值的时候,时间也相对自由一些。 因为比正常下班时间提早离开的警局,一路上,因为大部分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还没有下班,所以徐家兄妹到达半山别墅的时候,也不过四点四十左右。 “哇,好家伙,住在这里的人,一定都是有钱人吧。” 徐二哥将车停到景家别墅的门口,情不自禁的感叹。 “除了几代富贵人家外,还有的就是爆发户。”这没什么好羡慕的。 “小妹这么棒,将来一定能够嫁进豪门当少奶奶的,到时二哥就靠你照着了。” 林琳解开安全带,笑得很无奈,比了比拳头,意有所指,“二哥,就算我不嫁豪门,我也能照着你。”更何况,她难道还不是豪门吗? 徐二哥想到小妹的武力值,非常认真地点了点头。 小妹小的时候就喜欢打架,越大越能打。现在他和大哥两个加起来都打不过小妹,小妹这么说,确实没说错。 景家,林琳也不是第一次来。之前也来过几次。所以跟徐二哥分开后,林琳便拎着自己的小手包摇曳生姿地向景家别墅走去。 至于她换下来的衣服,让她随手放在徐二哥的车上了。直接让他帮自己拿回家。 按门铃,佣人来开门。 林琳笑着对佣人点头,然后仪态万千地走进去。 景致一定也在这里,必须让她看看连她都比不了的贵族仪态。 真的以为景家人就有什么了不起了?在行家面前,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 “徐警官?你怎么?”来我家了? 景博拿着一杯饮料,看着一身紫色绣花改良旗袍裙的林琳,有些诧异。   ☆、第149章 第一百四十九章 景博就站在客厅的沙发那里,他是听到门铃的响声,准备回头看看是谁来了,却没有想到是昨天去大学找自己的那位徐警官。 诧异之下,便直接端着饮料站了起来。 今天的徐警官非常的漂亮。昨天梳成马尾的一头长发被两根玉簪子盘在脑后,一些碎发在脸颊处,随着走动,显得活泼和俏丽。 紫色小立领修身的旗袍上身和至腰边变成百褶裙的绣花改良旗袍,一直长至膝盖上三分有余。 复古典雅和青春时尚的气息完美的结合,带着文艺气质的七分袖设计,让人更显婉约。当然,身前的那条珍珠长项链也为整体造型增色不少。 脚下一双白色圆头细跟高跟鞋,让整个人都比昨天那一身白T恤,牛仔裤的样子更显苗条。 ......也更好看了。 “景教授?好巧,原来你就是景叔叔的儿子呀?”林琳装成一无所知的样子,笑着对景博打招呼。 这人在家里,也这么注意形象,果然比自家二哥一在家就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更有白马王子的感觉。 幸好有魔药,不然小个子的二哥别说当警察了,估计娶媳妇都困难。 要知道很多时候,孩子的身高都跟遗传有着重要的联系呢。 而且...个子太小,也没办法让女生小鸟依人不是? “呃,你是来找我爸爸的?”听她这么说,应该是这样吧? “是的,景叔叔昨天打电话让我今天过来一趟,请问景叔叔和伯母在家吗?” “爸爸,妈妈还有三叔公都在楼上的书房。需要我领你过去吗?” “不,谢谢。我知道怎么去。呃,景致女士不在吗?” 林琳没有在客厅看到景致,又听到景博没有提起她。所以有些个诧异这样的场合,景致应该不会不来的呀? 她来过我家很多次了,至少去过二楼的书房,而且,她还认识我姑姑?景博有些诧异家里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位女警客人。不过仍是非常有礼的回答了林琳的问题。 “姑姑临时有事,刚刚已经离开了。”抿了一下嘴唇,景博表现的非常的绅士。 林琳说了句失陪,便越过景博向楼梯处走去。 她还是喜欢狼一样的男人。至于这只有心机的羊,还真的不是她的菜。 虽然知道景博为人非常的正派,但是他在下面,她在楼梯上,又是穿的短裙,所以林琳非常小心地一只手在前,压着裙角不让室内的空调风将裙子掀起。一只手在后,用手包压着裙边。不让春光外泄。 景博视线灼灼,林琳却一直也没有回头。她可不是什么好人,会帮别人解惑。 小步走到书房门口,一重两快地敲着门。听到请进的声音后,林琳才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景然夫妇和那位三叔公都在房里,看到林琳进来,三叔公明显嘴角抿了一下。而景然夫妇倒是表现得很正常。 如果只是一个懂进退,知道上进,有才华的女孩,他们不介意给她最大的包容。 相互打过招呼,林琳便顺着几人的视线看到了放在豪华书桌上的那件——她们家的咸菜坛子。 几年前林琳曾经通过拍卖会卖掉了一只当初赵敏送给她装吃食的元青花小坛子,她没有想到那只后来被她用来腌制咸菜的坛子,如今竟然展转到了景家的书房。 真的有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怎么样?是真品吧?只是这色彩过于新鲜,没了那种经过岁月洗礼的破旧感。” “...我可以确定,这就是真品。”能不新鲜吗?出生后没多久,就被赵敏送给了她。她也只用了几十年,然后就放在空间里了。 这要不是真品,这世上还有什么是真的。 这咸菜坛子,也跟了她不少年了。 “...可是这颜色?”景家三人,是怎么看怎么觉得这颜色不符和时间定律。 “这款元青花,明显便是卵白釉,应是元末时期的文物。当时元末明初,局势动荡,制瓷工艺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林琳抛开心中囧到极点的心情,将她对于元青花所知道的那些重点,以及她所经历的那个朝代娓娓道来。 因为那是确实经历过的生活,所以林琳说得非常的生动。从政治到民生,再到工艺,民俗文化。 景家三人,听得非常入神。就是上楼来叫父母下楼吃饭的景博,也在门口听得出神。 他是学物理的,对于时间和空间有着一定的了解。虽然他不懂古董鉴定。但是根据他所学的知识,父母和三叔公摆弄了两天天的这件古董很有可能是赝品。 光线和空气都带着一定的腐蚀作用。按着出产的年代来看,这件东西的颜色上便有些对不上。但是如果是人家古董保存得当呢。 现在听到昨天有过一面之缘的徐警官这样肯定,这样理由充分的为这款元青花验名正身,景博便有些好奇了这款古董是如何保存下来的。 “请问徐警官,如果这真的是元代的元青花,那么它又是如何保存到现在的呢?我是指颜色。” 林琳转头,微笑地对着景博说道,“景教授,你叫我林琳就好了。今天是我第二天当警察,还有些不习惯。”停了停,顿了顿,林琳才又继续说下去。“其实这件元青花,颜色如此鲜艳,归根究底还在保存上。若是我所说不差,它应该是密封在没有空气,没有光线的地方。出土时间或者说被拿出来拍卖的时间应该不超过五年。”这一点没错,是她上大学前的事情。 “古代也有密封的办法?” “当然,古代也有在夏季做糖水罐头,冬天食用的习惯呢。古人是非常聪明的,我之前看,呃,一段文献,那里面就记载了杀人者用浸水的宣纸一张一张敷在被害者的脸上,死其窒息,却浑身没有任何伤口的死去。古人已经掌握了空气的原理。” 景家四人被林琳的说法弄得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林琳见此,心中偷偷乐了一下后,便将话题又转回了面前的元青花上。 因为林琳心中有底气,在加上仔细看过这咸菜坛子,林琳确定这是赵敏给她的那只,所以便天花乱坠的大说特说。直接把景家四口干灭火了。 林琳不是喜欢卖弄学问,她是喜欢在这些自以为是的贵族和学者面前卖弄学问,打压他们的气焰。 说到兴起,便有些停不下来。若不是景家的下人来问晚餐的事情。林琳估计还要继续说下去。 歉意地一笑,林琳面上一副非常的不好意思。“抱歉,一说起这些话题,我总是忘记了时间和空间。让你们见笑了。” “哪里,琳达小小年纪,便如此博学。实在是后生可畏呀。” “是呀,真不愧是历史系的高才生。” ...... “......”景博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他没有听错吧。历史系的硕士竟然去做了警察?现在警察的要求已经这么高了吗? 四个人又说了两句,便前后下楼去了楼下的餐厅。 景家的佣人,看到主人和客人都下来了,连忙开始上餐。 色香味俱佳的一桌菜,林琳看了,微微眯了一下眼睛。中午在警局的时候,她就留了个心眼,吃得饱饱的,这样下午茶就可以省下来了。现在...刚刚好。 都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林琳刚吃了两口菜,跟景家人碰了一口红酒,哪里想到非常不人道主意的上司卢天恒便打来了电话。 她刚来重案组两天,今天又是提前请假出来的。为什么他还会记得让她出警呢。 “真是不好意思,警队有紧急任务,我必须马上离开。失礼了。”先是歉意地离开餐桌接电话,之后打电话给出租车公司。最后回到餐桌向众人告辞,林琳争取将礼仪做到无可挑剔。 “这里是半山腰,我让司机送你吧。”景致是知道林琳没开车的,听到林琳要走便提议让司机送林琳。 蒋校长也赞同地点了点头,“是呀,半山腰很不好打车的。若是让你哥哥来接你,那可能就要耽误时间了。” “叔叔,阿姨放心吧。我刚刚已经给出租车公司打了电话,他们会派附近的出租车来接我的。司机应该快到了,我就先出去等了。今天真的失礼了。我前些天绣了一个小炕屏,回头送过来,当做赔罪之礼,还请阿姨收下。” 受邀参加人家的餐会,却又中途离开,本就是失礼的行为。林琳最不想让景家人挑剔的便是礼仪和涵养。 蒋校长一听,眼睛便是一亮,“你竟然又绣东西了?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呢。我正好想要好好学一学。” 蒋校长是见过林琳做的绣花帕子的,真的是巧夺天工。她一直想要绣一个简单一点的,送给景然当做结婚周年的礼物。 “呵呵,本来就是做了出来准备送给您的礼物,现在拿来赔罪,已经不好意思了。过几天我休息,阿姨若是真想学,只管找我便是。我那里有准备刺绣的东西。” “自然是要学的,到时候阿姨就不跟你客气了。” 林琳笑着点头,然后又与景家人告别。 到了景家的大门口,正好出租车也已经到了,坐到了后座,司机的后面,林琳报了一个地点。便趁着司机不注意的时候,将脚上的高跟鞋换成了方便行动的厚底长靴。 将珍珠项链通过手包转移到空间小屋。又将头上的玉簪子拔下来,将头发松松编成一根麻花辫子斜在胸前。 低头打量自己的衣服,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竟然也是当初请平哥给自己的做一件战袍。 摇头轻笑,原来在她的潜意识里,战斗已经成为了一种本能吗?不然为什么会选择这件衣服呢? 很快,出租车便到了卢sir所说的案发地点。林琳付了车资,将手包里面的长琏子拽出来,将包斜挎在身上,便干净地落地下了车。 “卢sir,PC,阿占,阿笨。”林琳拿着□□件进入了警察布置的警戒线,一眼便看到站在中央的重案组三组的同事们。 作者有话要说:  收到了一颗地雷,很开森。所以悄悄剧透一下,男主...不是景博。   ☆、第150章 第一百五十章 林琳打招呼的声音,让四人纷纷回过头来。看到林琳这一身旗袍短裙靴的打扮,一下子都被惊艳了。 “这是去约会了?”阿占打量了林琳这一身,笑得好不正经。 林琳点头,“去参加了一个餐会。刚要开餐,就接到了卢sir的电话。”回答了阿占的话,林琳转头问卢天恒,这是一起什么案子。 原来是有人在夜间人群密集的地方投掷高浓度的腐蚀性酸水。 林琳听了皱眉,对于这种无差别的攻击有些反感。 这世上有些东西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比如时间,空气。 而这世间还有更多的事情是没有办法用公平来形容的。 有钱好办事,有人好说话。本就是这个社会的国情。 在没有绝对的实力前,首先要学会的便是低头。 想到这个单元里觉得社会不公,便要报复社会的那个罪犯,林琳打心眼里瞧不起。 爱情也是需要面包来滋润的。 再美的鲜花,插在清水里和插在牛粪里,养份不一样,鲜艳的程度自然也不一样了。 从古至今,怀才不遇的人多着呢,觉得世道不公的人更多。 有些人勤勤垦垦一辈子,还买不起房。可有些人呢,一出生就住大屋。那能一样吗? 不找条路,自己去奋斗,竟想着让别人如何待你。 痴人说梦。 除了亲爹妈对你是无条件的好,其他人哪个不是有条件的相处。别人对你的态度,首先取决于你的社会地位。 别说别人歧视大陆去的了。若自己没本事就是香港本土人也照样让瞧不起。 若她还是原来的徐小丽,还不得被景家人背后诋毁一句‘油麻地妹’? 卢天恒说完了整个案件,看到林琳左右打量并未说什么,不禁问道,“这件案子,你怎么看?”警校的优秀学员,不会真的把自己当成花瓶了吧? “这是本月的第二起案件,现在还不确定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是随机性的,还是有针对性的?不过无差别攻击却是存在的。另外,我建议加大力度调查全港这类强酸的买卖情况。”这种东西,想要买卖应该是需要一定的合法手续吧。 “据调查,装有强酸的玻璃瓶,是从高空中丢下来的。附近有三座大楼可做为第一现场。”PC抬头看了几眼那三座大楼,心中对于接下来的工作,有些头疼。 “虽然是夜晚,但是香港楼与楼之间过于密集,现在电子设备又如此齐全,一般的做案嫌疑人,都不会直接从楼上丢东西下来。卢sir我问过附近的住户和通过天网进行了搜捕,并没有发现嫌疑人的踪迹。” 阿笨说着刚刚接收到的消息,心中知道这又是一件棘手的案件。 大好的日子不消停地过,偏偏跑出来做这些事情。 卢天恒长吐一口气,双手卡在腰上,对着自已组里的四个警员下达了通宵工作以及扰民的命令。 “琳达留下,你们三人分别带着其他警员对三座大楼进行地毯式的询问。” “是,sir。”阿占,阿笨以及PC收到命令后,便分别向三座大楼走去,离开警戒线的时候,也都叫上了一旁的普通部门警员。 林琳没有问卢天恒为什么留下自己。但她也知道来到重案组两天了,她并没有表现出来自己的能力。卢天恒不放心自己也是情有可原。 毕竟自己不是原来的徐小丽,那是在基层工作很多部门的老警员。而她,不过是个刚刚从警业毕业的学员罢了。 “你跟着我,我们到附近看看。” “是” 两人和另外三人这一晚上是没有任何收获的。 五人回到了警局,林琳便去买早餐和咖啡了。 五人坐在办公室的小会议桌上,一边吃早餐,一边说着可能会影响食欲的话题。 林琳心里清楚,这个应该是通过气球空中运载强酸进行投掷的。可是林琳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要怎么提出来更合理一些。 “琳达,你想到了什么?”做为一代花花公子,在林琳没有亮出她的肌肉时,卢天恒不介意将她当成普通女人来看待。 而普通女人,却是需要细心呵护,耐心以待的。 女警也是警察。而警察是没有性别之分的。不过...花瓶除外,比如公共关系科的那些女警,卢天恒是一直没有把她们当成女警来看的。 此时的林琳在卢天恒心里就是这样的定位。 “我在想氢气球。”刚说完,林琳便反应过来了,她又犯了口快的老毛病。 不过既然都说了出来,林琳便也没有保留,将真实情况用自己猜测说了出来,“我在想有没有可能,嫌疑人是通过氢气球的高空浮力,将强酸带到空中的呢。至于方向,也许就是风向。” “...那氢气球又是怎么降落的,而装有强酸的玻璃瓶又要怎么脱离氢气球呢?” “气球与玻璃瓶之间,可能是系着某种前紧后松的绳结吧。”这个要说的太明白,还不得以为是她投的呀。 卢天恒虽然觉得林琳的想法有意异想天开,但不可否认,这也是一个方向。等到早餐后,郊区的巡逻警在一处树上发现一束黑色的氢气球后,重案组的警员们,倒都想起了林琳的猜测。 她咋不去买□□呢? 猜的可真有鼻有眼的...... 案件到了这一步,已经有了方向。但是案子有了方向,却并不代表嫌疑人有了方向。 于是这些专业的风力风向的问题,卢天恒第一时间求助了景博。 坐在卢天恒的车里,林琳听着卢天恒在对着他N个女朋友打电话,心里觉得卢天恒还是有些天赋的。 ...至少没有将他的那些女朋友的名字叫错了。 “...这很搞笑?”笑什么?挂了电话的卢天恒,看着林琳眼角眉梢都是笑意,想了想,挑眉问道。 “没什么,就是觉得卢sir记忆力真好。” 卢天恒先是想了想,然后便明白了林琳话中所指,这么含蓄的话,倒也有意思。 卢天恒一边开车,一边用眼角余光看了一眼林琳。不可否认,一个人的气质是决定她长相的关键所在。 本来徐小丽就不丑,身材高挑,纤细适中。自从林琳过来‘借宿’后,又进行了内部装修和大改造。 从里到外,除了气质,光是看表相,也是八十分以上的养气型美女。 卢天恒是不搞办公室恋情的,所以就算是林琳来了几天,他也没往心里去。但今天,在这个狭小的车内空间里的女下属,却格外的有吸引力。 白格子小衬衫,紧身牛仔裤,黑色小靴头,一头黑亮的长发梳成一条马尾辫子,青春洋溢,又干净利落。有别于他其他的女人,都是浓装艳抹。 和敏嘉的成熟风,又截然不同。 可惜了...... 卢天恒的可惜,林琳却没有感受到。警察办起案来时,有些生活细节是没有办法注意的。 她上司卢天恒,花花公子,颓废的夜生活,以及近视烂交的男女关系。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可持续传染的问题呢。 以后水杯,毛巾,一起出去吃饭什么的都要注意一下呢。听说某种病,是可以通过唾液什么的传播的。 别她好不容易洁身自好了,再被别人传染了什么,那就别怪她辣手摧草了。 卢天恒做为警察,对于周遭人的气息是非常敏感的,旁边坐着的美下属,气息却是瞬息万变,一会一个样,还都越来越诡异。 卢天恒想要问问这丫头在想什么呢,大学就到了。压下心中的疑问,带着林琳下车,去了大学的物理实验室。 景博有两个助理,正好是一男一女,俗话说的男女干活,搭配不累。 女助理很漂亮,看起来也很知性。面对景博这样外在条件如此优秀的男人,她的眼神竟然很清明,这一点,让林琳很是敬佩。 活了这么多年,林琳都不敢说自己朝夕相对这样的男人,会不会还一心记挂他的不好。 当然了,也许就是因为朝夕相处,才会知道更多这个男人的劣根性。 那位带着黑框眼镜的男助理,形象看起来真的跟景博差太远了。不过这也难怪,若是天底下帅哥如云的话,那帅哥就不值钱。 啥时候,都是特以稀为贵的。 就像是胖子没有办法在现代生存,而瘦子没办法在唐朝度日一般。 不过,不管怎么说,那位男助理都用了自己的方式生动地给景博上了一课,这一点,抛开一切来说,林琳是要给他点赞的。 大兄弟,做得好! ...... 卢天恒将他们对强酸案件的猜测告诉了景博,而景博也把心中的猜测一一道了出来。 少时,景博就开始对出现强酸时,香港的天气,温度和风向做了一定的演算。 等演算出一个大方向后,卢天恒便带着林琳离开了。 那么大的一个方向,他们组的这五个人可干不来。还需要其他组,其他部门的支援。 临走时,林琳从她一直背着的双肩小背包里,拿出了一个扁平的礼盒。 “麻烦景教授帮我把这个盒子将给蒋校长。”盒子里面就是林琳上次说的那个小炕屏。 说是炕屏,可是大小也不过就是个插屏。跟团扇差不多大,就是多个底座。 要是真的给那位蒋校长绣那么大个的炕屏,林琳非常怀疑她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她们也不过是泛泛之交,哪里来的那么深厚的交情让林琳给她绣那么大件的东西。 都是面子情罢了。 林琳知道人家为什么礼遇她,所以在与景家人相处的时候,一直拿捏着分寸。 “你认识蒋校长?”听到林琳对景博的话,卢天恒非常诧异。 他看过她的个人档案,家庭环境好像并没有什么交集。 林琳转身,扬眉反问,“我不能认识蒋校长?”不就是个温莎的校长吗?真当自己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了? 她有的是办法将温莎拉下神坛。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傻白甜扔了1个地雷 感谢MOMO扔了1个地雷 感谢雪儿扔了1个地雷 感谢瓦罐扔了1个手榴弹 . 一下子收到这么多的霸王票,好开森。看来大家都不喜欢景博呀?不过,大家喜欢卢天恒? 看电视剧的时候,就看到犀利妹对景博那么好,可是景博最后却说分手就分手,感觉太渣男。 你说在一起就在一起,你说分手就分手,而分手的理由竟然还是计算错了。搞毛呀,开什么玩笑,这样的男人,竟然还会是男主? . 如果男人都成这样了,那我还是不要嫁出去的好。以免小暴脾气上来,再做出什么血腥的事情。   ☆、第151章 第一百五十一章 温莎是名校,是学校出名?还是教学质量出名呢? 在林琳看来,这些都有。但更重要的却是里面的人际关系更为出名。 都是有钱人家或是政要学者名人家的孩子,小小年纪,就开始经营人际关系,就算将来当个业务员,都比别人强一圈去。 众所周知,什么是名牌效应。不过是时间和人们的一些心理造成罢了。 若是重金聘请名师,再将其他不如温莎学校的尖子生都聚集在一所学校,那么当年的各项升学率以及竞赛数据都将是非常可观的。 第一年就可以冲击温莎这座名校的名声,而两三年后,温莎就算不被拉下神坛,在香港的人心中也不在是独一无二的了。 这件事情操作起来,对于她来说,是非常的简单的。所以对于是温莎校长的景太太,林琳还真的没有当回事。 认识蒋校长算多大点的事,她还见过更多的历史名人呢。 “......”被林琳一句话弄无语的卢天恒不自然的摸了摸鼻子。看着景博笑了笑。 怪不得外号叫犀利妹呢。无意识的时候竟然这么有攻击性。 一句话都带着刺儿。 “我替妈咪谢谢你。”接过包装精美的礼盒,景博向林琳表示道谢。一来道谢,二来便是为了解除现在这一眯眯地尴尬。 林琳非常喜欢做面子活,所以无论真实的礼物怎么样,外表的包装一定非常精美,都说人靠衣装,这东西自然也不例外了。 上好紫檀木做的底座和绣品托,再配上精心雕刻出来的礼品盒。林琳说实话,她的绣品再好,在不懂行的人眼里,可抵不过那个礼品盒呢。 虽然林琳觉得将值钱的东西这么砸给一群势力眼,有些个浪费。可是一想到景致和蒋校长那不得不憋着的样子,林琳又觉得这点钱,花得值。 反正雕刻个礼盒,也不过是挥几个魔杖,费点泛眼的力气罢了。 “区区小物,不必挂怀。”然后林琳便向门口走去。 走到门口,发现卢天恒还站在那里跟着景博挤眉弄眼,“卢sir,您要留下来吃午餐吗?需要我帮您订位置吗?” 林琳一脸全能小职员的样子,笑眯眯的倒笑一只小狐狸。 卢天恒现在忙的前脚帖后脑勺,哪还有时间和景博吃饭。被林琳这么一说,卢天恒耸耸肩,拿着一份报告在半空中挥了挥,跟着林琳走了出去。 林琳站在门口等着卢天恒出来,然后走到卢天恒一侧,却又非常懂得职场规矩的保持半步距离,突出卢天恒上司的地位。 卢天恒见此,眼睛又不由自由的描了一眼一旁的美下属。 真是个小滑头。 拿到了景博友情赞助的线索,整个重案三组就开始忙了起来。 那么大一片区域,要挨家挨户的去调查。林琳抬头看了看天,突然觉得自己真的是没事找事,这警察哪是那么好当的。 林琳是练武的,身体绝对比普通男警察要好。可是这楼上楼下,一家家,一户户,一句话要反反复复说上几十遍,身体不力,心也力呀。 终于林琳在一座天台楼顶的小屋外,见到了剧中所指的嫌疑人。 当下仔细记录了他说的每一句话,并在这人没有察觉的时候,悄悄地在他身上做了手脚。 回到警局,林琳为了不让自己再受那份罪,直接将自己对这个人的怀疑讲了出来。 因为几人都没有什么线索,所以就算林琳的这个嫌疑人理由并不充分,但是死马当做活马医的时候,也让几人重视了起来。 而这一重视不要紧,那真的是想要的线索就都出来了。 嫌疑人被带回了警局,竟然还把审询室当成了舞台。 林琳看到他这个样子,觉得必须做点什么,才能让自已这些天的辛苦不被浪费,悄悄地从空间中拿出一滴稀释过的吐真剂,林琳趁嫌疑人进行‘行为艺术’表演时,一个弹指,弹到了他的嘴里。 无声地笑了一下,林琳拿着徐二哥友情赞助的照像机,开机启动,调成录像记录,然后摆在一定的高度。 “最近在香港到处用玻璃瓶装强酸报复社会的人是你吧?” “是我。”突然好像明白自己刚刚说了什么的嫌疑人,立即瞪大了双眼,一副不敢置信地看着问话的林琳,以及屋里的其他人。 这个时候,林琳继续对着那嫌疑人问着可以让他定罪的问话,那人就算是双手捂着嘴也无法不回答。 众人见了,还以为这人的表现欲又发作了呢。 等到都回答了,卢天恒看着这份供词和审讯室里的录像,以及林琳那台照像机的近距离拍摄。 心里松了一口气。这个案子终于是破了,他也不用时刻担心了。 嫌疑人到了后来,竟然也不挣扎了。这一点非常的出人意料。 非常好奇为什么嫌疑人会这样老实地将自己的事情招出来,不过大家都累了好几天了,那些细枝末节的小事,此时也懒得放在心上了。 重案三组的人终于将这个恶性案件给破了。准备出去好好庆祝一下,刚走到门口,便看见重案二姐的叶展婷大包小裹的下了电梯。 “Madam,”三组的人都非常友好地向叶展婷打了个招呼。卢天恒还主动上前帮着拿东西。 “谢谢,谢谢。你们这是要出去?我听说那个强酸伤人案子破了。恭喜你们呀!我在楼下的时候,就听人说,警司对你们这次的破案速度非常满意。”三十多岁的叶展婷,看起来非常的和气,人也很温柔。 “哪里的话,你们组的姚sir可是咱们警局出名的超级电脑,我们这些不过是小意思罢了。” “是呀,听说姚sir已经回来了。刚一回来就破了个案子。这一回他在美国进修的课程应该非常不错吧。”这是心动的某人。 叶展婷是后来才调到重案B组,也就是重案二组的。虽然姚学琛一回来,不过举手间便破了个大案,让人敬佩。但是对于姚学琛的事情,叶展婷还是礼貌的回避了。 “是呀。姚sir回来了,正好最近大家都没什么案子了,回头有时间大家一起去吃饭。” 卢天恒听了,也是笑着答应。之后叶展婷回他们重案二组的工作区。而卢天恒也带着林琳和其他组员去坐电梯离开警局。 叶展婷的出现,让林琳之后一直有些恍惚。 叶展婷,姚sir,以及超级电脑的称呼,都让林琳觉得她可能不是单纯地来到《谈情说案》的世界,而是1+1不等于二的综合港剧中。 《读心神探》林琳也看过。当时还特别的痴迷。一心想着通过在电视剧中看到的一些微表情和动作,观察一下身边的人。 不过那个时候,林琳毕竟不是专业的,所以慢慢地也就放下了。等到后来系统地学过一些后,对于能通过掌握和运用这些的电视剧男主角姚学琛更觉得佩服。 时时刻刻都要观察别人的一举一动。在他面前连个**都没有,想想就觉得非常的恐怖。 进入电梯,林琳站在靠电梯墙的位置,扫了一卢天恒。 果然是,只有比较才能看出谁更好一些呀。 ...... 另一边的景家,难得景博今天没有在实验室。景然夫妇都非常开心儿子能够陪伴他们。 蒋校长拿出林琳送给她的那个绣品插屏,越看就越喜欢。 一旁的景致,斜眼扫了一下,有些不屑,“这差婆又是画画,又是当绣娘的。没看出来,还挺有几分能耐。” 景致与林琳的关系,真的可以说得上是针尖对麦芒,一丁点小事,都可以让彼此高兴半天。林琳倒不至于那么幼稚,可是每每看到景致吃憋,就觉得浑身哪哪都舒服。 这么多世的轮回,林琳的脸皮早就厚成了长城拐角了。再没有什么以大欺小,会觉得不好意思的心态。 反正她这个身体的年纪在那里摆着呢。 景致一直看不上穷人。现在的徐家虽然真的做到了警察世家的传承,但在景致的眼里,也不过是下等人。 她不会看到为了市民的安全,徐家和许多的警察都付出了什么。她也不会看到,为了抓到一个罪犯,办案的警察是如何风里来雨里去,冒着生命的危险去维护法律和正义。 林琳不否认,哪个行业都有渣仔,哪个行业都不排除有害群之马。但那些并不能说明这个行业就都是不好的。 上天让哪个人活着,定是有他活着的意义。而从古至今一直延续的警察职业自然也是有他存在的必要。 林琳一直觉得景致的这个态度非常的不好。她心中已经想过了,必须要让她吃点苦头。然后发现警察这一职业的可亲可爱。 “怎么说话呢。这种话让人听见,多丢人。”差婆这种词汇,都是带着侮辱性的。做为有教养的人,如何能说出这样的词来。 景致一听哥哥这样说,再看到对面的侄子歪头不看自己的样子,便也明白是自己措词有问题。 连忙岔开话题,笑得不太自然地说道,“真是的,一提到那个人。我整个人都变得好粗鲁了。我们景博也见到那人了吗?” 景博点头,笑着将茶杯递给自己的姑姑,“嗯,我之前在大学便见过一回徐警官。” “咦?大哥,大嫂,那个女人不会是惦记上我们家景博了吧?”   ☆、第152章 第一百五十二章 景致大惊小怪的话,让景博非常的尴尬。 不为别的,只是因为那位英文名子叫琳达的徐警官,对自己是一点想法都没有。行动间对自己的两位助手倒是更热情。 他虽然醉心物理学,但是最基本的感觉还是有的。 那位徐警官对自己相当的冷淡了。 见过她几回,每次在实验室的时候,都会见到她一脸和气地对女助手点头微笑,然后又一脸鼓励地看着自己的男助手,景博就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不是他自夸,一般人在见到自己和自己的助手时,注意力都是在他的身上的。家世,学历,相貌,能力,景博都非常自信,自己是非常吸引人的。 只是却没有吸引到她。 科学上说,苯胺基丙酸的浓度情况是对男女关系最好的诠释。 事实证明,他和她都尚未产生这种物质,更别说什么浓度了。 “姑姑,琳达和我之间没有什么。请您不要误会。”姑姑这样说,会让人觉得自己太过骄傲自大。 景致哪里会相信,放下茶杯,便想要长篇大论,“景博,你不知道,像她们那样出身的姑娘,见到一个条件好的,都不会放过。我敢说,你是她见过的男人里条件最好的啦。那种人呀,还不都是想着麻雀变凤凰。这种人,我见得多了。” 蒋校长抬头看了一眼自已的小姑子,然后又低头去欣赏手中的绣品。她也不认为自已儿子会和那个琳达有什么关系。 毕竟她这个当妈的,眼睛不瞎。那位琳达在他儿子身上的注意力,还不足三叔公的三分之一。 再抬头看一眼小姑子,蒋校长必须承认,如果小姑子和她儿子站在一起,她儿子估计连点余光都捞不到。 ...要是说琳达有心攀上小姑子,她倒还能更相信一些。 景然也觉得也许别人会这样想,但是他认识的那个琳达却一定不会这样做。 据他所知道的,徐家虽然是警察世家,但也不过是普通人家,薄有资产。但是做为徐家最小女儿的琳达却有着一定的资产。 他帮琳达卖过几幅画,每一幅都卖了好价钱。 他也在某个拍卖会上看到过她,是做为特别鉴定大师被邀请出席的。 每一份她鉴定的古董,在成交后,都有总交易额百分之三的提成。 还有那几种语言流利地转换,都是同声译的功力。景然低头看了一眼,妻子手中爱不释手的刺绣摆件。心中不得不承认,就算是自家的儿子有心,也不一定追得上人家姑娘。 徐家是没钱,可是人家姑娘有钱。现再加上一身才华,想要找个一心一意对她,而不是把她排在实验后面的男人,应该是一点都不难。 现在哪个小姑娘会喜欢男朋友天天做实验的呢。儿子之前谈的几次恋爱,还不都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而分手的。而那些女人,在他看来,个人条件还不如琳达呢。 自已的儿子,...估计将来会娶座实验室吧。 徐家是没有出过什么能人,几代人都只是小警察,可景然相信就算是如此,人琳达也能走出一条属于她自己的路。 景家这边正在说着林琳,而林琳这边也没有闲着。 案子破了,他们组正好可以好好地休息两天。林琳叫着单身汉的二哥一起去买东西。 林琳不差钱,买起东西从来都是不会手软的。爸爸妈妈,哥哥嫂嫂,小侄子的。每次逛街都会大包小包的,所以徐二哥就成了林琳想要逛街时,最好的劳动力。谁让他没有女朋友,也不用去约会呢。 只不过今天刚买了两件给飞sir和老妈的衣服,就听到前面有个女声大喊着抓小偷。 抗包公徐二哥立马就将所有的购物袋还给了一旁的地主婆,双腿像是踩了风火轮一般,嗖的一下便窜了出去。几步越过丢包的女士,追着抢匪跑了老远。 看着徐家二哥这个样子,林琳只能摇头叹息了。 这还真的有身为警察的自觉呢。 想到这里,林琳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看来,最没有自觉性的是她呢。她懒散惯了,还真的不适应事事向前冲的这种工作呢。 “小姐,你没事吧?”耸耸肩,拿着几个购物袋,林琳非常自然地走到了刚刚被抢了包,而坐在地上的女失主面前。 程贝儿觉得今天自己倒霉透了。 去公司上班,跟同事吵了一架。中午去警局差点被大哥发现,想着逛逛街散散心,竟然还会被人抢。早知道今天就躺在家里不出门了。 “我没事,不过好像是扭到脚了。”程贝儿是公关公司的公关,上下班自然要穿的时髦,而高跟鞋就是她一直以来的标准配备。 “我扶你起来吧。”女孩子坐在地上终归有伤体面,林琳也是女人,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将购物袋放在一旁,双手将坐在地上的女孩扶了起来。 “谢谢。” “我二哥已经去帮你追了,他是交通警察,对这一片的道路都特别的熟悉。我们是在这里等他呢,还是先去警局报案。” 程贝儿一听刚刚追出去的人是警察,也不拍打身上的灰了,眼睛亮亮的,像是看到了肉骨头的小狗,“你二哥是警察?我哥也是呢。” 林琳听到这么兴奋的声音,对面前的女孩有些好感,必竟现在很少有人提到警察会这么兴奋了呢。 “嗯,我爸爸,我大哥,大嫂,还有我二哥和我,都是警察。我们祖上从香港开埠以来便有人做警察了。”怎么样,是不是更值得骄傲一些呢? 程贝儿双手托着脸颊,眼睛睁得好大,仿佛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哇,警察世家!你一定要给我签名,对了,对了,我可不可以去你家,跟你们全家拍张相片。哇,幸福死了。真的真的好羡慕你呀。” 程贝儿从小到大的愿望便是当一名香港皇家警察,虽然这是因为亲哥哥带了一个头,但是不可否认程贝儿对这个职业那是充满了渴望和向往的。 听到有人从小就生活在警察世家里,不但自己是警察,身边围着的还都是警察,程贝儿都快嫉妒死林琳了。 林琳嘴角有些抽搐,她没有想到这人还是个追警察的追星族。早知道刚刚就不像她炫耀了。 “当然没问题,只是我的工作时间比较不规律。不过,我二哥的时间倒是很多,你可以联系我二哥,像是我们家的家族史,以及家里人的职业问题,你都可以问我二哥。他最清楚了。” 祸水东引吧,不然看这小妞的兴奋劲,还不知道要怎么折腾呢。 程贝儿刚刚摔倒的地方毕竟是在马路中央,所以林琳给徐二哥发了个短信,便扶着程贝儿去了一旁的咖啡馆。 她拿着那么多的东西,程贝儿又扭伤了脚,两个人去警局便有些个麻烦,毕竟这条步行街不容易打车。 刚刚她已经帮程贝儿看过脚伤了,并没有什么大问题,总归还是穿高跟鞋平衡的原因。 用背包从空间中转移了一小瓶徐家独家秘制的药酒给程贝儿,让她自己上药后,林琳便问了程贝儿的口味,点了咖啡和点心。 林琳还真的没有想过要帮程贝儿上药,再说了不过是扭伤了脚,又不是多么严重的伤势,两只手都空着,自己上去呗。 就算是美女的脚脖子,它离脚丫子也不远呢。 程贝儿也没有矫情,自己上了药后,在知道这个药是徐家特制的,还特献媚地要求林琳送给她。 这可是出自警察世家的药酒呀! 她能不好好珍藏吗? 她决定了,等到一会儿回到家,她就把这药放到房间的梳妆台上,天天膜拜。 抹上了药酒,因为不方便移动,程贝儿只用林琳赞助的湿巾擦了擦手,便喝起了咖啡。 “琳达,你二哥真的能找到我们吗?其实那个包包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要是追不回来,就算了吧。”她是非常体谅警察这份职业的不容易的。 “我二哥是警察,这种事情,他会尽力去做的。若是实在追不回来,还要麻烦你跟着我们去警局报个案,然后才好去补办各类证件。” “啊?不用,不用。我给我大哥打个电话,他会帮我办妥的。你看,一会儿你二哥回来,咱们就去你家拜访一下,好吗?”在程贝儿看来,这件事情更重要。 “...小姐,如果我刚刚说的都是假话呢,如果我们家是专业贩卖人口的呢,如果我们家都是偷人内脏器官的呢。你认为刚刚认识不过一个小时,就去别人家拜访,真的合适吗?” 天真到无知了吗?能活到这么大,估计一定是老天的私生女了。 “嘻嘻,我又不傻。你看,”程贝儿将手机转个方向递到林琳面前。 而手机屏上,正是她的相片以及个人简历。 “对不起呀,我刚刚偷偷拍了你一张相片传给我大哥。这是我大哥帮我调查出来的。” 林琳:“......”她错了,这是又一只长了脑子的小棉羊。 就在林琳无语,程贝儿洋洋得意的时候,徐二哥拎着个白色的女子包走进了这家咖啡馆。 徐二哥长相一般,但胜在个子高挑,身材匀称。不笑的时候,有种雅痞的味道。这会穿着一身休闲装的他,举头四望的样子,还真的有几分翩翩公子的味道。 程贝儿的位置正对着门口,第一眼便看到了站在门口四处张望的徐二哥,然后便是自己新买的那只包。 “哇,琳达,你二哥好酷呀。不愧是能当警察的人。” 林琳:“...二哥,这里!”其实在这丫头心里,凡是当警察的人都是又酷又帅的吧。 徐二哥一听到妹妹的声音,连忙向声音来源看去。随即便发现了自家妹妹跟一个长相漂亮,穿着很亮眼的女孩坐在一起。 大步走过去,直接坐到了林琳的身边。 “她就是那个失主吧?一杯绿山,谢谢。”徐二哥问完妹妹,就对着走过来的服务生说了下半句。 服务生记了下来,转身回到吧台。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我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所有的血糖仪都不贵,贵的是试纸。忒特么贵了。 买血糖仪的时候,商家还说血糖仪坏了包换,羊毛都出在羊身上了。   ☆、第153章 第一百五十三章 徐二哥一上来,就问了这么一个问题。其实他是了解自家妹妹的,那是个无力不起早,很少做好事的人。 就算是当了警察,妹妹有些凉薄的心性也没有改变多少。所以徐二哥明白,面前的这人若不是失主,他妹妹是不会等在这里的。 而且以他有限的脑容量,此时他妹妹应该已经把他的身家都说了出来。按着时间估计这会应该在诱导人家给他写表扬信或是送锦旗到警局了。 ...这种事情,他妹妹没少干。 妹妹说了,做好事一定要留下自己的名字。而做坏事嘛,讨厌谁就报谁的名字呗。 “二哥,真的是太谢谢你了。这是我哥新给我买的包。就背了两回呢。谢谢,太谢谢了。您看,大恩不言谢,我谢完了你,再谢谢你爸爸妈妈,和哥哥嫂嫂吧。” “......”谁是你二哥,要不要这么叫得这么亲。还有看着挺正常的,是脑子有问题,还是被妹妹忽悠傻了。 徐二哥以无法承受程贝儿的热情的神态,慢慢地转头看向一旁的妹妹,这样的,你还指望她写什么表扬信? “咳,二哥,既然包已经追回来了,你对对身份证件,看看是不是她,如果是她,就将包还给她,我们一会儿不是还有事呢吗?” 这妞有些太热情,他们还是先撤吧。 徐二哥一听林琳的暗示,连忙将包打开,然后拿出包中的钱包,里面正好有证件。 “我叫程贝儿,你们叫我贝儿就好了。我今年XX,身份证号是XXXX......我哥哥叫姚学琛,在西九龙,就是总区那里......” 好了,不用说了。我也知道你哥哥叫姚学琛了,我还知道你哥哥是我们重案二组的头呢。 香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林琳还真的没有想过今天会碰到姚学琛的妹妹,那个一心痴迷当警察的程贝儿。 “...对了,我未婚。”一大串的个人简历后,程贝儿以这句话做了结束语。 “噗嗤”一声,林琳刚刚喝到嘴里的咖啡就喷了出来。 这是司马昭之心吗? 对着她二哥说未婚是啥子意思? 不会是因为看上了他们家的家世,进而准备嫁给她二哥吧。 早知道这样,刚刚她在听到程贝儿说他大哥没女朋友的时候,就不快嘴地说什么二哥没结婚的事情了。 ...... 反正不管怎么样,兄妹俩是没办法甩开程贝儿了,于是林琳非常没有手足情地将送程贝儿回家的任务交给了徐二哥,而她自己则是拎着自己的小包逛街去了。 至于程贝儿最后要去谁的家,那就不是她会关心的问题了。 之前买的东西已经交给徐二哥了,无论他去哪,反正回家的时候一定会拿回去的。所以此时的林琳扔是只拎着自己的随身小包,进着自己感兴趣的商店。 一家一家逛下去,没多久,林琳又是大包小包的了。看着双手上的东西,林琳抿着嘴,想了想。给今天同样休息的大哥打了个电话,让他来接自己。然后便转到一家港式茶餐厅里,准备吃点东西,再继续逛。 哥哥多了,就是这一点好。只要嫂子忙,随时都有哥哥陪着逛街和拎包。 林琳所在的这家茶餐厅是这条街上最有有历史和特色的古店,这里厨师做得碗仔翅和干炒叉烧意非常的有味道。 好东西林琳也不是没吃过,就好比那家大鸿图酒楼的鱼翅,林琳吃起来也觉得就一般般。 之前林琳考上大学的时候,全家人便去那里吃了一顿。贵还不好吃。 ...之后老妈可没少心疼钱。 将这两份吃食各点了一份,林琳便坐在餐厅里一边歇脚,一边等着餐食。 徐家大哥从家里到这边,就是立即开车出来,也要一个小时才能到呢。这一个小时足够她吃顿间餐的。 然后领着徐家大哥再去买上几本新出的关于科学方面的书籍杂志,一些床单被罩,新的蚕丝被...... 差不多在晚饭前就能回到家了。 因为不是正经的用餐和喝茶的时间,所以餐厅的人并不多。整个大厅也就三两桌的客人。所以林琳点的餐点很快就上来了。 一边吃,一边听着身前那桌两个男人的对话。 “我会成功的,这里并不需要你回来。”他们兄弟有一个成为了魔鬼就够了。 “你确定不会有危险吗?”这些年支撑他的,除了报仇便只有眼前这个亲弟弟了。他不想看到他陷入危险之中。 “......”黄志斌很想说自己已经万无一失了,可世上哪有万无一失的事情。 “你为什么要回来?”其中背对着林琳的男人压低着声音问正对林琳的那个男人。 “我是长子,那件事情,应该由我去执行。”黄志浩还是希望弟弟能够在计划开始前全身而退。 这年头的香港竟然还在讲究长子的说法,家里的飞sir是这样,没有想到面前不过三十来岁的两兄弟也这样想。 从饭菜中抬起头,微微描了一眼说话的那男人,林琳想知道声音这样磁性的男人,会长什么样子。 林琳漫不经心地一眼,正好撞进了对面那位长子的眼中。 那是一双非常冷漠的眼睛,在里面你看不到任何的温度。有死寂,有孤傲,还有桀骜不羁,唯独没有温度。 而林琳的眼神,带着一丝探索,一丝好奇,还有一丝清冷,一丝漠不关心。 这一眼,彼此都看清了对方那毫不掩藏的冷薄性格。 那两人明显就是有故事的。林琳看不清那个背对着自己的人,相貌如何,自然也就不清楚两人究竟是什么关系。 轮回这么多事,林琳的好奇心,说真的,兴致来的时候,那是挡也挡不住。而没啥兴致的时候,便是事故发生在她的面前,她也不会抬头看一眼。 这一刻,林琳突然有些好奇,想要知道他们想要做什么。 以她警察家属及多年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慧眼,她敢肯定这两人所谋不小。 “哥,咱们家的仇,我会让高家父子血债血偿。你还是回美国吧。我怕...”我怕到最后会牵连到你。 “志斌,我们黄家的仇,本就是我的责任。”黄志浩想要劝服弟弟黄志斌放弃报仇,可是他也知道这根本就是奢望。 他本来是想要明年再回到香港来,那时候他的一切准备都已经成熟。可他没有想到弟弟竟然偷偷跑了回来,他不能让弟弟的双手沾上血腥。 因为高家父子不配。 黄志斌?以及黄志浩? 原来面前的两人便是整部电视剧里最让人又爱又恨的黄家兄弟。 黄志斌虽然安装炸*弹,但却不是个滥杀无辜的人。不小心伤了一个神志不清的老人,都会寄去医药费。 当然,一时的内疚不安也让女主发现了黄志斌这个人,从而功亏一簧。 而黄志浩呢,也不是一个会迁连无辜之人的。 聪明,机警,善于谋划。两兄弟真的是林琳在整部戏里,为数不多喜欢的人呢。 只是让林琳想不明白,为什么高家两兄弟会选择这样的报仇方式呢? 让大高先生破产,让他只能苟延残喘地活在社会最底层,岂不是比杀了他都要强吗?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从首富变成了乞丐,或是只能靠救济金度日,那么他的心里落差将会是多大呢。 若是这个时候,那位大高先生再受着病痛的折磨,或是被儿子抛弃,晚年岂不是更加的凄凉? 有的时候,活着可比死了难受。毕竟死了就是一了白了,再不遭什么罪了。 林琳是习武之人,听力过人。两人的对话那是听得一清二楚。但是对面的黄志浩却并不认为林琳能听到。 不过看着面前的的女孩一脸享受地吃着东西,黄志浩倒是想起了多年前的午后,他们一家人坐在一起,那时的阳光是那么的温暖,就连最讨厌的胡萝卜甜糕,现在想来,都再也吃不出来那时的味道。 若是父母还在,就算是穷困潦倒,他们一家人应该也会幸福的吧。 他和弟弟也不会时刻想着报仇了。 ...... “犀利妹,我来晚了吗?”徐大哥胖呼呼的身子一进来,便向林琳这边走过来。 “大哥,不要叫人家犀利妹啦。不是早都跟你说过的嘛。”林琳非常孩子气地嘟了嘟嘴,娇蛮地瞪了一眼徐家大哥,“服务生,来杯鸳鸯。” 徐家大哥性子一直憨厚,结婚后,洋血统的妻子最喜欢看的,便是他憨憨的笑容。 所以这几年徐大哥的性子是一点都没有上进,极憨厚。 这会儿被妹妹说了,竟然也不生气,还笑呵呵地赔不是,“对不起呀,小妹,大哥忘记了。我刚刚路上堵车,你没等着急吧。” 刚刚林琳就接到了徐大哥打来的电话,说是路上堵车,让她不要着急,林琳自然是不着急的,不但表示不着急,还告诉徐大哥注意路上安全。 “没呀,我还吃了东西呢。大哥你要不要吃点东西,然后我们再走呀?”胖人都好饿,徐大哥虽然没有多胖,但是好饿这一点却是一样一样的。 也不等徐大哥说什么,林琳又将服务员叫来,“来一份煎酿三宝,再来一份鲜虾云吞。” “大哥,我吃虾仁,你吃皮,好不好?” “呵呵,好好。我也爱吃皮。”从小到大,徐大哥就宠着妹妹。知道妹妹最爱吃鲜虾云吞里的虾,所以就主动承担了吃皮的任务。 黄志浩看着面前面前的兄妹,突然有了一种想要亲近的**。 他非常的羡慕那份近在咫尺的温暖,他...想要吸取那份温暖。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程贝儿嫁给徐二哥的话,女主就不适合跟自家二嫂的娘家哥哥有什么太近的距离了。   ☆、第154章 第一百五十四章 黄志浩和黄志斌两兄弟的谈话在徐大哥到来后,就告一段落。 两兄弟俩个谁也没有说服谁,最后黄志斌便先离开了,而黄志浩则是叫了一碗鲜虾云吞。 云吞上来了,黄志浩先是吃了一整个云吞,尝了尝味道,满口的鲜香。 然后伸出手,将刚刚侍应生上云吞时一起送过来的小餐碟,拿到了自己近前。 盛起一个,然后将鲜虾自云吞里取出来,放在小餐碟里,然后再将云吞皮吃到肚子里。被鲜汤浸泡过的云吞皮,味道也同样的鲜美。 一碗云吞,除了第一个,黄志浩一共取出了九只虾仁。将虾仁按着他喜欢的排列方式摆在餐碟里,有一种异样的满足感。 抬头看着那桌早就已经离开的兄妹,黄志浩再低头看着一盘子大虾仁,心里有些失落,有些难过。若是当初...... 从钱包里拿出钱,也不等侍应生找零钱,黄志浩便离开了茶餐厅。 侍应生将钱交到柜台,拿起收银给他的,刚刚顾客没要的零钱。一边数着自己的小费,一边笑着对美女收银员说道,“我看刚刚那个客人一定有问题,你是没看着,他的一举一动,竟然是学着刚刚旁边那桌的那位男客人。 就连虾仁的数量都是一样的。”每次在外面吃海鲜,徐大哥都会先自己挨个尝一遍,免得海鲜不新鲜吃坏家人,哪怕有些东西他并不怎么爱吃。 侍应生一边收拾桌子,一边在心里嘀咕,这年头怪人怪事就是特别多,前儿刚有一个高空丢强酸的,这就又来了一个眼睛泛也不泛学着人家给妹妹取虾仁的。 唉,都是这生活压力太大给闹得。 ...... 过了几天,林琳一早搭着洋大嫂的便车。刚到警局,就收到了有炸*弹的的报警信息,结合了一下时间,地点,以及剧情,林琳只能无语望天。 这黄志斌还是出手了。 叹了口气,林琳跟着PC去调查取证。 林琳不觉得为人子女给父母报仇有什么不对,而且这俩兄弟也不是什么滥杀的人,所以最后弄成两兄弟都死于非命,却是让人惋惜。 林琳不认为她装做不知道那笔钱有问题,别人就不会发现。所以偷偷地将那八千块钱,全部都换掉。 林琳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天见了那两兄弟,自己就准备了八千块钱在空间里,现在背着监探头,直接左右手一倒,那些有可能会被查出来路的钱,便被林琳当成了压箱底的货。 都说百密一疏,若不是一时的善心,也许谁也不会找到黄志斌的吧。 这世上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 黄志斌兄弟收拾高家父子的办法,让林琳想到了一心复国去又东奔西跑没有一点自己实力的慕容复。 这脑回路,真的不是她这种普通人能够理解的。 林琳想,也许他们兄弟俩都是被人当了枪使了吧。 至于谁在背后,林琳估计应该是父子俩死后,最受益的那个人吧。 不然为什么报仇只是杀个人这么简单呢。 因为林琳的从中作梗,这个案件一时间是一点头脑都没有。 作为执法人员,林琳毫无愧疚之心。必竟法律在很多的时候,都不会让人觉得身心舒爽。 像是大高先生做下的这种经济谋杀,就不在法律可以制裁的范畴内。举头三尺有神灵,法律做不到的事情,林琳也愿意放放水。 比如面前正在台上说着灭罪宣传的歌星周苑慧,想到这姑娘为了报仇都愿意让蛤*蟆啃了,也是怪可怜的。 瑜伽教练黄志斌也是为了报仇,歌星周苑慧也是为了报仇。 为什么法律就不能做到无漏可钻呢? 林琳突然想起,故意杀人和酒驾杀人在法律上的判刑差异是那么大的。 同是杀人,结果却是天壤之别。 “琳达,我就知道你今天一定能过来,我给你留了位置。要不要坐下来。”程贝儿看见被自己夺命连环叩弄来的林琳,笑得好不得意。 前天程贝儿去徐家拜访,正好看见林琳在程家的阳台上舞了一套棍法。那之后就更加缠上了林琳。 那么蠢的警棍都可以舞的那么好看,果然是警察世家出来的。 “正好和我们同事路过这里,就过来看看。你去忙你的吧,我们一会儿就走。” 林琳说话的时候,正好看见有别的工作人员来叫程贝儿,所以程贝儿只说了两句话,就匆匆走了。 当然走的时候,程贝儿就忘记告诉林琳,她今天晚上推了公司的庆祝酒会,而约了她二哥吃饭的事情。 ...... 老妈很喜欢这个周苑慧,林琳也不希望这个前程大好的姑娘为了给姐姐报仇而做出什么傻事来。 跟PC说了一声,去了洗手间。林琳将用特殊手段得到的黄志斌电话输入手机,“喂,是黄志斌吗?” “我是,你哪位。”电话那头还隐隐传来非常舒缓的轻音乐。 “我是谁并不重要,你装炸*弹想要弄死大小高先生的事情,做得并不隐秘。”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你朋友还你钱,你将你朋友还你的钱,又寄给了医院。你朋友的那些钱里面正好有最近刚刚发到市面上的新钱。只要将你的身世,以及你曾经在国外学到的东西,都告诉警方,想来,警方也不会毫无作为。就是不知道你哥哥知道了你的消息,会不会做些什么。 那就真的应了那句话,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你是谁?你想要什么?”黄志斌听了林琳这么说,心知是什么都没有瞒过她了。现在他就是想要知道林琳打这个电话来,究竟想要干什么? “你知道歌星周苑慧吧?”聪明人就是上道。 “哼,知道又如何?”在香港明星还少吗? “她现在在商场做灭罪宣传,从今天开始的这几天,我希望你能紧紧地跟着她。如果发现她和某个邓姓小开去酒店,你便拦下来。无论是用什么办法。” “你什么意思?”人家女歌星傍个大款小开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怎么这女人还多管闲事到这个地步了。 “没什么,你想报家仇,她也只不过是想要报杀姐之仇,但是却没有必要弄脏自己。我只是希望她放弃那个损已利人的计划。” “......”真是莫明其妙。 电话那头的黄志斌没有说话,林琳都可以想像他现在的表情和心里活动了。别说他了,林琳自己都觉得自己有毛病。 真是闲吃萝卜淡操心。 “高家父子的命,现在还需要留着。但我可以向你保证,两人绝对是活着比死了还难受。” “我凭什么相信你?” “你也可以不相信我。不过......”言下之意便是,要么跟她合作,要么她就将那些事情告诉警方,然后让警方出来扰事。 “...你让我做的事情,不会那么简单吧。” “你答不答应?”其实就是那么简单。不过是一时的恻隐之心罢了。 “...好,我答应你。” 挂断电话,林琳收起手机。一转身便被身后的人吓了一道。 “喝,你,你怎么在这里?” 那人没有回答林琳的话,只是一双眼睛沉沉地盯着林琳,好像是要将林琳看穿一样。 其实,他是跟着她一起来到这里的。 今天早上,他也去了那家医院。在那里他见到了她。 原来,她是一名警察。 之后,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自己竟然一路跟着她来到这里。 “你认识我?”声音很低,但是他却知道她一定能听清。 “...你是黄志浩。”黄志斌的哥哥。 “你在威胁我弟弟?”这不是问话,而是肯定的陈述句。 做坏事被人家小孩的家长听见了,感觉真的不是一般的尴尬。 “...不,我在帮他。” “帮他?” 林琳点头,“报仇的方法有很多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都是最好的办法。你弟弟准备在小高先生动手术的时候出大招。其实有那个意义吗?我觉得这方法真的是笨死了。” 听一个皇家警察评价犯罪行为几颗星,真是难得的体验。黄志浩眼中闪过一抹笑意,“那不笨的方法是什么?” 林琳歪头想了想,如果她是黄志斌的话,怎么做最好,“先弄坏医院那片区的整个供电系统,然后再弄坏医院的发电机。让手术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各项医疗器械没有办法正常使用,让医生没有办法做手术。那样的大手术,只要有个几分钟的操作迟缓或是操作不当,都会影响那位小高先生手术能否成功。 不过,这样操作起来太过麻烦,也可以偷偷在手术室放上一部手机,然后将手机的声音调成最大音量的摇滚音乐,手术时,拨打电话过去。吓那些手术室的工作人员一大跳。 当然也可以通过通风口放一些蛇呀,老鼠呀的什么进去,制造混乱。总之能让手术没有办法一直顺利就行了,这总比提前让警方注意要好很多。 都说莫欺少年穷。你们兄弟俩个能够隐隐多年,只为了报仇。可是大高先生却并不一定会承受这份丧子之痛。” 老年人身体都不好,再加上电视剧里也演了那位大高先生的身体是有些个毛病的。若是儿子有了什么三长两短,大高先生的命其实也是早晚都要收入囊中的。 “若是手术到了那个地步,还是成功了呢?” 林琳皱眉,好像原剧中,医生都出去再回来,那个手术好像真的有成功,不过,“这怎么可能?那是脑部手术,有一点差池都会存在后遗症的。而且趁你病,要你命,就算是真的手术成功了,在医院做些手脚岂不是更简单。何必向你弟似的,弄了那么大的阵仗。 俗话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弟弟就真的能肯定别人拆不了他弄的炸*弹?我看未必吧。别人我不敢说,但是拆个炸弹,我却还有几分功力。” 本来嘛,如果黄志斌不弄什么炸*弹,其实就不会引起警方的注意。到时候提前在医院做手脚,弄死小高先生,真的是非常的简单。 就算是林琳上面说的扰乱医生手术,没有要了小高先生的命,在之后,完全可以假扮医院的工作人员,给小高的药里下点敌敌畏或是灭鼠灵什么的。 别说什么医院有多严谨,其实呀,内里多散慢,谁不知道呀。 不过转念一想,林琳又想起了一件别的事情,“你们不会还想着敲诈大高先生一笔钱吧?” “有什么不行?” 作者有话要说:  这本书到月底,第一部分就结束了。 第二部分要等到11月1日才会继续的。毕竟十八颗佛珠总是要都收集完,这本小说才是真正的完结。 不过剩下的那几颗佛珠,可不是那么好收集的了。 感谢大家一路相伴,我会永远记得大家对蠢作者的支持的。 如果还有人想继续看下去,我们11月见!   ☆、第155章 第一百一十五章 “没什么不行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报仇顺便捞一笔,既是劳务辛苦费,也是补偿金,我能理解。”说到这里林琳想要拍拍黄志浩的肩,不过介于两人还不太熟,再加上...那该死的身高问题,这一想法就被搁浅了。 将手很自然地继续向上抬,将一缕头发别在耳后,林琳继续往下说,“那爷俩一起出事,将来那些钱,也不过是便宜了大高先生的小情人。这种一有钱就抛弃糟糠的男人,死再多都有地方埋。咱大香港不差那点地皮。” 男人中年的三大喜事,便是升官发财死老婆。大高先生的人生除了没有升官,但是其他两样都让他占了。 当然如果不以政府口论,大高先生在公司里的‘成就’已经可以算成升官了。 所以这种男人死了也不可惜。 “...我只是拿回本来就属于我们的东西。”不想让面前的女孩以为自己是贪图钱财的人,黄志浩认真地解释。 林琳点头,“成王败寇,有些战利品,这不奇怪。更何况那里面也有你们家应得的呢。”做坏事,就不要有什么愧疚之心,脸皮一定要厚,然后...一往无前。 “你...为什么要帮我,我们?”黄志浩问出了一个他非常好奇的事情。 她是警察,她完全可以抓他们归案的。她也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就像是当初办理他们家与高家经济案件的那些警察一般。 可是她却没有,呵呵,黄志浩想到这里,竟然发自内心地想要大笑。瞧瞧这些个馊主意,要多损有多损,就是他们这些天天想要报仇的人,估计也想不到这些个坏点子。 尤其是出那些坏主意时,她的双眼是那么的明亮,还有...那股子跃跃欲试。 他看得出来,面前女孩子,是真的想要‘帮’他报仇的。 “需要原因吗?路不平,就要有人踩。你想要报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人之常情吗?我嘛,倒也不是为了帮你,就是觉得你们俩兄弟这报仇的方法,挺那个的。” 这俩兄弟都属于高智商了,可是这报仇的方法,林琳非常不想承认这种人竟然是那种高智商,低情商的人。 女孩言下之意,黄志浩听明白了。可是若是女孩不说,为什么他竟然一点感觉都没有呢。 让所有人都粉身碎骨,消失在那场爆炸中,还世界一份干净。 “如果是你,你会选哪一种办法?” 林琳歪头想了想,然后用手指打了个响指,“要是我呀,我先” “琳达,琳达。”PC的声音从走廊的那一头传了过来,林琳听了一愣,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失踪很久了,上个洗手间,这么小半天。PC还不得以为自己掉到坑里去了呀。 “不说了,我同事来找我了,我要先走了。”林琳从小背包里拿出纸和笔,快速去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嗯,我没有恶意,你们在行动之前,最好可以联系我。我可以帮你们完善一下行动计划。” 小便签本是林琳在特色文化用品商店买的,纸张是带有颜色花纹和香气的,看起来非常的文艺。 ...和她刚刚表现出来的性格不太相符。 花体英文和一串写得非常有型的数字印在黄志浩的眼里,“呵呵,徐警官?”警察队伍中的异类。 “嗯?你也可以当我是吃肉的和尚。”她确实不会是那种守着清规戒律的人。 林琳说完,便将背包的背带背在身上,一边往PC那个方向走,一边还不忘记提醒黄志浩,“帮我提醒你弟弟,别忘记刚刚电话里交待他办的事。” “...放心。” “嗯,我这两天也会抽空去帮你们照顾一下大小高先生的。” 马尾辫一甩,林琳便小跑着离开了。而黄志浩拿着那张小便签却站在那里久久不动。 “先生,让一让。”一个清洁阿姨拿着拖布站在黄志浩的面前。 黄志浩回过神,左右看了一眼,便朝着一侧的安全通道走去。 清洁阿姨一边将刚刚黄志浩站过的地方扫了一遍,一边在心理骂这些人没有公德心。 那么多的地方不占,偏偏占在这种她刚刚擦过的地方,水和脚印这么一混,又被踩脏了。 ...... 林琳是学过生死符的,所以她准备在大小高先生身上使用这个生死符。只要他们父子每年做些好事,做些慈善事业,她自然不会‘亏待’了他们。 不然那些钱,可就真的是太浪费了。 而仍然在商场里的黄志浩,则是顺着商场宣传海报去那边的灭罪宣传讲台看了一眼,那个叫周什么的小歌星还在那里滔滔不绝的说着什么要抵挡诱*惑。 浓妆艳抹,也没有那个女警察看得顺眼。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得到她的帮助? 突然心里就有了一丝不高兴,黄志浩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喜欢看到那个女警又关心别人。 ......哪怕那只是一个女人。 给弟弟打电话,让他看着那个小歌星。然后黄志浩就转时回到了他的住处。通过电话公司的登记,找出林琳手机号码的个人信息。 林琳的个人资料在电话公司那里自然不够全面。但是只要知道了林琳的身份证号码和中文名字,黄志浩就有办法将林琳查个底朝天。 第二天,看了一夜林琳个人资料的黄志浩,心中对这个聪明的女孩,又多了几分关注和在意。 这一夜,林琳也没有闲着,给大小高两位先生下了生死符,林琳还留下了让他们做慈善的信息。 不做就疼死的信息。 周苑慧昨天并没有喝多,她本来是想要设套邓仲轩的,却没有想到昨天竟然跑出来个程咬金,好好的计划,都让他给破坏了。 被人强行拉走的周苑慧并不知道她离开后,邓仲轩的那间房间竟然还进去了另外的女人。 蔡宝儿昨天去兰桂坊喝海,喝多了便随便找了一家酒店,准备住下来。这本是惯例了。毕竟她在国外的时候,经常会玩到深夜,那个时候也是领着男伴去酒店开房间的。 回国后,每回玩到嗨,都会被爹地说教,于是蔡宝儿便继续用着在国外的方法,玩得太晚就住在外面。 喝得迷迷糊糊,走在酒店的走廊里,竟然被人拉到了房间。 看到面前有些眼熟的男人,蔡宝儿娇软的身体,非常无力地靠了过去。 在国外,她也是经常这么玩的。 除了黄志斌,所有人都喝得迷迷糊糊。他将周苑慧带回自己的家,而邓仲轩则是将蔡宝儿拉上了他的床。 ...... 蔡宝儿对景博势在必得,可是这也不妨碍自己和别人发生点从古自今,男女间都会发生的肉搏事件。 她高傲惯了,本来对这些个事情是没什么的。但是那个跟自己发生关系的男人竟然还想着一会儿换了衣服去结婚。这事叔能忍,婶也忍不了。 “你这个女人,是不是有毛病。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你管我结不结婚呢?就算是要管,也应该是我太太的事情。呸,什么东西。”邓仲轩一反刚刚的柔情密意,之间从钱包里拿出了一把钱,丢到抱被而坐的蔡宝儿身上。 蔡家是什么样的家世,会在乎这点钱? 不对,不对,应该说蔡宝儿是因为钱跟他上的床? 那小身材,还没有她高呢。战斗力还不如她回国前的那个男朋友呢。现在竟然刚碰了她,就准备穿裤子走人? 哼,她蔡宝儿还没有说话,他敢走。 邓仲轩还不知道自己惹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煞星,将钱包塞进衣服里,便要离开房间,可手刚把到门把的时候,便听到因为刚刚使用过度,而变得有些沙哑的女声, “你今天敢走出这个门,我就告你强*奸,别忘记我是在走廊里被你强拉到房间里的。” 掖了掖被角,蔡宝儿光滑的肩膀就那么露在外面,可是此时,邓仲轩却是一点色心都起不来了。 “你有没有搞错呀,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你搞我呀?”都怪那个小歌星,若不是她突然跟个男人跑了,自己也不会拉错人。 可是自己拉错了,但那女人也没有拒绝,还不是在他的身下叫了一个晚上。 这马上就要亮天了,再不走,吉时都要耽误了。 “那又如何,我是被你拉进来的,走廊里的监控录像一定会记录下这些事情。” 邓仲轩无语,在房间里转了一圈,一脚踢翻了一张椅子,瞪圆眼睛,有些厌烦地看着蔡宝儿,“...你到底想要怎样?” 那场婚事关系到邓家能不能得到一笔庞大的资金,所以必须要完成。 “也没什么,刚刚和我上床,转身就去娶别人,我心里不舒服,面子过不去。就是这么简单。” 邓仲轩真是恨死了自己的大嘴巴,他为什么在刚刚那女人问他去哪的时候,告诉她自己两个小时候要结婚的事情呢。 真恨不得抽自己一巴掌。 不,都怪那个小歌星。若不是她突然离开,自己也不会对这个来者不惧的女人出手了。 蔡宝儿的威胁很有效,或者说是蔡宝儿亮出来的身份非常有效,总之邓仲轩是主动打电话,延迟了婚礼。放了新娘子和新娘子的家人一个鸽子。 蔡宝儿见此,面上露出一抹不屑的笑容,她就不信,还有人敢对她说不。 她的东西,就算是她不喜欢了,也不许别人碰。 不过就是一个邓家,她还没有看在眼里。 ...... “喂,都天亮了。你可以放我走了吧?” 周苑慧看着从窗户透进室内的太阳,不满地对着面前的男人问道。 “...你吐在了我家里。” “可是我也给你洗衣服了。”天知道面前的男人为什么要将自己带到这里来。 “沙发和地板你也弄脏了。”黄志斌指了指沙发,表示自己说的是事实。 “我也擦过了。”若不是被他强行带过来,自己也不会吐的好不好。 “阳台?”黄志斌继续想家里哪里还不干净。 “也打扫过了。”自己昨天跟本没有去哪里好不好。 “厨房?” 周苑慧气得咬牙,“......”周苑慧转身进了厨房。 全都是泡面的碗,难道也是她弄脏的? 这男人就是趁火打劫,想要让她当免费的劳工。 黄志斌看着气呼呼去了厨房的周苑慧,合上手中的报纸,也站了起来走了过去。 “喂,顺便把早饭也做了吧。” 周苑慧:“......”这个臭不要脸的。   ☆、第156章 第一百五十六章 一前一后接到那个女警和哥哥的电话,这让黄志斌对这个小歌星来的来历有些个好奇。 跟了她一些时间,发现也不过就是个很乖的女孩子。不过后来的事情,也真的如那个女警所说的,她在色*诱那个富家子。 不顾她的个人意愿将人强行带走,黄志斌知道自己这样做,虽然是为了完成别人的交待,但是他的内心深处也是想要带她走的。 她莞尔一笑的样子,她乖乖巧巧的样子,她穿着性感的样子,她仰头喝酒的样子,还有她明明眼中清醒却装着醉酒的样子,以及她因为挣扎而后返的酒劲,眼泪汪汪狼狈样子。 短短时间,周苑慧便钻进了黄志斌的心里。 ...而且越钻越深。 ...... “这手艺,估计也就我不嫌弃了。煮个面都能煮糊了,你也是人才了。你的那些歌迷知道吗?” “喂,你够了呀。爱吃不吃,你到底什么时候才放我离开呀?” 黄志斌家里,也没有什么可以煮的食材,能煮碗餐蛋面,已经是她难得的水平发挥了。这男人还在这挑三捡四的。 她给谁做过饭呀,这还是她在国外留学的时候,一点一点学会的。就是她姐姐也没有吃过她做的饭。 以前姐姐每次去看她,都舍不得她下厨房...... 越想越难过的周苑慧,再看着面前的面碗,是再也吃不下去了。 “喂,也不是那么难吃的,我逗你玩呢。” “...你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还有你为什么要拦着我。” 昨天被人强行带过来的时候,就听面前的男人说了原因。 虽然一直想不明白,他们是怎么知道自己的计划的。还有为什么要拦着她。但不得不说,那个计划现在想来却实有些后悔。 为自己冲动的做出这样的决定,而后悔。 洁身自爱那么多年,为了那个人渣不值得。 “你说你会帮我报仇?”这是面前的男人留下她时说过的话。 “嗯,只要你乖乖地待在这里,我保证我会帮你报仇的。”那个女警是有这么说,不过他也可以帮帮忙,收拾一个出门不带保镖的富家小开,可比对付高家父子容易多了。 “嗯。不过我不会向你道谢的。” “我也不需要你的道谢。” “咦,邓仲轩那个混蛋临时毁婚了?”黄志斌的住处,餐厅是开放室的,两人说话的时候,正好扫到电视里刚刚插播的一条时事新闻。 “...贵圈真乱呀。” “我可不是他们那个圈子里的。” ...... 黄志斌以易代劳地将周苑慧留在身边,过着不为人知的同居生活。而他的那位好哥哥,也对着林琳发起了攻势。 打电话,约吃饭,或是送花到警局。 不久之后,家人和警局的同事就都知道了林琳有一位英俊帅气的追求者。 “黄志浩,你是认真的吗?传大领袖可是说过了,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 “自然是认真的。” “喂,喂,看车,别看我。要是出了什么意外,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黄志浩一边开车一边转头跟她说话的样子,让林琳想起了那个几帘恶梦来。 好好的大美女,前途似锦的人生就因为出轨男友的不专心而毁了。 还有什么你只是失去了腿,白莲花失去的却是爱情。 我靠,要是面对一个渣男,可以选择的话,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愿意失去爱情吧。 毕竟爱情可再生,脚却没有办法。 这种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那也只是引发他人的同情。可是要是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就是天大的灾难了。 黄志浩将头转过去,认真地开车。可是眼角的余光却时不时地扫向林琳。 “你别在偷看了,要是喜欢看,停了车,大大方方地看。我跟你无怨无仇的,你开车专心点。” “高家父子,你做了什么手脚?为什么他们要雇佣私家侦探来找我们兄弟,哭着吼着要将公司的股份转给我们?” “这个呀,”林琳小脑袋一歪,大眼睛一转,笑得贼嘻嘻,“天机不可泄露。” 黄志浩摇了摇头,对这个满身矛盾又满是秘密的姑娘没有一点办法。“刚刚遇见的那是谁,你突然变了脸色?” 黄志浩来接林琳,林琳还高高兴兴地与同志道再见,却没有想到看见迎面走来的一个男人,刷的一下,脸上的表情就没有了,不但脸上的表情没有了,她整个身体都变得很僵硬。 有一种机器人在走动的感觉。 林琳想了想,便知道黄志浩问的是谁,“你说他呀。他是警局有名的超级电脑姚学琛。专门研究微表情和行为动作的心理学家级高级警司。” “这么刻意没有关系吗?”前后那么明显的样子,是个人都会发现不妥了。 “没事,大家差不多都是这样的。毕竟谁也不想让人看出自己的喜好来。平时大家都不敢怎么跟他接触的。”林琳这话倒是不假,一般人见到姚学琛都会下意识地做出和林琳一样的事情来,而且有事没事也会躲着他。 “...估计你要失望了,姚学琛同母异父的妹妹若真的嫁给你二哥,做为姻亲,你们见面的机会一定会更多。” 唉,女追男隔层纱,而男追女却隔座山,而面前的姑娘,却是隔着一群连绵的山脉。 “哦,这就是最让人头疼的事情。工作家庭的双面袭击呢。” “那个姚sir真的有那么可怕?” “反正是挺厉害的。” 黄志浩心里倒是对这个人起了一丝好奇。 “听说你们最近和那个景博有联系,他帮你们警方破了不少案子?”因为黄志斌最近和周苑慧打得火热,既没有对高家父子展开自杀式报复,也没有对警方注意,所以黄志浩也就没有为弟弟报仇而关注景博。 不过景博毕竟是非常的有名,所以日常关注度也非常的高。对于科学类,有着一定能力的黄志浩自然也会关注景博。 “嗯,是破了不少案子。他是我上司的同学,不过最近他好像是遇到了麻烦。”说这话的时候,林琳开心地笑眯了眼睛。 人家遇到麻烦了,你就这么高兴?黄志浩通过倒车镜看着笑得很开心的林琳,只能摇头了。 “你不喜欢他?” 林琳斜了他一眼,笑得别有深意,“你想我喜欢他?” “当然不是。” “我比较喜欢他姑姑。” “你是说最近闹出绯闻的那个景致?” 林琳点头,“是她。不过还真的没有想到。” 林琳没有想到什么? 景致竟然和大鸿图的小开程守业来了一段忘年恋。 这都要怪程贝儿和徐家二哥发展的太快了。 两人前些日子刚刚定了婚,而定婚的时候,自然是将大家的亲朋好友都叫到了一起。 林琳本来是没有通知景家的,可事有凑巧,他们那天就在一个酒店遇到了。 因为两家都是办宴会,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租了一有酒店的两个宴会厅。 之后就都是套路了,两家人互相见了面,然后互相认识。景致就在这个场合见到了程守业。 也不知道两人是怎么看对眼了,反正是真的走到一起去。 景致早年结过婚,后来夫妻关系不和睦,就悄悄地协议离婚了。这种事情在上流社会是常见的。 因为保密措施做得不错,此时的人都还以为景致婚内出轨呢。 景致人长的漂亮,皮肤也特别的好。再加上会保养,人又是养尊处优地活到现在,四十多岁,看起来还像三十出头的少妇。 程守业呢,那真的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典型性代表。在景博的理解里,就是两人的那个什么苯氨基丙酸浓度瞬间达到了沸点,所以互相吸引了。 景致日常看到哥哥嫂嫂恩爱的样子,也是非常羡慕的。这一回和程守业在一起,两边的家人都非常的反对。可是人就是这样,越是反对,就越是反抗。 本来只有一点点想要在一起的想法,也被无限放大了。 “有钱人不都是这样。那个杂志上说的蔡宝儿,看得一副知书达理的样子,可不是什么好人。” 听到黄志浩这么说,林琳都惊了。那满是惊讶,诧异的眼睛,不停地在黄志浩的身上上下打转,“真看不出来,你还挺八卦。” 黄志浩嘴角眼角都不受控制地抽了一下,“当初不是你要盯着那个邓仲轩的,我就顺便调查了他一下。那天晚上,志斌将周苑慧带走后,那个蔡宝儿竟然和邓仲轩混到了一起。第二天邓仲轩取消了婚礼,就是因为她。” 林琳和黄志浩口中的蔡宝儿却是被邓仲轩缠上了。 人邓仲轩当初要结婚,蔡宝儿不让。现在蔡宝儿要跟景博定婚了,邓仲轩自然不会善罢甘休。 邓家的资金遇到了一些困难,所以非常需要邓仲轩卖身联姻。马上那笔钱就要到手了,却因为一夜风流而惹上了蔡宝儿。 蔡宝儿任性地不允许邓仲轩刚下了她的床,就和别的女人结婚。利用法律和家世搅黄了邓仲轩的婚事。 而邓仲轩则是以为他放弃了一个比较好的新娘子,而会得到一个家世财力更好的未婚妻,却没有想到蔡宝儿跟本就没有打算跟他进一步。 在报纸报出来‘蔡家千金与景太太相处和谐,婆媳相约逛街’前,邓仲轩还和蔡宝儿有过几次亲密接触。 以为十拿九稳傍上大款,成为蔡氏集团姑爷的邓仲轩,恼羞成怒了。在和蔡宝儿沟通无效后,便准备大闹景蔡两家的订婚典礼。 而好巧不巧的,两家这一次又是在一定酒店遭遇了。不过那都是后话。 “不是吧?蔡宝儿现在不是景博的女朋友?”前些天见到景然和蒋校长的时候,还听他们这么说呢。此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林琳,那真的是整个人都惊了,她知道蔡宝儿不怎么样,但却没有想到会这样。 黄志浩耸耸肩,一脚踩下刹车,拉下手刹。一边给自己解安全带,一边满不在意地回了林琳一句,“那谁知道呢,估计是兼景博太无趣了吧。或是某些功能不太让人满意?” “臭不要脸。”林琳瞪了黄志浩一眼,也解开了安全带。 林琳对于这个男人非常有好感,有能力,又聪明。所以对于他的追求,倒也不拒绝。可这男人竟然说这样的话,这让她怎么往下接。 两人今晚在山顶餐厅定了位置,要来一场浪漫的晚餐约会。现在两人刚走进餐厅,就看到景博和蔡宝儿有说有话地在吃饭。 处于礼貌,或者说两人订的位置必须会经过这两人,所以林琳只能和黄志浩在路过景博蔡宝儿餐桌的时候,跟两人打了个招呼。 “嗨,景教授。你们也来这里吃饭?”真是白天不能说人,晚上不能说鬼。   ☆、第157章 第一百五十七章 景博对蔡宝儿的印象还不错,知书达理,又对科学有着一定的探索和需求。最重要的是人非常的善良,不但自己搞慈善,还乐意资助他学校的学生。 男人都是视觉的动物,蔡宝儿漂亮,年轻,会打扮。就算是景博也会对这样的女孩产生好感,尤其是骄傲的男人都喜欢看到有女人对他们暗送秋波,表示喜欢之情。 男人会对暗恋自己的女人心软,对于她提出的要求也会乐于满足。 反正这样的道理,蔡宝儿知不知道不要紧。不过在她的示好下,景博倒是跟着蔡宝儿一起吃过几顿饭,也看过两场电影。关系...趋于稳定。 “琳达,晚上好。没有想到在这里遇到你。”看到林琳携伴前来,景博非常有礼貌地自坐位处站了起来。 “是呀,真巧。这是黄志浩。”转头又对着黄志浩说道,“这就是景博景教授。” “你好” “你好” 两个男人相互握手,然后在握手的时候,互相打量。 黄志浩明显地从景博的眼中看到一抹对林琳的好感,心下立即起了警觉之心。 这位景教授一表人情,家世又好,他可不希望他看上的小女人,跟他有什么接触。 “容我介绍,这位是蔡宝儿小姐。蔡小姐,这位是总区重案组的徐警官。” 蔡宝儿一听到林琳只是个警察,眼中便起了轻慢之色。但是她惯会装模做样,所以仍是一脸和善知礼的朝林琳和黄志浩点头致意。 至于握手,还那是算了吧。谁知道这些下等人会不会有什么病菌呢。 “听说景致女士的婚事已经将近了,在这里提前向景教授道喜了,也帮我向景致女士致意。” “...谢谢。”以你和我姑姑的关系,你这句道喜,我姑姑可能并不会高兴。 说完了这句话,两人便与景博告辞,向里面走去。 “你刚刚那句恭喜,是真心话吗?”景致的这场恋情,可是不被景家人看好的,就连一直比较和气的景然,也公平声明对这件婚事的不看好。可刚刚面前的小女人,竟然还开开心心地恭喜人家?幸好那个景博还有些风度,没有当场翻脸。 “当然,我听贝儿说过,她的两个姑妈和大伯大伯母都不是一般的尖酸刻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景致能够找到志同道合的的‘一家人’,我只有祝福她的,哪能拆台子呢。唉,真羡慕她呀!” “...羡慕她什么?”男人还是亲戚? 自认为风情万种地白了黄志浩一眼,“能有什么,自然是找到一些说得来的亲戚了呗。” 黄志浩听到这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摇摇头,瞧她这跟针尖子大的心眼子呀。 牛排,红酒,舒缓的轻音乐。 一个酒不醉人人自醉,一个灯下看美人。气氛太好的结果便是第二天林琳的手指上多了一枚戒指。 带着戒指,很快便有人发现了。 有恭喜的,有嫉妒的。林琳都没将这些放在心上。 谁吃饱了,也不代表自己不饿。 ...... “喂,你要不要嫁我?你做饭虽然不好吃,人长的也就一般般,身材嘛,瘦得没有二两肉,我就吃亏一点,将你娶回家养胖怎么样?” 相较于景致和程守业高调的在一起,林琳和黄志浩浪漫的烛光晚餐,黄志斌和周苑慧之间,就处于一种诡异的环境中了。 周苑慧实在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看上了这么一个嘴欠的家伙。 当邓仲轩大闹蔡宝儿的订婚典礼,被蔡家全力打压封杀,然后走投无路持刀劫持蔡宝儿的时候,被人当场抓获。 在蔡家的施压下,林琳故意翻出了邓仲轩多年前做下的案子,当然还有邓仲轩的爸妈做的各种只有狗血电视剧里才会演的剧情。 姐姐可以瞑目了,周苑慧也松了一口气。这口气一松,整个人就病倒了,来势凶凶的病情,却伤着了嗓子。 一个靠嗓子吃饭的歌星倒了嗓子,那星途就真的是一片暗淡。 和唱片公司解除合同,周苑慧便准备离开香港,可却没有想到无论她走到哪,屁股后面都会跟着一条大尾巴狼。 异国他乡的,周苑慧就忘记这个男人有多么的让人无语了。孤男寡女,发生点**的事情,就太自然了。 自然个屁呀!这男人就是缠上她好说话了。 ...... 周苑慧吸气,吐出。再吸气,再吐出。几个深呼吸之后,仍是压不下那种想要胖揍一顿面前男人的**。 “你个混蛋,儿子都要生了。你忒么才想要娶我?我告诉你,我还不嫁了呢。我要带着你的儿子嫁给别人,你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我们娘俩。” 周苑慧挺着□□个月的肚子,急速地喘着气。 这个混蛋,混蛋。 “哎呦,黄太太,淡定,淡定呀。小心肚子。” “淡定个鬼,还有谁是黄太太。” “你呀,咱俩的结婚证都领了。你自然是黄太太了?” 周苑慧咬牙看着面前一脸皮赖的男人,他刚求婚,怎么就敢出来结婚证都领了的话呢。 看到周苑慧不相信,黄志斌颠颠去书房拿出了两个小本本。 “我哥说去排队结婚太耗时,而且还要先登记,再预约。不知道哪一天才能领证。所以他就进入了网络系统,直接帮着省了几个步骤。你怀孕前,我就把证领回来了。你不知道,因为前面都省了,咱一本证证还省了十几块港币呢。两本就够吃两碗纯肉云吞了。”本色不敢,黄志斌又嘴欠的撩拨周苑慧。 也不知道为什么黄志斌就是喜欢看周苑慧气得咬牙,还拿他没有办法的样子。他像是得了新玩具的小男孩,天天没事撩拨她。 看她火冒三丈的样子,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周苑慧现在是对面前的男人无语了,这就是个无论你说什么,都会歪楼的家伙。 不过,...他那么早就想和自己结婚了吗? 那还算不太渣。周苑慧美美地笑了,不过笑容刚起,又急速拉了下来。这是什么哥呀?竟然还帮着弟弟干这种事。 ...... 周苑慧对她男人的要求,一跌再跌,此时已经降下了最低点。只要一点小事,都可以让她安慰很久。 可是林琳却不一样,看着手中她并没有参与,就领到的结婚证,她是彻底无语了。 找一个黑客男人,真是忒特么可怕了。 幸好她的一些贵重物品都放在了空间里,不然就她银行帐户里的那些私房钱,还不得分分钟钟被这男人弄走呀。 黄志浩是个非常有能力的人,钱什么的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里。所以在林琳不知道的情况下,人家直接买了林琳家楼上的房子,并进行了装修。 相较于其他人,徐二哥与程贝儿这对小情侣的动作也不慢。 “你到底是喜欢我还是喜欢我们家?这个问题,今天是必须要说清楚的。”徐二哥紧张地握紧手中的戒指,问出了心中一直以来都存在的疑问。 贝儿到底是喜欢他,还是喜欢他的家世。 贝儿有些难为情,可是看到徐二哥紧张的样子,又不忍心拒绝他的问话,“先是喜欢你的家世,然后是喜欢你这个人。” 声音很小,但徐二哥还是听清楚了。心中的大石头也落了下来。 之后的求婚倒也顺理成章了。 程贝儿这个徐家准二嫂非常的招人喜欢,反正飞sir就特别喜欢她。当程贝儿准备当警察的时候,飞sir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不过可能是因为程贝儿的运动神经或是...林琳暗中做的手脚,程贝儿非常无悬念地进入了公共关系科,继续做她美丽的小花瓶。 不过程贝儿是那种很会自我调节的姑娘,现在有的警服穿,就已经很满足了。在她看来,果然嫁人了就是自由了。而且嫁入这种警察世家的好处就是不会拦着她当警察。 ...... 婚后的徐二哥经常跟贝儿去见她家的那些极品亲戚。 从而林琳也知道了一些景致与程家大姑妈二姑妈还有程大伯和程大太太之间的是是非非与恩恩怨怨。 针尖对麦芒,天天都会吵上一两回。 景致用她优秀的‘个人素质’,竟然以一战四仍不落下风,这一点林琳都要为她竖起大拇指。 真是好样的。 景致的战斗力,就是程贝儿兄妹都是敬仰的。以前自家老妈总是被欺负的那个,现在好了,景致竟然拉走了全部的战火。也让两方人马都对自家老妈很好,就怕她们四房偏向敌对阵营。 不过生活的琐事很快就消磨了景致与程守业之间的感情,再加上家里的亲戚除了四房外,就没有一个人不在程守业面前说景致坏话的。 一来二去,程守业就经常去大陆,然后认识了一个有夫之妇...... 女人对自己的男人都是有着天然的直觉的,所以当程守业某一次从外面回来,景致就爆发了。 大吵了一架,回了娘家。可是回到娘家的景致发现,娘家也乱哄哄的。 景博虽然和蔡宝儿订婚了,但是蔡宝儿跟邓仲轩之间不清不楚的关系,以及邓仲轩在两人在一起时偷拍的床照和视频都在闹掰后流了出来。 景家毕竟是书本网,如何会想要娶进这么一位生活作风有问题,私生活又不检点的女人做媳妇呢。 而景博对蔡宝儿也就是中上的好感,在家人都不同意的时候,自然不会像原著中跟犀利妹在一起时,还想着做些努力。所以很自然地想要解除婚约。 但是蔡宝儿能同意吗? 当然不能,她因为那场被邓仲轩捣乱的订婚,已经成为整个上流社会的笑柄了。若是再和景家解除婚约,那她以后就没有办法在香港上层圈子混下去了。 蔡宝儿对着景博出手了。她给他下了药,制造出酒后乱性的场面。之后‘怀孕’逼婚就顺理成章了。 而这也是景致回娘家时,看到家里乱哄哄,大哥大嫂愁眉苦脸的原因了。 “...那蔡宝儿多不要脸,谁能肯定怀的就是我们景博的孩子?我看着,等孩子生出来,做了鉴定再结婚也不迟。” 景然摇摇头,“蔡家非常的有钱有势,就算是真的不是景博的孩子,他们也能做出证据来的。” “大哥,你别灭了咱们家的威风呀。咱们家也不差什么。” “现在的关键是景博那孩子,他想要负责。” 景致张大了嘴,有些不敢相信她听到的话,“那样的女人还需要负责任?景博读书读坏了脑子?” 虽然蒋校长也觉得小姑子说的对,但她还是不愿意听到别人说儿子一丁点的不好。 “...早知道还不如娶那个油麻地妹呢。” 景家三口想到这里,又都叹了口气,就是他们想娶,也要人家想嫁才是呀。 想到林琳景致情不自禁地抽了一下嘴角,自从嫁给了程守业,她和那个讨厌的女人就成了同辈人。 毕竟她的堂小姑子嫁给了她二哥。 “唉,这可怎么办呀?若是处理不好,景博的名声就都毁了。” “唉!” 别人家的事情,林琳再不关心的。这一世只关心了两个人,还把自己搭了进去。 不过黄志浩确实是个好男人,好丈夫,林琳自从嫁给他后,一直过得很幸福。 幸福美满,子孙满堂。 ...... “咦,这是哪里?”林琳看着自己一身古装,再看看前面的两个人,有些纳闷地在心里想道。 骊山老母看着就算是经历了那么多世,仍是有些不够稳重的小徒弟,轻轻地叹了口气。 “痴儿,你还不能醒悟吗?” “阿?”您老哪位呀?这一副诱拐良家妇女修道的口吻是为了哪般呀。 “林道友,你可还记得本仙?” 林琳眯眼看去,“自然是记得,您不就是送我机缘的那位老仙人吗?” 那仙人点了点头,抚了胡须又问道,“那道友可曾记得你是因为什么原因要收集那十八颗佛子的吗?” “当然是,是?”林琳瞬间瞪大了眼睛,我靠,这么重要的事情,她咋不记得了。 不对呀,林琳歪头不解,她的记忆都好得不得了,怎么会忘记得当初是为了什么要收集佛球了呢?努力地回想着,可是无论是怎么样,林琳就是想不起来。 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情呢? 骊山老母与那仙人看着林琳皱眉不解的样子,又是摇头,又是点头。这么多世,还是这么没长进。看来是要收回她的一部分能力了。 今次之后,除了留下自保的武功与空间小屋外,其他的,暂时封印吧。 唉,这样的心性还是差了不止一点呢,这让他们如何放心。 “记起来了吗?”半晌,看到林琳还在回想着,那仙人叹了口气,恨铁不成钢地问道。 “...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部分到这里就结束了,第二部分11月1日正式连载。 . 今天还有一篇小番外,可看可不看。   ☆、第158章 番 158 外 第一百五十八章 番外(一)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辆行驶的马车上,她迎着落日的余辉坐在那里,浑身都染上了暖暖的光茫。 圆润的珍珠在她耳边晃动,发出柔和的光茫。也让她整个人都如明珠一般璀璨,如月华一般柔美。 匆匆许下婚约,有些玩世不恭,却也有一丝庆幸。 她还那么小,却已经有了让人驻足的魅力。 她在他们第一次相遇后,便...属于了自己。 心情没由来的飞扬起来。 她很爱胡闹,可是她也有分寸。那些她从各地纳来的姑娘,都被她妥善的安排和照顾着。 她很霸道,她不喜欢自己与其他姑娘接触。哪怕那个人,只是她的贴身侍女。 她很爱多心,她总以为自己是块香饽饽,会招女人喜欢。 可是她总是不记得,有她珠玉在前,其他人又如何能够夺走他的视线。 她喜欢到处走,她也喜欢路见不平。 她总是有着很奇怪的想法。她说那些没有家世,没有能力的女人打扮漂亮地去上街,其实就是为了给那些有权有势的纨绔子弟抢的。 既爱慕了荣华富贵,又得了世人的同情。他自己虽然不认可这样的说法。可是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推移,他遇到的事情也越来越多的时候,每每见此,他都会想到她的话。 没有自保的能力,却如此高调,莫不是等着人来踩? 真的是一语中的。 美丽从来都不是错,但是有了美丽却没有相匹配的实力,便是一种错误。 事情越来越多,他倒也越来越希望那些没有自保能力的人,不要在盲目的乐观了。 她曾经定过婚约,虽然只是口头上的。但那人却找了来。 然后当着自己的面,污蔑她与人有私。 那个时候,自己是气愤的。那个时候,自己也是庆幸的。 若不是当时他们在一起,她岂不是要被人说三道四。众口烁金,在这个口舌可以杀人于无形的年代,他真的有些个后怕。 她总是那么张扬,她也总是那么欢乐地向前冲。 她游历在外,听到自己受了委屈,不管三七二十一,便独闯馅空岛,生擒白玉堂。 白玉堂将自己关了起来,她也将白玉堂和一群猫鼠关在一起。当时的自己是既好笑,又感动。 有多久没有人在意过他是否受了委屈了? 她是权贵,尚书亲爹,皇帝表妹,太后的外甥女,却心甘情愿嫁给自己一个江湖草莽出生的四品武官,可就是这样,她还担心会有别人抢走他。 他...哪有那么好?他又何德何能呢。 不地自从天子赐婚,他明显感觉到她的心定了。 不在患得串失,不在飘忽不定。 而她不知道,他的心也定了下来。 因为再也不会有人将他们分开了。 因为君权天授,君无戏言。 ...... 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那些怪力乱神。以前读圣贤说的时候,先生就教导过他,‘子不语怪力乱神’,可是面前的纸人又要怎么说呢。 他听到她说若是自己受了伤,她就‘...毒死天下会喘气的。’ 那样的猖狂,那是那么的霸气。可他却只看到了她眼中的紧张,他也看到了她的不平和愤怒。 这一刻,他是心疼的。心疼自己永远被人牺牲,也心疼她,为什么爱上他这样的男人呢。她可以有更好的生活,不用总是提心吊胆的过日子。 在他的解说下,包大人妥协了,这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 看到包大人与公孙先生对她隐隐的不满,他心里其实并不愿意。难道他的女人就不能心疼他吗? 难道他的家人也要看着他一次次出生入死,而不能有怨言吗? 人心都是肉长的。 ...... 龙有逆鳞,触之即死。 她为了他,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 做为武官家属的心情,包大人也终于体会到了吧。 还有王干,那个顶替自己在开封府供职的同僚...... 一切的一切,都让他一天比一天更爱她。 他在等她长大,他在等她许嫁。 她终于长大了,他们可以成亲了。那一天,她穿着一身金红两色的凤冠霞披一步一步地向他走来,他忘记了呼吸,忘记了这世间的周遭。 他终于将这份温暖他的月光揽在了怀中。 回乡祭祖,然后被拖延行程。他知她的用意,可是他并不介意。他总是在忙,他总是在不停的奔波,他陪她的时间太少了。 他知道她会不高兴,可是他也知道她不会怪自己。 可是...他心疼她。 一生难得地放纵,他愿意成全她。 更何况,他们总是要回京的。 因为...家在那里。 襄阳王反了,他担心坏了。因为她带着孩子在宫里呢。 杀声振天,血染江山,他也心急如焚。 他知道她的能力,可是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那颗担忧的心。 也唯有此时此刻,他才明白,自己每次涉险时她的心情。 今生他欠她良多。 ...... 相爱是那么的美好,相守又是那么的让人迷恋。 生离总有相见的一天,而死别却近在眼前。 弥留之际,他向她许下来生,可是她只是摇头哭泣。 他听到她说,‘我们没有来生,这一生都是偷来的幸福。’ 她还说,‘今生过后,再无展昭。’ 他想对她摇头,他想对她说不是这样的。这一生,是他求来的。是他前世在佛前苦苦地求了几十年,才求来了今年的相守。 他小的时候,会经常做一个梦。梦里一个男人守着一道墙,过了几十年。 他想说,他就是那个男人。而她...一定就在那道墙外。 因为在梦里,他清楚地听到墙的那一头传来的歌声,是她唱了几十年一直不在调上的《天仙配》。 他这一生,救人无数。出生入死,舍身取义。几十年来,从不曾懈怠。若满天神佛垂怜,许他夫妻二人再相伴,他愿生生世世倾尽所有。 不甘的慢慢阖上眼帘,他终将她一人留在这人世间...... 番外(二) 他知道她不是芷若,因为芷若不会那么柔和地看着自己。 可他也知道,那就是他的芷若,耳后的那颗殷红小痣依然在他熟悉的位置。 她出了一次海,然后峨嵋易主。 他明显的感觉到在她的心中,峨嵋,张无忌都轻得毫无重量。 她...真的不是他认识的周芷若了。 不过,那又如何。 他要的从来都很简单。 无论她是谁,她只能是周芷若。 他跟着她,无论她去哪里。 他们走过玉门关,他们也去过洛阳看牡丹。他们在大漠看落日孤烟直,他们去江南泛舟游西湖。 他陪着她,夜入雷峰塔,寻找传说中那可能关压着白蛇的机关暗室...... 然后,他陪着她去了一座小岛。 在那里,她好像并不想离开。 于是他回到中原,将所有的事情都办妥,然后再一次回到小岛,安排他们的婚事。 她好像知道他在忙什么,又好像不知道。 可是那重要吗? 他想,那并不重要。 无论她嫁或不嫁,她的身边都不会再有别人了。 因为他的要求已经低得不能再低了。 如果他们不能活着在一起,那就死在一起吧。 他从中原带来的几百斤炸*药,一定会带着他们和这座小岛一起灰飞烟灭的。 ...... 还好,她并没有让他实行最坏的计划。 她没有拒绝,她嫁给了他。 然后他们有了孩子,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 她感到很惊奇,时而看看孩子,时而摸摸肚子。她很宠爱他们的孩子。 宠爱而不溺爱。 她告诉他们所有的孩子,没有不劳而获,就算是父母也没有任何的义务将属于自己的东西留给他们。 她要让他们的孩子知道,付出才会有收获。 她还教会了他们的孩子,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她,不是他的芷若。 时间越长,他越知道她不是。 像是换了一个灵魂一般,整个人脱胎换骨了。 可是,还是那句话,是与不是,又能怎么样? 她已经是他的了。 他们有一座岛,他们有一群吵闹上进,漂亮帅气,聪慧可爱的孩子。 而他还有她,这就够了。 小岛的生活很平静,他们过得很舒心。可是孩子们却不甘这种平淡。 他们前半生一直在追逐,打斗中度过。几次生死擦肩而过,此时还能活着看旭日东升,赏夕阳西下,已经用尽了今生所有的好运道。 所以就算孩子们都离开了小岛,他们也仍是守着这座岛过着他们慢悠悠的生活。 她喜欢养兔子,因为他做得红烧兔肉最有嚼劲。 她也喜欢吃海味,这些年一直与她有往来的那个赵姓妖女,总会寄一些坛子给她。于是她便用那些坛子做了好些她自己做的醉蟹。 每个晚上,他们都会做上两个小菜,然后一人一盘子醉蟹,一壶女儿红。说些柴米油盐,说些儿女小事,或是说些他们曾一起闯荡过的江湖。 “我一直都知道你不是她。你是你,她是她。”他知道她一直想要知道的事情,可是他就是坏心地不告诉她。 只是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再不说出来,他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说出来了。 “...原来你真的知道。”他听到她这么说。 然后他笑了...... 原来他们彼此都心知肚明的过了一辈子。 原来...已经那么长的时间了。 不过他仍是要感谢上苍,幸好有你。 就算你不是她...... 作者有话要说:  悄悄地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写这篇番外的时候,比写正文还早。我是真的喜欢何版展昭。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